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推动诉源治理”典型案例
——推进多元解纷篇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164号
河北省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半截塔人民法庭
扎实推进“一站式”建设让司法服务便捷高效
半截塔法庭辖“两场三镇八乡”,总面积3250平方公里,以满、蒙为主的少数民族聚集,是河北省管辖面积最大的人民法庭。近年来,该法庭以塞罕坝精神为引领,依托辖区法官工作室(站)、巡回审判点和特邀调解员,抓实乡镇村组最小作战单元,融合一站式多元解纷、一站式司法服务、一站式法治宣教,用心用情守护当地百姓冷暖和社会安定,努力将司法服务送到群众身边。
一、打造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
二、打造一站式司法服务机制
三、打造一站式法治宣教机制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165号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白音锡勒人民法庭
“马背法庭”暖民心巡回审判促治理
白音锡勒法庭隶属内蒙古自治区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建于1979年,地处我国首个国营牧场“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国营牧场”(后更名“白音锡勒牧场”),法庭所辖区域为锡林浩特市城市区域外周边所有的苏木、乡镇及国营牧场。在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新征程上,法庭紧扣“公正与效率”主题,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托“马背法庭”,健全巡回审判机制,为推动健全基层治理机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作出了应有贡献。先后被授予“全国优秀法庭”“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全区法院系统集体一等功”等荣誉称号。
一、根据辖区特点,建立“马背法庭”巡回审判机制
二、夯实巡回审判机制,促进多元化解
三、立足巡回审判,推动诉源治理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166号
吉林省长白县人民法院八道沟人民法庭
打造多元解纷特色品牌维护边境和谐安宁
吉林省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隔江相望,是全国唯一的朝鲜族自治县。八道沟人民法庭距离县城140余公里,是吉林省距离县城最远的人民法庭,管辖面积1090平方公里,人口稀少,位置偏远。八道沟人民法庭着力打造多元解纷特色品牌,全力维护边境和谐安宁,五年来,系统收案数下降趋势明显,通过多元化解未进入诉讼程序的纠纷逐年增多。
一、多方参与,打造“诉前调解”共同体
二、多点发力,打造“巡回审理”新常态
八道沟法庭所辖4个乡镇、46个村屯,地理位置偏僻,人口相对较少,村与村之间分布较为分散,点多线长面广,交通不便,尤其在农忙时节,农民早出晚归基本无暇到法庭应诉。为方便群众诉讼,坚持让法官多动腿、群众少跑路,法官多用心、群众少烦心,在十二道沟镇、新房子镇、宝泉山镇挂牌设立巡回审判点3处,充分利用全省第一辆车载科技法庭,进一步深入社区、乡村、企业、学校等场所,对在农忙时节不能正常参与诉讼活动的村民,通过“假日法庭”“巡回法庭”“田间法庭”等,实现低成本、高效率化解矛盾纠纷,对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开启“家门口”巡回审理模式,用“来者是客”的心理敲开群众心门。今年以来,共开展巡回审判90余次,上门预约立案80余件。
三、多管齐下,打造“普法宣传”小矩阵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167号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亭林人民法庭
强化多元解纷打造老百姓家门口的“屋里厢法庭”
金山亭林地处三区交界,外来人口多,矛盾多发易发。近年来,亭林法庭打响“屋里厢法庭”工作品牌,推进纠纷多元化解,受到人民群众欢迎。“屋里厢”是地道的上海话,意思是“家里的”,法庭因此被当地老百姓亲切地称为“屋里厢法庭”。最高人民法院公众号、《解放日报》《人民法院报》、长安网等多家媒体专门宣传报道“屋里厢法庭”。
