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认为两者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不同。一是两者包含的方法数量不同;二是两者在准则中所处的位置不同;三是两者对方法的详尽程度描述不同;四是两者否有举例说明。
(1)两者方法数量的不同。我国的无形资产评估准则中对评估方法的规定较为传统,只有收益法、市场法和成本法三个方法。而国际评估准则中除了我国规定的三大方法外,还根据无形资产的特性对收益法进行了细化,将收益法细分为了许可费节约法、增量收益法、超额收益法和税收摊销收益法,再加上市场法和成本法,其评估方法总数为六个。
不同的资产有不同的性质,因此会有适用于其自身的特殊的评估方法就比如说在不动产评估中的第四种评估方法假设开发法。假设开发法源自资产评估假设中的非真实性条件假设,假定在建工程已经完工,按其完工的状态进行评估可以防止对不动产客观价值的低估。不同的无形资产更是有着不同的获利特性,笔者认为国际评估准则中规定的这几种方法更能体现出无形资产能够获取超额收益的特点,也更加的灵活。就拿增量收益折现法和节约许可费折现法来说,这两种方法的本质都是收益法,但是却从不同的角度来反映评估对象取得超额收益或现金流量的途径和方式。对于增量收益折现法,其增量现金流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价格的溢价,一个是成本费用的节省。通过将这些增额现金流用该无形资产的特定加权资本成本折现可以得到其税后公允价值,由于无资产的摊销可以节税,再将这一部分加回到刚才得出的现值中就可得到该无形资产最终的价值。对于节省许可费折现法,拥有某项无形资产的许可权,就意味着可以节约该无形资产的许可使用费,所节约的该无形资产的许可权使用费就成为了企业所有者的一种收益,折现后即可求得其价值。
因此,对于企业所拥有的无形资产,其带来的超额收益经过折现后可以确定无形资产的价值,那么从相反的一面来说,无形资产给企业节约的许可费和企业所得税的折现也可以作为无形资产价值参考。所以说国际评估准则中规定的方法更全面,更有其独到之处。相比而言我国的准则中则比较笼统,没有这方面的说明。
(2)两者在准则中所处的位置不同。国际无形资产评估准则中的评估方法位于注释中,而我国无形资产评估准则中的评估方法为准则的一部分。
因此,国际评估准则的制定很人性化,制定的人员知道评估过程中的重点和难点在何处,明确了什么样的无形资产应该如何正确地评估,做到了重点突出。相比而言我国的评估准则在这一方面有所欠缺。
(3)两者对方法的描述详尽程度不同。国际评估准则中对评估方法的论述和说明比较详细和实用,有较强的操作性和典型问题的代表性,而且原则性限定较强。国际无形资产评估准则更明确的提出了三种评估方法使用的程序、参数的设定及选择、验证以及对评估过程中所遇到的特殊问题进行了详细系统的规定。
无形资产评估作为市场评估中涉及种类和范围最广的资产无疑对资产评估行业影响巨大,但是迄今为止关于无形资产评估依旧存在诸多尚未解决的问题。因此,有必要加深对无形资产评估的进一步的研究。本文着重从无形资产评估方法中最简单、最有效的市场法进行研究,以独特的思路对无形资产中市场法的评估作深入的研究。
一、无形资产的定义
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中国资产评估协会(2008)217号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定义无形资产:本准则所称无形资产,是指特定主体所拥有或者控制的,不具有实物形态,能持续发挥作用且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上述定义的无形资产为广义的无形资产,并且更接近于经济学中的资产的定义。由此可以看出上述定义比新准则颁布之前的无形资产的定义更为清晰和准确。
理解这一定义要注意从四个方面来进行理解:第一,划定主题范围限定。特定主体进一步限定了无形资产的私有财产权,是对物权法的进一步的规范和补充。第二,拥有和控制的状态规定。必须是达到拥有或者控制状态,而非其他使用或者租用等状态,从而进一步规定产权的归属。第三,不具有实物形态。这一点与之前的定义没有太多的新颖之处,这一要素规定了无形资产区别于有形资产的特点。第四,必须具备资产的普通的特点。能为企业创造持续的经济利益,这一点也是称其为资产的原因。上述四个要素缺一不可,无论缺少哪一个要素都不能称其为无形资产。
二、市场法的应用分析
