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桃源县卫生健康局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采购,每天用餐总人数在120人左右,成交供应商负责供应早餐、中餐及相应服务,具体包括食品采购加工、烹调制作、供餐,厨房、餐厅、零星耗材购置、餐具清洗消毒、全面的卫生清洁等工作。
二、服务期限及要求
2.本次服务的成交供应商(以下简称为乙方)将与桃源县卫生健康局(以下简称为甲方)签订职工食堂外包服务合同,职工食堂外包服务范围内出现的一切问题均由乙方承担责任,其公司人员所发生的一切问题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对乙方履职情况进行监管。
3.乙方保证按照甲方对食堂的管理服务要求积极开展工作,并配合当地政府部门规范食堂的日常经营管理,严格按照《GB31654-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标准执行。
4.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形式,包含人员工资、福利、社保、保险费、管理费、利润、税金、水电、燃气,以及包含食品、粮油、蔬菜、肉类等食品物质原料采购的费用。成交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服务要求,报价中应包含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三、具体服务要求
本项目主要是由乙方负责甲方职工食堂的早、中就餐及相应的服务,包含在食堂进行食品加工、烹调制作、供餐、厨房和餐厅管理、餐具清洗消毒、全面的卫生清洁等。
(1)食品管理要求
1.食用油、大米应符合使用标准,无霉变;食盐使用加碘盐,粮油、调味品、干货等材料应有固定供货点,且符合检验标准,不得擅自更改供货渠道。各种食材应新鲜无异味,符合标准。确保食品无毒无害,符合营养及卫生要求,不得出售变质或霉变食物;各种蔬菜瓜果清洗到位,符合要求;各种食材保持新鲜,必须坚持生熟食处理分开,随时保持厨房、餐台及大厅卫生,切记脏乱差现象。
2.应每周更新菜谱,每周中餐自助餐菜品主荤不得出现重复,需提前一日将菜谱交由采购人机关后勤事务管理部门审核和备案,提高干部职工用餐满意度。
4.随时注意环境卫生,一餐一拖一扫,每天清洗,保持机关食堂的干净、整洁的就餐环境,剩饭及菜渣要及时倒进潲水桶,及时清理和打扫。
5.为确保饮食安全,保证餐饮质量,乙方需按照食品管理要求对每日食品进行标准留样(留样标准参照(国家食品留样和留样制度的具体规定》),建立台账和食品登记,并按标准接受甲方检查及卫生主管部门的监督。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供货渠道进行检查并对其财务状况、服务质量、饭菜价格的经营状况进行监督和提出改善意见,乙方必须虚心听取甲方意见。
6.若因乙方原因造成食物中毒事件,经核实后,由乙方负全部赔偿责任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外包管理要求
2.乙方不得将食堂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更不能违法经营。
3.乙方配备的服务人员需根据实际情况满足甲方需求,保证日常工作顺利开展。服务人员要遵守餐饮法规,为职工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不得与之发生争吵或冲突。
4.乙方所有工作人员需持有健康证和无犯罪记录证明上岗,不得有重大疾病或传染疾病,品行端正。每年在专业机构进行一次体检,并将体检结果报采购人备案,如发现有传染性疾病者,必须调离岗位,严禁带病带伤工作。卫生检疫、体检等费用均由乙方自理,食堂的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卫生监督部门制定的标准,甲方有权监督及检查。
5.乙方必须为各岗位工作人员配备工作服,工作期间着工作服、戴工作帽、口罩,戴一次性手套,不留长头发、长指甲,保持个人卫生干净。
7.甲方对不满意的服务人员,乙方必须同意随时更换。
9.甲方现有的厨房、食品仓库等场所可以免费提供给乙方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