一、打造“分类+分流+共享”审理机制
坚持把诉前化解矛盾作为法庭的第一要务,让调解开庭就像老百姓在家一样自在、自如。一是建立调解员+审判长+庭长三级发现机制,健全民生案件识别和办理机制,对民生案件实行重点调、快速审;二是实行三级案件程序分流机制,将先行调解挺在前面,即案件诉调立案后先由特邀调解员进行调解,约40%以上的案件可实现诉前化解,调解不成案件开展“简案速裁、繁案精审”二次分流甄别,约30%简单案件可由法官适用速裁程序审结,另约30%复杂案件进入精审;三是落实法官事实查明责任,法官不光坐堂问案,还经常走出法庭了解案情民情,法官每年走出法庭调解调查超过百余次;四是建立涉民生群体性案件快速反应机制,与辖区司法所、派出所、市场监管所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诉前调解涉公租房买卖等重大涉民生案件400余件,成功化解影响辖区稳定的群体性纠纷;五是积极运用协力模式审理案件,如适用家事调查员参与涉未成年人权益家事案件审理,使司法资源配置更合理。
二、开展“乡+村+家”一线诉讼服务
三、探索“菜单式+一站式+走动式”定制化普法模式
用脚步丈量民情,用案例弘扬法治,让家门口的法治宣传真正解决老百姓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一是开展“法治护校”行动,2名法官担任2所学校法治副校长,以模拟法庭、法治课等形式护航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二是创立“送法进村入户”新模式,开展“菜单式普法”“走动式普法”“拉家常式普法”,由“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干华丽作为领头雁,深入村民家中,送法入户;三是提供专业性、一站式普法,协同区妇联、综治办、村委会等单位组织,联合培育普法类社会组织如“法理情女子协会”“巾帼维权”“风信子”等法治宣传品牌,利用“家事调解室”“综合服务中心”等活动阵地,开展“与村民零距离”维权服务系列活动;四是实施“送法村村通工程”,开展“送法进东新”等活动,以“农民法治讲堂”的形式开展普法讲座65场,开展民法典专题讲座超过30场次,普法足迹遍布周栅村、驳岸村、新巷村、龙泉村等各村居,受益面拓宽到毗邻省市区。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168号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轻纺城人民法庭
专业引领一站解纷高效便民
一、创新引领,开辟知产纠纷化解“专业跑道”
二、融合互促,打造多元解纷体验“满意窗口”
三、能动高效,不断夯实纠纷多解“基层基础”
一是以典型案例回应群众期盼,牢树司法权威、公信力。培育办理携程“大数据杀熟”案的一审案件,认定携程APP向熟客发布高溢价房源信息、收取翻倍房款的行为系欺诈,依法支持人民群众规制“大数据杀熟”的呼声,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办理中美代孕服务合同纠纷案,认定在美代孕行为是对女性身体的商业化,违背善良风俗和基本人权,对原有合同中选择美国法律不予适用,维护人民群众朴素正义观。二是以法护营商增添共富底色,彰显司法作为、影响力。为解决加强知产保护、提高判赔额的强烈呼声与小经营户过失侵权、赔偿过高难以生存之间的冲突问题,运用示范判决在轻纺行业知产侵权领域创新推行“分层保护,分档定赔”,稳定纺织专业市场门市经营环境。三是以法治宣传促进价值引领,提升司法体验、感召力。开展“菜单式”普法、民法典宣讲、调解培训等活动,惠及15万人。“法庭直播间”将现场教学点延展为融媒体教学点,教学量级迈向每年5000+。共享法庭非遗保护中心站通过扫码可听“法官带你游展馆”,惠及10万人次。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169号
江西省遂川县人民法院
探索人民法庭直接执行机制延伸执行触角到乡村
遂川县位于江西省西南边境,罗霄山脉南段东麓,山地为主,共有23个乡镇。遂川县人民法院派出5个人民法庭,法庭管辖16个乡镇,辖区近80%的乡镇距离城区超过60公里,最偏远的乡镇与城区距离超过100公里,当地群众到法院机关申请执行不方便。该院立足实际,在5个人民法庭挂牌成立法庭直接执行工作室,积极探索符合乡村特点的法庭直接执行机制,努力满足偏远乡村群众的司法需求。
一、强化执源治理,树牢“一体化”审执理念
