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健康泸州行动推进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泸州行动的实施意见》(泸市府发〔2020〕24号)精神,推进委员会组织制定了健康泸州专项行动方案(2020-2030),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健康知识普及专项行动方案(2020-2030)
2.合理膳食专项行动方案(2020-2030)
3.全民健身专项行动方案(2020-2030)
4.控烟专项行动方案(2020-2030)
5.心理健康促进专项行动方案(2020-2030)
6.健康环境促进专项行动方案(2020-2030)
7.妇幼健康促进专项行动方案(2020-2030)
8.学校健康保护专项行动方案(2020-2030)
9.职业健康保护专项行动方案(2020-2030)
10.老年健康促进专项行动方案(2020-2030)
11.心脑血管疾病防治专项行动方案(2020-2030)
12.癌症防治专项行动方案(2020-2030)
13.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专项行动方案(2020-2030)
14.糖尿病防治专项行动方案(2020-2030)
15.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专项行动方案(2020-2030)
16.中医治未病健康促进专项行动方案(2020-2030)
17.口腔健康促进专项行动方案(2020-2030)
18.民族地区健康促进专项行动方案(2020-2030)
19.全民预防保健专项行动方案(2020-2030)
健康泸州行动推进委员会
2020年12月29日
附件1
健康知识普及专项行动方案
(2020—2030)
一、目的意义
世界卫生组织研究发现,个人行为与生活方式因素对健康的影响占到60%。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对家庭和社会都负有健康责任。普及健康知识,提高全民健康素养水平,是提高全民健康水平最根本、最经济、最有效的措施之一。城乡居民关于预防疾病、早期发现、紧急救援、及时就医、合理用药、应急避险等维护健康的知识与技能比较缺乏,不健康生活行为方式比较普遍。《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界定了现阶段健康素养的具体内容,是公民最应掌握的健康知识和技能。开展健康知识普及行动,旨在让群众树立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知晓获取健康知识的渠道与方式、掌握健康生活的知识与技能,纠误正偏,使正确的健康知识进入家庭并入脑入心,促进全社会养成良好的健康生活行为,助力全民健康梦早日实现。
二、目标要求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和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结合地域、民族和文化实际,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和工作体系,科学、规范、有效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普及健康知识,传播健康文化,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提升我市全民健康素养水平,深入推进健康城市“十大工程”,争创全国健康城市示范市,建设川渝两地健康城市健康村镇示范区,实现居民健康素养水平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同步提高。
(二)目标指标。
三、主要任务
(一)掌握健康知识及技能。
1.正确认识健康。健康包括身体健康、心理健康和良好的社会适应能力。遗传因素、环境因素、个人生活方式和医疗卫生服务是影响健康的主要因素。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主动学习健康知识,养成健康生活方式,自觉维护和促进自身健康。正确理解生老病死的自然规律,尊重医学和医务人员,了解医疗技术的局限性,出现健康问题时和医务人员一起共同应对。
4.宣传科学就医。了解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保持与全科医生、家庭医生联系,遇到健康问题时,根据病情和医生的建议,选择合适的医疗机构就医,小病诊疗首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大病到医院。做到早诊断、早治疗,避免延误最佳治疗时机。遵医嘱治疗,不轻信偏方,不相信“神医神药”,信任并执行医护建议,提高依从性,促进医患良好互动。
5.倡导合理用药。遵医嘱按时、按量使用药物,用药过程中如有不适及时咨询医生或药师。每次就诊时向医生或药师主动出示正在使用的药物记录和药物过敏史,避免重复用药或者有害的相互作用等不良事件的发生。服药前检查药品有效期,不使用过期药品,及时清理过期药品。妥善存放药品,谨防儿童接触和误食。保健食品不是药品,正确选用保健食品。
7.打造健康科普阵地。营造健康科普社会大环境,形成人人学习健康知识、养成健康行为良好循环生态。依托我市医学教育优质资源、高科技技术及大数据中心,促进健康技能的掌握,树立健康意识,提升健康素养水平。
(二)用好普及手段。
(三)突出重点目标人群。
13.儿童青少年群体。根据幼儿、学龄儿童和青少年、大专院校学生的身心发育特点、主要健康问题、关键健康危险因素以及健康需求,以开展学校健康教育课为抓手,实施“全体师生接受卫生健康知识培训”、“配置健康副校长”、“创建健康促进学校”校园健康“三大工程”,构建以提高儿童青少年健康生活技能为核心的校园健康文化,并辐射到社会。(牵头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区县人民政府。专业指导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15.流动人口群体。针对我市流动人口数量大,流出流入人口并存,随季节、年龄等因素变化的潮汐式流动等特点,在流动人口集中的社区、企业、园区、市场等场所开办健康知识讲堂,普及健康素养知识。利用春节农民工返乡热潮,开展健康知识宣传。改善农民工用工单位的卫生环境和体育锻炼设施,推行工间健身制度。(牵头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各区县人民政府。专业指导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
16.古叙地区。针对老少边地区疾病谱和群众健康需求,运用人际传播方法,依托当地基层干部、医务人员、教师以及宗教教职人员、家族中有影响力的人员,在寺庙、广场及家庭等具有民族特色的场所,注重利用重要活动时机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在公共场所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在夜校开设健康知识课程,在学校开展“小手拉大手一名学生影响一个家庭”等活动,向群众普及健康知识。开展“五洗”(洗脸、洗手、洗脚、洗澡、洗衣服)、“五不做”(鲁莽驾驶、乱扔垃圾、不文明丧葬、随地大小便、饮高氟砖茶)、“三加热”(食物煮熟、生水烧开、隔夜食品加热)等教育,促进老少边地区民众养成健康行为习惯,逐步提高健康素养水平。(牵头责任单位:市扶贫开发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民宗局、叙永县人民政府、古蔺县人民政府。专业指导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
(四)广泛动员社会。
18.鼓励社会组织积极参与。鼓励各行业学会、协会等社会组织结合本领域实际,组织专家开展多种形式、面向公众的健康科普活动和面向机构的培训工作。科协、民政等部门对社会组织开展健康科普传播活动予以鼓励和扶持。(牵头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科协、市红十字会、各区县人民政府。专业指导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
21.推广健康促进区县建设。按照全面规划、分类指导、因地制宜、积极推广原则,开展健康促进区县创建活动,创建巩固健康促进区县,直至全覆盖。各区县开展创建健康促进医院、学校、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活动,推广健康社区和健康家庭。推行公共政策健康审查制度,组织多部门联合开展健康行动。针对不同场所、不同人群的主要健康问题,开展健康管理制度建设、健康支持性环境创建、健康服务提供、健康素养提升等工作,创造有利于健康的生活、工作和学习环境。(牵头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卫生健康委。专业指导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
(五)强化保障措施。
23.加强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体系建设。建立以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为龙头,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为基础的健康教育工作体系。构建市、区县、乡镇、村社区四级健康教育机构网络,确保每个县有一个承担健康教育工作的机构。开展专业培训,优化人员结构,提升机构服务能力。探索建立基层村医、公共卫生人员、乡村干部为一体的新型健康知识传播骨干队伍,筑牢基层健康教育网底。加大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经费投入,有条件的地区、单位建立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专项资金。(牵头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24.开发和推广健康适宜技术和支持工具。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研发推广健康管理类人工智能和可穿戴设备,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在保护个人隐私的前提下,对健康状态进行实时、连续监测,实现在线实时管理、预警和行为干预,运用健康大数据提高大众自我健康管理能力;鼓励运用新技术创新健康知识传播手段,加强健康知识传播的可及性。(牵头责任单位:市科技和人才局、市数字经济发展局、各区县人民政府。专业指导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
附件:1.泸州市健康知识普及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2.泸州市健康知识普及专项行动专家组人员名单
健康知识普及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长:熊维平市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副组长:彭义市卫生健康委宣传教育科科长
刘沛市委宣传部新闻科科长
梅胡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科长
马小英市疾控中心健康教育科科长
成员:市民宗局民族科科长
市数字经济发展局数据资源中心负责人
市教育体育局体卫艺科科长
市科技和人才局社会发展和基础研究科科长
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科长
市财政局社保科科长
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主任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访科科长
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副主任
市农业农村局总畜牧师
市商务会展局服务业科科长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宣传科科长
市卫生健康委疾控科科长
市中医药管理局中医科科长
市城管执法局城乡容貌管理科科长
市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协调科科长
市医保局医药服务与价格管理科科长
市总工会劳动保护和经济工作部部长
市妇联家儿部部长
团市委办公室主任
市科协学会部部长
市残联康教科科长
市红十字会副监事长
江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
龙马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分管副主任
纳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
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
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
叙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
古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
附件2
健康素养科普专家库成员名单
姓名
职称/职务
工作单位
主讲领域
庞宇
副教授
西南医科大学体育学院
《科学健身》
《运动与健康》
15808490085
陈洁
副主任医师
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风湿免疫性疾病》
18181169959
邓述恺
教授
《呼吸内科学(肺癌的基础与临床)》
