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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究竟是什么意思?
“子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出自《泰伯》篇。这是《论语》中最著名的一个问题句。
汉代对此句的训读就埋下问题,牵强的解释也便随之而生。近代以来,孔子此言引起不少争议,而迄今仍无定论。其实,问题并不难解决,下面就先述前人训断,再说说个人意见。
晚清以来西方的民权思想自传入中国,孔子的这两句话因为有“愚民”的嫌疑,引起了更为激烈的争议。诚如严复1913年在一次关于“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专题讲演中所说,“今案此章圣言,自西学东渐以来,甚为浅学粗心人所疑谤,每谓孔术胚胎专制,此为明证,与老氏‘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一语同属愚民主义,与其平日所屡称之‘诲人不倦’语矛盾参差,不可合一,此其说甚似矣。”但严复不同意“专制-愚民主义”的批判。他认为:
特自不佞观之,则孔子此言,实无可议,不但圣意非主愚民,即与“诲人不倦”一言,亦属各有攸当,不可偏行。浅人之所以横生疑谤者,其受病一在未将章中字义讲清,一在将圣人语气读错。何以言之?考字书,民之为言“冥”也,“盲”也,“瞑”也。荀子《礼论》有云:“人有是,士君子也;外是,民也。”可知此章“民”字,是乃统一切氓庶无所知者之称,而圣言之贯彻古今者,因国种教化,无论何等文明,其中冥昧无所知与程度不及之分子恒居多数。苟通此义,则将见圣言自属无疵。又章中“不可”字乃术穷之词,由于术穷而生禁止之义,浅人不悟,乃将“不可”二字看作十成死语,与“毋”、“勿”等字等量齐观,全作禁止口气,尔乃横生谤议,而圣人不得已诏谕后世之苦衷,亦以坐晦耳。[10]
看得出来,严复坚持的仍是“民愚”不可教化说,只是补充说“不可”并非孔子主观上禁止教民之义,而是孔子有感于客观上“民愚”难以教化之苦叹。这还是曲意回护孔子之词。
当此之际,托古改制的康有为也曾为孔子辩护。他在1902年所著《论语注》里说:
孔子曰:“道之不明也,我知之矣。智者过之,愚者不及。”深忧长叹,欲人人明道。若不使民知,何须忧道不明,而痛叹之乎?愚民之术,乃老子之法,孔学所深恶者。圣人遍开万法,不能执一语以疑之。且《论语》六经多古文窜乱,今文家无引之,或为刘歆倾孔子伪窜之言,当削附伪古文中。[11]
如所周知,康有为对儒先之言多是“六经注我”地强就己说,说不通处就斥为古文家
刘歆之作伪,一棍子把原著打死。如此主观主义的思想态度,显然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
梁启超很可能看过康有为《论语注》的手稿,对乃师的颟顸主观之论不以为然,而思有以救正之。所以,梁启超不久就在《新民丛报》上发表了一则题为《孔子訟冤》的读书笔记,假设“怀疑子”与“尊圣子”二人论学,其中也讨论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两句:
怀疑子曰。《论语》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此语与老子所谓法令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有何异哉。是孔子惧后世民贼不能罔民而教猱升木也。夫文明国者。立法之权。皆在于民。日日谋政治思想法律思想之普及。而孔子顾以窒民智者为是。何也。尊圣子云。此子误断句读也。经意本云。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言民之文明程度已可者。則使之自由。其未可者。則先使之开其智也。夫民未知而使之自由。必不能善其后矣。使知之者。正使其由不可而进于可也。怀疑子无以应。[12]
把梁启超的句读换算过来,则他对“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断句即是“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这断句真是别开新面,其解释“言民之文明程度已可者。則使之自由。其未可者。則先使之开其智也”也颇为通达。只是把“由”解为“自由”不免时髦了些。
