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和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的知晓度,中共淮北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结合我市实际,将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和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的概念、作用和主要内容等,纳入市直部门(单位)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范围,通过多种方式树牢“按单行权”“依单服务”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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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清单知晓度
社会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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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清单背景
(一)权责清单
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要求,全面推行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规范和约束履职行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厘清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关系。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安徽省原创责任清单,首创“权力与责任相互对应、权力清单与责任清单深度融合”的权责清单安徽模式,在全国率先实现省市县乡四级政府权责清单全覆盖。
(二)公共服务和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
为推进权责清单制度转型升级、落地见效,安徽省坚持体系化建设、规范化运行、多元化应用、立体化拓展,配套建立公共服务和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两个新型服务清单,形成以权责清单为主干、以公共服务清单和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等关联清单为支撑的“全省一单”权责清单制度体系,全面建成省市县乡四级公共服务清单和省市县三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
清单沿革
2014年12月,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我市出台《关于推行市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淮政〔2014〕66号),开展权责清单制度建设。
2015年2月底,市县(区)权责清单全部公布运行。
2016年,我市出台《关于开展市级公共服务事项和中介服务事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淮政办〔2016〕27号),在全市范围内梳理编制公共服务清单和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
2017年至2020年,我市印发《淮北市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每年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和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
2021年,我市根据省委编办“全省一单”统一部署,制定印发淮北市市县(区)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和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最新目录。
目前,我市市级权责事项涉及39家部门(单位)共3515项,公共服务事项涉及71家部门(单位)共1355项,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涉及20家部门(单位)共151项。
清单概念
(二)公共服务清单
公共服务清单是指将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利用行政权力或公共资源提供的公共服务全部纳入范围,逐项列明服务事项名称、办理依据、实施单位等,同时与服务事项一一对应编制服务指南,列明承办机构、所需材料、服务流程、办理时限、咨询方式等内容,向社会公布施行,方便企业群众查询办事。
(三)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
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是指将包括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确认等所有10类行政权力涉及的技术审查、评估、检验、检测等各类中介服务事项全部纳入范围,逐项列明服务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对应权力事项,以及中介机构的资质条件、资质依据、收费标准等,向社会公布施行,接受社会监督。
清单作用
“全省一单”权责清单制度体系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府治理现代化方面发挥了全流程基础性作用。
公共服务清单不仅将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明确的“端菜型”事项列入清单,还将会议纪要、公开承诺、告知书,以及回应社会需求提供的“点菜型”事项列入清单。坚持“政府端菜”和“群众点菜”双向发力,为群众提供项目齐全、标准统一、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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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淮北人速看,“清单”出炉!学习还有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