对无形资产的应用进行分析研究不可避免的涉及到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但是究竟哪一种方法为研究的对象可以更具有普适性。成本法与收益法都存在其各自的优点和缺点,因此讨论哪一种方法最好已经不具有实际的意义。在对三种方法进行进一步的选择和研究因此不分先后彼此,对每一种方法进行深入的分析和研究也就对实践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指导意义。因此针对实际中应用广泛的市场法进行应用研究,以期对市场法进行研究和创新,更好的推动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的科学应用。
1、适用市场法评估的无形资产范围的限定
首先来对市场法的定义以及应用来进行限定:市场法,又名市场参照物法,是指利用市场上同样或类似资产的近期交易价格,经过直接比较或类比分析以估测资产价值的各种评估技术方法的总成。从上述定义可以看出我们必须深入研究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的使用条件以及必须考虑的误差影响,才能更加科学合理的应用市场法对无形资产做出公正合理的评估结果。市价法适用于能够在现行市场上找到交易参照物的无形资产(张发树,1997)。
2、市场法对于无形资产评估需要注意的应用条件
对于应用条件要从市场法的应用条件和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两方面来进行思考,因此在分析时要注意两个角度的进一步比较。
3、对应用市场法缺陷的思考
评估价值虽不是事实上的市场交易价值,但应是最可能的市场交易价值,所以,从总体上讲,评估方法都应是市场法(陈守忠,2004)。从这一点上讲,市场法应该是代表广泛性和合理性的方法。但是如何才能克服和避免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的上述缺陷呢
4、对无形资产评估应用市场法缺陷的修正
既然选择了无形资产评估的市场法来进行研究,那么应该从何种角度入手呢无形资产评估体系应与无形资产评估的对象、评估的目的和评估的方法相匹配(陈发树,1997)。这可以作为一种调节无形资产评估市场缺陷的折衷方法,但是如何从创新的角度来解决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应用中的缺陷呢
三、对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经济学思考
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完善以及市场机制的进一步健全,我们有必要从创新的角度入手来考虑如何对无形资产评估的市场法缺陷进行修正。
1、市场法的经济理论基础
从这一意义上来说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评估时无论采用直接法还是间接法(同时也是其他资产评估所采用的市场法的基本分类)都是在其他过去时点的市场交易价格,因此这一价格包含三层含义:①供给:需求时,亦即市场平衡时的市场交易价格;②供给需求时,亦即处于卖方市场时的交易价格;⑧供给需求,亦即处于买方市场时的交易价格。从这一角度来出发思考无形资产评估我们往往就会发现无形资产的评估在供给和需求上绝大多数资产往往处处与市场不平衡的状态,即便因为市场法的种种优点,但也需要在应用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时注意是否参照物的评估价格是否是处于均衡状态下的市场价格。
因此在评估时需要考虑市场的供求状况以及单个评估资产的个别特点,从这一点上来讲无形资产市场法评估时参照物价格需要避免其独特时点以及单个资产特点的可比性。从这一角度来思考需要结合更多的资产的价格来做出评估,这也符合统计中大数定律的要求,无疑会促使评估结果更加科学合理。但是同时也加大了无形资产评估的难度,影响了无形资产评估成本和效益之间的平衡。
2、市场法需要注意的问题
无形资产因为其独立性、收益性、期限性以及复杂性等特点往往在应用市场法评估时出现诸多缺陷。
②无形资产因其产生未来收益作为市场存在的经济学前提也产生了未来收益的计量问题。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也需考虑其未来收益问题。从这个角度上来思考又不可避免的把思路转移到无形资产评估收益法的缺陷研究中来,因此在应用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时必须结合其他方法的优点弥补自身的缺陷才能科学的评估无形资产的价格。
