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anes-Testcodeandprocedures-Part1:General
(征求意见稿)
XXXX-XX-XX发布XXXX-XX-XX实施
目次
前言..................................................................错误!未定义书签。
引言.................................................................................I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试验和检验程序的类型................................................................1
5人员资质与条件......................................................................2
6试验规范和程序......................................................................2
7试验记录与报告......................................................................5
附录A(规范性)流动式起重机的稳定性试验和试验条件....................................7
参考文献..............................................................................10
I
II
引言
起重机的产品质量和安全性能关系到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通过试验验证其性能的符合性和可靠性,
意义重大。GB/T5905《起重机试验规范和程序》原为等同转化国际标准ISO4310《起重机——试验
规范和程序》,是我国起重机械专业领域基础的试验验证标准,标准中规定的动载试验、静载试验等试
验方法和要求成为我国起重机械型式试验工作中实施载荷起升试验的国际依据,并成为我国制定各类产
品标准的试验方法和实施产品检验验收的基础性标准。长期以来,为提升起重机械产品质量和安全性能,
减少起重机械安全事故,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使标准更具操作性、适用性和科学性,解决标准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更好地指导我国起重机
的试验与检验工作,保障起重机的产品质量和安全性能,需要对该项国家标准进行修订。本次修订,结
合建立健全起重机械试验标准体系以及实际生产的需要,拟将GB/T5905《起重机试验规范和程序》
分为以下五个部分:
——第1部分:通则;
——第2部分:流动式起重机;
——第3部分:塔式起重机;
——第4部分:臂架起重机;
——第5部分:桥式和门式起重机。
III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验证起重机性能(包括工作参数和载荷起升能力)的试验、检验和程序。
本文件适用于GB/T6974.1中所定义的,在制造、改造和起重机的承载结构或部件经过重大修理后,
首次投入使用的各类起重机。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6974.1起重机术语第1部分:通用术语
GB/T17908起重机和起重机械技术性能和验收文件
GB/T22415起重机对试验载荷的要求
GB/T30025起重机起重机及其部件质量的测量
3术语和定义
GB/T6974.1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试验和检验程序的类型
4.1本文件规定的试验和检验程序包括以下四种类型:
a)按6.4.1规定进行的目测检查;
b)按6.4.2规定进行的参数测量与功能验证;
c)按6.4.3规定进行的起升载荷试验;
d)按6.4.4规定进行的噪声测试(必要时)。
4.2起重机在出厂交付使用前,制造商应对其进行试验和检验。对于在使用地点进行安装或总装的起
重机,也应在投入使用前进行试验和检验。制造商/供方和需方1)之间的任何协议均应包括上述试验和检
验。
对于批量生产的起重机,用于试验和检验的起重机样机数量应由制造商/供方和需方相互协商解决。
1)在法律术语中,制造商/供方和需方理解为签订合同的双方。制造商/供方是提供起重机的一方,需方是按合同接收起重机的一方。
1
5人员资质与条件
试验人员应满足但不限于以下条件:
——年满18周岁,且具备从事试验与检验工作的身体条件;
——具有必备的起重机专业技术知识和实践工作经验;
——熟悉试验与检验必备仪器仪表的操作方法和使用规则;
——经培训合格,并熟悉起重机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定。
6试验规范和程序
6.1总则
6.1.1本文件规定的起重机试验规范和程序为通用试验方法,各机种或零部件的特殊试验要求可在专