应该说,梁启超的重新断句比他的新解释更富启发性,颇有“解放思想”的意义。从此至今,一方面,“民愚”和“愚民”之争仍在延续,但不论持“民愚”不能教说还是“愚民”不可教说者,都是以传统的句读为依据,所争只在如何解释,谁也说服不了谁,兹不赘述;另一方面,在梁启超的新断句启发下,更新的断句不断涌现。据赵友林的《百余年来“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阐释考》所述,迄今关于《论语》这一章的断句已有18种之多,大多数是改革开放以来新增的,有不少是脑洞大开的想当然之断。诚如赵友林归纳的那样:
其中得到学者呼应、影响比较大的有以下3种:“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其他句读往往附和者寡。在对“民可”句进行探讨时,句读问题常常与主旨问题相互交错纠缠,从而使得“民可”句的探讨更加纷纭复杂。从总体上看,这些探讨丰富了“民可”句的内涵和句读形式,但有些说法过于求新立异,往往缺少文献的支持和严密的论证,显得过于随意。[13]
我同意赵友林的归纳,只是他对这三种影响比较大的断句未加轩轾,显得过于谨慎了。
第三种断句是这样的:
子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再者,“民可使由之”里的“由”与“使”其实是同义词,只是由于前面已经用了“使”,后文为了不犯重,故而改用“由”,而“由”的古训恰为“用”,正与“使”字异而义同。“知之”当然可以看成使动用法,但“知”也可以解成为政者对民众的主动教化。仔细体味本章的语气,“使”、“知”其实都暗含着临民者的某种主动性。并且诚如一些旧注所言,民亦不可一概而论,固然有水准高的,不教即堪用,自然也有水准低的,则教而用之可也。另,揣摩夫子语气,前后两“可”字意味也有所不同,前者固“可”矣,后者偏“能”也。这样一来,“子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一章,似乎可以简洁地翻译成下面的白话——
孔子说:老百姓可以使唤的,就使唤他们;不能使唤的,就教化他们。
顺便也说说《子罕》篇的“子罕言利与命与仁”章。此章至迟自郑玄就训读为一句。[17]何晏《论语集注》显然考虑到贬义的“利”与“命”“仁”不相匹配,于是特别解释说:“利者,义之和也”。(转引自1—218)皇疏谓:“利是元亨利贞之道也,百姓日用而不知,其理玄绝,故孔子希言也。命是人禀天而生,其道难测,……故孔子希说与人也。仁是行盛,非中人所能,故亦希说许与人也。”(1—218)邢疏与皇疏略同。这些注疏都曲顺句读而不得不增字解经。到朱子的《论语集注》,才撤销了对“利”的高调解释,转而采引程子之说:“程子曰:‘计利则害义,命之理微,仁之道大,皆夫子所罕言也’。”(3—109)这样解释“利”是符合孔子和《论语》实际的,但程、朱仍坚持孔子罕言命与仁,那又显然不合孔子的实际。
直到元人陈天祥才看出问题之所在,乃有破有立道:
若以理微道大则罕言,夫子所常言者,岂皆理浅之小道哉?圣人于三者之中所罕言者,惟利耳,命与仁乃所常言。命犹言之有数,至于言仁,宁可数邪?圣人舍仁义而不言,则其所以为教为道、化育斯民、洪济万物者,果何事也?……说者当以“子罕言利”为句。“与”,从也。盖言夫子罕曾言利,从命从仁而已。(转引自5—730)
从此学人才开始意识到此章的传统句读可能有误,而渐渐改变看法。到了现当代,不少学者都接受了陈天祥“当以‘子罕言利’为句”的意见,只是现当代学者们对其后的“与命与仁”,或主张进一步断开为“与命,与仁”,或认为应该四字统断为“与命与仁”,这分歧无关紧要。对“与”字的解释,则趋向于恢复“许与”的古训,而在白话翻译中则用更现代的“赞许”、“赞同”之类。如钱穆的《论语新解》就将“子罕言利与命与仁”翻译为:
先生平日少言利,只赞同命与仁。
这翻译简洁得当,意思也很容易理解,切合《论语》的语境整体和孔子的思想实际。
4.“小人哉樊须也”、“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之真意
樊迟请学稼。子曰:“吾不如老农。”请学为圃。曰:“吾不如老圃。”樊迟出。子曰:“小人哉,樊须也!上好礼,则民莫敢不敬;上好义,则民莫敢不服;上好信,则民莫敢不用情。夫如是,则四方之民襁负其子而至矣,焉用稼!”出自《子路》篇。
孟懿子问孝。子曰:“无违。”樊迟御,子告之曰:“孟孙问孝于我,我对曰:‘无违’。”樊迟曰:“何谓也?”子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为政》)