充分发挥法庭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前沿防线作用,将“立审执”一体化理念向前覆盖到诉前调解,向后延伸至督促履行,从源头上减少执行案件增量,提高自动履行率。在立案阶段,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主动融入县域基层治理“红网格”,借助网格员力量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开展前置调解,避免纠纷扩大和矛盾激化。向当事人发放《财产保全建议书》,积极引导当事人采取诉讼保全措施,提高实际执结率。在审判阶段,将调解工作贯穿庭前、庭中、庭后各环节,促进案结事了。牢固树立执行前置理念,注重增强裁判文书可执行性,鼓励当庭履行。向当事人发放《自动履行告知书》,督促当事人主动履行履行期限届满前,再次提醒当事人履行义务,降低生效裁判申请执行率。2023年1-5月,法庭共结案468件,仅9件进入执行程序,自动履行率达79.8%。在执行阶段,充分利用法庭扎根基层,熟悉案情、民情的优势,精准查人找物,加速胜诉权益变现。法庭直接执行机制建立以来,共执结案件61件,执行完毕39件,达成执行和解19件,实际执结率达95.08%,执行到位率达71.34%。
二、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提供“一站式”解纷服务
抓牢源头性疏导、实质性化解、综合性治理三个诉源治理发力点,完善联调联动工作机制,畅通纠纷解决渠道,整合资源对矛盾纠纷实行“精准诊疗”。建立矛调中心推进多元解纷。法庭依托乡镇综治中心、司法所、乡村人民调解委员会、派出所,联合建立乡镇矛盾纠纷联合调处中心,推动法治力量向疏导端用力,促进矛盾纠纷前端化解。吸纳社会力量协助参与执行。建立特邀调解员协助矛盾调处、督促履行机制,吸收村干部、法律工作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贤、退休教师等参与矛盾纠纷调解、执前与执中督促履行。充分发挥乡贤群体德高望重的优势,设立乡贤协助法庭执行工作室。现有特邀调解员59名,已参与矛盾调解、督促履行案件26件。加强培训指导提升业务能力。定期组织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网格员等开展培训,提升法律知识水平和矛盾调处技能。2022年以来,在11个乡镇组织举办调解业务培训会14场,共培训1600余人次。
三、凝聚执行合力,形成“一盘棋”工作格局
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对法庭执行工作的支持,县委政法委出台文件,整合乡、镇党委政府与政法部门力量,形成乡村综合治理“执行难”合力。建立“法庭+公安”查人找物机制。畅通信息共享机制,定期将被执行人名单推送至乡镇派出所、交警中队,利用公安机关信息、人力和技术优势,协助查找和控制被执行人,查控被执行人机动车辆,破解“查人找物”难题。建立“法庭+网格”协助执行机制。依托基层社会治理“红网格”,实时将失信曝光、悬赏等信息发至网格群,发动网格员、村干部、党员中心户等协助法庭执行。建立“法庭+民政”社会救助机制。联合乡镇民政部门共同搭建涉执行案件社会救助通道,对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的涉民生案件生活困难申请执行人,人民法庭主动向乡镇、民政部门发出给予社会救助的司法建议书。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170号
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
有序推进人民法庭“调立审执”一体化改革
近年来,商丘中院立足新时代人民法庭“三个服务”工作原则,研究制定《关于人民法庭职能调整工作的意见》《关于人民法庭职能调整工作的实施方案》,选取永城市、梁园区、夏邑县、睢县四个基层法院为试点,开展人民法庭“调立审执”一体化改革。通过改革,实现调解“分口”、立案“入口”、审判“关口”、执行“出口”在人民法庭的有机衔接,让群众走进人民法庭即可参与“调立审执”全过程,最快最优实现诉讼权益,有效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一、人员下沉做“加法”,充实法庭力量