13518381657
吕红彬
主任医师
《糖尿病视网膜病变、近视防控》
13550885588
何跃
《眼科学》
18715851688
刘可智
《心理健康专业》
18090182732
欧册华
《慢性疼痛的诊疗》
13980248588
胥方元
《康复医学科》《日常生活中的康复保健措施》
13568639470
陈贵全
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
《推拿保健》
15196087234
王瑶
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口腔医学》
《牙体牙髓病学》
13882778989
何晓静
副科长
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餐饮服务监管科
《食品安全》
13982402225
邹榆平
泸州市人民医院
《骨折、创伤的应急处理》
18090168029
蒋震
《医学护肤》
18090168110
彭诗寒
主治医师
《孕期保健》
18783001234
李春艳
《儿童喘息性疾病》
18982414811
刘兆丰
副主任中医师
《亚健康的预防及中医药调养》
15984011234
刘庆虹
《老年患者营养评估与疾病干预》
15892923790
杨鹏
主任中医师
《早期康复好处多》
13708285801
夏朝霞
《内分泌代谢性疾病的综合管理》
18090168069
张帆
泸州市中医医院
《肿瘤中西医预防、治疗、保健、康复指导;儿科常见疾病、喂养方面指导》
13982700934
黄建会
《内科医师》
15892944597
张盛敏
副主任药师
《临床药学》
18015758038
梁天成
《普通外科》
《颈部外科》
《胸外科》
18015757828
汪亮
《针灸推拿方向》
18015757939
先德强
泸州市疾控中心
《日常健康行为养成
与传染病的预防》
17721989407
魏德清
《职业卫生与传染病》
《艾滋病预防与控制》
18090167875
王勇
《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
18008215326
陈航
18090166001
朱红心
《职业卫生》
《放射卫生检测与评价》
《职业病诊断》
13018153522
张燕
《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制》
18090167877
吴晓燕
《免疫规划》
18090167876
李劲松
副主任技师
《地方病、寄生虫与病媒生物防制》
18090167888
蒋德勇
《急性传染病防控》
《卫生应急》
18181890038
赵良华
《结核病防治》
0830-2584064
余桂群
《健康生活方式-合理膳食》、《青春期与艾滋病》、《远离烟草》
18982770082
冯才碧
《性病艾滋病预防与控制》
18090167893
常豫红
《呼吸道、消化道和虫媒传染病等急性传染病防控》
18090167881
郑辉
副主任护师
泸州市妇幼保健院
《护理管理》
《儿科》《产科》
13882771539
袁小燕
《妇产科-优生优育》
《孕期营养》
13696111819
税勇
泸州市中心血站
《无偿献血助人利己》
18608211828
刘大勇
泸州市紧急救援
120指挥中心
《应急自我救护》
18982773901
合理膳食专项行动方案
本行动方案的制定,旨在通过普及营养健康知识,强化营养健康政策支撑和措施干预,倡导以“三减”为核心的合理膳食生活方式,降低居民罹患肥胖、糖尿病、高血压、脑卒中、冠心病等疾病的风险,从而提升全市人民健康水平。
提倡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不高于5g,成人人均每日食用油摄入量不高于25~30g,人均每日添加糖摄入量不高于25g,蔬菜和水果每日摄入量不低于500g,每日摄入食物种类不少于12种,每周不少于25种。
到2022年,成人肥胖增长率持续减缓;居民营养健康知识知晓率在2019年基础上提高10%;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低于7%、贫血率低于12%;孕妇贫血率低于14%;合格碘盐覆盖率达到90%及以上;成人脂肪供能比下降到40%。
到2030年,成人肥胖增长率持续减缓;儿童、青少年超重率、肥胖率的增长速率得到有效遏制;居民营养健康知识知晓率在2022年基础上提高10%;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低于5%、贫血率低于10%;孕妇贫血率低于10%;合格碘盐覆盖率持续保持在90%以上;成人脂肪供能比下降到30%;每1万人配备1名营养指导员。
(一)加强营养健康知识宣教。
1.加大全社会宣传力度。推动营养健康科普宣教活动常态化,鼓励全社会共同参与全民营养周、“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等宣教活动。进一步扩大营养与膳食宣传教育受众面,推广平衡膳食、合理营养、吃动平衡、健康就餐、“三减三健”等健康理念与知识。对超重、肥胖者进行饮食指导和运动干预,引导居民养成“管住嘴,迈开腿”的健康生活方式。(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协助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体育局、市科协)
2.提升群众营养健康素养。推广使用健康“小三件”(限量盐勺、限量油壶和健康腰围尺),规范指导家庭正确操作“小三件”,不断提高家庭普及率及有效使用率。加强对食品企业的营养标签标识知识指导,鼓励各方大力开展营养标签科普宣教,指导消费者正确认读、科学理解营养标签,提高居民营养标签知晓率,提升其从营养标签中获取正确信息并购买适合自身健康需求食品的能力。(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协助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体育局、市科协)
(二)强化营养健康政策支撑。
3.积极推动政策引导。按照国家营养师制度实施,加强营养人才培养。在幼儿园、中小学校、高等院校、养老机构、医院等集体供餐单位配备营养师,倡导在社区配备营养指导员。结合泸州市地方食物资源、膳食特点和饮食习惯,贯彻《四川居民膳食指导》,推广普及具有地方饮食特色的、适宜的合理膳食知识和技能。强化临床营养工作,加强等级医疗机构临床营养科室建设,规范营养风险筛查、营养状况评价、营养不良诊断与营养干预。推动并规范医疗机构中医疗膳食及特医食品的管理及临床应用。(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
4.加强标准体系建设。积极参与制定具有泸州特色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推动制定以食品安全为基础的地方营养健康标准,配合国家、省推进食品营养标准体系建设。开展食品生产企业、中央厨房质量管理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发展营养导向型农业和食品加工业。实施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达标工程,加强食品安全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农业农村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泸州海关)
(三)大力实施“三减”。
5.深入开展减盐控油活动。引导企业和食品经营者在食盐、食用油生产销售中配套日常使用度量控制措施(如在盐袋外附赠送2g量勺、生产配套带刻度油壶等),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企业和商店(超市)先行试点。倡导商店、超市开设低盐、低脂食品专柜。鼓励食品生产经营者生产、销售低钠盐,并在专家指导下推广使用;同时做好低钠盐慎用人群(重体力劳动强度工作者、高温作业者、肾功能障碍者、服用降压药物的高血压患者等不适宜高钾摄入人群)的提示。(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商务会展局)
6.科学限制添加糖的摄入。在食品生产经营者与消费者中推广低糖或无糖食品的生产、销售与消费。切实加强对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的监督管理,特别是国家明确规定增加对糖的强制标识的落实情况。鼓励企业进行“低糖”或者“无糖”的声称,大力推动在食品包装上使用“包装正面标识(FOP)”信息,帮助消费者快速选择健康食品。鼓励改进生产工艺、配方及流程,科学减少加工食品中的蔗糖含量。倡导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安全标准允许使用的天然甜味物质和甜味剂替代蔗糖。鼓励消费者减少添加糖的摄入量,提倡城市高糖摄入人群减少含蔗糖饮料、甜食以及含蔗糖量高的其他食品的食用,倡导适量选用天然甜味物质和甜味剂替代蔗糖生产的食品、饮料。大力提倡居民饮用白开水和茶水,保持和发扬中国人饮茶的良好传统,科学合理饮茶,不要喝浓茶,以此替代含糖饮料的摄入。落实国家出台限制高糖食品生产销售的政策措施。探索试点在餐饮食品增加“糖”的标识。(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
(四)针对重点人群分类施策。
9.实施婴幼儿营养干预。创新健康教育模式,利用APP、微电影等新兴网络媒体进行科学喂养知识科普宣传。持续强化创新爱婴医院管理,强化医疗保健人员和儿童养护人婴幼儿科学喂养知识和技能,营造爱婴爱母的良好社会氛围,保护、促进和支持母乳喂养,科学指导婴幼儿辅食添加。强化婴幼儿个性化营养指导,引导科学均衡饮食并加强体育锻炼,预防和减少婴幼儿肥胖发生。(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体育局)
10.促进中小学生营养平衡。严格执行《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加强学校食堂配餐与膳食指导,中小学校集中供餐时不应当提供含糖饮料或高添加糖食品;贫困地区学校不应接受含糖饮料或高添加糖食品等捐赠物品。中小学校要对学生超重肥胖的危害进行宣传教育,组织学生学习如何正确认读营养标签内容并指导自己选择合理健康的食品,尽量避免高盐高油高糖食品的摄入,提升学生合理膳食意识和基本健康素养。(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
11.加强孕产妇营养管理。依托家长课堂,孕妇学校等,运用互联网手段,大力普及孕期营养等科学知识。积极推进各级助产技术服务机构加强孕产期营养保健门诊建设,开展对妇女孕前和孕期营养评价和膳食指导工作,指导孕妇合理膳食,均衡营养,维持合理体重。引导围孕期妇女补充叶酸、铁等多种微量营养素,降低孕妇贫血率。(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12.推动老年人营养改善与维持。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利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居家养老人群提供膳食指导和营养咨询,对低体重高龄、出院后老人进行专项营养干预。指导医院、社区食堂、医养结合机构、养老机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营养配餐。鼓励开发适合老年人食用的营养健康食品。(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
13.改善老少边地区重点人群营养状况。将营养干预和指导纳入健康扶贫工作,实施贫困地区重点人群营养干预。持续推进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并在全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地区开展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工作,定期收集试点地区学生营养与健康状况,对营养改善计划进行效果评价;叙永县、古蔺县继续实施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对贫困县实现全覆盖。在高海拔民族地区,要立足当地实际,倡导足够的能量摄入,让当地居民有充足、必须的蛋白质、脂肪等重要营养素来维持身体健康。(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体育局、市扶贫开发局、市民宗局)
附件:1.合理膳食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2.合理膳食专项行动专家组名单
合理膳食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副组长:张清平市卫生健康委四级调研员
龚绪市市场监管局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科科长
李大兰市教育体育局后勤管理中心主任
魏德清市疾控中心副主任、主任医师
刘庆虹市人民医院心血管内科副主任医师
成员:陈云虎市卫生健康委药物食品科科长
陈永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轻工纺织科(盐业科)科长
王杰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科长
黄勇市司法局办公室主任
钟涛市财政局社保科科长
周仁树市农业农村局总畜牧师
易华市商务会展局服务业科科长
陈小彬市教育体育局社体科副科长
杨菊市扶贫开发局四级主任科员
周敏市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科科长
黄静泸州海关监管二科科长
王有刚市科协普及部部长
合理膳食专项行动专家组名单
组长:汪敏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临床营养科主任、副教授
副组长:马玲西南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院长、教授
