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杰也不是总这么忙,在家等任务时,洛孜就会拉着安杰去逛公园,看电影,夜晚时两人走在林荫小路上,洛孜就会对安杰撒娇说:“别在干这么危险的工作了可以吗,你不知道我有多担心,做噩梦醒来,就会流泪到天明”。
“呵呵,又再说傻话了,每个特警队员家里要都象你这样的想法,那特警谁来干,正因为有了我们,社会才这么安宁,你我才可以这么轻松的走在这样安静的林荫小路上,你的担心,也是全特警佳人的担心,我们都知道,我会平安,放心”安杰拉着洛孜的手。
“安杰,我们结婚吧”洛孜红着脸对安杰说
“呵呵,我的傻女孩,等这次执行完任务,我们就结婚,给你一个隆重的婚礼”洛孜趴在安杰的怀里,沉浸在幸福之中。
“为了我,你一定要注意安全”洛孜抬起头,眼里闪着泪花
“嗯,我会的”说完安杰低下头吻了洛孜
一个月了,安杰执行任务走了一个月,没有任何消息,虽然洛孜早已习惯,但这两天她总是心神不宁,右眼经常再跳
"怎么了,是不是安杰受伤了,他怎么这么不小心,放心有我在,他会好的"在车上洛孜看着小刘那沉痛的表情,心里明白七八分,可嘴上却安慰自己。
在医院的走廊里,安杰的领导还有同事全都在,当洛孜出现时,所有人都望着她,有人忍不住,哭出了声。
“没事的,不就是受伤了吗,过两天就好了”洛孜还在欺骗自己
这时安杰的领导走到洛孜面前:“小洛,请你坚持住,安杰是个好同志~~”
“他在哪”没等领导说完话,洛孜哭着问
“嫂子,你别难过”小刘走过来扶着洛孜
"他在哪,告诉我他在哪"洛孜哭着大声问所有人
领导轻轻一闪身,手一指病房
洛孜轻轻推开病房门,看着床上一具蒙着白布的尸体,她哆哆嗦嗦伸出手,把白布单拉下,安杰苍白的脸露了出来,洛孜再也忍不住,泪水很快湿透了双眼。
“安杰,你说过想和我在一起一辈子的,你说过你爱我,你说过我给你敬军礼最可爱,你别睡觉了,看见了吗,我给你敬礼了,你说过把我养的跟猪一样,你为什么说话不算话,为什么不留下一句话,就狠心的扔下我一个人走了,安杰妮知道吗,我手机里全都是你的消息,你说话啊,我知道你跟我开玩笑的,安杰你你别这样逗我”洛孜跪在病床边摇晃着安杰的尸体。
“小洛别哭了,安杰是个好同志”安杰的领导流着泪把帽子摘了下来,全体同事也跟着领导把帽子一一摘下。
洛孜把手指的指环摘下来:“安杰,你还记得你说过我这个指环最漂亮,我说过戴在这个手指上是求偶的意思,如今,你为什么这么狠心的不要我了”说完洛孜哭着把指环戴在了安杰的手上。
“嫂子,出去休息会吧”小刘扶起洛孜
“不要,我要陪安杰,等安杰醒了,会找不到我的”洛孜挣脱着
坐在长椅上,洛孜的哭声很微弱,小刘也陪着洛孜一起掉眼泪
“嫂子,这是安哥牺牲前,给你买的围巾,他说你喜欢蓝色,我们当时还逗他。。”安杰同事大刚再也说不下去,把围巾往洛孜怀里一放,跑到角落里大哭。
“我们刚在一起时,我跟他说过我喜欢大海和天空的颜色,那么清澈,那么干净,过去这么久,我以为他忘记了”说完洛孜把围巾戴在了脖子上,洛孜把围巾放在鼻子上,围巾上有安杰的味道,洛孜蒙着脸大哭。
四川姑娘王珈远嫁英伦,却因丈夫林格患有不育症,两人间又夹了个阴沉傲慢的婆婆,以至横生波折,婚姻亮起红灯。山穷水尽之际,王珈回国搬“救兵”,一纸神奇的药方妙手回春,令夫妻俩喜获千金。
英伦之恋困于不育症
2000年,我在英国获得了中英比较文学硕士学位,进了一家剧社当脚本撰搞人。两个月后,我与读剑桥时结识的林格结了婚。林格是学化学的,英俊潇洒,而且非常爱我,我也十分爱他。有好多个夜晚,我们漫步校园,吟诵着拜伦的美好诗句,沉浸在爱情之中。婚后我们住进了英国纺织城曼彻斯特西郊林格的父母家。
住进了格林家,我不亢不卑,工作之余,还做家务,料理花草本就是我的爱好,我把私家花园拾掇得像一座微型的中国园林。林格的祖父霍尔十分高兴,干脆把两个园丁辞去了。我们生活得还算融洽。霍尔是个二战老兵,在缅甸曾与中国军人并肩作战,也曾到过四川、云南,故对我十分友好。林格家到他这一代已是三世单传,其父已病逝,母亲简妮是英国贵族之后,待人傲慢,冷淡。
林格的祖父霍尔经常指着私家花园说:“王,你不觉得花园里少了点什么吗?”我笑着摇摇头。霍尔说:“一个小宝贝。”我脸红了,是的,没有孩子的家庭,是一个不完整的家庭,生气也少了许多,在这一点上,不论东方西方其实都一样,更何况林格是三世单传。
和林格商议后,我们打算生孩子,遂在夫妻生活中不再采取避孕措施。两年过去,我却并未怀上,林格家的气氛变得凝重起来,因为我们曾保证过要尽快生孩子。有一天,我和林格去看医生,医生告诉我,我的生理周期正常,输卵管也通畅,原因可能在林格一方。果然,林格被确诊为免疫性不育症,抗精子抗体呈阳性。这以后,婆母简妮总是带着疑惑的眼光审视我,仿佛我有问题似的。简妮出身贵族,祖上有人在鸦片战争中大发其财,后被打死在虎门炮台上,故她对中国人有偏见。我们都不喜欢对方。
秋去春来,鲜花盛开。看到霍尔面对孤寂的花园那失望的眼神,我心生不安,这个慈祥和蔼的老人其实跟许多中国老人一样,同样渴望儿孙绕膝之乐。我与丈夫林格也焦虑万分,我俩同样渴望生一个宝贝。从此,我带着林格四处投医问药,我们把希望寄托在自己生育上,对人工授精,我和林格都不想采纳。
婆母插手夫妻险分离
事后我得知,我离开的这一年里,林格竟在其母的唆使下,做下了对不起我这个当妻子的事。
林格在一次聚会上,邂逅了一个伦敦女子曼莉,她是个典型的英国女子,苍白的皮肤,牙齿不太整齐,但显得端庄而典雅,加上一头金发,令婆母一见到曼莉便惊叹:小姐,你叫我仿佛回到了维多利亚时代。见母亲如此欣赏曼莉,林格更加得意,经常与曼莉约会。此举被林格的祖父霍尔多次好言劝止,但林格根本听不进去。曼莉频繁地到林格家,发展到最后,她索性与林格同居了。
有一天晚上,霍尔到一个老友家去喝生日酒,完了后他一人慢行回家。快到家时,他瞥见曼莉在树林中正与一个拉美模样的男子在说着什么,好像两人还手拉着手,两人一见霍尔,立刻紧张地分开快速躲到树林中。老霍尔权当是花了眼。隔了几天,霍尔对曼莉的行踪开始了注意。有一个深夜,他跟踪了曼莉,果然又见到了上次见到的一幕,这回霍尔确信自己眼没花,便告诉了孙子林格。不料林格一听便说:祖父,你又喝醉了。霍尔的确有酗酒的习惯,这一点深受林格母子的厌恶。在林格与曼莉同居三个月后,曼莉在一天早上羞涩地告诉林格一家:她有身孕了。三人反应各异,霍尔十分怀疑,但他不露声色;林格惊喜交加,复又有一丝疑云;婆婆简妮则非常高兴:“我早说过我儿注定要给我添个英国的纯种孙子。至于王珈那个中国女人,还说什么吃中药治不孕的呢,现在看来,不孕的可能是她。”随后不久,简妮就劝儿子林格与我离婚,正式娶曼莉。
在霍尔的反复规劝下,林格还是背着母亲到医院复查,结论仍是他抗精子抗体呈阳性。是夜回到家里,林格悄悄把结论告诉了祖父,两人疑窦丛生。爷孙俩一商量,雇了个私人侦探调查,原来曼莉是伦敦一个舞女的私生女,自幼生活在平民区,生活放荡,与很多男人有染,长到20多岁后,又与一拉美男子同居,这名男子并未取得英国国籍。曼莉看中了求子心切的林格一家,简妮想要英国纯种的想法令曼莉大受鼓舞,她打算待她生下拉美情人的孩子后,让孩子取得英国的合法身份后再坦白真相,带着孩子回到因此能顺利移民的拉美男子身边。曼莉万万没料到她的如意算盘就要落空,她并不知林格患有抗精子抗体呈阳性的不育症。
家庭矛盾终于激化,家里吵翻了天,林格大骂曼莉是伦敦平民区的婊子。霍尔则写信告诉我全部事情,并叫我立即赶回。简妮的反应也很沮丧,她愤怒地赶走了曼莉。
接到霍尔的信后我百感交集,又十分难过,为什么林格不给我亲自写信,来求得我对他的原谅?其实这时的林格肠子都悔青了,他自觉无颜对我,不便写信给我。还有婆母简妮,她为何不给我道歉?经过反复思考,我认为我与林格情缘已尽,遂打算离婚。
我把准备离婚的文书通过电子邮件发给了林格,孰料很久都没有回音。半年后有一天我在四川成都父母家中突然接到一封寄自联合国的信,拿着信时我挺纳闷,这是谁会从联合国寄信给我?拆开后我惊呆了,原来这是发自联合国维和部队的慰问信。林格于半年前由于接到我的离婚申请万念俱灰,他采取了不予正视的态度,去参加了维和部队,在执行任务时,被地雷炸失了一条左腿,我作为他法定的妻子,故维和部队寄信于我。这时霍尔再次给我来信,解释自己的孙子早已幡然醒悟,从与林格的交谈中,霍尔告诉我自己的孙子林格仍是多么爱我,时常在梦中喊我的名字。我想霍尔决不会说谎,我百感交集。一想到我和林格当年的爱情以及他那张洋溢着朝气的笑脸,我再也坐不下去了,立即飞赴英国曼彻斯特。
真情相爱中医送千金
我的出现令林格一家颇感意外,婆婆十分不自然,祖父霍尔则表示了对我的热烈欢迎。婆婆简妮白他一眼说:“你怎么知道她来不是为和林格离婚的呢?”我无需申辩,而是径自走到林格身边,凝视着他那蓝色的眼睛,问:你还爱我吗?林格不做声,半晌才说:“你想离开我这个瘸腿就请吧。”我一字一顿地告诉林格:“只要我俩之间还有爱,我不会离开你的。”林格不做声,浓密的睫毛下流出了泪水。良久,他说:“我爱你,可是你信吗?”我点头。此情此景看得霍尔都流出了泪。
经过这番波折,我和林格又和好如初,婆婆从此待我的态度也有了好转。然而,由于林格断了一条腿安上了假肢,他走路时变得一跛一跛的,他时年已三十有四,又回到了大学教化学,我们又不得不面对一个老问题:我们没有孩子。没有孩子的家庭是残缺的。我和林格一家三口意见分歧,婆婆主张西医疗法等待奇迹。霍尔则主张干脆收养一个,他早盼着当曾祖父了。而林格则主张人工授精。他们三人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对我推荐的中医药疗法不抱任何信心,我十分苦闷,思索着怎样才能说服他们呢。我找了位在英国讲学的中医教授到家里做客,教授用流利的英语同林格一家人交谈,下午茶都快喝完了,那个书生气太重的教授有些失望地告辞。他用中文悄悄告诉我:“给这些西方人说中药我发现是鸡同鸭讲,他们不信中医药。”
2003年9月,我们到了四川成都。老霍尔为四川的变化所惊叹。不久,我和林格找中医专家治疗。在我鼓励和爱的目光注视下,林格皱着眉喝下了一碗又一碗的中药。有几次林格实在经不住再喝那中药汤剂了,喝下后又几番呕吐了出来,一次竟吐出了胆水。我一度打算放弃,叫他不要再喝,但林格还是一仰脖喝了下去,之后说:“亲爱的,为了我们能有爱的结晶,我一定得喝下去。”
在中药治疗两个疗程后,林格的抗精子抗体终于转为阴性。我终于怀上了孕。
2005年5月,我生下了一个重达3千克的女儿。千金宝贝给我和林格全家带来了欢笑。从此,霍尔和简妮都赞叹:中国医药,真神奇啊。特别是霍尔,在英国一有机会便向人讲述这件神奇的事。而林格,一系列风波过后,他已变成了模范丈夫。
爱情的力量让她跨过生命中一个又一个的苦难,成就今天这个灿烂美丽又坚强的女子。惊涛过后,不变的,还有爱情那件叫人满足的事情——
擦肩,不一定就是错过
张茜在演出她人生里的第二部戏《欢喜游龙记》的时候,还是个小配角,一身丫头的打扮,对白也没几句。反正都不是主角了,就简单演完,尽快收工好了。
然而,当她在北京拍摄最后一场的时候,戏里的男主角来了。那是男主角的第一场戏,甚至是他的第一句对白。这一句对白正是冲着张茜所饰演的小丫鬟说的。
北京的冬天,很冷。张茜却悄悄紧张了一下,手心渗出汗液,因为对方是喜剧头号男主角——张卫健!
第一次见到张卫健,他穿得像个圆球,不但没有摆出冷面孔,反而总是一副笑嘻嘻的模样,倒像冬日里温暖的一颗小太阳。
张茜在演完她最后的戏份后,便离去了。他们之间,只是擦了一下肩膀,彼此什么也没有留下。在张茜心里,那仅仅就是一部戏,一次相遇,一次擦肩罢了,没有其他。
再想起这个男人,是在一年多后。
又是冬天,还是北京,天空飘下鹅毛大雪,天寒地冻,仿佛生灵一片寂静。生在江南水乡的张茜快要忍受不了这样的天气,更在丧父之痛下。
她每每坐在家里的沙发上,就忍俊不禁做起白日梦来。
她问自己:“不想在北京拍戏,那要去哪个城市呢”自己回答:“不如去广州吧!”
她又问自己:“那要和谁演对手戏呢”然后她想着想着就回答了:“张卫健!”
没有原因的,潜意识就为她选择了他。结果,没几天,就有制片人来邀她去广州拍片,男主角是张卫健。
梦想成真的喜悦让她收拾了简单的行李,直接奔赴广州片场。
爱的日子,爱的点滴
对于与张卫健的第二次合作,张茜更欢喜的是自己梦想成真,而并没有对这个男人有什么其他想法。况且这部片子,需要完全使用广东话对白。张茜显得措手不及,无以应对。
这样,就给他们的相识相知带来了大好的机会。张卫健一直都觉得这个女孩子清纯又可爱,长得漂亮又心地善良,尤其是在听到她父亲过世,自己一个人强忍悲伤工作的事情后,对她充满了保护欲。
张卫健教张茜识粤语剧本,教她念广东话对白,再加上他个性本身的幽默感,他们在打打闹闹中,彼此开始互相吸引。无论是张茜,还是张卫健,都从心底长出一片绿油油的小草来。
尽管张茜在父亲逝世后,变得坚强,总是说自己可以照顾自己,自己很独立。可是,谁在片场都会有一个自己的杯子打水喝,而她,没有。一旦出外景,她总是像只口渴的乌鸦到处找水喝。
张卫健看在眼里,疼在心里,他嘴巴上无奈地说着“我从没看过一个女主角是你这样生活的”!私下却悄悄地买来一只杯子。他佯装杯子是他多出来的一个,“顺便”送给了张茜,以不经意的语气浅浅地说了一句:“你要真的学会照顾自己。”
随着这个温暖而贴心的举动,两个人都默默地审视了心里对于彼此的感情。他们开始有更多的话题聊,戏拍完了,又分隔两地了,但是两颗心不会再分开了。
那一年的圣诞节,张卫健知道张茜喜欢收集香水,特意买来一款限量版的香水送给她作为礼物。张茜喜欢得不得了,因为香水打开后可以拼成一颗“心”。她抱住他,心底觉得暖暖的。
就在这个时候,张卫健轻柔地缓缓地第一次对张茜说了:我爱你。
感情上,二人从此找到了归属,事业上,张卫健越来越红,张茜也是节节攀升。
长期超负荷的工作,让张茜的免疫系统几乎要崩溃,一度出现抑郁、厌食等症状。她被迫停下手头的一切工作,住进了医院。
张卫健一接到消息,立刻赶到了女友身边。虽然有护士,有请的护理人员,他还是事事不放心地亲自来。她睡觉的时候,他寸步不离地守在旁边;她醒着的时候,他给她讲笑话,讲故事逗他开心。
谁说娱乐圈里只有表面光鲜的爱情!那时候起,张茜就对张卫健暗许芳心,此生,要嫁只嫁张卫健!
走在爱里的女子
张茜怀着这样笃定的心情,张卫健也有一颗深情的心,于是携着彼此的手,这爱情道路一走就是7年。
他们身处环境的特别,注定了他们的感情之路是被众多视线包围的。多少明星的恋情都是见光死,张茜却一点也不担心,反而她在沉重的工作和尘嚣的世俗中,逆境成长。
在浓浓的爱里,张卫健会像个小孩一样撒娇地索取张茜对他的照顾。张茜亦非常享受这样的居家生活。为他做一顿饭菜,即使味道不好,那个男人也会照单全收,告诉她他享受的是“感觉”。
而在大多数时候,张卫健还是会像照顾孩子一样照顾张茜,对她事事周到,拿拖鞋,倒水,全部都来。
出门在外,她从不过分地要求张卫健为她提包,她知道他不喜欢这样,自己也没有这种嗜好。张茜享受着这样的惬意与自然,两个人不在小事上计较,生活才能平坦,才会安稳。这个徜徉在爱情里的女子深谙此理。
他爱这个男人,并相信这个男人,7年来,有了爱情的温暖,张茜也从沉静的女子变得爱说爱笑,活跃开朗起来。
有时候,张茜跟别人讲好笑的事情,总是还没让人听明白,她就忍不住笑得弯了腰。张茜逐渐开朗的性格,让她主动向媒体公布了自己怀孕的消息。
肚子总有一天要大起来,与其不断被人猜疑,不如主动公布这件事,何况还是个再好不过的好消息。她拥有了和张卫健的爱情结晶,这让她觉得快乐又幸福,她期望着成为一个幸福的妈妈。
所有人的反应就是,只知道这两个人恋爱,很多年了,没有听说结婚的消息,转眼就进入生子的阶段。一件漫长的事在某一个瞬间也显得唐突了。如果没有那张证书,张茜就会委屈了些,不是吗
对于张茜来说,并非如此,他们不但早就结婚,张卫健更是二度向她求婚,一次真实,一次浪漫,张茜的心被这个男人填得满满的,毫无委屈可言。
第一次求婚是在张卫健香港的家里,他们正谈到了结婚的话题。每个女人都会在很年轻的时候默默地给自己定一个“XX岁之前结婚”的小目标,而距离张茜这个神圣目标的期限只有一周了,下周就是她的生日。
尽管有这么一个相爱的男人在身边,什么时候结婚已经不重要了,在张茜心里,她一直都这样想着。可是,没想到,那个男人就是用了心,忽然跪在自己面前,没有鲜花,没有戒指,只有一句真诚的“嫁给我吧”。
张茜心里五味杂陈,又感动又突然觉得……好笑!因为张卫健的衣服上有一个大洞!张茜笑得又满足又调皮,爽快地答应了。即便她看过各式各样浪漫的求婚,也没见过穿着破裤子求婚的,但是这个男人的初衷让她觉得十分可爱。
她悄悄看了一眼,一颗闪亮的大钻石,熠熠生辉。那个男人舍不得让心爱的女子一生留下遗憾,该做又能做的,他全力以赴。
一整晚,张茜没敢把手从荷包里拿出来,她的心里流淌着汩汩的暖流,她的思绪里尽是这猝不及防的浪漫画面。
惊涛过后,爱情依旧
然而,2008年的农历新年期间,一次意外突然降临了张茜的幸福生活。几乎是所有人都做好了孩子降生的准备,张茜却意外小产了。
张茜对自己的第一个孩子倾注了太多的感情,噩耗来得太突然,她的心狠狠地跌到谷底,这足以成为她人生一次重挫。
有好久,她都不能面对自己,每每看到自己平坦的腹部,她就觉得痛苦万分。眼泪在多少个夜里泪流成河,小产的阴影笼罩了张茜的家庭和整个新年。
当时,张卫健正接演了《夺标》,剧组在进行紧张的拍摄。张卫健很敬业地把守在片场,当导演问起事情端倪的时候,他才忍不住落下男儿泪。
导演一批假,张卫健立刻飞回到张茜身边,张茜就窝在丈夫的怀里哭得稀里哗啦。她把心里所有的苦闷全部讲给他听,她将伤心难过一倾而出。
那段日子,是他们这么多年来最阴霾的时期,所有人都在悲伤中度过。
然而,伤悲终会过去,工作还得继续。贴心的张茜知道张卫健的片子非常需要他,于是,一再地向张卫健保证自己没事,自己会好的,安慰他,将他赶回了片场。
惊涛过后,不变的,还有爱情,那是件叫人满足的事情。始终,这个世界上,还是徜徉在爱情里的女子,最美!
我想...
一个人在你的一生中
遇见一个懂得用心爱你
或是遇见一个值得你用心去爱的人
是幸福的
公车上的乘客不约而同地同情地
望着那位拄着白色手杖、既美丽又年轻的小姐
小心翼翼地爬上公车
她将车资递给了司机往司机告诉她的空位走去
并伸出手试探着座位的方向坐定后
这位美丽的小姐将她的公事包放在膝上
把柺杖靠在腿边放好
苏珊叁十四岁
一年多前因医生的误诊
使得她的生活顿时陷入一片漆黑
没有了光明只剩愤怒、挫折与自怜
一向充满自信、个性独立的苏珊
如今这曲折的命运似乎将她推入无底的深渊
对周遭的人来说无助的她不免成为一种负担
「为什么是我」
苏珊埋怨着她内心裡有吐不尽的憎恨
然而
不论她如何的伤心、叫骂或祈求
心裡却异常地明白
她的视力是不可能有再恢復的一天
苏珊曾经拥有的乐观进取
如今取而代之的是消沈的意志
每天的生活只不过是重复上演的挫折与疲惫
唯有她的先生马克是她仅有的支撑
马克是位空军军官
不忍心看着苏珊自暴自弃
决心要帮助她重拾旧往的信心再次成为一个独立的人
身为军人的马克
虽然明白该如何面对如此复杂的情境
但他知道这是他一生中从未经歷过最困难的挑战
在经双方努力后
苏珊终于準备好要重回职场
但问题是她的交通问题
以前她总是搭公车上班
如今想起要自个儿搭公车
她不禁打了个冷颤
于是马克自愿地开车接送苏珊上下班
即使他们工作的地方相距甚远马克还是愿意这么做
最初
因为有马克的接送
让因失明而没有安全感的苏珊安心
也可满足马克一心想保护苏珊的想法
只是不久后
他发现这么做不仅增添彼此的负担而且花费更多不是长久之计
更重要的是
「苏珊必须慢慢地尝试自己搭公车。」马克对自己说。
但面对如此脆弱、易怒的苏珊他不知如何开口
更无法想像苏珊会有怎样的反应!
正如马克猜测的
苏珊诧异地望着马克无法相信从他口中说出的话
她痛苦的说:「我是瞎子耶!你要我怎么分辨东南西北
你是不是不要我了!」
马克心碎了但是他明瞭什么事是必定得做的───不论遇到再大的困难
因此他向苏珊保证
一定会陪她一起搭公车
一直到她不再害怕为止
之后每天都可以看见穿着军服的马克携着一只公事包
陪着苏珊上、下班
整整两个星期就这么过去了
马克告诉苏珊该如何靠着其他器官
尤其是听觉
来判断她身在何处及如何适应新环境
马克也帮苏珊与公车司机熟识
请司机多照顾他的爱妻并且保留个位子给她
有马克的关怀即使面对生活上种种的不如意
苏珊脸上也渐渐有了笑容
每天早上他们一同搭车到苏珊工作的地方
马克再转搭计程车上班
虽然这样的方式较以前费时、费力
但马克心裡清楚
有一天苏珊一定可以自己搭公车
他相信苏珊能做得到
在他心中苏珊曾是不畏挑战、从不轻言放弃的人
现在的她仍是一样不会被失明打败
终于苏珊决定要放手一搏尝试自己搭公车
星期一的早晨
苏珊準备好出门她紧紧地抱住马克
这位在这些日子以来
一直是她乘车伙伴、她的丈夫、她的挚友的马克
苏珊的眼裡转着感激的泪水
感谢马克诚挚、耐心及爱心的陪伴
苏珊向马克挥手道别
这是第一次他们分道扬镳
星期一、星期二、星期叁日子一天天过去
苏珊独自上班进行得相当顺利
她做到了!
那是星期五的早晨苏珊扔是搭着公车上班
每当她递给司机车资準备下车时
她总是听到司机先生说:「我真羡慕妳哪!」
苏珊不确定司机是否是对着她说
毕竟这世上没有人会羡慕一个在过去几年为了寻找活着的勇气而挣扎的失明人。
苏珊好奇地问道:
「为什么你这么说」司机先生回答说:
「能够和妳一样受到如此无微不至的保护与照顾一定是件很美好的事。」
苏珊不明白他的意思于是又追问:「你是说」
「我是指」司机先生回答道:
「过去的一个星期以来
每天都有一位穿着军服英俊的男士
站在转角看着妳走下公车、安全地穿越马路
直到妳进了公司大楼为止
他还朝着妳的背影给妳一个致敬的吻
然后转身离开妳真是个幸运的人。」
感动的泪水顺着苏珊的双颊流下
虽然看不见马克但一直以来
她总觉得马克就在她的身旁陪伴着她
没错她是幸运的
是非常幸运的
因为她得到了比恢復视力更令人感动的礼物
这礼物无须眼见为凭因为她用心感受到了
爱让黑暗有了光明
超感动的~~苏珊虽然失去了她的双眼
但她体会到了人世间最甜美、珍贵的挚爱!
『西洋婚礼时,牧师总会对着两位新人问道:
Mr.你愿意Mrs.成为你的妻子爱她一生一世
既使当她遭遇任何变故
仍愿意顷尽全力给予她关怀的照顾与嗬护
爱她至死不渝吗
Mr
你愿意Mr.成为你的丈夫爱他一生一世
既使当他遭遇任何变故
仍愿意顷尽全力给予他关怀的照顾与嗬护
爱他至死不渝吗』
这段誓词不单只是一段公式化的问句
它更是人世间最甜美、珍贵的挚爱表现
~~对一个人好很容易,永远对一个人好很难!~~
如果你已经找到你生命中的Mr.Right
请珍惜、善待妳身边的他
因为他绝对会是你一生中最值得的对待
如果要你永远对一个人好很难
那么请牢记这段誓词
「永远」就会变得再也不难
晚上,他拖着有些沉重的步子,一步一步进了家门。直到早上出门前,她才对他说出这几个字:我下岗了,以前的猜测终于得到了证实。他想,她是怕我不好受,自己都憋了一夜。今天,她在家干些什么呢?
屋子里的变化,使他感到有些惊奇。阳台上多了几盆拖着长藤的垂绿植物。餐桌上铺了块新台布,撩起台布,才发现桌子是新的。
“我把旧桌卖了,换了张新的。”她说。
他知道,这张红木桌子是她去世的父母留给她的唯一纪念品,他们谈起过的,只有到儿子上大学时,如费用不够,才可以卖的。
现在提前卖了,儿子才初三。
“只是下岗呀,你还可能上岗的呀,怎么就变卖家产了呢?还没到这个地步,是吧?”他小心地问。
“我想做股票,总得有资金呀。”她说。
“股票风险大,你能行吗?”他不无忧虑。
“现在没有什么行不行的,很多很行的人也下岗了,很多不行的人下了岗也变得行了。也许玩得好,我也能发点小财呢!”她安慰他。
“假如股票做不好呢?”他又说。
“做不好,再换种活法,反正各种活法都得试试,人总得活呀!”
“你有这样的心态,很好。”他也安慰她。
“昨晚我前前后后想了许多,我想起我们楼下那个管垃圾的外乡人,那个只有一只左手的小仙子,每天在垃圾堆里翻捡一些能换钱的东西,然后再把垃圾整理好,把垃圾箱冲刷得干干净净。还要挨家串户去收购废旧物品,再闲下来,他就坐在旧藤椅上看书。我就想,他靠这样也能活下去,而且活得挺自在,我们不是比他好多了吗?至少目前我还有一份下岗工资。再说,你去年出了工伤成了老病号,现在厂里也没有把你扔掉嘛!”
他静静地听她说完。好久才冒出一句:“你好像有点阿Q精神了。”
她笑了笑说:“阿Q精神也是有点用处的,我们是平头百姓,亲戚里都是些无权无势的老实人,总得想法子自己开导开导自己呀!”
他的眼圈有点红了。伸出手把她拥在怀里,久久没有松开。
门被推开了,他们的儿子背着一只大书包汗津津地踏进了家门。
两个大人互相交换了一下眼神。刚才,他们商量过,暂时不让儿子知道这件事。等他这次毕业考后再告诉他。
饭桌上,儿子告诉父母,这次模拟考试成绩不错,老师说他有希望考入重点高中。
两个大人脸上有了笑容,对儿子说:“你要好好争气,将来争取再考一个重点大学,再选一个好的专业,毕业后找一个不容易被淘汰的职业。”儿子点了点头。
儿子又告诉父母,他的同桌阿勇因为爸爸下岗了,家里还要给瘫痪的妈妈治病,阿勇爸爸准备不让阿勇再升高中了,要阿勇帮他一起去做贩卖水产的生意。阿勇成绩好,一门心思想上大学的,所以心里很难过。
饭后,孩子进了小屋温习功课,夫妇俩坐在电视机前收看新闻。新闻后是一部电视剧。当剧中侵吞国有资产的腐败分子被揪出来时,他惊讶地发现,身旁的妻竟睡着了。他开大音量摇着她的肩膀兴奋地嚷着:“快看,快看!抓起来了,抓起来了!”
然而妻已是鼾声渐起。他不知道妻瞒着他在外揽了一份重体力活。他平凡的妻今天确实太累了。
陆小豹这一生有两个恩人,第一个是陆大年,二十年前将她从孤儿院里带出来,从此她结束了拖着脏鼻涕在孩子堆里抢福利品的日子,陆大年不但给了她一个响当当的名字,更给了她锦衣玉食的生活,这二十年来,她一直活得意气风发。
第二个恩人便是林茂了,也是陆小豹的老师,认识他的时候,陆小豹正是大四,林茂虽然只比她大五岁,却已在社会上摸爬滚打了好多年,生活窘迫到了极点的时候,他蹲在陆小豹她们食堂门口卖盗版碟片。
他趿拉着破拖鞋,穿着烂了几个大洞的牛仔裤,破旧的白衬衫只系了两个扣子,露出晒成荞麦色的大半个胸脯,这明明是一副落魄狼狈到惨不忍睹的行头,不知怎地却给他穿出了一股子明星的味道来。
陆小豹就是被他这副颓靡的明星之气迷住了。在她的软磨硬泡,百般纠缠之下,陆大年给陆小豹她们学校盖了一栋红色小楼,还取了个意味深长的名字——“红房子”,后来这里便成了陆小豹她们学校搞联谊,开party的专用场所。红房子竣工的当天,陆小豹亲自将学校的聘任书拿给林茂。
他正在吃一份新疆炒拉条,陆小豹在他对面坐下的时候,他“吐露”一声将一筷子拉条吞进喉咙里,酱汤溅了陆小豹一身,面条卡在他喉咙,他看着聘任书,嘴里哇啦哇啦的也不知说了什么,陆小豹听了半天,终于听清楚,他说的是:体育老师?太没内涵,不去!
陆小豹想不到这个卖盗版碟片的家伙还挺有抱负,不由得又多了几分景仰之情,她像个白痴一样问他想做什么?
他沉吟半晌,一滴辣酱从嘴角边掉下来,落在桌面上,发出一声脆响,将他从深思中唤醒,他说:如果让我教法律,倒是可以考虑考虑!
陆小豹二话没说,转身就走,第二天,红房子顶层便填满了健身器材,后来,这一层便成了校领导们的免费健身中心,而卖盗版碟的小贩林茂,不久之后便西装革履地出现在陆小豹她们专业的法律课堂上。
可是,就是这个小贩林茂,站在讲台上,讲起法律来竟然口若悬河,滔滔不绝,他引经据典,活生生的案子随口拈来,一下子便将整个课堂都镇住了,陆小豹坐在台下呆呆地看着林茂,像望着自己的王子。
林茂将陆小豹从简单生涩的少女变成风情万种的女人,她平淡如水的日子从此多姿多彩,你说,他不是陆小豹的恩人是什么?他甚至超越了恩人,他简直就是陆小豹的上帝了。
只是,陆小豹不知道,林茂不单单是她一个人的上帝。
每个星期,总有那么几天,林茂会神秘地消失。
小平房的门口往往会探出一个男人的脑袋来,吸着鼻子说:真香!
正是林茂。
可是,在林茂成了陆小豹的老师之后不久,当杨飞飞又嗲声嗲气地唤他“老公”时,他便怒吼道:别叫了,烦死老子了!
杨飞飞愣了一下,眯起眼睛打量了一眼林茂,见他兀自一副气极败坏的样子,便一语道破天机:你是看上她了吧?
林茂没回答,径直从她身边走过,走了几步,又回过头来,看着饭菜的热气笼罩中满面油烟的女子,轻声说:你放心,答应你的事儿,我一定会办妥的。
这明明是一句承诺,可是,经过杨飞飞的大脑一过滤,不知怎地就变成了交易,她好像听见林茂没说完的那下半截话:办妥之后,我们就两清了!
林茂的目标是陆小豹的养父,陆大年,那个财大气粗的地产商。
林茂曾经是一个律师,虽然名气不大,但也算小有成就,奈何血气方刚的他,不谙世事险恶,竟接了一起不可能打得赢的官司,他一腔热情地投入到对抗强大恶势力的战争中,只可惜,最后连原告都迫于压力撤销了起诉,而他,用后来杨飞飞的话说,能留下来一条狗命已是万幸。
杨飞飞便是在那时找到林茂的,她曾经服侍过那恶势力,从恶势力对林茂咬牙切齿的憎恶中读出了林茂的高风亮节,所以,她收留了他。
那时,杨飞飞还是个人气很旺的妓女,在闹市有一套两居室,收留林茂后,她把房子卖了,又拿出全部的存款,支持他开了一个小小的律师事务所。
事务所最初没什么生意,杨飞飞却颇为支持地给了他一个大案子。
她在一个夜晚关了事务所的灯,在月光下静静扒光身上的衣服,说:我没什么可以给你的,只有这身子,你要是不嫌脏,就拿去吧!
林茂慢慢走过去,杨飞飞流了泪,对于她来说,他肯接受她,这便是最好的承诺与恩赐。
杨飞飞的母亲也是一个妓女,可是她后来动了真情,才生下杨飞飞来,杨飞飞三岁那一年,亲眼看见母亲躺在铺满玫瑰花瓣的浴缸里,血从腕上的伤口流出来,淌得满地都是,她那时还小,对此是无能为力的,她只记得母亲在邻居的唏嘘感叹中一直沉睡着,后来,她被送到了孤儿院,就再也没见过她了。
长大后,她慢慢明白了,原来母亲是醉酒后自杀,后来,她又回了一趟她和母亲曾经租住的房子,还是那样的格局,趁着房主不注意,她搜索了床头的墙壁,记忆里的暗格果然还在,她在里面找到了一本母亲的日记。
翻开日记,第一页便是一个男子的照片,俊朗儒雅的外表,后来她才知道,那男子竟是本市最大的地产商,陆大年。
整本日记里只有一句话:他不要我,也不肯认下飞飞,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那一连串的感叹号叹得杨飞飞心惊肉跳,从此,每个夜晚,她都在辗转反侧中看见鲜血淋漓的母亲大叫着要她报仇!
林茂的工作进展得很顺利,不到半年,他已经成了陆大年默认的女婿,陆小豹也成了他的免费贴身女秘书,日里夜里,如影子一般缠绕着他,让他无处遁形,而杨飞飞那里,自然也是去不得的了。
杨飞飞催得越来越紧了,林茂被她催得简直喘不过气来,他曾潜入陆大年的书房,卧室,利用一切机会寻找自己想要的答案——陆大年到底是不是杨飞飞的亲生父亲?
其实,只要能接近陆大年,要想找出答案是很容易的,林茂已经收集了陆大年的头发作为标本拿去化验,现在,只要他回一趟西子路,取来杨飞飞的标本,一切就会真相大白了。
机会终于来了,清明这天,陆小豹随陆大年给他的亡妻扫墓,林茂推了工作,急匆匆地赶往西子胡同。
坐在化验室里,林茂看着手里那几根头发,那是他从杨飞飞的枕头上找到的,林茂不知为什么就犹豫了,如果杨飞飞真的是陆大年的女儿,他们父女相认之后,陆小豹该怎么办呢?想起她那清澈如初生婴儿的眼眸,林茂的心,狠狠地抽搐了一下。
她又催问起他的进展,他只是喃喃地说:快了,就快了!
三个星期后,化验结果出来的当天晚上,林茂便被陆大年叫去了书房。
林茂看着这叱诧商界的一代霸主,此刻竟是一副憔悴衰老的样子,不由得心里一动:他虽然辜负了杨飞飞的母亲,但是他肯为了一个妓女而终身不娶,还在清明节心心叨叨地给她扫墓,也算是痴情了!
陆大年看着林茂,叹了口气:我知道你为何而来,这都是我造下的孽,也活该受到惩罚!可是,小豹是无辜的,我不允许你利用她!
林茂心里一惊,也不知如何回答,陆大年不再看他,自顾说道:是我负了她,不肯给她名分,知道她怀了我的骨肉后,又派人日夜监视她,在她生下小豹后,便偷梁换柱,把孤儿院里的一个弃婴放在她身边,所以,当她以女儿胁迫我的时候,我便想也不想的,一口就回绝了她,然后再从孤儿院里以领养的名义认领回我真正的女儿。
一位网络高手遭遇了一场痛肝扯肺的网络爱情,他竟然不知这幕情爱的结果将是一场竹蓝打水般的虚空,正当他沉于所谓的网络爱情的温暖中时,接着便生发出一系列莫名其妙的、一连串始料不及的事情……
一
2008年9月初,韩林突然被警方传讯,这是怎么回事呢
2008年3月,韩林在某网站“真情地带”结识了一位南京美眉——郑小蓉,两个人在网上谈得很近乎。渐渐地,他竟对她有几分依恋了,一天不“见”就有些心神不定。而她,对韩林似乎也颇有好感,每天准时赴“约”,与他倾心而谈。不久,俩人不满足于冷冰的屏幕,而是抱着话筒唠喀了,不谈不知道,一谈情谊更长了,每当听到郑小蓉那悠然、甜美的声音时,心里就颤颤的,有了异样的感觉。
自然而然,韩林对小蓉产生了依恋之情。他为自己有了被人们称为“网络爱情”的情感感到惊讶,他想:像我这样性格有点冷的人怎么也会坠入“网络爱情”中去呢但他又转念一想,也许是缘分来了。于是,在他们相识仅仅20多天后,他就向郑小蓉表达了爱意。郑小蓉有些羞涩地说:“你终于说出了我最想听的话,也是我最想对你说的这句话。”闻听此言,韩林心头比抹了蜜还甜,还滋润。
3天后,郑小蓉告诉韩林,她父亲是一家企业老板,拥有数百万的资产,曾给她介绍好几位富贾之子,但她却不喜欢那些出手阔绰的纨绔子弟,只喜欢诚挚、博学的韩林,但父亲却坚决不同意,她很矛盾,也很痛苦。这令韩林非常感动,也更加疼惜这个“痴情”的女子。
二
4月20日,韩林刚到家,就收到郑小蓉发的“伊妹儿”:有要事相商,今晚11点老地方见。韩林准时“赴约”。郑小蓉告诉他:“她无意中知道了父亲单位的一个工商银行帐号,突发奇想,能否设法打开工商银行密码,取出一笔巨款,然后她将同他一起远走高飞。她希望韩林能够来南京帮助她。知道事情原委,韩林心里又吃惊又感动。吃惊的是郑小蓉如此大胆,感动的是为了爱情她竟然不顾一切。
这个想法理论上可行,但他知道凭自己的电脑知识也许根本打不开安全系数极高的银行系统。为了不让她失望,韩林故意为难她道:“需要奔腾4处理器、saram内存和tnT2图形加速卡这些电脑设备。”话刚讲完,郑小蓉就一口答应设备由她来搞定。
闻听此言,韩林有了骑虎难下的感觉,可是为了不使网络情人郑小蓉失望,自己潜意识里也有“搏一搏”的心态,当然更有跟她见一面的念头,在南京小聚,一定可以加固彼此的感情。
两个人一番打情骂俏之后,郑小蓉立即调转话头,再次提起从电脑上提取父亲在银行帐号里的钱款之事,韩林此时已经有些“热血沸腾”了,感觉凭自己电脑知识真的能够打开银行电脑似的,他拍着胸脯说:“肯定有一定难度,但办法总比困难多。”一席话说得郑小蓉笑逐颜开。
他忽然想到设计出一个类似游戏的电脑软件“糊弄”郑小蓉是没有问题的。于是,他先是设计出“中国工商银行”的字样和行标之后,立即闪现一长串的数字,让人感觉这是银行帐号,接着出现“严禁进入”4个黑体大字,然后他就设计了5道所谓的银行电脑安全系统的关卡,他通过运作,一一破解之后,非常自如地进入了郑小蓉父亲的帐号,然后轻松地提取了现金。为了蒙住郑小蓉,他在电脑右下解还设定了进入银行电脑系统只有6分钟的倒计时,否则银行会发现他的行动。
第二天一大早,郑小蓉就来到了韩林这儿。她催韩林赶快运作,睁大着眼睛想亲眼看着那些钱怎样划到自己的帐上。“你别急,看着就行了。”说着韩林便按事先设计好的程序一步步地开始工作。看着韩林的手在键盘上飞快地敲击着,计时器的数字在不断减少,郑小蓉的心也越来越紧张,真不敢想象,钱就这么容易地属于自己了就在计时器快跑到头的时候,只见韩林轻击回车键,显示器上闪现出“中国工商银行”的标识。韩林又按了几个键再“回车”,郑小蓉不禁怦然心动,韩林进入了父亲的那个帐户中。其帐户上赫然标注人民币存款250多万元。真是天上掉馅饼!郑小蓉赶忙将准备好的5个信用卡的帐号告诉了韩林,让他从那个帐号上共划了30万元到她拿来的6个存钱不多的信用卡上。
郑小蓉亲眼看到韩林把30万元的现金划到信用卡上后,只听韩林对她说:“5天后,你才能使用这些钱。”郑小蓉期待着。5天过去了,当她用这些信用卡到提款机取现金时,她失望了,她愤怒了!没有任何钱划到她的卡上。她突然有点上当的感觉,在她一再逼问下,韩林终于道出了实情。郑小蓉勃然大怒,“你为什么欺骗我”没等韩林解释,又说:“你走吧,我不想再见到你!”
三
无奈与迷惘中,韩林回到了大连。没想到,从此便与郑小蓉断了联系,无论他用任何方式跟她联系,郑小蓉皆无音讯。她好像突然从地球上消失了。
就在他慢慢甩掉这些不快,重又过着生机勃勃生活时候,却意外有了郑小蓉的消息。
2008年9月初的一天,他突然被警方传讯。尽管有点小聪明,但遵纪守法的他怀着惴惴和犹疑的心情听警方讲述了事情经过。
南京市警方不久前接到一个名叫姜树财的男人报案,说自己被骗去30万元人民币。警方根据他讲的有关情况进行了侦破,最终真相大白。
在知道密码破译无望后,又出一计,令郑小蓉带他见她在舞厅结识的“大款”姜树财。他被郑小蓉的容貌所吸引,想包她做“二奶”。按周军吩咐,郑小蓉谎称自己已有一男友,感情甚笃,只有将他的未来安排好,她才答应做他的“二奶”,否则会觉得对不起男友。经过讨价还价,“大款”答应一次付给她的男友10万元了结此事。于是。她安排他俩见面,而后他们从姜树财那儿拿到10万元后,郑小蓉如数把钱交给周军,期待着周军带她远走高飞,共创未来。
钱到手后,周军欣喜异常,他花言巧语稳住郑小蓉后,悄悄买好了去海南的机票,他要远走高飞了。而对郑小蓉则谎称自己已买好了二人同去深圳的机票,郑小蓉激动万分,可能是涉世不深的缘故吧,在姜树财一次次“粘”她时,她终于忍不住厌恶,道出了自己将远走高飞的“傻话”。
姜树财一听急了眼,马上报警。郑小蓉见到警察后傻了眼,连惊带怕哭得一踏糊涂。等她带警方去找周军时,却扑了空。警方立即直奔机场,结果堵住了已通过安检的周军。在锃亮的手铐面前,周军低下了头。
2008年9月底,当警方找到韩林取证时,他这才恍然大悟,吓出一身冷汗,好在他的举动虽违法但未造成极坏的结果,警方因此未对他采取法律手段。而此刻,最伤心的怕是郑小蓉了,从头到尾她都在周军的幕后策划下扮演着可悲的傀儡角色。
2008年10月5日,记者采访韩林时,他庆幸自己当初没能打开银行电脑系统,否则的话,身陷囹圖是必然的了。他痛心地告诉记者:“一定要头脑冷静,千万别被虚假网络爱情蒙住了双眼,继而去干那些可怕的蠢事!”
编后:
上午10点多钟,古木春从建设银行出来,走到花市那儿,见好多年轻人都在买玫瑰花,一打听,原来今天是情人节。
不想,正当古木春边走边观看那些人买花的时候,一不留神和一个年轻女士撞了个满怀。他愣愣地打量了一下那女士,随即慌忙表示歉意,说:“哦,对不起!对不起!”那女士莞尔一笑,立即嗔道:“哎,先生,光说对不起就行了?”说罢,她两眼迷人地微笑着,直盯盯地瞅着古木春。“嘿嘿,你还要怎么样?”古木春也不由地来点幽默,两眼不眨地也直盯着她。“今天是什么节嘛!”那女士提醒说,“也不买3支玫瑰表示一下?”古木春不由一愣,惊叫道:“啊?买玫瑰给你?嘿,你还挺好玩挺浪漫的呢……好好好,我买我买!”他就也跟她来个逢场作戏,转身去买了3支玫瑰花,就像送给自己情人似的殷勤送上。那女士接过花后闻闻,又吻吻,而且一双迷人的大眼仍直瞅着古木春,用嗲味十足的语气说:“送了花,是不是还应该请我到酒楼喝两杯呢?”古木春更是一愣,惊叫道:“啊?你可真逗,行行行,我请我请!”于是,他便带着她走进了一家酒楼,还径直去了情人包间呢。
两人边喝边吃边聊,十分投机,十分愉快,十分兴奋……古木春压低声音告诉那女士说:“我老婆前天出差到上海去了,儿子上学中午不回家,我们可以慢慢地喝慢慢地吃慢慢地聊……”那女士听罢,一下子乐了,也压低声音告诉古木春说:“也真巧呢,我丈夫也出差了,女儿放在姥姥家,嘿,我们真是有缘来相会呀,是得慢慢地喝慢慢地吃慢慢地聊聊呢……”当他们吃好喝好也聊得差不多了的时候,两人兴犹未尽,那女士提议到他家看看玩玩。古木春巴不得地说:“好好好,真是机会难得呀!”
不一会儿,那女士就兴冲冲地回来了,买了3粒春药,叫古木春服两粒,她服一粒。一服下药,古木春就迫不及待地拉着那女士上床。可一上到床上,古木春就身不由己地倒下,随即就不省人事了。那女士一看,禁不住得意地笑了,她伸手推了推古木春,古木春一动也不动。于是,她迅速走到窗前,朝楼下一辆面包车扬了扬手很快就上来两个男的。她吩咐他们将大彩电、冰箱、VCD、电脑一股脑儿全搬下去,自己则翻箱倒柜,找到了金耳环一对,人民币500元,就再也找不到其它值钱东西了。她骂一声:“妈的,你原来不是大款啊!”骂罢,写了张字条放在桌上,扬长而去。
就在这时,古木春猛地一个鲤鱼打挺翻身下床,大喝一声:“站住!你走不了啦!”与此同时,几位全副武装的警察在下面已将面包车团团包围,那女士的同伙只好束手就擒……
公安局刑侦科审讯室里,那女士和她的同伙都垂头丧气,一声不吭地呆坐着。古木春笑嘻嘻地走了进去,手上拿着那女士写给他的字条儿。他一边走一边拿腔拿调地朗声读道:“先生,还记得3个多小时前你在银行取款时,你色迷迷地老瞧着的那位戴墨镜的女士吗?那就是我……嘿,跟踪你到花市那儿,我就故意和你撞在一起……你还以为今儿情人节艳遇了是吧?你想得美!对不起啦,让你蚀点财得个教训,谁叫你这臭男人好色想入非非呢?可惜现金太少了,我还以为你是个什么大款呢……”
“你……”那女士抬起头,惊恐地瞧着古木春。
原来,古木春是位便衣警察,最近一直在侦查这个以色相骗人进行打劫的团伙。上午,他发现一个戴墨镜的年轻女人神情怪怪的,在建设银行那儿转悠,他觉得十分可疑,便故意过去引起她的注意,当她盯上了他时,他就佯装去取款。没过一会儿他走出银行,等候在门外的她就尾随跟踪,当走到花市那儿两人一碰便“有缘相会”,随即就上演起那“情人的浪漫”了……
花是阳光给的味道
露珠与绿叶
全都是美的点缀
男孩向女孩告白,女孩接受了。
男孩好兴奋,因为这是他的初恋。
女孩看着男孩兴奋的脸,没有说话,但她心里是甜甜的。
男孩与女孩是同桌。
男孩是班里成绩最好的,女孩是班里最美的。
男孩有才华,他给女孩写诗,上课时偷偷的塞到她的书里、作业里,他喜欢让她惊喜,看她笑的样子。女孩默默的收起每首诗,将它们小心的夹在一本精美的笔记本里,笔记本有一道密码锁,密码是女孩的秘密。
男孩中午不睡觉,他喜欢看女孩睡觉的摸样,女孩总是把头朝向他这一面睡。等女孩睡了,他便拿出纸笔,把她的摸样描下来。
男孩经常牵着女孩的手晚自习下之后围着操场慢慢走。操场上也有很多像他们一样的男男女女,但他们相信他们是其中最幸福的。
冬去春来,一学期很快过去。燕子去了又来,男孩和女孩在失去彼此音信长达一个寒假之后,重逢了。
开学了,雪却还在下,男孩身上落满了雪,女孩也是,他们彼此对视着,不顾身边来来往往的同学异样的眼光。
男孩似乎成了女孩的仆人,端茶送水,跑来跑去,他是笑着做着这些的。
女孩打开日记本,整整半本写的是去年的幸福。她甜甜的笑着,把书页里的一张便笺放了进去。
阳光透过窗户落在男孩的椅子上,椅子上没有人,他出去了。
女孩向男孩表白,男孩拒绝了。
女孩向男孩诉说思恋之苦,男孩很难过的拒绝她,“对不起,在我眼里只有她!”
