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上午,宿迁市召开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阳光配送”新闻发布会。发布会邀请的嘉宾有: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二级调研员庄达磊,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二级调研员谭树勇,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贾庆伟,市教育局副局长朱红兵,市卫健委副主任倪川,市发改委副主任谷航林。新华网、中新社、新华日报、扬子晚报、现代快报、中国江苏网、江苏工人报、宿迁日报、宿迁晚报、市电视台、市电台、宿迁网、西楚网、速新闻等媒体代表参加发布会。
发布会共有六项内容:一是市市场监管局贾庆伟副局长通报宿迁市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阳光配送”工作总体情况;二是市纪委常委庄达磊发布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阳光配送”嵌入监督有关情况;三是市教育局副局长朱红兵发布教育部门对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阳光配送”工作组织等情况;四是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谭树勇发布学校食堂食材种植养殖基地产品质量源头管控措施;五是市卫健委副主任倪川发布学校食堂食谱制订指导措施;六是市发改委副主任谷航林发布对配送食品价格监测指导措施;最后是记者提问环节。发布会由市政府新闻办副主任熊磊主持。
学校食堂食材“阳光配送”工作总体情况通报
(发布人: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贾庆伟)
下面我代表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就广大家普遍关心的学校食堂食材“阳光配送”工作做简要介绍。
一是充分论证,顶层设计。我局2次组织人员到苏州、无锡、浙江、上海等地考察学习学校食堂食材配送经验做法;3次召集食材配送单位召开座谈会,会同教育部门充分论证“阳光配送”工作的可行性。在此基础上,按照“实用性、可控性、安全性、开放性、扩充性”的原则,组织市移动公司及平台开发商研发完善“宿迁市单位食堂食材网上商城信息化平台”。通过联调联试、试点运行和安全性稳定性测试,目前可以满足学校食堂线上采购、食材配送全过程质量管控等需求。
二是严格遴选,层层把关。制定食材“阳光配送”单位建设标准及管理规范,指导配送单位规范化建设,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组织县、区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市局制定的验收标准进行现场验收,市局会同平台运行公司组织第三方开展复核,对评分达到85分以上的配送单位,准予进入平台开展“阳光配送”业务。进入平台前还需和平台签订入驻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晰各自责任。经过层层遴选,目前共有150家食材配送单位经过培训正式入驻平台。
三是阳光操作,全程管控。根据市政府办印发的《宿迁市学校食堂食材”阳光配送“送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从今年秋季开学起,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要全部落实食堂食材“阳光配送”,学校食堂不需招标确定食材配送单位,只需使用“校园直采”模块选择配送单位及所需食材进行网上采购,市场监管部门和教育部门依托平台可对配送企业、学校食堂及整个配送过程进行全程监控,家长通过扫码方式进入平台实现“看娃吃饭”,把社会共治手段覆盖到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全流程。
9月1日前,我们将完成“阳光配送”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开学后,学校食堂食材采购更加便捷高效,广大师生吃得更加安全、实惠。谢谢大家!