成员:张泽宇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临床营养科主治医师
刘曦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康复医学科副主任医师
杨艳西南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副教授
李荣军市中医医院消化内科副主任医师
魏慧市人民医院临床营养科医师
鲍宇市妇幼保健院副主任医师
张璐市妇幼保健院副主任医师
苏勤市疾控中心卫生监测科科长
何山市疾控中心副主任医师
刘丽萍江阳区疾控中心副主任医师
岳娟龙马潭区疾控中心副主任医师
王福槐纳溪区疾控中心副主任医师
汪正刚泸县疾控中心副主任医师
刘明海合江县疾控中心副主任医师
李玉开叙永县疾控中心副主任医师/慢病科科长
肖旭古蔺县疾控中心副主任检验师
附件3
全民健身专项行动方案(2020-2030)
一、总体目标
深入推进全民健身工程,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全民健身活动,提高经常参与体育运动人数比例,改善国民体质,建立健全以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组织建设、活动开展、健身指导、科学评估等为主要内容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打造一批综合体育场馆和品牌赛事,组织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节庆活动和群众活动,着力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门类齐全的现代体育市场服务体系,基本实现体育强市、健康城市的建设目标。
二、主要任务
(一)广泛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推进全民健身常态化。
以体育部门为主导,各级各类体育协会积极配合,全市各行业结合实际,利用各种节假日、周末及庆典活动广泛开展小型多样、适合各类人群、深受群众喜爱的羽毛球、篮球、乒乓球、游泳、健身操、桥牌等体育健身活动。组织好每年8月8日的全国“全民健身日”宣传活动,努力增强市民全民健身意识和提高市民科学健身素养,使体育健身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方式,到2030年全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229.5万人。
(二)完善和扩大体育健身设施,大力推进城乡公共体育健身场地建设。
加大体育公共设施的建设投入,争取财政和省体育局的支持,有效推进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健身广场、健身路径等基础体育健身设施的完善。提高体育设施的利用率,保障城乡居民都能公平享受体育资源,鼓励有条件的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公众开放,鼓励民营体育场馆向公众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力争到2030年全市各县区行政村标准篮球场覆盖率达到100%,体育设施种类更加健全,社区健身路径覆盖率达到100%,新增一批多功能社区运动场地。奥体公园、江南体育生态园等体育设施更加完善,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3平方米,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全面完成。
(三)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与志愿者队伍建设。
加强对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和管理,完善表彰激励机制和经费投入机制,为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每年培养各级社会指导员500人次,力争到2030年全市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达到12000人以上。以社会体育指导员为基础,加快形成覆盖城乡、服务到位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广泛组织优秀运动员、教练员、体育科技工作者、体育教师和社会热心人士从事义务健身辅导,普遍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
(四)加强全民健身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和科学健身服务。
加快国民体质监测站(点)建设,构建市、区县两级国民体质监测网络,完善国民体质监测、科学健身咨询、群众体育现状调查制度。定期开展公益国民体质测定与科学健身指导活动,将国民体质监测指标纳入社会发展综合统计指标。加快推进体医结合和非医疗健康干预,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和科学健身在健康泸州中的基础性作用。力争到2030年达到《全国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标准的城乡居民人数比例达到92%以上;建设集科学健身、知识普及、咨询、科研成果转化为一体的群众体育科学健身服务平台,提高全民健身科技服务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学习宣传,提升全民健身意识。
把学习宣传《全民健身条例》,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推动群众体育法制化、规范化进程作为市、区(县)政府依法履行体育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之一。通过每年“全民健身日”进行广泛宣传,开展体育教育讲座活动,将开展健身活动与宣传《全民健身条例》相结合。市、区县体育行政部门要建立体育信息网站,及时发布体育信息,宣传体育法律,解读体育政策,通过多种途径将法律法规的宣传融入到各项工作之中,进一步增强了广大群众的健身意识,推动了全民健身活动的广泛开展。
(二)加大财政投入,强化政策支持。
设立体育发展专项资金。落实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国家体育总局《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用地指标》的规定,新建、扩建、改建小区配套体育场地设施“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不擅自改变体育设施的建设项目和功能,不缩小其建设规模和降低其用地指标。将体育事业纳入财政支出保障重点,持续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对体育彩票公益金的使用和管理,重点用于支持全民健身事业。
(三)创新投融资模式,增强体育服务业发展活力。
设立市级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鼓励有条件的区县设立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采取贷款贴息、项目补贴和奖励等方式,重点支持体育产业发展及基地建设、品牌体育赛事举办、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体育人才培养等。安排一定比例体育彩票公益金等财政资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积极支持群众健身消费;落实税费价格优惠。加大体育人才培养使用。鼓励大专院校、中职学校开展体育职业教育和培训,推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多渠道培养复合型体育产业人才。
附件:1.全民健身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2.全民健身专项行动专家组名单
全民健身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黄月桂市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向立市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郭莉市教育体育局社会体育科科长
成员:市教育体育局青少年体育科科长
市教育体育局计划财务科科长
市财政局教科文科科长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管理科科长
市残联组织宣传发展科科长
全民健身专项行动专家组名单
组长:向立市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鲁晓波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运动医学主任医师
成员:李忠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骨与关节外科主任医师
张弛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康复医学科副主任医师
张燕市疾控中心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制主任医师
余桂群市疾控中心健康教育副主任医师
附件4
控烟专项行动方案(2020—2030年)
为了贯彻落实各级有关控烟工作要求,提高公众对烟草危害性认识,有效减少烟草对健康的危害,依据健康四川行动—控烟专项行动方案(2020-2030年),制定本方案。
增强群众对烟草危害性的认识,无烟文化得到广泛传播。建立完善控烟制度,积极推进无烟环境建设,统筹开展控烟立法工作,提高无烟法规覆盖人口比例。加强控烟禁烟监督执法力度,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提升全民控烟禁烟能力,戒烟服务更加规范。
(二)阶段目标。
2020年,全面开展无烟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和无烟学校等无烟环境建设。市级党政机关和医疗卫生机构无烟环境建设达到100%,创建为四川省无烟单位。全面开展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禁烟工作。
2025年,乡镇(街道)以上党政机关和医疗卫生机构无烟环境建设达到100%,创建为四川省无烟单位。控烟环境建设持续向好,戒烟服务体系得到逐步完善,吸烟率持续下降。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22%,全面无烟法规保护的人口比例升至50%及以上。
2030年,控烟理念不断深入人心,法规制度更加完善,监督管理更加规范,社会控烟格局基本形成,无烟环境建设成果得到不断巩固。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20%,全面无烟法规保护的人口比例升至80%及以上。
(一)加强控烟宣传引导。
4.完善公共场所控烟制度。按照国家和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有关控烟禁烟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开展公共场所控烟禁烟工作,建立完善有效的控烟禁烟制度,逐步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烟,为全面提高文明健康意识和无烟环境建设起好宣传带动作用。(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协助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市商务会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
(三)积极推进无烟环境建设。
(四)强化控烟综合监督执法。
(五)建立完善戒烟服务体系。
14.持续开展戒烟干预服务。医疗卫生机构将询问患者吸烟史纳入到日常的门诊问诊中,强化医务人员主动宣传、正面引导工作,并将其纳入对医务人员诊疗活动的质量考核。医务人员正确掌握控烟戒烟知识、方法和技巧,在医疗卫生机构积极推广简短戒烟干预服务和烟草依赖疾病诊治,提高就医人员对烟草危害性的认识。(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协助单位:各医疗卫生机构)
四、推进措施
(三)开展督导检查。按照分级分类负责的原则,重点结合无烟环境建设、无烟制度落实、无烟单位创建、无烟行为养成等方面,开展控烟专项行动督导检查。各区县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对辖区控烟专项行动的督导检查。
附件:1.控烟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2.控烟专项行动专家组名单
控烟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韦光焰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副组长:陈航市疾控中心副主任
刘志林市卫生健康委爱卫综合科科长
成员:市卫生健康委疾控科科长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科科长
市教育体育局德育与艺术教育科科长
市市场监管局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科科长
市卫生健康委宣传科科长
市卫生健康委中医科科长
市委宣传部新闻科科长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场管理科科长