坚持强基导向,推动审执力量下沉法庭。试点法院立足本院实际,在人民法庭组建调审执团队,形成“一法庭、三团队”工作格局。其中,梁园区法院依托辖区8个法庭,派出4个执行团队进行对接,均按照高标准调配人员实现审判与执行有效衔接。永城市法院各人民法庭均配备2名调解员、2名法官、2名法官助理、8名书记员、2名法警。健全轮岗交流机制,保持法庭队伍活力。新进人员择优到法庭工作,年轻干部、年轻法官制度化分批到法庭煅炼,对法庭庭长实行轮岗交流,并将法庭工作经历作为同等条件下入额遴选、提拔晋升的优先条件。商丘法院人民法庭现有“80后”员额法官41名,占法庭员额法官的45%,近三年拥有法庭工作经历提职干警34名、职级晋升55名,极大激发了干警到法庭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二、诉调对接做“减法”,分流审判压力
商丘中院贯彻以诉源治理推动执源治理的理念,印发《关于构建人民法庭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工作方案》,通过调解分流审判压力。一是组建诉前调解队伍,实现诉与非诉的“双向流通”。选任退休法官、特邀调解组织工作人员等组成专职特邀调解员队伍,在立案时积极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诉前调解程序解决纠纷。2022年商丘法院诉前分流比率达52.44%,民事一审案件收案数同比下降3.56个百分点。二是借力基层网格,优化法庭预防化解矛盾能力。睢县法院人民法庭充分发挥“网格化+”服务平台作用,借助辖区各乡镇网络员开展矛盾排查和化解工作,2022年该院河堤法庭通过该模式诉前化解纠纷316件。三是强化诉前引导,做好风险提示。对调解不成立案的案件,主动向原告提示执行不能的风险,让原告对诉讼结果及执行结果有合理预期,引导原告及时申请保全、提供财产线索。
三、审执结合做“乘法”,贯穿系统执行理念
在“调立审执”一体化运行模式下,人民法庭对案件一管到底,打破部门“各管一段”心态,以审执结合释放“乘法效应”。一是坚持“一体”与“分离”相结合。人民法庭对受理的案件,对外自审自执;对内审执适当分离,即审判和执行法官相分离,确保司法公正。二是坚持审判执行一体化理念。在“自审自执”模式下,将可执行性作为案件评查重点内容,促使审判法官将执行理念贯穿审判全过程,注重调解和裁判内容的可执行性,拟制调解方案要切合实际,制作判决主文要明确具体。三是坚持自动履行与强制执行相结合。强化对自动履行率考核,倒逼审判法官督促当事人当场支付、及时履行,争取做到案结事了。改革推行以来,睢县法院、永城市法院自动履行率较2021年分别提升4.98、1.34个百分点,有效节约执行资源。
四、网格对接做“除法”,实现案结事了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171号
广东省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探索“一庭一品”建设推动调解优先
广东省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探索人民法庭“一庭一品”创建,通过动态优化人民法庭布局、创新多元解纷模式、创新调解工作方法,形成了党建引领型、基层创新型、调解优先型等人民法庭建设“河源样本”。2021年以来,全市14个人民法庭共审结5332件,调解、撤诉案件2420件,调撤率达45.4%。河源法院“推行‘一庭一品’,探索山区人民法庭改革新路径”改革项目入选中国改革2022年度地方全面深化改革典型案例。
一、三级梯队带动,夯实调解优先之基
优化人民法庭布局,为全方位开展诉前、诉中调解提供载体。以中心人民法庭为第一梯队,建立服务保障乡村治理矩阵。14个人民法庭作为第一梯队“排头兵”,深入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推动建立地方党委政府领导下的诉源治理机制,积极参与推进“无讼村(社区)”创建,提升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和多元化解能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以法官联络点、巡回审判点为第二梯队,多维度契合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78个法官联络点、7个巡回审判点作为第二梯队“主力军”,结合当地山区、河区、矿区、园区、景区特点,积极探索设立涵盖环资、旅游、“三农”等专项领域纠纷化解的特色法庭,助力当地特色及主导产业健康发展。以网上巡回法庭为第三梯队,立体式推进乡村诉讼服务全覆盖。7个网上巡回法庭作为第三梯队“生力军”,依托“一线一屏一终端”,打造群众便捷诉讼“服务站”、基层干群法治素养提升“云课堂”和基层社会治理“桥头堡”,回应多样化差异化诉求,着力提升人民法庭司法能力和服务效能。
二、诉前多元解纷驱动,提升基层社会治理司法之能
三、诉中调解方法引领,拓展案结事了善治之力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172号