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阳光配送”嵌入监督有关情况
(发布人: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庄达磊)
刚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介绍了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阳光配送”工作的基本情况。“阳光配送”平台的建立,切断了不法供应商与学校个别人员之间的利益链条,规范了学校食堂资金监管,保障了广大学生“舌尖上的安全”。“阳光配送”平台的健康运行,有利于学校回归教育,集中精力开展教学;有利于供应商获得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机会;有利于职能部门开展可查询、可追溯的行业监管;也有利于纪检监察机关对部门履职情况,开展精准有效的再监督。
对这项惠及民生的创新性制度安排,全市纪检监察机关高度重视,积极跟进监督,主要的动因有:
第一,加强政治监督。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食品安全重要性,提出了“要严字当头,严谨标准、严格监管、严厉处罚、严肃问责,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的要求。去年,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考察期间,特意走进小学师生食堂,嘱咐学校和老师要确保学生在学校学、住、吃都安全,让家长们放心。加强对这方面的监督,是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保障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
第三,回应群众关切。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根据信访举报,紧盯损害校园风清气正环境的食堂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开展审查调查,共政务立案21人,党纪立案2人,采取留置措施1人,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7人。这些案件,主要集中在挤占挪用、截留侵占、套取贪污食堂资金等方面。问题是时代的声音。从暴露的问题出发,监督推动“阳光配送”工作的论证、筹划、运行,是纪检监察机关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功能作用的鲜明体现。
下一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将围绕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阳光配送”重点事项、重点环节、重点岗位,充分发挥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职能作用,为全市广大学生“舌尖上的安全”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学校食堂食材“阳光配送”平台建设及有关工作组织情况
(发布人:市教育局副局长朱红兵)
按照学校食堂食材“阳光配送”平台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前期,我们市教育局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二、协调平台端口对接。积极争取省厅支持,做好“阳光食堂”平台与“阳光配送”平台的技术端口对接工作。目前,两个平台数据实现互联互通的所有端口已全部对接完毕;真实环境接入问题也正在稳步推进。
三、落实资金监管方案。据统计,2017-2018学年全市设置食堂学校收取学生伙食费约为8.5亿元(不含学校提供的学生奶和幼儿园提供的饼干、点心)。经过与江苏银行对接,目前已形成了资金监管方案及工作流程。
四、协助配送单位遴选。我们专门下发通知,要求设置食堂学校动员引导近年来有业务往来的食材配送单位报名参加遴选工作。对一些尚不到达标准的配送单位,也动员引导其通过提档升级后积极参与遴选工作。
五、组织业务人员培训。分沭阳、泗阳、泗洪、宿豫、宿城和中心城区等六个片区,组织设置食堂学校的分管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以及食材采购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培训要求所在地教育部门业务科室负责人全员参与。培训后还现场组织了知识测试,确保培训效果。
下一个阶段,我们将立足部门职责,围绕“秋学期在663所(按独立法人统计)设置食堂学校(不卫健部门监管的幼托机构)全面推广使用”的目标,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一、拟定月度菜谱。按照既定工作计划,已经完成各县(区)分学段、分城乡菜谱的遴选报送工作,近日将会同市卫健委,基于营养均衡,结合季节变化,逐月确定常用菜谱,便于配送单位带量采购、集约供货。
二、组织实操演练。在8月20日进行油盐酱醋等调味料采供的实景操作(包括采购、配送、验货、收货、资金给付和问题处置等环节),8月25日还将进行米面等食材采供的实景操作。实景操作次日将汇总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会商解决。