女孩并不放弃,她无法要求他爱她但他无法阻止她爱他。
女孩经常请教男孩各种问题,因为他是班里成绩最好的,老师说谁有问题都可以问他。
男孩发现女孩并不坏,而且很阳光,因此他也乐意教她。
男孩住在校内,女孩住在校外,学校是封闭式管理。
语文课,一阵风吹过,吹起女孩的头发,发丝在阳光中轻扬,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
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教室里飘扬着老师朗诵的声音,男孩抬起头,恰好看到了那张模糊而明晰的侧脸,
他突然发觉:原来她也是很美的。
2013年8月5日深夜,杨上勇回家途中遇到劫匪,经过奋力搏斗将劫匪制服。就在他准备报警时,劫匪却向他求饶说:“你有这身好功夫,我给你介绍一份赚钱的工作好不好?”这对当时正渴望买房结婚的杨上勇无疑是一个致命的诱惑,他因此放弃了报案,带着怀孕的女友与劫匪及劫匪的女友组成了“碰瓷情侣”。随后,他们在短短十多天里疯狂作案十余起,致使全城的摩的司机人心惶惶不敢出门。可是,聪明反被聪明误,女友的意外流产,让公安民警最终将他们一举抓获……
夜遇劫匪
为买房结婚“认贼为友”
2013年8月5日晚11时许,在南昌洪城大市场当保安的杨上勇下班搭乘“摩的”回出租屋,在石头街小巷下车才走几步,一位身材高大的男子突然从背后窜出来,双手卡住他的脖子将他摔倒在地,恶狠狠地说:“不要动,把钱拿出来!”边说边将身体全部压在他身上。杨上勇意识到遇到了劫匪,便说:“只要你不伤害我,我将所有的钱都给你!”借着昏黄的灯光,杨上勇发现劫匪身高体壮,年龄三十岁左右,右手还拿着把刀。
冷静下来后,杨上勇一边从口袋里掏钱,一边思考着如何对付劫匪。当他从口袋里掏出两张纸币时突然灵机一动,故意将钱丢在地上。就在劫匪低头拾钱时,杨上勇一个鲤鱼打滚从地上爬起,然后高高跃起,双脚对着劫匪就是一个飞铲,将劫匪铲倒在地。趁劫匪捂着肚子呻吟的机会,他扑了上去。经过奋力搏斗,杨上勇将劫匪制服。劫匪好奇地问:“你是干什么的,竟有这身好功夫?”杨上勇得意地说:“我是保安啊,是你的克星!”说完,便拿出手机准备报案。
这时,劫匪向杨上勇求饶:“别报案好不好,你有这身好功夫,我介绍你当个年薪几十万元的保镖好不好?”杨上勇犹豫了。24岁的杨上勇是江西省南昌县人,江西西山文武学校高中毕业,学过6年武功。高中毕业后考入江西教育学院体育系,大专毕业后因找不到适合的工作,便通过亲戚关系到洪城大市场当保安。2013年3月女友钱素梅怀孕了,因为没有钱在南昌买房,钱素梅父母一直不同意这门亲事,眼下急于结婚,劫匪的话让杨上勇看到了希望。
劫匪告诉杨上勇,他有个表叔在广州保镖培训公司当教官,与全国许多高官和大企业老总有业务联系。如果杨上勇放过他,他保证让表叔给他介绍个保镖的美差。杨上勇心想,如果真能当个保镖,那他就不愁没房结婚了,还不如放了他。便一边替劫匪松绑一边说:“我要是能当上保镖,会重重酬谢你的!”为了对杨上勇表示感激,劫匪请杨上勇吃夜宵,喝了几瓶啤酒,两人称兄道弟,大有相见恨晚之感。
劫匪告诉杨上勇,他叫李龙,30岁,南昌市人,与他同病相怜。他有个恋爱8年的女友,因没钱买房一直没有结婚,为了买房结婚,不得已才干了“碰瓷”。分手时,李龙叫杨上勇等他的消息。回到出租屋,杨上勇将自己的奇遇告诉了女友钱素梅。钱素梅听了很兴奋,她说,如果给高官当保镖,说不定将来也能混个小官当当;如果给大企业老总当保镖,那赚钱也就不用愁了。此后,两人就一心等李龙的消息,而李龙一个星期也没有给杨上勇回话。
结成联盟
黑夜里上演疯狂“碰瓷”
这天晚上,耐不住寂寞的尤骅去附近夜总会喝酒,在回家的路上冷不防被人从背后紧紧抱住,蒙上头套,把他绑架了。
在漆黑的小屋里,惊魂未定的尤骅,努力让自己镇静下来,他试探着对绑匪说:“听声音有点熟,我们都是中国人,咱不该有冤仇吧?”
“我哪有那么多钱啊!让我老婆上哪儿去弄……”尤骅哆嗦着说。
绑匪冷冷一笑,突然用力打了尤骅一耳光,继续说,“你以为我不知道你在国内干的勾当吗?告诉你老婆,钱到放人。”
喜鹊一听急了:“天哪,我上哪里去弄这么多钱?”
尤骅颤声道:“人家知道咱的事不少,不拿钱恐怕过不了关……”
“莫非,有人‘反水’,要吞我们的钱?”喜鹊小声说,“难道是钟怀那个家伙?”
尤骅一听钟怀这个名字,猛地一震,绷紧的神经反倒放松下来了。可不,在泰国,除了他,谁还知道自己的身份呢。没想到,这个重要的知情人居然“反水”,想从自己的赃款中分一杯羹。
尤骅是内地某市信用总社副主任,为给自己高升铺路不惜赔本揽储、放贷渔利,结果被员工举报。龙骅听到风声,在市联合调查组介入前,先安排妻子以旅游的名义到了泰国,自己携巨款随后赶来。在泰国的一切都是他这个所谓的铁哥们钟怀一手打理的。尤骅有些懊恼,当初自己怎么就没想到要提防他呢,现在一切都已晚了,看来这次不出点血是躲不过这场灾了。
想明白了的尤骅,咬咬牙,把存赃款的泰国银行账号和密码告诉了老婆喜鹊,让她按照绑匪的要求在第二天上午10点准时把钱打到对方的卡上。
第二天,绑匪拿到钱后,果然把尤骅放了。疲惫不堪的尤骅,心惊胆战地回到了在泰国临时租住的家里。妻子喜鹊没在,龙骅有些纳闷,白天除了上超市买必需物品,夫妻俩都是闭门不出的。
龙骅想了想,暗叫不妙!他冲出门,找了个取款机查看账户,打不开,上面重复显示:密码错误。果然,密码已被修改了!尤骅犹如晴天霹雳,呆立了半天——原来是妻子联合钟怀反了他的“水”!
龙骅一醒悟过来,立即赶到银行,称卡被盗,要求冻结账户。银行职员一查,说账上的2100万已在昨天全部转回中国境内。尤骅像泄了气的皮球,当场瘫软在地上。
四面楚歌的尤骅想到了唯一能去的地方——当地警察局。他要对那个人面兽心的所谓铁哥们和那个忘恩负义的妻子“反水”,他要让他们也一无所有,受到应有的惩罚!
几天后,根据尤骅举报,泰国警方很快逮捕了嫌疑人钟怀。但是,钟怀供述,参与绑架的并没有龙骅的妻子喜鹊,是另一个神秘的中国人。可这个对龙骅的底细很清楚的神秘人,在拿到百万赎金后连人带钱一起消失了。钟怀在泰国有犯罪前科,根据国际法公约,接受泰国法院的审判,而尤骅则很快被中国警方引渡回国,逮捕入狱。
尤骅入狱三天后,喜鹊的弟弟来探监,一见面就说,“姐夫,你受委屈了。”接下来小舅子说的一席话让尤骅万分震惊——小舅子居然就是那个在泰国绑架自己的绑匪!
尤骅愤愤地说:“都是你把我害惨了!”
小舅子却说:“姐夫,你错了。大概你相信三十六计走为上吧!可从你被通缉那天,检察院就掌握了钟怀的线索,反贪局早就锁定了你们在泰国的活动区域。为了给你创造‘主动投案,从轻处罚’的机会,我和姐姐通过电子邮件商量了这个计划,由我去泰国鼓动你那个所谓的铁哥们钟怀对你实施绑架,然后让姐姐套出你藏匿赃款的账号和密码,并以你的名义将钱汇到反贪局的账户上。这样做,一是给你投案自首的机会,二是掐断你依仗钟怀的保护,继续流亡泰国的妄想。还有,我姐已经有了身孕,你忍心她和孩子陪你过一辈子流离失所的逃亡生活吗?”
听到这里,尤骅再次瘫软在地。他眼中终于有了深深的悔意,原来妻子“反水”的背后还有着这样的隐情啊!这些天来积聚在心中的仇恨和苦闷一下子消失了,他甚至想起了结婚以来妻子与他同甘苦共进退的时光。他感觉身体轻松了许多,没有妻子的“反水”,现在他们还在国外漂泊流浪呢,更别说孩子,还有未来了。
佛说:“苦海无涯,回头是岸”,这时候的尤骅突然有种顿悟的感觉。
文毕正大学毕业后,南下广州寻求发展,找了份较为满意的工作。
星期六下午,他又到邮局给家里寄钱。办好手续出来,快到门口时,突然有人朝他斜冲过来,用力拉了他一把。文毕正一个踉跄,差一点儿跌倒,还没反应过来,只听“砰”一声巨响,一块粘贴在营业厅门口上方的大理石脱落在面前的地上。好险!他惊得头皮发麻,情不自禁地打了个寒噤。
文毕正定了定神一看,救命恩人是位皮肤白皙、体态袅娜的靓丽姑娘,连忙感激地说:“谢谢,要不是你这一拉,后果不堪设想。”
“没什么。举手之劳嘛。”那姑娘微笑着谦和地说。
听口音,普通话中带点自己老家的乡音,看面貌也觉得似曾相识,可又记不起她是谁。文毕正故意用家乡话试探着说:“你看,我若再跨前一步,大理石还不落在我的头上?”
“咦,你也是春江人?”那姑娘听出来了。
他们依依不舍地分别了,丁玉月不时地转过头来,目光中流露出留恋的神情。
从她的年龄来说,应该是天真活泼、无忧无虑的时候,可文毕正觉察到,她身上笼罩着一种深深的忧郁和伤感。大概是同病相怜的缘故吧,丁玉月的音容笑貌深深地印在了他心里,怎么也抹不去。两天后,文毕正忍不住打了她的手机。就这样,他们开始频繁约会了。如此优秀可爱的姑娘出现在面前,文毕正的心怦然而动,觉得自己像蒲公英种子那样四处飘荡的爱情可以锁定了。
这天晚上,他们相对而坐,文毕正终于吐出了藏在心底的三个字:“我爱你。”
丁玉月一听,脸上的笑容陡然消失,摇着头说:“你千万不要有这种想法。”
既然看中了她,就要尽快把恋爱关系确定下来,假如失去机会,将会后悔一辈子的。在又一次的约会中,文毕正再次提出要她做自己的女朋友,可丁玉月说什么也不肯答应。逼急了,她狠了狠心说:“我已有男朋友了。”
丁玉月被他的真诚深深感动了,双手捂住脸说:“谢谢你对我的爱,可是……”她说不下去了。
不知不觉快过年了,文毕正约丁玉月一起回家,可她说公司春节不放假。腊月廿六,文毕正只好一个人踏上了回家乡的列车。
今年过年,文毕正心里好像少了什么似的,怎么也平静不下来,脑子总是出现了丁玉月的身影。有位同学正好在丁玉月那个村,自己家离那里相距也只有十多公里,何不以看望老同学的名义去了解一下她的情况?正月初三,文毕正来到了那个村。老同学见面,有说不完的话,直到中饭后,他才找了个机会提到丁玉月。老同学告诉他,丁玉月是个好姑娘,可她遭到的打击实在太大了。
丁玉月的母亲是药罐子,她姐弟二人读书,父亲一人挣钱,这副担子本来已经是够沉的了,可破屋偏逢连阴雨。去年4月,他们家那只大公鸡看到邻居6岁的小女孩在吃炒玉米,就跑了过去,飞起来到她碗里争食。小女孩急忙躲开,没吃着玉米的大公鸡啄了小女孩的眼睛。虽然很快送医院治疗,但她的左眼看不清东西了。按有关法律条文规定,动物造成他人伤害,饲养人或管理人应承担民事责任。这毕竟毁了小姑娘的一生,经协商,赔偿5万元。这对有钱的富户来说算不了什么,可对贫困的丁家无疑是个天文数字,就是把整个家全卖掉也不一定值这么多钞票,像这样的家庭又能到哪里去借钱?就在这个时候,村里有位老板伸出了“援助”之手,一次性借给5万元,利息1分5厘,两年内还清本息。这当然算不上什么高利贷,可他有个条件,以丁玉月作抵押,到期不能还钱,丁玉月就得嫁给他那35岁的哑巴儿子。他看准丁家还不出这笔巨款,既做了大善人,又来了个放长线钓大鱼,到时候丁玉月还不是乖乖就范做他的儿媳妇?正因为这样,丁玉月高中毕业后只得放弃了高考复习,南下打工。
已是下午4点,文毕正要回家了,同学送他去车站。路上,一个稀眉小眼塌鼻子阔嘴巴的丑陋男人在“啊啊”地不知喊什么。同学告诉他,借钱给丁玉月家的就是这个哑巴的父亲。原来如此,怪不得丁玉月少言寡语,拒绝他的求婚,她身上背着这么沉重的包袱。可是,自己家里也不富裕,根本拿不出这笔钱,怎么和她一起渡过难关呢?
分别虽然只有短短的十天,可他们好似隔了一个世纪。文毕正直截了当地说:“玉月,我去了你们村,知道了你们家发生的事情,也看到了那个哑巴。我想尽自己的一份力,和你一起共闯难关。”
一提到这件辛酸事,丁玉月心头一股苦涩味翻了上来,好似难咽的中药直往喉咙口涌。
看她难过的样子,文毕正劝慰说:“一副重担,两人分担,总会轻松一些。”
“一杯苦酒,一人喝,苦的只有一人,为什么非要让别人也一起受苦呢?”丁玉月反问。停了一会,她又说:“何况,这杯苦酒我已吞下。所借的钱大部分已经还掉,剩下的一定能在期限内付清。其实,自那次邮局相遇后,我们不应该再有发展。我知道这样不好,可是……”说着,丁玉月咬紧了嘴巴。
文毕正想了想说:“既然能够在期限内还清那笔钱,说明可以摆脱那位老板的纠缠,我们就能光明正大地恋爱结婚了。”
丁玉月摇了摇头说:“脱掉一副枷锁,我又被新的绳索绑住了。”看到文毕正惊讶的样子,她拿出一张印着字的A4纸,递到文毕正面前。文毕正接过一看,原来是一份雇佣合同书。
文毕正看着丁玉月,见她神情憔悴,心中不禁又爱又怜,百感交集。说句实在话,她人长得漂亮,处事得体贤惠,正是自己理想中的伴侣。可是,听丁玉月说,那位老人身体健壮,她不知猴年马月才能恢复“自由身”呢。
既然已摊了底,丁玉月反而感到轻松了。她拿过那份合同,轻轻地折好放进坤包。她对文毕正说:“都是我不好,使你掉进了情感的漩涡里。忘掉我吧,另外找一位好姑娘,多多保重。”说着,她的泪珠又夺眶而出,连忙起身向门口走去。
文毕正猛地站起来,一把拉住她说:“玉月,不管多久,我都等你。我们把恋爱转入地下吧,我一定克制自己,尽量少和你约会,不影响你的工作,让你安心服侍老人。”
丁玉月深深地感动了,一时什么话也说不出来。文毕正上前一步,紧紧地抱住了她……
二十年前,卡梅莎第一次来到新西兰的海边,当她发现沙滩上碗大的鲍鱼时,惊喜得尖叫起来。
美好的时光仿佛在那一刻静止了,只有海涛的澎湃,冲浪的年轻人,和几个毛利族小伙子抱着吉他唱着歌。笑得最灿烂的那个毛利男子就是陆坦福。
陆坦福看着卡梅莎惊喜欢呼的样子,就知道这是个外国人,头一次看到新西兰的白云、碧海和成群的鲍鱼。
第二次碰面是在卡梅莎好友密歇儿的生日派对上,陆坦福正和一群男孩子高谈阔饮,那是他喝掉的第六瓶啤酒了,他跟人打赌要喝掉十瓶。当他看到卡梅莎的时候,他向同伴们投降认输,接着还避开那群追逐打闹的朋友,不想在卡梅莎面前留下糟烂的印象。
这之后,两人有了更多的交往。卡梅莎是从俄罗斯来的留学生,对新西兰的一切都新鲜而好奇。两人最喜欢去海边捡扇贝和鲍鱼。扇贝可以直接生吃,鲍鱼则要带回去煮熟,多肉而鲜嫩。捡一次鲍鱼能省一周到两周的伙食费,这对省吃俭用正在读书的卡梅莎来说十分划算。鲍鱼壳晒干后晶亮透明还可以做肥皂盒,充满了艺术气息。卡梅莎捡鲍鱼的时候,陆坦福就在海边弹着吉他唱着歌。那歌声穿过海浪,似乎在悄无声息地地老天荒。
很快,卡梅莎嫁了个俄罗斯的体面男人。一晃二十年过去了,像大多数的俄罗斯妇女一样,卡梅莎生了两个孩子后就变成了水桶体型。这期间,除了闺蜜死于车祸,父亲死于癌症,剩余的日子不咸不淡。
卡梅莎的丈夫诃吉夫在每月发工资的时候都会给卡梅莎买一次鲍鱼,每次吃的时候他都会唠叨抱怨个没完:“下个月坚决不买了,这么贵的东西!你这费钱的女人,偏偏喜欢吃这个!”每次精心细致地吃鲍鱼的时候,卡梅莎都忍不住遐想:如果当时留在新西兰,恐怕就可以天天吃鲍鱼了!而且陆坦福怎么都不会像诃吉夫这样唠叨抱怨!每年感恩节和情人节前后,是卡梅莎最兴奋和期盼的日子,因为她会收到从新西兰寄来的精美的鲍鱼壳,寄物品的人没有写名字,但卡梅莎知道那是谁寄来的。
一年前,吉诃夫开始埋怨卡梅莎睡觉不安生,一会儿哭醒一会儿笑醒。卡梅莎没有解释。最近某个梦出现的频率实在太高了,时光都重新倒流回当年的海边,陆坦福抱着她在蓝天碧海下转圈圈!在梦里,她决定排除一切干扰,重新作一次选择。
终于,卡梅莎按捺不住了,她打算跟吉诃夫离婚,她要重回一直等她的陆坦福的怀抱。可吉诃夫做事的风格就跟他唠叨起来没完没了一样,始终拖着不办手续。卡梅莎气愤又憋屈地丢下孩子和永远干不完的家务活,一个人来到了新西兰,来到了她最喜欢捡鲍鱼的海边。
海依然是梦中的海,鲍鱼依然像往常一样多,沙滩上依然有毛利小伙子在唱歌,唱歌的人甚至跟陆坦福长得有几分相像,歌声也和当年的一样。
年轻的小伙叫扶桑,他邀请卡梅莎去他家里做客,卡梅莎同意了。让卡梅莎没想到的是,一到扶桑家里,她就被反锁在房间里,而门外的几个人开始向她勒索钱财。
卡梅莎从没经历过这种经险,透过门板的缝隙,她恐惧忐忑地交出了身上所有的财物。一个又肥又胖的毛利醉汉接过钱,那个人显然是这群人的首领。他打着赤膊,棕红色的皮肤上尽是密密麻麻的刺青。他边数着钱边喝着酒边对身畔的几个年轻人大吼大叫。那个人不是别人,竟然是卡梅莎梦到了无数次的陆坦福!
陆坦福早已经认不出卡梅莎了,他咕叨着:“我讨厌白人,我最讨厌的就是俄罗斯女人。她们虚伪之至!”当卡梅莎说出她是谁的时候,陆坦福愤怒地咆哮着:“不可能,我的鲍鱼壳是送给我完美的梦中情人的,不是你这个又老又丑的胖女人!”卡梅莎流下泪来,她想找的陆坦福又何尝是眼前这个呢!这次碰面简直是她人生最惊恐耻辱的一次噩梦。
财物被归还后,卡梅莎与陆坦福两个肥硕的身影都失望地背转身去,各走各路。
这之后,卡梅莎再也没收到大洋彼岸遥远的鲍鱼壳,她再也不吃鲍鱼了。她睡觉还是会笑醒,只是梦到的是她那爱唠叨的、舍得给她买鲍鱼的、坚决不跟她离婚、看着她从年轻漂亮变成又丑又胖却从不嫌弃她的丈夫吉诃夫!
认识他的时候,她33岁了,眼角开始有了淡淡的鱼尾纹。女人到了这年纪,大多都对爱情失去了向往的能力。更何况她刚从失败的婚姻中走了出来,想着自己辛苦经营了10年的家,最终抵不住一个风尘女子,就满心地悲凉。
介绍人对着她和母亲把他夸得天花乱坠,仿佛这世间除了他再也找不到好男人了。她想,他真的有那么好?那他老婆为什么还要弃他而去?介绍人末了问,要不,见一见?她刚要回绝,转头就看见了母亲,正虎视眈眈地盯着她,到了嘴边的话就变成了,好吧。回过头避开母亲狠狠地剜了介绍人一眼,她心里骂,好好个老爷们儿不去喝酒打牌看球赛,跑到人家磨嘴皮子当媒婆,真是堕落得可以,世风日下啊。
见面的地方是一个杀猪菜馆,那天她趿着拖鞋穿着母亲的马夹蓬头垢面地赴了约。
吃完饭介绍人对他说:“要不你送送她?”她连忙拦过话头,“不了,不了,我还有事儿。”他笑笑,“那,再见。”她如释重负。
孩子送来了,是个白白胖胖的小男孩,进门就甜甜地叫她阿姨。他把孩子送到门口时叮嘱孩子要乖,对她说:“麻烦你了,真是不好意思。”临走时他丢下了300元钱,说孩子要吃要喝的,她能帮忙就感激不尽了。
孩子很懂事也很乖,憨憨的样子,不一会儿就和她9岁的女儿玩在了一起。每天下班回家,以往都是她和女儿各做各的事,现在多了一个孩子没觉得怎么麻烦却觉得屋子里有了两个孩子的欢声笑语,反倒平添了些生气。
二十几天后他回来接孩子,两个孩子居然有些难舍难分了。
不知不觉中就你来我往地相处起来,慢慢地她发现,他的确是个不错的人,温和、谦虚、工作积极、生活简朴。
两个月后是情人节,虽然早过了浪漫的年纪,但在那个特殊的日子里,她还是有几分期盼的。傍晚才出现的他敲开了她的门,一脸歉意地说:“今天是情人节,我也不会买什么东西,给你买了几双袜子,听说这种袜子养脚。”她僵硬着表情接过袜子,心里恨恨地想,什么养脚,怕是为了省钱吧。
后来穿上那袜子才发现果然养脚,她常年干裂的脚跟居然不治而愈,后来一打听那袜子还价格不菲。
医院的骨科在四楼,他就那样一路背着她跑上跑下拍片推拿。小护士笑着对她说:“你老公对你真好,你真有福气。”她很快就觉得有液体模糊了双眼,谁也不知道,她从来不曾这样被人呵护过。那个做了她10年丈夫的男人每天忙着喝酒应酬根本见不着人,平时她头疼脑热的也就胡乱地吃几片药了事。而现在,她靠在这个刚认识了几个月的男人身边,听着他焦急的声音,闻着他身上淡淡的烟草味,有一股柔柔的东西从心头开启。
她的腰足足养了一星期才敢试着下地。在这一星期里,他每天下班带着儿子赶过来给她们母女烧饭洗衣收拾屋子。每天躺在床上听着他边督促着两个孩子写作业边“叮叮当当”地做饭,她心里就暖暖的。当饭菜的香味飘满屋子时,她就想,原来家的味道就是饭菜的香味、孩子的嬉闹声和一个男人的脚步声啊。
她嫁了,在认识他的一年后。带着女儿,没有婚纱,没有宴席,没有隆重的仪式,只有一本贴着她和他合影的结婚证,结婚证上她坐在他身边,恬淡地笑。
婚后的日子如她所愿,平淡中透着甜蜜和温馨,她常蜷缩在他宽大的怀抱里安然地睡去。她发现,有了他的夜晚,她再也没有失眠过。两个孩子一个开朗活泼一个安静敦厚,相处得水乳交融。那个在情人节只送袜子不送玫瑰的男人给了她一个不富有但很温馨的家。
婚后的第5年他们买了房,两室一厅,100多平方米,宽敞明亮。钱大半都是他婚前的一些积蓄,只有一小部分是他们婚后积攒的。办完手续他把房产证交到她的手上,她打开,房产证上写着她的名字。她惊讶地睁大了眼睛,她知道,这是他们父子俩的全部啊!她问,为什么?他淡淡地说:“不为什么,我大你几岁,怕老了死在你前面,孩子们如果不孝顺把你赶出去咋办?房子是你的,如果他们对你不好你可以赶走他们。”平淡的语气,简单的回答,却关爱了她长长的一生,她的泪在那一刻汹涌而出,哽咽着投进他的怀里抽泣着说:“傻瓜,你就不怕我先死了,他们把你赶出去?”
这就是她的他,不富有,老实得近乎木讷,从不曾在她面前说过什么甜言蜜语、海誓山盟。每天下班他早早地回家帮她洗衣做饭照顾孩子,琐碎平淡的日子里形影不离地陪着她,走过一天又一天不再年轻的日子。
她知道他不会负了她,在这个世界上,在一个女人青春渐逝不再美丽的时候遇见一个这样的男人,还有什么理由不去再爱一次,让那二度的梅花开得更灿烂呢!
让我们相爱吧
初识7岁的张千里时,唐晓敏5岁。两家人在上海的弄堂里做了40多年邻居,连父辈都是“穿开裆裤长大”的发小。两人经常玩“过家家”,一个当爸爸,一个当妈妈。
唐晓敏很依赖张千里,因为他是她人生中除了父亲之外,第一个亲近的男性。但两年后,张千里举家搬往浙江萧山。临别时,晓敏朝着张千里远去的方向使劲挥手,哭得满脸泪痕。
但这次相见,却依然弥漫着一种陌生的气息,甚至是话不投机的尴尬。然而,在之后的交谈中唐晓敏得知张千里为了摄影爱好而放弃了银行的工作,而张千里也得知唐晓敏为了从事媒体行业的梦想,没去参加公务员面试。两人多年未见,忽然觉得对方和自己虽性格各异,但骨子里对自由和梦想的追求却如此合拍。
更令唐晓敏惊喜的是,尽管家里都不那么富裕,但两人都在大学时“穷游”了中国很多城市!于是,他们的话题由此展开。
一天,两人在街头的风味小吃店相见后,张千里要乘轻轨回家,唐晓敏则回学校。当那个熟悉而亲切的身影跨上列车时,女孩心里猛地一紧,竟有些许不舍。恰在这时,唐晓敏等的列车也来了,她迈上车的一瞬间,听到身后张千里乘坐那辆轻轨的车门啪地关上,列车呼啸而去。
她禁不住转身,却发现不知何时,张千里已经跨出了车门,此时正在站台上傻傻地望着她,沉静的目光中饱含宠爱。“你怎么没走啊?”“我……看着你上车了就走。”短短几字的对白,让唐晓敏倏地眼眶湿润。原来,张千里一如小时候那样疼爱她,只是羞于表白。此后,唐晓敏便认定了这个男孩子内心有别人所没有的某种气质。
当初没有共同语言的两个人,相爱后突然发现几乎事事看法一致,心有灵犀。他们喜欢逛街,嗜辣如命,喜欢去看地下演出,四处旅行。晓敏和千里第一次携手出游,是去中国第一缕阳光照射的地方——温岭石塘。
他们凌晨4点起床,从住处到看日出的山顶要经过两个隧道。天很黑,隧道里伸手不见五指。“要是遇到坏人怎么办?”唐晓敏心惊道。“不怕,我有三脚架,到时候我挡住,你负责跑。”张千里紧握着她被汗弄湿的手,她突然感到前所未有的安全。
2005年情人节,他们在上海顶层画廊举行了“恋爱影展”和婚礼派对。看着他们在旅途中抓拍的点滴精彩瞬间,亲友们无不夸赞这对浪漫新人有创意!?
辞职走天涯,
带着手艺上路
婚后,张千里和唐晓敏同在上海一家旅游类杂志社工作,他是摄影记者,她是文字编辑。工作之余,这对小夫妻最大的共同爱好就是旅行。
2005年“五一”假期,两人第一次走出国门,去尼泊尔旅游。出发前,唐晓敏做了很多准备,光路线图就搜集了厚厚一摞;还一直担心当地的局势,怕到了那里被劫持被人骗没饭吃没处住。当然也怕迷路,怕他们英文太烂,或者当地人不讲英文。
怀揣着诸多担心,他们还是上路了。“去尼泊尔之前,我以为那是一个遥远的不可捉摸的国度。”直到她真正踏上这个美丽佛国的皑皑雪山,才发现只要敢走,世界就在脚下,很真实、不遥远!
但正如唐晓敏所想,“从未出过国门的我们总是要付出点代价的。”第二天,她就在尼泊尔旅馆发现,相当于5000块人民币的美元不翼而飞了!当摸到小口袋空空如也的时候,她不由得尖叫起来,脸色也变得惨白。
还是张千里淡定,轻声说:“咱们没把所有的钱都放在同一个口袋里。这是我们临行之前的决定啊,你忘了吗?没事儿的!”唐晓敏这才想起,而后一边庆幸并不是一无所有,一边懊恼自己实在是没经验。看着身旁镇定自若的张千里,身在陌生国度的她感到分外地踏实和安全。
因为丢了钱经费紧张,夫妻俩未能如愿坐上去珠峰的小飞机,也没有在奇旺的国家公园里,点着煤油灯看满天繁星。一路上,他们节衣缩食,竟也过得潇洒从容。自称是路痴的唐晓敏,在旅游途中紧紧抓着张千里的手,从不松开。
既来之则安之,这些小状况并没有影响夫妻俩的心情,反而越发增强了对彼此的信任。
由于两人的工资都只有3000多元,因此他们最初的旅游方式和一般的年轻人区别不大,一有空闲就出去,钱不多,就选择比较近的地方玩。身边无数朋友都十分羡慕他俩的生活,也都纳闷他们为什么总有旅游经费,唐晓敏总是不厌其烦地对他们说:“其实你们都能做到,关键看收支怎么平衡。”
正是因为钱不多,才让他们认真想办法如何用很有限的钱看看这个世界。第一次去欧洲是2006年,跟团的话两人必须加起来有10万的银行存款证明,而他们的钱只够付两人的团费。
我和小文的相亲故事说起来很富戏剧性,我们都是第一次拍拖,第一次恋爱,因而也是第一次就成功的。好玩的是小文最初的角色不是我的“对象”,而是我的“红娘”。
那年我已是27岁的大小伙了,仍是孑然一身,我自己不觉得怎么样,家人都替我着急。我姐是车间的副主任,和小文属同事,平时很谈得来。热心的小文听我姐说了我的事,便将她的一位好友的通讯地址给了我姐,说让我和那女孩联系一下看看。于是我和那女孩做了笔友,没有了别的什么非分之想。
我姐见我的“好事”还没发芽就夭折了,只是干着急,旁边同事“进言”:那小文不也是云英未嫁、待字闺中吗?何不将她介绍给你兄弟?我姐不由眼前一亮,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忙找小文说了这事。可能小文觉着既然做姐姐的这么优秀,做兄弟的应该差不到哪里去,便欣然同意见面。那天小文第一次出现在我面前,瘦削的她穿着一袭银灰色的风衣,亭亭玉立。梳着一个马尾辫,整齐的刘海下,一双灵动的明眸藏在镜片后面,有着几分含蓄,几分神秘。我还是第一次这么近距离地端详一个女孩子,感觉就有些懵,心底陡然冒出四个字:风姿绰约。以至于当时自己说了什么话都不记得了。只记得她的声音很好听,可以用空谷莺啼来形容。
接下来的几天,我还一直“懵”着,没什么举动。这时候老姐发话了:嗨,你感觉如何?倒是说句话呀,老这么“吊”着,算咋回事啊?我如梦方醒,想自己的笔头远比舌头要灵便得多,便开始给小文写信,没想到小文也很喜欢这种交谈方式,我们在信中谈生活、谈工作、谈思想、谈感情、谈未来……渐渐彼此感觉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也希望有更深地发展,于是就有了第一次约会,第一次牵手,第一次相拥,那次是相约看电影,秋意渐浓,天气转凉,衣着单薄的她直喊冷,我便说:我暖和,我给你捂,说话就将她的一双手攥在手中,那感觉软软的,凉凉的,还有几分幽香,我完全陶醉在这种感觉里,电影放的什么也不知道。散场的时候,我们并肩随人流缓缓退场,忽然几个冒失鬼从后面冲上来,小文忙侧闪了半步,这一闪就闪进了我怀里,我条件反射地用双臂圈住她的娇躯,将她拥在怀里,她含情脉脉地望了我一眼,又将头埋在了我的胸膛上,“软玉温香抱满怀”啊,岂是一个“爽”字了得?!
相爱真是一件很美妙的事,有时候小文的几句气话能把我呛得忿忿不平,直翻白眼;而她的几句谐语又能使我转怒为喜,笑逐颜开。有时候我不禁傻想:兴许小文真就是上帝特意赐给我的天使,现如今当年清丽文秀的小姑娘已是大腹便便的准妈妈了,待到草长莺飞的阳春三月,我们家又将多一位小天使。
在日本,一场车祸撞裂了她的中枢神经,也撞断了她的婚姻,孤独的她只得带着巨额的赔偿和满心的凄凉回到上海。
寂寞中,一个北方网友阿芒走进了她的生活。两人的爱情从网上走到网下,久违的关爱润泽了她干涸的心。但是,从网上而来的阿芒又被网络带走了,有始无终的爱让她心灰意冷。
她想到过死,但不舍家人,于是她把她内心的痛苦倾诉于世。事件的巨大反响是她始料不及的,大家亲切地称其为“轮椅玫瑰”。期间,有人想和她一起开公司,也有人想和她交朋友,还有痴情的“小弟弟”向她求爱,跑到她家的楼下大声呼喊她的名字……而就在此时,她突然音讯全无。
半年后的一天,她的电子邮件意外而至。信中,她讲述了失踪半年的缘由,同时还带来一个令人惊喜的消息——“轮椅玫瑰”要结婚了!
异国突遭横祸,深陷轮椅失夫君
1995年1月,日本福冈。
小荷吃力地睁开双眼,脑海中是一些破碎的画面——失控的大巴向自己所乘的出租车拦腰撞来……司机的惊呼声……车身在不断翻转翻转……这已是许久之前的事了,这场车祸让小荷整整昏迷了两个月。
第一个映入小荷眼帘的是一张焦急而憔悴的脸,那是小荷的丈夫明轩。可是小荷并没认出他来。她想点点头,却感觉头痛欲裂,她又想撑起身子,却根本做不到。她发现自己躺在医院的重病监护室里,病床边摆满仪器,自己身上也插满了大大小小的管子。
小荷的命虽然保住了,但由于中枢神经断裂,小荷的下半身完全失去了知觉,她将终生无法离开轮椅。除了肢体的残疾,小荷的大脑记忆系统也出现了大问题,学过的中文、日文几乎全忘记了,也记不得丈夫明轩、父母和亲友们的模样。
外伤基本治愈后,小荷直接被转入福冈的锻炼中心,接受一整套恢复性治疗。年近而立之年的她,要像小孩子般重新学习发音、说话、运动和与人交往,一练就是4年。
一个周末,她被丈夫明轩接回家,精神和身体都已恢复得不错的她对明轩讲起她在锻炼中心的情况。她讲了许多话,可明轩却始终一言不发。到了晚上,明轩终于开口了。他先是告诉她,按照日本当地法律,小荷作为车祸的受害者应得到一笔巨额的事故赔偿金,但因为法律程序非常繁琐,所以车祸后的第4年,他们才拿到这笔巨款。听到这个消息,小荷自嘲地笑笑说:“没想到撞了这么一下子,我们的下半生倒是衣食无忧了。”然而明轩没有理会她提到的“我们的下半生”,仍旧低着头,犹豫着,最后从他的口中吐出两个字——离婚。
小荷惊呆了!这个消息简直比当初被告知将终生坐轮椅还要难以承受。在异国他乡,明轩是她唯一的亲人,两人从恋爱到成家,几乎没有红过脸,马上就要到结婚七周年纪念日了,没想到他却……但冷静下来,心地善良的小荷又开始替明轩着想:自己现在根本无法尽一个妻子的义务,而丈夫正值壮年,这几年已太难为他了。他有选择新生活的权利,如果自己拖着他不放,被迫“拴”在一起的两个人也不会有什么幸福可言。小荷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一个人想了很久很久,最终决定同意离婚。
从此,这个叫明轩的男人就彻底消失在她的世界里。离婚后,小荷一直住在锻炼中心不再回家,她的身体状况恢复得很快,然而头脑越清醒,她心理上越痛苦。为了不让病友们看到她脆弱的一面,她没有把自己离婚的消息告诉大家。每逢不开心的时候她就钻进琴房发疯似的弹琴,用她最喜爱的音乐来释放内心最深的悲哀。
回国寂寞网恋,
“两地情”伤口撒盐
小荷的朋友来日本探亲,见到她寂寞的模样,很是心痛,就劝说小荷回国。就这样,小荷坐着轮椅,孤身一人回到了上海。
小荷在上海市西买了一所房子,与父母住在一起。由于接受过良好的恢复指导,小荷的生活自理能力很强,可以坐在轮椅上收拾房间、烧饭烧菜、洗衣服。但空闲的时候,她觉得很寂寞,于是便迷上了网络,天天坐在电脑前“冲浪”。
一次偶然的聊天,小荷认识了一位北方网友。他叫阿芒,与小荷同岁,自称有过一段失败的婚姻,如今单身,与父母同住,没有固定工作。尽管两人的经历、背景迥异,但从聊天中小荷感受到,阿芒是个细心体贴的男人,感情很细腻。在得知小荷的不幸遭遇后,阿芒几乎天天在网上等着陪她聊天,安慰她,开导她。这让在感情方面已心灰意冷的小荷由衷地感动。他们每天都在qq上交流,一聊就是几个小时,虽然远隔数千里,却感觉两人的心越贴越近。半年后,阿芒主动提出,想来上海看望小荷,还表示要在上海找份工作,安定下来。
终于见到了阿芒,小荷很开心,尽管行动不便,她还是领着阿芒一个人才市场接一个人才市场地跑。有家公司的老总在招聘现场看到阿芒推着轮椅上的小荷,大加赞赏,很佩服他对感情的选择,爽快地把他招进了公司。
阿芒的公司离小荷的家路程很远,路上要换两三部车,但阿芒每天一上完班就乘两个多小时的车来看望小荷。那时,小区的居民每天都会看到一幕令人感动的景象:花园的亭子里,一个男青年跪蹲在女青年的轮椅前,握着她的手,聊着天,两人的眼里满是爱意。如果遇到下雨天,风裹着雨丝把两人的衣服打湿了,他们也毫不在意。阿芒那深情的抚摸和亲吻让小荷的内心泛起了幸福的涟漪,她已经好久没有享受到这种恋人般的爱抚了。
他们的爱情,起初是“半地下”的,小荷怕家人反对就没有告诉他们。然而她的家人看到花园里的那幕景象,看到小荷脸上久违的红晕和她的幸福,便不忍心让小荷楼上楼下地奔波,逐渐默许了这份网络造就的“两地情”。
接下来的大半年,小荷与阿芒就像小夫妻一样地相处。阿芒每天去上班,小荷就做做家务,精心地烧好饭菜,等他回家。周末,两个人还经常外出,足迹踏遍上海的游乐场所。考虑到与自己的家人同住,小荷主动负担全部的生活开支,从不让阿芒操心钱的事。阿芒的工资,全花在给他添置行头上,为了方便上班,阿芒还给自己买了一辆电动自行车。
共同生活后,小荷就不再对网络着迷,可是阿芒的网瘾却更大了。小荷有时一觉醒来,发现阿芒还坐在电脑前与屏幕另一端的陌生人聊得起劲,这幕场景不禁让她有些担心。
到了这时,痴情的小荷终于痛苦地意识到,她与阿芒的爱情已经过了激情期。没有婚姻的约束,建立在网络基础上的爱情是何其脆弱!作为一个健全的男人,阿芒随时都有可能从她身边走掉。一想到会有这样的结局,小荷的心剧烈地刺痛着。尽管小荷知道阿芒的心在渐渐走远,但为了这份曾经给予她无限安慰,支撑她劫后重生的爱情,她还是不忍心主动提出分手。于是她每天都沉浸在患得患失之中,同时也为自己离不开轮椅的命运而深深地自卑着。
想到这,我迫不及待地开通了这款游戏,看到李强的身价已经涨得很高了。为了买得起他,我反复进行买卖,才终于攒够了买下他的金币,将他买了回来,给他取名叫我的。那一刻,我激动不已,至少在网络里,我真的拥有他了。
我成了他的主人,却不忍心让他去干活,每天只是安抚他,和他一起开车去兜风,或者给他一个大大的拥抱。虽然他为我赚来的钱不多,可是,我不奢求这些,我只希望他能感受到我对他的好。
这天,李强突然发信息给我:你这个主人真好,在你的手里,我太幸福了。他竟主动和我说话了,我高兴得差点跳起来。
这天,他发信息问我:最近你上线怎么都不说话我发过去一个笑脸,说:我在忙着赚钱,好把你买回来。
他很不解地问:你为什么一定要买到我呢
我笑着答他:暂时保密。之后,我对电脑屏幕喃喃地说:因为我喜欢你,舍不得让你受折磨。虽然隔着电脑,他听不见我的告白,可是我的脸还是不争气地红了好一阵,忍不住想入非非,电脑那端的李强,如果真的听到我的表白,会不会觉得很温暖会不会也能爱上我
周成真的很够义气,和李强吃饭的时候总会叫上我,相对而坐,李强不知道我就是他网络里的主人,像个朋友一样和我们侃侃而谈,而我却目光闪躲,不知所措。
周成摇摇头,不再说什么。
终于,李强又成为我的了,我迫不及待地发信息告诉他:你是我的了,我把你买到手了。他笑呵呵地说:太好了,我幸福的日子又回来了。对了,有件事我得跟主人汇报一下。我开心地笑起来:说吧,什么事
我逃离了网络,不再玩好友买卖了,任凭他被谁买去受折磨好了。周成看我这样,觉得愧疚,总是找机会向我弥补,不是请我吃饭,就是送花给我。我照单全收。
这一天,我来到办公室,桌上照例放着一束我喜欢的香水百合。同事凑过来说:凌晓,前几天看你还无精打采的,我们打赌你肯定是失恋了,怎么这才几天的工夫,就和好了
周成很够哥们义气,没过一会儿,就匆匆赶来,同事们见状,都凑了过来,想看看我们怎么说。当着这么多同事的面,我也豁出去了,我问周成:周成,咱们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哥们对吧
周成觉得莫名其妙,但还是点头说:是啊。
周成看着我,犹豫了一下,然后说:我想让你做我的女朋友。此言一出,我和同事们都愣住了,接着,办公室里就响起了热烈的掌声和口哨声。
我尴尬不已,真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任凭周成怎么说,我都不听,只是让他立刻从我的面前消失。周成还是那么听我的话,真的头也不回地走了。见事情变成这样,同事们也都知趣地走开了。我坐在那,心里始终不能平静,周成怎么会开这种玩笑,他一定是疯了。
就在这时,手机进来一条语音短信,我接听,是周成的声音:凌晓,我一直以为我们只是好哥们,可直到你告诉我你喜欢李强的时候,我发现自己受伤了,原来在不知不觉中,我爱上你了,可我却不敢告诉你。我承认当时我很妒忌李强,但我更希望你能幸福。可是,面对自己的爱情,你和我一样,都是那么的胆怯,只是在网络中偷偷地喜欢李强,在现实生活中,却与他擦肩而过。我不想让自己后悔,所以,我站在你的面前,大声地告诉你我喜欢你,无论在网络,还是在现实生活中,我都一样爱你。只要你回过头看我一眼,就会发现,你在买卖李强的同时,我也一直在网络的彼岸守着你。
我呆了片刻,又一次打开电脑,上面自己的主人真的是周成,而主人为她取的名字是:哥们,我爱上你了。原来他早就告诉我了,是我一直没有发现。那一刻,我的泪水决堤而下。之后,我毅然决定为自己赎了身,然后用全部的现金将周成买到手,为他取名:真是个傻瓜
青春真的就可以肆无忌惮的无敌吗?
贺婕是在一年前的一次饭局上认识方屹的。在这之前她就知道这位在京城媒体摄影圈小有名气的前辈。之所以称为前辈,是因为方屹大了她整整20岁,那个时候的她,完全没想到自己后来会为了这个男人而私奔到北京。
也许,80后的冲动与激情澎湃中更多的也是真情,我们这样理解每一份情感的真实后,也就能理解贺婕为什么在随后的两个月内做的两件事了。她结束了和小男朋友的关系,辞职北上。起因只有一个后来她一直在跟方屹联系,两情渐悦,暗流涌动,直到有一天,方屹对她说:来北京吧,我需要你。
贺婕就这样来到了北京。她当然知道四十多岁的方屹有妻有子,但23岁的贺婕认为那跟她的爱情没有关系,更何况当年从广州来北京闯荡的方屹将妻儿留在了南方,只身在京。
80后的爱情字典里没有阻挠,也没有他人。
贺婕来北京后就直接与方屹同居了。她喜欢这个男人,喜欢这个男人的才华和情调,不必掩饰矫情。而方屹也不是有钱人,他挣的钱都贡献给了他那些昂贵的摄影器材,他租房住,开二手旧车。这让家境优裕的贺婕更加确信自己这份爱情的纯粹与干净了。
贺婕不用方屹的钱,却自愿给方屹当助理。学艺术的她跟方屹有很多共同语言,在北京的各类影展画展中,他们结伴同行共赏,找到很多感觉,非常快乐。
当然也有小插曲。方屹每隔两个月总是要回广州探亲。这是一个敏感的话题,也只有在这种时候,年轻的贺婕,才真实地感觉到了这个男人是属于另一个女人和家庭的。她佯装大度无所谓,甚至在方屹要回去参加读中学的儿子的生日聚会时,她还用自己刚出校门的亲身体会,给方屹出主意,告诉他这个年龄段的孩子真正喜欢的是什么。
方屹走了,贺婕还是如坐针毡。她以为她可以大度,终于发现,每一份爱情都是自私的,就算是80后也不例外。
贺婕开始跟方屹无端争吵。她从不提要方屹离婚的话,但两人都心知肚明根源在此。吵到分了又好,好了又分,方屹问:你是要我离婚吗?你说过不在乎这个的。贺婕当然不肯承认,但她知道是的。
这种焦虑和失衡尤其到了节假日更甚。每一个团聚的日子,方屹总是像候鸟一样飞回家去,贺婕也回家,但心是空的。她幻想着那一家妻儿老小在温暖的海边嘻戏的场景想到自己的孤独,她的怨和恨与日俱增。她开始讨厌自己和方屹这种无法正常和透明的关系。
无论怎样标榜的美好爱情,最后总是要拿在阳光下晾晒,才能照见它的光泽和温暖。这是真理。然而,就在贺婕还没来得及理清自己的痛苦和迷茫的时候,远在武汉的父母却发生了重大婚姻危机。
贺婕坐最早班的飞机回到武汉。家里只有憔悴而眼神空洞的母亲,母亲搂着她放声大哭。那一夜,贺婕像小时候一样依偎在母亲的床上,只不过这一次,是她握紧了母亲的手。一向坚强能干的母亲,也会在婚姻的大厦即将垮塌时如此脆弱无助,望着熟悉却空荡荡的家,心碎的贺婕从中年母亲的身上,第一次读懂了一个女人历经岁月与爱情跋涉后的苍凉。青春真的就可以肆无忌惮的无敌吗?当贺婕听到母亲说起父亲出轨的理由之一是她可以给我你已无法给予的激情时,悲愤莫名。
父亲说那个女孩爱她,哪怕他净身出户一无所有,她也愿意陪着他。父亲是被这样的一份炽热爱情燃烧了。母亲愤愤道:她要一个放弃了财产和家庭的男人,她不要钱财,可是,她拿走的却是最珍贵的。一个男人从青涩到成熟,从青春梦想到才华横溢,所有的沉淀和成长都是我陪着他一路走来。他历炼的阅历和才华不是财富吗?她凭什么也拿走?