同样的迟钝反应,也出现在本章中。如上所说,孔子所教的是礼义文化传统和从政理民之道,至于稼与圃之类农事知识,原是农人父子兄弟之间自然传授的生产经验,孔子哪能教樊迟稼圃啊,他就是想学稼圃也不必来向孔子学啊——这些孔子自然不便向樊迟明说,怕挫伤了他,只能委婉推诿道:“吾不如老农。”可是樊迟还是那么天真,没有明白孔子推诿的意思,仍然固执地继续向孔子“请学圃”,这让孔子很无奈,只能又一次推诿道:“吾不如老圃。”两次碰壁之后,樊迟只能怏怏而退。孔子乃感叹道:“樊迟真是个幼稚的小子啊!在上者崇尚礼,老百姓不敢不尊敬他,在上者崇尚义,老百姓不敢不服从他,在上者崇尚信,老百姓不敢不用真情对待他。如此教化行政,四面八方的老百姓都会背着孩子来跟从的,哪里用得着教他们种庄稼啊!”这些道理在场的其他弟子都懂,可天真迟钝的樊迟就是不明白,难怪孔子要感叹“小人哉,樊须也!”即“樊迟真是个幼稚的小子啊!”不难体会,夫子此言中感叹与嗔怪兼有,若理解成贬斥、怒骂樊迟,那就过分了,既非樊迟所应受也非夫子所宜言。
我觉得,这样理解“小人哉樊须也”,既合乎此章的语境,也比较符合孔子和樊迟的关系。我当过二十年学生又做了三十多年老师,在同学和学生中不止一次碰到过类似樊须这样天真单纯而其实忠厚朴直的人,他们并非“朽木不可雕也”的蠢才,只是开窍晚点而已,遇到好老师的启发,迟早会成才的。樊迟的遭遇正是这样,孔子并未因他天真幼稚就弃他于不顾,仍然耐心地回答他的问题、细心地点拨他,终于有一天樊迟开窍了,问的问题非同一般:
樊迟从游于舞雩之下,曰:“敢问崇德,修慝,辨惑。”子曰:“善哉问!先事后得,非崇德与?攻其恶,无攻人之恶,非修慝与?一朝之忿,忘其身,以及其亲,非惑与?”(《论语·颜渊》)
樊迟能提出这样有深度的问题,说明他是真开了窍、会思想了,所以孔子高兴地夸奖他“善哉问!”并且很愉快地回答了他的问题。这提醒我们,在解读有关各章时,应考虑到孔子与樊迟师生关系中的这些复杂曲折的情况,给予入情入理的解释,而非孤立的说文解字。
相似的问题也出现在《阳货》篇的“女子与小人”一章里:
子曰:“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近之则不孙,远之则怨。”
新时期以来,学术界也有人出来为孔子此言做辩护,辩护者多从训诂标点入手重新解释孔子此言的意义,由此出现了一些新说。比较有代表性的是廖名春。他认为“女子与小人”中的“与”当训“如”,“与小人”就是“如小人”,且“与小人”乃是“女子”的后置定语。如此缩小了“女子”的范围,进而解释全句道:“《论语》此章的‘女子与小人’是一个偏正结构,‘女子’是中心词,‘与小人’则是后置定语,是修饰、限定‘女子’的。因此,这里的‘女子’不可能是全称,不可能是指所有的女性,而只能是特称,特指那些‘象小人一样’的‘女子’,‘如同小人一样’的‘女子’。这种‘女子’‘如同小人’,其实质就是‘女子’中的‘小人’,就是‘女子’中的‘无德之人’”。原来孔子此言只是就一些如小人一样的坏女人而言,并没有全然否定妇女的意思。廖名春于是宣告:“‘五四’以来藉《论语》‘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章攻击孔子极端仇视妇女,‘是女性的敌人’的说法可以休矣。”[26]应该承认,廖名春之论用心良好,但他解“与”为“如”以及“与小人”为“女子”的后置定语之新说,实在迂曲得很,不免强为之说。此类新异的训诂还有不少,大都不足为训,兹不具引。
其实,孔子固然未曾高看女性,却也未必轻看女性,怎么会突然冒出这么一句没来由的轻视之谈?检点以往对“子曰:‘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近之则不孙,远之则怨’”的解读,有两点是说不通的:一是此句中的“养”被解读为“蓄养”,然则蓄养“女子”,还勉强可解成古人养小妾或如今日养小三之类,男人既然好这一口,也就只能忍耐女子的任性了,可是令人不解的是,人干嘛要“养小人”,那不是没事找事、自找麻烦吗?且“小人”既不好养,则赶走便罢,为何却在“近之”“远之”之间纠结不下,似乎无可奈何、不养还不行——这说得通吗?二则此句所言“女子与小人”的毛病,也不过“近之则不孙,远之则怨”而已,这实在不是多大多严重的原则问题啊,然则孔子竟然会因为这么点小问题就贬斥“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这不是过甚其辞么?可是从全部《论语》看,孔子说话论事一向很通情达理也很有分寸的,他并不是一个前言不搭后语的糊涂人、更不是一个出言夸张过甚其辞的人啊!
