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四川(人民警察)公务员报考指南
扫码添加客服咨询报岗/领资料
2025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
(人民警察)报考指南
第一章报考政策规定
一、关于报考条件1.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答: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符合公告要求和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2.党校学历学位证书是否可以报考
答:中央党校、省(区、市)委党校学历可以报考。
3.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
答: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亦不得以之前取得的学历报考。非全日制在读的学生报名,应如实填写在读学习经历,并保证录用后可全职在岗工作。如报考者虚报、瞒报、漏报在读学习经历或具体学习形式,影响招录机关资格审核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考试资格、终止录用程序、取消录用或限制报考等处理。
4.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具体范围是什么,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是否能以高校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答:高校应届毕业生指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两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高校应届毕业生对待。因此,符合上述条件的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可以高校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5.高校应届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答:高校应届毕业生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并符合有关职位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可以报考相应职位。
8.基层工作经历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9.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否能以高校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答: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仅允许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职位。
12.对于政治面貌要求为中共党员的如何掌握
答:若职位政治面貌要求为中共党员,则中共党员和中共预备党员均可报考。
13.报考人员能否以双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报考
二、关于报名14.网上报名如何操作
答:报名工作在网上进行,不设现场报名,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15.报考者可以报考几个职位
答:报考者只能报考1个职位。
16.何时报名比较适宜
17.什么情况下报考者可以更改报考职位答:2024年11月1日至7日上午8: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进行资格初审或资格初审不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不可再改报其他职位。18.《报名信息表》何时提供答:所有报考者均需填写《报名信息表》,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信息填报不全、不准确导致未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初审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纸质《报名信息表》一般在面试资格复审时,向自贡市公安局提供。
19.如何查询报名人数
答:2024年11月2日至6日每天10:00,将通过报名网站公布职位报名区间情况,供报考者查询。
关于资格初审
21.资格初审工作由谁负责答:资格初审工作由自贡市公安局负责。报名期间,自贡市公安局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集中审查,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录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4.如何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四、关于笔试25.笔试考务费用是多少
答: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3〕473号)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心理素质测试科目每人次80元。
26.哪些报考者可以减免笔试考务费
答:以下报考者可以办理减免笔试考务费手续: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报考者,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脱贫户家庭报考者,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残疾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报考者,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残疾军人证明。
报考执法勤务职位(含特警)的,还应于12月7日参加专业科目笔试,其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与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一同公布。
28.笔试成绩如何查询
29.哪些报考者笔试可以加分
答:(1)“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在报考“5·12汶川地震”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3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在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2分;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1.5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在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1分。
“5·12汶川地震”重灾区指:汶川县、北川羌族自治县、绵竹市、什邡市、青川县、茂县、安县、都江堰市、平武县、彭州市、理县、江油市、广元市利州区、广元市朝天区、广元市昭化区、旺苍县、梓潼县、绵阳市游仙区、德阳市旌阳区、小金县、绵阳市涪城区、罗江县、黑水县、崇州市、剑阁县、三台县、阆中市、盐亭县、松潘县、苍溪县、芦山县、中江县、大邑县、宝兴县、南江县、广汉市、汉源县、石棉县、九寨沟县。
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报考“4·20芦山地震”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3分;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1.5分。
“4·20芦山地震”重灾区指:芦山县、雅安市雨城区、天全县、雅安市名山区、荥经县、宝兴县,邛崃市的高何镇、天台山镇、道佐乡、火井镇、南宝乡、夹关镇。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
(2)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或二级英雄模范称号、革命烈士、在执行任务中因公牺牲、因战或因公致残被评为六级及以上伤残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3分;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2分。
(3)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院校毕业生,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2分。
报考者所申报加分总分值不超过5分。
五、关于面试30.面试考务费用是多少
答: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3〕473号)规定,面试考务费80元。
六、关于体检和考察32.体检应当在哪些机构进行答:体检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在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
36.考察主要了解哪些内容
答: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招录机关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对考察人选进行深入考察,全面了解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对于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职位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格甄别、准确认定其基层工作经历情况。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等职位对考察工作另有规定的,同时从其规定。