那个只比贺婕大了四岁的女孩,也是80后,她的无情掠夺与张扬爱情,猛然间让贺婕看见了自己在做的同一件事。这究竟是父母的婚姻危机还是我的危险爱情?是父亲的情感在走私,还是我的爱情偏离了轨道?
不可以让父母分手!我不要破碎的家庭!一夜沉思后,贺婕决定去见那个让父亲抛家弃女的女孩,她的同龄人。她相信她们可以对话,她了解她,就像照见自己的心灵与影子。
见面在咖啡馆,贺婕一句指责谩骂的话都没有,她只是从头到尾讲了自己的故事,自己爱上一个有家的中年男人的心路历程。
贺婕说:作为女儿,我可以怨恨你,但同样作为女人,我没有权利要求你离开。事实上,如果不是因为你的出现,我也正在侵犯和破坏另一个女人和孩子的幸福。你让我看到了自己行为的丑劣。我不愿意被别人毁掉生活,为什么我要去毁掉别人的生活?
那个爱上父亲的女孩怔怔地看着眼前的女儿,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用爱情的名义也不可以。贺婕继续说,我也爱他,就像你爱我的父亲。但我们都没有权利夺走原本属于别人的东西。婚姻需要稳固,而所有的孩子都需要家庭。
两个80后女孩最后在深夜的城市街道拥抱分手。结局怎样,已不重要。过了两个月后,贺婕给我发来一封邮件,只有一段话,我看了,真的非常欣慰。
她说:无论哪个年代的爱情,那份传统而日久弥深的感情,永远是最值得敬重并且不可以去轻易打破的。我们必须懂得首先尊重所有的感情,才能得到真正的爱情。
1
秦宣痴痴地看着舞台上的芳菲,她纤细完美的秀腿在灯下发着迷人的光泽。那对软软的红色舞鞋,就像一对翅膀,带着芳菲在水银灯下翩跹起舞。音乐慢慢停止,芳菲挽着红舞裙轻盈地鞠躬,台下掌声如雷,无数雪亮的闪光灯把她点缀得仿佛仙子。芳菲笑得那样灿烂,可秦宣依然看到了她眼中一点闪亮的泪光。
后台,芳菲伏在秦宣怀里轻轻地啜泣,一会又仰起头亲亲他:亲爱的谢谢你,没有你的爱和鼓励,我不会有今天的成功,我爱你!
晚会结束了,秦宣在众多男人的艳羡中挽着芳菲翩然离去,他早就准备好下一个惊喜的派对,为心爱的女孩儿庆祝今天来之不易的成功。在这座全国著名的大剧院演出独舞,是多少舞者都梦寐以求的。芳菲二十多年醉心舞蹈,今天才算美梦成真。这一切,都离不开秦宣的支持。从两人相爱的那一刻起,秦宣就下定决心帮芳菲完成这个愿望。他放下自己的工作,带着她拜访最著名的老师,结识最棒的编舞。不管演出还是比赛,秦宣都一直陪在芳菲的身边。事实上,当初爱上她,就是因为从来没有一个女孩这样热爱一种艺术,热爱得这样执著。三岁就开始学舞的芳菲,已经把跳舞当作了自己的生命和灵魂。秦宣很清楚,芳菲对自己的爱,一样会如此执著。
城市的夜晚华丽得仿佛梦境,芳菲依偎着秦宣,一手握着那对小巧的红绸舞鞋,那上面还残留着自己的体温和汗水。她抬头看看身边的秦宣,恰好遇见他低头温柔的注视。芳菲居然有些羞涩,低声说道:阿宣,这一切真的不是梦吗?我怎么总有不真实的感觉呢?
秦宣疼爱地说道:傻丫头,这些年你一直都在重复这个梦,忽然实现了,当然会有些不相信。他爱抚着芳菲的长发,调皮地笑道:就像我当初刚得到你一样,也惊喜得不知所以呢。
芳菲害羞地嗯了一声:虽然做了这么多年的梦,可今天我才第一次感觉到跳舞真的是我的生命,我的灵魂是因此存在的,就像你一直陪着我一样。有了你和舞蹈,我就有一个完美的人生了。阿宣,你一生都会鼓励我支持我是吗?
秦宣肯定地点点头:当然!我爱你,就会给你最好的生活和梦想。
2
独舞演出的成功,一下让芳菲成了名人。她开始频繁出现在各种晚会上,电视上,秦宣并没有担心。他很清楚热爱舞蹈让芳菲多么单纯,他也清楚芳菲深爱着自己。那些晚会和演出的最大价值,就是可以让芳菲起舞,就像蝴蝶总需要一片天空才会舞得更美丽。只要可以跳舞,芳菲就是幸福的。
可秦宣还是有一点想法,他已经三十岁了,事业也算稳定,假如能有一个家,一个深爱自己的妻子,再有一双儿女,真是别无所求了。可芳菲还那么年轻,秦宣想着过两年等她累了,再提出自己的想法。
医生的话让芳菲无法接受,秦宣用了好大力气才让歇斯底里的她平静下来。芳菲放声大哭:假如不能跳舞,我也不要活了。
秦宣放下一切工作来陪着芳菲,给她最好的治疗。他告诉她:一切都要等伤好了再说,不管怎么样,身体才是第一重要的。
可芳菲一直都无法从痛苦中跳出来,跳舞太重要了,她无法想象不能跳舞的自己还有什么存在的价值。这种想法吓坏了秦宣,他担心芳菲会因此意志消沉甚至轻生。三个月之后,芳菲的扭伤终于治愈了。虽然伤处还有些别扭,可走路和一般的活动都没影响。她想尝试着跳舞,秦宣告诉她绝对不能冒险,最起码做一个正常人要好过不能跳舞。
3
芳菲的情绪越来越低落,每天都在翻看自己以前的演出录像,一边忍不住痛哭。医生告诉秦宣,芳菲恢复得很好,基本上完全正常,但是肯定无法做一个专业的舞者了。这让秦宣又欣慰又难过,不过他很快想到或许这也算一个机会,自己可以正式地向芳菲求婚了。
芳菲答应了秦宣的求婚,却一点也没有结婚的心情。她经常握着那双红舞鞋发呆,在自己那幅巨大的舞台照前默默地流泪。秦宣心疼得不得了,只想有什么能让她忘记跳舞,于是经常带着她去一些地方消遣轻松。在一个名字叫夜精灵酒吧,芳菲看到了一个年轻女孩的舞蹈。虽然很业余很稚嫩,可依然得到观众热烈的回应。芳菲告诉秦宣,假如自己注定离不开舞蹈,哪怕做这样一个酒吧的舞者也好。
秦宣无法说服芳菲,她开始进行恢复性的训练,很快就可以跳一些简单的舞。芳菲几乎是迫不及待地找到夜精灵,对方知道她受伤的事,只肯给很低的报酬。芳菲毫不犹豫地答应了,对她来说,能有地方跳舞,已经是无比幸福的事情了。
外行的客人们对芳菲的舞技大为叹服,虽然难免有风言风语,可她毫不在意。很快,芳菲开始在几个酒吧之间巡回演出,渐渐地,请她跳舞的地方越来越多。看着再一次辉煌起来的女友,秦宣第一次感觉到失落,这个因为舞蹈,甘心在光怪陆离的会所中奔波的女孩,似乎变得陌生起来。
4
果然,芳菲再不肯提起结婚的事。秦宣告诉她没必要为了在酒吧夜总会跳舞而改变自己的生活计划,假如以前是为了生命的价值,现在又是为了什么?在那些品位参差不齐,甚至根本不懂欣赏的观众眼里,芳菲不过是一个有着漂亮脸蛋儿、玲珑身材的一个热舞小姐而已。
秦宣的话让芳菲很难过,那是两个人几年来第一次争吵。芳菲对秦宣说,就算舞蹈的蝴蝶只有一个夏天可以翩跹,自己也愿意付出一切,哪怕秋天一来就会凋谢。秦宣又心疼又生气,只好叮嘱她注意自己的伤病,假如再次受伤一切都晚了。
可此时的芳菲就如那个穿上红舞鞋的女子一样,只是疯狂地在各种各样的地方舞着。直到有一次,一个不知底细的客人,对她说可以帮她上一次大型的晚会。可怜的芳菲居然信了这样的话,秦宣及时提醒了她,芳菲才如梦初醒。这一次让秦宣无法再继续放任芳菲,这个被舞蹈攫取了灵魂的女孩,似乎离他越来越远了。
所以秦宣很正式地告诉芳菲,希望她结束这样的状态,不然两个人无法继续在一起。谁喜欢自己的妻子每天夜晚都在外面跳舞?秦宣说道。芳菲一直没回答,只是紧紧握着那双红舞鞋,半天才幽幽地说道:阿宣,我真的无法不跳舞,求求你别扼杀我最后的一点希望。我只是想继续跳舞,只要有人看,我愿意这样跳下去。
秦宣心疼地说:可你不觉得自己不像自己了吗?现在的环境,已经慢慢改变了以前的你,以前你为了灵魂甚至是信仰,可现在你只是为了跳舞而跳舞。
芳菲再次沉默,好久才说道:我不知道你说的,可我自问无法不去跳舞,就像一个被大赦的囚徒,我怎么会放弃现在重得的自由呢?她把那双红舞鞋举起来:假如这真是我的翅膀,不能飞翔的蝴蝶又何必生存呢?
秦宣终于发现自己无法再和芳菲理智地交谈,她略有些苍白的脸色,没有了曾经的光泽和神采。秦宣不明白她到底要什么,欢呼?掌声?或者只是别人的承认?
芳菲静静地看着手中的舞鞋?什么都没说。秦宣抽身出去,关门的刹那,听到她一声低低的叹息。
尾声
秦宣已经一个月没见过芳菲了,听人说她和一家最新的热舞酒吧签了约。他强忍着没有去看望,不知道她看到自己,会不会以为是抓她回去的。然而又一个月过去了,芳菲依然没来过,刚装修不久的新房子已经落了些灰尘。秦宣在墙上随手画着,尘土扑簌而下,一只灰色的蝴蝶浮现在墙壁上。不知道再过多久,这只蝴蝶就会被新的尘土湮没,就像它从来都没出现过一样。
绝不在与男人吃饭时自己掏钱买单,绝不做任何对自己的身体与尊严造成伤害的事情,绝不分担他应该自己承担的痛苦。
一个女孩面前摆了两位男人。一位什么困难都找她帮忙,有什么苦都向她诉说,把她当亲人一样使唤;另外一位有困难的时候找朋友帮忙,有苦的时候自己扛,把她当领导一样照顾。她问我应该选哪一个?我毫不犹豫地说选B。可是,我觉得A更亲切哦,B是不是会有一点大男子主义呢?
恋爱时的女孩什么都喜欢讲平等,就怕男人把自己当负担。他办公司缺钱,你借,他与哥们闹矛盾,你当灭火器,他生病,你照顾,他失业,你养。你伪装成铁娘子,并且以为惟有如此,压力越来越大的男人才会义无返顾地娶自己。可显然,你只是猜到了开始,却没有猜到结局。
太能干的女人培养出了太依赖的男人,他们身上原本不多的大男子主义被香风一吹也就散了。接下来的日子,你赚钱多时,他觉得理所当然,因为你可以跟老板撒娇,有性别优势;你失业时,他怪你笨,长得又不丑,怎么没用好自己的性别优势呢;你大姨妈来的时候得不到照顾,因为书上说了,男人也有那几天,所以凭什么你那几天就可以不做饭不洗衣;甚至你生孩子的时候,他也不觉得一定要怎么样,反正女人生孩子是天经地义。
有一类男人从不觉得女人是弱势的,高举双手双脚同意男女平等,对于韩寒那种说即使卖血也不会让自己喜欢的女人出去工作的家伙嗤之以鼻。女人在母爱泛滥与被平等这两个字冲昏头脑的时候,是很容易喜欢上这种什么困难都找她帮忙,有什么苦都向她诉说,把她当亲人一样使唤的男人的,因为他让她感觉到了自己是重要的。然而,真正过起日子来,重是越来越重,要就很难了。
所谓相濡以沫,终逃不过相忘于江湖,并且往往后半句才是重点。有点喜欢《非诚勿忧2》中的李香山,糙、纯爷们儿、霸气。虽然跟芒果的婚姻没有一条道走到黑,至少给自己爱过的女人体体面面地办了一次离婚典礼;一辈子为钱奔波,所以不愿意让女儿为了钱而去工作一分钟。他一定不觉得自己跟女人是平等的。
女人原本就是弱小的,这没什么可避讳。公共场所,女卫生间应该比男卫生间大,理由一定不仅仅是她们需要更多的化妆镜,而是身体与生理原因造成的某种不可克服之弱势或者说特征决定的。
日剧中,女子培训班的老师挥着拳头说:女人的钱包只是装装样子的。女人的职责是逼着男人好好去工作,然后去好好消费,扶持经济,重振国家!男人想要把这个女老师用板砖拍死很可以理解,不能够理解的是许多女人也因此觉得自己受了侮辱。
我们知道女人已经变得越来越强大,越来越能干,某媒体评选出的纯爷们NO1不是姜文不是葛优而是范冰冰。范冰冰是一个可贵的偶像,然而,如果女人皆范冰冰,男人只能都是陈冠希了。
才华横溢又行事不端的美国著名律师韦伯斯特一生信奉三不原则:绝不偿还任何可能逃过的债务,绝不做任何可以拖到明天的事情,绝不做任何能找到别人替自己做的事情。三不原则用在女人感情生活中大体可以是:绝不在与男人吃饭时自己掏钱买单,绝不做任何对自己的身体与尊严造成伤害的事情,绝不分担他应该自己承担的痛苦。
每个男人都应该有能够分担自己痛苦的树洞或哥们,女人千万不要以为自己是范冰冰,可以挑战任何角色。既然你无法分担我的痛经,我的阵痛,我的更年期,我因容颜衰老而产生的心理抑郁,因天生虚荣而造成的灵魂缺憾,我也不想分担你生为男人而必须承受的那些所谓沉重与压力。
爱情不是暖手宝更不是真空箱,男人所要承受的东西不会因女人而改变,只会因女人而增加。所以,你一定要知道,女人能够保证的不是让男人活得更轻松,而是让男人的生活变得更丰富。
暗恋了12年的女孩突然患了7种恶疾,生命告急!医生断言:最好的治疗结果是半身不遂,略好的结果是植物人,最差的结果,是死亡!
这个时候,她的暗恋者、昔日的高中同桌男孩怎么办?是从她的生活中悄然离去,还是勇敢地表白,担起本不属于他的责任?西安翻译学院毕业的河南男孩李辕骐,用自己的行动给出一个响亮的答案真正爱一个人,就是在她展翅高飞时,抬头幸福地仰望,在她跌落或摔下时,冲上去护住她,给她一方爱的晴空!
试问,世间几人有此境界?
12年暗恋终于告白
当病魔入侵同桌的她
2008年3月初,西安新世纪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姚春娟一直断断续续发高烧。当时,她正在天天熬夜准备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以为是劳累导致免疫力下降,于是干脆请假养病,打算专心在家复习几天。几位高中同学听说后,相约上门看望她。其中一个,就是她的高中同桌李辕骐。
见到姚春娟虚弱的样子,李辕骐一阵心疼,冲动地说:让我照顾你吧!同学们闻言一愣,继而恍然大悟,纷纷起哄说:李辕骐,你是不是一直暗恋姚春娟呀?李辕骐顿时脸红了
姚春娟生于1981年,河南省南召县云阳镇人。李辕骐与她同岁,是南召县板山坪乡人,父亲是小学教师,母亲在家务农。1996年,两人同时考入云阳镇第二高中,被分到同一个班,并且是同桌。
临近高考,姚春娟的爷爷突然病逝,奶奶也骤然瘫痪,贫寒的家入不敷出,无法供她和哥哥一起参加高考。她不得不含泪辍学了。李辕骐得知此事后,既心酸又失落:这么好的女孩,从今往后再也不会与自己同桌了。
接下来,这对曾经的同桌便再无联系。不久,李辕骐考上了西安翻译学院,而姚春娟一年之后重返课堂,于2001年被西安财经学院录取。尽管知道自己暗恋的女孩也在西安,可李辕骐一直没好意思跟她联系。
见到昔日同桌,姚春娟十分开心,笑容灿烂地冲他嗨了一声。看着她的笑容,李辕骐的心顿时怦怦直跳,初恋的感觉一下子全部回来了。他突然意识到,自己一直没有谈恋爱,就是因为放不下姚春娟。
李辕骐相信,能够再次遇见,是一种缘分,他决定开始追求暗恋了许多年的女孩。2008年春节后,他鼓起勇气,悄然展开他的追求,用这样那样的借口约姚春娟吃饭、看电影,可心里的话还没来得及说出口,姚春娟就病倒了。
李辕骐和同学相约上门看望她,得知她只是在小诊所输液买药,非常心疼,执意陪她到西安交大附属第一医院看病。谁知,检查结果竟显示:姚春娟并不是普通感冒发烧,而是患了随血播散型重症脊髓炎。这种病的治愈率极低,轻则高位截瘫,重则长期昏迷,变成植物人!
霎时,两人如坠冰窖。
生病的事,姚春娟一直没有告诉父母,自己苦苦熬着,几次高烧的时候甚至虚弱得连水也喝不上。而今竟然确诊为绝症,她的坚强一下轰然坍塌,整个人都绝望了。李辕骐把她送回家后,姚春娟满面泪痕,对他说:你回去吧,以后都别管我了。李辕骐急急地说:让我照顾你姚春娟却固执地将他推出去,锁上了门。
此时,李辕骐的心中也是一团乱麻。他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刚与心爱的女孩重逢,12年暗恋还没有来得及表白,她就患上了这么可怕的病!
痛苦之下,李辕骐向最好的朋友倾诉。朋友劝他说:赶紧放弃她吧,这样的负累你哪里背得起!他还替李辕骐庆幸,幸好你还没追到她!你们没结婚,连恋人都不是,你对她就没有任何义务。
可是,李辕骐还是放不下。姚春娟灿烂的笑容和绝望的泪眼交替在他脑海中出现,令他夜不能寐。这么多年过去了,这个女孩已深深铭刻在他心里,他根本无法将她从生命中剔除。
第二天一早,李辕骐就来到姚春娟家。姚春娟又要赶他出去,李辕骐急了,带着哭腔说:我一直喜欢你,难道你没有看出来吗?你现在需要照顾,请你给我一个机会吧!
姚春娟一下子愣住了,其实,她早就隐隐约约感觉到,李辕骐对自己有好感,可她万万没有想到,他竟会在这个时候对自己表白!震惊之下,她半天说不出话来。李辕骐红着脸,说:12年前,第一次见到你,我就喜欢你了,可是我一直不敢告诉你现在,我不想再错过你了。
姚春娟平静下来,以后我可能会瘫痪,甚至变成植物人她语气平淡,却不胜凄凉。无论如何,我都不会离开你!李辕骐斩钉截铁地说。
放弃生意照顾瘫女友
流水经年打磨磐石之爱
李辕骐坚持陪姚春娟去医院治疗。接下来的一个月,他们天天往返于医院和出租屋之间。李辕骐为此放下桌球俱乐部的生意不管,收入一落千丈,却一句怨言也没有,每天还要想方设法让姚春娟开心。姚春娟满心感动,她知道,这个情深义重的好男孩,已慢慢走进她心里。
与绝症同时降临的爱情,又苦涩又甜蜜。姚春娟多想和同龄女孩一样,和男友享受花前月下的甜蜜,可是她拖着一副病痛的身体,如何能做得到?2008年6月,为节省费用,李辕骐将桌球俱乐部租给别人,带着姚春娟回老家,住进南召县人民医院。
阿乙的爱情面目,只有一个短短的瞥见。
可阿乙不这样认为,他觉得自己很幸福,假如月光每夜都能到他的床头。如果这时候,风再来推他虚掩的门,翻他未完的诗稿,他定会起身披衣,沏一壶茶,再读一本唐人小说。如果他想再幸福一点,他会拿出他偷藏的酒,啜饮一口,然后就可以对着墙上的影子笑出声来。
阿乙就是这样的不贪心。阿乙的幸福,还有一个理由,就是他有一个爱着的人。那人阿乙没见过,只知道她住在倪家大院里,也许是他们家的小姐,也许只是个丫头。
那天阿乙到镇上讲学,他是个教书先生。阿乙和往常一样经过倪宅,不一样的是,这时他听到一声笑。只是笑没有言语。那女子的笑很特别,听不出是喜上眉梢的笑,还是破涕为笑的笑,也许是转嗔作笑的那个笑。似乎这笑并无原因,阿乙听的迷糊了,可又有什么关系并不是每一件事,每一个表情都要有个原因的。有人在笑,或者仅仅是因为墙外刚好有人在听,如此而已。
然而这笑声从此就没有在阿乙的耳边停止过。枝上的蝉叫了,是有人在大笑;枝上的蝉噤声了,是有人抿嘴而笑;摇橹是哗哗的笑;流水是淙淙的笑,浆草是绿色的笑,灯笼是红色的笑;日落是正要隐去的笑;月升是即将生起的笑;醒着是清明的笑;睡着是朦胧的笑。
这天,阿乙觉得很不祥,因为他看到了一只断尾的猫。看到了断尾的猫又有什么呢但是如果阿乙觉得不祥了,那么他看到的每一只猫都是不祥的。他穿衣出去了,要为他所预感到的不幸找更多的证据,他是这样的敏感又勇敢。
阿乙来到了北栅街,他觉得离那个时刻越来越近了,他不安,想要避开街上的人,于是他拐进了四贤祠弄。不料,事情就在这一拐里发生了。是一个女子,在弄的另一头。
就像桔梗花知道自己要开放一样的自然,阿乙知道那笑声是来自那一个正款步而来的女子。来自那张小嘴,或者仅仅是那双眼睛,阿乙看不清那双眼睛,只能看到覆额的乌发,但是他就是知道。
终于还是要发生,还是要相遇,阿乙忽然觉得很悲哀。他仿佛感到了那蓝色的裙裾摆动时生起的风,他紧了紧衣襟。而晃动的耳环坠子,又开始扰得他心神不宁。他慢慢地向前走去,他是勇敢的,可又是宿命的,他敢于追问命运要给他什么,但是从来不敢不要那些所给予他的。
所以他慢慢地向前走去。走到第三步,阿乙有点恨自己了,第四步时他想:你不是爱她么难道爱只是让你变得更脆弱只是让你白皙的皮肤更苍白如果她不在时你是幸福的,难道她在这里了,不更是一种触手可及的幸福吗不要问这幸福会有多久,和长长的一生相比,或者很短。而这一生若和西塘相比,不也只是一个短吗当她向你走来,你就应该走向她,这窄巷的相逢不是针对谁,幸和不幸都不是目的,它只是一个相逢,你要做的只是完成这次相逢。这场爱情已暗藏了太久,上天要它昭然若揭。你,已支取了太多的幸福,纵有不幸加之于你,也只是求个平衡,有何不可
阿乙抬起了眼,一种释然而又坦然的微笑开始绽放,从眼角到鼻尖,到唇边到全身。女子一直低眉顺目,当然不知道阿乙在这十六步之间的成长。她只能听见两个不同的足音,在这个无人的午后,两个足音,足以描述一个世界,成就一段爱情。他们就这样走向对方,一个心意已决,一个浑然不知。走近了,阿乙发现那耳环其实没有坠子,那么刚才恍的,当然也不是坠子了。
但真真切切的,阿乙看见了她眼角的细纹,幸福着阿乙的那些笑,定是从这纹路里曲曲折折,来到阿乙的耳边的。那纹路便与阿乙掌心的爱情线吻合了,一切有了源头,有了因由!阿乙再也忍不住,轻声笑了出来。这一笑,又被那女子刚好听见,惊恐间一抬头,她的前额在他的鼻尖。世界就是再大,也大不过这长长的窄弄,一切生命都可以在这对视里活色生香。
她的脸哗然红了起来,但她狡猾地在红云腾起前低下了头,幸好前额的发够浓密,盖住了跳动的眉头。她侧身一闪,恢复了原本的路线,原本的步态。阿乙也收起了他的笑。他觉得够了:好了,还你这一声笑,我便不再回头,不看你欣喜还是哀愁。我既然有勇气让爱情发生,现在我将用同样的勇气等爱情结束,我不打算挽留。一步步行去,你的足音还在我的耳后,我听它渐远,认认真真的听,我不要错过爱情成、住、坏、空的每个细节,这样的幸福才是完整的。我快要完全的穿过这个弄堂,你也快要完全的穿过我的爱情,我会怀念,但不会很久。
爱情究竟有多长我知道,全长236米。
他第一次见她就知道她失眠得厉害。脸色苍白,神情疲惫,这是失眠的主要特征。所以他对她说的第一句话是:“也许你需要安定。”他用了“也许”,是因为他见过很多矫揉造作的女孩,明知道自己有病还不肯承认。他不能判断她会不会是其中一个。
她不假思索地说:“是的,我需要。”语气干脆得让他吃惊。她已经从他露出的双手知道他是个外科医生,那双手白皙、修长、灵巧,典型的外科医生的手。
那只是一次普通的聚会,他的朋友和她的朋友将啤酒喝了一扎又一扎,喧闹得几乎要将屋顶掀开。他和她不约而同地走到阳台上,一人占着一角,从26楼俯瞰广州的万家灯火。毫无疑问,美丽的夜景比屋内那帮吃吃喝喝的朋友更让他们沉醉。天河新城就在脚下,扑面而来的风卷起她的裙和发,借着暗淡的灯光,他发现她的脸一下子变得异常生动,整个人舒展如花。这是一个只在夜里开放的女孩,他想。
第二天他坐了两个小时的车敲开她的小屋,递给她一个用处方纸包裹的小东西,展开是一颗安定。
她按照他的吩咐换了深色的窗帘,扔了咖啡和茶,喝了一大杯牛奶,然后和着白开水吞下那一颗药片。柔和的灯光下,她打开一本闲书,一会儿,书从手中滑落,睡意袭来,她有史以来第一次在12点前陷入了温暖的睡眠。
以后的每个周末他都会准时出现递给她一个小包裹。那里面是七颗安定,恒久不变。
两年后他们结婚了。蜜月旅行回来,她突然发现自己已有很多天没吃安定,但照样睡得很香。问他,他才说:给她的那些药片,除了第一颗是安定,其他的都是维生素C。只因每一颗他都做了手脚,她一直都没发现。他做的手脚就是先用小刀磨去“VC”再刻上“安定”。在直径3mm的药片上动手术这难不倒他这个优秀的外科医生。
她的泪突然滑过他的臂弯,他为她刻写了七百多个“安定”而她竟全然不知,为他给她的婚姻,为这世界上最好的安定,她幸福得只能用哭来表示。
1998年,我正在俄罗斯留学。那一年的情人节,莫斯科很冷,气温达到了零下38C,而且天空飘满了雪。尽管如此,兜售玫瑰的小贩们依然不停地穿行于大街小巷,让这爱情的信物无止无息地燃烧,温暖着那些置身爱情中的人们。
我是个例外。那些玫瑰只会让我更加寒冷,因为我被失恋的漩风刮到了爱情的边缘。我开始怀疑,这漫天飞舞的誓言的雪里到底搀杂着多少谎言的碎屑?
我从伤心的咖啡馆里走出来,我刚刚在那里跟叶分手。多么讽刺,这分明应该是一个让情人们牵手的节日,而我却选择分道扬镳。我头也不回地走掉,我知道一切都结束了,就像身后的脚印,我走过,然后被厚厚的雪覆盖住,我忘记。
我漫无目的地走着,穿行在玫瑰和谎言的潮水中,无法靠岸。
“买束花吧,先生。”
一个穿得很单薄的老妇人用干瘪的手轻轻拽了拽我的衣角。
“多少钱一束?”我随口问了一句。
“您看着给吧,感情是没法标价的不是吗?”
我微微一怔,没想到她会说出这样一句让人寻思的话来。我抬头看了看她,冷风将她的脸冻成了酱肉般的颜色,却没有阻止她对我微笑。
她的小摊上摆满了红红的玫瑰,可是生意并不好。
我随手拣了枝玫瑰,想到自己失败的爱情,便往她那个装钱的纸箱里扔了1戈比,“我的感情就值这些钱”。我耸耸肩,无赖似地说。
那个数目相当于施舍一个乞丐。
我把花拿在手里,无人可送。我感觉到玫瑰异常刺眼,似乎在用它的高贵嘲弄我,我将它奋力地向空中抛去,红色的花瓣随着雪花一起飘落在街上。
这时那个卖花的老妇人从后面追上我,我想大概是我的举动侮辱了她。“我可是在每一片花瓣上都许下了祝愿的”。她埋怨道,“你不该这样糟蹋鲜花。”
“可是”我嗫嚅着,“再没有人要我的玫瑰花了。”我向她诉说了刚刚失败的爱情。
“去把那个惹你伤心的姑娘带来,我给你们讲个故事听。”她略带些命令的口吻说。
“孩子们”,老妇人说,“这是我们这里家喻户晓的故事,可你们中国人未必听过。不嫌烦的话,我就给你们讲讲。”我和叶不约而同地点了头。
“卫国战争的时候,”她讲道,“我们这里曾经是战场。有一对刚结婚不久的青年男女,被迫要分离了,男的要去保卫祖国,临走前,他对她说,你就在这座房子里等我,我一定会回来。
”战斗进行得很激烈,也很残酷。一年后,他们的家乡也成了前线。按照上级的指示,当地群众必须全部撤离,但她没走。她记着他们的约定,她要守在这座房子里,她要等他回来。
“她成了前线的一名护士,而这座房子就成了战地医院,她和战地上的医护人员们一起冒着枪林弹雨,把受伤的战士一个一个地抬走,把死去的战士一个一个地埋掉。
”战争结束了,英勇的苏联人民取得了最后的胜利,但损失是惨重的,全国都沉浸在哀悼亲人的悲痛里。她守在那座房子里,一年,两年,三年,她始终怀揣着那个希望,她说他一定会回来。她在房子里种下很多玫瑰花,她把那座房子装扮得像天堂,她等着他回来,从一个少女一直等到一个老太婆“
”最后她等到了吗?“我和叶同时问道。
”没有,可是那个希望就像是一盏灯,坚强地亮着,照耀着她的每一个夜晚。“老妇人接着说,”这个摊子上的玫瑰花就是从那里摘来的,每一片花瓣上都有祝愿的。我真不明白你们这些年轻人,这感情怎么说扔就给扔了呢?就像你刚刚扔掉的玫瑰花,看着让人心疼“
我和叶都低下了头,我们彼此看到了对方微红的脸,两双手又叠到了一起。
我的脸忽然发起烧来,我为自己用1戈比买她的玫瑰花又随手扔掉而局促不安了。我感到自己像个急切地想飞起来的黑色的灰烬,到处是明晃晃的雪,到处是纯净的世界,只有我,这黑色的极不协调的灰烬。我想飞起来,可是没有风,我逃不掉。
我想到一个弥补过失的办法,我对叶说,”我们来帮她卖花吧。“
我们找到一块木板,在上面写下很诗意的一句话:莫斯科不相信眼泪,但相信玫瑰。
善良的人们纷纷前来,买走了一束束玫瑰。
天色渐暗的时候,我们的小摊上就只剩下两束玫瑰在燃烧了。
”这是天意,孩子们,“老妇人说,”你们看这最后的两束玫瑰,这是你们的。你们应该始终在一起,不是吗?“
我和叶捧起了那两束火焰,我们相互凝视的目光融化了很多雪花。我们从爱情的背面一步步地走回来,渐渐走到阳光明媚的早晨,渐渐走到布满草莓的春天。
老妇人把我们领进了一个天堂般美丽的房子,偌大的房子里到处都摆满了盛开着鲜花的花盆。
”难道那故事里的主人公就是您?“我和叶像发现了神话一般问道。
”不,她早已去世了。我已经是第十二个住进这房子的人了。她在临终时说过,不论谁住进这房子,都请替她履行等待的义务,别让那些玫瑰们枯萎。“
老妇人接着说:”每年的情人节,我都会拿一些玫瑰花去卖。我想攒些钱把房子好好修葺一下,我呆不了太久,我能做的只有这些了。“
我和叶几乎同时想到了要住进这房子中来,这里生长着永不泯灭的生生不息的爱。它让我们一颗颗冰冷的心慢慢解冻,让所有的明天都温暖如春,在它的火焰里。我相信自己最终也会挺立成一株顽强的玫瑰,用誓言去击败谎言,用真爱去唤回真爱。
张翔是什么时候喜欢上英子的,他自己也不知道。
有一次,英子又偷偷地瞄向刘阳。张翔手里摆弄着手机,饶有兴趣地看着她。她将目光收回来时正好碰上张翔的目光,突然脸上飞起一片潮红,低下头手足无措,就像小孩子偷吃了糖果被发现了一般地窘迫和害羞。张翔淡淡地笑了笑,将脸转向一边。
张翔跟舍友说起此事时,舍友揶揄他,说他不会是看上那胖妞了吧,让他把她给收了,正好帮刘阳排忧解难了。张翔气急败坏地追着舍友打,舍友连忙求饶。
那天,英子哭着从篮球场跑出来时,张翔鬼使神差地跟了上去。她蹲在教学楼拐角处小声啜泣,声声催人心弦。张翔小心翼翼地拍了拍她的肩膀让她别哭。她抬起满是泪水的脸问:为什么你们男生都那么狠心?她摊开手心,将手里的几元钱揉成一团,掷向远处。看来刘阳真的用钱买她送的水了。她边哭边自言自语道:我就这么差劲吗?张翔连忙说:不,你很美。她转过身绝望地问:那你会喜欢我吗?张翔张了张嘴,却什么也没说。她苦笑了一下,低下头走了。
张翔再次见到英子是在操场。她拼命地围着操场一圈圈地跑着,不知疲倦。跑到张翔跟前时,她放慢了脚步,然后缓缓地说道:谢谢你。说完便向前跑去。看着她奔跑的身影,张翔发现她瘦了。
一个暑期过后,大二的生活开始了。此时的英子却以众人难以置信的姿态出现在大家的面前。纯白连衣裙,修长的美腿,一头乌黑直顺的长发。很快的,刘阳便开始对这只昔日的丑小鸭展开追求。而她终于如愿以偿,和心目中的白马王子在一起了。
英子和刘阳甜蜜地行走在校园的各个角落。也许是爱情的滋润,英子越发美丽动人,似乎已经完全蜕变成一只白天鹅。每次碰面时,英子都会用一种张翔不懂的眼神看着他,似乎有话要说。而张翔都会付之一笑,随意地寒暄几句。
如果故事的结局是这样,或许张翔心里会好受得多,他宁愿祝福她。
拆开信,英子的笔迹刺痛了他的双眼:
我知道,你经常偷拍我。我知道,我在操场跑步时,是你偷偷地往我的手提袋里放矿泉水。我知道,你一直喜欢我。
其实,和他在一起之后我就后悔了,他喜欢的只是我变化之后的外表,而真心喜欢我的只有你,不管我是胖的、瘦的、美的、丑的我本来想等到和他分手后再对你表白,没想到,一次偶然的体检宣判了我的死刑
谢谢你,让我真正理解了什么是爱。原来,属于我的爱情其实曾经来过。
张翔捏着单薄的信笺,看着字迹被泪水浸染,晕开成一大片一大片的悲伤。
原来爱情曾经来过,只是当时我们不够勇敢。张翔将一束菊花放在英子的坟前,轻轻地说。
缤纷的年纪里,她遇上了他,说不清是对还是错,就那样不顾一切地爱了。借用一句歌词就是:我的心里满满的全是爱。
优哉游哉,辗转反侧。她像一只候鸟,时时追随他的方向。只是,相恋的时光仅如烟花燃放。再发短信过去,却没了回音。她不舍得放下,不相信那些在一起的场景化作旧梦。手机里仍存储着他的两条信息:我喜欢你。我很想你。把玩手机的时候,她常常会把那两条短信从归档里调出来,看了又看。
他不断地添加着网友,却删除了她。她又发出好友邀请,他不理。她听着他博客里的那些音乐,眼里布满忧伤。所有的思念都织成一张网,她的天空被网格分割得不再完整。
她给他写信,一封接着一封,却都石沉大海。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她给他发了最后一条短信:我和你说再见了。之后,她痛哭了一晚上,第二天红肿着双眼去上班。她笑着向同事推荐一部电影《山楂树之恋》,说它很感人,昨晚她看得一直泪流不止。
倒是他不习惯了她的突然放下,像是缺少了浪花拍击的海岸,忍受不了一时的清静。他时不时发短信过来。她微笑着回复一条短信:多谢!保重!还将旧时意,怜取眼前人。
她终于豁然了。她也明白当初他对她确是真心的,他也爱过她。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她把这首诗工工整整地写在新日记本上。
她把长指甲剪了,在春日融融的阳台慵懒地望着那盆茶叶花。再听人说起他对现在新人的殷勤,讨好,热烈,她都一笑置之。他们是曾有过交集的两条直线,现在却是两条绝不会重逢的异面直线。他快乐她便心安,这样足矣。
所有的花香气中,她唯独迷恋茶叶花。为此,她养过许多次,但终没有等到开花就都死去了。她现在养的这盆,刚拿来时单薄的细枝上顶着一朵浅浅的白花,如同一颗遥远的星。可谁知,竟是这样小的一朵花,使得夜晚整个房间里都弥漫着醉人的清香。
花儿谢了,她小心翼翼地捡拾起来,夹在诗词书页里,读诗的时候还可闻到花的香。
缘来缘去,也如同一朵花儿开。花开的时候尽管珍惜,花谢了也自会留下一份馨香。她从那场山呼海啸般的情感风暴中抽身而出,没有让漫天的抱怨和仇恨湮灭自己,而是为有限的生命留下了珍贵的留白。
她泡了一杯茶,看着茶叶慢慢地沉下去。不多时,一缕缕的清香便逸出来。多苦的茶品到最后不都是一抹余香吗?她想着,轻轻拈了几片茶叶放进嘴里。心香若茶,沉下去的愈多,升起来的香味才愈浓
她与他,是彼此的初恋。爱情来的时候,是冬天,在火车上,两个人都没有座,挤在有风嗖嗖灌进来的门口,看着外面飞舞的雪花。车行了片刻后,有售票员过来,说,花40元订一份午餐,便可以得到一个免费的座位。原本挤在门口的一群人,哗地聚拢来,争抢着将手中的钱递过去。只是一会功夫,拥挤狭窄的过道里,便只剩了她与他。
他很大方地,朝她问一声好,而后指指窗外,微笑着说,雪花自己都不知道它们有多美。她顺着他的视线,看向窗外。她再一次被那飞扬的雪花,吸引住了。她就这样静静地站在人来人往的过道里,看着车窗上凝结着的漂亮的霜花,外面一闪而过的空旷的田野,孤寂生长的树木,急速赶车的路人。偶尔,她会侧过头去,专注地听他讲一两句话,或者说起自己学校的趣事。这样闲散的时光,像飞驰的火车,一晃,便将那些难熬的苦痛,全都丢在了冰冷的铁轨上。
他们在同一个省的不同小城里,车到站的时候,他帮她取下高处的行李,又一路高举着,穿过人群。她在身后,一路跟着,看他的脚印,踩在雪地上,清晰,有力,她的脚嵌下去,可以被完全地包裹。她跟着他的脚印,走到120步的时候,他终于站定,回头将包递给她,说,一个月后我还是坐这趟车回校,如果能买上上午最早的一班车,或许我们可以不再“罚站”。
她当然明白,这是他对她,婉转的示爱。她亦清楚地知道,自己羞涩的笑容,已是对他示爱最明了的回复。
此后他们又在一起坐过许多次火车。他们考到同一所大学读研,假期的时候,他会用打工攒下的钱,买两张车票,去无需门票的地方,做短途的旅行。很多的时候,都是没有坐票的过路车,两个人依偎着,站在门口的过道里,看窗外山花烂漫的田野,飞快地滑过。春天的风,携着一路的芳香,从门缝里吹进来,将她所有对于未来的忧虑,全都一一拂去。这是属于她和他的春天,土地的贫瘠,掩不去热恋的温度。
在他们工作的第一年,他带她坐硬卧旅行,随后他攒的钱多,他给她买软卧,然后便是大大减少旅途劳顿的动车。而他许诺给她的蜜月,便是乘坐飞机,抵达山清水秀的桂林。他用这样的方式,将那个隐在深处的自卑的她,引领到水草丰美的河岸,且希望,她像自己一样,再不为物质的贫乏,而在人前无法安然地绽放。
她的确在他带给自己的幸福里,悠然地吐露芬芳。昔日她惧怕的种种,在他的努力中,都一一褪去。她可以尽情地享受金钱带来的舒适和安闲,可以随意地在周末,买一张动车的车票,两个小时后,便抵达北京的繁华商场。如果她开心,他只需加一次班,便可以为她挣到一张飞往成都的机票。他的事业,顺风顺水,而她,却在这种与火车一样,日渐快起来的速度里,迷失了方向。
终于有一天,她频频地与他争吵,理由琐碎至极,到最后,连她自己都觉得这种争吵了无意义。
在“离婚”两个字,彼此都没有说出之前,他带她去热恋时到过的第一个小城。那是北方一个默默无闻的地方,读书时他之所以选择那里,是因为他的一个家住小城的同学,因为有事,无法退票,便顺手将票转给了他。就是这张免费的车票,带给他们第一次温暖的旅行。而今,他再次带她去,依然是无座的车票,依然是乱哄哄的车厢,她却再没有了昔日炽热的爱恋。
车行至半路的时候,她开始与他争吵,无论如何,都要去补卧铺的车票。他坚持说卧铺已经售完,她却不依不饶。就在两个人的争吵,陷入僵局的时候,门口一个坐着的女孩,突然起身,走到他们面前,羞涩地笑道:你去那个位子上坐吧。她诧异,问:那,你呢?女孩抿嘴一笑,朝身后的一个男生努嘴道:我和他一起站着。
就在那一刻,她想起了那些往昔的时光。她想起自己也曾经和女孩一样,如果只有一个位子,宁肯站着,也要和心爱的他在一起;想起她也曾这样站在门口,拥着爱恋的他,看窗外的风景;想起所有的旅途劳顿,在彼此深情的拥抱里,都化为乌有;想起他一路辛苦奔波,只为给她找一个可以悠然欣赏风景的位置,而她,却是在他带来的长久的恬淡生活里,将他的种种好,丢在了愈来愈舒适的旅程之中。
是这趟漫长无边的疲惫旅程,让她将那些淡漠丢弃在铁轨上的爱的柔软时光,一寸寸地捡回。
宋小媚走进办公室,一眼瞥见办公桌上放着一束娇艳欲滴的玫瑰。她好生惊讶,谁送的?男朋友?不可能!会是谁呢?
接下来的几天,她每天都收到一束香气扑鼻的玫瑰。这奇怪的现象,引发她强烈的好奇心,她想她必须设法把送玫瑰的人找出来。
第二天,她起了个大早,第一个冲进办公室。屁股还没有挨到凳子,小王就抱着一束火红的玫瑰,携一路风尘走了进来。
小王,新来的同事。他们除了礼节性的招呼外,从没有交往过。他为什么给自己送玫瑰?
小王看见她时,愣了一下,随即微笑着走向她。
她慌忙站起,小王……
“小媚,这么早呀?”小王一边说一边把玫瑰递了过来。
她快速调整好情绪,对着小王俏皮一笑,轻启樱桃小嘴:“小王,我可是名花有主哟。这玫瑰……这玫瑰呀,是不是迷路了?”
“怎么会呢?名花有主有什么,就算你已结婚,我也乐意。”
温情瞬间潮水般包围了她,她不由自主伸手接过玫瑰。
她再看男朋友时,不是嫌他的鼻子太高,就是嫌他的眉毛太浓、眼睛太大,没有男子汉的阳刚威武。男朋友很吃惊,高鼻梁、浓眉大眼以前都是她向别人炫耀他帅的资本,可如今?他很苦恼,问她怎么回事。她噘着嘴半天不吭声,男朋友磨破嘴皮,她才说,如果他真的爱她,她希望他每天送她一束玫瑰。男朋友松了一口气,笑着说:“小媚,你太‘可爱’了,每天一束玫瑰,这……这也太浪费了。再说……”她把脸一沉,不等男友说完,扭头就走。
渐渐地,她跟小王的接触越来越多。情人节那天,她的办公桌上99朵火红的玫瑰争奇斗艳,鲜艳得让她窒息。男朋友呢,仅只发来一条信息,五个字“情人节快乐”!她的心瞬时掉进冰天雪地,身子一哆嗦,抖着手敲出两个字“多谢”。
之后,她开始有意无意躲着男友,偶尔见面,她的脸总是阴沉沉的,嘴巴上了锁。男友说她变了。她立刻杏眼圆睁,说:“你嫌弃我了,对吧?那好呀,分手!”男友柔声说道:“小媚,我并没有嫌弃你,还像以前那么爱你。可是……”她抢过男友的话:“笑话!玫瑰都舍不得送,你还爱我?别自欺欺人了!”男友还想解释,她却不给他说话的机会,冷冷地说:“分手吧!”男友被逼无奈,只好同意了。
她如释重负,三步并作两步跑回家,精心打扮了一番,迫不及待约小王到城南公园见面,她要把这个喜讯告诉他。
“小王……我……”她红着脸,搓着衣角,一时不知如何开口。
“小媚,什么事?”
她望着小王那火辣辣的眼睛,深呼吸,俏皮一笑,到嘴的话突然拐了弯:“小王,我跟男友定在下周六举行婚礼,到时邀请你……”
小王脸色陡地一暗,身子微晃了一下,咳嗽几声,嘿嘿一笑:“没问题,我一定前去。”
小王细微的变化尽管才那么几秒,可还是没逃过她敏锐的双眼。她的心里很不是滋味,她临时决定假戏真做,检验一下小王以前说的话是真还是假。
那一晚,她失眠了,好不容易才挨到第二天上班。她揣着一颗怦怦乱跳的心走进办公室,眼睛不敢看自己的办公桌,鼻孔张到极限使劲嗅。还好,有玫瑰花香!她窃喜,自己没有看错人,小王确实对自己很用情。走到办公桌旁时,她傻眼了,火红的玫瑰正在对面小丽的桌上,多情地冲着小丽频传秋波。
她无精打采走出公司,男友怀抱一束玫瑰迎了上来,哑着嗓子说:“小媚,昨晚我整夜没睡,我真该死,我……”
小媚望着男友,才一夜不见,他瘦了,双眼深深地陷了进去,似乎老了十岁,她的心像被蜂子蜇了一下。她急忙伸手捂住他的嘴,红着眼说:“别说了,别说了……”
她突然从男友的手里夺过玫瑰,随手丢进垃圾桶。
在那个寒冷的冬天,我经历了一场啼笑皆非的短命爱情之后和妻相遇了。
其实爱情又不是吃水果,苹果坏了就得赶紧找个香蕉顶上。这个世界连两片相同的树叶都找不到,一个人怎么又能说是替代另一个人?
和妻的相处总是磕磕绊绊,因为妻爱哭,当她第一滴眼泪滑落的时候,我也就在后悔中忘记了所有的陈词,所以每一次的争吵,都是以我的道歉结束,无理告终。于是我也得到了经验,在家,老婆永远第一,我第二,老婆永远是对的,我是错的。
走的弯路多了,看的事也就多了。不觉中情商开始走向弱智,浪漫的话不会说了,浪漫的事更是不会做了,其实走到今天我也没对她说过什么好听的词语,使用频率最高的一句还不就是“你在哪里”或“你在做什么”。罢了,谅解我,那些卿卿我我的无病呻吟让小孩子们去念叨吧!我只能向你承诺的是:下雨的时候为你撑好伞,不让雨水淋湿你的头发,哪怕我会全身湿透。
那时候我和妻同在一个小镇工作,妻家在城郊,每次回家,她总要给我带点什么,或是吃的、或是一双球鞋等,自己却舍不得买一件便宜的衣服,这也让我觉得她一直都是那么个样子,反正我没有看见什么变化。直到有一次出差,在一家小店里给她胡乱买了一件设计时尚却质地低劣的T恤后,我才第一次发现妻原来也很动人,不过当时我的心里却是酸酸的。
“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我们一直在用这种精神胜利法慰藉着自己。距离不是问题,问题是繁忙的工作让我很少回去。我清楚地记得,今年,我回家三次,倒是妻经常来看我,尽管每一次都会晕车,走之前仍要洗完我换下的所有衣服。
有一次,妻问我:“以后我们有了孩子,是和我在乡下读书呢,还是和你在一起?”我无言以对,虽然贫穷不值得赞扬,但灵魂的洁白却值得骄傲,可我说不出口,我怎能用语言掩盖内心的愧疚,妻跟了我到底得到了什么?
