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月子中心”行业监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价格监管方面
(一)部门管理分工
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原属于发改委价监局工作职能,2019年机构改革后将职能和人员划归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能是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
(二)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做具体工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条规定:“价格的制定应当符合价值规律,大多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极少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市场调节价,是指由经营者自主制定,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由于月子中心收费未被列入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属于市场调节价,因此无法统一收费标准。
二、食品安全监管方面
目前,月子中心作为新兴产业,尚未形成统一、系统的行业规范和准入规则,尤其在提供的餐饮服务质量上,存在一定的食品安全隐患。为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领域监管力度、确保广大产妇及新生儿的食品安全,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月子中心及月子中心供餐企业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一)整治重点
此次月子中心专项行动重点针对自主供餐的月子中心、委托配餐的月子中心以及受月子中心委托配送餐食的供餐企业三类场所,区分重点内容和关键环节,开展针对性检查整治。通过开展调查摸底、隐患排查、集中整治等方式,进一步增强月子中心及供餐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建立健全月子中心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二)整治内容
重点检查整治十项内容: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持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落实、食品从业人员的管理、食品原料的采购、食品加工场所的卫生及规范操作、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餐饮具的清洗消毒、供餐协议签订情况、供餐过程的控制、供餐运输等。
(三)整治成果
此次专项整治中,市市场局检查全市月子中心5家、督促市四区市场局检查月子中心13家,共发现问题隐患6个。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个别月子中心后厨环境卫生和餐饮具清洗消毒不到位、食材进货查验和贮存不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不到位等突出问题隐患均建立起问题清单,责令限期整改,并开展“回头望”,确保整改销号。
(四)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
签发人:云春雷
联系人:李永成、李晓峰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29日
收藏成功,可以进入"用户中心"进行查看!
主办单位: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网站标识码:1501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