项试验标准和产品标准中进行规定,如防爆性能试验、零部件寿命试验、机构可靠性试验、安全监控管
理系统试验等。
6.1.2当起重机的额定起重量取决于稳定性时,规定的试验程序和试验载荷能易于验证许用稳定裕度。
6.2试验条件
6.2.1为了进行试验,起重机应根据规范的规定安装适用于操作的工作装置。
6.2.2试验时,至少应满足以下条件:
a)试验环境应满足起重机的工作条件,不应有易燃、易爆气体和可燃性粉尘;
b)基础和轨道应具备运行起重机的条件,如对于在轨道上运行的起重机,应具备在按照起重机规
范制造和铺设的轨道上运行的条件;对于轨道上运行的起重机以外的其他起重机,应符合国家
法规或订货合同规定等;
c)试验载荷误差不应超过±1%;
d)在室外进行试验与检验时,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1)风速不应大于8.3m/s(30km/h)。除订货合同中有规定外,不需要起重机处于最不利风作
用的方位上;
2)不应在暴雨、大雾、暴雪等影响试验安全的极端天气条件下进行;
3)环境温度不应低于-20℃。
e)试验场所不应有影响起重机正常工作的障碍物,且应设置防止无关人员或车辆进入试验区域的
警示标志。
注:超出上述试验条件,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
6.3试验仪器仪表
6.3.1试验与检验时,应选取适当准确度和量程的仪器仪表。
6.3.2所需仪器仪表应检定/校准合格,且在检定/校准有效期内。
6.4试验方法与要求
6.4.1目测检查
目测检查应根据起重机类型,检查包括所有重要部件的规格和/或状态是否符合要求,如:
2
——电气、液压和气动设备;
——起重机各机构、重要金属结构及其连接件;
——梯子、通道、司机室、平台;
——控制装置、照明和信号、风速测量装置;
——所有安全防护装置;
——卷筒、制动器、减速器及其支撑结构、紧固件;
——钢丝绳或其他索具及其连接件、紧固件;
——滑轮组及其销轴、紧固件、臂架的连接件;
——吊钩或其他起重吊具及其连接件、紧固件;
——安全标志和危险图示;
——信息标牌。
检查时,除了正常维护和检查需要打开的盖子(如限位开关盖)外,不应拆开其他部件。
目测检查还应包括审核GB/T17908规定的验收文件和有关技术文件。
6.4.2参数测量与功能验证
起重机进行参数测量与功能验证时,应根据GB/T17908的规定进行。并应根据起重机类型,至少但
不限于测量或验证以下参数和功能:
——起重机质量(必要时);
——回转轴线至倾覆线的距离;
——起升高度/下降深度;
——吊钩极限位置;
——轨道公差、跨度、轨距、基距;
——最大与最小幅度;
——悬臂有效伸距;
——起升/下降速度;
——大车和小车运行速度;
——回转速度;
——安全距离;
——限制器、指示器和安全装置的功能;
——驱动装置的性能,例如在试验载荷状态下电动机的电流。
根据实际工况,在空载和额定载荷状态下,验证以上基本参数和功能。
起重机及其部件质量(需要时)的测量应符合GB/T30025的规定。
试验中参数的测量精度要求应符合GB/T21457的规定。
6.4.3起升载荷试验
6.4.3.1通用要求
起升载荷试验应包括以下内容:
3
——空载试验;
——额载试验;
——静载试验;
——动载试验;
——稳定性试验(需要时)。
试验载荷的组成、测量以及施加应符合GB/T22415的规定。
6.4.3.2空载试验
6.4.3.2.1在实施加载试验前,应进行空载试验,检验起重机各机构及安全防护装置的功能是否正常,
确保加载试验安全。
6.4.3.2.3试验过程中,各机构和控制系统应运行正常、无任何卡阻等异常现象。起重机限制器、指
示器、缓冲器、制动器等安全装置的性能应正常可靠。
6.4.3.2.4根据起重机类型和工作需要,测量或验证6.4.2规定的参数和功能。
6.4.3.3额载试验
6.4.3.3.2在产品标准和规定工况条件下,起吊额定起升载荷,作起重机各机构的运行动作试验,每
种动作不少于3次。
6.4.3.3.3试验过程中,各工作机构动作平稳、运行正常,能实现规定的功能和动作,无异常震动、
冲击过热、噪声等现象;起重机限位装置、缓冲器、制动器等安全防护装置的性能应正常可靠;操纵机
构、控制系统、连锁、互锁装置动作可靠、准确,馈电装置工作正常;液压(气动)系统无泄漏现象,
润滑系统工作正常。
6.4.3.3.4根据起重机类型和工作需要,测量或验证6.4.2规定的参数和功能。
6.4.3.4静载试验
6.4.3.4.1静载试验的目的是检验起重机以及各结构件的承载能力。
6.4.3.4.2试验时应根据实际使用情况使起重机处于主要部件承受最大钢丝绳载荷、最大弯矩和/或最
更高值由国家法规要求或订货合同中规定。
如果一次静载试验不能使起重机的每一个主要部件都能承受最大弯矩和/或最大轴向力,应在各不
利位置起吊相应载荷进行静载试验。
6.4.3.4.3如果国家法规或订货合同中没有更高值要求,所有起重机的试验载荷都应为1.25P;对于
定义为:
a)对于流动式起重机,为额定起重量(起升机构上载荷的质量,包括有效起重量和吊钩滑轮组的
质量);
b)对于其他类型的起重机,为制造商规定的最大起重量。
6.4.3.4.4试验后,如果未见到裂纹、永久变形、油漆剥落或对起重机的性能与安全有影响的损坏,
连接处也没有出现松动或损坏,则认为该项试验的结果合格。