妻也曾问过我,我们是不是该攒点钱买房。其实我又何曾没有想过,作为男人,给不了自己的女人一个温馨的家,我承认我是失败的。可如今,房市猛于虎,我们要攒到猴年马月才攒够那点可怜的钱哟。当然购房可以贷款,可之后呢,绞尽脑汁地想法还贷,我们能幸福吗?于是我无比自嘲地说:“如果房子带给我们的是幸福,那么我们一定要得到它,但如果带给我们的是痛苦,那我们还要它做什么呢?”妻无言。
妻,这一辈子欠你太多,也许注定我给不了你温暖的房子,给不了你物质的充裕。
写下这些,也只为一吐为快,一生很短,三十年更快,退休之后,我带你回到老家种菜,让我们守着对方到老。
幸福,就是找一个温暖的人过一辈子。
今天,我突然很想告诉世界上所有的人,珍惜吧,珍惜爱你的人,珍惜在你身边一直保护你,一直把你当宝贝的人。
那个人真的很珍贵。他在你身边的时候,你并不知道你真的那么爱他,甚至以为自己得到的爱护都是理所应当的,很少意识到他的重要,有时候和他任性和他发脾气,有时候会觉得疲倦,有时候会觉得缺少激情,但当你再没有他在你身边唠叨,没有人管你,没有人在乎你的病痛时,突然发现,失去了,那个自己其实一直最爱的人。
我们本不是一体,只是因为爱而在一起,然后爱其实并不能就解决了所有的问题。因为我们的个性都太强了,更爱的其实是自己,所以,总是争执个不停,总是在和对方吵闹之后,发现自己的任性,却又免不了下一次的任性。
如果这个世界上有卖后悔药的,我相信每个人都希望拥有,就可以在每次吵架、冷战之后吃上一颗药,就全部忘掉,重新开始了。真可惜,没有这种药,而且就算有,总吃后悔药也会产生抗药性,每一次的争吵留下一点伤害,积少成多,就会成为你的负担和他的烦恼。谁都不会把一次小小的争吵记在心上,但是两次三次呢?很多次呢?所有的争吵到最后都化为委屈,总有一日,会爆发。
我们每个人都爱过,我相信都是很认真的,也许有的失去了很久,但是至今想起,还是会隐隐的作痛吧。因为曾经他留给你的和他最后从你身边带走的竟然一样多,出奇的公平。没有谁欠谁,只是当初都不知道珍惜。也许你会说,上次是我没珍惜,这次我一定做好,一定珍惜!但是怎样珍惜?
在你发脾气之前,请先吸气,深呼吸5次,然后再长长的吐气5次。然后再说话。当你对他有意见有问题的时候,不妨写信告诉他,相信你在写信的过程中,自己已经先平和了,本来郁闷的心情已经得到了缓解。有时候可能写完信自己就已经不再生气了。因为写信需要措辞需要想,先就让你平静了。这样用信来沟通,少了言语的冲突,多了一些沟通,会让你们之间的问题用最理智的方式得到解决,再不会以争吵或冷战来代替。
你难过的时候不妨先把你的心事告诉他,也许他也没有什么好办法,但起码你爱的人一定会给你安慰。有时候他会很直接的告诉你错了,也不要生气,他是为了你好,他只是站在旁观的角度上给你一个指导,等你冷静下来后也许你会觉得他的办法很好,就算不可行也要体谅他的心思。反过来,发现他有些微的不对的时候就要关心他,注意他的眉头,注意他的心情。去理解他,就算理解不了也试图去了解吧。
在你下决定前不妨告诉他你的决定,这是尊重他的表现。可能他会不赞同,但肯定会为了你的尊重而欣慰。如果要是正好也赞同,恭喜你,又将你们的幸福推进了些。而当他做决定的时候,不要过多的干预,给他尽可能多的空间。相信我,虽然你们相爱,但还是完整的个体,所以让他自己决定吧。就算你不赞同,也不要在他一脸兴奋的时候告诉他,鼓励他吧!之后再委婉的给他一些意见.在面临苦难的时候不要小看你的爱人的能力,也不要因为自己的郁闷而迁罪于他。他也不容易,他和你一样面临着困难,他还要照顾你的想法,其实他更难。跟他一起努力吧,相信你们一起什么都能解决。更不要独自去面对困难,因为没有人希望自己的爱人单独面对艰难,可以一起度过艰难与一起享受幸福是一样的重要,不管面对什么,相信要两个人在一起。
在你觉得你们的爱没有激情的时候,不妨先检讨一下自己,你为了你们做了什么?现在的乏味是不是也有你的原因?你有多久没有送他小礼物了?你有多久没有不为任何原因亲他一下了?你有多久没有和他聊天、谈心了?你有多久没有请他去吃饭或者看电影了?不要总觉得他不够爱你,没有以前细心,爱也会成熟,爱也会长大,一成不变的爱情不存在。不要太计较,不要总是算计。
在你面临诱惑的时候不妨先静下来想想你和他的从前。曾经的他也对你充满的诱惑和吸引力。只不过现在激情退去了。任何人都不能永远的激情下去,任何感情都不能一直轰烈下去。你现在面对的诱惑总有一天也会归为平静。就像你和现在的爱人一样。而且,如果是你的爱人面临这样的诱惑,你希望他会怎样做?就照你希望他做的去做自己吧。记得,凡事先要深呼吸,不要急,不要激动,两个人的事情,两个人去处理。我们出生到现在,其实从没真正学过怎样去爱,都是一点一滴的从现实和经验摸爬滚打的体会着爱的意义,我写这些真的不是为了标榜自己,其实我也是个不懂爱的孩子,其实我是想告诉现在身边有着幸福并且在幸福着的兄弟姐妹们,珍惜、保护、心疼你的爱人,在你没有失去他之前。也告诉那些正在寻找自己的幸福并且走在寻找的路上的兄弟姐妹们,找到之后,一定要珍惜、保护、心疼你的爱人,在你没有失去他之前……幸福,就是找一个温暖的人过一辈子。我真心的希望每个人都拥有自己的幸福!
她开了一间咖啡店。开张不久,来了一位陌生的客人,坐在靠窗口的桌子旁。客人占据着两个位子,说是要等朋友来。
直到晚餐时分,他还一脸落寞地等待着。她从厨房出来,轻声问他:“先生,要尝尝我做的清蒸鱼吗?”他这才意识到,自己已在这儿坐了一个下午。为了不辜负她的诚意,他拿起筷子,勉强尝了一口鱼。
他那原本无神的双眼忽然亮了起来,兴奋地说:“这鱼真的很好吃,我从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鱼!”他打开了话匣子。原来,他是一家电脑公司的行销主管,今天来这里是要跟一位心仪的女子见面。他们是因为业务上的往来才认识的,只是两人认识许久了,关系却没什么发展。他好不容易约她今天出来吃午餐,没想到她还是放他鸽子。
有一天,他郑重其事地问她,如果他爱慕的女孩过生日,该送什么样的礼物才好?她哈哈大笑起来,想起自己最爱的水晶项链。也许这个让他费神苦追的女孩,也会喜欢晶莹剔透的水晶吧?
不过,跟着他一起走过来的是一个长发飘飘的年轻女子。他介绍说:“这就是那天我在等待的朋友,今天是她的生日。”
女孩起身离去,桌上的菜肴没碰过一口,蛋糕也没打开,连放在一边的生日礼物也都没有拿。他怅然地呆在原地,什么胃口都没了。
他站起身来,似乎要离开了。走到柜台前时,不经意发现有人送她一盆鲜花,上面挂着“祝你生日快乐”的卡片。他对她说:“原来今天是你生日。真抱歉,不知道你介不介意,这个生日蛋糕还没动过,就当作是给你庆祝吧。”接下来,他们一起吃了蛋糕,还把被遗弃的礼物打开,里面竟然是她最喜欢的水晶项链。他笑得眼泪都快流出来了:“你看,你这个点子不管用啊。”
他们谈到深夜,离开店时,他忽然问她:“为什么你的清蒸鱼会烧得这么好吃?”她定定地看着他的眼睛:“只有最新鲜的鱼才能做这道菜。”她从来不推荐红烧鱼给客人,因为过多的调味料和酱油只是为了掩饰不新鲜鱼的腥味,她还是比较喜欢鲜鱼的原味感觉。他表情怔怔的,不发一言地走了。
第二天一大早,她来到店门口,看到门上贴了一张字条,写着“今天公休”4个字。她心想:“这是谁在恶作剧?”正要撕掉字条,他突然从她身后冒了出来,手上拿着两根鱼竿。他笑着对她说:“今天风和日丽,正好适合钓鱼。我们一起去钓几尾新鲜的鱼,你也该教教我做清蒸鱼这道拿手好菜。”
她看着他,眼中闪烁着泪光。她知道,他终于懂了她的心。
“爱需要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生活不是放在显微镜下过的。”
晚上看电视,她喜欢和他一起。两人依偎着,吃着零食,谈着笑着,她觉得那才是爱的浪漫。因为在一起,空气里都弥漫了甜蜜的味道。这就是爱了吧,一起笑,一起悲,每天每天。
可是渐渐的,他跟不上她的节拍了。他总是很容易地看出电视里的硬伤,比如《兵团岁月》这部电视剧。她因为从小生活在新疆兵团农场,所以看着“兵团”两字就亲切,他也陪着她看,为剧中人物的悲欢与她一起唏嘘感慨。但突然有一天,他像发现了新大陆,大叫起来:“这部电视剧绝对有硬伤!怎么可能一直过冬天呢,春天夏天秋天哪去了?主人公总是戴着帽子和围巾,太不真实了!”她承认他很认真仔细,但心里却泛起了说不出的别扭。
一旦生了怨气,才发现,原来在他眼里,生活处处有硬伤。她洗碗,碗掉下地,碎了。的确是不小心,她也在心里埋怨自己,可她不想听他一遍遍的提醒,觉得他真是琐碎。还有一次,她犯了糊涂,冬天拿去干洗的衣服,到了春天都忘了拿,在家里翻箱倒柜地找,后来一拍脑袋才想起还在干洗店,赶紧去找,还好衣服还在。她觉得真好玩,自己居然这么糊涂。可他却不停地数落:“差一点就过了保管期,别觉得自己幸运。再不改你的糊涂,下次还要损失咱家的钱。”
她知道他是对的,就像那些电视剧,硬伤让人觉得虚假。可是,处处都需要那么认真吗?用一双火眼金睛,毫不留情地揪出所有的虚假细节,把它们都暴露在阳光下,是让人痛快还是让人不痛快?若是习惯了如此,眼睛盯着的都是硬伤,那生活中的缺陷不就越来越多了吗?爱需要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生活不是放在显微镜下过的。将硬伤化软,折现出细软、温存,爱情才能更长久吧?
大学毕业那年,我刚满20岁,被分配到家乡的一所中心小学任教。
老家有个习俗,女孩子到了20岁便要忙着订婚,否则被视为大龄女娃,会错过很好的姻缘。
妈妈忙着托人为我介绍对象,于是我认识了一个叫斌的男孩子。斌的个子不高,斯斯文文的样子,一双大眼睛充满智慧。他毕业于另外一所师范院校,也是教师。或许是同行加同龄的缘故,我们之间的话题很多,从学生时代聊到毕业分配,再聊到目前的工作,如一对熟识的校友般融洽。相亲的当日,我们便有了好感,还互赠了照片,并相约在下个周末到市内的公园去划船。
就在我和斌相识的第二个星期,家住外地的奶奶因为参加一个亲戚的婚礼,顺道来我家小住。奶奶的突然到来,让一切发生了变故。
当晚,全家给奶奶接风,奶奶看着我满眼含笑,一个劲儿地夸自己的孙女长得水灵,又细细问过我的年龄和生辰八字,然后对我说:“橘子,奶奶给你介绍个对象,中不?”我以为老人家是即兴之言,便调侃说:“太好了,奶奶得快点儿,妈妈急着要把我嫁出去呢!”
没想到,奶奶居然郑重地说,我家有个世交,姓李,在上世纪50年代的困难时期,彼此有过互赠粮食的交往,两家的情谊赛过亲兄弟。李家有个男孩,今年25岁,在铁路部门上班,人长得帅气,工作又好,上门提亲的人很多,但男孩一直没看中。听奶奶这么一说,妈妈早已动心,怂恿着我去看看。当我将自己与斌相处的事告诉给奶奶的时候,奶奶乐呵呵地笑道:“这有什么啊,一家女百家求,说明我孙女优秀着呢!明天你就去奶奶家,顺便住一宿,奶奶也想你了!”
于是,我鬼使神差般有了平生的第二次相亲。
我们是在男方的家里见面的。这个男孩子叫军,那天穿了一身淡蓝色的铁路制服,浓黑的头发下衬着一张白净的脸。不知怎的,见到军的瞬间,我满脸通红,心跳加速,整个人窘得半天说不出话来。后来,还是军打破了沉默,笑着说了一句:“橘子,我们都太传统,属于那种靠媒人牵线搭桥才肯正常交往的类型。见到你,我很高兴!”说完,他热情地和我握了握手,样子很绅士。
那日,我们聊了很多话题,军很健谈,大多时候是他说我听。他的腹中藏着那么多的学识,让我有些刮目相看。后来,他把我领进他的房间,里面矗立着一个宽宽大大的书柜,我走到近前翻看起书籍。他递给我一本通行版的《红楼梦》,笑着对我说:“大凡读过书的女孩子都喜欢看《红楼梦》,相信橘子也一定读过。这本书赠给你,算作我的见面礼,希望你能把林黛玉真正读懂!”
后来,我和军便开始谈起恋爱。我喜欢他身上的儒雅气质,喜欢他兄长般的关怀,喜欢那种时刻被宠的感觉。不知不觉地,军成了我身边一棵伟岸的橡树,我一如小草般崇拜他,直至走进婚姻的殿堂。
如果说,我和斌的相识是一场平淡的同学聚会,那么,和军的相遇便是一场“狭路相逢”。在这场不期而遇的相逢中,军无疑成了一名勇者。
如今想来,我的爱情总有一种被打劫的味道,那种平实的幸福中时时隐藏着一种淡淡的亏欠。
闲来无事,常在单亲论坛里潜水,读到很多和我一样的单身母亲在那里诉说前夫过去的种种不是,抱怨如今的无情与冷漠。面对这些和我同样境遇的女人,我不忍出言责怪,却又情不自禁地想说,何必呢,既然已经分手了,为何还要时时想起那个人,记起那段事?
古人用“割袍断义”来比喻朋友断交,既然人各有志,也就不必再交往。男女亦如此,当彼此分袂而去,各自转身的时候,也就同时割断了所有的恩怨。既然曾经的爱早已在岁月的侵蚀下烟消云散,还有什么必要执手不舍,纠缠不清的?过去种种是非爱恨,无论对错,都已经有了结局,再念念不忘又有何益?只能平添自己的怅惘自己的遗憾,从而堵塞了心的空间,枉与他人做谈资了。
偶尔交谈,只说孩子,从不过问各自的生活工作。
对于分袂而去的两个人,互不关心,不相干扰,就是对彼此最大的尊重。不做敌人,也不必做朋友,更见坦诚与轻松。
真希望孩子长大的那一天,他们父子之间的联络不需要再通过我,可以更少一份心思。
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有爱有情相牵,自然息息关切,不舍不离;分袂从此去,不必再相问。既已无情无爱,恰如陌路之人,喜怒哀乐皆无关,云淡风清月在天。
若是偶尔忆起当年的往事,就把曾经的美好留存心间,惟愿各自平安吧。
那时,他是个贫困的律师,而她是百万富翁的掌上明珠。于是,她的父母毫不犹豫地认为,他一定是看上了自己的财富,想通过女儿来谋取想要的利益。不由分说,淡漠地取消了这门婚事。她绝望极了,整日浑浑噩噩地过着,似乎,生命已然到了尽头。
他给她的父母写了信,要求出席葬礼。但遗憾的是,这位身价百万的父亲不仅毫不领情地将原信退还,还把女儿的死因归结在了他的身上。于是,他在凄惘中发誓:“既然她已死,我将终身不娶!”
为了治愈潜藏在内心的创伤,为了向她的父母证明自己的真心,他毅然放弃了律师的职业,涉足政坛。不管怎样苦楚,他总相信,她一直在不远处审视着他,鼓舞着他。
他从州议员到国会议员,再到民主党保守派领袖,再到参议院对外关系委员会主席。他曾三次竞选美国总统,皆以失败告终。他始终不怨不弃,终于在第四次,也就是1857年如愿以偿,问鼎白宫。此年,他已66岁高龄。他用一生的光阴来表明了自己当时与她结为连理的初衷,以及对爱情的坚贞。这位痴情的男子,就是美国的第十五届总统詹姆斯·布坎南,而那位让他魂牵至死的女子,名叫安尼·科尔曼。
她爱上他眉宇间的阳刚之气,贪恋他笑容渐起时嘴角传递的自信。23岁的女孩子,不羁的青春之下,一颗单纯痴情的心像跳跃的兔子,忍不住偷偷跳出来,又慌忙躲进洞穴。夜夜失眠,只为白天他帮她纠错时一个爱怜的眼神,或者他接过咖啡时一声温柔的谢谢。她是见过他的妻的,那一次在公园偶遇,他一手挽妻,一手携女,眸中含笑。初春温暖的阳光倾泻而下,打在三个人的脸上,晃来晃去,都是幸福与安宁。她仓皇而逃,只恐内心隐情被人识破。
元旦,公司惯例地举行联欢晚会,他携夫人一起出席。她躲在角落,看那个华贵高雅的女人谦和有礼地替他答谢员工,看他优雅地牵过她的手滑进舞池,看他温柔地为她整鬓边的发,看他附在她的耳边轻轻说话,心一阵紧似一阵地痛,一分一秒都是煎熬。晚会没有结束,她就借故离开了,在一家酒吧,从没喝过酒的她,醉得一塌糊涂。
醒来已是第二天黎明,睁开眼睛时他正坐在床前微笑着看她。她一时恍惚,是梦吗?他揉揉她的头发说:“你这丫头,不会喝酒还喝那么多,亏得我们路过,不然还不知醉成什么样呢。”
他妻子把一杯热茶放在她的掌心,一句话石破天惊:“谢谢你也爱他。”
是她自己出卖了自己,昨夜梦中不停地呼喊他的名字,隐秘的心事了然如许。
女人笑笑,说:“我明白你,因为我也有过你这样的年龄,这种痴迷和爱恋,我也曾有过。爱无错,只是,需要一个更合适的瓶子去承载它。”女人的手爱怜地拂过她的发:“傻丫头,你还年轻,会找到真正属于自己的那个瓶子的。”
她闭着眼睛,泪水恣意横流。
一个星期后,她辞职,回到家乡那个安稳舒适的小城。两年后,她找到一个儒雅温柔的男人,彼此相爱,幸福美满。她喜欢叫他“瓶子”,在油烟弥漫的厨房,在人声鼎沸的菜市场,这个毫不相干的称呼,她叫得张扬,他应得甜蜜。有一次,她突然问他:“知道为什么叫你瓶子吗?”他正修着漏水的水龙头,头也不回地说:“你是美丽的玫瑰,我就是青瓷花瓶;你是清凉的水,我就是矿泉水瓶;你是醇香的酒,我就是雕花酒瓶。哎,把钳子递给我。”
她“扑哧”就笑了,她承认,这是二十多年里她听到的最动听的情话。是的,丰盈的感情,只有在自己的瓶里,才能开得恣意芬芳,娇艳醇香。
从小,我就爱看安徒生的童话《海的女儿》。每次掩卷,我心里都会涌起一股淡淡的悲戚和许多的遐想:假如小美人鱼公主能够学会写字表达心中的爱意,假如小美人鱼公主能够让王子知道是她救了他,假如她最后将尖刀插进了王子的胸膛让自己恢复鱼的尾巴……那么,小美人鱼公主就不会成为大海里的泡沫或者飘行在空中的精灵;那么,小美人鱼公主就依然拥有长久的生命,继续在碧蓝的大海里优哉游哉。可是,小美人鱼公主在爱情面前,毅然选择了牺牲自我。
成年之后,我发现身边也有不少“人鱼公主”类型的人。好友小娴是我们的校花,男友从高中时候就与她相恋,两人还考到了同一所大学。但是,浪漫的爱情敌不过现实中的一份好工作。相爱8年的恋人最终还是分了手,他将结婚戒指戴在了公司老板的女儿手上。小娴从此判若两人,不仅开朗的个性全然改变,连衣服也都是黑色。转眼间,小娴年近30岁。在前男友的阴影下,小娴无声地拒绝着其他追求者递来的玫瑰花。
小娴就像那美丽忧郁的人鱼公主,对曾经的爱人痴情又痴迷,她从未想过除了与男友走入婚姻殿堂以外的其他结局。可是,世事无常,感情变化太快,男友在习惯了小娴的温柔与付出后,决然又绝情地选择了经济条件更好、能给他带来“进步”的女人。那一刻,痴情小娴的内心必定如小美人鱼公主行走在尖刀上那般痛吧?为爱情奋不顾身的小美人鱼公主将最美的长发、最美的嗓音给了海巫婆,换来了能够行走的人类的双腿。可是,爱情还是与她开了个天大的玩笑。
小娴这样的人,堪称忠于爱情的“模范”。可是,爱情已逝,忠诚的对象不存在了,执著于旧情有什么用呢?当爱走了,最聪明的办法就是不做美人鱼,不去牺牲自己。你看似在为伟大的爱情而坚守,其实,于人于己已经没有多大意义。
我的同事晶晶和小娴就全然不同。相恋多年的男友跟晶晶分手了,晶晶也哭过,甚至想用割腕、喝安眠药等极端手段胁迫男友回到自己身边。可是,面对亲人与朋友痛惜的目光,晶晶从过去走了出来,否定了自己摧残自己的一切想法。她不仅没有变得邋遢堕落,反而愈发时尚与光鲜。与男友分手后的晶晶虽然很久没有新恋情,但晶晶是在休整自己,从外形到内心,无一不在进行着积极的改变。晶晶本就是个工作认真的人,认真又聪慧的女子是能得到众人肯定的,领导和同事都看在眼里。在一次单位内部的人事变动中,能干的晶晶成为单位的中层干部。晶晶常常打趣自己:“勤梳头,勤洗脸,就是倒霉也不显。”晶晶将自己包裹在优雅的职业装里,勤奋地工作,好好地生活,爱自己,爱家人,爱朋友,她的好状态甚至超过了过去恋爱时候的样子。
你执拗地拽着过去不松手,新的情感就不会来到身边。人生是现实的,爱情也要活在阳光下。不妨将发霉的旧情绪晾晒晾晒,用现实的空气和养分去培育新鲜的生活。美人鱼,因了她的牺牲而令人频频叹息、永远怀念。可是,童话不能在生活中上演。即便你做美人鱼,也要做一个新版的快乐美人鱼。就算你爱的人弃你而去,也不必为他变成泡沫与虚幻的影子。不再可能的爱,不要也罢。珍爱自己,总有因你的风采而心动的那份爱。
曾经喜欢过一个男孩子十年,从七岁到十七岁,信守一个什么生死盟誓似的十年间,对别的男孩子从来不肯动心。
少年时的一个冬天里,也曾疯狂地爱着拿破仑,非常深刻。痛苦地日夜受着这一百八十六年之隔的鞭笞,想象着若我们相遇时他二十,我十七,刚好是恋爱的年纪。
也曾在十八岁生日的那一天发誓,在未来的大学生涯里要狠狠地谈几次恋爱,认为爱情像万花筒,一转便是一幅令人惊艳的花式,始终热烈地期待下一个。下一个到底会是什么样的爱情故事?
因此也曾希望自己是个好男子,爱尽天下的好女孩,让她们每一个人的一生皆因为我而明亮。
二十岁那年,希望爱情是一束头发可剪去,是一根手指头可剁去,如立誓要戒赌的赌徒。原来爱情是神圣庄严也好,是人间游戏也罢,我不是祭司,也并非玩家。
结果,目前我仍是个努力认真在修这门课程的好学生,这是人生大学里的必修学分,我不愿因为三修不过而毕不了业,虽然我一直对这人生大学文凭的价值存有疑惑,但请不要误会,我其实是个非常现实的人。现实人世里的每一分秒年岁,每一物事友人,我都珍视再三,也是个不愿意死的人。唯对爱情,是但愿立时能跨越过二十、三十……婚姻、家庭、事业……马上就是六十岁了,或许七十更稳当一些,也许独自一人,也许有个与我一样白头的人在冬天于庭前一道晒太阳。我渴望的是有一副金刚不坏之身来面对爱情,一颗绝对不要为爱情雀跃的心。我只要年老时的爱情残烬,不要青春过程中的亮烈火焰。
若还有泪,便绝不再肯为爱情而落。若还有爱情,泪水又将如何不为人知地静静渗透过多少长长的夜晚。
和他的开始,本身就很俗套。他是有妇之夫,她不过是他的情人。爱到失去理智时,她自然也说过“不求天长地久,只愿曾经拥有”之类貌似痴情实则弱智的话。但后来,如同大多数的地下情一样,事情的发展脱离了最初的设想。
纠缠的过程,无非是若即若离,让双方身心疲惫。她不过是要个承诺,哪怕漫长得无边无际,起码有个盼头。他在物质方面极为大方,珠宝首饰,只要她开口,他总不让她失望,可却偏偏连一句象征性的承诺都不愿说出口。
任凭她歇斯底里地吵,他仍是不言不语。闹急了,他便解释,不给她承诺,这才是对她负责!既然不可能让承诺有实现的一天,又何必让她空欢喜?
有了这句话,她便认定他是个负责任的男人。尽管无数次她想离开,去别的城市重新开始,可每每到了最后一刻,她总是反悔,又回到他的身边,继续着两个人的互相伤害。
直到在朋友的生日聚会上,她遇见了另一名男子。那名男子大学毕业两年了,可脸上的笑容依旧阳光灿烂,仿佛从未掺有现实的势利与无奈。她不过大了他两岁,相形之下,触目苍凉,仿佛早已沧海桑田。
也就是从那次聚会后,那名男子开始对她展开热烈的攻势。见到这副情景,他也骤然紧张起来。当她再次索要承诺时,他便不像之前那样斩钉截铁地拒绝了。
她心中暗自好笑。男人也就是这样了,说不给承诺,是为了对她负责,说穿了也不过是笃定女人离不开他。一旦女人开始动摇,男人也就慌了,承诺也便脱口而出。他向她承诺,说会给她房子车子,说会把一生的爱都给她。甚至到了最后,他说:“你等着,我一定会娶你!”
这句话,她等了很久。可真的从他口中说出时,她觉得也不过如此。后来,她问那名追求她的男子说:“如果有别的男人承诺我,给我金山银山,还给我一世的名分,你呢?”
没想到,那名男子想了想,却说:“金山银山我没有,名分也不是靠承诺就可以一世到老的!我没钱,也不能保证几十年后还能像今天这样爱你,但我可以将如今这段生命中最好的时光赠与你,这是我目前能做到的!”
那一瞬间,她清楚地感觉到,心中最柔软的部分被触动了。是呀,她将最好的时光给了他,换来的只是缥缈的诺言;而他将最好的时光给了另一个女子,不好的时候,才轮到了她。她曾迷恋于他的负责,可要真是如此,那和她的这段地下情就不会有开始。
就因为这句话,她离开了他,接受了那个一脸阳光的男子。有个人,愿意将生命中最好的时光赠与你,那便是爱情中最可靠的诺言。
将最好的时光赠与你,哪怕有一日各奔东西,但在回忆往昔的花开花落、云卷云舒时,那个在美好时光里爱过的人,往往是让你最刻骨铭心的。
在认识谭晖之前,我经历过两次爱情挫折。我的初恋男友是大学时的同学,毕业后,我们的爱情也因为天各一方无疾而终。后来我和公司的一位同事相爱并谈及婚嫁,但在公司的一次例行体检中,我被查出乙肝小三阳。在我最需要他的时候,他退缩了。
两年后,我的病渐渐痊愈,但心灵的创伤却无法弥合。做律师的好友小菲说:“找一个离过婚的‘二手男人’吧,‘二手男人’不但有物质基础,且懂女人心,能给你很好的呵护,加上他们有过失败的婚姻教训,所以会格外珍惜第二次婚姻。像你这样对婚姻生活懵懵懂懂的女孩,嫁一个‘二手男人’会省心得多。”
“二手男人”是小菲介绍给我的。35岁的谭晖是成都一家颇具规模的家具商场的老板,由于前几年只顾打理生意,忽略了妻子,妻子因为寂寞红杏出墙,前不久刚离了婚。谭晖家境殷实,重情义,且没有不良嗜好,虽然是前妻背叛了他,但他认为是因他重事业轻家庭造成的,离婚时不仅分割给前妻一笔可观的财产,还同意4岁的女儿跟了她。
不久我就发现谭晖经常翻看我的手机通话记录,还有两次我正在上网聊天,一回头看见他正满脸狐疑地盯着显示屏。我很不理解,他却理直气壮地说:“你也明白我不想重蹈覆辙。”我只好耐心地向他解释,但他的心仍无法踏实下来。
两个多小时后,我们从酒吧出来时,发现谭晖的车停在酒吧门口,他正朝酒吧里张望着。看到我们,他的表情有些尴尬:“我是来接你的。”朋友也许是猜到了什么,知趣地告退了。我觉得谭晖的行为对我是一种极大的侮辱,任他怎么哄,我也没上他的车,打出租车回到了家。那晚,我们爆发了结婚以来最激烈的一次争吵。
两天后,谭晖捧着玫瑰来向我认错。我认真地说:“除非你把谭倩送走,我和谭倩根本不可能在一起好好地生活。”谭晖的脸上露出了痛苦的表情:“你们都是我最爱的人,怎么就不能亲如一家呢?为什么要逼我选择呢?”我也是一片茫然。
半个月后,谭晖的前妻度完蜜月回家,把谭倩接走了,我这才回到家。谭晖显然对我在这件事情中的表现很不满,对我有些冷淡,这让我有些担忧。我这才意识到和这个“二手男人”的婚姻,并不是我想象中的那么轻松惬意。
四
主治医生说,要治好谭倩的病,只有走骨髓移植这条路,但一时很难找到与之相匹配的骨髓源。医生建议谭晖和他前妻再生一个孩子(医生并不知道谭晖已离异),将来可让这个孩子为谭倩提供骨髓,这在医学界是有先例的。但谭晖的前妻几年前做了子宫切除手术,失去了生育能力,他们只剩下试管婴儿这条路了,而且只能借腹生子。谭晖首先想到的便是我,我想都没想就拒绝了,我不可能用自己的身体去孕育一个与自己毫无血缘的孩子,或者说我受不了他为了谭倩这样无限度地牺牲我的利益。谭晖幽怨地说:“我们是夫妻啊,连你都不肯帮我,太让我失望了。”大半个月后,谭倩的病情突然恶化,经过全力抢救,她才逃过一劫。走投无路的谭晖又向我提起借腹生子一事,我自然不会答应。他望着我很久,长叹了一声:“我们离婚吧!”
那天深夜,我从睡梦中惊醒,发现谭晖正坐在床边,呆呆地凝望着我,眼里浸满着泪水。谭晖哽咽着扭过脸,轻声说:“燕子,我真想和你白头到老啊!当我坐在你身边看着你时,我才知道我有多爱你,你和谭倩,我谁也不愿失去。”才短短一个多月,看上去他竟是那样的沧桑,头上也冒出了许多白发,我心里不由得一阵酸涩、心疼,转念之间我决定向他妥协。“如果救不了谭倩,你会痛苦一生,我也没有幸福可言,我愿意孕育你和前妻的孩子。”谭晖紧紧地抱着我,泪水长流。
五
就在我们做好准备即将照计划进行的时候,好消息传来了,在陕西汉中找到了与谭倩骨髓相匹配的提供者。谭晖欣喜若狂,当即表示要飞赴陕西,但谭倩不让他走,我对他说:“还是我去吧,我保证安全把人接到成都。”两天后,谭晖和前妻的家人一起来机场迎接我们,谭晖动情地拥抱了我。
不久,谭倩就做了骨髓移植手术。在医生向我们宣告谭倩手术成功的那天,谭晖请我到外面吃饭。他举起酒杯,真挚地说:“燕子,你是一个心地善良的女人,是你拯救了女儿的生命,也拯救了我们的婚姻,谢谢你,我要用未来的几十年,慢慢地回报你。”那晚,我们一次又一次深情地缠绵在一起。慢慢地谭倩接受了我,和我相处得很融洽,谭晖再也没有了这方面的顾虑。
有一天,谭晖非常认真地问我:“这样的生活,你是不是觉得委屈?”我笑着说:“这世上哪有唾手可得的美满婚姻,这或许就是嫁给‘二手男人’的代价吧。不过我觉得很值,因为我现在很快乐,很幸福。”
我知道他根本不是这么想的,至少生我之前不是这么想的,否则他也不会为了生个儿子把公职都丢了。据说,那个时候他一度是全局里最有前途的年轻干部,只是,他孝顺,爷爷说萧家的根不能断在他手上。于是,母亲一番东躲西藏后,便有了我,然后,他便重新开始了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生活。
他固执地把“棍棒底下出孝子”的话当成了金科玉律,于是,在我的记忆里,他的形象,基本等同于哼哈二将,除了横眉,就是立目。全家老老少少加在一起20多口人,我唯独怕他。
7岁,隔壁的刘洋用几根棍子将老王头儿家桃园外的铁丝网撑起一个洞,我俩钻到里面,爬到树上,大快朵颐。
后来,我们又如法炮制了几次,直到被老王头儿发现,每人的屁股都得到了不同程度的问候,理由是,我们吃得不多,却糟蹋严重。
老王头儿把这事儿通报了家长,虽然那顿打有点轻描淡写,但我却一直耿耿于怀。于是,3个月后的一天,趁着月黑风高,我和刘洋用一根火柴将老王头儿家麦场里的玉米垛点了。老王头儿倒没刑讯逼供,我老爸却心虚起来,知道我铁嘴钢牙的本事了得,于是,诱惑刘洋,只三言两语,刘洋便屁颠着全招了。
接下来,他用一麻袋玉米粒换得了老王头儿的原谅,然后,我的屁股便像饺子馅儿般呈现在了一家人的面前。
15岁,我疯狂地迷恋着镇上的那家游戏厅。现实再次印证了一句真理:人是铁,钱是钢,一分没有憋得慌。无奈,我的目光便不由自主地投向了路上那一个个背着书包,没有爸妈接送的娃娃们。
然而快乐的日子总是那么短暂,伸手来钱的日子持续了不到半个月,受害学生、学生家长、学校、老师、他,五点迅速连成一条直线。
当十里八乡的人见到我都毕恭毕敬的时候,我的自信一次次地膨胀到了极点。然而,我很清楚,我并没有打败他,他看我的眼神,不是崇敬,也不是得意,而是哀伤,我隐约感觉到,这次,变成饺子馅的,不再是我的屁股,而是他的心。
16岁那年,我最好的哥们儿被人打了,我带着几个人去给他出气,原本只想教训一下打人的,不料一出手便控制不住,二十几个人打成了一团,情急之下,一个哥们儿拿刀捅进了一个男孩的大腿,不深,却血流如注。
一见有人倒地,大家顿时四散逃走,我跑了几步又折回来,扯下衣服袖子帮那男孩包扎,喊人背那男孩去医院。作为老大,我责无旁贷地扮演起了替罪羊的角色。
那个下午,我和他一前一后回家,他走在前面,一声不吭。进了院子,他停下脚步,回身,走到了我后面。
我瞅见门后那根棍子,心里一阵惶恐。
原以为他会抄起那棍子,像过去无数次的那样,上演一出血肉横飞的大戏,然而,没有,他轻轻地关上院门,然后,身体晃晃悠悠地蹲下去,双手捂着脸,不停地颤抖着,片刻,呜呜地哭出了声。
我站在那里,不知所措。
那一刻,他那一头灰白的头发忽然就刺痛了我的眼。
我又回到了学校,发誓脱胎换骨秀重新来过,然而却终因学业荒废得太久,任我招数用尽亦无力回天。高考成绩下来,勉强够上个不入流的职业技术学院。
后来,我娶妻生子,他主持着送走了爷爷,我和他的关系竟一天天地亲密起来。一些时候,他会拎着瓶酒过来,和我喝上两盅,抑或是阴天下雨没有多少活计时,两人车马炮杀上两盘。
我的事业蒸蒸日上,终于,他可以不再为一家人的吃饱穿暖费心了,他整天费力地修整着厂院里的一处空地,种上各式各样的青菜,不为果腹,只为喜欢。
然而,这样的日子只过了短短三年,他的身体便出了问题,医生问他曾经从事的职业,当听说他曾在锡矿上工作,黑心的老板一点防护措施都不给时,医生问他,知不知道锡是有毒的,他点点头,医生忽然就来了火气,责怪他拿生命开玩笑,他不急,静静地听着,良久,幽幽一言:锡矿上工资高,仨孩子得读书。
医生一下子没了脾气。
医生叫二姐陪他去做病理,待他走远,医生对我说,你爸的病百分之八十以上是肺癌。我的头忽然就有了片刻的晕眩。
检查回来,他问我,该不会是癌吧,我摇了摇头,骗他说可能是结核。他笑了笑,像是对我,又像是自言自语:癌就癌吧,反正你们都成家了。
我强忍着泪,头一句脚一句地安慰他,二姐说要去卫生间,我却分明看到她在转身的瞬间泪落如雨。
回到家,母亲问我他的病怎么样,不及我说话,母亲一眼看到了二姐红肿的双眼,整个人瞬间崩溃。
手术前的早晨,他执意让二姐给母亲买了她最爱吃的灌汤小笼包,逼母亲一个个吃下去。他还是那么强势,说话粗声大气,只是这一次,那声音让我的心莫名地颤栗。
帮护士推他进手术室,他抓着我的手,低低地说,我要下不了手术台,照顾好你妈。
我笑着点头,打趣说我会给我妈找个比你温柔的老伴,他亦笑着拿手指戳我的头,却在手术室的门关上的一瞬间,两人同时落泪。
跟踪与反跟踪
结婚之初,他和她都年轻,不懂相处,所以时有争执。
他最爱的事情之一是戴着耳机听音乐。但她不喜欢这件事,因为他一戴上耳机,她就觉得和他被隔在了两个世界。他在耳机的世界里自得其乐,她在外面的世界里孤苦伶仃。每次他戴上耳机,她就对他横眉冷目,在他背后做各种捶打和枪击的手势——可惜他戴着耳机沉醉其中,看不见也听不见。这样忍了几个月,她终于按捺不住,朝他咆哮:“不许戴耳机,听到没有,不许戴耳机!”他一脸无辜:“我是怕吵到你,你不是喜欢安静吗?”她指着音响怒吼:“我也要听!”
后来他不再戴耳机,每次打开音响之前都恭敬地问她:“大人,您想听什么?”然后找出她想听的那张碟,又说:“我有这个荣幸陪您一起听吗,大人?”她就满意地拍拍沙发:“坐这里吧。”
然而漫长婚姻里,小争执仍是不断。有一次吵架后,她怒气冲冲地冲出门去,在小区外面的路上漫无目的地乱走。走出好几条街,隐约觉得身后有个黑影跟着,她快对方快,她慢对方慢。她有点害怕,跑进一个还未打烊的店里假装买东西,站在货架旁,眼睛紧盯着玻璃门外。很快看到一个身影停下,掏烟点火,原来是他。她走出去,给他一万个白眼:“干吗跟踪我?”他诚惶诚恐道:“万一走丢了,再找个老婆很难的……”
3只醪糟荷包蛋
结婚前,他从来没买过菜。最开始她让他陪着去买菜时,他有些羞怯,总是不好意思被熟人看见,就连星期天早晨也装模作样地拎一只公事包,假装路过菜市场的样子。她对此完全不理解:“拜托,总统也逛菜市场,您是哪位啊?”于是每次买菜都勒令他随从。
孕期里,她总会莫名其妙地想吃某样东西。某天晚上都八九点钟了,她突然想吃皮蛋,家里没有孕妇可吃的无铅皮蛋。看着她想吃而不得的可怜样子,他急奔出去,跑了好几家超市都没找到,最后打车去了更远更大的一个,终于买到一盒无铅皮蛋,急急忙忙打车回来,剥出来,放上酱油辣椒油拌好,没想到这时她忽然又不想吃了,要吃醪糟荷包蛋。
他擦擦汗,待喘息稍定,又开始张罗醪糟蛋。幸好冰箱里醪糟和鸡蛋都还有。他煮了一大碗醪糟和3只鸡蛋,看着她一只一只吃下,把醪糟汤喝得一口不剩。
银婚纪念日
仿佛是眨眼之间,儿子长大了,去了外地读大学。家里只剩下他和她朝夕相对。
她的旅游热情开始勃发。他原本对旅游不太感兴趣,但既然她喜欢,他就陪着去。他们去了日本,身为动画迷的她终于实现了圆梦之旅,还去了华山,她有一点点恐高症,跟着他竟然一路攀上了绝壁。
相反,她喜欢旅游,却不爱运动;他不喜欢旅游,却爱运动。这也不妨碍她陪他去夜跑。每天晚饭后,楼下打麻将的邻居会准时看到他们手牵手下楼,有时还穿着情侣运动装,从小区的侧门穿出去,到滨江路去跑步。
这天晚上,江水哗啦啦响,凉风习习,江面上倒映两岸灯火如繁星跌坠,偶有轮船鸣着汽笛驶过,夜游船上还有人朝岸边招手。身后的路边有年轻人在弹吉他唱民谣,好像是许巍的歌,然后观众热烈鼓掌。她跟他并肩慢慢地跑着,觉得这人生真好。
这天是他们的银婚纪念日。一转眼,25年了。
生活总有起落。25年间,他们一起经历了太多的事:长辈去世、她生病住院、孩子叛逆、职场危机、从一个城市搬家到另一个城市……好在两个人一起扛了过来。
银婚过后,就期待金婚了。她对他说,一定要好好活着,身体健康,身材还要好,因为结婚的时候没拍婚纱照,所以到金婚的时候一定要好好地拍一套,但不要穿婚纱——要像舒淇那样的,在路上跳起来,有阳光打在脸上。
年轻时恨死了拍婚纱照的他,这一次终于说:“好啊,乐意奉陪。”
我曾经在日本札幌医科大学整容外科当了十年的医生。我当医生的时候,曾经看到很多生,很多死,也看到很多解剖,从中也体会到人生的快乐和悲哀。于是我就开始研究和创作关于人的作品。
当癌症患者在深夜开始发作时,我注意到当时唯一能够拯救病人的就是爱。你想,当一个人在病中挣扎时,有一个爱着他的人在旁边握着他的手,握着他因不安而颤抖的手,这就是对病人最大的安慰。因此我觉得能够给人最大安慰的就是爱。因此,我的作品中有很多是写爱的深度,爱的恐惧,爱的无奈等。
人类社会几千年来迅猛发展,但是有一种东西是完全没有进步的,这就是人与人之间的爱。自然科学是一种前赴后继的东西,是在前人的基础上提出更先进的东西,有一个继承的过程。如果前人没有基础给你,你只能从头来。但是在爱情的世界里,它不可能做到前赴后继,它不像自然科学是可以积累的。举一个例子,比如说我活到这个年龄,我对爱应该有一种领悟。但是我死了以后,我的儿子是不可能将我的领悟作为他进一步开发自己爱情世界的基础的。他还是要从青春期开始,从骚动期开始,直到成熟。当他到了像我这样的年龄,他也会死。而他的子孙又开始走他原来的路,而不像自然科学是无限扩进,无限上升,有一种积累的过程的。它没有积累,它是自己创造,自己发现,同时也从中发现自己。所以不要害怕失恋也不要害怕离婚。人的智慧就在于如何摆脱这种痛苦。
至于男人和女人的小说应该写什么,我认为写无法用常理解释的事情,就是男女小说。比如说一个有钱人家的贵公子,他有钱,人长得又帅。这一定会成为女人追逐的对象。这种事情在我的小说里是基本上不写的。为什么呢?因为它太容易懂了,太无聊了。那么爱情小说应该写什么呢?比如说碰到一个觉得不可靠的男人,一个很危险的男人。但他却有另一种亲切感,给人一种震撼力。虽然父母双方都反对,但是我一定要跟这个人。这才是我们的文学作品要写的。
我举个身边的例子,我有一位编辑朋友,四十多岁。有一天他来我这里商量出版的事情,结束以后一点也没有要回去的迹象。我问他原因。他说:“早上出门的时候和妻子吵了一架,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回去。”为什么会吵架呢?原来当时日本人用的一种牙膏,是一根管子。用手一按就会把牙膏挤出来。男人非常仔细,牙膏用得很节约,每次都从底部往前一点一点挤。但是妻子不像他那么节约,随便什么地方都挤。因此在牙膏管上留下很多印痕,让丈夫感觉很讨厌。这天早晨,丈夫终于忍不住说:“你挤牙膏不要到处挤,留下你的手印让我觉得很脏。你应该像我一样从后面开始挤。”男人将他忍了几十年的话说出来了,于是就不可避免地吵了起来。
这个故事让我非常感动,这是多么好的一件事情。如果把这个故事写成一篇短篇小说,可以起个名字叫作《早晨的吵架》。因为在这个小小的故事里面,凝聚着结婚十几年夫妻双方产生的一种厌倦的情绪。
男人在得到女人之前可以呈示出一种难以置信的亲切的善良的一面,但是男人又同时是这样的一种动物:当他得到某种东西以后,便会非常迅速地降下对对方的关心。它的可取之处就在于一场大吵的起因竟然是牙膏的挤法。如果是为了很大的财产纠纷而离婚,这一般来讲都是正当的理由,作为小说就很无聊了。
我认为男女关系不是一门学问,即便你是东京大学毕业的,不懂就是不懂。但是即使从来没有上过大学的人,他也有可能领悟到男人和女人之间的奥秘。所以从学问来讲,它不是一种学问,而是一种领悟。
两个人的争吵最初缘于他借钱给一个买房子的同学。不是她世俗刻薄,而是他自不量力,自己手头没一点积蓄,可为了这个同学,居然四处出面借钱。当然,他找的第一个借钱对象就是她。
她都气晕了,说他脑子一定进水了,上个月的生活费还是她给的。她要他及早撤了这份好心,这年头借钱能把人逼死。他倔得很,说,已经答应同学了。她就自以为聪明地替他出点子如何如何推掉人家,他还是不干。
最后,她说不如掏一千,算是送的吧。他说她不借就算了,他正忙着跟别人借,请不要打扰他。她终于忍无可忍,赌气说,那不如把笔记本电脑卖了。
笔记本电脑是他买给她的,因为她曾说过要是坐在床头一边听音乐一边写作,那是最幸福的事。她还说过,这个电脑有一种定情的味道,类似于一枚戒指。现在她主动提出卖笔记本,他一下子火了。
于是吵架不再是借不借钱的问题,她说他欠了她感情债,曾顶着太阳去银行给他转账,说他醉酒在大街上拖他回家的事情,深夜里给他弄汤,一勺一勺地喂他,等等。他说以前欠了,以后再也不会欠了。
一开始,吵的时候,两个人火气攻心;吵到最后,双方心凉如水。
笔记本没有卖掉,她还是筹了一笔钱,把事情解决了。他仅有的钱也搭进去了,吃饭都成问题,对这种顽固不化的人,你拿他还能怎么样。
但吵架的过程中,双方都说了很多伤对方的话。难以想象,这话是对方说的,一个人的时候,他们都这样想。想到最后,只有分手。
再见面是在网上,她问他,他在网上给她邮购的一本书,怎么这么久了还没到他说,那我到书城给你买一本吧。她说,你现在怎么对我好起来了
他说,因为我们现在是朋友了,朋友的事情一定尽力满足,家人就用不着了。
是的,家人生气的时候,吵得再凶,晚上他还是可以用他的臂弯来哄你,朋友生分了,只有变成陌路。
做他的朋友,可以得到他足够的尊重,因为他义气、守信。他的信条:可以得罪家人,不可以得罪朋友。
以前,她感觉,做他的家人真是委屈,可现在,她明白了,做他的家人也是一种甜蜜,他可以得罪得起你,是因为他相信,你是他的家人。
离开电脑,她伤心得落泪——因为她从骨子里不想做他的朋友。不想!
他那时还年轻,已经有不少资产,人也很聪明,女朋友并不难找。确切地说,他是别人眼中的“绩优股”,抢还来不及,偏偏他看上了她。
他愣住了。看到她的第一眼,心底竟激起强烈的保护欲。那么楚楚可怜的女孩。她不是老同学的妹妹,但他相信自己找的就是她。
他辗转打听,知道她没有男朋友,只是有个身份为“老乡”的护花使者总在她身边跑前跑后,目的太明显,当然是“司马昭之心”。他假装无意地“碰”到过那老乡,是个憨头憨脑的大男生,没什么过人之处,他心里嗤然一笑。把这样弱势的人当对手,实在是欠缺水准。
他为她打开了一个新世界的窗口:在星光餐厅里旋转式的观景玻璃窗前吃烛光晚餐,开车去一百公里外的海滩看日出,俄罗斯国家芭蕾舞团来了,他们在剧院订了最好的位置……奢华,十足浪漫,毫不俗气。他要她从此过上有品位的生活。为她挑选全身上下、从内到外的名牌服装,告诉她,名气低于“宝姿”的品牌看都不要看一眼;做头发要去他喜欢的发型设计室,健身到会员俱乐部,他购有金卡……她很吃惊、也很吃力地学习着,跟随着他的步伐。
那天,他很不屑地指着那只鲜红的热水袋说:这个太老土了,叫人笑掉牙,怕冷的话,我给你买……一向温顺的她没等他说完,就坚决地说:不。
他愕然,问:这热水袋,有什么特别的纪念意义么她却摇摇头:只是习惯了,抱着它,有种暖和踏实的感觉。
她生病了,住进了医院。正巧他公司里有事情,他在花店订了花篮,每天一个;还高价请了专业护工,交待每天必备参汤。他抽出空。抱着大盒巧克力去看她,病房里已经堆满了他送的鲜花,别的病人从门口路过,眼里净是羡慕的神色。他很得意,陪她坐一会儿便走了,护工送他出来时说:她哥哥这些天一直在这里,听说他读大学四年级了,为她把找工作的事都耽搁下了。
他悄悄地从病区厨房门口走过,果然看到那个憨头憨脑的老乡正认认真真地守着炉子,炉子上架着个小锅,熬的只是一锅小米粥。
他摇头叹息,心里充满对这男生的怜悯。
她出院了,他开车来接她。在车上问她,想吃什么去庆贺一下!她想想说:我知道东门菜市场有个路边小店,卖一种清汤馄饨,和我们家乡的口味一模一样……他失声笑道:菜市场路边小店你让我把“宝马”停在那里不是寒碜人么!