三、完善实施方案。两轮实操演练后,我们将兼顾城乡和公民办、覆盖各学段的安排代表召开座谈会,并邀请市监、江苏银行和平台建设方参加。充分听取学校目前存在或可能遇到的问题,在完善实施方案后形成书面的《平台建设及操作问答》下发。
学校食堂食材种植养殖基地产品质量源头管控措施
(发布人: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谭树勇)
根据任务分工,市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本地蔬菜、水果、水产、禽蛋等种植养殖基地产品质量源头管控,为学校食堂遴选推荐优质安全的种植养殖基地和屠宰企业。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三项措施来保障校园食堂食品原料质量安全:
一是严格准入标准,坚持优中选优,坚决杜绝小散户和有不良记录的生产基地进入采购平台。目前,全市共有规模以上农产品生产基地2400多家,其中“两品一标”(绿色、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基地417家,绿色优质农产品比重已达到73%以上,这些基地都已经纳入全市农业部门的常态化监管,近3年来,各项监测合格率均保持在98%以上,这些都为我市学校食堂农产品直供奠定了坚实基础。为了让更优质、安全、放心的农产品进入学校食堂,前期,我们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了平台准入标准,将基地的规模和历年来的抽检情况,作为平台准入的前置条件,坚决淘汰无证无照无稳定生产能力的小散户,坚决禁止3年内在有禁限用药物检出记录和1年内有检测不合格记录的生产基地入选。通过把好生产主体准入关,排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最大程度保证了校园直供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二是加强督查巡查,督促配送基地认真落实“两个百分百”,坚决杜绝来路不明农产品进入校园食堂。对进入平台的农产品生产基地,纳入基层监管巡查范围,督促他们认真落实“两个百分百”:即百分百落实食用农产品带合格证配送,百分百落实农产品生产过程全程可追溯。具体讲,就是所有配送的蔬菜、水果、禽蛋、水产品等外包装上都要张贴与该批次品类、数量相符的带追溯码的合格证,张贴的合格证内容要有生产者和配送农产品的产地信息,购买者通过扫描合格证上的二维码,可以查阅生产者对该批次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承诺和该批次农产品从施肥、用药、巡查、检测等全部的生产信息,实现生产全过程公开透明。所有猪肉、禽肉、牛羊肉等肉制品主要从由本市定点生猪屠宰企业、定点畜禽屠宰企业、牛羊肉屠宰企业直供,实行冷链配送,配送的肉制品要提供驻场官方兽医当日签发的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通过这种方式,既落实了生产者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防止来路不明农产品进入平台,又有效确保了消费者对于食品安全的信息知情权,让大家买的放心、吃的安心。
三是加强质量监测,从严查处不合格农产品生产行为,严把产品质量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对纳入平台农产品生产基地,我们将作为重点监管对象,纳入年度例行监测范围,加大监测力度、频度,同时根据时节特点,主动开展专项监督抽检,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抽检结果,严控源头质量。对出现不合格问题的基地,将坚持“零容忍”,及时跟进溯源、从严查处。
宿迁市学校食堂食谱制订指导措施
(发布人:市卫健委副主任倪川)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生餐食谱制订的基本原则
青少年处于生长发育的关键时期,推广中小学学生营养餐、着力改善提高中小学生的营养状况,是平衡膳食、解决中小学生营养不良的有效途径,是全面提升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和国民素质的重要举措。各学校食堂及供餐单位应遵循“科学营养、安全卫生、质量兼顾”的原则,做到每周在校用餐膳食中各类食物合理搭配,满足6岁~17岁中小学生课业活动、运动量的需求和生长发育需要。
1、科学营养原则。制定食谱时应考虑学生年龄及性别等因素,要满足人体能量与营养素的需求,应参照《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2013版)、《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16)》和《学生餐营养指南》(WS/T554—2017)等标准。
2、安全卫生原则。学校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把好食品安全关,确保学生餐的安全卫生,守住底线。
3、质量兼顾原则。每餐的合理搭配是确定学生餐质和量的重要因素。学生餐的各种食物的营养成分和菜品风味决定了质的水准,每餐中的各种食物的总重量决定了量是否充足。
二、学生餐食谱的主要内容
(一)合理配餐
在满足中小学生生长发育所需能量和营养素需要的基础上,进行食物同值互换,做到食物多样,适时调配,注重营养与口味相结合。食物种类每天应至少达到12种,每周至少25种。学生餐的烹调方法合理,每周油炸食物不超过2次。三餐不能用糕点、甜食或零食代替,不应将含糖饮料作为辅助配餐提供。做到清淡饮食,少食含高盐、高糖和高脂肪的食品。
(二)合理烹调