6.4.3.5动载试验
4
6.4.3.5.1动载试验的主要目的是验证起重机各机构和制动器的功能。
6.4.3.5.2起重机的各机构应分别进行1.1P的动载试验,如果在起重机规范中有规定时,应作联合动
作试验,试验应在各机构承受最大载荷的位置和状态下进行。试验应包括对各机构在其整个运动范围内
作反复起动和制动,还应包括对悬挂着的试验载荷作空中起动,此时试验载荷不应发生不受控制的运动。
如果用户要求时,除起升机构外,起重机的各机构应按制造商规定的低速进行1.25P的承载试验。
6.4.3.5.3试验过程中,起重机应按照操作手册的规定进行控制,且应注意把加速度、减速度和速度
限制在起重机正常工作的范围内。
6.4.3.5.4如果各部件能完成其功能试验,并在随后进行的目测检查中未发现机构或结构部件有损坏,
且连接处也没有松动或损坏,则认为该项试验的结果合格。
6.4.3.6稳定性试验
6.4.3.6.1稳定性试验的目的是检验起重机抵抗倾覆力矩的能力。
6.4.3.6.2稳定性试验应在规定工作区域内稳定性最不利的位置或状态下进行。如果不同位置或工作
区域规定的载荷不同,则应对这些条件有选择地进行稳定性检验。
由国家法规要求或订货合同中规定。
6.4.3.6.4流动式起重机的稳定性试验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6.4.3.6.5对于流动式起重机以外的其他起重机,试验载荷都应为1.25P,更高值由国家法规要求或
订货合同中规定,其中P由制造商规定。
6.4.3.6.6试验时,如果起重机能够保持稳定,则认为该项试验的结果合格。
6.4.4噪声测试
6.4.4.2必要时,宜在操作者位置或其他规定位置测量起重机产生的A计权声压级噪声。
6.4.4.3应在以下工况下测试噪声值:
——在工作循环内(必要时,同时开动两个机构);
——额定载荷;
——最高运行速度。
应在噪声可能最大的位置和工作条件下进行测量。
应在起重机各个方向离地面高1.6m处进行测量。每次测量记录最大值。
6.4.4.4噪声测点应根据起重机声发射特点进行确定。
6.4.4.5如果测量值的差值至少有2个值不大于1dB时,则试验结束。否则,应继续进行测量,直至
测量值的差值满足至少有2个值不大于1dB的条件。
6.4.4.6在密闭的司机室测量时,应关闭司机室门和窗户,并开启空调或新风系统。对于空调或新风
系统的运行速度:如果仅有两个运行速度时,使用最大运行速度;如果有两个以上运行速度时,使用中
等运行速度。
7试验记录与报告
7.1试验过程中,应详细、准确记录试验数据。
7.2完成试验后,应编写包括试验结论和检验结果的试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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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试验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起重机的详细制造信息;试验日期、地点和试验人员的姓名;
试验依据;每种情况下的载荷、位置、状态、程序和结果。
对于只进行目测检查的起重机,可以编写一份简略的报告。试验报告应注明所检验的起重机,并包
括检验日期和地点、试验人员的姓名以及每个项目的检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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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附录A
(规范性)
流动式起重机的稳定性试验和试验条件
A.1稳定性试验
A.1.1试验载荷
稳定性试验载荷应符合以下规定:
a)在外伸支腿/履带上:
1.25+0.1
b)在静止的车轮(轮胎)上:
1.33+0.1
c)在履带上,行驶速度不大于0.1m/s时:
d)在履带上,行驶速度大于0.1m/s且不大于0.4m/s时:
e)在车轮(轮胎)上,行驶速度不大于0.4m/s时:
f)在履带/车轮(轮胎)上,行驶速度大于0.4m/s时:
1.5+0.1
式中:
——额定起重量:吊挂在起升机构上载荷的质量,包括有效起重量和吊钩滑轮组的质量。
——或:换算到主臂头部或副臂头部的主臂质量或副臂质量。
如果主臂质量很大,或副臂的设计载荷相对较轻(如稳定性试验载荷大于副臂的强度)时,稳
12
定性试验不应使用试验载荷中的。流动式起重机试验载荷中的应替换为如下公式验证:
c+(+c)
式中:=
+
——主臂的质量;
——副臂的质量;
——主臂的半径;
——副臂的半径;
——主臂重心的半径;
——副臂重心的半径。
c
对于只有主臂的流动式起重机:
,
对=于同c=时配备=主0臂和=副臂·的流动式起重机:
——如果起升载荷在主臂头部:
r,
=01=7
——如果起升载荷在副臂头部:
制2造=商应在随机文件中给出臂架的最短、中长和最长长度时和的值。如果流动式起重机在不
同位置或工作区域作业时,应对这些条件有选择性地进行稳定性试验验证。
图A.1给出了典型流动式起重机的侧视图和计算稳定性的参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