他带她去了全城最好的阳光假日酒店。
是一个保温饭盒。她当着他的面打开,许是久了,没有热汽升腾上来,但还有余温。在里面乖乖地窝着的,是白白嫩嫩的乡味馄饨。
后来的事情他怎么也没想到。她毕业后离开了他,不仅坚持自己去找了份普通工作,也自己选择了一个普通的人——那个老乡。他当然做出“大丈夫何患无妻”的洒脱样儿,不介意地挥了挥手,向这一段爱情作别。
不再见她,却还是丝丝缕缕地听到关于她的细碎消息。两年后她和老乡结婚了,又在两年后她生孩子了。到这时,他还是炙手可热的钻石王老五,身边满是爱慕者,但他总找不到第一次看见她时的感觉。
鬼使神差的,他想去看她。她是否过得好是不是……会后悔
她的家在一栋小公寓楼,房间不大,只有60多平方米的两室一厅,还每月还着按揭款。屋里飘散着小孩子尿片的味道,他不觉皱了眉:这样的生活状态。
然而,看到她的第一眼,他知道自己错了。她生过孩子后已微微发胖,脸上却和从前一样,干净纯然,安详中带着满足。从神色来看,她简直和过去一模一样,时光没有留下一点痕迹。她丈夫热情地让了座,上了茶,把孩子抱到阳台去晒太阳了,而她则陪他坐着,手中紧紧抱着的,是那个已经很旧很旧的,鲜红的热水袋。
一刹那间他悟过来了。第一次看见她,就应该知道,她是一个需要温暖与保护的女孩,只要一点点,真实的温暖与安全。但他所付出的,对她都只是外围的浮华,进入不了内心深处。他从来没让她感受到可以依靠的贴心之感。
而她憨厚的丈夫,就像那只热水袋。她说过的——抱着它,有种暖和踏实的感觉。
我痛恨相亲,可是要我去相亲的人特别多,大家都不明白为什么我这样的女孩没有男朋友,可是,我就是不找男朋友,至少,不会从相亲这种形式中找男朋友,看我如何应付不可能推掉的相亲对象吧!
姨妈给我介绍了一男人,今天去相亲。
坐定以后,姨妈说,“哎呀,家里还有事,我先走了,你们慢慢聊吧。”甩下我们扬长而去。
叫了饮料,简单地聊了几句,我从他的眼中看到些许对我的好感。
形容一下今天的我自己吧。一件白色竖条纹的衬衫领式连衣裙,同色的腰带束住我1.75尺的腰肢,光脚穿着一双细带高跟凉鞋,腿上的皮肤看起来光洁晶莹而饱满。头发被一支造型繁复的发夹松松地别在脑后,再配上一只乳白色的皮质小拎包。淡淡的眉,淡淡的蓝色眼影,淡淡的桔色腮红及一层透明的唇彩。基于我对男人的了解,这样的装束对一位32岁事业小有成就业余爱好摄影至今未婚的男人来说,还行。
一小阵的沉默。
“你……什么星座?”我微笑着问。
“大概是处女座,9月9号生的。”他茫然地看着我。
“噢?是吗?”
“嗯,我是双子座,双子2,那我们的恋爱指数还蛮高的。呵呵。”我淑女地掩着嘴笑。
“哈哈,你真风趣。”他亲切地望着我。
“处女2比较灰暗及复杂,但思想成熟,思考问题比较透彻、细腻;双子比较积极正面,相互可以弥补对方的不足。”
“这样啊,那很好啊。”他眼里有惊喜。
“但是,但是从关系配对来看,处女2与双子2的最佳关系是行政伙伴。”
“啊?这样啊,我不信这些的。”他笑着皱皱眉头。
“我信,我可信这些了。那你属什么?噢,你32岁,属猪,对吧?”
“是……是啊。”更茫然了。
“那你是……”我从小皮包里掏出一本黄历,熟练地翻查起来。“阳历……阴历是……嗯……你是……你五行属木。”
“什么?”他惊讶地瞪着眼睛。
“不好不好,木坚金缺。木能克土,土重木折;土能克水,水多土流;水能克火,火炎水热;火能克金,金多火熄。”
“什么……意……思啊?”
“就是说我属金,你属木,我会克你。”
“没那么玄吧。”他又皱皱眉头。
“无极生太极,太极生两仪。万事万物都是如此。”我摇晃着脑袋。“来,把你左手给我看看。”
他犹豫着把手伸到我面前。
“先看你的婚姻线。嗯?婚姻线挺多,还有细长的纵线穿过,这说明啊……”我盯着他的眼睛:“你具有浪漫的性格,如果是女人的话,一定不安于平淡的婚姻;如果是男人的话,那么……”
“那么什么啊说啊。”
“那么你纵然妻妾成群,仍然喜欢拈花惹草。”
“你是说我花心啊?没有,没有,我都没交过几个女朋友。”他的鼻尖渗出几颗小水珠。
“你的食指很长,你一定很有野心。”
“有吗?”
“一定有!食指表示支配欲,权力志向,霸气等。”
“你怎么这么信这些啊?”他大惑不解。
“你是说算命啊。其实这是古代流传下来的文化。中国外国都有。你看过《金瓶梅》吧,看过《红楼梦》吧,看过《儒林外史》吧,里面都有关于占卜的描写,可好看啦!”
……
一个晚上,我们就这样聊着聊着,然后他送我回家,告别。
各位,你们用膝盖想想也能想到,他没看上我。
(一)
他并不喜欢花花草草的东西。
但那天却抱了一盆秋海棠坐上了2路公交车。花盆是寻常可见的那种白色塑料盆,没有任何的图案修饰。秋海棠更是常见,厚厚的叶子并不是水灵硬挺的,相反,却有些发黄打蔫。
但那是一株开黄花的秋海棠,不过现在并不是开花的季节。小玑曾经给他描述过它开花的样子,像是一株开在深冬的油菜花。可惜没有等到花期的来临,一场病患带走了小玑。
他抱着那株秋海棠像是抱着一团思念。郁郁而离群索居。
直到有天他看到书上这样的一句话:死亡是一场旅行,只不过旅行家不再回来了而已。
他忽然间就开朗起来了。阴霾掠过,明净的十二月的北方天空空旷而辽远。
她不时看他一眼,像是有话要讲。但当他迎着她的目光而去,她便又娇羞地躲开。
最终她还是说话了:你手里的秋海棠……送给我好不好。
她继续说,今天是她的生日,但现在很少有人记起她的生日,她说人越是长大就越是孤独起来了,她说这株秋海棠你能不能……送我当作是生日礼物
他犹豫了片刻,便把花盆塞给她。她就细眉细眼地笑起来。
(二)
他是去火车站的。女孩在中途下车,下车前她给了他她的手机号码。她说若是你想你的这株秋海棠了可以发短信给我。随即又转过身来说,男生应该不喜欢这些花花草草的吧。
是的,他并不喜欢花花草草的东西。
这盆秋海棠是他问小玑要来的,小玑从小学一年级便是他的同班了,后来上到初中他们又做了三年的同桌,高中也是同班。他经常像小玑的跟屁虫,她去超市的时候他便帮她拿东西。
他便笑,心里都是细密的幸福。
深冬开始的但是小玑忽然离开了。人生总是充满无常的变数,以往形影不离的日子仿佛是他的一场幻觉。他的记忆不再牢靠,他觉得他是活在了梦里,现实梦境互相交织着,分不真切。
唯一让他觉得可靠的东西是那盆秋海棠。他以他的生日来要挟小玑,说今天是我的生日了,我们玩个游戏好不好,如果我赢了你送我这株秋海棠。如果我输了,买卡百利的打口带给你。
小玑那时正在浇那株秋海棠。不知道那天哪来的兴致,很轻松地答应了他的要求。他从阳台上下去,她也从阳台上下去,他们的家只一条狭窄的巷子相隔。
他们在巷子里玩那个简易的游戏,猜硬币的正反面。
当然,他捣了鬼,所以轻易地赢得了那盆秋海棠。
其实他并不是为了要那盆秋海棠,只是他平日里实在是想不出借口可以问她要点什么,来借以打发自己对她供过于求的情感。
她跑上阳台搬来了那盆秋海棠,告诉他,是株开黄花的秋海棠哦,很少见的。
她说你一定好好照顾它,死了我可不饶你!他严肃地说了声,遵命。
她就看着他细眉细眼地笑。
傍晚的时候,他还是拿了卡百利的打口带给她,其实是早就买好了的。
(三)
他独自去北方上了大学,小玑从他的生活里彻底抽离出去。唯一留下的纪念便是不太牢靠的记忆和那株秋海棠。
他带着那株秋海棠去学校,放在他的阳台上,很多时候他都对着那株秋海棠发呆。
他一直没有看到那株秋海棠开花的样子。
或许是小玑编来骗他的,它根本不会开花,或者开了也不是她所说的金灿灿的样子。
而现在马上就是寒假。如果把它留在学校,没人浇水,再加上学校即将停止供暖,这株秋海棠必死无疑。
所以他决定把这株秋海棠带回南方去,到开学的时候再搬回来。但是假期的火车完全是人山人海,哪怕是带回去了,也被挤成了花泥。
你可以发短信给我哦,如果你想念这株秋海棠了。
他想着她的这句话,在离开北方的第七天,他发了条信息给她。
还活着吧他问。
很快信息就来了:没那么容易死吧!
他呵呵笑起来:我说那株秋海棠呢!
她又很快回复:中间的叶子长大了许多呢!
他们像是两个认识许久的朋友那样,随意地对着话,从深冬开始的没有半点的虚伪和雕饰。人生里总是有这样的时刻,偶遇一个人,从此生活的轨迹一路阳光,就像失去了小玑的他,谁能说他现在所偶遇的她不是上帝派来的一个天使呢
他再次发给她信息是在他离开北方的第二十三天。
在忙什么呢他从自己的计算机课本中抬起头来,手指啪啪地按着手机键。
没忙什么。学photoshop呢!
真巧啊,我也在看计算机书。对了你叫什么名字呢
你叫我小棠好了!
更是令他惊诧,他笑一笑说,那株秋海棠它还好吗
长了许多呢,长花骨朵了哦,好像要开花了吧。
他头脑里立刻显现出它开花的样子。金灿灿的样子,向日葵一般的喜气洋洋。
开学了如果还开着能不能让我看看。他问。
当然可以了。
(四)
但他没有遇见她。
他待在学校里,恢复了以前的木讷,他过着教室宿舍STORY金故事两点一线的生活,偶尔打打篮球,和同学去网吧玩一会CS,但日子还是被他过得索然无味。
是料峭的二月天气。但那株秋海棠却开得喜气洋洋。
是梦境还是现实呢
他忽然想起她来,莫非,他们两个原本是一个学校的,他们就只隔着一个小小的草坪,彼此相望着的
他无计可施,只好呆呆地望着对面的阳台。
她眼睛大而明亮,穿着一件橘黄色的高领毛衣,梳着俏皮的马尾,她正拿了喷壶给那株秋海棠洒水。
喂,他在这边喊了一声。
她遂抬起头来,冲着他微笑。
小棠呢他问,他不知道对方能否听得明白他的问话。他不知道那个一个多月前在公交车上偶遇的小棠会不会是她的舍友。当然了这一切假设必须是在这株秋海棠是他那株的前提上。
那你叫什么名字呢他忽然问了这么一句。
你也叫我小棠好了。
说完他们笑起来。
后来校园里开始流传着这样一个传说,说是黄色的秋海棠代表了幸运,如果有人肯送你一株黄色的秋海棠,也便是送了一生的祝福给你。
他便释然了,他想起送人玫瑰,手留余香的话来。不禁笑起来,觉得自己还有什么值得不开心的呢。
在街上,很意外地,看到她的背影。只是一个纤细瘦小的背影,但他知道肯定是她。尽管,他们已有10年未见。
他们面对面坐在流淌着音乐的咖啡屋。她用纸和笔给他讲她的故事:毕业后,一次意外,让她突然失去了听力,世界一下子变得寂静,让人发疯。于是她不再说话,也根本没有人跟她说话。几年之后,她就再也说不出一句话,甚至,发不出一个完整的词。
他被冻在那里了。他想起他们的高中时代。那时她总是扎着长长的马尾,早晨和黄昏,她穿着飘逸的衣裙,轻盈地走进学校的广播室,然后大喇叭里便响起她甜美悠远的声音。他总是一边傻笑一边听,一边听一边傻笑。他知道自己爱上她了,可是他不敢说出来。她是那样优秀娇美,而他,却是那样笨拙和卑微。
他把这个秘密守到高中毕业,然后,一直守到现在。
毕业后,便再也没有见过她,也没有她的任何消息。他从一个城市漂到另一个城市,不断更换着自己的生活空间和工作环境。身边当然不乏漂亮可人的女孩,可是对她们,他总没有那种特别心动的感觉。
想不到今天,竟然在这个城市,遇见了她。她仍然独身,因为又聋又哑。
他开始和她约会。每天,他在她工作的厂门外等她。当他和她并排着走在马路的柳荫下,他多么希望她能挎着他的胳膊啊!可她总是小心翼翼,努力并恰到好处地保持着她和他之间的距离。他知道,现在,在她的眼里,他是优秀和英俊的,而她,却是卑微的。仅仅因为一次意外,世界被颠倒了。
咖啡屋里,他写:你得振作起来。她写:怎么振作?他写:你可以重新说话的。她写:可能吗?他写:肯定能。我要听你说话。你的声音,是那么好听。她写:可是……他抢过笔,不要可是,他写:从明天开始,我陪你练。
他真的开始陪她练习说话。艰难的过程,远超过他的想像。一个月、半年、一年,完全听不到声音的她,竟然再一次说出一口流利且标准的普通话。声音,仍然是那么清脆和动人。
两个人,实现并验证了一个奇迹的诞生。后来,他们完全可以面对面交谈了。他们的努力所换来的,是她不仅可以说话,还可以读懂唇语。那天,月光下,他说,我爱你。她的脸就红了,倚了他的肩膀,她发现,原来,一片寂静的世界,竟然也可以这样美好。
市电台的本地新闻档,正缺一名播音。他说去试试。
她问,行吗?他耸耸肩,当然行。
她说,那就去试试。其实她对自己并没有信心,她只是想去试试,应付一下他,以及自己。她怕他伤心。
竟然通过了,顺利得连她都感觉不可思议。她告诉他们自己其实听不见任何声音,一开始他们不信,后来信了,却是惊讶和赞叹。于是他们决定试用她,试用期没满,就跟她签了合同。一切美好得令人不敢相信,两个人都哭了。那天下了一场流星雨,他们悄悄为对方,许了一个美好的愿望。
现在,她每天把嘴凑近麦克风,准时地播报本地新闻。她的声音出奇的平静。她非常想他,非常想,却只能不动声色。
半年前我采访过她。
她笑着说,其实我可以听到声音的,真的。
她笑着说,现在,每天,包括所有的夜晚,我的世界,都是他的声音。
她笑着说,真的。
女孩问男孩:“你喜欢我多少?”
男孩想了想,以平静的声音回答说:“就像喜欢午夜的汽笛声那么多。”
少女默默地等着他说下去,一定还有什么话要说的。
少女点点头。大概了解了吧。
少年继续说:“这恐怕是人活着所经历的痛苦的事之一吧,我真的悲伤得要死。不,不是死了也罢,而是就那样下去,箱子里的空气稀薄,事实上真的就会死掉。这不是比喻,是真的。那就在半夜里,一个人独自醒来的感觉,你也了解吧?”
少女默默地点头。少年稍微停顿了一下。
“不过这个时候,我听到远远的地方有汽笛声。那真是从很远很远的地方传来的汽笛声。铁路到底在哪里,我不知道,就是很远很远。微微的声音,似乎听见了,又似乎听不见,但我知道那是火车的汽笛声,不会错。我在黑暗里静静地聆听着。于是,那汽笛声再一次传到我的耳里。然后,我的心脏不痛了,时钟的针开始移动,铁箱子慢慢浮上海面。这都是缘于那小小的汽笛声的关系,由于那又像听见又像听不见的微微的汽笛声。
“而我爱你,就像那汽笛声一样。”
二战前,英国伦敦有一位漂亮姑娘叫迈克丝。克鲁斯是一个贫穷的小伙子,不能像有钱男人那样,给迈克丝送这送那的。他表达爱慕的方式很独特,每天在迈克丝经过的路口等着,迈克丝一到,他就跟在她身后,吹口哨给她听,他每次都吹同一支曲子,吹得婉转优美,悦耳动听。此前迈克丝从没听过这支曲子,有一次,她忍不住问起曲名,克鲁斯告诉她,这是他自己编的曲子,叫《宝贝,别流泪》。
克鲁斯终于用美妙的口哨声打动了迈克丝的芳心,两人相爱了。迈克丝也学会了吹这支曲子。不久,二战爆发,克鲁斯在战场上失踪,生死未卜。迈克丝承受不了这巨大的打击,病倒了。住院期间,有位叫斯汀蒂的年轻护士对她悉心照顾。她将自己跟克鲁斯的爱情故事讲给斯汀蒂听,斯汀蒂被深深感动了。迈克丝还教斯汀蒂吹那支《宝贝,别流泪》。
迈克丝出院后,每天都到军人出没的车站、码头或者酒吧寻找克鲁斯,她嘴里吹着那支《宝贝,别流泪》,她相信她的克鲁斯不会死,克鲁斯只要一听见这支口哨曲,就会出现在她面前。
这天,下着雨,天地间灰蒙蒙一片,迈克丝突然在街上发现一个熟悉的背影,克鲁斯!没错,克鲁斯!”迈克丝充满深情地叫了一声,不顾一切地追了过去。正巧一辆卡车疾驰而至,将她撞翻在地。她被送到医院抢救,因伤势过重不治身亡。她求赶来看望她的斯汀蒂一定帮她找到克鲁斯,告诉他,今生今世她做不成他的妻子,下辈子她一定嫁给他。
不久,士兵们出没的场所又出现了一个吹口哨的女人,她就是斯汀蒂。
几个月后,斯汀蒂所在的医院要抽调一部分医务人员,前往法国前线,她头一个报名,因为克鲁斯一直在法国作战,她希望能找到克鲁斯。她很快如愿以偿,来到了法国一家战地医院。投入紧张的救治伤员的工作中。
一天,医院送来一名头部受伤的上士,他一直昏迷不醒,据送他来的英军士兵讲,他很有可能是从德国战俘营逃出来的,不知道他的姓名、所在的部队等情况。
几天后,这名上士终于苏醒了,但眼睛仍被绷带绑着。当他听到斯汀蒂吹的口哨声时,身子突然像被子弹击中一样,一动不动,失声问道:“迈克丝,你是迈克丝吗”斯汀蒂断定他就是克鲁斯,一时激动不已,她决定暂时冒充迈克丝,因为克鲁斯可能承受不住迈克丝已死的打击,她流着泪走到克鲁斯跟前,紧紧地抱住她,哽咽者唤道:“克鲁斯,是你吗我是迈克丝!”
两人非常激动,紧紧拥抱在一起,最后情不自禁地一齐吹起了那支《宝贝,别流泪》。
克鲁斯的伤势慢慢地好起来,不久就可以得见光明。可斯汀蒂却一天天忧郁起来:克鲁斯深爱着迈克丝,当他的眼睛复明后,发现面前的女人不是自己的心上人时,他的精神会不会崩溃
斯汀蒂找院长说明实情,要求调往别的医院工作。院长答应了她。斯汀蒂来到克鲁斯的病房,深情地在他额头上吻了一下,平静地对他说:“亲爱的,我要调动工作了,等战争结束,咱俩回到伦敦再见吧!”
克鲁斯紧紧抓住斯汀蒂的手,深情地说:“迈克丝,请你记住,无论活着还是死去,克鲁斯的心都永远跟你在一起。”
战争终于结束了,斯汀蒂回到了伦敦。她回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去迈克丝坟前,告诉九泉之下的迈克丝,克鲁斯还活着。另外,斯汀蒂还鼓起勇气透露出自己的心愿:她愿意替代迈克丝,陪伴克鲁斯度过这一生。
当斯汀蒂蹲在迈克丝墓前喃喃自语时,一位英俊潇洒的英军少尉出现在她身后。少尉凝视着斯汀蒂那俏丽迷人的背影,突然吹起了口哨。斯汀蒂心一动,回过头来,发现这位少尉既熟悉又陌生,奇怪地问:“请问您是谁您认识迈克丝小姐吗”
少尉缓缓摇摇头:“不,我不认识她。但是,斯汀蒂小姐,我认识您,您还记不记得在法国那家战地医院里的那名上士我就是他。”
少尉名叫易康迪,战争期间,他曾被德国人俘虏,在战俘营结识了同样被俘的克鲁斯,两人成了知心朋友。克鲁斯向他讲述了他跟迈克丝之间的爱情,并教他吹口哨。后来他们跟其他战俘密谋了一次逃跑行动,并取得了成功,但克鲁斯为掩护易康迪,中弹身亡。
身负重伤的易康迪后来被英军救下,送到了斯汀蒂所在的那家战地医院。当斯汀蒂吹起那支熟悉的《宝贝,别流泪》时,易康迪以为她就是迈克丝,一时不忍心告诉她克鲁斯已经牺牲的真相,便冒充起克鲁斯来。他打算等自己痊愈后,再将一切和盘托出。
当斯汀蒂调离那家医院,易康迪眼睛重见光明后,他找到院长,院长说出了真相。他被斯汀蒂那颗善良的心深深地打动了,发誓等战争一结束,就立即去寻找斯汀蒂,向她表达爱慕之情。
他还没说完,斯汀蒂早已泪流满面。这一刻,两颗真实善良的心紧紧地贴在一起。
1
我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你。这就是我们,认识的第一场景,你的一句话。你就以这样独特的方式走进了我的生活。
那天,你原本要去健身房的,仅仅是因为我好朋友的分手问题,我们两个就在长长的步行街上逛了两个来回。
晚上回去的时候,你问我坐过地铁没有,我摇头。你不容我说话,就拉着我往轻轨的地方跑。站台人不多,身边一对情侣在旁若无人的接吻,而我们之间隔了大约3米。
分手的时候,你喃喃地说,两个人守在一起多幸福,为什么要劝分手呢从那时起,我相信,许嘉乐,你一定是个重感情的人。
只是,许嘉乐,你一直不知道,我那天其实是和一个男孩去分手的。我为他来到这座城市,没想到第三个月,他却和另一个女孩好上了。那天,我原本是想要去和他做个正式了断的。没想到,碰到了你,也让我断了这个念头。缘分断了。就随他去了,为什么还要割上一刀呢
2
许嘉乐,就这样我们认识了。也许都是独在异乡的感觉,我们走的更近了一些。我陪你去健身房,你陪我去图书馆。更多是下班后。我们相约一起去找武汉市各种特色的饭店去尝鲜,然后夜晚去K歌。
我一开始有些不好意思,因为每次吃饭都是你抢着埋单,这让我很不舒服。你察觉到我的不快,所以在吃便宜的大排档时,你就冲着我喊,老板,她埋单。我知道你是不想太伤我那可怜的自尊。许嘉乐,我明白你的心。
你就是这样孩子气,尽管比我大2岁,但你总是天真得可爱。
许嘉乐,我最喜欢听你唱张学友的歌曲,那深情的样子总让我想起第一次见面的你,你喃喃地说,为什么要分手呢我有时也想,是啊,为什么要分手呢
2006年夏天,信乐团的歌火上了天,我和你成了他们一伙老男人的忠实信徒,两个家伙说谎请病假去外地看他们的演唱会。那是一个惊心动魄的里程,我一直认为自己是个安分守纪的女孩子,但遇见你后,就做了一系列稀奇古怪的事情。在演唱会的现场,那么多的“信徒”举起荧光棒,高喊着阿信的名字。我们聚集在那群光芒之间,第一次感觉到眩晕。演唱会结束的时候,我们忘乎所以地拥抱了在一起摇晃着。就在那时,我看到你眼睛里闪闪发光的东西,你附在我的耳边说,小青,让我做你爱情的信徒吧。
许嘉乐,我答应了你。其实,我也曾对你动心。
3
许嘉乐,还记得我们宏伟的计划吗
我们说要一起买房子的。你说我们的房子不需要很大很豪华,但一定要有落地的窗帘,木质的地板,阳台上养着花草,对了,还需要养一条漂亮的狗。
可这一切都只是我们的规划而已。因为你几乎是月光族,而我也是刚毕业。身上也没什么钱。想买房子谈何容易。于是,我开始给你制订省钱的计划。你说你做不到,开始与我讨价还价。你说,付小青,你真是个管家婆。其实,许嘉乐,你不知道,我一个月要节省2000元为我们未来的房子。
你爱唱歌,但为了省钱,你只好在家洗澡的时候喊上几嗓子了。后来。我们开始在家打游戏和玩扑克牌。打最简单的游戏,连连看。我总是打不过关,至于扑克牌吗,我总是赢你,其实每次我明明看到你的牌很好,但被你组成乱七八糟的样子。
你就是这样,许嘉乐。和你在一起的那段日子,我的脑子里全是对我们未来生活的想象,那么甜蜜,甜蜜得总让我梦里笑出声来。其实,有你陪伴,应该就是我最大的福气。
4
2007年春节后,你从老家赶回来,憔悴了许多。
我不知道你发生了什么事情,你笑着说这是为伊消得人憔悴啊!然后你抱着我,紧紧的,久久没有分开,
我一直以为那是想我的表现,我从没想过你会离开我。我一直对你那么有信心,但就在我们离梦想越来越近的时候,你却说要离开武汉了。我盯着你,死死的。我想我一定是听错了。你说是单位的安排,你不能拒绝,除非辞职。
许嘉乐,说实话,我曾那么自私地希望你辞职,仅仅为了我们能在一起,而你却沉默了。我开始无缘无故地发脾气,生气过后,又深深地自责。我本不该那么自私的,让你放弃你的事业。于是,终于有一天,我告诉你,我愿意陪你一起离去。你一开始是感动,之后就摇头否定。你说,我不希望你为了我丢了工作。我愿意,我乐意,可你为什么要拒绝呢所以,我开始怀疑你对我的爱,相爱的人都不是希望相守在一起的吗为什么你要选择逃离
你看着我难受的样子,开始劝慰我。你说,付小青,你等着我,我不会让你丢失工作,我会再回来的。这句话在当时就如一救命稻草,我抓着你这句话又开始了等待。
你走了以后,我开始适应过一个人的日子。习惯了有你,再适应没有你,这是一个痛苦的过程。还好,我相信你会回来的承诺。
可一个月过去了,你没回来,等来的是你结婚的消息。说什么定的娃娃亲,父母之命。什么年代了,居然还有这样的事!你就这样,成了别人的新郎。
我开始恨你。咬牙切齿的恨,我不能原谅你用一个美丽的约定欺骗了我。我真想马上找到你,当面给你来一大耳光。我开始骂你,可骂出来才发现是你常用的口头禅。我的生活到处都是你的痕迹,眼前总是摇晃着你的影子,不能安心工作。我一直想不明白,最怕分离的你,到最后为什么还提出分开。为了忘记你,我把你想象成一个忘恩负义、欺骗感情的骗子,你不值得我为你伤心。
2007年4月,我一个人去了青海湖,那是你最向往的地方。碧波万顷,水天一色的青海湖,好似一泓玻璃琼浆在轻轻荡漾。夜间,我住在附近的宾馆,外面下起了雨,我的眼泪一滴滴掉在地板上。许嘉乐,我们的愿望一个个都破灭了吗
5
许嘉乐,你过得好吗
前几天听到信乐团解散的消息,我以为是空穴来风,但最后我还是相信了现实。就如我现在慢慢学会了宽容,不再恨你了,毕竟你给了我那么多快乐和回忆。书里告诉我人要学会感恩。以前我们总在一起看的红楼选秀也即将落下帷幕,不管由谁来演,我们心中最爱的陈晓旭离开了我们。人生就是这样缺憾,所以我不再怨尤。
5月27日,张学友到武汉来开“和你在一起”的演唱会,我买了票。那天,去坐公交车,我看到了你的同事。他告诉我你的一些事情,我在公交车上没形象地掉起眼泪了。如果你在,你一定笑话我了,可我就是这么没出息。
当天晚上,当张学友的声音响起来的时候,我就开始哭。我身边的人都投来不可理解的目光,可如果是你。你应该理解,不是吗
许嘉乐,我忘记告诉你了,我去健身了,几乎每天下班都去,是你从前去的那家。还有,我坐公交车不用再找零钱了,我办了卡,很方便。我最近还养了一条狗,是你喜欢的那种。不过就是太难养了,我像伺候孩子一样对待它,现在每天我一开门,它都会扑到我的怀里来。另外,连连看我能打通关了,许多同事都很羡慕我。至于房子,我现在还买不起,不过我相信,如果有一天我买了房子,那一定是落地的窗帘和木质的地板。
只是,许嘉乐,你很不够意思。我现在都告诉你,而你却隐瞒我很多事情。比如你体检得了耗人的重病,比如你为了不连累我而编造了一个结婚的谎言,比如你走之前忘记了说爱我。
不过,我知道,我爱你,很爱很爱你。
这,就足够了。
抽烟多年,他始终没戒。她讨厌烟味儿,他只好背着她偷偷地抽。她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装作不知道,忍耐不下时,就会发些牢骚。记得刚认识他时,他抽烟就抽得很凶了。闲来没事,会夹根烟在食指和中指之间。通宵赶报告时更不用说,简直像参加了什么抽烟比赛。她常因他的烟,而咳得撕心裂肺。在一起之后,他才稍微收敛了一些。遇到朋友聚会时,他总会半途离席,鬼鬼祟祟借故到洗手间去抽烟。
他们的恋爱三周年纪念,约好到海边庆祝。她忽然伸手一摸,发现车座底下有包烟。她没有生气,似乎已习惯了烟的存在,只是嘟起嘴,把烟给没收了。他害怕她会大发雷霆,会坏了当天的气氛,于是整个晚上都对她百依百顺,万般讨好。直到送她回家时,她竟把烟还给了他。“答应我,抽完了里头的最后三根,就不抽了吧。”他一时说不出话来,心里是满满的感动。
她知道,戒烟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可是眼看他并没有下决心的样子,她想尽所有的办法,来帮他戒烟。戒烟糖、戒烟药都买了,却还是没有起色。
“不如我去学抽烟,然后戒烟,再教你戒烟,好不好”“别傻,哪有人这样啊”他敲了她的脑袋一下。“或许真会有用呢”她像决定了下来,“你都不会抽烟,干吗逼自己做不愿做的事呢”“那你怎样才能戒烟成功啊”她担忧着。“我已经尽力了。”他摸摸她的头说。“我不想失去你……”她哭了起来。
到市中心逛街时,看见一部拍大头贴的机器,她硬拖着他跑到机器前,投下硬币拍了两张。接着贴在他的钱包里。“要抽烟时,请看看照片里的我。”
分手后,她过得特别轻松,但感觉却少了什么。有人在身边抽烟,传来的烟草味,她想起了他。她想念他身上的烟草味,想念她靠在他怀里的味道。那是烟草味。想念他千方百计想掩饰的味道。那是烟草味。烟草味,就是属于他的味道。
她开始了第一根烟。想他的感觉特别强烈。她将第二根呼出的烟雾,弥漫整个房间。就连被单,也好像变成她曾讨厌的他的被单。闻着四溢的烟草味,她才安然入睡。
日复一日,她离不开烟了。是抽烟上了瘾,抑或眷恋上了瘾,一切已不那么清楚。她只知道抽烟。
一年后,他们偶遇在街头。如失散多年的老朋友,大家来到海边叙旧起来。她变得憔悴了。他看了有些心疼,这都是因为他。
她点起一根烟。“你抽烟”他惊讶地看着她。“嗯,要吗”她深深吸了一口,再递了包烟给他。“不,我戒了。”“哦什么时候戒的”她惊讶他竟办到了。“半年前,为一个我爱的人。”她没有回应,指间的烟在颤抖。多年来的感情,一直都希望他能戒烟,分手后竟不敌他半年前遇到的那个人。她觉得自己是彻底的失败。于是,默默地抽完剩下的烟。
“你什么时候开始抽烟的”“一年前,为一个我爱的人。”“那……你是想帮他戒烟吗”他以为有人代替了他的位置。“不,是我眷恋他的味道。”是自己吗一年前他们刚分手。他在揣测。他打开皮包,给她看里头褪色的大头贴。“这是我为她戒烟的人,因为我想回到她的身边。我戒烟了。现在让我来教你戒烟,好吗”
她看着他,眼泪从眼角,顺着脸颊滑了下来。
她是北方人,喜欢吃盐重辛辣的食物。比如,看书时身边必要放一袋咸菜、一杯水,边吃咸菜边喝水,美其名曰排毒美容;吃烤肉时一定要洒上厚厚的辣椒面,酱紫辛辣,认为那样才有味道。直到她去那个海滨城市上大学,认识温文尔雅的他。
很自然的,两人常常出去。看电影,打球,顺着林阴路闲走。她的手边总是离不开零食。只是曾经的辣条被细心的他换成薯条、怪味豆。告诉她这些有营养,不会对肾、胃造成损害。你什么时候变成营养学专家了?她对他头头是道的分析质疑。还不是因为你,他慢声慢语,我注意你很久了,像个疯丫头,整日咸菜不离嘴。说罢,他的手轻轻按在她掌心,平常男女地老天荒的承诺,大抵如此吧,只是不说出来,两颗心一起颤抖。她为了他,也是为自己,终于改掉那些习惯。吃菜专挑清淡,少食辛辣,日子久了,整个人竟觉清爽不少。
毕业后,他们一个北归,一个南飞,谁也不能留住谁。也曾希冀双双携手共度一生。但北方,是她的家,作为惟一的女儿她不能离开父母双亲;南方,是他说的男人干事业的地方,他不能让自己年纪轻轻就投入平庸,他年轻气盛有足够的勇气去搏击青春。分手的前夜,她倾尽了今生的泪,离开时,没有回头,发誓不再想起他。
有时候,不是不爱,而是不能。正如那刻意忘却其实终会留下痕迹的点点滴滴,总会在不经意间从生命的尘埃里跳出来,提醒你那些过往并不是陈迹。
我不断给自己打气,只要有那个见面礼,再难做的事情也没什么了不得的。可事情往往想像得更好,实际情况就不是那么回事了。
谁让我就是喜欢她呢,即使为她,出糗我也心甘情愿。
你看不见我,而我也看不到你,也许我们的相遇只是一世的期待。
如果我们勇敢一次,是否可以碰触到幸福的模样。我承认的孤独是因为你不在我身旁,我承认我给你幸福随时别被我搁浅着,我承认我很喜欢你这个大笨蛋。
哪年夏天的梧桐树下,你给我一片秋天的落叶,但我永远是打不死的小强就是那么的缠你、烦你,惹你,爱惜你。
夕阳下,站在桥上,你问我:爱你会不会是玩你,我抿嘴一笑没有回答你什么因为我知道给不起的诺言便是谎言,我爱你就是那么用心去爱没什么目的。
也许上天都安排好了一切,一物降一物,也许因为我自身考虑问题太深,以至于飞扬跋扈在我面前如此安逸,公园里,你怕蛇的表情我依然历历在目,原来我喜欢的你也如此简单,让人怜爱。
那些被刻在墙上的特殊符号,其实是我一遍又一遍把你刻在我心中,故事的中的爱是否经的起平淡的流年,而双手摊开原来接纳阳光温暖的地方那么大而已。爱是一个延续动词,我孤单的时候,那些说给风的心事,是否悄悄吹进你的耳朵。
哪时我站在高处,心中默默告诉自己,我很幸运,因为有你,答应自己好好爱。其实我想你只不过是个借口罢了,我真正想说的是我想见到你,幸福被我们的思念的泪水浸湿了一大片,原来我简单的幸福只要有你右手给的温暖就足够!
流年平淡的出奇,有时感觉到自己的一切被策划好的,什么都被左右了一样,一场与你的相遇,给原本死寂生活,带来璀璨炫目的意外,所有的一切因为有个人可想变的那么实切、有个人喜欢变的那么温馨、有个爱护的变的那么牵挂。
每一个故事都是那么不期而遇,但我与你的故事却是我用心记录的,因为我不想错过与你没一个日子。
就算世界荒芜,总有一个人是你的信徒,我扩大眼球的追寻,只为在茫茫人海中,能找到那个你,我最熟悉的身影。
我用孩子般的耍赖,掩藏我脆弱,给你最坚强爱的后盾和温暖。
别人说我有时太痴情,我也不知道,原来我爱上一个人,会给自己创造一个赤裸裸的世界,而当你是我的主角,期待和你在一起时光,珍惜和你在一起的时光,原来我是那么的想和你在一起。
所以,爱是有来生的,就像不灭的火种,只需加点干柴,它依旧能发出夺目的火光。
几米说:
当你喜欢我的时候,我不喜欢你
当你爱上我的时候,我喜欢上你
当你离开我的时候,我却爱上你
是你走的太快,还是我跟不上你的脚步
我们错过了诺亚方舟,错过了泰坦尼克号,错过了一切惊险与不惊险,我们还要继续错过
但是,请允许我说这样自私的话
多年后
你若未娶
我若未嫁
那
我们就在在一起。
听过妹妹亲吻全过程的故事吗
女:噢,请你不要吻我……
女:噢,请你不要吻……
女:噢,请你不要……
女:噢,请你不……
女:噢,请你……
女:噢,请……
女:噢……
以上是妹妹亲吻全过程故事
这个爱情故事讲述的是关于:爱的别样含义。
送给每一位爱老公的女人,送给每一位爱别人老公的女人。
生活,给予我们每个人是公平的,婚姻在几年之后会变成一种亲情,或许是少了激情,慢慢从海誓山盟到柴米油盐,从卿卿我我到彼此熟知,第一年开窗透透气,第三年想去外边蹦蹦,七年之痒,就像左手牵右手。
这时候,年轻的一代似雨后春笋般成长,她们年轻,时尚,前卫,二十几岁十几岁整天把“爱”挂在嘴边,但不知她们嘴里的爱是什么样的,于是,有人偏偏喜欢上了她们,相差十几岁的感情比我们那时候来的还快。出轨,成了什么的代名词。理由很多,什么她们年轻,什么她们纯洁,什么她们有激情,还有甚者为了所谓的激情,走上了不归路。
其实应该感谢她们,感谢她们让我们认清了和我们同床的那个人的嘴脸,想想,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他有缘和我们同床,却和我们异梦,所以这一切拜她们所赐,认清了那个人,以后我们没必要太在乎,没必要把他放在心里最高的位置,他也为他自己画上了一笔黑色的记忆,有舍有得。
殊不知,你能给予他的都是我在十年前已经给过的,不定那时候比你还疯狂,你和他走过的,都是我们以前走过的,试问,做过,走过,现在还有激情吗,重复以前的故事,你觉得他还有表情吗其实你也没有错,错的是他,他对自己的结发妻子都可以负心,负情,更何况是你,和你在一起的时候,必定有一个人在痴痴苦苦得等,等他回头的时候,他或许已经很累了,还是会回到那个家,你又何必要把你的一段感情放在一个什么都没有结果的人身上,伤了你,伤了我,他要游走在两个女人之间,与你要做一个好男人,与我要做一个好丈夫,好父亲,想想其实他很累,同时伤了两个女人的心,其实最悲哀的是他自己。
谢谢你,我没有一点怨恨你的意思。
殊不知,人世间世事轮回,你年轻,你也要经历结婚,爱情变亲情的过程,或许十年后,这样的无奈,这样的事实,会发生在你身上,你的老公也会像天下所有的男人一样,会犯那个错误,不知,那个时候你是否和我一样会从容面对,那个昨天还口口声声说要爱你一辈子的男人,今天会对别人说和你一样的话,我相信,那是轮回的报应。
谢谢你,让我从你身上学会了些东西。
殊不知,你年轻,我也年轻过,我走过的路其实是每一个女人要走的,在你和我现在一样的这个年龄,我已经被他培养的出类拔萃,而你却看不到你的这个时候,随便在人群里能抓一把,呵呵,就这些气势已经压过了你,你输了。
谢谢你,让我知道了原来我的老公也经不起诱惑,自控能力这么差。
殊不知,从嫁给他的时候,他就是我的天,他可以为我撑起一切,我享受着他带给我平淡的幸福,直到遇见了你,他的心偏离了,你很爱他,他很爱你,不知道你想过没有,他的爱,你的爱,是建立在另一个女人的眼泪里,我不是圣人,我不会很大度,你们只是进错了房间,他只是出去转了一下,盯了外边的风景而已,你充其量只是他生命里的一个过客,匆匆而过,你和他,不会像我和他一样逛街手牵手,不会像我和他在朋友面前晒幸福,你和他的爱见不得一点阳光,见不得一点风吹草动,就这些,你也已经输了。
谢谢你,其实你也已经没了高傲。
殊不知,你年轻,是你的资本,随便一个男人对你说了让你心动的话,你就付出了你的爱,那个要真正和你牵手的那个人还没出现之前,你已经活得不精彩了,你拿什么奉献给你的爱人,你的爱在此时已经很卑微了,是乎已经是一种施舍了,所以还是想想清楚,那个已经是别人老公的男人值得你为他付出吗,这些,你也已经输了。
你曾经很在乎他,他也很在乎你,你就没有发现他的眼神里有忧郁和担心,我成了你们两个最牵挂的那个人,他担心我会不会发现,你担心我会不会发现之后找你,呵呵,其实你们俩真的很累。
说完了所有,我不恨他了,也不怨你了,爱由心生,我会好好爱他。爱他的一切,包容他的所有。这些,足矣!
以上是为您提供的爱情故事:爱的别样含义。
小编为大家带来:此语最难言
有时,人生就是这样,就如与你开了莫大的玩笑,自己委屈却又不知如何诉说,做的最多的唯有等待。
女孩叫做叶萱,是二年级七班刚转来的学生,相貌一般但是多才多艺,在她的人生字典中不存在一见钟情,她认为那样的爱情只存在于虚幻的电视剧中,可当看到杨枫时便对“一见钟情”不再多说什么。
她们就这样慢慢熟悉了,但事情的发展并不是像风吹过沙卷起那样的顺利,杨枫凭着英俊潇洒的面庞和目无全牛的球技,瞬间在校园内走红,手机上不时收到暧昧的话语,充满着重感情色彩的追求信也络绎不绝的涌向他的身边,操场上的飒爽英姿不再只是属于叶萱一人,训练晚的时候也能不再只是叶萱一人等待着她,叶萱看看她们,然后再看看自己,一丝犹豫在眼中闪过……
高三的生活充满着无形的压抑和莫名的恐惧,就如一只吃人的怪兽,战胜了它就会得到自由重获新生,杨枫和叶萱都面临着人生的一个转折,叶萱内心充满着矛盾,她既想得到新生,又不想离开自己心底装下的那个男生。此时的叶萱万分的纠结,对他的爱现在还没有亲自说出口,也许说出后就真的再也不会有什么希望,她讨厌自己的懦弱。灰色的六月终究还是到来了,叶萱的学籍在自己的家乡,所以她必须要回到自己的家乡参加高考,临走的那天叶萱趁着教室里没有人偷偷的打开了杨枫的背包,看了看他的报考学校,然后把一封信放到了背包的最里层,转身离开。
“你还好吗”那久违的声音依旧是那样的悦耳
“恩,我还好”叶萱激动地不知道怎么回答了
“我看到你放到我背包的信了,很喜欢”杨枫淡淡的说道
“嗯,喜欢就好,你再干什么”
“我在等待,等待一个未知的结局。”
叶萱一头雾水,什么结局与我有关吗
“你看过你背包的东西没”杨枫问道
“没有啊,怎么了”
叶萱如梦初醒,有些愣住
“喂,怎么不说话了”
......
杨枫(杨洋)
泪水再也忍不住,多日里的孤独与浮躁在这一刻终是得到了安慰。也许爱真的会相通,真正的爱情并不一定是他人眼中的完美匹配,而是相爱的人彼此心灵的相互契合。叶萱拿过手机,终于有勇气把那串再熟悉不过的数字拨出去,这一天她等了好久好久。
“傻瓜,我爱你,等了好久”叶萱说道
“我在你家门口,你出来吧”杨枫欢快的说道。
(有些事,就是如此。不说是个结,说了是个疤。那些不能说的秘密,会不会成为我们永不见面的借口。一直在想,很多年以后,如果我和你,就这样再也不联系,可突然有一天,就这么站在喧嚣的人群里,相互注视着对方,第一句话需要多大的勇气才说的出。)
此语最难言
我们要做个自信的男人,不要害怕太太一出家门便会像断了线的风筝,鼓励她重走江湖,接受必要的应酬,使她重塑自己的佳丽形象:对于节俭惯了的太太,你也不妨设法让她改变观念,变成一个小小的败家子……
在一些已婚男人的眼里,老婆是自家的“固定资产”,因而不再情愿太太像过去那样打扮得靓亮动人,出外广为交际,成为大众风景,甚至对太太采取了诸多的限制。同时为了节省家庭的经济开支,打心眼里害怕太太消费,其结果是太太不仅在外人看来不再有动人的风姿,而且在自己的眼里也失去了往日的魅力,成了所谓的“黄脸婆”,两人的恩爱不再,你的激情如退潮般消失。
其实,我们生活在社会开放、观念更新、日益繁荣的今天,对太太的态度也应与此同步,不要让太太沦为生育子女、操持家务的主妇,我们不妨让她变坏一点,让她做你的情人,时时对你散发出诱人的魅力,也使你们的爱情鲜活不衰,下面是几条妙计——
重走“江湖”,唤回青春的魅力
不少已婚男人认为,太太必须顾家,勤于操持家务,假若还常常外出交际,便会被斥为花瓶,不是个好女人了。可你有没想过家庭,单位两点一线的单调生活也会抹杀她的情趣和亮丽,对生活对爱情不再有激情,也就疏于打扮,形象大打折扣。在这时,你可能会想起那些在外面世界如花蝶般纷飞的女人,回味她们的百般风情。也许你并没对她们动真格,但不可否认他们身上散发出的磁场效应,因为她们是鲜活的美人鱼。那么,你是否得到一点启示?不妨给太太一些必要的自由,让她变“坏”一点,在大江大湖里激发自己的魅力,然后把亮丽带回家。也许,在某些时候,当她从外头归来,会如初恋的情人般重放一脸的妩媚,让你们再次畅游在情天爱海里。给太太多些自由的活动空间,是让她走出传统的主妇角色,唤回青春魅力的妙方,这比涂沫或食用任何高昂的美容品都管用。要知道即使是美丽的鲜花,长期放在没有新鲜空气的室内也会枯黄,同样的道理,曾经让你心旌荡漾的太太,如果老是稽留在家里忙家务,也会失去诱人的风姿。
鼓励消费,用时尚做太太漂亮的衣裳
为数不少的太太婚后变得俭约乃至抠门,不再置买漂亮的衣裳,看到有小姐向自己推销上档次的化妆品也避而不看,那怕是一支略贵一些的口红也舍不得买,在她们看来过多的消费是一种罪过,她们宁可把自己弄得灰头土脸。质朴与节约是种美德,可现代生活毕竟比以往好多了,需要时尚的点缀。试想,当太太生日时你花钱送上一束玫瑰或是什么贵重些的礼物,而她却放下脸来痛斥你浪费,这不仅大煞风景,也伤害了两人的感情。对节俭惯了的太太,你不妨设法让她改变观念,变成一个小小的败家子,这样固然会使家里存折上的数目少些,可却会换回太太的亮丽和情趣,这是最好的回报。比如让她多买些漂亮的衣服,散发出迷你气味的香水,她便会时时亮给你一个全新的风景,如情人般让你迷恋:比如让她去健身或是打打保龄球,那么你就能长久的欣赏到她那迷人的娇躯,或者带着她一起泡吧、旅游等等,使她更富有情趣……适当的消费,会使太太在跟进时尚的同时,在你眼里成为永不过时的风景。
主动示爱,共享性爱的欢愉
我们常常从报刊上看到,不少原本幸福的家庭离异了,其原因却是因为性爱的不和谐,丈夫们埋怨太太不懂得其中妙趣,像个木头人,所以他们便在外头寻花问柳,甚至把荡妇视为自己的红颜知己。其实这不能全怪女方,在她们的意识里,主动示爱是一种“浪荡”的行为,不少女人有时也想主动一回,却怕被丈夫视为荡妇便只好作罢。所以,作丈夫的有必要矫正太太的这一心理,鼓励她主动出击,让她做个“斗牛女士”,在卧室里放荡几回又有何妨?这不仅会激发太太潜在的情欲,让她更好的发挥自己的万般风情,也会大大地提高我们的激情,从而最大程度地共享性爱的美妙与欢愉,这对加固夫妻间的感情并排斥第三者的插入很有益处。
真的,让自己的太太变“坏”一些,使她成为你永远的情人。
谁也没有料到,第一次约会,竟然在厨房里。
大学毕业的时候,雪青非要嫁给张然。令人奇怪的是,父母并没有像别人一样,嫌弃张然是农村户口,来自小县城,吃饭穿衣都带着咸菜的味道,父母只是跟雪青讲,你不是和他一个人结婚,你想拥有他,注定要接受他的全家人。
雪青义无反顾。典礼的时候,雪青落下泪水,不为五年恋爱,不为有情人终成眷属,独独为父母的谅解、体贴。有这样的父母,这辈子这个女儿做的值。
雪青和张然没有浪漫的约会,没有缠绵的恋情,没有悱恻的故事,有的只是,他埋头读书,她侧耳倾听。听着读着,就走到了一起。
三年刚过,雪青懊恼起父母来,为什么当初不阻拦自己,让两个不相干的人就这样稀里糊涂地走到了一起。他的生活习惯,她简直到了无法容忍的地步。打呼噜,爱管老家人的闲事,非要买腌制的咸菜才吃得下饭……雪青发现自己上了一条破烂不堪、船底漏水、船舱跑风的贼船。
已经懒得说他了,对牛弹琴,牛或许都要摇一摇尾巴动一动耳朵,而张然却微笑着倾听,微笑着继续。
为什么,当初牺牲那么优越的条件和他来到这个小县城,甘愿当家庭主妇为他服务,如今却换来一钱不值,提打不起来。
沮丧之余,虽然偶尔也發现一些他的小优点,比如他爱朗诵诗歌;他能写一手好书法;他和乡下老家的朋友们玩牌时,多少还知道将烟头放在烟缸里……
全盘烂了,生活在一堆烂泥里,雪青感到前所未有的失败。不仅是自己的失败,更为父母提前预料到却不阻拦自己而替他们感到内疚。
于是,站在窗前,雪青总是会眺望远处的别墅群,心里憧憬着,本来……
“这个季节给人的,总是一种很微妙的感觉。樱花树下的邂逅是一个美丽的错误。……‘辛酸’与‘浪漫’这两个词放在一起的时候是何等的自然与贴切,就好似长在同一枝上的月季。一枝只长两朵,两朵共存于一枝……”
多么熟悉的诗句,多么相似的场景,可如今的他,竟然背着自己,偷偷朗诵给别人!