市烟草专卖局法规科科长
市疾控中心健康教育科副科长
控烟专项行动专家组名单
组长:陈航市疾控中心副主任
副组长:王光明市卫生监督执法支队支队长
马小英市疾控中心健康教育科副科长
成员:邓巍市人民医院呼吸内科副主任医师
张华市中医医院呼吸内科副主任医师
罗彦市中医医院重症医学科主治医师
郭林森市卫生监督执法支队监督一科科长
附件5
心理健康促进专项行动方案
(2020—2030年)
目前,我市心理健康服务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资源分布不均;心理健康行为倡导还未在全社会普遍形成,公众对常见心理行为问题认知率不高,部分患者及家属仍有病耻感,缺乏主动寻求心理干预和看病就医意识;导致心理疾病的发现率不高,接受规范治疗的比例低。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处于起步阶段,多部门协作综合管理机制亟待完善。
心理健康专项行动方案的制定,旨在通过社会动员与健康宣传,进一步倡导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培育自尊自爱、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促进人群身心健康、家庭幸福、人际关系和谐和社会稳定。
(一)总体目标。
全社会心理健康素养水平显著提高,社会心理服务网络基本建立,普遍形成政府主导、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广泛参与、单位尽力、家庭尽责的精神卫生综合服务管理机制,建立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社区康复机构及社会组织、家庭相互衔接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提高精神心理疾病的发现率和治疗率,提高重点人群的干预率,促进公众心理健康,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到2022年,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0%;失眠现患率、焦虑障碍患病率和抑郁症患病率的上升趋势减缓;焦虑障碍、抑郁症治疗率在现有基础上提高30%;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达到3.6名/10万人;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开设精神(心身)科的比例达到30%;建立市级公益心理援助热线和心理危机干预队伍;登记在册的精神分裂症治疗率达到80%;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80%;开展社区康复服务的区县比例达到30%,在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的区县,居家患者接受社区康复服务达到25%。
到2030年,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达到30%;焦虑障碍、抑郁症治疗率在现有基础上提高80%;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达到4.8名/10万人;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开设精神(心身)科的比例达到80%;登记在册的精神分裂症治疗率和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85%;开展社区康复服务的区县比例达到80%,在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的区县,居家患者接受社区康复服务达到60%。
(一)积极开展心理健康宣传和促进。
2.开展专业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广泛开展专业的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增进公众对心理健康及心理卫生服务的了解,提高自我心理调适能力。广泛宣传“心理问题及早求助,心理疾病可防可治,关心不歧视,身心同健康”等核心知识。(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协助单位:市委宣传部)
3.开展重点人群心理健康宣传教育。鼓励老年大学、老年活动中心、基层老年协会、妇女之家、残疾人康复机构、企业、学校针对空巢、丧偶、失能、失智老年人,留守妇女儿童、孕产妇、残疾人、特殊职位高危职工、青少年学生等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宣传。(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协助单位:市总工会、市团委、市妇联、市残联)
(二)推动社会心理服务。
4.搭建基层心理服务平台。依托城乡社区综治中心等综合服务管理机构及设施建立心理咨询(辅导)室或社会工作室(站),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辅导人员或社会工作者,通过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公众心理健康水平。利用老年活动中心、妇女之家、儿童之家、残疾人康复机构等公共服务设施,为空巢、丧偶、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孕产期、更年期和遭受意外伤害妇女,流动、留守和困境儿童、孤儿,残疾人及其家属等提供心理辅导、情绪疏解、家庭关系调适等心理健康服务。整合社会资源,设立市县级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完善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网络。培育社会化的心理健康服务机构,鼓励心理咨询专业人员创办社会心理服务机构。通过向社会心理服务机构购买服务等方式,逐步扩大服务覆盖面。(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委政法委;协助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
5.加强各类人群心理健康服务。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和其他用人单位把心理健康教育融入员工(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鼓励依托本单位党团、工会、人力资源部门、卫生室等设立心理健康辅导室并建立心理健康服务团队,或通过购买服务形式,为员工(学生)提供健康教育、心理测评、咨询干预、宣传培训等服务。传授情绪管理、压力管理等自我心理调适方法和抑郁、焦虑等常见心理行为问题的识别方法,为员工(学生)主动寻求心理健康服务创造条件。对处于特定时期、特定岗位,或经历特殊突发事件的员工(学生),及时进行心理疏导和援助。(牵头单位:市总工会、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
(三)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工作。
6.建立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心理热线服务、心理测评、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精神科治疗等衔接合作的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服务模式。将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纳入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红十字会;协助单位:市委政法委、市民政局、市应急局)
7.建立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建立市级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发生突发事件后及时组织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鼓励、支持专业社会组织提供规范有序的心理援助服务。(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红十字会;协助单位:市民政局、市应急局)
8.建立心理援助热线。依托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建设市级公益心理援助热线和公益网络平台,打造品牌,采用人员专兼结合方式,对来电者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和心理危机干预。(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四)开展常见心理疾病的预防治疗工作。
(五)全面推进严重精神障碍救治和管理工作。
11.规范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临床诊疗服务。依托市级精神卫生医疗质量控制中心,通过督导检查评估等质量控制方式促进规范诊疗服务。各级精神专科机构要规范住院患者的诊疗服务,综合运用药物治疗、心理治疗、物理治疗和康复治疗等手段为患者提供优质的诊疗服务,为患者出院后回归社会做好准备。探索开展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激励专科机构努力推行“病重治疗在医院,康复管理在社区”的医院社区一体化模式。(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协助单位:市医保局)
12.推动实施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按《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规范》,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日常发现、登记、随访、危险性评估、服药指导服务,完善多部门协作机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强化能力培训与考核,提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质量。依托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工程,利用四川省严重精神障碍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做好与综治、公安、民政、残联等部门信息平台的对接,进一步提升部门间信息交换效率。创新工作方法,积极探索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机制。(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委政法委;协助单位: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残联)
13.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管理保障工作。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等制度衔接,发挥整合效应,提高精神障碍患者医疗保障水平,积极探索贫困精神障碍患者保障政策,实现患者救治救助“一站式”服务,实现医保、医疗救助费用及时结算。各地要为高风险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落实有效监护人,进一步降低患者肇事肇祸风险,并依据自身实际积极探索“以奖代补”政策“提标扩面”,惠及更多精神障碍患者。(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委政法委;协助单位: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医保局)
14.加快推动社区精神卫生康复服务。建立完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社区康复机构及社会组织、家庭相互衔接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大力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优化公共服务供给,有效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需求。依托现有康复机构资源或通过资源整合等方式,规范社区技术指导工作,不断增加精神康复业务。引入“同伴支持、精神运动康复”等国际康复模式的办法推动发展我市社区康复服务。(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残联;协助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六)加强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