③无形资产比如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权等等往往涉及到保护期限等问题,因此在评估时需要特别注意其期限保护问题。从这一角度来思考也是要对无形资产评估收益法思考时的关键点进行深入思考分析,才能避免无形资产评估收益法所容易出现的错误。
④存在的无形资产往往在市场上是独一无二的,以及纷繁复杂的独一无二的特点,这些都造成了在应用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时需要评估参照物与待评估无形资产的相似程度,这无疑又增加了无形资产评估的难度。
因此,在评估无形资产价格时需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尽量避免上述缺陷以求评估结果的科学合理,这也是理论界的期望和要求,同时也是评估实物界的愿望。相信随着未来中国金融市场资产证券化的进一步发展以及无形资产交易市场证券化的发展,上述问题会得到进一步的解决,同时也会为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提供更多更可靠地评估信息。
二、现行无形资产价值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无形资产价值评估的缺陷。由于无形资产的收益带有不确定性,随着科学技术迅猛发展,技术知识成果更新换代速度加快,无形资产的经济寿命难以准确地预计和确定,这为准确的评估无形资产的价值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因此,无形资产的评估应以基本的财务核算为基本依据,并应有一整套完整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评价体系,没有财务核算的无形资产评估是缺乏依据的,缺乏财会依据的评估是不科学的,也是不合乎法律规范的。
2.对评估对象和范围把握不准。一方面,由于对无形资产认识不足,造成企业大量的资产流失:一是在中外合资合作过程中对中方无形资产不进行评估或低估,使其无偿被合资企业使用。二是在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过程中,企业资产往往按账面原值折股,或者对国有无形资产不评估、计价,不入账,使得能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的无形资产被排除在股本之外。另一方面,有的地方、企业又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对无形资产评估值越来越高,评估的对象、范围越来越大。
3.无形资产的价值确认缺陷。对无形资产的确认,认定方法存在不少弊端:无形资产取得的时点难以确定,如企业大量的无形资产特别是自创的那一部分,其形成是一个长期积累过程,很难确定其取得的准确时点。我国现行的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应当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理论上讲,如果开发费用符合资产的确认条件,那么对其采用资本化政策是合理的。问题在于,对于某项目而言,要明确地定出研究阶段何时结束或开发阶段何时开始往往是很难的且不易操作,为摊销带来不便,难以实现收入与费用配比的原则;实际成本难以准确计量,企业大量的无形资产是长期形成的结果,或是多种因素综合的结果。即使某些无形资产取得时点的实际成本可以确切计量,但这一历史成本不包括其潜在的价值,与无形资产的现行实际价值也存在着差异,没有考虑到无形资产的动态成本与收益。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是通过不同的方式给企业带来效益,采用单一计量的方式不利于无形资产价值的确认。
4.评估管理不规范,评估市场混乱。由于历史原因,我国大多数评估机构都曾挂靠政府部门,随着体制改革的深入,评估机构与政府部门脱钩后,主要的问题就集中在:一是评估机构无信誉等级。目前任何一家评估机构只要拿到评估资格,就可在全国范围内从事资产评估业务,不管评估专业水平高低,不利于行业的优胜劣汰。二是垄断严重。按国家有关规定,资产评估机构取得资产评估资格后,其执业范围是不受地方和行业限制的。但目前一些地区和行业仍存在封锁现象,限制其他地区和行业的进入。三是评估机构的自利行为的选择。无形资产评估市场大,利润高,诱惑力强,评估机构纷纷出动,极力把无形资产评估管理的权限控制在自己手中,于是各自为政,加剧了评估市场的混乱。由于缺乏统一的法律及权威的管理部门,所作结论难以客观公正,从而失去其权威性。