一定是他的情人!
雪青怒不可遏地冲进去,大吼一声:“滚!你这恶心的家伙!”
张然愣住了,他显然没有意识到雪青会在门口“偷听”。
他尴尬地站在厨房里,面色惨白,无助地看着她,一双可怜的眼神望着她,不敢发声。
“为什么?”暴怒之后,雪青冷静下来,幽幽地问一句,“背叛!”
张然走过来,拿出手机,屏幕上显示出一个号码:老婆。
老婆?多么庸俗的字眼,此刻成为卑鄙的罪证。他竟然将另外的女人设置成“老婆”!雪青一下子绝望之极,迅速窜到窗前,推开窗扇要跳下去。
他从背后一把揽住,哭着说:“雪青,不敢当着你的面朗诵,我就偷偷对着你的号码朗诵。因为,我没有能力承诺当初的诺言,给你一个幸福的家!”说完之后,泪流满面……
雪青扭转身,不知不觉地朗诵出:“或许,辛酸与浪漫本来就是相依而存的,这是人生的不幸,还是生命的幸事。或者说,这只是多情的造物主一厢情愿的安排?……”一时,雪青泪水滂沱,说道:“是我辜负了你……”
朋友咪咪来找我倾诉,她心有不快,因为男朋友迷上了一款游戏机一样的赌博机器,坐在那里一玩就是小半天不说,真金白银没少输,总想以小博大,却是越陷越深。
赌博的男人简直可以用罪大恶极来形容,轻者玩物丧志,重者倾家荡产,遇到这样的,就一个字——分,而且越快越好。咪咪不同意我的说法,她觉得如果男人只是一时沉迷,自制力强的话,还是可以给个改过自新的机会的。于是我又问,关于赌博,现在这是给的第几次机会了?他改过自新了么?
咪咪数了数指头,然后摇头叹气,近乎眼泪汪汪地说,已经不知道是第几次了。说了劝了,当时管用,过后还是会去玩,偷偷摸摸地玩,見缝插针地玩,谎话连篇地玩,欲罢不能。明摆着前路艰险,为何还要苦苦挣扎?我再次提到分了算了,咪咪还是犹豫,毕竟一份感情投入太多,哪是说放就放得下的。
这才是问题症结,就好比赌博,为什么回头无岸?除了金钱驱动的贪婪欲望,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如果就此放弃,那么付出的一去不返,输掉的就是彻底输掉了,可若游戏还在继续,就有搏回的希望。因此很多身陷豪赌困局中的人都有一句口头禅:等我把输的赢回来就收手。
而爱情,就像一场豪赌。不想出局大多出于不甘。付出了那么多,期望的未来还没兑现,怎么可以说停就停,太亏了。比如朋友咪咪,在和男朋友翻来覆去的争吵当中,爱还剩下多少已经很难衡量,但每次吵架时,总不忘提起的是,以前我对你多好,为你做了什么,如今你为何变成这样?
如此这般,又是一段引人深思的血泪史。有人提出,谈恋爱就不应该付出太多,那些一开场就对恋人好得不要不要的,都是傻缺。一个叫“贝勃定律”的社会心理学效应就很值得玩味。“贝勃定律”是指人经历强烈的刺激后,再施予的刺激对他(她)来说也就变得微不足道。引入到爱情打个比方,假使可以把爱情中所付出的情感和物质按1到10的等级,从弱到强进行划分,如果在爱情开始之初,你不顾一切为爱燃烧,为爱付出投入到10,后面只要稍有松懈就会让对方觉得你不够爱了,而前面的表现是值得怀疑的;可如果反过来,最开始付出的是1,慢慢付出到10,那么对方就会觉得你越来越好,爱越来越浓。
知道了人的这种心理规律就更好办了啊,爱情里也可以做到四两拨千斤,以不变应万变,坐享其成,偶尔表现一下就可以了。你看,投机是人的本性。我想说的是,爱情虽然和赌博很像,可你若真把爱情当成赌博,则必输无疑。
网购爱情
楚依可一向喜欢网络购物,而且每次在淘宝网流连,总能淘到令自己心仪的物品,价格也很低廉。于是,她每次想买化妆品或是衣物什么的,足不出户,靠着便捷的网络就轻松解决了。这一天,楚依可轻点鼠标随意浏览时,眼前又是一亮,一双九成新的麂皮长靴引起了她极大的兴趣。
这是双某著名品牌长靴,看外表就知其华贵了。楚依可早就想拥有一双这样的靴子了,可是上千元的价格总让她下不了决心。看照片,这双军绿色的长靴只穿过一次,鞋码同自己的大小相同,主人就要卖掉它。再看价钱,楚依可不由心里猛地一颤,不及细看,她的手已经点击了购买。因为,如此昂贵的长靴,要价竟然低到了一折,一百多元就可以买下了!楚依可不由庆幸自己发现得早,要是被别人捷足先登了,那还不得后悔死呀!
靴子很快就寄到了,看看挺满意,楚依可就试穿了一下,除了右脚尖部感觉有点挤压外,它和自己纤细的小腿完美搭配棒极了。想到这是双昂贵的靴子,楚依可决定拿着它去街上新开的鞋吧清洗、保养一下。靴子洗好后,楚依可利用下班的间隙去取,哪知洗鞋店的员工却对她说:“靴子里有个东西,是你丢到里面的吧,都粘住了,我费了老大的劲才弄出来。”说完,那名员工递给楚依可一个项链坠,转身又去忙了。
楚依可看着那个项链坠,有点奇怪,这个坠子显然是那种地摊货,形状是心形的,它怎么会藏在靴子里呢?楚依可觉得不可思议,使劲抠开那个链坠来,没想到里面竟藏匿了一张折叠的小纸片。打开一看,上面是用很小的字体写了一句话:“我还活着……会在老地方等你,不见不散!”
这个没头没脑的纸片让楚依可吃惊不已,可看上面的内容,似乎关系到一个人的生死,她不由着急了,想弄清楚是怎么回事。于是,楚依可回家马上打开电脑,从自己订购靴子的网页上寻找起蛛丝马迹来。
原来是这样,楚依可松了一口气,为自己误会了刘秉均而心生内疚。从谈话中,楚依可发现,刘秉均对这种女性物品的品牌和价值并不是很了解,所以才会开出那样低的价格来,他从旧物店淘货的时候,出的价显然更低。
看到线索戛然断了,楚依可不由失落极了。刘秉均观察着楚依可脸上的表情,说道:“我总感觉你找我不单单是这件事吧?”楚依可看刘秉均很真诚,索性道出了自己心里的疑惑。刘秉均听完,思索一会儿,说道:“这件事我可以帮你。我想,这双靴子中,一定有秘密!”
此后的一个星期,楚依可再也没有见到过“在水一方”上线,她很着急,赶紧通知了刘秉均,两个人商量,不如找个电脑高手,通过两个人的那次对话,查一下对方所在的位置,或许会有帮助。刘秉均找了个朋友帮忙,果然,查出了“在水一方”是在市郊的一家网吧上的网。
当即,两个人就出门追了上去,所幸“在水一方”是步行,走得还不远,两个人一直跟踪到了一处饭店门口,待她进去后,刘秉均拉着楚依可也跟了进去,却被保安给拦住了。保安说他们鬼鬼祟祟,到底在干吗,刚才有人说身后有两个坏人在跟着自己,让保安挡一下呢。刘秉均给楚依可使个眼色,两个人明白一定是“在水一方”发现了他们,于是两个人便离开了饭店,去了对面一家书吧等待。不一会,“在水一方”提了个包出来,上了辆出租车,直接向东驶去。刘秉均急忙拦辆车,又让楚依可再去饭店打听一下。楚依可从包里掏出一副墨镜戴上,果然蒙混了进去,她向一个服务员打听,人家告诉她:刚才那个女人叫阿芳,是这里的服务员,刚才她来跟经理辞职,走了!楚依可再打听阿芳的详细情况,服务员却说这是个怪人,来了没几个月,跟谁都不大说话,只闷头做事。
出来后,三人找了家咖啡厅坐下。楚依可向阿芳说了事情的来龙去脉,阿芳这才抬起头,眼中没了之前的敌意。她讲了那双长靴的故事,说这是以前的男友蔡健为自己买的生日礼物,可是后来家里为她订了婚,对方是个暴发户,在当地有钱有势,得知阿芳还爱着蔡健时,就使出一些威逼利诱的手段,还扬言要对蔡健的家人不利。因为生怕心上人遭到不测,阿芳只得假意答应了对方的求婚,并绝情甩掉了蔡健。可是和那个人在一起,她根本无法得到幸福,于是,她自己导演了一出“意外”,在和那个人一起过桥时,“失足”掉下河里,又装作不会游泳顺水漂了下去。等那个人焦急地找人在河里打捞时,自然已经不见了阿芳。这下子,他总算死心了,而阿芳爬上岸后,再也不敢回去,她只得边一路打工边寻找蔡健的消息。可听到她出事的消息后,蔡健心灰意懒随着同乡去了外地打工,而且一直没有跟家人联系。
就在这时,阿芳于一次打工时,无意中发现了一家旧物店里竟有双麂皮长靴,她仔细一看,这双靴子和当初蔡健送给自己的一模一样,想必是家里人得知她意外的“死讯”,伤心之下不忍睹物思人,就把这双靴子卖给上门收旧物的了。看到这儿,阿芳倒有了主意,这双靴子对她和蔡健来说意义非凡,为了买它,蔡健花光了自己的积蓄。于是阿芳买下这双靴子,又巧妙地在里面暗藏了那个链坠,她想如果蔡健看到这双靴子,一定会再次买下的,当他发现里面的秘密后,也一定会找到自己的,于是就把它又卖给了另一家旧物店,希望这双靴子能幸运地被蔡健碰到!
原来是这样,故事令刘秉均和楚依可唏嘘不已,两个人拉着阿芳的手示意要帮助她!刘秉均其实是大四的学生,现在学业正忙,他就将自己的淘宝店交给阿芳来打理,付她工资,楚依可则发动一帮好友姐妹,大家在网上各大论坛都发了寻找蔡健的信息。年底的时候,这种奇异的方式,还真的找到了心灰意冷、远离家乡的蔡健。他本以为自己所爱的人已死,没想到还会有奇迹!楚依可又帮他们打听到当初追阿芳的人早就结婚了,他现在生怕阿芳的家人找他算账呢!听到这个消息,阿芳和蔡健相拥而泣。他们约定,这个春节就回家乡去,告诉家人这个好消息!
等他们走了,刘秉均却依旧满脸的愁云。楚依可吓了一跳,问他怎么了?刘秉均说道:“我的店怎么办,我还要毕业论文答辩呢!现在,谁来帮我物色一位合适的老板娘呢?”楚依可接口道:“我来帮你好了!”刘秉均喜上眉梢,楚依可才意识到自己中了招,待要挥拳过去,刘秉均却早已跑远……
男才女貌的婚姻是品牌鞋,看上去高贵、漂亮,感觉上舒服、大方,但它的价格昂贵,经不得泥泞,需要精心保养、时时珍惜。
青梅竹马的婚姻是布鞋,看上去朴素无华,穿起来经济,放起来了无牵挂,感觉上轻便快捷,可一旦登堂入室,总觉不大入流。
患难与共的婚姻是旅游鞋,它看上去奇特,穿上去灵巧。其最大的特点是历经风雨泥泞也不会脱帮掉底,且只要穿上就总是和脚抱得紧紧的。因此,越是在坎坎坷坷的人生路上,越是显出其耐用合脚的特征。
浪漫型的婚姻是舞鞋,它轻便、灵活、雅致,但一离开平坦光滑的特定环境,就显得极难适应。
事业型的婚姻是跑鞋,它能和脚相互帮衬、共创辉煌,但一脱离事业的跑道,鞋和脚就很难相互适应。
开放型的婚姻是凉鞋,它有着极强的季节性,它能让人在情感升温的夏季,毫不犹豫地穿上;又能让人在情感的季节变凉之后,很随意地就脱掉。
老夫少妻的婚姻是松糕鞋,穿着它虽不能长途跋涉,但却显得颇特别。
被金钱收买的婚姻是小尺码的紧口绣花鞋,看上去挺美,但只有脚知道:感觉并不好受。
被强力逼迫的婚姻是大铁鞋,沉重得让人寸步难行,可要想脱掉它却要伤筋动骨、皮开肉绽、鲜血直流……
选择满意的婚姻如同选双满意的鞋子,是什么样的脚就穿什么样的鞋子。
舒适的鞋子养脚,却不一定是最漂亮的鞋子。
选一双合脚的鞋,才能走更远的路。
我放下话筒,刚一坐下,门铃就响了,赶紧去开门。一个男孩,跟我一样的年纪,他双手小心翼翼地捧着一碗面。男孩对我微笑,把面递到我面前,说是给我的。我很不高兴地接过了那碗面,也没跟男孩道谢。倒是男孩冲我笑笑,说声打扰了,便转身下楼去了。
我进门,砰地关紧,把面往桌上一放,却没有坐下来吃面。父亲和母亲在楼下的街对面开了个面馆,我从小就吃面,吃了多少面,记不清,反正早就吃厌了。
晚上,我问父亲,爸,你明知道我讨厌吃面,为何还叫人给我送上来?父亲说,我知道你讨厌吃面,但我还是要让人给你送面上来。因为,我必须让他给你送一碗面!我吃惊地看着父亲说,必须?为什么?怕我不吃早饭啊?父亲摇头说,不是。然后,父亲给我讲了原因。
男孩就在父亲面馆旁边的公司当保安。父亲发现男孩从来不去吃早饭,便问男孩怎么不吃早饭,男孩说他不能吃早饭,因为他的钱要算计着用。男孩一个月的工资是800块钱,但是他要寄400块钱给上大学的姐姐,还要寄200块钱给母亲买药,这样,他就只剩下200块钱。午饭和晚饭要5块钱,这样算下来,一个月就得150块钱。剩余的50块钱,得买烟,得零用。其实,男孩是不抽烟的,但是同事要抽,他就得买烟。他散烟给同事,才能跟同事搞好关系。男孩初来乍到,很多地方都需要同事关照,得跟同事搞好关系才行。
父亲说,男孩跟你一样,正长身体,不吃早饭怎么行?让他给你送一碗面上来,这样,我就送他一碗面吃,他乐于接受。
父亲又说,这男孩很懂事的,比你懂事,以后,我还会叫他送面上来。不管怎么样,你都必须收下。如果你不想吃,就留着好了,当我的晚餐!母亲怕我不同意,也赶紧说,你一定要答应,我们必须这么做,才能让他心安理得地吃上一碗面!我点点头说,放心好了,我会收下面的!
第二天早上,男孩又给我送上来一碗面,我笑着收下了。我知道,我收下一碗面,就等于送出了一碗面,让男孩不再忍饥挨饿。
尽管我讨厌吃面,可是这天我把面往桌上一放,就坐下吃起来。那碗面,我吃得津津有味。因为这是一碗特别的面,里面,有男孩的快乐和幸福。
吃着面的时候,我想那个男孩已经回到父亲的面馆,他接过父亲端来的面条,坐下来,心安理得地享受父亲早已为他准备好的这一碗面,于是笑了。
从此之后,男孩每天早上都会给我端一碗面上来。那时的男孩是幸福的,而我也是。突然发现,原来幸福是那么容易收获——只要肯帮助他人,幸福就会唾手可得。
七十年代初,他和她在新疆相识,两个人情投意合,就开始了恋爱交往,最终喜结良缘。结婚初期,他在河南,她在新疆,过着牛郎织女的生活。五年后,她终于调回了河南,与他团圆。
他们的生活平淡无奇,有着常人的幸福。不久后,他们拥有了一双儿女,看着乖巧的儿女,虽然生活清苦,但也其乐融融。
然而,不测风云还是“光顾”了这个幸福的家庭。1990年,她患了一种奇怪的病,浑身无力,没法工作,只好病休在家。一家4口人的生活重担全压在了他一个人的身上。
她每天需要吃药,儿女上学需要交书杂费,但这些他都不怕,只要一家人能在一起,没有什么能让他惧怕。
那天,他带她去医院复查病情,医生看了她所有的化验结果,把他叫到一边,悄悄说:“我说句不该说的话,你别再浪费钱给她治病了,带她回家享享清福吧,她要啥就给她买点啥,尽量满足一下她的心愿吧。”听了医生的话,他怔在那里半天没回过神来。
他躲进男厕所,无声地大哭了一场,然后洗干净自己的脸,对她说:“医生说你的病比上次检查的时候好多了,有好几项结果都正常了,走,我给你买件新衣服,庆贺一下。”她的心情好了许多,露出了温柔的笑容。
回到家,他辗转难眠,他知道:和她结婚的时候,她就想买一架钢琴,但迫于生计,这个愿望一直没能实现。他决心一定帮她实现这个愿望。可是钱从哪里来呢?他琢磨了许久,想出了一个好办法,嘴角露出了一丝笑意。
那天,他照顾她吃过晚饭,说:“我最近感觉身体有些倦怠,医生建议我每天晚上出去散散步,我一个小时后就回来,你要是不舒服,就给我振振铃,我马上就能回来。”她笑笑,说:“你放心吧,我没事的,你看,这些年我把你拖累坏了。人家男人下了班喝酒、打牌、下棋的,你却在家里给我熬药、按摩,真是苦了你了。以后每天晚上你都出去散散步,也散散心,你可不能再垮了啊。”
他哪里是去散步呢,他去储藏室拿了提前准备好的编织袋和一个带钩的长杆,走出了小区,穿过一条街,看看四周没熟人,便在垃圾桶里翻找起来。
其实,捡拾垃圾的事他一直在偷偷地做,只是为了不让她起疑心,他一直不敢“大张旗鼓”。从她病休在家的那一天起,他就开始捡破烂了,他想给她买最好的药。
他去卖钢琴的琴行看过,最便宜的也要2、3万,所以,他必须多捡点破烂来賣。
一个邻居来家串门,说穿了他的“秘密”,她十分生气,说他给孩子脸上抹灰。可当他说出自己是为了给她买钢琴时,她的泪一下子如纷纷的雨,落满了衣袖。
结婚38年的结婚纪念日那天,他为她买回了钢琴,圆了她的梦想。
有了钢琴,她的病仿佛好了很多,她鼓足劲按拨着琴键,一个个音符就像她年轻时的脸庞,那么明媚,散发着活力。
他为她报了钢琴班,空闲的时候,他坐在钢琴边听她弹一首新学的曲子,或是和她一起合唱一曲,然后相视而笑。
他说:我知道她剩下的时日不多了,就想让她过得高兴舒心点儿,生活不对我们笑,但我们要对生活笑。
有人说青涩的春天只开花,不结果。
于是,在青涩的岁月里,总有猝不及防的一场花开,那样的美丽,令人目眩心悸——可是,你却不知如何收拾。
不知何时,就会有那么一个人,轻轻巧巧的敲开你的心门,住进你心里。多好,豆蔻年华的你投入了心动的爱情里。
最好的年纪,遇到最好的你,这是多么幸运。
而我,希望彼此成为真正的恋人。
我所期待的真正的恋人,是可以一起成长、一起分担、一起面对风雨、一起笑对花开的另一半。
因为和你在一起,我懂得了如何与人相处,我会收起自己或急躁或狭隘的小脾气,懂得为别人着想,你让我学会了理解和尊重。
因为和你在一起,我能够时时获得鼓励。每次遇到困难想打退堂鼓,你都会鼓励我“坚持就是胜利”;每次为取得小小的成绩沾沾自喜,你又会当头棒喝:“骄傲是自毁的坟墓”。这样的你,就像黑夜中的一盏灯,让我看到希望,知道如何避过暗海的礁石。
因为和你在一起,我学会了宽容。我不再斤斤计较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我不再自我中心,努力克服性格中的狭隘和自私。我知道我要变得更好,才能和你并肩站在一起,我希望這将是一段没有遗憾的记忆。
真的很幸运,在最美的青春里遇到了你。
也曾纠结、回避,也曾为这样朦胧的情感而不知所措,也曾想过这样的花季里,自己怎样才能收获生命中的第一缕芬芳。
但是,这些矛盾和问题都因为你迎刃而解。
那天,春雨霏霏。我问你,我们这样可以吗?
你淡然一笑,指着漫天雨丝:“看,同样是一场雨,落到田野滋润秧苗,催开遍野繁花,多少农人喜欢这样的雨。而那么多行色匆匆的赶路人,埋怨这场雨溅起泥泞,让自己无法顺利前行。可是,这是同一场雨呢!”
你的话让我豁然开朗。是啊,青春岁月里的爱情,多么像一场雨。
如果我们能够将彼此的爱恋化为甘霖,那么她滋润的不仅仅是我们的心灵,还有我们的理想和行动。我们会在爱的滋养下鼓起勇气,挑战一个又一个难题;我们会以爱的名义共同进步,期待有一天共同飞翔在未来的天空里。
这样的爱充满了正能量,这样的恋人才是灵魂的伴侣。
我们以爱的名义严格要求自己,不懈怠、不荒废、不气馁、不消极。我们的每一天都充满仪式感,跑操、上课、复习甚至吃饭、休息。这一切因为有你变得不再循规蹈矩,我将这些视为成长的一个个节点,只有不断成长,我才能离你更近,拉近和你的距离。
我们不能因为这场雨,就躲在青春的屋檐下风花雪月,不能因为这场雨溅起生活的泥泞,不能因为这场雨让自己两脚狼藉。因为,这场雨是我们青春里最珍贵的礼物,在青春风雨的洗礼中,我遇到了真正的恋人,我懂得了如何去珍惜。
就这样,一个意气风发的我,一个朝气蓬勃的你,我们在青春的起跑线上幸运的走到了一起。
这样的我们,真好!这样的青春,真好!这样的世界,真好!
多么幸运,在青涩的岁月遇到了同行的你,我们共同见证了一场花开,而且,还要看她春华秋实。
那张月历上,3月15目的旁边被李明静轻轻地画了个钩。徐朗知道,这是作为主妇的李明静一个小小的心机,那天,是她父亲的生日,李明静每一年都会把双方父母的生日、结婚纪念日等等画在月历上,等着徐朗去发现。
办公室里存着过年时收到的干货,徐郎一拉开柜子,两瓶陈年好酒就露了出来。他掂量了一下,拿着酒和干货去了丈人家。
李家的酒宴摆在家中。刚走到楼道,徐朗就听见喧闹的声音。这与自家的氛围格格不入,自幼生活在书香门第的徐朗,对李家爆棚的欢愉还不能习惯。
诸位亲戚都迎在门前,丈母娘看到徐朗手里的东西,却没有去接。这时,丈人也走出来,开怀大笑道:“看看你们,又是花钱又是送礼,干吗这么破费?!”
“花钱?”徐朗愣住,用眼睛去找李明静。从卧室走出的李明静,与徐朗的眼神对在一起,霍地一下,脸就红了。
那个生日宴,徐朗吃得很不痛快。从今天穿帮的表演再推导到以往,徐朗认定,李明静真的有偷偷给娘家塞钱的习惯。一些旧事又袭上心头。
两人初婚时,李明静就与徐朗约法三章,其中一章就明白地说着,以后夫妻应以小家为重,丈夫做赚钱的耙子,妻子做收钱的匣子。为日后孩子教育、父母养老多留些积蓄。
所以后来,徐朗逢年过节送给父母的礼物都由李明静安排,无非是单位发的一桶油或者一袋大米。一次春节,徐朗喝多了,当着亲戚的面儿搬了两箱啤酒给母亲,李明静的脸色立刻灰起来,勉强待到散席,当着婆婆的面儿就与徐朗吵开了。
“说好了给两家一样的礼物,干吗要多送你妈两箱啤酒?”没想到,俩人吵架的私房话竟传到婆婆的耳里。那天,一向有教养的徐母也发了火,冷笑地指着媳妇说:“一样不一样,只有你自己心里明白。”
那日以后,徐母就经常用话点徐朗,要徐朗算一算家里的账,暗示他李明静把钱往娘家搂。当时,徐朗还以为母亲是因为上次的事对李明静有成见,可经过这一道,徐朗相信母亲的话绝非空穴来风。
生日宴后,徐朗并没纠缠于礼物的事,倒是暗暗地帮李明静算起账来。李明静日子过得紧,平日去个菜场都得个把小时,从东边走到西边,到了也就买些当季的便宜蔬菜。这事许多人都知道。
可是到了月末,家里的钱却不见剩,甚至偶尔还得徐朗贴补。徐朗问过几次,一问李明静就放开嗓门嚷道:“这点钱有什么好问的?我做了什么对不起你家的事让你不相信我?”
李明静一闹,徐朗就蔫了,只得偃旗息鼓。
这一次,他索性不问了,在电脑上偷偷地设了个记账本,帮李明静记起账来。
到了月末,徐朗着实吓了一跳,在菜金一栏,李明静花掉了1700块。两个人的生活,不是顿顿鸡鸭鱼肉,再配合李明静的“省”,这1700块是怎么花出来的?
答案很快找到了。那日,徐朗本来加班,却逢上单位停电,几个人等不及就回家了。可刚刚走进家门,就看见明静的弟弟明波的鞋,往沙发前一撩,茶几上还停着李明波来不及收起的500块钱。徐朗只望了一眼,便冷笑了一声,啪地关上了卧室门。
一直到明波走,徐朗也没出来。当李明静蹑手蹑脚地走进卧室,徐朗把打印好的记账表格啪地往床上一摔。这一来,李明静又羞又恼,跳着脚地骂徐朗不是个男人,一摔门回了娘家。
李明静一走,徐朗余怒未消,在家里像无头的苍蝇样徘徊了很久,他就是想不通,整日告诫自己勤俭持家、限制自己给父母花钱的妻子,为什么要背着自己往娘家运钱。“她到底有没有想跟我过踏实的日子?”
原来,过日子的诚意,在任何一件小事上都可以被摧毁,那日的徐朗,顷刻对多年的婚姻生活就产生了怀疑。
在这个家,从来没有做过饭、拖过地板的徐朗,第一次感觉到家务活儿是多么的繁重。不可否认,这些年李明静对家庭承担和奉献的比他徐朗多。
如果把孝敬丈人的钱作为奖励妻子辛苦持家的福利,每月500块也并不算多。
一个人的徐朗,与李明静结婚之后的一幕幕,像过电影一样闪现在眼前。
那是在10年前吧,他认识了生性开朗、说话飞快的李明静,内向甚至害羞的他,一下子被这个女人吸引住了。她不美,却有着阳光的性格和一股说干就干的利索。
热恋时,他去李明静家的次数不多,每次去也只是坐坐就走了,知道李明静有个患严重糖尿病的父亲和当时还上初中的弟弟。但那个家,还是保持了百姓家庭的洁净,虽然朴素也保持着自尊。
那时的李明静,在一家工厂做质检员,动辄就要钻进那种只能挤进半个身子的管道里做检测。可她似乎一点也不觉得苦,家里总是被收拾得整洁如新,她也穿着得体,仪态大方,在她身上看不见一点小家碧玉楚楚可怜的劲儿。
母亲说:你生性软弱,把这样一个女人娶回家,一辈子才能幸福。徐朗对这个女人,也着实有些佩服。
果然,她是一把过日子的好手。结婚八年,无论是什么样的日子,李明静都能和他一起同甘共苦。到底是什么时候,他发现她瞒着自己给娘家送钱呢?
似乎是那一次,丈人生病住院,他晚上下班赶去时,手里空空的,李明静冲他挤眼睛努嘴,可他一翻兜,兜里也是空的。在场的几位亲戚,脸色一下子都难看起来。
回到家李明静埋怨了几句,他便顶嘴说:“钱都在你那儿,你给不就完了。”
后来,丈母娘的一位亲戚进城,安排不下时就送到了他家,想让他们留宿几晚。当他得知那位亲戚精神曾出过问题时,就死活不同意他住在自家。说是怕吓到孩子。丈母娘和亲戚被他冷言冷语地给打发走了,李明静因此哭闹了一番。但后来,关于她娘家的事他所知很少。有时他想问,就被李明静冷冷地刺回去,她说:“我们家的事你别管,又不沾你的。”
开始时他还窃喜了一阵子,心想这样更好,自己还落得省心。但现在看来,李明静那么说,其实是对自己早已失望了。这些年,他觉得爱自己的小家就是爱她,可偏偏忽略了一点,女人渴望的爱,除了爱她,还要爱她的家。
徐朗苦笑:这个强势的女人,到现在还倔强地为自己找回一丝自尊。他问:“你在哪里?”李明静犹豫了一会儿,才说出自己在医院。原来,在她出走那天,岳父就因喉结处长了个囊肿,被送进了医院。
得知内情,徐朗赶忙披衣下楼,先到银行取出了5000块,揣在兜里就奔向了医院。还没找到岳父的病房,徐朗却在排队交费的人群外,看见了徘徊着的李明静。她焦急地向门外望去,手里拿着医生开的缴费单据,眼里流着焦灼的火。
徐朗看得出,她是在等钱。
他不敢怠慢,赶忙跑上前去,把攥得滚热的一沓钱递了上去。
“别等了,先给爸交上吧!”
李明静见到他,接过钱去的刹那,眼泪也止不住地流下来。她抽噎着用拳头打徐朗的肩膀:“混蛋,你知道这次我是真的想离婚了。”
徐朗的眼圈也红了,过了好一会儿他才说出话来:“你老公我虽然有时冷情冷性,自私,不懂得关心你,但你得相信我还是个好人。”
在一片喧嚣的医院大厅里,两个人的手,又在人群中牵到了一起。这一次,这个自私的男人,终于抓住了他的爱情。其实爱一个人很简单,爱就是送人玫瑰,手留余香,爱就是付出,爱就是感恩。
明兰第一次见到吕明泽时,他正奋力用一个破纸箱为小白撑起一个小窝。小白是条流浪狗,明兰没想到,除了她,还会有人在意一条流浪狗。
那是个深秋的黄昏,明兰趁老公李诚出门的空当,偷偷跑去给小白喂食。明兰把中午留下的鸡肉放在小白的食盆里就转身离开。走的时候,小白依依不舍地跟着她走到楼道门口,玻璃球似的大眼睛可怜兮兮地望着她。明兰蹲下身摸了摸小白的头,虽然不舍,可还是狠着心将它关在楼门外。她忘不了李诚阴阳怪气的语气:“你还真是博爱呀,还有工夫替一只野狗操心。你就不想想,你连自己都得依靠我来养!”明兰甩甩头,尽量不去回想李诚那一脸不屑的表情。
吕明泽看着明兰的背影——一个穿着粉红色风衣的年轻女人,为什么脸上的神色比这深秋的夕阳还让人悲哀?
明兰回到家,谢天谢地,李诚还没回来。她迅速脱下风衣,换上围裙,开始准备晚饭。
在外人看来,李明兰的生活还是不错的,老公在税务局工作,最近刚被提拔。她自己呢,大学毕业后与李诚相识、恋爱,不到一年就结婚,过上“轻闲”的全职太太生活。别人眼里的这份悠闲,恰恰是她的无奈。只有她自己明白,这日子过得有多绝望。
明兰的婚姻并不是一开始就这么寒冷彻骨。结婚第一年,李诚对她也是甜言蜜语体贴有加,“宝贝,我怎么舍得让你出去工作?乖乖在家,即使不工作,我也可以养你一辈子……”李诚的话言犹在耳,可是,随着父亲因车祸意外去世,他的爱也迅速消散如风,还不时抛出冷言冷语,刺激明兰本已脆弱的心。明兰这才顿悟,李诚对她的爱就像药片外面那层薄薄的糖衣,是建立在她是税务局长女儿的身份上。父亲离世,这层糖衣也迅速溶化、蒸发,露出里面苦涩的真味。
明兰最初发现这个事实时,伤心得难以自抑,继而转为沮丧、灰心。久而久之,她开始绝望地认命。到了四年后的今天,就算李诚对她越来越颐指气使,越来越不把她当回事,甚至衣服上常沾了别的女人的香水味,她也能内心平静如常。除了偶尔想到自己在家赋闲五年,青春渐逝,才感到惶恐不安。对于一个女人来说,五年既漫长又宝贵。它使明兰变得怯懦,纵使再不爱,也没有勇气离开习惯的家门,走进完全陌生的世界。
天气渐冷,明兰每次喂小白吃过东西后,小白都欢快地撒欢,打转,摇尾巴,还尾随她一直到楼门口。为了“甩”掉小白,趁它吃食的间隙,明兰一路小跑“逃”回家。在阳台上,她看着小自在楼门前无助徘徊的瘦小身影,心里酸楚又无奈。
直到有一天,明兰发现小白的腹部有隆起的迹象,于是,再次碰见吕明泽时,明兰主动开口:“你……你能不能把它带回家?它怀孕了,天气越来越冷,在外面它会被冻死。”吕明泽看着她,态度有些迟疑,但最终还是“嗯”了一声。
因为小白,明兰和吕明泽的交谈慢慢多了起来。偶尔在小区里碰上,吕明泽会主动向明兰讲一下小白的近况。明兰有时趁李诚不在家,也会偷偷跑到吕明泽家楼下看看小白。她这才知道,为什么她请吕明泽照顾小白时,他的脸上有那种犹豫的神色了——他已经养了两只狗,一个人遛三只狗,确实够壮观的。
一天,两人又在小区门口遇上,吕明泽告诉她,小白生宝宝了,6只!明兰欣喜若狂,也不管是否唐突,竟跑到吕明泽家去看小白。
吕明泽的家干净整洁,不像单身男人应有的状态。在阳台置物间的大纸箱里,小白正趴在里面,身下铺着厚厚的垫子,吕明泽蹲下身掀起垫子的一角:“我怕它们着凉,还在垫子下面放了几个暖手宝。”小白看到有人靠近,轻轻从喉咙里哼了两声。吕明泽凑近身子,轻轻抚摸小狗,扭头对明兰说:“母狗刚生完宝宝时特别敏感,陌生人是不能靠近的。你是小白的‘妈妈’,它应该不会‘凶’你。”明兰蹲下身,伸手轻抚柔软的小狗宝宝,一刹那,心里竟有种奇异的感觉,仿佛自己真是未探望女儿和外孙的。那——吕明泽岂不成了小白的“爸爸”?
这个想法让明兰脸上一瞬间飞起一片红晕,明兰低下头,努力把这个念头赶出脑袋。
吕明泽说,他的狗已经够多了,如果再收养了小白母子,他的家就真成狗窝了。“天气转暖之后,还让小白生活在小区里,可我还是会照顾它,它的孩子们我找人家领养。这样可以吗?”明兰没有异议,只是有些惆怅,以后,和吕明泽的交集就少了吧?
办完证,走出派出所,明兰望着满天繁星,忽然意识到,自己跑出来一下午,还没向李诚“请假”,顿时慌了神。
那个美妙的夜晚在明兰的记忆里扎了根,以一朵花开的姿态,摇曳生姿。只是她还分不清楚,这一吻到底是出于爱意,还是月光的诱惑。
一天晚上,李诚照例喝得醉醺醺才回来,她侍候他上床,却被他一脚踹倒在地:“滚开,你这个废物!”李诚粗暴地大吼。明兰默默关上卧室门,把身子埋进客厅的沙发里,在李诚如雷的鼾声中,她头一次认真审视自己的婚姻。
她知道李诚不爱她。作为他晋身的阶梯,她早在父亲去世时就失去了价值。婚姻之所以还在维持,或者只是他对她的怜悯,就像他所说,她是个“废物”,“还得靠我养!”,在他眼里,自己不过是他好心收留的一只流浪狗。
吕明泽的出现,给她寂静绝望的生活带来了一丝光亮,让她意识到,天下男人并不都一样。至少,吕明泽是个例外,他有爱心,善良,诚恳。至于那个吻,它或许并不代表什么,它只是一颗顽皮的小石子,在她一片死水般的心湖里荡起一圈涟漪,提醒她:你还可以再爱。
明兰很久没有睡得这般踏实。
第二天清晨,当李诚在卧室里大吼:“给我冲杯蜂蜜水来,快点!”时,明兰推开卧室门,迎着明亮的朝阳,平静地吐出五个字:“我们离婚吧!”
明兰跑去敲吕明泽的家门,然而,开门的是一个陌生的女人。明兰愣住了。一会儿,吕明泽从厨房钻出来:“小慧,是谁呀?”看到明兰,吕明泽一愣,随即介绍说:“她就是我常跟你提起的邻居,小白的‘妈妈’。”又转头对明兰说,“这是我未婚妻小慧。”明兰回过神来,笑着打了招呼,又说:“我是来告诉你,我要搬家了,想把小白带走,小白的身份证是以你的名义办的,所以我觉得有必要跟你这个‘监护人’打声招呼。”
下楼时,吕明泽执意要去送她:“我想再去看看小白。”
帮明兰把小白装进笼子后,吕明泽说:“明兰,这些天,我一直想跟你道歉。那天,在河边,我实在太唐突……你看上去那么柔弱,忧郁,让人忍不住想保护你。可是,我已经没有那个资格。你丈夫对你……算了,明兰,你要试着改变生活,不要轻易就被生活改变。”明兰拂了拂头发,说:“其实我应该感谢你。如果不是遇到你,我还不知道要沉沦多久。我来也是想告诉你,我准备找工作,改变一下自己的生活状态!”
他们停下脚步,互相对视,不约而同地笑了。
明兰没有告诉吕明泽她离婚的消息。因为,这一刻,她的心已经澄明如镜:吕明泽的出现并不是给她带来新的爱情。他就像那晚明亮的月光,为她照耀出灿烂生活的一角,给了她追求幸福生活的勇气。月光很亮,毕竟冰凉。只有太阳才能照亮整片天空。她要做自己的太阳。至于那片纯洁的月光,就让它永远留在回忆里,一直美好。
现如今,中年以下的夫妻几乎都是一个孩子,关爱之心,已经达到了中国有史以来的最高值。
家的感情就像一个苹果,姐妹兄弟多了,就会分成好几瓣。若是千亩一苗,孩子在父母的乾坤里,便独步天下了。
在前所未有的爱意中浸泡的孩子,是否物有所值,感到莫大的幸福?我好奇地问过。孩子们撇嘴说,不,没觉着谁爱我们。
我大惊,循循善诱道:“你看,妈妈工作那么忙,还要给你洗衣做饭,爸爸在外面挣钱养家,多不容易!他们多么爱你们啊……”
孩子很漠然地说:“那算什么呀!谁让他们是爸爸妈妈呢?他们这么做是应该的。我以后做了爸爸妈妈也会这样。这难道就是爱吗?爱也太平常了!”
我震住了!一个不懂得爱的孩子,就像不会呼吸的鱼,出了家庭的水箱,在干燥的社会上,他不爱人,也不自爱,必会焦渴而死。
可是,你怎样才能让哺育长大的孩子懂得什么是爱呢?从他的眼睛接受第一缕光线时,就已被无微不至地呵护包绕,早已对关照体贴熟视无睹。生物学上有一条规律,当某种物质过于浓烈时,感觉会迅速迟钝麻痹。
如果把爱定位于关怀,随着孩子年龄的增长,对他的看顾渐次减少,孩子就会抱怨爱的衰减。“爱就是照料”这个简陋的命题,把许多成人和孩子一同领入误区。
孩子降生人间,原应一手承接爱的乳汁,一手播洒爱的甘霖,爱是一本收支平衡的账簿。可惜从一开始,成人就将所有爱的储备,劈头盖脸地砸下,把孩子的一只手塞得满满的。全是收入,没有支出,爱沉淀着、淤积着,神奇化为腐朽,孩子怎么可能感受被爱呢?
我又问一群孩子:“你们什么时候感到别人是爱你的呢?”
我没想到孩子的答案晴朗坚定。“我帮妈妈买醋来着。她看我没打了瓶子,也没洒了醋,就说,闺女能帮妈干活了……我特高兴。从那会儿,我知道她是爱我的。”翘翘辫女孩说。“我爸下班回来,我给他倒了一杯水,因为我刚在幼儿园里学了一首歌,词里说的是给妈妈倒水,可我妈还没回来呢,我就先给我爸倒了。我爸只说了一句好儿子,就流泪了……从那次起,我知道他是爱我的。”光头小男孩说。“我给我奶奶耳朵上夹了一朵花,要是别人,她才不让呢,马上就得揪下来。可我插的,奶奶一直戴着,见着人就说:“看,这是我孙女打扮我呢。我知道她是爱我的……”另一个女孩说。
我惊异了。讶然这些事的碎小和孩子的逻辑,更感动他们谈论里郑重的神气和对结论的斩钉截铁。爱与被爱高度简化了、统一了。孩子在被他人需要时,感到了一个幼小生命的意义。爱是一面辽阔光滑的回音壁,微小的爱意反复回响着、折射着,变成巨大的轰鸣。当付出的爱被隆重接受并珍藏时,孩子终于强烈地感觉到了被爱的尊贵与神圣。
天下的父母,如果你有孩子,一定让他从力所能及的时候,开始爱你和周围的人。这绝非成人的自私,而是为孩子一世著想的远见。不要抱怨孩子天生无爱,爱与被爱是铁杵成针、百年树人的本领,就像走路一样,需要反复练习,才能举步如飞。
在爱中领略被爱,会有加倍的丰收。孩子渐渐长大,一个爱自己、爱世界、爱人类,也爱自然的青年,便喷薄而出了。
我承认,在选择第二次婚姻时,我首先考虑的就是怎么过日子,而不是对方如何出类拔萃,因为我已经从离婚中学到了足够多的东西。我确认自己有能力去更好地爱对方,同时也明白,爱一个人,就必须自我完善。这种自我完善,也是我所谓“缘分”的一部分。
我现在的妻子叫珠拉,在蒙语中,珠拉的意思是“神灯”。天上必有神灯,而我这个“天”,必由她这盏“神灯”照亮。
我们相识6年后才结婚,是不是有点太“拖拉机”了?可我们之间的缘分,从我见到她的第一眼起就定下了——我说的是某种比一见钟情更深的缘分。
她是内蒙阿盟人,当时在阿盟歌舞团当舞蹈演员。大约是1999年,我去阿盟演出,他们团垫底。在后台,在众多的舞蹈演员当中,我一眼就看到她。我对自己说:嗯,行,就是她!
第二天演出完,我们一起到山上喝酒。至少在我心里,那天基本上把事给定了。
这把我冤的,我是那种人吗?可我也能理解,因为我曾经就是这么过来的,你不能要求人家不这么猜想。但我这边已经定了,我相信我对她的第一印象。
也是通过珠拉,我才算真正明白为什么叫“搞对象”。对象对象,对了就“象”。那是一种默契,从第一印象开始。
这第一印象其实也是一种想象,我相信我的想象。在反省了第一次婚姻失败的原因之后,我相信我的想象力比以前更健康,也更锋利。当然,她对跟我好不积极,说明她对这事很慎重。我敬重她的慎重。
最让我感到舒服的是她的性格:慢、温、从容。我想这和阿盟的地理环境有关:阿盟多是茫茫戈壁,四处散布着骆驼。所以阿盟人的性情像骆驼一样温驯,胸怀像戈壁一样宽阔。后来我又接触过几个阿盟人,发现他们都有这样的特点,只不过珠拉表现得格外突出而已。
因为心怀宽广,所以事情就少,有什么苦恼,她自己就处理了,我们在一起就特别清静。有关我的演出啦公司啦经纪人啦什么的,她一概不管。老婆就是老婆嘛,这也是一种默契。
家里一清静,气氛自然就和谐。至少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红过脸,动过气。这一点我当初是有预感的,我直截了当对她说:“敢跟丈夫吵架的女人,肯定不是好老婆。”
我比珠拉大18岁,有人说我是“老牛吃嫩草”,必有许多浪漫故事。其实,我们没什么浪漫,有的只是平常心,实实在在,真诚相待。四十老几的人了,还浪什么漫呀?我甚至不说“我爱你”这样的话。到我这个年纪,要是还老把这样的话挂在嘴上,准有病,除非他是个外国人。
有朋友替我担心:你找了一个这么年轻貌美的老婆,将来老了可是要受罪呢。说实话,我真不知道他们在说些什么。我自认目前还算得上身强力壮,一个身强力壮的男人找一个年轻漂亮的老婆,不是非常顺理成章的事吗?我不想说什么“永恒的爱”啊、“一辈子爱你”啊这类听起来煽情的话,至少我不能因为年纪大就放弃对当下幸福的追求。至于老了以后是否会受苦受罪,上帝自有安排,咱们走着瞧。
眼下珠拉在我们团当舞蹈演员,还是跳蒙古舞。跳舞是一门吃“青春饭”的行当,但我丝毫不为她的事业发展而担心。既然说她是命运对我的奖赏,可见她在我心目中的地位和分量。怀着这种近于感恩的心情和她生活在一起,每天都是永远,我还担哪门子心呢?