15.加强心理健康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心理疾病分级诊疗体系和机制,对疑难精神心理问题转上级医疗机构或精神专科医院。对于病情稳定、诊断明确、需长期治疗或康复治疗的患者转入下级医疗机构或普通医疗机构。(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17.提升各类临床科室医务人员的心理服务能力。全市所有医疗机构要对各类临床科室医务人员开展各种心理健康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对焦虑、抑郁、失眠、痴呆等常见心理疾病的筛查、识别、处理以及转诊能力。对患有癌症、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消化系统疾病等患者及其家属适当辅以心理调整,普及心理咨询和治疗技术在临床诊疗中的应用。(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18.提升心理援助和心理危机干预队伍的能力。加强知识培训,定期开展实战技术演练,努力提升心理援助和心理危机干预的能力。(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19.提升机关、企事业单位与教育系统心理工作者服务水平。鼓励社会心理服务专业机构从业人员不断进修学习,提升专业技能,主动接受行业协会业务规范与伦理监管。提升对常见心理疾病与精神障碍的识别能力,及时将发现有心理行为问题的来访者转介至专业机构接受治疗。鼓励各类学会、协会发挥群团组织功能,持续开展业务能力培训。(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附件:1.心理健康促进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2.心理健康促进专项行动专家组名单
心理健康促进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韦光焰市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副组长:罗朋市委政法委综治督导科科长
刘可智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心身医学科主任医师
熊联慧市精神卫生中心主任
市卫生健康委基层卫生科科长
市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科科长
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科科长
市卫生健康委宣传与健康促进科科长
市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科科长
市教育体育局安信科科长
市教育体育局德卫艺科科长
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科长
市司法局强制戒毒所所长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科长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宣传科科长
市医保局医药服务与价格服务管理科科长
市疾控中心分管副主任
心理健康促进专项行动专家组名单
首席专家:刘可智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精神医学主任医师
组长:熊联慧市精神卫生中心精神卫生学主任医师
副组长:梁雪梅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精神医学副主任医师
张雪梅市精神卫生中心精神卫生学副主任医师
潘攀市精神卫生中心精神卫生学主治医师
郑友军四川警察学院心理学教授
成员:龚科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精神卫生学副主任医师
王洁萍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康复医学副主任医师
彭焱市精神卫生中心精神卫生学副主任医师
段敏市精神卫生中心精神卫生学副主任医师
黄朝华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精神卫生学主治医师
张雪丽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精神卫生学主治医师
汪琳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精神卫生学主治医师
徐春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精神卫生学主治医师
黄烨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精神卫生学主治医师
唐丽市精神卫生中心精神卫生学主治医师
刘文美泸县教研室心理健康教研员
附件6
健康环境促进专项行动方案
健康环境促进行动方案的制定,旨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把健康融入城乡规划、建设、治理的全过程,开展环境与健康监测、调查与风险评估,推进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建设,打造健康环境,降低环境因素对健康的影响,提高健康水平。
坚持预防为主,开展环境健康促进,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升全民健康环境素养。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筑牢长江上游生态保护屏障,营造安全绿色的健康环境,建设健康支持性环境,打造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加快建设“美丽泸州宜居乡村”。加强环境健康危害因素的控制与干预,保障饮水、食品、消费品安全。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回收,提高安全防护及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减少意外伤害,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推进人与环境和谐,减少疾病,保障健康。
居民饮用水水质达标情况明显改善并持续改善;县级城市(含县城)、乡镇和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成效。
到2022年,居民环境与健康素养水平达到12.5%及以上;泸州中心城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国家卫生县城覆盖率达到50%,国家卫生乡镇覆盖率达到15%,省级卫生乡镇覆盖率达到60%。
到2030年,居民环境与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5%及以上;全市7个区县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显著提高。国家卫生县城覆盖率达到75%,国家卫生乡镇覆盖率达到20%,省级卫生乡镇覆盖率达到70%。
(一)开展环境健康宣传教育。
2.强化重点环节、重点场所的环境健康宣传教育。重点开展重污染天气、极端天气等公众健康知识和健康防护宣传,指导公众科学应对极端天气,主动做好健康防护;开展交通法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交通安全意识;在学校、医院、车站、大型商场、电影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活动,普及防范各类灾害事故的知识和应对基本技能。加强学校以及游泳场所、宾馆酒店等公共场所环境健康防护宣传。(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体育局;协助单位:市气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二)开展环境健康风险监测与评估。
(三)强化健康环境的干预。
(四)发挥健康环境示范引领作用。
7.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深入推进卫生城镇创建,带动人居环境质量整体提升,逐步实现省级卫生城镇全覆盖,提高国家卫生城镇覆盖率。因地制宜地研究制定健康城镇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加强健康城镇建设理念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和支持率。以健康社区、健康单位、健康家庭等为重点,开展健康细胞工程建设。在持续巩固创卫成果的基础上,开展健康城镇建设试点,并陆续扩大健康城镇的试点范围,建成一批国家级省级健康城镇示范点,带动全省健康城镇建设广泛深入开展。依据全国健康社区、健康单位(企业)、健康学校等健康细胞工程建设规范和健康城镇评价指标,探索适合泸州市的监测与评价体系。定期开展监测评价工作,动态评价健康城镇建设效果。(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协助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教育体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局)
8.大力打造生态美丽宜居乡村。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为重点,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立行政村常态化保洁制度和“因地制宜、分类收集、村民自治、市场运作”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机制。制定农村污水处理排放标准和技术规范,分类实行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污水处理方式,探索适合农村特点的污水处理运行维护模式。开展农村户用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和旱厕改造,统筹农村公共厕所建设。加强厕所粪污治理,全面消除露天粪坑。在有条件的地方,实施厕所粪污与生活污水治理有效衔接。(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协助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
(五)实施生态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
9.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推动尚未达标的区县空气质量改善、已达标的区县空气质量巩固优化;防治室内空气污染,提高家居环境水平。以强力控制和削减总磷、氨氮、化学需氧量为主攻方向,以沱江流域为重点整治区域,全面改善水环境质量。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严控新增污染,逐步减少存量污染,确保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协助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卫生健康委)
10.夯实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加快构建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深入开展“清河、护岸、净水、保水”行动;认真实施长江经济带战略环评“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持续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加强各类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创建一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县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林业竹业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协助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科技和人才局、市民政局、市教育体育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委)
11.实施垃圾减量和分类回收。加强垃圾源头管理,引导生产企业和快递行业绿色发展;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益于健康的生活方式;加大“限塑令”执行力度。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在全市各区县逐步实施强制垃圾分类,鼓励区县、乡镇和农村地区因地制宜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公共机构先行先试,率先实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合理规划农村垃圾集中投放点;制定生活垃圾分类目录和分类投放指南,因地制宜地建立多样化垃圾回收方式。(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城管执法局;协助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教育体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
(六)促进公共安全环境建设。