1、蔬菜应先洗后切。烹调以蒸、炖、烩、炒为主;为了利于控制油脂的摄入量,尽量减少煎、炸等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烹调方式;烹调好的食品不应存放过久。
2、不制售冷荤凉菜。
3、应针对性增加富含维生素A、维生素B族、铁、钙的食物供应。
三、学生餐食谱禁用、慎用食品
除《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外,还必须禁用或慎用下列品种。
(一)禁止食用(使用)的食品(原料)类别(品种)
1、冷荤凉拌菜。
2、发芽马铃薯、四季豆、鲜黄花菜、苦杏仁、竹笋及其制品、木薯及木薯制品、散装的食用油及其他调味品、野生蘑菇、苦味的瓠子、牲畜甲状腺及其它不明动物的器官、组织和腺体。
3、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等明文规定不得使用的食品添加剂。
(二)慎重食用(使用)的食品(原料)
1、豆浆必须烧开煮沸后方可饮用。
3、水产品中多刺的鱼类应慎用。
4、油炸食品、辛辣食品、腌制食品等应慎用。
宿迁市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阳光配送”价格监测工作开展情况
(发布人:市发展委副主任谷航林)
根据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阳光配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宿政传发[2020]52号)文件要求,宿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结合自身职能,做了以下几点工作:
一、建立工作专班
由价格监测中心、“阳光物价网”维护单位共同成立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阳光配送”价格监测工作小组,明确委分管领导任组长,价格监测中心主任任副组长,“阳光物价网”维护公司采价员、统计员和信息发布员任组员。
二、设置监测发布平台
为了配合宿迁市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阳光配送”平台项目,宿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依托“阳光物价网”设立中心城区主副食品零售价格发布专栏。目前在中心城区共选取8家农贸市场为价格监测点(南菜市、恒佳菜场、西楚菜场、珠江路菜场、城东菜场、黄河菜场、嘉汇菜场、新园菜场),明确6大类主副食品(粮油、肉禽蛋、水产、蔬菜、豆制品、水果等)共87种商品的价格作为定点、定时监测对象。监测频率为周一至周五,每日上午6:00-7:00由5名专职采价员完成8家农贸市场共48个监测点(每个农贸市场设定6个摊位)的价格采集工作;每日上午9:00前主副食品零售价格数据统计员完成当日价格统计、汇总并报“阳光配送”价格监测工作小组领导审核,每日上午12:00前完成当日主副食品价格数据上传工作(宿迁市“阳光物价网”主副食品零售价格发布专栏发布的数据,是指中心城区8个农贸市场农副产品的当日零售均价,此价格作为各配送单位配送的食品价格参考依据,各配送单位配送的食品价格不应高于发布的监测价格)。如遇重大节日、重要时期和突发商品价格事件等阶段实施应急监测,并及时将应急监测数据反馈至市场监管局。
三、开放“阳光物价”平台数据端口
同时,为了加强各部门沟通与联系,进一步做好主副食品价格数据向社会各界服务工作,宿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已明确专人作为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阳光配送”价格联络人,对可能出现的由于市场价格波动而引出的各种疑问,做到及时解答与处理。
记者问答
记者:据了解,目前全市学校食堂都采用我省“阳光食堂”平台专人验收并登记原料采购信息,请问我市“阳光配送”平台和省“阳光食堂”之间有什么关系吗?两个平台均要求学校食堂使用的话,会不会增加食堂管理人员工作负担?(市市场监管局回答)
“阳光配送”平台要求配送单位上线的所有食材必须提供产品合格证明信息,省去了“阳光食堂”索证索票等工作。为减少基层工作量,两个平台目前已完成重复操作的资源整合,可实现数据互联互通。近期,“阳光配送”平台运行公司将会为每所学校食堂配备蓝牙秤和平板电脑等智能设备,进一步简化操作程序,为平台高效运行提供硬件和技术支撑。
问:围绕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阳光配送”开展监督,我市纪检监察机关将采取哪些具体工作?(市纪委监委回答)
第一,持续强化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强化政治监督,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监督检查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强化日常监督,围绕市委关于学校食堂的决策部署,监督检查各地各部门履职尽责情况;强化权力运行监管,围绕食堂资金管理、食品原料采购配送等重点事项、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监督检查权力使用情况。
问:“阳光配送”平台的运行,将会起到怎样的作用?(市教育局回答)
答:我们认为“阳光配送”平台是“阳光食堂”平台的功能延伸、数据的融通,资金的闭环监管。
可以说“阳光配送”平台正式运行后,将对提升学校食堂的管理、运营水平和安全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