我父母对珠拉挺满意。对他们来说,我和珠拉的结合算是了了他们的一桩心事。老人不在乎我在事业上有多么成功,他们在乎的是儿子是否生活得幸福。
和所有的故事一样,他们也是相识在大学校园里,但有些不同的是,他天生是羞涩的,不愿意轻易吐露自己的芳华,而她呢,有些天真、可爱,甚至有些浪漫,她喜欢风花雪月、喜欢春天的雨和秋天的叶。
其实,他一直在暗恋着她,这也许是每个青春期的男孩都会犯的错误吧,他一直想找个机会表白一下自己的爱情,但是,他太平凡了,就像一株树,伫立于秋天的旷野里。
她喜欢去图书馆看书,而每次,她都会碰见他,只一句话,“你也在这里吗?”“是的,真有些巧。”只是两句平常的话语,就会在他的心中升腾出许多种爱情的花朵,真的,他很想走向前去,问她需要什么样子的书,他会帮你找的,但是,犹豫了半天,底气不足的毛病又暴露无疑,他害怕玫瑰,并且害怕玫瑰的刺,那些刺不仅会刺伤人的身体,还会疼痛一辈子的。
毕业后的第一个星期,他竟然收到了她的第一封信,信上问他的就业情况、生活,但没有提到爱情。他很快回了信,告诉她他很好,并转达他对她的美好祝愿。就这样,他们一直书信来往着,信上说的都是些现实的工作和生活问题。很快地,三年过去了,这期间,他的许多同学也相继成了家,她的信他也收集了两大箱,他喜欢看她的信,尽管三年来,他一直没有对她说出那句多少人说了多少次的誓言。
一天下午,他突然收到她的邀请函,要他参加她的婚礼,他如五雷轰顶,他没有想到有人在他之前渡上了她的小船,他脑海里一片空白,接连病了好些天。之后,他们再也没联系过,就如原来的一根网线,突然被人剪成了两根。
一个阳光灿烂的下午,他的妹妹过来找一本大学的教科书,找了半天后,她告诉他:你的信好像都长毛了,把它拿出来晒晒太阳吧。他想想有道理,于是他把两大箱信搬到阳光下面摊开。
那些信都是他的回忆,他不忍心去看他们,他坐在旁边,只是看着妹妹轻轻翻着一封封她的来信。
“信封角上有字,”妹妹突然好像发现了新大陆,他接过来一封信,在信封角上,一个小小的英文字母“love”,接着,妹妹告诉他,所有的信封上都有。
原来,她用蜡笔写了字在信封角上,只是他的粗心,没有看见,只需要轻轻用手一抹,那些字迹就会展现在面前。
爱情曾经与他擦肩而过,而由于他的任性、大意,任它失之交臂。
他的眼泪沿着七月的脸颊无声地滑落。
其实,我们都在犯着同样的错误,我们只会注意爱情的大方向,往往会落下某些爱情的细节,而有时候,那些细节对于我们来说是致命的。
原来,有些爱情并不愿服从上天的安排,只是我们的大意,丢掉了原本属于我们的幸福。
这些就是我对婚姻和爱情的全部梦想,我对承子说:“我们的床上永远只许有一只长长的枕头,要知道千年才能修得共枕眠啊,如果哪天你没有抱着我陪我一起入睡,就说明你不再爱我了。”
在最初的几个月里,承子尽量迁就我,但我知道他很不习惯。承子是建筑设计师,不用坐班,他习惯于喝咖啡抽烟上网查大量有用没用的资料,然后熬夜画设计图。等到我上班后,他会一觉睡到中午才起床。让他和我一样早睡早起,真像是让他受酷刑,每晚他都会在床上“烙烧饼”,快到12点他以为我睡着后就爬起来去书房,东方鱼肚白了又偷偷溜回床上。
新婚才半年,我和承子都隐忍着各自的不满和怨气,直到有一天总爆发。
那天早上,我将吵个不停的闹钟一把摔到墙上,晚上睡眠质量太差,我怎么也不能准点起床。等好容易冲到大院门口,班车已经开走了,我只有搭公交车上班,眼看要迟到只好又赶紧打出租。踩着上班铃声进了办公室,大家都已打好开水做完清洁,坐在各自的座位上,只有我,没有化妆,头发也没梳顺,衣服裙子更是搭配得没头没脑。我红着脸走到座位上,处长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关系很好的女友也批评我:“结婚半年了,怎么还那么恩爱缠绵,每天都恨不得迟到?”我无话可说,只有叹气,心里恨死了承子。
承子仔细琢磨我的神情,终于,他放心了,高兴地蹦了起来,如蒙大赦一般抱起被子准备出去。我喊住他:“慢着,我还没说完呢,我是有附加条件的,那就是你每晚去书房前必须先对我说‘晚安’。”承子笑嘻嘻地俯下身,将我亲了又亲,吻了又吻,随着呼吸传到耳边的全是甜言蜜语:“晚安,我的老婆大人,晚安,宝贝,晚安,夫人……”我满怀幸福地入睡了,梦里全是承子久违了的欢畅笑脸。
那一夜,我睡得又甜又香,早上起床后,我打开书房门,承子缩在沙发里睡得正沉。我笑了笑,准备离去,突然看见电脑没有关,屏幕保护背景是一片蓝色的海水,随着海潮涌入我眼帘的是这样一句话:每夜都会枕着你的名字入眠。
我的眼睛一下就潮湿了。
爱着的两个人,不一定拘泥于某种永恒的甜蜜状,并不是非要对方去改变,只要枕着对方的名字,只要枕着爱,就会在同一个梦中相逢。我们是对方一生一世的枕头,我们的婚姻舒服就好。
初到医院时,男孩显得郁郁寡欢。他知道自己患上了白血病,知道这种病的可怕,更知道死亡是怎么回事。男孩只有9岁,很多时候他默默地看着窗外,看同龄的孩子们兴高采烈地踢球或者做游戏,感觉更加孤独。
好在不久以后,他认识了一位女孩。女孩天真活泼,小麦色的皮肤闪烁着动人的光泽。女孩常常跑到他的病房,与他做游戏,给他讲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笑话。女孩让男孩忧郁的心情渐渐开朗,让他灰暗的生活渐渐有了光泽。
女孩也是一位白血病患者,她的病情重过男孩。有时候,正与男孩做着游戏,女孩会突然流出血来。男孩被吓住了,紧闭双眼,惊慌失措。女孩则轻轻地笑,一边安慰男孩一边唤来护士。女孩表现出与年龄极不相称的坚忍与沉稳,其实她只有11岁。
11岁的女孩,患病两年,一直呆在医院的病房。窗外的花儿开了又败,败了又开,女孩的病情却迟迟不见好转。男孩是女孩最好的朋友,每一天,女孩都会把很多的鼓励送给男孩。女孩对男孩说,不要怕,会好的。
有了女孩的鼓励和医生的治疗,男孩的身体慢慢恢复。可是,女孩的病情在恶化。终于,医生对女孩的父母说,女孩最多只能再活几个星期。得知这一消息,女孩没有哭泣。几天以后,女孩郑重地向父母提出一个心愿,她想和男孩举行一场“婚礼”。说这些话时,女孩的眼神清澈明亮,充满了渴盼。
女孩的眼神和表情让人不忍拒绝,真的,没有人拒绝。她是那样美丽和善良。尽管女孩只有¨岁,尽管男孩只有9岁,可是,没有人认为这是一场闹剧。女孩的父母,男孩的父母,都在为“婚礼”做着最精心的准备。男孩知道他的“新娘”将在不久后死去,9岁的他决定在女孩最后的日子里,陪她度过一生中最浪漫最幸福的时刻。
“婚礼”简单而隆重。女孩穿着一身洁白的婚纱,表情羞涩而幸福;男孩穿着一身黑色的礼服,特意在胸前别上了娇艳的红玫瑰。他们走过红地毯,在牧师的指引下共同宣读结婚誓词,交换婚戒。人世间最神圣的仪式,在两个孩子之间展开,温馨而忧伤。
陪女儿走上红地毯时,女孩的父亲说,生命是如此残酷,这是一个让他永远不愿经历、甚至不敢想象的场景。可是那天,他一直在微笑,他得让女儿知道,所有的人都在为她祝福。
女孩的母亲说,她从未想过女儿11岁时举行婚礼,女儿让她理解了如何去爱并保持坚强,她很高兴也很悲伤,她知道女儿即将去天堂和上帝在一起。女孩的母亲在胸前划着十字,泣不成声。
那天,女孩玩得很开心,她和男孩跳了舞,和父亲跳了舞,和奶奶跳了舞:那一刻,没有人认为她只是一位11岁的小女孩。她与真正的新娘一样,艳丽四射,光彩照人。
故事发生在美国德克萨斯州达拉斯市,女孩叫加伊娜·库帕,男孩最乔斯·格里戈斯。
世间每一个人都有对爱情的渴求,包括这个11岁即将离世的小女孩。尽管,对于爱,她的要求是如此简单和清澈。
从此,她的世界只有他
多年后,席琳·迪翁还清楚地记得与雷尼·安杰利的初见。
那天,母亲带着12岁的她应约来见著名音乐人雷尼。办公室的门打开了,成堆的奖杯和明星唱片映入眼帘,一个穿着棕色西装的中年男人站在窗边,他有点忧郁。尽管空气里弥漫着清新和好闻的气味,可这个第一次来到蒙特利尔的魁北克姑娘还是感到“一股巨大的担忧涌上了心头”。
她的梦想是成为一名巨星,妈妈寄给雷尼的唱带,他听过了吗?他会喜欢吗?她紧张又不知所措。
终于,他俯下身来,递给她一支粗大的自来水笔,温和地说:“权且把它当话筒吧?”他不相信唱带里的《这是一个梦想》是她唱的,让她现场清唱一段。他仍然严肃,但声音里的温柔和热情安抚了她。“你愿意唱什么就给我们唱什么,就像你在艺术广场剧院演唱那样。”
退到门边,席琳把自来水笔放到了唇边。歌唱完了,雷尼擦着眼睛说:“你唱得我掉了泪。我从未听过如此美的声音,对我来说,这是世界上最美的声音。”他决定亲自做她的经纪人。他对她母亲说,“如果你们相信我,我保证不出五年,你们的女儿就能成为魁北克乃至加拿大的大明星。”
雷尼全身心地打造席琳,为了资助她出版第一张专辑,他不顾自己正遭遇经济困难,不惜把房子抵押。专辑出版后,其中的《我对你充满爱》被选中代表加拿大参加日本东京雅马哈国际艺术节,并在这次比赛中获得“乐队特别奖”。
用第一张专辑的利润,雷尼又投资了另一张专辑,他为席琳物色合适的词曲作家,让她走进真正的录音棚。向别人介绍她的时候,他总是自信地说:“你们等会儿听她唱好了,你们将五体投地。”一年之内,两张专辑的推出让席琳在歌坛迈出了成功的一步。
13岁,席琳听从雷尼的建议选择辍学,专心做音乐。从此,她的世界只有他。
梦里,他是唯一的主角
“这将改变我们的生活,席琳,你等着瞧吧。”雷尼的眼睛炯炯有神,他微笑的面容,平静、低沉的声调,不经意间吹开了她少女的心扉。在台上,她用伤感的语调演唱着一场怀春的心事:“我像一个小岛,被浩瀚的大海包围,但我的心,却飞向了远方……”
初恋如树叶一般,在人们的忽视里,突然绿了。
然而在雷尼眼里,席琳只是孩子,他比她大26岁,有一个同时做歌手和主持人的美丽妻子。作为一个睿智而专业的经纪人,他满脑子想的都是如何为席琳开拓更宽广的天地,如何让更多的人听到她的歌声,看到她本人。他深信她的价值,并愿意投入自己的全部。
席琳却越来越意识到,自己恋爱了。演出时,只要看到人群中的雷尼,她便感到周身有了一种魔力。她把他的照片藏在枕头下,每晚都要亲吻他。他仍然把她当作13岁的孩子,但她还是忍不住做着同一个梦,梦里,他是唯一的主角。
悲伤在心中蔓延,席琳忍不住语气强硬地提醒母亲:“我是个成年人了,我们是在一个自由的国家,任何人都没有权力阻止我去爱一个我想爱的人。”
身陷舆论漩涡,雷尼同样心绪难安。他痛苦地告诉席琳:“我们不应该再以这种方式相处了……”哪怕她明确地说“我爱你,一生一世都爱你,只爱你一个人”,他还是决定暂时离开。
离开前,雷尼给席琳安排了未来的计划:学习英语,上舞蹈和声乐课,为将来打开美国市场做准备。
席琳销声匿迹了,她在语言学校注册,变成最勤奋的学生;不止整了牙,还每天对着镜子练习微笑,希望再相见时给雷尼展现一个全新的形象。“在我的想象中,爱情从来都是伟大和排他的,我希望自己一生只有一个男人,相信这个人一定是雷尼。”
半年后,雷尼来了,目光触到席琳的刹那,他的脚正迈在门槛上,强烈的冲击使身体微微颤动了一下。这个金发披肩、千娇百媚的女人,真的是那个一笑就露出虎牙的小女孩?席琳感到,“他在用一种男人渴求女人的目光望着我,而这已不是一个经纪人投向他的演员那种目光了。”
雷尼的内心发生了真正的改变,尽管他试图掩饰爱慕的眼神,但他在与席琳交谈时往往不知所云,常常问:“我说到哪儿了?”她使他惊奇、慌乱、心猿意马。在爱情面前,身体是最忠实的。
雷尼不再躲避,他决定正视这份感情,席琳也终于让母亲认识到,“我在唱歌方面的追求和对他的依恋同样坚定,同样矢志不渝。”1993年,在她的第三张英语专辑里的文字感谢部分,席琳公开了他们的关系。
即使不能携手到老,仍愿与你相逢
婚后,在雷尼的运作下,席琳的演唱事业再上巅峰。1997年,随着电影《泰坦尼克号》风靡全球,主题曲《我心永恒》被奉为经典,她跨入了全球顶尖歌手行列。
事业如日中天,生活却迎来考验,1999年,雷尼被确诊为咽喉癌晚期。那年,席琳31岁。不顾他的劝阻,她决定取消他已为她组织好的世界巡演,暂别歌坛。在加拿大蒙特利尔的摩尔森冰球场上,她眼含热泪,演唱了十八年前唱给他的第一首歌《这是一个梦想》,作为对歌迷的告别。
除了陪雷尼一起与病魔战斗,席琳还有一个梦想:拥有一个孩子。“和雷尼能有一个孩子是人生最重要的事,我宁愿放弃一切,哪怕是我的歌唱事业!”在他患病时,她想要一个爱情结晶的愿望比任何时候都强烈。
通过人工授精,席琳幸运地做了母亲。得知怀的是男孩时,雷尼激动地拥抱她:“男孩太好了,如果我不在了,他就可以照顾你。”
为了方便照顾雷尼,席琳剪去了一头优雅飘逸的金发。她留着男生式的短发,穿着最简单的T恤衫,陪他到花园散步、赏花,没有聚光灯、没有乐队、掌声和鲜花。深居简出的日子,却是她最快乐的时光。爱情成为婚姻的果实,“在事业之外还有另外一种让我更加快乐的生活,那就是家庭”。
“原来爱真的会让上帝慈悲”,三十八轮的放化疗之后,雷尼体内的癌细胞奇迹般地被清除了,病情趋于稳定。2001年,儿子查尔斯出生,更让他们喜极而泣。
2002年,席琳复出,她和美国拉斯维加斯的恺撒宫大酒店签下一份长达五年的驻唱合约。这一消息,震惊了无数人。连续五年,每周至少有四晚要奉上一台个人演唱会,对任何一个歌手来说,这都是极大的挑战。对此,席琳早已深思熟虑,“我的儿子还很小,我想和他还有雷尼朝夕相处,驻唱秀使我可以安定,而不是让我的儿子今晚在纽约,明晚又跟着我跑到洛杉矶。”
有爱人,有孩子,童话般的家庭生活令席琳眷恋,她开始再度期待孩子的到来。42岁那年,她又生下了一对双胞胎儿子。
2014年,雷尼病情复发,席琳取消了原定的亚洲巡演,全身心地照顾他。“我相信自己是他最好的伴侣,也是最能照顾好他的那个人,我害怕失去他,但是在丈夫和孩子面前,我还是要表现得很坚强,让他们觉得一切都好。”
雷尼的病情急转直下,“他无法吃东西,我必须用喂食管喂他进食,每天喂他三次。”雷尼已准备好随时离开,他唯一的心愿是:“我想在你怀里死去。”
2016年1月14日,席琳失去了她的伯乐与终生挚爱,雷尼如愿在她的怀中走完生命的最后一程。
遵从雷尼的遗愿,葬礼在蒙特利尔圣母大教堂举办。二十一年前,也是在这里,他们成为彼此的最爱,订了终生之约。葬礼上,鲜花遍布,穿着黑色大衣和长裙,戴着黑色面纱的席琳走近雷尼的遗体,她把手搭在他肩上,流下难以抑制的泪水。教堂里,播放着她的歌曲《3点20》《一路爱你》《爱还在》《为了让你依然爱我》。回忆滚滚而来,泪水打湿了衣衫,爱在萦绕,爱在回荡,余音绕梁,缕缕不绝。
是的,爱还在,心永恒。即使不能携手到老,我还是仍愿与你相逢。
Y和K结婚时,连单位里发办公用品的何嫂都愤愤不平地议论:“Y和K一拨进来的小年轻,我看着长大的。Y怎么能配得上K呢?他只比K高两公分,身材矮壮,皮肤还那么白,男人那么矮还那么白,这不是很奇怪吗!关键是,他人也不如K聪明,开拓起业务来,只会使笨劲不会使巧劲,难怪K的老爸听说K铁了心要嫁Y,愣吃了三回速效救心丸。K的母亲早逝,要是妈妈在,怎能允许Y这种毛脚女婿上门呢?”
整个会议室充盈着又香又辣的鸭腥气,一股子饱满幸福的家常味道,温暖得要让人打喷嚏。Y伺立一旁,自我揭露说:“有人问过我,为啥要高攀我老婆,我回答:论出息,论长相,论身材,论人缘,我都拼不过我老婆。饶是这么着,干嘛要为难自己去跟她比试来比试去?还是把她娶过来算了。”
有人问K:“你看上了Y什么?”K答:“我高,他矮,与他走在一起永远不必穿高跟鞋,我讨厌高跟鞋!我永远说得过他,永远跑得过他,太爽了!他总会夸你聪明,你即便干了傻事也不会受责备!”
看起来,“扨不过,就娶她”,令双方都如意。
老两口在这个菜场卖了好几年菜。
他们肩并肩站在摊位后,手上择着菜或剥各种时令豆子。他们摊上的菜特别干净,水灵,一小束,一小捆,一小把,不论芹菜或香椿,都摆放得赏心悦目,相较其他菜摊显得简直有些文艺——
菜场是吵吵嚷嚷,充溢生机且有些粗鲁的,多数菜摊上胡乱堆着菜,地上散落着老菜帮、黄菜叶。老两口的摊子从没有这一幕,他们在靠窗的一个独立摊位,不和其他摊档连着,择下的菜叶垃圾放在一个筐里,连那只筐也是平头正脸的。
老两口生意不算好,“干净”在菜场来说意味着比其他摊位更高点的价,通常主妇们更愿意买堆码得看去就像清仓抛售的菜。
但这么多年,老两口就这么守着摊,他们的衣着也和售的菜一样,利落,清爽。老头花白头发理得短短的,老太太一头短发抿得一丝不乱,衣襟上会据时令别一对白兰或一朵栀子。
那对菜摊上的老夫妻,在市声嘈杂的菜场,一起出摊,一块收摊,每日肩并肩地择菜剥豆边聊闲话——也是一种恩爱,《诗经》里“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古老恩爱。
“上海面店”,开了几十年,店主是对肤色白净的夫妻,加工各类面制品,碱水面,饺子皮,馄钝皮,春卷皮……
从我搬来这条路,他们的店子就在,据说夫妻俩是当年上海下放的知青。两人都有些严肃,不大与顾客攀谈,碰到上海老乡来买东西,才会热闹地用上海话聊上一会。
前些年,店子中午也营业,妻子在一张竹制躺椅上午休,丈夫照看生意,如有人来买东西,丈夫的声音压得很低,有时只用手势表示,这时就算有上海同乡来,丈夫也不聊天。
他们各有分工,丈夫轧面、切面,妻子负责码放、过秤,两人配合井然。店子没生意时,夫妻两人用上海话聊天,两人讲话时的表情一点也不严肃了,放松,体己,有一种外人进不去的默契。
两人穿一样的蓝布工作服,戴一顶白帽,如同情侣装,虽沾一身面粉,看去还是整洁,那种南方人的细致,把一爿小店理得清清爽爽。
从去年起,店子每天中午必挂出休息的牌子,下午三点开门,顾客突然意识到——这小店开了这些年,夫妻俩也都老了,要回去午休才能支持下午的营业了。
再后来,店子雇了个年轻人,敦实的小伙子,把轧面、压面等体力活接过去,再后来又来了位敦实女人,小伙子的妻子。春节后,这对年轻夫妻把上海夫妻的店接了。
年轻夫妻手脚勤快麻利,有次两个女顾客来买烧麦皮,边讨论怎么包,小伙子从冰箱里取出妻子包的烧麦给她们看,烧麦捏得有模有样,开口的地方像一朵花苞。
女顾客赞扬道,包得蛮像样,怎么做的?小伙子有一点不好意思与带着更多自豪说,不知道呢,是她包的。
夫妻俩随和,和“上海面店”风格清冷的夫妻不同,他们成日脸上挂着笑,“笑迎八方客”的喜庆。
喜庆中,有种齐心协力把日子过好的劲头。
中午男店主休息,仍在那把竹制老躺椅上,女店主招呼来客,有顾客瞥见午休的男店主,声音压低点。
“没事,吵不醒!火车都拖他不走!”黑皮肤的女店主笑起来挺俊俏。
院里的门卫老夫妻,都七十几了,两人一般瘦,长相颇像,似乎那真是长期生活在一起形成的。
门卫室很小,五斗橱上的电视从早到晚放着养生节目,门卫老头忙于根据专家指示制作各种食疗,比如黑豆浸醋,把芝麻粉和核桃粉搅和在一块,小门房里常充满各种香气。
除了养生食疗,老头每天大早风雨无阻地做一套健身操,拍肩打膝,顿足晃臂,赫然有声。
有时晚上去门卫室拿快递,准看到他在用药包泡脚。老太太没这么上紧养生,既不做健身操,也不泡脚,有邻居与她玩笑:“你也不学学你老头子,看他多惜命!”老太太笑笑。她话不多,脾气比老头温和。
老头脾气不好,和住户时有摩擦。有时住户去门卫室取快递,嘟哝说没翻着,老头的声调就急躁起来:“房间本来小,成天这么多件堆着,下脚的地方都没了!”
一间这么小而杂乱的门卫室,却不妨碍老头不折不扣地养生,包括每日做饭,用一只小电饭煲,计好量,不吃剩饭剩菜。
饭后大概八九点,老头要吃点什么膏、什么粉之类。有次我去取件,听见有个与他相熟的邻居老头调侃他:“成天吃这些玩意儿也不嫌烦,准备活一百岁呀!”
“一百岁可不敢想!活得比我老太婆久就行啦,我走了谁管她?”老头粗声大气。
门卫室昏黄的灯里,我一下愣住,想起之前有邻居说,老头比老太要年长些,大八岁还是十岁?记不得了。还想起老头老太似有一个不争气的儿子,离异,惹出不少麻烦……
每逢年节,老两口都在门卫室过,外面鞭炮惊天动地,门卫室如常,那台电视仍旧播放着健康类节目。
每回去父母家吃饭,餐桌上总吵吵闹闹,为空调的温度,为菜的咸淡,为父亲酒杯斟的深浅,为哪句话未遵循事实……任何一点小事都可成为父母吵闹的由头。
有时一方火大,作势离桌,我和先生还要赶紧劝解——这不是桩好干的活,要不偏不倚,以免得罪了另一方。
“你爸妈也真有意思……”先生说,他的潜台词是,我父母性格相互这么拧巴,怎么就凑成了一对?还一过就快五十年。
先生的父母是完全不同的类型,他母亲在世时,与他父亲少有争执,即便哪一方鬧起脾气来,另一方总会少说几句让着,因此家里总是和谐气氛。
唉,比起“别人家的父母”,我的父母多年来形成了颠扑不破的定局:活到老,吵到老。
可同时,他们的吵闹中还穿插着如下——
父亲常来我这,带点楼顶种的菜或一些给我儿子乎乎做的吃食,但他从不在我这吃饭,因为要赶回去给我妈做饭。
尤其这几年,母亲身体愈糟糕,腿脚都不大便利后,一应事情都是他照料,包括买菜做饭、递水煎药,冬日里母亲胳膊举不起来,脱件毛衣都得我爸帮忙。
母亲是长女,底下弟妹一拨,有碰上喜事需要送个祝福或境况不顺需要送个温暖的,都由父亲代办。七十几岁的人,骑个电动车风风火火,给这家捎些东西,给那家送点问候。逢母亲的弟妹携家眷来家,父亲必热情留饭,下厨整出一桌子菜。
外婆沉疴不起的那段日子,父亲如儿子般参与照料陪护,直到把老人送走。每年清明节,父亲不辞辛苦,乘车四五个小时回母亲的老家为外公外婆上山祭扫。
日复一日,他俩在吵吵嚷嚷中度过。吵嚷并不妨碍日子的运转——简直像吵嚷是日子必要的润滑剂一般。
父亲也屡屡有被气得不行的时候,有时我们都替他打抱不平,怂恿父亲发次火,以压压母亲的气焰,可父亲,他很快自我劝慰:“算了,你妈身体不好,我懒得跟她计较!”
倒是我妈还好意思来向我们告我爸的状,我和姐姐对她说:“知足吧,妈,你可是找了世上最好的男人!”
我妈先是不服,然后呢,半推半就地接受了这个说法。
爱情里的癌,有的人只患一种,奄奄一息。有的人身患数种,多年深受其害。爱情里的癌,让你再没多余力气去享受生活,身心俱疲,自信尽毁——
360°无死角的自欺癌
自我蒙心术,是江湖上从未失传的把戏,女同胞尤其擅长。说服别人很难,但要说服自己,只要方向已定,一亿个理由也排好队等着:
他从来也记不住你的生日,你每次都按捺着凄凉的失望,告诉他有多想要一份礼物,哪怕是摊儿上五毛钱一包的头绳也行啊!你残存的理智说,他根本是太忽略了才会忘记,但你立刻又帮他想出了绝好的理由:他只是不会浪漫,但不代表心里没有;
“为了哥们聚会,推了和我一周前就约好的晚餐——因为他把我当做了自家人!”
“常常还在与前女友通话——那只是因为他想最后一次和她说清楚。”
甚至,“他一次次提出和我分手——只是因为他家里出事心里不好受。”
姑娘你能别再骗自己了么?
有句老话讲,爱情中没有清醒者。于是女同胞们立即得到了理论根据——是的,当我爱上一个男人的时候,开天辟地翻山淌河,遇神杀神遇佛杀佛。只要能抠到一点点爱,哪怕用流血的双手挖地三尺也在所不惜!哪怕根本就没有爱呢?
最痛苦的内心焚化就是,一边被真相折磨着,一边为自己编出的理由心虚着,结果就是感到自己无比悲哀,尊严尽失。
这就是为什么,有时候身边所有的亲朋好友都看不下去了,有的姑娘还能潜力无穷地受伤害,就好像,那颗玲珑心不是肉长的,可以无止境地被摧残。我想说,女人还是现实一点好。现实里发生了什么,就做什么判断,而不是先于现实下结论。爱情中唯心主义最要不得,蒙来蒙去,蒙的还不是自己。
极度空虚无助的贴男癌
没男人就不行的女孩分两种,一种是骨子里接受不了没有爱情的人生,哪怕日日忙碌,也有劲夜夜忧伤;还有一种是生活空虚,把牵肠挂肚的思念和你来我往的猜忖当做生活的大部分乐趣。
前一种女孩,不少是在成长过程中缺少足够的关爱和重视,尤其是父爱,结果成年之后,极其渴望拥有一份来自异性的重视和宠溺,尤其是在工作压力大、独自打拼倦怠之时;而后一种女孩,通常对追求个人价值和奋斗没太大兴趣和动力,一心想要绑住一个男人完成嫁人生子的目标。
先说说职场独立型贴男癌患者。有多少在职场上看似强大独立说一不二的女人,在生活中一把鼻涕一把泪地挽留男人啊!职场独立,不代表情感独立,更代表不了人格独立。
一个爆精明、爆能干的白骨精女朋友曾经告诉我,她身边没男朋友的时候,会很焦虑,焦虑到抓狂。她说,“在没人跟我以男女朋友相称的时候,我会在工作上有更大的压力,下周的进职演讲怎么办?堆成山看不完的财务报表怎么办?”其实,她的所谓男朋友帮她看财务报表了么?帮她策划演讲ppt了么?都没有。所以,能够在公司独当一面的女强人,在感情里,并不一定能独当一面。她的勇气、信心、支撑点,都是一个叫做“男人”的生物提供的。哪怕他们什么也没做。于是,职场上好不容易挣的那点自信,全被破格转正的low男给败完了。
如果说上述的类型还有些值得同情,那下面说的这种简直需要大嘴巴扇醒。
有貌美如花的读者跑来问我,为什么男朋友不回短信?我问,你什么时候发的?发了几次?人家理直气壮地答:早晨中午下午傍晚都发了啊?情侣之间不是要一直交流感情吗?
在这儿我想讲点狠话了。姑娘,你这辈子投身人世,被爹妈养大,是不是就为了等短信啊?结果后来人家对你态度不好了,你立刻瘫掉。人类的举动根本经不起这样的放大。十倍也不行。“睡了”这两个字,放大十倍就是:不想聊了。放大一百倍就是:你怎么话那么多。放大一万倍就是:我对你已经失去兴趣了。很多表达,说的人根本没在意,可听的人胡思乱想根本停不下来。这很有可能是因为:你太闲了。
据说安吉丽娜·茱莉在自己身上最私密的地方刺了一句话:凡滋润我者,也将毁灭我。自己玩味一下吧。
蓝宝是我大学同学,我们上下铺。她的确是美,又骄傲自负,又有钱,所以,她的朋友寥若晨,星,而我几乎是唯一。
哪有女子愿意当另一个女子的陪衬?我不过是看到简逸夏来找她,然后一眼认定这是喜欢的男子,而靠近简逸夏唯一的办法就是靠近蓝宝。
这样,我便知道简逸夏的一切。
蓝宝说,简逸夏喜欢蓝色,所以,衬衣无一例外是蓝色,简逸夏用资生堂男用香水,简逸夏喜欢吹萨克斯,筒逸夏的内衣号是XL。
所有这一切,拜蓝宝所赐。她张扬她的甜蜜,我为自己心酸惆怅。
而筒逸夏渐渐知道我是蓝宝的蜜友,所以偶尔蓝宝不在时,他会把给蓝宝买的礼品交给我,然后声音模糊地说:“谢谢你。”
“谢谢你”这三个字他说得最多,我已经感到难得。因为我们之间,常常一句话也没有。
也许太紧张或太过想念,每次看到简逸夏我都好像打摆子似的,手脚冰凉到似铁。我甚至不敢看他一眼,蓝宝有一次说:“宋瓷,你真应该让男人吻一次,吻一次就不会这样羞涩了。”
这句话让我很恼火。这是说我没有恋爱的经验。
我说:“你怎知我没有吻过?”
她吃吃地笑着:“是筒逸夏说的。”
简逸夏?我脸忽然红了。又难过又伤感,他看透了我!他看透了我!他是这样懂得我!
我没再追问,专等有一日问他。
机会终于来了。
蓝宝回苏州老家奔丧,外婆死了。筒逸夏仍然来找她。这个南京大学计算机系的高材生,问了一句我特别弱智的话:“宋瓷,你在这里等谁?”
那时我站在一棵桃花树下,白衣白裙,我瘦,而且黑,穿白衣并不好看,可是我听筒逸夏对蓝宝说过,女孩子穿白衣最是动人。
“我在等你。”我几乎冲口而出。
“有事么?”他好像有些许紧张。我想说,我喜欢他,可是究竟说不出口,是,我说不出口。我只说:“蓝宝回苏州了,她外婆过世,你手机没有开,料定你会来,所以,我在这里等待你。”
这是多么冠冕堂皇的理由,他说:“是这样。”那时已经临近黄昏,四月的黄昏,分外动人,我说:“简逸夏,我请你吃饭吧。”
我做好了被拒绝的准备,因为蓝宝说
他也真是好看,细眉细眼,风度翩翩,有说不出的惆怅与迷茫,浑浑然让我不能自拔。
那三百米的路程,是我的桐花万里路,我是这样自卑而羞涩,为自己找个理由,蓝宝不在,我就陪他吧。
我们都醉了。我们说的话大多是蓝宝,蓝宝喜欢用什么牌子化妆品,蓝宝喜欢喝科罗娜,蓝宝爱喝一种妙妙的酸奶……这些话甚是寡味,可是总比不说好。
醉了之后,我醉眼迷离,忽然冲口而出:“筒逸夏,你如何知道我没有与男子接过吻?”
他愣了一下,随即一笑。“哦。”他淡淡地说,“因为,你的眼睛里有一种清爽与简单,那是只有没有爱过的女子才有的!”
“我爱过!”我几乎恼怒了。
怎么会没有爱过?他每次来之前,我比蓝宝还紧张,怎么会没有爱过?他走了,我总是站在窗口看着他消失,怎么会没有爱过?我知道他身上有淡淡的薄荷味道,料定他用海飞丝洗发水。
他怎么能说我没有爱过!
“那就是爱过”。他小心地说,“是我看错了。”他解释,我却更伤心:“你不用安慰我,你说对了,我没有吻过。”
我们谈到吻,忽然有些尴尬,加上酒精的刺激,我只感觉身体内有一团火在四处游荡,而心田上一枝野火花,不断疯长,茁壮。
他起身去卫生间,经过我,我忽然一把抱过他。
是,我一把抱了他!扑进他怀里,这是怎样的惊天与动地呢?我不知道,只知道是不要脸了,是醉了,是要闹了。
我以为他会推开我,以为他会说,不,不要这样。
可他低下头吻了我。
我的嘴唇颤抖着,迎合着他。他只轻轻碰了一下我的嘴唇,然后放下了我。而我已经如死掉千百次,我哆嗦着,把酒瓶里的酒一饮而尽。
他没有再回来。
我走在四月的雨里,有喜悅亦有冰凉,我有了初吻,却是这样的不尴不尬,却是这样的不能说。
我蹲在桃花树下,哭了。
雨水沿着我的短发流了下来,我这样黑,这样矮,这样不好看,所以,这样没有理由让简逸夏爱上我,这是一粒苦涩的鱼心,游到自己的海里,流了眼泪,水不知道,谁都不知道。
自此,筒逸夏没有再来过我们宿舍。
蓝宝和他总是到校外活动,蓝宝常常说,这个家伙,犯了什么毛病,总是让我去找他。
而蓝宝亦是喜新厌旧之人,不久又和体育系的一个男生打得火热,坐在人家单车上尖叫,从此筒逸夏更加消失。
倒是我出现在南京大学多次。试图遇到筒逸夏,但这种做法的几率是这样低,我没有遇到过筒逸夏。一次也没有。
好在不久我们就毕业各奔东西了,蓝宝匆匆嫁给一个北京男人。蓝宝结婚那天我是伴娘,我在婚礼上总是想起简逸夏来,如果他站在这里,会不会难过呢?他不难过,我为他难过。
蓝宝结婚后迅速远离了所有人视线,在北京过着有钱小妇人的生活,而我南下深圳,一个人,孤单漂泊,我仍然是不好看,仍然是瘦小枯干。
我还是不能忘记简逸夏。
筒逸夏,这么多年了,你还是我的疼。
宋瓷。他叫出我的名字。
我惊住了。多少年之后,为什么他能一下子叫出我的名字?我哆嗦着,简逸夏,你如何知道是我?
呵呵,他说,不是我听出了你的声音,而是存了你的手机号,上面显示了你的名字,这么多年,你为什么不换号?
是。我没有换号。
只因为毕业时他发给我一条短信,那条短信上写着,祝你前程大好。这是句很俗气的话,可因为这是唯一的短信,我舍不得删。因为舍不得删,我舍不得换号。
所以,我一直漫游着。从南京,漫游到深圳,一漫六年。
见面的刹那,他呆了,我也呆了。
他变得如此臃肿而颓废!甚至眼神都散了!甚至声音都这样无聊!我一直以为的不忘和难舍在刹那间就分崩离析,我甚至来不及调整我失望的表情,他惊讶地夸我变成了天鹅。
我们变得清醒起来,说起了天气与收入,他说三年前结婚了,想为太太在我们上海的分公司谋个职位,我这个人事部经理应该帮得上忙,他是从蓝宝那里知道了我的消息。
我没有想到有一天我会这样与他说着家长里短,甚至不带半丝暧昧,我点了一支烟,递给他,他接过去,吐出几个悠闲的烟圈,我看着那几个烟圈,觉得自己就是吐出来的烟圈,没有了目的,随意地就被他吐出来了。
他又问我他太大的事情,我说没有问题,我会尽力。
我不紧张不胆小了,以前见他的种种紧张和期待全面崩溃撤退,我像一个逃兵,想着快跑快跑。
终于结束了。我没让他送,我说,自己打车就行了。
我们就此分别。
他临上车前时忽然说了一句,宋瓷,其实——我没让他说出来什么其实,没有什么好其实的,过去的光阴,是一颗鱼心,能游到的,只是自己心里。
挥手后,我上了一辆出租车,司机问我去哪里。
我说,外滩。
摇下车窗,看着上海夜色,我听到谁在唱——你记不记得我曾经在你日记中哭泣?我想,没有人记得。如果有,那唯一记得的人,就是我,只有我。
而我,有一颗苦涩的鱼心,鱼的心,游到水里,眼泪,也落到自己心里。
有人问:小美,你个人问题啥时候解决嘛?你今年有29了吧?快奔三了,要有危机感呀。
众目睽睽之下,关凌美觉着自己的年龄就像头上的大吊灯,丝丝地发着亮光,照遍了每个角落,那光线晃得她有些难过。
有人出来安慰:小美,没事,真找不着,我看你和董林在一起就挺好,互相知根知底。
董林是公司项目部技术员,36岁,属于齐天大“剩”那一级。
此刻,董林坐在关凌美对面,正用刀叉和一份黑椒牛排做孜孜不倦的斗争。听有人这么说,他咕哝了一句,这肉里有筋,然后抬起油乎乎的胖脸瞅了瞅关凌美,摇摇头说:不行,不行,我俩不合适!
众人看他这么认真,轰然大笑。
关凌美真受不了这些爱八卦的同事,她真想使个定身法让他们在吃饱喝足之后赶快闭嘴!
她不愧在北京做过三年群众演员,那些气恼的小火苗在她心里激烈碰撞后,瞬间化作绕指柔。她轻举酒杯,斜睨了齐天大“剩”一眼,然后环视四周,浅笑盈盈:哥们,姐们,操心多了伤脑子啊。来,喝酒!
回到家,洗去淡妆,换去礼服,卸掉心灵的盔甲,想起酒桌上尴尬难堪的一幕,关凌美大哭了一场。哭过感觉心里好受点了,看看镜子里红肿的双眼,乱蓬蓬的头发,她对自己说,加油吧,关凌美,你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关坚强,你一定会找到知心爱人!
同学给关凌美介绍了个对象,约定周末在龙凤山森林公园见面。
相亲对象小高在财政局当会计,他中等个,说话轻声细语,有种浓浓的职业范儿,关凌美觉着他很平常。她和小高漫步在林间小道,说的也都是那些俗得不能再俗的话题——工作忙吗?下班后喜欢做些什么?大学读的什么专业?
两人边说边行,走出林子,前面就是水波潋滟的碧水湖。可是今天的碧水湖有些奇怪,岸边围了好多人,隐隐听到有人在大声骂人。
关凌美挤到前面看,原来是有剧组要在这里拍一场女主角跳湖自杀的戏,可替身演员不靠谱,失约没来。导演正大骂剧务,你找的是些什么人啊?是不是你们串通好的玩我,你说今天这戏怎么拍?是你跳还是我跳?!
我跳,关凌美脱口而出。导演向她望去,只见她身材高挑,明眸生辉,完全符合他要的形象,顿时转怒为喜。
关凌美隐约听见后边有人叫她,她回头找,身后是密密的围观人群,哪里有小高的影子。来不及多想,她换好服装,随着一声开始,她背对摄像机,扑通一声跳进河里,然后挣扎一番,沉到水里。因为关凌美有表演基础,又是游泳健将,几分钟的戏她一气呵成。
上了岸,才觉得冷,全身瑟瑟发抖,可心里却是喜滋滋的,她太热爱在镜头下的感觉了。等她把一切收拾完毕,再来找小高,可哪里还有他的影子。
这次相亲失败,关凌美心里并没有多难过。
其实她和李卫国之间也没有多深的感情基础,但是这天,当李卫国再次向她表白,她不知怎么就稀里糊涂地答应了。
谁知几天后,李卫国就向她借钱。说有十万火急的事,不好意思跟家里开口,也不多,只借三千。关凌美觉着这李卫国也太唐突,但又不好意思拒绝,就把钱打了过去。可过了两天,他又说遇到难事,需再借两千。
关凌美的心咯噔一下,知道自己遇到骗子了。
以前的李卫国并不是这样的人,可是这三年,两人所有的联系都是在网上,关凌美现在一点也不了解他。
关凌美就骂自己怎么这样弱智,电视上不是天天说这事吗?凡是恋爱中涉及钱物的要小心再小心,可她怎么还会傻傻地上当受骗?看来人不可有贪心,贪心易受骗。就像她,一大龄剩女,渴望有平稳美满的婚姻,骗子正是掌握了她这种心理。
这些年,项经理跟关凌美的公司一直有业务往来,两人比较熟悉。项经理四十多岁,身材微胖,总是笑眯眯的样子。菜上来了,两人边吃边聊。项经理说,小美哪,我就喜欢你这样的女孩子,才华横溢,与众不同,跟你聊聊天,说说话,什么烦恼都没了。关凌美笑而不语。项经理握住她的手,感叹说,小美,你知道吗?每天下班后,我真不愿意回家,在家和她除了吵还是吵,没有一点温暖,想当初我俩是父母包办……
关凌美把手抽出来,哈哈大笑:老项,你这是演到第几集了?项经理正说到悲伤处,对她的话有些莫名其妙。关凌美说,据统计,男人但凡发展婚外情,第一集就是痛说家史。
项经理脸上一红一白的有些挂不住,强笑说:小美哪,你哥我哪是这人,你呀,说话真是个二百五!
关凌美夹起腐乳肉大嚼,大大咧咧地说:二百五就二百五,我趁早摆明立场,不做温吞水浪费他人感情。
还有一句话她在心里没有说出来,大龄剩女不是空虚已婚男寻求刺激的猎物,您该滚多远就滚多远吧。好饭不怕晚,剩女终会迎来春天。
同学又给关凌美介绍了个对象,是市报社的记者邱明方,离异,带一个五岁男孩。
关凌美还没有做好当后妈的准备,一口回绝了。
有天,关凌美陪同事去宠物医院给小狗看病,遇见一个身材瘦高的男人用毛巾包着一只血淋淋的猫来求医。男人讲,这只猫一直住在他们单位大院里,昨天晚上,不知遇到了什么凶猛动物,伤成了这样子。医生给猫打了消炎针,缝合包扎了伤口,他这才小心翼翼地抱着猫走了。
一个多月过去了,关凌美又遇到那男人。再打探猫的情况,男人说,伤全好了,还生了小猫,怪不得它当时生命力那么坚强,原来是有猫宝宝了。
聊了一会,关凌美无意间问起他在什么单位上班,这才惊讶地发现,他竟然就是同学要给她介绍的对象邱明方。
邱明方离过婚,有孩子,但她现在觉着这都不是什么问题,只要人好就行。
关凌美性格活泼开朗,很快,邱明方的儿子小满就喜欢上了她。
她终于有了特别幸福的感觉。
邱明方生日那天,关凌美买了蛋糕去他家。开门的却是个陌生女子,那女子上下打量,神色有些敌意,关凌美问:请问您是?
我是小满的妈妈。女子说。
那一刻,关凌美觉着自己今天来得真多余。她落荒而逃,心碎了一地。
关凌美关了手机,想早点忘记邱明方。可是,第二天,邱明方就带着小满找上门。
邱明方说:小美,听我解释好吗?前妻定居国外,早已再婚,这次回来,是因她父亲病重,来日无多。老人这些年身体不好,所以离婚的消息一直瞒着。这次她来家里,是想让我和她继续在老人面前演戏。于情于理,我都不能拒绝。
哎,你和我说这些干什么?她心中喜悦,却偏偏装出一副漠不关心的样子。
他想让你做我妈妈,小满笑嘻嘻地说,原来这小家伙一直躲在后边偷听。
关凌美抬眼望去,正撞上邱明方期望的深情的眼神。
她唇角笑意盈盈,摆了个小谱,说,那就先处处看吧。
我爱你,和家境无关
在我和吴友良谈恋爱整一周年的时候,他的父母带着家乡的土特产坐了很久的火车,从很远的地方赶来。吴友良把我和他父母第一次见面的地方定在了西餐厅,他说正好让父母吃点这辈子从来没吃过的东西。
吴友良这么说的时候,更让我肯定了我爱的人没有错,他能体谅父母的苦,而且没有丝毫一点嫌弃寒酸父母的意思,这片孝心让我感动,想来日后他对我的父母也不会差。
欢天喜地赶到餐厅时,我还是呆住了。虽然吴友良跟我讲过他小时候的生活有多贫苦,也说过他的父母是多么朴实的农民,可见了面后还是让我感到有些吃惊。
吴友良的妈妈见到我很开心,不一会儿,她小心翼翼地从裤子里面的口袋掏出一个方方的手绢,一层层拆开,装的是崭新的一千元人民幣,她笑着把钱放进我的手里,说是给我的见面礼。我知道这是他们老两口的辛苦钱,可又不好拒绝,所以也就收下了。
看到吴友良的父母,我的心里有很多感慨,如果不是吴友良在贫寒的家境中仍然刻苦求学,他断然走不出那个小村子,也将和他的父母一样是个农民,那么我们一定不会相爱。我终于理解了吴友良骨子里的那种使劲向上爬的进取心,先天不足的他,一直试图通过后天的努力来弥补。这样的吴友良,让人心疼,我有什么理由不好好疼爱他呢?
爱到极致就是见家长
既然我都见了他的父母了,我问吴友良:“你什么时候去我家见见我爸妈呢?”
吴友良犹豫又犹豫地说:“我胆小,害怕见老师。”
这话说得真有意思,我问吴友良:“你本身也是一个老师,还怕见老师?”
吴友良就摊开双手,拿起手指比划说:“我只是个中学老师,可你爸是大学的,还是个教授,怎么说我都怕得很。”
这都哪跟哪呀,我觉得吴友良就是找借口。见我猜中了他的心思,吴友良又支支吾吾地说,他还没做好准备。
我能理解吴友良所说的没做好准备指的是什么,说到底,他还是自卑。因为,早前他就不无担忧地说过,在他还不够强大的时候,我的父母是不会放心把我交到他手上的。所以,他要等奋斗得足够好了,再跟我儿女情长,朝朝暮暮。
但让我始料不及的是,吴友良刚踏进我的家门,就遭遇了我爸摆的冷脸。我爸不喜欢吴友良,没有原因,就是纯天然地不喜欢他。
吴友良在我家坐了没一会儿,就被压抑的气氛逼走了。他的心思一向敏感,在我送他的路上,他接连说了好几句,“贝贝,跟着我,让你受委屈了。”
有什么好委屈的,这是我自己选的男人,谁说不行都没用。听我这样说,吴友良一把抱住了我,他说:“贝贝,你对我的好,我这辈子都不会忘。”
其实,我们两个人之间,他对我的好,远远多过了我对他的好,而且从一开始,不求回报对我好的也是他。吴友良一连说了三个“不”,他说我愿意在他一无所有的时候跟着他,就是对他最大的好。他笃定地相信,这世上没有比这更美好的爱情,也没有比我更好的姑娘。
虽然父亲反对,但我绝不会就此放弃,越是不被看好,我们就越是要好好爱下去。
近来婆婆总嫌她的儿媳邋遢。
刚结婚那阵子,不是这样子啊!婆婆不满地对老伴说,那时她多勤快啊!那时家里收拾得多利索啊!地上铺着地毯,吸尘器天天嗡嗡响;衣服来不及脏就洗了,阳台的晾衣架上总是挂满一排……可是现在呢?现在,每一次去,洗衣盆里总是堆着脏衣服;地毯卷起来扔在阳台上,吸尘器早不见了……屋子里的摆设也是扭七歪八,茶几上胡乱地堆着果盘……
以前,她很少去儿子那里住,住不习惯的。进屋子要脱鞋,东西不能乱扔乱放,从早到晚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直看得腰酸背痛,没病也能憋出病来。拒绝过几次,儿子就生气了,他说就算您不想我们,也总该想孙子吧?她的确想,孙子儿子儿媳都想,于是第二天就来了。来了,马上就不习惯了,浑身不自在,当天就想回乡下。
可是现在,她不得不在儿子那里住上几天。去了,洗几件脏衣服,收拾一下屋子,一天就过去了;然后,第二天,洗衣盆里又多出几件脏衣服,茶几上又多出没有来得及收拾的杂物……她知道儿子和儿媳都忙,可是再忙也不能这样啊!她感觉儿媳变得有些懒了,至少不再像以前那么勤快。虽然儿媳对她,还是那般孝顺。
把儿子偷偷叫到一边,问了说了。儿子咧开嘴嘿嘿笑,没办法啊妈真的忙呢!他说,您只管歇着,脏衣服不用您管……等积攒得多了,拿到洗衣店里就是。她撇撇嘴,更不爱听了。歇着?看一盆脏衣服就这么放着?还要去洗衣店洗衣服?钱多了烧的吧!
回到乡下,继续跟老伴唠叨。老伴笑着说你管人家小两口干嘛?她说不是我想管,才结婚几年就成这个样子,以后,那家还不得变成猪窝狗窝?……以后说什么也不去了。
儿子打开门,她大吃一惊。她怀疑自己走错了屋子,她怀疑儿子和儿媳回到了刚结婚那时候。地上再一次铺了干净的地毯,茶几上的一切再一次摆放整齐,阳台上,更是挂满一排刚刚洗过的衣服。儿媳操着嗡嗡响的吸尘器,正在卧室里忙。她从这个屋子转到那个屋子,越看越不对劲。反倒是儿子拘谨地搓着手,说,妈,您要来也不提前说一声?
家里要大打除吗?她似乎明白一些什么了。
儿子和妻子耳语几句,见确实瞒她不过,只好向她道出实情。
我丈夫是一位诗人,一位专业的基金募集人,一位骄傲的父亲。他比我大35岁,比我们的儿子大60岁。有点儿讽刺的是,他的名字叫扬(译注:Young,在英语中与“年轻”是同一个词)。
如果你5年前问我想和什么样的人一起组建家庭,那么一位足以做我父亲的男人绝不会被排在名单的里面。然而现在,我们就要庆祝我们结婚4周年纪念日了,而且还沉浸在我们儿子两周岁生日派对的喜悦之中。爱情是一种美妙而令人惊奇的事情,我们的相识就是上帝的安排,遇上就无法分开。
在很多人看来,我们的婚姻有很多不利之处。这些人所犯的一个错误,就是他们认为我们本身没有对这些不利因素进行考虑。当然,我们考虑过将来,我们知道事情不会总是像现在这样容易和有趣,我们也意识到了一起外出时会给人有点怪怪的感觉。
一位20多岁的姑娘,穿着牛仔迷你裙,跟一位西装革履、手提公文包、头发花白的男人定期来吃情侣晚餐。看到这种情形,当时就餐的人是怎么想的,我只能是想象了。但是他们同样也见证了我的泪水,我们第一次紧张而热烈的亲吻,以及持续到深夜的深情交谈。
扬无愧于他的名字,比大多数人都更加精力充沛。他经常开玩笑说,我的成熟和他的不成熟意味着我们可以在一个中间地带达成一致,其实我们就像是那些40多岁的普通夫妻。我不知道这种表述是否很准确,但就性格而言,我们是一种很好的平衡,而且是相得益彰。
我们俩都是很坚强独立的人,在我们的生活中发生过很多有趣的事情。扬第一次见我母亲的时候,他对她说:“我们很开心,但将会是没有房子、没有婚姻、当然也就没有孩子。”这给人的感觉是,我们已经走了很长的一段路,而且走得非常快。
在扬郑重地做出他的婚誓的时候,我只有紧紧地抓住他的目光,才不至于让我抑制不住地颤抖。我们甚至改变了牧师所提议的用词,即我们不说“至死不分离”,而是说“只要我们俩都活着”。
8个月之后,我们的儿子汤姆来到了这个世上。有了一个孩子之后,这让我们的“活在当下”的理念更具针对性。扬的态度是,如果能活到95岁,也就是另外33年,他就会很开心了。但我坚持要他活到100岁。
有些东西将永远不会改变,我们接受这个事实。我们现在外出仍然会遇到不解的眼光。我相信仍然有人认为我们的婚姻是错误的。但是,两个相爱的人幸福地结婚,开心地抚养他们的儿子,这有什么错呢?