5.未充分认识无形资产的特性,使估价无序。无形资产估价的特性表现在:第一是界定、鉴定无形资产的真实性。与有形资产不同,对无形资产评估首先以取得的无形资产产权的合法性和无形资产产权的效益两大依据来判定归属权。第二是无形资产的单
一、非重复性带来的无形资产估价缺乏可比性。第三是科技快速发展与市场激烈竞争带来的无形资产估价的动态性。正是未充分认识无形资产估价的本质特征,使无形资产在权益变动中出现不评、漏评、抵评、错评等现象。
由于无形资产将取代有形资产成为企业拥有的主要经济资源,企业无形资产的拥有程度和质量高低,将成为竞争中能否获胜的关键因素之一。因此,加强对无形资产的合理会计估价是企业发展的客观要求,是企业发展驰名商标,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客观要求,也为无形资产公平交易提供价格依据,并为保护企业无形资产提供经济依据。
三、加强无形资产会计估价的对策
1.认定无形资产评估机构的作用。一是统一无形资产评估管理机构,评估机构专业化.组织管理规范化。无形资产的评估及管理.应考虑无形资产的特性和经济管理的客观要求。评估机构应由懂技术、经济、财会、贸易、管理及无形资产法律等方面知识的人员组成。可组建专业性的无形资产评估机构.也可成为具有资产评估资格的会计或审计事务所、财务咨询公司的一个分支。对无形资产评估的组织管理及其监督宜归口专职机构负责.实现统一管理。二是以资产评估客观、公正确定无形资产价值量。主要是考察知识资本的构成、知识资本的培育、筹措、分配、运营及效率评价指标体系等问题。三是无形资产评估机构应引导企业的长期无形资产的开发与利用,使企业把知识资本作为对未来发展起决定性作用的战略资本来培育。一方面,企业应把培育知识资本作为理财工作的内生性要素来看待;另一方面,财务在运作资金时要有利于知识资本的培育,并将其作为最重要的理财战略。四是确认无形资产评估机构的行业信益等级制,通过等级制区分全国性的评估机构、地区性的评估机构,并与其权责相结合,以动态的信益等级打破地区性的垄断,充分发挥无形资产评估机构的作用。
2.完善无形资产价值估价体系。无论是有形还是无形资产的评估大致有三条途径,即成本途径、市场途径和收益途径。无形资产的创制成本与其创造的收益水平往往对应性较小,采用不同的途径,如分别采用成本途径和收益途径进行评估,所得出的评估结论可能大相径庭,所以,在可能的条件下,要尽可能采取多种评估途径进行评估,把成本途径、市场途径和收益途径有机地结合起来,综合各种评估途径的结论得出最终评价结果。
3.无形资产评估方法的选择,必须符合评估对象的基本要求。评估方法主要有重置成本法、现行市场法、清算价格法及数学方法,只要综合使用各种评估方法,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此外,财政部已了《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但该准则仅属于评估的具体准则,重点规范了无形资产的评估和评估结果的披露,对评估师胜任能力,职业道德等基本要求以及在评估和评估披露中评估师应当重点考虑的问题进行了规范,但还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资产评估准则体系。一个完整的评估体系应由资产评估基本准则,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及资产评估具体准则指南和咨询意见等多层次组成,从而形成我国完整的资产评估准则体系。
5.评估参数的匹配。各个评估参数的选用不能孤立地进行,必须遵循统一的原则。各个参数应保持财务内涵的统一和计算口径的一致。收益额的种类和折现率的选用尤应注意两者之间的匹配,不允许财务概念上的交叉和计算口径的差异,否则将导致误评。评估操作中一般应先选定预期收益额的种类,然后按所选用的收益指标的财务概念和计算口径选用与之相匹配的折现率。
6.评估管理的法律支持。无形资产的管理是一项系统化、有序性的工作,因此必须法制化,以法定规范要求管理机构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进行无形资产的管理。具体来说主要应建立以下法律规范:对无形资产评估机构及评估系统做出明确的法律规定。无形资产的评估工作法律性和政策性强,必须由合法的专门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从而使评估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要对无形资产的管理工作规范的规定。对无形资产的管理要有统一的、明确的法律规范和政策规定,从而使管理工作法制化。对无形资产的认定和公布出必要的规定。对无形资产的评估责任做出明确化的规定,形成一个完善的法律保护体系。