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外砂人民法庭
加强“诉调对接”推进多元解纷
外砂法庭辖区有4个街道,34个村居,近20万人口。近年来,外砂法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作为基层政法力量的职能作用,深度融入诉源治理,强化多元解纷,有效预防和化解大量矛盾纠纷。先后荣立集体二等功、三等功,获得汕头市“最佳政法基层单位”、龙湖区“党员先锋岗”、龙湖区“六五普法先进集体”等荣誉。
一、不断提升解纷能力
外砂法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建引领,认真落实“支部建在庭上”要求,针对性开展政治教育、党性教育,创设“微型党课”作为人民法庭党建工作的重要抓手,组织5名党员轮流讲党课,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题,以诉源治理、多元解纷、执法办案等中心工作实践为切入点,把“大主题”与“小切口”紧密融合,结合党的理论精髓和日常工作实际,深入浅出交流工作经验,实现政治学习与业务学习相结合,提高党课教育的针对性,以党的理论指导群众工作实践,提升法庭干警群众工作能力和基层治理能力。外砂法庭“微型党课”项目被中共汕头市直机关工委评为优秀作品。
二、积极推进多元解纷
外砂法庭不断探索推进多元解纷机制,与辖内4个街道的司法所联合签署《联动联调协议》,试点开展“庭所共建”工作。自2021年试点以来,外砂法庭联合司法所化解矛盾纠纷617件,联合村居化解矛盾纠纷2350件,调解成功率达97%。2022年实现收案同比减少195件,下降31%,案件负增长态势显著。试点工作作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典型多次被省、市、区媒体报道,获评为汕头市市域社会治理十大创新项目。后汕头市中院、市司法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开展“庭所共建”工作的通知》,将外砂法庭试点经验向全市推广。
三、下沉力量前端解纷
外砂法庭努力找准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的切入点,实行“片区法官”制度,将辖内34个村居划分为5个片区,由5名法官、法官助理担任“片区法官”,负责定点包片联系。“片区法官”定期下沉定点片区,联系村居助力“无讼村(社区)”建设,走访群众排查矛盾纠纷隐患,指导人民调解,开展诉前调解,进行法治宣传等。发现有不稳定因素或群体性纠纷苗头,及时研判风险和成因并向党委汇报、向社区通报,做好纠纷预警,提出预防建议,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发现在基层、化解在苗头、控制在当地”,为平安乡村建设贡献司法力量。
四、科技赋能提速解纷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173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完善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服务群众高品质司法需求
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足辖区群众居住分散、少数民族众多的实际,发挥人民法庭基层解纷功能,让矛盾纠纷化解在群众“家门口”,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全市24个人民法庭2022年新收诉讼案件7560件,同比大幅下降25.4%。
一、主动融入社会治理,用“321”疏导分流
二、构建乡村诉服网络,打造群众“家门口”法庭
三、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174号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灵山人民法庭
推行调解工作机制系列改革
打造一体化、多元化、专业化解纷格局
美兰法院灵山法庭下辖灵山镇、演丰镇、大致坡镇、三江镇、桂林洋经济开发区、罗牛山农场,辖区人口30万,属于海南人民法庭辖区人口最多的法庭之一。灵山法庭积极探索创新调解工作机制,以信息化为依托,推行调解工作机制系列改革,有效提升纠纷化解质效,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法庭+辅助调解,打造调解一体化