12.加强城市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科学制定城市发展规划。完善城市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综合交通枢纽等的技术标准,提高安全和应急设施的标准要求,增强抵御事故风险的能力。强化与市政设施配套的消防站点、水源等消防安全设施建设,及时更换和升级改造。合理规划和建设应急避难场所。因地制宜改造完善医疗机构无障碍设施。(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实施交通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优化城市路网和交通组织,科学规范设置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完善行人过街安全设施。在实现危险路段公路路侧护栏全覆盖的基础上,逐步推动公路路侧护栏建设向通客运班线的村道延伸发展。深入开展“平安交通”建设,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平安智慧高速、危桥改造、渡口改桥、船型标准化、老旧船舶改造等安全基础性工作,提升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安全能力,减少交通事故伤害的发生。(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逐步建立城市安全风险信息管理平台,绘制“红、橙、黄、蓝”等级安全风险分布图。编制城市安全风险白皮书并及时更新发布。定期对企业、医院、学校、大型商场、文体娱乐场等场所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完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定期开展抗震救灾、泥石流等灾害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提升人员密集场所防灾救灾及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加强各类专业化应急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重点加强危险化学品相对集中区域的应急救援能力建设,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社会救援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健全应急物资储备、调用和维护等机制。加强突发事件卫生应急,提高早期预防、及时发现、快速反应和有效处置能力。(牵头单位:市应急局;协助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体育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附件:1.健康环境促进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2.健康环境促进专项行动专家组名单
健康环境促进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副组长:黄祖荣市生态环境局法规审计科科长
李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信访科科长
李俊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副主任
牟宇市应急局应急指挥中心主任
刘艳市市场监管局财务科科长
魏德清市疾控中心卫生副主任
市教育体育局社会体育科科长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环境与资源综合利用科科长
市科技和人才社会发展和基础研究科科长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修复科科长
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节能管理科长
市林业竹业局生态保护修复科科长
市气象局公共气象服务中心主任
健康环境促进专项行动专家组名单
组长:汤艳西南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
副组长:魏德清市疾控中心副主任
张朔市生态环境局土壤环境科科长
张权市水务局副局长
成员:市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科科长
市科技和人才局社会发展基础研究科科长
市生态环境局土壤环境科科长
市水务局水利管理站负责人
市农业农村局土壤环境科科长
市市场监管局财务科科长
市疾控中心卫生监测科科长
附件7
妇幼健康促进专项行动方案
妇幼健康是全民健康的基石,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尺,是人类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和前提。新时期妇幼健康面临新的挑战,新老问题和难点问题并存。随着生育政策调整完善,生育需求逐步释放,高危孕产妇比例总体呈明显增加趋势,妊娠期合并症并发症死亡率均有大幅上升,保障母婴安全压力增大。出生缺陷发生风险增高,先天性心脏病、唐氏综合征、地中海贫血等缺陷儿尚缺乏有效的治疗措施,严重影响儿童的生存和生活质量,给患儿及其家庭带来巨大痛苦和经济负担。生育全程服务覆盖不广泛,儿童早期发展亟需加强。我市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分别位于女性恶性肿瘤发病前2、3位,呈高发态势。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在区域之间存在差异,民族边远地区妇幼健康水平较为低下。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发展仍然不充分不平衡,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体系尚不完善,危重救治能力较为薄弱,需要不断提高妇幼健康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以适应新时期妇幼健康服务需求。群众安全孕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科学养育等健康意识和素养亟待提高。实施妇幼健康促进行动,是保护妇女儿童健康权益,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维护生殖健康的重要举措,有助于从源头和基础上提高全省健康水平。
针对婚前、孕前、孕期、儿童等阶段特点,积极引导家庭科学孕育和养育健康新生命。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健全出生缺陷防治体系。加强儿童早期发展服务,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促进生殖健康,推进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
到2022年和2030年,婴儿死亡率分别控制在3.47‰及以下和3.25‰及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6.16‰及以下和6‰及以下;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下降到16.2/10万及以下和12/10万及以下;产前筛查率分别达到70%及以上和80%及以上;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达到98%及以上;新生儿听力筛查率分别达到80%及以上和90%及以上;先天性心脏病、唐氏综合征、耳聋、神经管缺陷、地中海贫血等严重出生缺陷得到有效控制;0—6岁儿童每年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90%以上;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分别达到85%以上和90%以上;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0%以上。加强城乡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以下简称“两癌”)筛查工作,农村适龄妇女“两癌”筛查覆盖率分别达到80%及以上和90%及以上。提倡适龄人群主动学习掌握孕期保健、出生缺陷防治和儿童早期发展知识;主动接受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产前检查;倡导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为6个月以上婴儿适时合理添加辅食。
(一)优化妇幼健康公共服务。
1.加强孕产期保健。加强婚前、孕前、孕产期、新生儿期和儿童期保健工作,推广使用《母子健康手册》,为妇女儿童提供系统、规范的服务。加强孕产期健康管理和家庭签约,在孕早期提供1次、孕中期、孕晚期分别提供2次健康管理服务,持续提升早孕建册率。及时掌握孕情,首诊医疗机构做好妊娠风险筛查,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做好妊娠风险评估,对孕产妇按照风险严重程度分别以“绿(低风险)、黄(一般风险)、橙(较高风险)、红(高风险)、紫(传染病)”5种颜色标识,实行分类管理。规范建设运行全市统一的妇幼保健信息系统,提高应用效益,依托卫计专网和医疗健康数据集成平台的建设,实现孕产妇、儿童健康信息与疾病诊疗综合信息即时互通、运用,逐步推进贯穿全生命周期的妇幼健康业务信息化建设。(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协助单位:市财政局)
2.加强儿童期保健。做实0~6岁儿童健康管理,规范开展新生儿访视和满月健康管理,做好新生儿免疫预防接种,指导家长做好新生儿喂养、护理和疾病预防;鼓励、支持和促进0-6月婴儿纯母乳喂养;分别在3、6、8、12、18、24、30、36月龄时为婴幼儿提供体格检查、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健康指导等健康管理;为4-6岁儿童每年提供一次健康管理服务。加强0~6岁儿童眼及视力保健、口腔保健工作。结合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推动儿童早期发展均等化,促进儿童早期发展服务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探索适宜农村儿童早期发展的服务内容和模式。提高婴幼儿照护的可及性,打造示范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发展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引导社会力量举办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监督管理,落实卫生评价和质量检查制度。以肺炎、腹泻、贫血、哮喘、龋齿、视力不良、心理行为问题等为重点,推广儿童疾病综合管理适宜技术。在叙永县、古蔺县继续实施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协助单位:市财政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妇联)
3.加强妇女全生命周期保健。全面保障免费计划生育基本技术和避孕药具免费发放服务,做好人工流产后避孕服务,规范产后避孕服务,提高免费避孕药具发放服务可及性,减少非意愿妊娠发生。宣传并推行全生命周期乳腺保健和健康管理理念,倡导女性主动参与“两癌”筛查,加强“两癌”预防知识宣传、筛查技术培训和质控,推进先进的筛查技术和大数据管理在筛查管理中的应用。推进合江县、叙永县、古蔺县贫困县农村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全覆盖。结合全民预防保健推动妇女宫颈癌筛查实施。(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协助单位:市财政局)
(二)全力维护母婴生命安全。
4.完善母婴安全运行机制。重视高龄妇女孕前风险评估工作。加强高风险孕产妇预警管理、动态监管,协调社区组织、妇联、地方政府参与高危孕产妇管理,提升综合管理效果。加强孕妇按期建档,全程接受规范孕产期保健重要意义的宣传,以及分色分级接受孕产期保健的指导。建立健全妊娠风险筛查评估、高危专案管理、危急重症救治、孕产妇死亡个案报告和约谈通报5项母婴安全核心制度。健全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网络,提高危重救治技术水平,健全救治会诊、转诊等机制。对早产儿进行专案管理,推广早产儿保健适宜技术。推广新生儿安全项目。(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协助单位:市民政局、市妇联)
(三)大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6.夯实出生缺陷一级预防。推动实施健康泸州优生优育工程。倡导城乡居民主动接受自愿免费婚前医学检查项目。推广婚姻登记、婚前医学检查和生育指导“一站式”服务模式。为拟生育家庭提供科学备孕及生育力评估指导、孕前优生服务,为生育困难的夫妇提供不孕不育诊治,指导科学备孕。深入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协助单位:市财政局、市民政局)
7.加强出生缺陷二级预防。广泛开展产前筛查,普及产前筛查适宜技术,规范应用高通量基因测序等技术,逐步实现怀孕妇女孕28周前在自愿情况下至少接受1次产前筛查。加强产前筛查与诊断技术服务的质量控制与监督管理。逐步扩大推动地中海贫血防控等产前筛查服务。(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协助单位:市财政局)
8.做优出生缺陷三级预防。全面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加强阳性病例的随访、确诊、治疗和干预,提高确诊病例治疗率,逐步扩大筛查病种范围和贫困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覆盖范围。对确诊的先天性心脏病、唐氏综合征、神经管缺陷、地中海贫血等严重出生缺陷病例,及时给予医学指导和建议。(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协助单位:市财政局)