37.考察人选有哪些情形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答:考察人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1)有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所列情形的;(2)有公务员法第五十九条所列行为的;
(3)不具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或者不符合招考职位有关要求的;(4)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6)被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7)被机关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8)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9)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的;(10)政治素质、道德品行、社会责任感、为民服务意识和社会信用情况较差,以及其他不宜录用为公务员的情形。
38.报考人民警察职位,是否需要进行体能测评答: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需要对报考者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公政治〔2024〕60号)执行。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39.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的缺额是否递补
答: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的人员缺额,不进行递补,省委组织部将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公开补充录用。
七、关于回避
40.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如何理解
答:《公务员录用规定》第二十条规定: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职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工作,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领导成员,是指机关的领导人员,不包括机关内设机构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直接隶属,是指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同一领导人员,包括同一级领导班子成员;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包括上一级正副职与下一级正副职之间的领导关系。
法律法规对公务员中领导成员以及监察官、法官、检察官等回避另有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41.需回避的亲属关系包括哪些
答: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上述亲属关系,包括法律规定的拟制血亲关系。
八、关于违规违纪人员处理42.报考者在招考报名环节有违规违纪行为,将如何处理答:报考者在报名环节提交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的,招录机关将认定其报名无效,终止其录用程序;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变造有关材料骗取报考资格等行为的,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43.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情节较轻的违规违纪行为,将如何处理答: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考试机构将给予其所涉科目(场次)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1)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经提醒仍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的;
(5)故意损坏本人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考场配发材料或者本人使用的考试机等设施设备的;
(6)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的,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7)其他情节较轻的违规违纪行为。
44.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情节严重的违规违纪行为,将如何处理
答: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1)抄袭他人答题信息或者协助他人抄袭答题信息的;
(2)查看、偷听违规带入考场与考试有关的文字、视听资料的;
(3)使用禁止携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的;
(4)携带具有避开或者突破考场防范作弊的安全管理措施,获取、记录、传递、接收、存储考试试题、答案等功能的程序、工具,以及专门用于作弊的程序、工具(以下简称作弊器材)的;
(5)抢夺、故意损坏他人试卷、答题卡(答题纸)、草稿纸等考场配发材料或者他人使用的考试机等设施设备的;
(6)违反规定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考场配发材料带出考场的;
(7)其他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违规违纪行为。
45.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情节特别严重的违规违纪行为,将如何处理
答: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1)使用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参加考试的;
(2)3人以上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3)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
(4)使用第44条中第4项所列作弊器材的;
(5)非法侵入考试信息系统或者非法获取、删除、修改、增加系统数据的;
(6)其他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违规违纪行为。
46.对答卷雷同的报考者,将如何处理
47.报考者在体检、考察、体能测评等环节有违规违纪行为,将如何处理
答:报考者在体检、考察、体能测评等环节有违规违纪行为,根据《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情节较轻的,将终止录用程序;情节严重的,将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将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48.刑法对于考试作弊有哪些规定
答:根据《刑法修正案(九)》,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办理此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作出了具体解释,自2019年9月4日起施行。
报考者和其他人员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49.哪些行为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
答:报考者在招考过程中有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的违规违纪行为的,将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库。
九、其他
50.是否有指定的公务员考试教材和培训班
51.报考者应当如何备考
答:公务员录用考试主要测查从事机关工作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素质,可在平时学习、工作和生活长期积累的基础上,结合职位需求和自身条件,有针对性地进行备考。
53.报考者是否应当保持通讯畅通、妥善保管准考证
第二章报考网络技术
55.注册时提示当前证件号码已注册怎么办
56.姓名、身份证号有误怎么办
答:原则上仅受理姓名有误的申请,如身份证号需更改,请致电028-86626583咨询。
(1)打印准考证前发现姓名有误的,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点击右下角“在线客服”,回复“RG”(大小写均可)或“人工”,手持身份证拍照上传,身份核验通过后即可处理。或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现场处理,具体可咨询028-86626583。
(2)打印准考证后发现姓名有误的,请携带错误信息的纸质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分别到招录机关和所在考区的人事考试机构核验身份,由两单位共同盖章方可参考。
57.提交报名表存在问题怎么办
58.报名信息有误需修改报名表怎么办
答:报考者如已提交报名表,审核状态为“审核中”或“审核未通过”,均可自行删除报名表重新报名。审核状态为“已通过”,不可修改。
59.报名表被锁定无法缴费怎么办
60.重复缴费或无法缴费怎么办
答:考试缴费结束后省人事考试中心(省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会进行银行对账,重复缴纳的费用将在1-3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报考者账户。如报名期间无法缴费,请致电028-86626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