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打造法律调解辅助运行服务中心,使用规范的远程视频调解方式,形成涵盖诉前纠纷导入、案件信息审核、纠纷化解分流、送达叠加劝调、纠纷多元调解、审查结案归档、诉调程序衔接的一体化在线调解服务流程,大大提升调解工作效率。一年来,灵山法庭已将711件案件推送给该调解服务中心进行调解。其中,与当事人取得联系的案件564件,引导当事人同意调解451件,引导调解成功率为80%;开展远程调解302件,调解完结263件;平均调解时长17.27天;音视频占比98%。在2023年前5月,调解成功率平均超过50%,有效化解了一批争议较大、专业性较强的疑难复杂案件。
二、法庭+合作解纷,增强解纷专业化
引入全国中小企业协会调解中心、南京金智云法律调解服务中心等总对总调解组织作为特邀调解组织入驻灵山法庭,由其派出常驻特邀调解员编入审判团队,建立调解员与法官团队紧密结合的合作模式,实现调解力量与审判资源优化整合。目前,已有1名特邀调解员在灵山法庭立案窗口专门负责诉前调解,多名特邀调解员编入审判团队负责诉讼调解。灵山法庭跟进加强指导,通过旁听庭审、案件研讨、交流座谈、个案指导等方式促进增强调解员能力,提高调解专业化水平。
三、法庭+联动解纷,构建治理的多元化
主动融入地方党委领导下的诉源治理工作,以法庭为支点,与派出所、检察室、司法所等辖区基层治理单位建立合作工作机制,凝聚各村“两委”干部、网格员等基层社会综合治理力量,形成联动、联助、联调工作格局。目前,灵山法庭已邀请桂林洋青合社区、辖区六家司法所等基层治理单位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与海口市司法局、桂林洋经济开发区综治指导科、灵山检察室、桂林洋派出所、桂林洋高校派出所、桂林洋海岸派出所、桂林洋司法所等九家单位召开“四所一庭”联动工作机制推进联席会,共同参与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工作。针对辖区农民工维权案件较多的情况,联合辖区司法所及劳动监察部门,建立劳资纠纷多元化解机制,采取“法庭+人民调解员+劳动监察”联合调解及司法确认等诉源治理手段,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175号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濯水人民法庭
打造“天理良心调解室”品牌助力多元解纷提质增效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濯水法庭坐落于重庆市唯一的“5A”级古镇——濯水古镇。近年来,濯水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案件联办、矛盾联调、纠纷联解为切入点,融合“法治文化、民族文化、旅游文化”,打造特色调解品牌“天理良心调解室”,构建协同推进多元解纷机制建设新格局,为黔江区三捧“长安杯”做出积极贡献,获评市级“青年文明号”,被重庆高院评为“示范民生法庭”,连续2年被重庆高院评为“人民法庭建设专项工作先进法庭”。
一、坚持“三治并举”,织密解纷“防护网”
以“天理良心调解室”为平台,从“自治、法治、德治”三个层面打造多元解纷网络“升级版”。一是强调自治,充分发挥村居作用。整合资源解纷,在人民调解员、综治专干中选聘45名“乡贤”为便民诉讼联络员,实现“三员合一”,畅通人民法庭与村居委联系渠道,让司法触角延伸至乡村每一个角落。拓宽渠道解纷,大力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工作,发挥村居两委人员、综治网格员熟悉社情民意优势,及时化解纠纷。2021年以来村居化解矛盾纠纷620余起。二是强调法治,充分发挥教化作用。设立9个便民诉讼联络点,利用“车载便民法庭”等载体,将庭审现场搬到集市、院坝,通过当庭宣判、典型案例宣传引导,达到“审理一件、教育一片”的效果。2021年以来开展巡回审判20余次,上门化解矛盾纠纷320余件,如在冯家寨子社区上门调解并为56名民工集中发放工资30余万元,取得良好效果。三是强调德治,充分发挥感化作用。以5A景区“天理良心碑”为背景,把全镇范围内的调解组织统一命名为“天理良心调解室”,将“做事须循天理,为人且问良心”的特色文化内涵融入调解过程,形成了讲法、讲理、讲诚信的良好氛围,案件数量连续2年下降。
二、细化“四个责任”,构建解纷“大格局”