信不信由你,我相信这就是爱情。
倾心相遇缘定今生
那天下午,王蒂澄如约赴会,却发现整个厅堂里除了刘孝锦和她丈夫,只有一位衣冠楚楚的青年。“他是清华大学最年轻的教授周培源。”刘孝锦刚介绍完,王蒂澄瞪大了眼睛,惊讶又钦佩。
周培源谦虚地摇摇手,“不值得提及。”这位来自江苏宜兴的江南才子,出身于书香门第。一年前,他才从瑞士苏黎世回国,此前,他辗转美国、德国从事物理研究,师承物理学家爱因斯坦和海森伯格。
周培源痴痴盯着王蒂澄,心生欢喜。她的瓜子脸、柳叶眉,都映入了他的脑海。“孝锦姐,今天是不是还有别人?”王蒂澄被周培源注视着,害羞不已,赶紧找话题。没想到,大伙儿都笑了起来,原来这是他们故意安排的相亲。
吃饭的时候,大家都在聊天,只有王蒂澄一直低头吃饭。周培源不知如何表达关心,于是频频为她夹菜。她心里既无奈,又好笑。无奈的是,饭量很小的她,吃不下这么多。好笑的是,这个青年真是榆木脑袋,只会一刻不停地给她夹菜。她偷偷瞄了一眼周培源,想着这位博学青年为了报效祖国,放弃了海外优渥的待遇,有一颗赤子之心,对他的好感多了几分。
两心交汇终成眷属
自从与王蒂澄认识后,周培源仿佛沉浸到了甜水里,常常哼着情歌上班去。身边的人猜测他有了心上人。但事实上,他没再和王蒂澄联系。“木讷!”刘孝锦等了几天,依然没有动静,才知道周培源不好意思主动约王蒂澄。
此后,只要上完课,周培源就情不自禁地往王蒂澄那里去。同事们都笑他:“几乎成了半个北女师的人。”
周培源大方率直,王蒂澄同样性格直爽,两人在一起,总有说不完的话。爱情的小树苗,就在这些绵绵情话里,长成了森林。
1932年6月18日,周培源和王蒂澄喜结连理。清华大学校长梅贻琦亲自主持这对璧人的婚礼。婚后不久,王蒂澄去清华附中教书。
艰难困苦爱愈深沉
每天傍晚,王蒂澄都会挽着周培源,沿着清华园幽幽长长的小道漫步。邻里都很羡慕两人的感情。
1935年,生完孩子后,王蒂澄沒休息多久,便开始工作。她迫不及待地想多培养一些优秀的学生,却因身体衰弱感染上肺结核。在当时,这种疾病非常危险,又有很强的传染性,王蒂澄被送到了香山的疗养院。
抗日战争爆发后,周培源随清华大学南迁至昆明,在西南联合大学担任教授。王蒂澄带着女儿们追随他的脚步,来到云南。日本战机轰炸昆明,在此起彼伏的防空警报和炮火声中,周培源和王蒂澄迎来了第三个孩子。
看到妻子的身体状况不好,周培源每天主动带着孩子们玩耍,直到她们一一进入梦乡,才开始看资料,做学问。遇到好的内容,他还自刻蜡纸,油印讲义。望着油灯下奋笔疾书的丈夫,泪水模糊了王蒂澄的双眼。她所能做的,就是当好一个师母,在丈夫的学生们来家时,竭尽所能地给他们做一些好吃的补充营养,让他们更有精力学习。这批学生里,不仅有物理学家杨振宁、钱伟长,还有数学家陈省身……
1943年,周培源受邀参与鱼雷空投入水的科学研究,举家前往美国。在他工作期间,美国政府希望他和家人加入美国国籍。周培源和王蒂澄不约而同选择了拒绝。项目结束后,他们又回到国内。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新中国成立后,周培源被调入北京大学。他依然和初见时那样,对王蒂澄宠爱有加。她喜欢樱花,于是周培源在庭院里遍植樱花。
日月如梭,女儿们都长大了。她们最先对父母的恩爱提出了“反对”。“请你们不要再这么腻歪了。”大女儿刚说完,小女儿又插嘴:“是啊,工作不累吗,你们能不能分开一会儿?”王蒂澄笑着跟周培源说:“你看,女儿们都吃醋了。”周培源笑着对女儿们说:“不,你们的妈妈是我最爱的人,这一辈子我都要宠着她。”
周培源说的是真心话,每天王蒂澄起来后,周培源都会轻轻吻她的额头,对她说:“我爱你。”王蒂澄同样也会回复一句。简简单单三个字,说一辈子并不容易。周培源年纪大了,耳朵有些失聪,声音越来越大,这些对王蒂澄的情话,有时候嚷嚷得周围人都听得见。周培源不介意,王蒂澄却仿佛一下回到了少女时代,满脸羞赧。
80岁那年,王蒂澄瘫痪了。周培源对妻子更加心疼,生怕她心情不好,天天在她床边嘘寒问暖。“培源,我身体垮了,要是走得比你早,你一定要扛住。”周培源摸了摸妻子的脸:“瞎想什么呢。”她望着他的笑脸,无声地哭了。
1993年冬天,周培源晨练回来和妻子说话。他看起来有些疲惫,她想他大概没有睡好,于是催着他再睡一会儿。他说:“好的啊。”然后,他乖乖地上了床,从此再也没有睁眼。无论王蒂澄喊多少遍,他还是静静地、安详地睡着。那年的冬天格外寒冷而漫长。从来没有红过脸的她,第一次发了脾气。但他再也不会说话了,她的泪水一滴滴落下,每一滴,都细数着携手61年的光阴。
他的关爱让我的心不再迷茫,他的认可让我重拾自信。我终于相信,他确实把我当成了自己的儿子,可以让我一辈子依赖。
“虽然你不是我亲生的,但只要你还叫我一声‘爸’,你就是我儿子,我就是你老子,我就得教育你。不是说‘子不教父之过’吗?我可不想背这黑锅。”这是记忆中,他对我说过的最严厉的话。
九岁那年,生父因病去世三年后,母亲经人介绍,认识了他。他们结婚前,母亲把他带来给我认识。我猜想,母亲是想培养我和他之间的感情吧,也有可能是想看看,他对我的态度如何,会不会真心对我好。
第一次见他,我就感觉,他有点像我记忆中的爸爸。他的手很大,手掌很粗糙,握住我的手时,很有力。他第一次牵住我的手跑步时,我就感受到从他掌心传来的温度,连同的温暖了我的心。他的话不多,但我感觉得出,他在很努力地讨好我,很努力地想走进我的世界,得到我的认可。
九岁的孩子,没有叛逆,不会包裹起自己的心,更不会掩饰自己的喜恶,全凭直觉接受或排斥一个人。我希望有个爸爸一样的人陪在身边,而他对我的好,我能感知。
他是转业军人,在部队呆了十三年,家里只有一个老母亲。他没有结过婚,年纪比母亲还小一岁。听邻居说,他家穷,没人愿意嫁给他。
“我们过去后,你要尊重他,更要对老奶奶好,知道吗……”结婚前,妈妈一再叮嘱我。可能是她看过太多再婚家庭鸡飞狗跳的情形,她不希望自己的人生也这样。当时我可能是妈妈最大的担忧吧,我不仅要与他,还要与老奶奶建立关系,而在这之前,我们彼此陌生。
还好,妈妈的担心多虑了。我与他的母亲,我的奶奶,一见如故。她心疼我小小年纪就没了父亲,而我心疼她只有一只眼睛还要为生活奔波。奶奶对我的好毫无掩饰,她虽然瞎了一只眼,但她的亲和力却吸引着我。
他和妈妈都觉得诧异,我和奶奶竟会投缘。我也说不清,感觉她就是我想象中那种慈爱的奶奶。刚开始的两年,我们睡一屋,奶奶讲了很多他小时候的故事给我听。在奶奶的故事中,我对他愈加了解,就像我们从来都是一家人。
他对我很好,每天接送我上学、放学,还在拮据的收入中,支出钱送我去学画画。他说,只要我想学,他砸锅卖铁都会培养我。因为他对我的好,对我的负责,妈妈感动得流泪。告诫我,一定不能辜负他的期望,一定要好好爱这个家里的每个人。
当了十三年兵的他,严格自律,虽然对我好,但他对我的要求也很严。
刚开始妈妈很不适应,以为他在变着法子折磨我,而我也有些抗拒,对他说,我是你儿子,又不是你的兵。我还在妈妈面前告他的状,说他的真面目终于出来了。
“既然我们是一家人,他就是我儿子,老子管儿子不应该吗?男孩子就得像个兵样……孩子爸如果还活着,也会希望儿子长大后像个真正的男子汉吧?”他对妈妈说。
妈妈听完,觉得他的话有道理,就放心地把我交给他管,我却是越来越抗拒。
那时我们已经一起生活了三年。三年间发生了很多事情,他家的老房子拆迁了,他做生意挣了不少钱,我们家不仅买了新房子,妈妈还开了家小超市。最重要的是,妈妈为他生下了一对龙凤胎。这个家变得异常热闹,而我却变得孤单了。
他终于有了自己的亲生孩子,而且还是龙凤胎。看他左手抱一个,右手抱一个,左亲亲,右亲亲,喜不自禁时,我就有些难过。我现在成什么了?他对我说过的话还算数吗?妈妈要带两个孩子,还要管理超市,每天都很忙碌。奶奶也是忙得不可开交。
我突然感觉在这热闹的房子里,自己就像一个外人,他们都在忙碌,而我却不知所措,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虽然妈妈还像过去一样对我,但我卻觉得,她已经不是我一个人的妈妈了。这是他们的家。
我变沉默了,每天都习惯把自己关在房间。
在家里,我无法宣泄自己的郁积,于是在学校时,与同学一言不合,我就用拳头解决。在他的严格要求下,我每天都要锻炼,还跟他学过散打。我用他教的功夫打了很多惹我发怒的同学,于是很多家长告到了学校。
他回来时,看到妈妈在打我,问清了原由后就把我带上了天台。那时,我已经十三岁。站在天台,望着灯火辉煌的城市,暮色中,我看不清他的脸。
我没想到,他会先向我道歉,说他忙着挣钱,忽略了对我的关心,一味只知道严格要求我……最后他认真地对我说,只要我一天还叫他“爸”,我就是他儿子,他就是我老子,他就有权教育我,还说“子不教父子过”,这黑锅他不背。
人的心很敏感,别人是否真心对你,其实可以感知。我只是被忽略了,才觉得孤单,才会做一些事引起重视。他用他的行动兑现了妈妈的诺言,也再次赢得了我的心。
后来,他放缓了做生意的脚步,常常在闲暇时,开着家里新买的车载我们出去郊游。他一直对我说,我是家里第二个男子汉,得帮他一起撑好这个家。
我们是父子,更像是朋友。
我和他相处默契。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总会效仿他的言行举止,效仿他对人对事的态度,觉得自己有这样一个“爸爸”很幸运。曾以为我们可以幸福快乐地一起走过这一生,可是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却打破了我的世界。
在我十五岁这年,那场车祸中,他为了救别人,永远地离开了我们。奶奶哭得伤心欲绝,而妈妈听到噩耗后,当场就晕了过去。我也难过,可我不能哭,我是男子汉了,我要帮他撑好这个家。
我答应过他的话,一定要做到。
只是爸爸,你知道吗?没有你,我的世界已经面目全非了。我在日记中写道。不知你在九泉之下,他能不能感知?
大叔问我:疫情结束了,会不会好多人去离婚?
生活被局限在100多平方米的空间,并且需要自己动手解决各种问题。改变,不是因为你爱谁,或者你喜欢,很大程度上,是迫不得己。婚姻于是经受考验。
小时候,和弟弟轮流洗碗。老爸偏心,轮到弟弟的时候,就跑来帮忙,迅速收拾好厨房。轮到我,弟弟就捣乱,甚至把没有用过的碗盘都淋上汤汤水水。我抗议,老爸总说,你是姐姐,让着点儿。这样的鲜明记忆,让我在弟弟的家里看到他煎鱼炖汤收拾碗筷时,很是惊讶,当年那个逃避勞动的“臭小子”,居然能被“改造”得如此能干?有多少曾经淘气不拘的小男孩儿,就这样地变成为茶米油烟操心忙碌的居家大男人?我笑他,他很淡然:“我记得咱爸那时候就喜欢研究菜谱……”
婚姻中夫妻的相处方式,绝对不是遗传,尽管它带有父母的影子,却更多是在磨合适应中,慢慢成为一种彼此接受的习惯。讨好对方不可能是一辈子。恋爱的时候,江南小子陪湖南妹子吃湘菜,旁边放一只盛水的碗,把剁椒鱼头在清水里涮一遍,辣得稀里哗啦,依然说好;结婚后,饭桌上必然有一盘出锅前加了糖的炒青菜。
很少有人能够占据绝对的强势地位。即便是那些不平衡的夫妻关系,也是双方“互动”的结果。他往前走了一步,你退却;他再走,你再退;等到再也无法让步之时,便是底线。或者,他往前走了一步,你不让,针锋相对,像两只刺猬,都被扎疼了,于是寻找一个相安无事的安全距离。慢慢地,在一次次的试探中,在不断的争执中,找到大家都能够接受并且感觉舒适的相处之道。
如果没有意外,我们会在这种相互让步彼此接纳的关系中白头偕老,但是,意外的发生,会打破原来的习惯,冲击既有的模式,让本来习以为常、相安无事的人变得无所适从,焦虑不安。
当所有曾经安慰自己的理由不复存在,所有曾经掩藏的矛盾一触即发,所有可以逃避的相处变成朝夕相见,当你意识到要和这么一个缺点多多意趣迥异的人长相厮守共度余生,会不会心生恐惧,进而想要逃离?
即便是在热恋中,恐怕也没有像现在这样,几十天地“绑定”在一起。我们接受生活的种种变故,主动或被动地作出改变,却时常对婚姻中的暗流涌动习焉不察,视而不见。这一次“被迫”的朝夕相处,有多少人坚守初衷,有多少人淡然以对,又有多少人痛苦不堪?
逢年过节,清明中秋,母亲经常跟我们兄妹几个念叨,说不知道父亲在那里过得好不好?还说父亲一生清苦,没有享到一天清福,而把人间所有的福分都让她一个人享了。
母亲年轻的时候长得很漂亮,秀美的脸庞、明亮的眸子、两条黑亮的长辫垂于腰际,村里人都说母亲像一朵娇艳的娜仁花。有媒婆前来提亲,母亲总是羞赧地摇摇头,其实那时她的心里早已有了父亲。
父亲在村里的大食堂当管理员,工作之余,总爱捧一本书坐在桌前看。尤令父亲骄傲的是,他能打一手好珠算。月底,生产队长在一旁念账目,父亲的手轻巧地在珠盘上跳跃,队长的嘴巴还没有闭上,父亲那里的结果早就出来了。母亲高小毕业那年,队里恰好缺一个会计,村里人就一致推举母亲管账目。这样,父亲和母亲一对年轻人就可以整天在一起写写算算了。
后来听母亲说,她当时之所以看上父亲,是被他英俊儒雅的气质所打动。另外,母亲还钦慕父亲为什么能把珠算拨弄得那么生动有趣,以至后来母亲经常替父亲炫耀他炉火纯青的珠算技艺。长大以后有了计算器,我决定跟父亲比试一下,母亲把一串数字念下来之后,还未等我摁完,父亲的答案已經脱口而出,且不差锱铢。
春天里,母亲坐在生产队偌大的办公室窗前,红着脸跟父亲说:“把你抽屉里的书借给我看看。”父亲点头说:“全借给你看。”母亲又央求:“你教我学珠算也行?”父亲依然答应:“行,让你打得和我一样快。”春天的风把满院的榆树和柳树都吹绿了,母亲看一眼父亲英俊的脸庞,羞涩地低下头,脸上也露出胭脂般的笑意。
因为祖母家的房子很小,叔叔也已长大成人,父亲和母亲带着我就搬到队部东侧一间旧时的学堂里去住。那时我已经3岁了,母亲整天背着我做家务,切菜、擀面条,连抱棍推碾子时,都要把我悬在背上,生活清贫而艰辛,却又充满了无限的乐趣。
窗外淅淅沥沥的雨声里,父亲倚在窗前大声地读一本旧版线装的《红楼梦》。父亲一字一句、一板一眼地朗诵,深厚的嗓音略带磁性。我依偎在父亲身畔,张望着父亲念的那些字,并伸出小手去抓,父亲就把书高高擎起令我够不到,嘴里依然念道:“黛玉却来到窗外,隔着窗纱往里一看……”这时母亲嗔啧一声抱过我,将一根根纤细的秫秸秆儿塞进炉膛,火苗浅浅地舔舐漆黑的水壶底。母亲静静地听着父亲读给她的红楼故事,火光映红了她俊俏的面颊。此时,我就在雨声、读书声和水壶那咕嘟的沸腾声中,在母亲的怀中酣然睡去。
父亲一辈子都喜欢喝母亲给他泡的红茶,酽酽的茶香,时时萦绕在简陋的小屋里。即使后来有了电和煤气,父亲也总是上山捡来干树杈、干牛粪、酸不溜根,让母亲烧开水。父亲说,柴火烧出来的水泡茶就是不一样。我不相信,对比着品了两回,两种水沏出来的茶的确迥然不同,前者芬芳四溢、绵软可口,电水则温吞寡淡,烫嗓子。
9岁那年春天,我要上学了。母亲用她戴了多年的一方白底碎花头巾,给我缝了一个精巧的小书包;父亲花一毛钱买来两张糊窗户的大白纸,给我裁了两个写字本,并端端正正地写上舅舅给我起的学名:齐国军。半年以后,父亲还是坚持着给我改了现在这个名字。
从我上学识字以后,家里就有三个读书人了。于是,每逢茶余饭后或休工歇息,我也效仿父亲的样子,捧一本杂志高声地朗读给他们听:“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我偷偷瞟一眼父亲和母亲,他们脸上的笑容就像吃了蜜一样甜。
父亲除了饮茶,也吸烟,还喜欢喝两杯老酒。父亲从不像其他老农那样用烟袋杆儿吸烟,说那样显得过于老态,他喜欢用烟纸卷旱烟抽,一捏子烟末均匀地撒在烟纸上,用掌心一拧,一根纸烟就卷成了;火柴一擦,“刺啦”一下,跳出一缕小火苗,蓝色的烟雾就从父亲多皱的嘴巴里吐出来,缓缓地飘在空气中。父亲一辈子头疼脑热从未打过针,而是将扑热息痛先捻碎;然后掺进烟末里卷成烟,一袋烟吸完身上就轻松了。
母亲心疼父亲,经常趁他熟睡或休息的时候,偷偷地把当天的活计做完。一堆谷子刚刚用碌碡压好,趁父亲进屋喝茶的工夫,母亲就开始扭动腰肢用簸箕簸。父亲出来看着口袋里干干净净金黄色的谷子,嗔怪母亲太逞强,不该抢他的活计干。母亲说你就不怕累坏了身子骨,没有活计你就给我念一段书吧。父亲这些年很少大声地读书了,而是从铺盖卷下拿出一副扑克牌,在炕席上摆“福禄寿喜财过五关”的游戏,母亲就匍匐在他身边,津津有味地瞧。
那年父亲病重,不能平卧,十几天整夜整夜地睡不着觉。夜里,母亲蹲在父亲身旁捧着他的额头陪他唠嗑儿,父亲这才勉强睡去。看着父亲安详地睡着了,母亲就那样木雕泥塑般一动不动地蹲着。我的眼泪无声地淌下来,在我脸上肆意汪洋地流。
父亲读书、摆扑克牌,也喜欢唱两句蒙古族民歌。我从单位拿一本《蒙古贞民歌选》,父亲爱不释手,经常倚在铺盖卷上饶有兴致地哼唱,什么《祝酒歌》《天上的风》《绕阳河畔》《四河》……一首接着一首,总也唱不够。
生活,就像绕阳河潺湲作响的流水,清清亮亮,日夜奔腾不息。春种秋收,父亲和母亲在田间辛勤地劳作,土里刨食,好不容易把我们兄妹几个养大成人,可这时他们也已经老了。他们的腰杆儿不再挺直,山乡牧野的熏风,吹皱了他们原本青春靓丽的脸庞。
在母亲的唏嘘喟叹中,我暗暗猜想,彼时彼刻,父亲一定坐在天阶高大的石廊旁,捧着一本什么书,正在抑扬顿挫地朗读……
师范毕业后,我被分配到李店中学任教。过了三年,妻子也从乡下迁到了李店街上,开了一个小卖部。一家人能够团聚,日子也开始慢慢好转。
1996年7月,我们潘塘镇三所中学合并为二所:潘塘一中、潘塘二中。潘塘一中为重点中学,从全镇选拔老师。由于在96年中考中,我在李店中学带的三(2)班成绩全镇名列第一,自然成为首批进入潘塘一中的老师,人很光荣,也很幸福。一年后,潘塘一中中考的成绩骄人,创造了潘塘镇历史。上级决定为一中的教师建两栋教师宿舍楼,改善教师四个人合住一个房间的住宿条件。教师宿舍楼一共二十八家,结构为二室一厅,教师本人要出资一万五千元。当时家里只有一千三百元,剩下的钱只能靠借。离交钱的日子越来越近,剩下最后一天时,还有三千元没有凑齐。幸好,二妹夫向当地一个老板借了这笔钱,一家人总算搬进了这栋教师宿舍楼。
宿舍楼是住进去了,可是,一万多的债务,对于当时我们家庭来说,是一个沉重的负担。而且孩子的培养,生活的开销,靠教师每月微薄的工作,实在难以维持。没有办法,妻子决定南下深圳去打工,尽管我极力劝阻,也无可奈何。
而在我的周围,是从远处不断地传来爆竹的祝福声。
我常常问自己,打工是什么?打工就是去干城里人不愿干的活,这种活又累又脏又苦,能让鲜活的生命迅速变得枯萎。为什么打工的钱如此沉重?因为每一分钱,都是血泪铸成的。
我深深地爱着我的妻子!
之前有一位妈妈发邮件求助,说有一次带孩子去亲戚家做客。当时孩子还带了一个玩具过去,刚好亲戚家的小弟弟看上了,非要不可。两个孩子互不相让,大人们劝了很久,孩子就是不给。这时候爸爸就说,“你是哥哥,送给弟弟,我给买新的。”孩子还是不同意。这时候不知道孩子爸哪里来的火,直接把玩具抢过来给了亲戚家孩子,还推了儿子一把。一边大声骂着:“上次刚跟你说过孔融让梨的故事,你今天就出来丢脸。”这时候孩子吓着了,躲进了妈妈的怀里。
回去的路上,这位妈妈跟丈夫说:“你最好给儿子道歉,一个3岁多的孩子维护自己的东西,有什么错,你什么时候能顾及孩子的心理呢?”丈夫却回了一句:“就你懂教育,少跟我扯那些没用的。我爸妈就是农民,我不是照样活得好好的。”结果儿子后来跟其他小朋友在一起玩,东西被抢了都不敢吭声。
这就是当下很多家庭赤裸裸的现实:妻子积极地接受新的教育理念,不仅仅要养孩子,还要承受丈夫的质疑和缺位。特别是在关系到育儿理念的时候,双方往往因为理念不合而争吵不休。
当然,我们的身边也有大量的好爸爸。所以当所有矛头都指向爸爸的时候,妻子也要反思,因为有一种情况是爸爸被人为地边缘化。我们常常会看到一种情形,夫妻俩为孩子的问题讨论时,很多妻子都是居高临下的样子,于是丈夫就本能地回避家里的事情,孩子的事,都交给孩子妈。最终,家庭氛围往往会不断趋于紧张。一旦妻子的内心不够强大,总有一天,会如同不断给气球打气一样,结果爆炸掉。
很多妈妈都会说,其实我明白啊,但是我做不到。就好比夫妻关系,当然重要啊。可有了孩子,总觉得孩子才是第一位的。眼前的那个男人浑身都是缺点。于是夫妻间除了谈论孩子、日常生活之外,少有其他亲密的沟通。当亲子关系高于夫妻关系时,家庭往往会出问题。
而这个时候,所谓爱孩子,往往是一个伪命题。因为父母的相爱,才是孩子最想要的爱。
每一个家庭都会形成一个磁场。人与人之间会有情绪传导,像水波一样弥漫开来。我自己就有这样的感受,如果跟老婆吵架了。那我整个人感觉都乱糟糟的,没心情做事。就是孩子笑嘻嘻地找我,我也是一副没精打采的样子。而敏感的孩子能捕捉到父母的情绪。当我跟他妈妈争论时,声音过大,他就会大声喊停。而我跟他妈妈有时候说只有我们懂的笑话时,小家伙也会跟着傻笑,甚至比我们还开心。如果你真的爱自己的孩子,那就爱你的另一半吧。
真的爱孩子,请先卸下你的铠甲和尖刺。在养育孩子的道路上,没有什么是不可协调的。
因为有一个初心和目的都不能忘却——我们都爱这个孩子,是为了孩子好。那就少一点伤害,多一点包容和理解。要知道,天下还真没有绝对正确的育儿方法。不要居高临下地强迫妻子或者丈夫接纳你的观点。很多时候,像个朋友一样沟通,效果会更好。真的没必要为一件小事,争得脸红脖子粗。心理学家林文采说过的一段话值得思考:“在一个小家里,如果父母很容易就在养育孩子的态度上达成一致当然好。只是两个不同的人,有着不同的成长经历和价值观,想让对方立刻认同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此时,如果非得强求一致,甚至不惜破坏夫妻关系,那是絕对不值得的。关系,永远比具体的事情重要。”
人生总有一些让你束手无策的事情。比如我的一个被所谓的爱情冲昏了头脑的朋友,他正在悬崖边上舞蹈,而我们无论怎样苦口婆心,也无法让他悬崖勒马,转身回头。
朋友是一个有家的人,夫妻感情一直不错,儿子上小学了,可就在一个月前,他们婚姻骤变。
10年的感情比不过仅仅历经10天的一次艳遇,我们不禁对他们的婚姻扼腕叹息。
如果朋友投入的是一场真正的爱情,我们也不好劝什么,问题是使他泛起波澜的是一个开歌厅的“小姐”,两个人也仅仅是见了两次面而已。并不是我们对谁有偏见,她们也有爱的资格。只是,我们所见识的这个人未免有些让人大跌眼镜,明眼人一眼就可以看出,她是在骗忠厚老实的朋友,可朋友却被她迷了心窍,一门心思要和妻子离婚。
我们劝他说,那女人不过是骗你的钱而已,到最后,你什么都丢失了。他却执迷不悟:不可能,她说要和我在一起过日子的,她为我流了那么多眼泪。
盲目的爱情把朋友变成了“一根筋”,什么话都听不进去。我们无力阻止他在感情的河流里掉转船头,只好静观其变,眼睁睁看着他们把红色的结婚证变成绿色的离婚证。从浪漫的红色到忧伤的蓝色,这是失败的婚姻要走的路线,而他握着的,竟误以为是一张幸福的门票。
事情朝着我们预见的方向发展。那女人骗了朋友的钱,开始找种种借口疏远朋友,最后,干脆把歌厅兑掉,悄无声息地跑到外地去了。
朋友没有脸面求得妻子的原谅,整日借酒浇愁。
我们无法对朋友的痛苦坐视不理,跑到朋友的妻子那里,充当说客,希望他们破镜重圆,但每次都是无功而返。朋友渐渐有些绝望,他知道自己必须承受这样的惩罚。
妻子最终还是原谅了他的过错,她说,她也早就知道会有这样的结局,但她必须放他出去,因为人一旦有了燃烧的心,就很难将火扑灭,除非他自己关掉阀门。
在情感上,人从某种意义上说都是易燃品,但是如果你结了婚,你就应该学会有效控制自己的燃点,不要让那些廉价的火柴轻易将你点燃。每个人,都应该为家庭,为肩上那份不容推卸的责任,学会控制自己的燃点。
马木子:
想写初恋的疼和热,还有因为误会而造成的错过,以及对于亲情的渴望。每个小孩都渴望妈妈的温暖,即使他再调皮,再顽劣,再无可救药,再装作什么也不在乎,其实他的心里都是无比脆弱,无比需要温暖。
1.牵手
他说他要转学了,因为他母亲要改嫁,嫁给一个有钱人,他就能读这个城市最好的高中。
张齐很聪明,所以,我相信,到了重点高中他一定能发光发亮,不出意外的话,还能考上好大学,并且顺理成章地忘了我,直到连在大街上碰面都认不得我是谁。我很难过。
但他没有抱我,快要到我时,他被叫去办转学手续,他只是冲着我摆摆手,做了个再见的姿势,就嗖地一下消失在了门后。我想,我真的和他再见了。
因为我也要走了,我觉得自己考不上大学,我想出去打工,也许会去深圳,也许是广州,反正那边总是缺女工,一个月能赚好几千。赚了钱,我还可以报个夜校,还可以考个什么证书,还可以为自己的未来打算一下,也许也有那么一天,我变成很厉害的人,还可以回来找张齐,和他讲讲我有多少个夜晚会梦见他。
我想他的意思已经很明白,是想和我继续交往,可是,我真的很没出息,那个号码看一眼就记在了心底,倒背如流,我却还是没有勇气打过去。
我正在吃一碗牛肉面,被噎住,不停地打嗝,我想我的样子一定是丑死了,又流眼泪又要喝水,张齐递给我一杯水,我又呛住了,把水都吐到了他的白衬衫上。他没有生气,这让我相信他真是梦到了我,这种感觉特别奇妙,因为我想在他的梦里,我一定又漂亮又温和。
可张齐说在他的梦里,我是个坏人,他还说,因为梦一醒,他就会看不见我。这算是一种非常认真的表白,不只是我感动,连他自己都被感动了。他还送了我一支2B铅笔,祝福我高考成功。我笑了,对我来说,哪有什么成功,只要他成功就好了,我还查了一下,北大的历史系是全国最好的,我突然就作了决定,我不去深圳了,也不去广州了,我要去北京,虽然赚钱可能少点儿,但那里有张齐,比什么都重要。
3.私奔
张齐却连北京都懒得去,他要去甘肃的一座小城,和我一起。
他一提出这个想法时,把我吓了一大跳,这和我想象的有点不一样,因为他没有考上大学,他说,他要自己去闯世界。那里正在招聘石油工人,张齐报了名,报名费得要三千,他问我有吗,我没有,但我没说,我说,我想想办法。
这让他充满了希望,他又一次握住了我的手,说要不然你跟我一起走,你白天打工,晚上读夜校,我可以工作,然后,我们谈恋爱。
谈恋爱?我笑了,谈恋爱可真好,我们还能一起散步,一起吃早餐,一起算计着这个月赚了多少钱,或者,一起去旅行。我想,是那三个字打动了我,我点点头,我要和他一起去,我还偷了我妈的钱,我并不知道那是她给我攒的学费。
我们坐上火车时候,人很多,他就坐在旁边,这有多么好,他还给我买了一瓶矿泉水,两包方便面,还有几个甜橘子。我把钱塞进他手里,他的样子好像很感动。
我们说了很多话,他说,他有时候会突然想起我,觉得我很傻,但是很可爱,我说,我总是会想起他,因为他很帅,跟他恋爱会很有面子。后来,他说,他觉得对我很抱歉,我有些困了,所以听得模模糊糊,我睡着的时候,他好像还在说着对不起,我觉得他连说对不起都很可爱。
可就是这个我觉得哪哪都可爱的张齐,竟然把我一个人丢在了火车上,他走了,我醒来的时候,旁边的人告诉我他早早就下了车,拎着行李,行李里有我所有的钱,我突然就不知所措。
我被我妈接了回去,我以为她会打死我,可是没有,她只是哭,然后给我看一个不算太好也不算太坏的大学的录取通知书。
我终于知道,他没有转学,而是被退学了,他母亲也没有嫁给有钱人,而是跟着人走了,把他抛弃了。他需要钱,是去找母亲的,每个小孩都渴望妈妈的温暖,即使他再调皮,再顽劣,再无可救药,再装作什么也不在乎,其实他的心里都是无比脆弱,无比需要温暖。
4.相遇
我上大学,毕业,工作,和别人没有两样地过普通的生活,每天为了不迟到和公交车较劲,穿着高跟鞋挤电梯,对所有人都小心谨慎,再也不会轻易喜欢一个人。
我很不喜欢这座城市的气候,为此,我总是感冒,我常常想,我在这里,张齐,他在哪里呢?原来,他一直就在离我不远的地方。可我没有发现。
那天是我要搬家,我换了工作,更轻松也更喜欢,我拖着行李,走出那幢老式公寓楼,然后,我突然就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背影,推着一个坐在轮椅上的女人。
他也看到了我,他喊我的名字,我转过头去。他跑过来拍我的肩膀,我很想哭。但我没有,我转过头,看着他笑,轻声地喊他的名字,张齐。
他给我介绍,这是他母亲,那个女人冲着我笑,他说,她病了,总是分不清谁是谁。我们说了很多无聊的话,我跟他再见,我走出去十米,他又跑了过来,他说,你去了哪里?他说,我在火车上看到了我母亲,可她要下车了,我去追她,没赶上火车,我去终点站找过你的,可是你不在。
他说,你去了哪里?是啊,我去了哪里?
我去过很多地方,有人说在哪里看到了张齐,我就去哪里,后来,我找得很累,就不找了,因为大家都说,他有了女朋友,带回来过,还参加了同学聚会,挺漂亮的。而且,那个女孩就站在不远的地方,微笑着等着他。所以,我不会告诉他,我去过哪里,我只是说再见。
真的是再见了。很久以后,我收到过一个邮件,里面有一张卡,存折三千块钱。
这一次,我终于觉得我和张齐不需要再见面了,即使他找我,我也不会见他。因为在他心里,我一直都傻傻地,默默地喜欢他,而他对我呢,应该没有那种感觉。不然,他不会让我一个人走。我哭得很难过,我突然想起自己卑微得不被人注意的初恋,那么美好,那么怀念。
张齐有他的生活,而我把他当做我的全部。爱从来都不会平等,现实也不会让他平等,他要照顾妈妈,而我却一心一意想要照顾他。
这就是我的初恋,和大多数人的初恋一样,都不会怎么圆满,也许现实的爱情从来就不会圆满,但我却是如此想念张齐。
他一直觉得,她爱上自己,是这辈子最大的错。
这个城市灯红酒绿,有的是盛满诱惑的双手,但她偏偏向他这个穷小子展开了爱的翅膀。
恋爱之初,他并没有这么深的感触,只是惶恐中有欣喜,握着她柔软的手,幸福得忘了自己。
如果不是那次意外的发现,他永远都不会知道,关于这份爱情,她付出了那么多。
那天,他提前下班去她的宿舍,门是半掩的,从门缝里,隐约可以看到一大捧漂亮的百合花,里面的女伴们正对着她叽叽喳喳地说个不休。大体的意思是,有这么多追求她的人,为什么偏偏要选个最穷的,百合花是追求者送来的,还有一些昂贵的礼物,比如,那条她喜欢了很久的兔形玉石手链。原来,那天是她的生日。
他沉默了,从虚掩的门边黯然退出。他痛苦地发现,他们的爱情里,除了每天一枝的廉价玫瑰,什么都没有。他其实早就知道她喜欢那条玉石手链,那上面雕刻得栩栩如生的玉兔,像极了她去世的母亲手上的那条。但那手链太贵了,要两万多元,以他的工资收入,一年不吃不喝才能买下来。她对他的窘境了如指掌,所以才从不提买的事情,甚至都没告诉他,自己的生日即将到来。
他低头,从口袋里掏出那条手链。
昨天,他找到好友借了钱,去玉石店,想买一条同样的手链送给她。店员一脸惊诧,说,你运气真好,那条手链只有一条,独一无二,本来已经卖出去了,但昨天又被一个女孩陪着那男孩回来退了。要不然,你还真买不到呢!
他的苦笑瞬间变成了幸福的微笑,这条手链原本是他送给她的分手礼物,没想到,有了如此峰回路转的变化。
看到这手链,她惊讶得半天没说出话来,哭着扑进了他怀里。
而更让他意外的是,当他月末把刚拿到的工资送到好友手中时,朋友开心地对他说,上次我们合买的彩票中奖了,有两万多的奖金,我还要给你钱呢!
命运真是个奇怪的东西,一转眼,所有的好运气都降临到他这个穷小子身上了。
偶然一天,他外出办事,经过玉石店,赫然发现一条兔形手链摆放在橱窗里,他疑惑地进去找店员询问,不是说这手链独一无二吗,怎么又有一条一样的呢?
店员恼怒地责备道,不就是你买的那条吗?第三天就有个女孩拿着发票来退了,既然不想要,何必来买,反反复复地给我们找麻烦。
他这才恍然,朋友那里所谓的中奖,不过是她退了手链的钱而已。
再见她时,手腕上依然带着那条赝品手链,笑靥如花。他不说破,任心里的暖流一阵阵从体内流过。
2004年的第一场雪纷纷扬扬肆意飘洒,人们脸上洋溢着惊喜和兴奋的表情时,余桦接到了一纸离婚协议以及精神索赔协议。看着窗外纷乱的雪花,她的精神和意志在纷乱中恍惚,只是喃喃自语着:“我错了,真的错了……”
处女的处男情结
余桦小时候其实是个很爱玩的女孩子,因为是独生子女,家里人都要上班没人看管,只好白天把她反锁在家里。小小的她只用羡慕的眼神从阳台上看着其他小朋友玩,等父母下班把她放飞后,有的小朋友却要回家了,有的是因为与她不熟悉而不带她玩,她的童年是寂寞的。
等到上学后,她反而变得文静了,爱看书,爱学习,却不爱与别人相处,因此,就算是学习很好,却因为性格孤僻没几个朋友,她也觉得很自然,学习第一嘛。
很顺利地,大学就毕业了,她之前的生活如平静的湖水,大学中谈恋爱搞帮派的人大把,但是都似乎与她没什么关系,她甚至以家在本地的理由而不愿意住校,女性朋友都很少就别说男性朋友了。至于那什么恋爱一类的她看得很透,只不过是无聊的人无聊的把戏而已,她没有兴趣。什么爱呀爱的,今天和你说,明天和别人谈,有意义吗?如果爱是那么随便的东西那她宁愿不要,要就要一辈子的完美爱情,没有任何玷污的。她对那些好聚好散或一脚多船的人很不理解,最后得出结论,那些人所谓的爱其实只是喜欢而已,她给爱下定义时写道:
“曾经有人问我为什么把喜欢和爱这两个词分得那么开,那是因为喜欢是可以同时喜欢很多人的,漂亮呀、有才呀、有性格呀……人喜欢人无非如此。
但爱呢?只有一次,一生一次的,是一生中你最想让它绚丽绽放的花朵,哪怕耗尽生命和血液去浇灌也在所不惜!”
爱对于她来说是个神圣不可侵犯的东西,因为太崇高了,以至到大学毕业她都没遇到自己的初恋。
工作两年后,一个英俊体贴的完美男孩凌海闯入了她的生活。这时,她才知道自己原来是个浪漫的人,热情如火的人,之前的她只是在压抑自己的情感而已。
凌海大她四岁,刚刚研究生毕业,和她在一个单位的不同部门就职。两个人上下班坐班车时常常遇见,凌海喜欢上了这个外表文静的女孩。于是他为自己制造了各种机会,下雨天就等在门口,怕她没有带伞,下班后在班车上没看见她他也会下来,看看她们办公室的窗口的灯还亮不亮,是否在加班,迟了还会买了点心等在对面的书屋,可以说是体贴入微,百分百的新好男人。余桦冰冷的外壳终于被熔化了,她第一次感到了家之外的温暖和幸福。
而后的一天周末,她去他的单身小屋给他做饭,晚上两人烛光晚餐嬉笑打闹后,他拥抱着她,热情如火地留她下来,一边在她耳边轻吟:“桦,桦,我爱你……”一边吻着她,一边试探着将手伸入她的衣服。
她推开了他,在他又黏上来时很正式地对他说:“不行,结婚以后才可以!”
凌海笑嘻嘻地抱着她:“都什么年代了,你还真讲究。反正你迟早是我老婆啦!老婆来吧!”
余桦生气了,用力推开他说:“这是原则性问题,什么什么年代了?你怎么那么随便?!”忽然转念问到:“难道你以前和女朋友这样过?”
凌海没劲地耸耸肩道:“有过一两次,真的没什么啦,你还在乎这个?!”
余桦脑袋一阵空白,而后愤怒地打了他一巴掌跑出他家。
之后余桦真的很矛盾,毕竟爱情在她眼里应该是纯洁无瑕至高无上的,本以为像他这样的男孩是不会那么随便做那种事情的,结果自己还是看走了眼,她对男人简直失望透顶了。她想要和他分开,但是又十分舍不得他,毕竟这是她的初恋,心里又是全心全意爱他的。
凌海也很惶恐,后悔那天的冲动,更后悔自己伤害了她,他不停地请求她原谅他,告诉她他有多爱她,甚至立马买了结婚戒指向她求婚以示忠诚和决心。余桦看到戒指后哭了,忿忿地叫到:“你为什么要和别的女人上床?为什么?你不是只爱我吗?”凌海一脸憔悴和悔恨,痛苦地说道:“是我不好,是我不好,可是,我当时并不知道有你的存在呀,你为何不出现得早一点?我从见你的那一刻就开始爱你,可我不是先知呀。”余桦指责他道:“是你太随便啦!”“相信我,”凌海抓住她的手,“我只爱你,今生只爱你。”“让我考虑考虑吧。”余桦最后丢下一句话。
余桦真的不知道要不要和他分手,而且一想到自己保持24年的处女之身最终连个干净的男人都找不到,就觉得心理上真的很遗憾,觉得自己当初那么保守简直是害自己,要是当初像其他女孩一样对爱情和性那么随便,现在可能也不至于这么在乎男友的过去。但是他是真的爱她的,她也知道现在的这个社会,处女都难找何况是处男呢!应该会慢慢淡忘的吧。
带着这样将就和遗憾的并不神圣的想法,余桦和凌海走进了神圣的婚姻殿堂。
变质的婚姻
原来伤疤并不是想像当中的那么容易淡忘,每每两人睡在一起时,余桦就会条件反射般地想到她老公和另一个女人缠绵在一起的镜头,总是会忽然把他推开,冷漠地留给他一个背部。
凌海总是小心翼翼地看着她的脸色,小心翼翼地讨她欢心,小心翼翼地维持着两人的关系,他努力去理解她,他也觉得这是自己以前的不负责任太随便造成的恶果,他愿意承担,因为他爱她。而且既然结婚了就表示她接纳他了,他相信这种情况肯定会改变的,只是早晚。
由于凌海的小心翼翼,余桦越发地心理扭曲了,发脾气变成了应该,没好脸色是家常便饭,反正凌海欠她的,没有给她完美的爱情和婚姻,她越想越觉得这些是她应得的补偿,就应该这样才能均衡她所谓的天平。
凌海的小心翼翼没有得到应有的和谐效果,反而让余桦更加变本加厉,这使他非常的痛苦,天天回到家的日子简直是炼狱,看着妻子冷酷的脸,凌海迷惑了,难道这就是他千辛万苦得来的爱情和婚姻?难道这就是他永久的归宿?难道这就是他深爱的也深爱他的女人?为什么他觉得一切都变了?就因为以前自己的一段让她觉得屈辱的经历?就算是他错了也该有个刑期吧,总不能一下就叛他死刑,如果真的叛了他死刑又何必和他结婚呢?
余桦感觉到了凌海的不对劲,她很生气,一等他回家就大吵质问,凌海也不说话倒头就睡,于是她就掀他被子,凌海在冰冷漫长的夜里更绝望了。
“什么?你怎么这样对你老公呀?你老公对你真的很体贴了,你到底还想不想过下去?”柯凡听完后眼睛瞪得好大。
“可是,可是是他先对不起我的呀。”余桦说出矛盾重心。
“余桦呀,这真的只是小问题的,其实我以前真的很羡慕你,羡慕你有个那么疼你的老公,这种事不是每个女人都能遇上的。你应该把握的是现在,而不是对以前的事耿耿于怀,你要学会珍惜。”
珍惜?!余桦震撼了,她仿佛才活过来似的想起凌海为她做的种种,她豁然了。
接下来的日子她有了本质的转变,开始以平常心来做一个妻子了,她第一次做好了满桌的饭菜等着凌海回来,看着凌海惊讶的表情,她甜甜带点心酸地笑了。凌海更是感动得大把眼泪,紧紧地抱着她。
这样的日子没有维持多久。可以说余桦虽然是很努力地去改变,但是她依然解不开她的心结,每天晚上依然会想到老公和前女友缠绵的情景,她很痛苦,但是想到现在那么开心不容易,于是她一直压抑着。
直到有一天她整理书柜的时候看到了凌海前女友的照片和情书,上面煽情地留着“我爱你”“你是我惟一”的话,终于火山似地爆发了。她想起自己做的努力而这个男人居然还留恋以前的女友,想着想着简直失去了理智。那天,她第一次打了凌海。
以后不管凌海怎么解释她都一概不听,只是叫着:“她是你的惟一那我是什么!”而且有了第一次的暴力就有第二次,她开始频频使用暴力,开始变得神经质。
什么样的花结什么样的果
凌海处于崩溃的边缘,俊秀的脸上眼圈越来越黑,还时常伴着清晰的指痕和牙印,拿着口罩遮遮掩掩,不敢抬头看人,也不敢和人说话,怕谈及此事。他还经常借故请假不好意思去上班,他觉得自己已经没脸在单位呆下去了。
家里是他更呆不下去的地方,妻子每天用仇恨的眼光看他,咬牙切齿地恨不得他死去才好,搞得像他和她有着血海深仇似的。而且余桦的脾气越来越不好掌握,随时都有可能歇斯底里,跑上来要与他拼命。他好怕,怕自己崩溃,也怕自己气急了还手伤害她。
在他还有理智时,他静下心来想想自己的出路。他觉得自己失去了工作、家庭甚至还有更多,他是个失败者,虽然他还不愿意接受这样一个事实。他想到了去另一个城市重新来过,可是妻子怎么办?留下她一个人他仍是不忍心,毕竟曾经爱过,是最亲近的人。于是他想到了柯凡,想到上次的事件是柯凡平息的,现在这是惟一的希望了。
他找到了柯凡,对柯凡说:“帮我劝劝她吧,我还是爱她的,我只希望有平静的生活。”
柯凡看见他脸上的伤深吸了口气:“我想她应该去看心理医生了。”
“你不就是吗?”凌海苦笑。
当天,柯凡就把余桦叫了出来,忿忿地问她:“你到底想怎么样?”
余桦不解地问:“什么怎么样?”
柯凡叫道:“装什么糊涂?你是不是想离婚呀?”
“离婚?”余桦随即想到,“他找过你吧?如果他想离婚可以和我说呀,和你讲什么?难道他离婚了还想和你结婚呀?”
柯凡简直气结,扔下一句:“不可理喻!”就要走,走到门口忽然想到自己是身负重任的,又回到余桦的身边:“每个人都有过去,有了过去才有现在和未来,你可以信誓旦旦地说自己从来没有做过会伤害现在人的事情?你在宽容自己的时候为什么不去学着宽容别人呢?”
没等余桦找任何托词,柯凡继续说道:“你伤害对自己好的人很有理吗?你也不想想谁才是最值得爱护,对你付出最多的人!你这样去伤害他你忍心吗?你也不想想如果他真的想和你离婚的话还叫我和你谈什么,他说他还是爱你!希望能和你过平静的生活。我们之间不管以后还能不能做朋友,我都希望你能好好考虑考虑我说的话,我希望你们好!”
余桦愣在那里许久,想到的只有老公要和她离婚的事。不行,不行!她惶恐地想,他一定是有了别的女人才要和我离婚的,我不能让他离开我,我只有他了。
凌海在医院躺了三天,所幸除了外伤只是轻微的脑震荡。这当头的一击砸醒了凌海,这样的生活他无论如何承受不下去了。出院的第二天,他走进了法院,要求和经常在家中施暴的妻子离婚,并按照新《婚姻法》的有关规定,提出了精神损失赔偿。
而其实导致他们最后分裂的聊天记录只是凌海的一个无聊同事借了机子去玩时留下的……
很久没有午夜梦醒,打开香熏台灯,想从手机看看午夜几点,却意外发现今天这个日子,是他离开整整两个月。忽然好想他,给香熏炉里添了一点艾芬兰丁香味的香熏油,记得他说过他最喜欢丁香的味道。
打开电脑,连接ADSL,MSN自动登陆,他不在线。失落地打开MEDIAPLAYER,神秘园的音乐悠然响起,心黯然下沉。这是一个空虚的午夜。
曾几何时,我不知道午夜是如此寂寞,尤其昏暗的台灯和低吟的音乐相伴的时候,寂寞肃杀,黯然垂泪。一切只因为电脑连线的那端,那个谈心到深夜的人已远去。
“菲菲,我走的时候你会哭吗?会舍不得我吗?”曾经有一个晚上,我们的话题非常暗淡,在聊得正起劲的时候,他忽然发来这么一条消息。看着视频的另外一端,那个男人蓦然严肃,我的心一沉,回答他:拒绝谈论分离这类的问题,如果你不想我失眠的话!他立刻笑了笑:丫头,我在测量你我之间的友谊深不深呢!
那一次聊天,所有的话题都离不开我的小说情节、人物,他透彻的分析,终于让我拨开虚荣蒙住的视线,看到深刻的不足。我对他彻底佩服,开始发觉,肤浅的赞扬对我是一种致命的伤害,这种赞扬让我陷入文字的盲目迷醉,却忽略了文字应该是思想的代言。在他的指点下,我回头看我以往的文字,粗制滥造,只有华丽而没有深度。我第一次变得谦逊,开始不再浮躁。
我们同在一个城市,彼此并不遥远,但是我和他从来没有提过见面的事情。有一天提到网友见面的问题,我问他:我们会见面吗?他反问我,随后又说:其实你的心里已经有了答案,对吗?我用微笑表示默认,他说,这样吧,我们同时把这个问题的答案写出来,好吗?
“我们不会见面,因为相见始终不如怀念。”这是我给见面这个问题的答案,只是简单的几个字,确实在我的内心深处,我早已反复考量过这个问题,不是我不想见面,我多想带他去老树听着神秘园、喝着咖啡,多想带他到2008酒吧去玩,多想和他到必胜客去吃我们都爱吃的PIZZA。可是理智告诉我,他只是生命中一道美丽的彩虹,只有瞬间的美丽,却不会永远地停留在我生命的天空,何必让他打扰自己的生活,让一切都变成遐想吧。
轮到我反问他:你说呢?然后我们又和上次一样,把彼此的答案同时发给对方。答案依然惊人相似:我没有爱上你。我对答案的解释是:彼此是两个恒星,只能遥遥相望,却永远走不近。他说:不爱你,是因为爱不起你,爱是给予,而我已经给不起你任何东西,除了思念。无论多么完美的解释,我只知道结局是残酷的,所以睿智的我们都不允许自己去犯一个已知的错误,“相见不如怀念”,真的是一句至理名言。
今夜梦醒,在神秘园的音乐里,他被释放出来,我才发觉这个午夜如此寂寥,原来想念一个人的时候才会觉得孤单。虽然心很痛,但是却觉得原来这样凄美的感觉正是我需要的,或许我想要的其实也只是这种凄美的感觉。呵,人究竟一种什么样的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