9.开展出生缺陷康复救助。继续开展先天性结构畸形和遗传代谢病救助项目,聚焦严重多发、可筛可治、技术成熟、预后良好、费用可控的出生缺陷重点病种,开展筛查、诊断、治疗和贫困救助全程服务试点。建立新生儿及儿童致残性疾病和出生缺陷筛查、诊断、干预一体化工作机制。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加强残疾人专业康复机构、康复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康复设施、人才队伍建设,健全衔接协作机制,不断提高康复保障水平。(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残联;协助单位:市财政局、市教育体育局)
(四)营造妇幼健康良好氛围。
11.营造孕产期健康氛围。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避免准备怀孕和孕期、哺乳期妇女接触有毒有害物质和放射线,探索推进针对职场女性的心理健康疏导。推动建设孕妇休息室、母婴室等设施。开展家庭美德和反家庭暴力知识宣传教育,促进家庭和谐、妇幼身心健康。普及妇幼保健、出生缺陷防治、生殖健康知识和技能,引导孕产妇积极参与妇幼保健服务,积极引导家庭科学孕育和养育健康新生命。提倡自然分娩,逐步探索推广足月孕产妇家属陪伴分娩、导乐分娩、镇痛分娩等新服务。针对妇女常见病、多发病特别是宫颈癌、乳腺癌等严重威胁妇女健康的恶性肿瘤普及防治知识,鼓励适龄人群及时接种宫颈癌疫苗。加强青春期、育龄期、更年期、老年期生殖健康科普知识宣传。(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总工会、市妇联)
12.营造儿童健康氛围。实施婴幼儿喂养策略,强化爱婴医院管理,积极倡导母乳喂养,落实纯母乳喂养假制度。面向儿童家长开展宣传教育,引导家长重视儿童早期发展,普及婴幼儿养育照护知识,引导儿童科学均衡饮食,加强体育锻炼和家庭劳作,实现儿童肥胖综合预防和干预,减少“小胖墩”“小眼镜”发生几率。(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协助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总工会、市妇联)
(五)加强妇幼健康能力建设。
13.加强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建设。各区县要将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业务用房不足的妇幼保健院划拨土地和投入资金,积极争取纳入国家妇幼健康服务保障工程项目等,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市、县均有1所政府举办的标准化的妇幼保健机构。大力发展妇产科、儿科医疗保健服务资源,健全以妇幼保健机构为核心,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以综合医疗机构为技术支撑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加快提升孕产妇和新生儿危重救治能力。大力提升妇幼保健院标准化建设水平。积极开展孕产期保健、妇女保健、儿童保健等妇幼保健专科及亚专科建设。(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协助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14.健全出生缺陷防治网络。健全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妇幼保健机构及妇女儿童专科医院为骨干,省、市综合医院为支撑的出生缺陷防治网络。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宣传动员和健康教育中的网底作用。县级应当开展婚前检查、孕前检查、产前筛查、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新生儿听力筛查服务。强化四川省产前诊断泸州分中心、四川省听力障碍诊治分中心(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四川省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泸州分中心(泸州市妇幼保健院)职能履行,发挥省级产前诊断中心、新生儿听力障碍诊治中心、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技术支撑和引领作用。(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15.加快急需紧缺人才培养。推动区县多种方式加快产儿科医师、助产士、妇幼保健复合型人才培养。加强优生优育咨询、产前超声、产前筛查与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等出生缺陷防治紧缺人才培养。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月嫂、婴幼儿照护服务培训机构,加强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培训。加快完善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评价和人才激励机制,增强岗位吸引力。(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协助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
(六)推广中医妇幼适宜技术。
16.鼓励和支持提供妇幼保健服务的医疗机构积极推广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和方法。扩大中医药在孕育调养、产后康复等方面应用。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儿童医疗保健服务中的作用。加强妇女儿童疾病诊疗中西医临床协作,提高疑难病、急危重症诊疗水平。(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附件:1.妇幼健康促进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2.妇幼健康促进专项行动专家组名单
妇幼健康促进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唐雯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副组长:江涌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院长
刘建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中医医院院长
肖云川泸州市妇幼保健院院长
成员:市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科科长
市卫生健康委医政科科长
市卫生健康委基层卫生健康科科长
市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管科科长
市民政局儿童保障科科长
市财政局社会保障科科长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科长
市市场监管局登记注册科科长
市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科科长
市总工会教科文卫体工会主席
市人民医院分管院长
市中医医院分管院长
妇幼健康促进专项行动专家组名单
组长:肖云川泸州市妇幼保健院院长
副组长:傅晓冬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产科主任医师
王永周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妇产科主任医师
桑晓梅泸州市人民医院妇产科主任医师
罗玉辉泸州市中医医院妇产科主任医师
宋治兰泸州市妇幼保健院妇产科主任医师
卢科莲泸州市妇幼保健院主任医师
董文斌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新生儿教授
成员:林海蕤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妇产科副主任医师
张宇骄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产科主任医师
詹平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妇科主任医师
游小红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妇产科主任医师
余群英泸州市妇幼保健院主任医师
雷小平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新生儿科副主任医师
叶晓秀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新生儿科主任医师
冉志玲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新生儿科主任中医师
梁玉兰泸州市人民医院新生儿科副主任医师
陈跃宣泸州市妇幼保健院儿科主任医师
李春艳泸州市人民医院儿科副主任医师
唐章华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儿保科主任医师
李红梅泸州市人民医院儿童保健科主任、主任医师
刘铭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儿外科主任医师、教授
敖建平泸州市人民医院儿外科副主任医师
覃纲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耳鼻咽喉头颈外科主任医师
冯燕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口腔预防、儿童牙科副主任医师
吴斌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乳腺外科主任医师、教授
向川南泸州市人民医院乳腺外科副主任医师
李卫平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康复医学科副主任医师
毛熙光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生殖医学教授
余桂群泸州市疾控中心健康教育主任医师
张燕泸州市疾控中心营养副主任医师
邵良蓉泸州市妇幼保健院妇幼保健部部长
涂素华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产科主任护师
郭声敏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康复医学科主任护师
附件8
学校健康促进专项行动方案
加强学校(含小学、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下同)健康促进提升工作,增强青少年体质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的需要。当前,“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欠缺,部分学生出现肥胖、近视、心理健康等突出问题,“跑不快、跳不高、扔不远、拉不上”的现象普遍,学生体质令人堪忧。为积极应对当前青少年突出健康问题,必须采取有效干预措施,促进其身心健康、行为规范、道德高尚、学业进步。
牢固树立“健康第一”教育理念,促进学生健康行为和生活方式养成。建立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机制,有效降低儿童青少年近视发生率。落实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要求,提升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改善学校健康教育环境,加大健康教育、卫生防病专业队伍建设,营造良好学习成长环境。建立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共同努力的协作机制,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
做好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到2022年,力争实现全市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在2018年的基础上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到2030年,全市儿童青少年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整体水平显著提升,6岁儿童近视率控制在3%左右,小学生近视率控制在38%以下,初中生近视率下降到60%以下,高中阶段学生近视率下降到70%以下。学校眼保健操普及率达100%。
加大学校健康教育环境和专业队伍建设。到2022年和2030年,寄宿制中小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兼职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分别达到70%及以上和90%及以上。未配齐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校应由当地政府统一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片制度,实现中小学校全覆盖。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的中小学校比例分别达到80%以上和90%以上。