按照区委、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出台的《关于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工作方案》《黔江区诉源治理工作方案》等文件,落实“一办一庭两所”责任,助力矛盾纠纷就地化解。一是落实平安办责任。濯水镇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区级工作要求,由平安办具体牵头开展多元解纷工作,把“万人起诉率”等多项指标纳入平安建设考核,实现推动有力有效。二是落实人民法庭责任。人民法庭将诉源治理和多元解纷作为自身的主要工作来抓。同时,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服务群众、解决纠纷”的前沿作用,积极履行对村居调解组织的指导职能。2021年以来濯水法庭化解纠纷1600余件,2022年新收案件降幅达32.78%。三是落实两所责任。区公安局、区司法局分别出台考核制度,明确接受法院委托(委派)调解成功率不得低于40%。2021年以来,委托(委派)调解成功率达62%,司法确认率达58%。四是落实村居责任。紧抓“无讼村居”创建,濯水镇对村居制定考核细则,通过通报排名、奖优惩劣等办法,调动村居解纷积极性,实现村居对法院委托(委派)调解案件的主动对接、主动担当。2021年以来,接受委托(委派)调解案件300余件。
三、实施“五联共建”,画好解纷“同心圆”
依托“天理良心调解室”,凝聚基层解纷合力,助力矛盾纠纷不上交。一是联席会议机制,及时研判分析。“一办一庭两所”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全镇范围内的重大纠纷问题,互通问题线索。2021年以来,召开联席会议26次。二是联合调解机制,解决重大纠纷。建立复杂案件人员协同、职能互促机制,由平安办牵头,“一庭两所”联合调解。2021年以来,联合调解纠纷23起。三是联合培训机制,提高解纷能力。法庭和司法所定期联合对调解组织和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和调解技能的培训。2021年以来,联合培训9场452人次。四是联合宣传机制,营造法治氛围。采取“乡镇赶集日”“车载便民法庭”等方式联合进行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2021年以来,联合宣传35次。五是联合奖补机制,激发创造活力。区司法局、区法院每年落实专项工作经费对调解人员办案进行奖补,有效激发调解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176号
贵州省习水县人民法院东皇人民法庭
内外联动汇聚合力“分调裁执”一站解纷
习水法院东皇法庭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党委诉源治理大格局,完善诉源治理新模式,探索形成以党建为引领,“分调裁执”一站式解纷为抓手的人民法庭与基层组织内外联动多元解纷模式,共同参与基层治理,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
一、开展“联建联调”,汇聚解纷合力
以党建为引领,搭建诉调联动机制,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格局。一是开展支部联建。将支部建到法庭,打造“红城法官铸赤诚”党建品牌,主动与辖区岷山社区、红城社区党支部开展联建工作,采取政治联学、纠纷联调、矛盾联治、优秀联创,将党的建设与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深度融合,努力构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治理”的诉源治理新模式。二是搭建联调平台。东皇法庭对外与辖区基层组织、调解委员会和行业协会设立案件联调机制,对内设置婚姻家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等6个专业调解室,邀请3名专职调解员进驻法庭开展工作,大力推行“法官+行业主管负责人”调处模式、“示范判决+N”类案化解方法,构建矛盾纠纷化解的内外防护网。2022年以来诉前分流纠纷2334件,调解成功率达79%,诉讼案件同比收案降幅达47.5%,位居全省前列。三是提升联动保障。为保证调解组织及人员的稳定性,积极协调政府专项资金支持,确保经费保障。制定调解组织及人员业绩考核标准和激励措施,定期考核、定量补助,激发调解活力。常态化开展调解技能培训,提升调解人员整体素质。
二、立足“分流调处”,做实源头治理
