目前,我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已经取得一定的成效,国家仍在宅基地问题方面加强管理,出台相应政策,保障农村宅基地权益,保障老百姓权益。
农村宅基地改革已经成为农村城市化进程中重要的一部分,农村宅基地也将迎来全面改革,其中内容主要包括三不批、四禁止、二收回三个方面,涉及家家户户,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具体情况。
农村宅基地改革三不批
1.非一户一宅不批准
国家始终在强调,农村宅基地要遵循一户一档的原则,所谓一户一宅则是说总体住宅面积不能超标,要在合理的范围之内筹划。
新政策的出台,将严格落实并执行"一户一宅"的规定,确实保证农村宅基地登记程序有条不紊进行,加大监督力度,真正做到"一户一宅"。
2.将宅基地进行出卖、出售、赠予不批准
一旦出现,将宅基地出卖、出售、赠予等此举行为,进而就丧失了继续申请宅基地的资格。国家令行禁止的原因之一就是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率,解决资源配置不合理的问题,更好的保障农民的生活。
3.非农村集体成员不批准
通俗易懂的话来讲,不是农村本地户籍,申请农村宅基地并不会予以批准,农村住宅基地归村集体所有,关系到全村人的权益,不得随意将农村宅基地进行分配。
农村宅基地改革四不准
1.非村民自身意愿不准
任何个人在没有经过宅基地所有权人的同意下,强行转让农户的闲置宅基地,进行拍卖,触及法律问题,会受到法律的制裁。等等都是令行禁止的,流转农村宅基地要树立在农户本人自愿的原则之上。
2.强迫农民搬迁退出宅基地不准
一旦农村宅基地落实登记过户,农村宅基地所有使用权归农户自身所有,任何人都无权干涉住房宅基地如何使用。
宅基地的使用权是农户最基本的权益,不允许任何人在非法情况下,强迫农户搬移宅基地。
3.不得随意对农户的宅基地进行收回
国家一直致力于对农村宅基地的清理整治,仍存在违法不符合规定,并且没有合理正当的理由就随意收回农村宅基地,农民权益无法得到切实保障。与此同时,正当的农村宅基地是受法律保护的,任何人都无法回收利用。
4.不得限制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
国家也明确规定,要保护进城落户农村居民宅基地权益,不能以不在农村居住等原因为条件收回农户的宅基地。
农村宅基地改革二收回
1.长期闲置宅基地
农村宅基地存在大量搁置,无人使用等问题,严重造成的土地资源的浪费。
例如,宅基地在申请下来之后长期内没有进行开工建设的,或者是破旧、倒塌、不能使用短期内没有修复建设的的,经批准后可以收回。使农村宅基地得到充分使用,防止土地资源的浪费。
2.违规违建农村宅基地
违背住房居住属性的宅基地也要收回。例如,利用宅基地饲养家禽,修建厂房等非居住住房,其次是对于非法占用建设宅基地,没有将宅基地用于住房建设等,国家一直在大力整治,对于其违规修建将会进行拆除,严重则会进行收回处理。
农村宅基地改革意义
首先这些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农村宅基地以及土地资源的利用率,加强对农村宅基地的进一步规范,保障农村宅基地资源能够得到有效合理的使用。
其次政府规范农村宅基地的管理方式,提高了农村村民的居住质量。增加农户经济收入,推动农村经济发展。
为了更好的保障农民的权益,提升农民生活幸福感,国家出台新政策,并加强宅基地保障性住房建设,使得农村住宅基地得到更加充分的利用,更好的保障农村住宅基地的基本权益。
农村宅基地是一个漫长且繁琐的过程,需要国家、社会以及农户的共同努力,共同建筑美好而又欣欣向荣的农村。向着未来不断努力前进,努力拼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