综上所述,由于经济的全球化、管制的解除和技术的发展等因素导致竞争的加剧,企业的基本面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为了生存和增长,企业越来越多地依赖于组织的重构和持续的创新。组织重构导致无形资产替代有形资产,创新活动则通过无形资产投资来实现,从而使得无形资产成为企业价值创造及增长的主要驱动因素。鉴于无形资产在企业价值创造中所起的关键作用,无形资产的价值评估应当作为企业经营决策与管理的组成部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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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无形资产;资产评估;市场法
从80年代中期起,我国企业开始渐渐重视无形资产,而现如今国际竞争日益激烈,市场经济、知识经济、网络经济凸现的形势下,在社会财富和经济增长越来越表现为无形资产驱动的条件下,对无形资产评估的研究尤其重要。无形资产评估过程中广泛应用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并结合不同的资产特点以及评估的目的采取不同的评估方法。近年来,因为经历了不断的理论探索与实践,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取得到了有目共睹的成效。然而无形资产评估在理论和实践中也出现了不少得不到解决的诸多问题,陷入“瓶颈”,比如,无形资产评估至今没有单独立法,无形资产的定义尚未完全明确,无法可依、无章可循,评估基础理论和执业标准问题突出,有时方法运用不当或监管不到位,无形资产漏评、不评或高评、滥评现象时有发生。
一、无形资产的定义与作用
无形资产具有能够为企业未来带来巨大的经济价值和增值效能的作用,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经济资源之一。在美、日、德等经济发达国家,企业的无形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达35%,高科技企业甚至高达70%。在激烈的市场博弈鏖战中,企业要立于不败,最终将得益于包括专利技术、驰名品牌以及人力资源在内的无形资产的竞争力。
二、无形资产评估的重要性及措施
三、评估方法对企业无形资产价值的影响
无形资产的评估方法有:重置成本法、现行市价法和收益现值法,三种方法各有利弊、各有风险。比如:在采用重置成本法适用于某种无形资产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成本资料较完整,将这些历史成本按现时成本价值加以修订再扣除相应的损耗和贬值。如遇到原始成本资料不完整时,运用重置成本法会无从下手、得出结果很难准确真实。市场法是以在市场上寻找参照物,据以评估的方法,如市场被垄断或不活跃、有价无市时,这种方法评出的结果也会背离实际。收益法是以未来预期收益作为评估价值,这种方法考虑无形资产的取得成本更看重其获利能力,因此是个很好的方法,但前提是要充分考虑评估资产的未来收益额、收益期和折现率。可见不同的评估方法都存在其局限,对评估结果的影响是不容忽视的。
四、资产评估市场法的应用分析
1.适用市场法评估的无形资产范围的限定
市场法,又称现行市价法,即在市场上寻找一个或几个参照物的近期交易价格,据以分析、推断、估算资产价值的方法。这种方法很直接、易理解。
2.应用市场法对无形资产评估的条件
(1)交易充分活跃、有效、无垄断的市场。冷冷清清、有价无市的市场不叫市场,同类资产近期甚至全年无交易数据,要慎重使用这种方法。
(2)公开的、非秘密交易的市场。有时买卖双方出于保护商业机密或不愿公开财务核心资料或迫于竞争的压力等等各种原因、选择不公开黑市交易,这是违法的、政策不允许的,市场没能公开,这种情况下运营市场法评估是极其困难的。
(3)要充分考虑可比性。市场交易活跃是最基本的,如唯一和独特的特点,那么市场法可能就不适用。
3.对应用市场法风险、缺陷的思考
4.对无形资产评估应用市场法缺陷的修正