正是这两个说不通的问题,让我怀疑向来对孔子此言的解读大多是想当然的望文生义之论,而忽视了孔子此言的具体语境和特定针对性。前面说过,《论语》中的有些语句实在过于简略,加之编辑成书的时候,各章之间也不一定有事实上的或逻辑上的关联,语境不很清楚、意义颇难寻味。但所幸“子曰:‘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近之则不孙,远之则怨’”不在此列。仔细揣摩一下,此章的具体语境和特定针对性还是可以把握的,而解读的关键是必须把“女子与小人”、“养”和“近之则不孙,远之则怨”联系起来,因为它们是一个意义连贯的整体,只有弄清它们之间的关联,才能明白孔子此言的语境、针对性及其确切的意义。
孔子感叹道:姑娘和小子都不好养育啊。跟他们亲近些吧,他们就调皮得没大没小,与他们疏远一点吧,他们又会心生怨气。
同时还应注意,孔子此言也反映了青少年的心理特点。今天的人们都知道,少男少女们正处在尝试建构自我认同的阶段,多少都有点叛逆性,与父母的关系若即若离的,让父母不免为难。孔子之所以感叹养育孩子不易,尤其是与孩子关系的远近分寸不易把握,其实也是因为他发现了子女在这个成长阶段必有这样难调的问题。尽管那时的孔子不会有现代的青少年心理学知识,但他身为父亲又是个经验丰富的教育家,对子女教育问题的特殊困难,当然会有切身的感受和细心的观察,因而才会对人(可能是与老学生们闲聊时说起吧)发出如此深有感触的感叹,我们千载之后读来,仍然能够体会到孔子作为父亲的爱心和无奈。关于孔子女儿的情况,文献记载很少,我们不好推测。儿子孔鲤的情况,《论语》则有所记载,从中可以看出,半大小子的孔鲤对父亲孔子的确有点敬而远之,倒与孔子的学生如陈亢等人的关系较为亲近。因此,陈亢有一天便好奇地探问孔鲤,作为父亲的孔子是否给他开过小灶:
陈亢问于伯鱼曰:“子亦有异闻乎?”对曰:“未也。尝独立,鲤趋而过庭。曰:‘学诗乎?’对曰:‘未也。’‘不学诗,无以言。’鲤退而学诗。他日又独立,鲤趋而过庭。曰:‘学礼乎?’对曰:‘未也。’‘不学礼,无以立。’鲤退而学礼。闻斯二者。”陈亢退而喜曰:“问一得三——闻诗,闻礼,又闻君子之远其子也。”(《论语·季氏》)
从孔鲤的回忆里可以感受到,孔氏父子对彼此有都点小心翼翼,保持着若即若离的微妙距离,而陈亢由此得出“君子之远其子也”的结论,可能是皮相之见。其实,孔子未必有意“远其子”,他只是对一个有意趋避他的儿子无可如何,只能逮住机会就叮嘱他一句,而孔鲤唯唯诺诺地答应了,便赶紧走开——在孔子这个父亲面前,孔鲤大概也觉得有些压抑吧!直到今天我们仍然不得不面对这样有些尴尬的父子或父女关系。我与女儿的关系就是这样。所以读“子曰:‘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近之则不孙,远之则怨!’”真是亲切得感同身受。
余论:孔子、康德与道德的普遍性问题
2019年6月27日于清华园之聊寄堂
注释:
[9]黎靖德编:《朱子语类》第937页(第三册),中华书局,1994年。
[10]严复:《“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讲义》,兹据《严复集》第2册第326—327页,中华书局,1986年。
[11]康有为:《论语注》第114页,中华书局,1984年。据康氏自序,此书撰成于1902年春3月17日。
[12]梁启超:《孔子讼冤》,原载《新民丛报》第捌号,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四月十五日,日本横滨。
[13]赵友林:《百余年来“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阐释考》,《儒家典籍與思想研究》第10輯,2018年3月。
[14]杨伯峻:《春秋左传注》第447页,中华书局,1990年第2版。
[15]杨伯峻:《春秋左传注》第1182页,版次同上。
[16]杨伯峻:《春秋左传注》第1066—1067页,版次同上。
[17]参阅王素:《唐写本论语郑氏注及其研究》第104页,文物出版社,1991年。
[18]俞樾:《群经平议》,此据王先谦编《皇清经解续编》第5册第1201页,上海书店影印,1988年。
[19]此引《尚书·无逸》据《十三经注疏》本第221页,中华书局影印,1980年。
[20]王若虚:《<论语>辨惑·二》,《滹南遗老集》第33页,中华书局,1985年北京新1版。
[21]王先谦:《后汉书集解》第615页,中华书局,1984年。
[22]吴虞:《对于祀孔问题之我见》,《大夏季刊》第1卷第1期,1929年5月1日出刊。
[23]鲁迅:《关于妇女的解放》,《南腔北调集》,《鲁迅全集》第5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73年,第194页。
[24]蔡尚思:《中国传统思想总批判》(棠棣出版社1950年出版),此据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版第39-40页。
[25]李泽厚:《论语今读》第309页,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7年。
[26]廖名春:《“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疏注及新解》,《人文杂志》,2012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