通过委派调处做好诉源分流工作,利用非诉解纷力量将矛盾纠纷防于未然、止于未诉,切实减少诉讼增量。一是探索诉前调解前置程序。充分发挥辖区基层组织就地、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优势,压实基层排查、防范、化解纠纷责任,推动县委出台加强司法建议工作助力社会治理的意见、诉前调解前置程序实施办法、诉源治理工作措施,规范开展诉前调解,引导婚姻家事、民间借贷、相邻关系等易发多发矛盾纠纷,在起诉前经事发地基层组织先行调解。调解未成功的案件及时依法进入诉讼程序。二是多措并举分流矛盾纠纷。精准识别纠纷前置调解范围,通过“线上+线下”分流网络,实现驻庭调解员+音视频调解+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基层调解组织深度融合。通过深入开展入户大走访、法官工作站(点)接访等活动,及时掌握辖区矛盾纠纷状况,宣传典型案例和诉前调解高效、快速、低成本的优势,引导通过非诉方式化解纠纷,并分析研判将占比高、增量大的物业、道交事故等纠纷,提前推送到基层组织、行业主管部门预防化解。三是建立考评机制压实责任。以打造“无讼社区”为目标,提高“万人起诉率”考核标准,定期通报,共同压实基层组织诉源治理责任,提升基层组织社会治理能力。
三、用好“速裁速执”,提升解纷实效
充分利用速裁速执优势,一体化实质解决当事人矛盾纠纷,做到案结事了,减少衍生案件。一是畅通调裁通道。建立繁简分流、类案划分、关联案件并审等机制,按照“速裁+精审”模式,强化案件审判,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民商事案件交由速裁团队,疑难复杂案件分流至精审团队,做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实现73%的当庭裁判率。二是探索督促履行。设立执行案件督促履行前置程序,率先在裁判文书中附《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告知书》,将人民法庭熟悉案情优势与善意文明执行有机结合,提高裁判文书自动履行率。2022年以来成功督促履行案件209件,自动履行率达89%,自动履行到位标的金额361万余元,使得追索劳动报酬、相邻关系、侵权责任等涉民生纠纷案件及时妥善化解,助推全院执行收案下降24.49%,执源治理效果明显。三是依法开展快执。依托人民法庭直接执行机制改革,东皇法庭按照“督促履行、分流处置、快立快执”三步走机制,实现调判与执行无缝对接,落实“立审执”一体化要求,将未自动履行案件由专人高效快速执结。2022年以来执行案件实际执行到位率达82.98%、执行完毕率达65.38%,切实提高执行效率。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177号
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未央宫人民法庭
紧抓“首问责任制”探索审执“双源头治理”
未央宫法庭立足人民法庭功能多样性需求导向,积极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诉源治理为主攻点,以“首问责任制”为着力点,探索创新“双源头治理”的“立审执”一体化工作机制,畅通“诉前联动防讼、诉中联调化讼、诉后联合息讼”的多元治理渠道,构建城区法庭助力基层社会治理的特色模式。法庭先后获评“全省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省法院“示范法庭”,并荣立集体二等功。
一、一站受理+“首问责任制”,纠纷化解见实效
二、多元联动+“首问责任制”,解纷动能再提升
未央宫法庭紧扣矛盾纠纷排查预警难、解纷渠道分散问题,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打通“街道—社区—小区—楼栋”四级治理链条,不断推动多元共治力量的深度融合。凝聚多元力量。在回迁社区、商品房社区、老年友好型社区以及村居、商会分别打造调解室,形成品牌矩阵,并聘请楼栋长、社区工作者、乡贤、商会会长、法学教授担任特邀调解员,进一步整合、激活基层多元化治理力量,推动“无讼村(社区)”升级扩容,构建百姓身边的解纷生态圈。增强多维保障。将“集成服务、集中回应”的理念融入“首问责任制”原则,对源头排查受理的纠纷,依托“法官责任田”机制,组建由纠纷排查受理时负责的调解员、辖区包抓法官团队、行业专家学者构成的案件解纷综合体,以联合化解、联动研判形式随案定制专业化解纷方案,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综合性社会治理服务。2022年未央宫法庭全庭诉前化解矛盾纠纷1972件,全年新收案件数同比下降1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