对无形资产评估的市场法缺陷的研究,首先建立健全无形资产评估标准,借鉴国际发达国家的经验,不断发展和完善金融等各类市场。其次运用市场法评估的时候,突破常规思路,适当结合其他的方法,深入思考、折衷测算,比如考虑市场类似参照物价值的同时该项资产未来的获利能力等等,综合验证评估结果,以其他方法的优点来弥补市场法的缺陷,这样得出的结论才可能是全面的、准确度更高的,不会出现评估结果极高或极低尴尬,同时也会降低评估师的职业风险。再次加强监督管理,由各级国资和行业协会联合对无形资产评估报告进行会审,以维护所有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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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网络服务软件开发企业无形资产评估范围
财政部颁布并已于2001年起实施的计业准则——无形资产人对无形资产确认范围作出明确规定。准则中第三条将无形资产划分为可辨认无形资产和不可辨认无形资产。可辨认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这些无形资产如果是企业购买取得的,可依据成本入帐,如果是自行开发并依法申请取得的,除必要的注册费、律师费等可入帐外,开发费用只能列为当期损益。不可辨认无形资产是指商誉,它只有在企业购并时,买方支付价款超过卖方帐面净资产的差额部分才可入帐;自创商誉则不能计入资产。
对于具有新特征的网络服务软件开发企业而言,准则所规定的无形资产范围则显得过于狭窄。
二、无形资产评估及
国际通常惯用的无形资产评估模式可分为:成本法、市场法和损益法三大类。
1.成本法。成本法的基本内容是对无形资产评估以该项资产所能带来的经济效益作为评估成本,类似重置成本,即以企业向外购置或自行开发无形资产所需成本作为计价基础。由于成本法并末考虑无形资产的经济效益与存续年限,同时也忽视了企业组织资产、顾客资产、员工及供应商资产以及在开发过程中发生失败所支出的成本,而失败所积累的资料或经验是有价值的。因此,在网络服务软件开发企业重组并购时,对无形资产评估采用该方法则明显存在不足,不宜采用。
采用损益法首先要了解网络服务软件开发企业的无形资产所能创造的利润,因此对无形资产可能带来的经济效益预测,成为损益法使用的首要步骤。所要进行预测的内容包括三个主要指标:预期收益、折现率和期(或使用年限地然后在预测结果的基础上再采用以下方法进行评估:(l)剩余价值法,以企业整体价值评估为基础,再将总价值逐项分配到有形资产,剩余末分配价值即为无形资产总价值。(2)超额盈余法,在对企业未来预期收益进行预测时拟议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两个报酬率估算未来盈余,再将未来盈余资本化,两个盈余资本的差额即为无形资产评估总额。一般情况下,无形资产的报酬率比有形资产报酬率要高。(3)超额利润资本化法,该方法假设拥有特别无形资产企业的经营业绩和利润要高于同样业务而不拥有这些无形资产的企业,因此超额利润部分资本即为无形资产评估总值。在实务中,超额利润的产生多半为综合员工素质产业经验、营销网络等无形资产影响的结果,不一定是网络服务软件开发企业无形资产的全部贡献。
损益法以整体企业价值评估为基础,而实际中各个网络服务软件开发企业无形资产的内容是各不相同的,对于其未来预期收益预测,既不相同又缺乏可靠的客观标准,主观性太大,因而导致前述的无形资产评估过高或过低的问题。三、分项比较综合法
由于以上各种的局限,在实务中还需探索新的方法来解决现实存在的。我们认为,在对服务软件开发的无形资产评估中,先对该企业帐面资产进行评估,再结合该被并购企业的情况综合考虑同业实际水平,来确定帐面未计量的具体无形资产项目价值,然后将分项价值综合形成企业无形资产总额。我们将这种方法称之为分项比较综合法。其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1)首先确定企业帐面未计量的具体无形资产项目内容。如企业拥有的组织资产、顾客资产、员工及供应商资产、将要完成的系统软件、开发失败项目的资料等等,进行分类登记,作为将要评估的依据。
(2)对已登记的具体无形资产项目逐个,视其对企业未来预期收益的贡献和损失大小,在与同类企业进行比较其贡献率后确定应该评估的项目。
(3)对已确定评估的具体无形资产项目,分别根据同类经营企业相同无形资产项目的平均贡献率(或帐面净资产利润率),确定各个评估项目的贡献率。
(4)确定各个分项无形资产评估价值。根据各个评估项目的贡献率乘该评估企业的帐面净资产来求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