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有意向我校提供配餐服务的企业,请于8月22日9:00前向我校递交资质证明、市场监督部门下发的许可证及企业情况介绍(包括但不限于供餐能力、服务标准、配餐食谱和价格等)。
另:剩余配餐能力,必须超过学校集团供餐人数之上。
学校将通知全体家长参加公开、公平、公正的比选程序,依法依规选择配餐企业。
所有报名的配餐服务企业代表、纪检监察、市场局、司法局、教育局、法律顾问、家长代表、校方代表可一同进行选取现场的全程监管。学校要对选取工作全程录像记录,所有资料归档备查。选取结束后,现场公布被选取配餐服务企业。
(以投票数量,票数高者为本学期配餐服务合作单位,如果第一名出现并列,再进行二次选取)。
配餐服务企业产生后,即刻由家长代表、配餐服务企业和学校现场签定三方协议。协议包括但不限于配餐单位取得资质情况、餐费标准、配餐管理和卫生清洁费标准、供餐能力、收费方式、违约责任、服务期限、食品安全责任和协议争议解决办法等内容。
(配餐坚持学生自愿原则,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强迫学生订购配餐,而且同一集团学校的同一学年不得出现两种及以上餐费标准的要求。)
特此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8月21日
原标题:《佳木斯市第十一小学教育集团关于优选配餐服务企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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