(一)加强健康教育和行为干预。
2.加强重点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和防控工作。推动中小学校落实艾滋病防治健康教育,小学五年级至高中二年级(含中等职业学校)开设禁毒防艾课堂教育,确保教学大纲、计划、课时、师资、教材“五落实”。高等院校要按照《大学生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认真抓好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疾病防治知识教育,结合实际建立学生社团,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健康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建立健全教育和卫生健康部门间关于学校流行性感冒、结核病等传染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防止聚集性疫情发生。结合实际开展生殖健康、包虫病防治等宣传教育。组织开展环境与健康素养提升活动,普及环境健康基本理念、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生态环境局)
3.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加强中小学校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配备和心理辅导室建设,建立良好的心理健康教育辅导机制,关心关爱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困境儿童心理健康,为学生提供及时的心理干预。同时,把心理健康教育融入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依托现有资源建立心理健康服务团队,倡导健康的减压方式,促进大学生心理健康。(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团市委)
4.开展学生口腔健康干预。将口腔健康教育知识有机融入到健康教育之中,培养刷牙习惯,指导学生正确刷牙,增强学生自我维护口腔健康的能力和习惯。卫生健康部门会同教育部门适时推动实施儿童口腔健康检查、窝沟封闭、局部涂氟等口腔疾病干预模式,动员学生及时治疗龋齿及其并发症,矫正乳牙反合等错颌畸形,做到口腔疾病早诊早治。(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5.加强学校健康安全教育。严格落实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学校要实施安全防护教育,防止交通事故、跌倒、溺水、中毒等意外伤害。强化法纪教育和心理疏导,预防青少年学生犯罪,杜绝校园欺凌、斗殴、伤害等事件发生。加强应急避险与急救知识普及,发挥红十字会等社会组织作用,规范开展心肺复苏等急救知识与技能培训,做到老师学生全覆盖。加强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和食材采购源头管理,确保食品安全。(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红十字会)
(二)加强体育锻炼。
6.上好体育与健康课。认真贯彻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要求,严格落实国家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符合要求的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开课率达到100%,确保小学一二年级每周4课时,三至六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阶段每周2课时,大学阶段一二年级每周2课时,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可适当增加体育课时。(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8.促进学生参加体育锻炼。积极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各类儿童青少年体育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冬(夏)令营、训练营和体育赛事等,特别鼓励以家庭为单位的体育活动,组织和吸引儿童青少年广泛参与。增加适合儿童青少年户外活动和体育锻炼的场地设施,持续推动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向儿童青少年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团市委)
(三)加强健康习惯养成。
10.注重学生健康用眼习惯养成。中小学要严格组织全体学生每天上下午各做1次眼保健操,确保眼保健操普及率达到100%。教师要教会学生掌握正确的执笔姿势,督促学生读写时坐姿端正,监督并随时纠正学生不良读写姿势。指导学生科学规范使用电子屏幕产品,养成信息化环境下良好的学习和用眼卫生习惯。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屏幕产品带入课堂,带入学校的要进行统一保管。学校教育本着按需的原则合理使用电子产品,使用电子屏幕产品开展教学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的30%,原则上采用纸质作业。发现学生出现看不清黑板、经常揉眼睛等迹象时,要了解其视力情况,及时与家长沟通,指导其到专业眼科医疗机构检查。(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四)加强监测管理。
12.完善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严格落实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建立学生健康电子档案,提醒身体健康状况有异常的学生及时到医疗机构检查。认真开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科学分析学生体质健康变化情况和影响因素。把学校体育工作和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纳入对地方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考核评价,纳入教师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把学生健康知识、急救特别是心肺复苏知识与技能纳入考试内容。把健康知识、急救知识的掌握程度和体质健康测试情况作为学校学生评优评先、毕业考核和升学的重要指标。将高中体育科目纳入高中学业水平测试。鼓励高校探索在特殊类型招生中增设体育科目测试。(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14.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管理。加强对学生营养管理和营养指导,开展针对学生的营养健康教育。加强学校食堂和超市(小卖部)经营管理,做好中小学食堂建设。按照《中国儿童青少年膳食指南》和地方营养健康指南要求,做好食堂供餐营养搭配,少盐少糖少油,每天喝适量牛奶。中小学校食堂禁止提供高糖食品,校园内限制销售含糖饮料并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贫困地区学校在接受的捐助捐赠物品中,应当禁止接受高添加糖食品。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县,开展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工作。配备幼儿园、中小学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管理人员,落实集中用餐陪餐制度。高校要加强健康饮食宣传教育工作,为大学生提供膳食营养建议清单。(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
(五)强化机构人员保障和卫生环境建设。
15.营造健康学习生活环境。开展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达标工程以及学校课桌椅配备卫生标准达标工程。按照采光和照明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对学校、托幼机构和校外培训机构教室(教学场所)以“双随机”方式,对教室采光照明、课桌椅配备、电子屏幕产品等达标情况进行抽检、记录并公布。开展学校环境卫生专项整治。严格按规范标准实施学校设施建设,把好竣工验收关口。不定期对校内空气质量、噪声进行抽查,做好生活污水处理及垃圾分类收集处置工作。加快消除“大班额”现象。学校要定期调整学生座位(至少每月)。(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
16.加强学校卫生保健体系建设。加强现有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建设,按照标准和要求强化人员和设备配备,要确保有机构和足够的人员承担中小学卫生保健工作。地方要制定中小学校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方案、卫生(保健)室装备标准。学校要加强医务室(卫生室、校医院、保健室等)力量,按标准配备校医和必要的设备。高校要进一步加强校医院和学校卫生保健机构建设。(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7.加强学校卫生保健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畅通学校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政策,通过招聘和购买服务等方式,逐步补齐中小学校专兼职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未及时配齐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校,由当地政府统一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片联系制度,实现中小学校全覆盖。通过继续教育等方式,不断提高卫生保健专业人员业务能力。(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附件:1.学校健康促进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2.学校健康促进专项行动专家组名单
学校健康促进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成员:市委宣传部新闻科科长
市委编办事业机构编制科科长
市发展改革委社会科科长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科长
市生态环境局综合科科长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信访科科长
团市委青发部部长
学校健康促进专项行动专家组名单
组长:李爱玲西南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副教授
副组长:李大兰市教育体育局安全管理科科长
成员:殷洪平市人民医院眼科副教授
何山市疾控中心预防医学教授
张驰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康复医学科副主任医师
罗刚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所副所长
唐远琼泸县二中学生发展指导中心主任
林朝阳泸州市体育运动中心副主任
庞祥文泸州市泸州老窖天府中学校医
附件9
职业健康保护专项行动方案
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到2030年,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格局。实现接触粉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的比例实现明显下降并持续下降;重大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慢性职业性化学中毒、急性职业性放射性疾病得到有效控制。职业病患者得到及时救治及妥善安置,各项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有效遏制尘肺等重点职业病的高发势头。
到2022年和2030年,重点行业的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分别达到85%和90%及以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率分别达到80%和85%及以上,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分别达到80%和90%及以上,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业卫生培训率分别达到85%和95%及以上。
到2022年和2030年,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工作的县(市、区)覆盖率分别达到90%和95%及以上;辖区职业健康检查服务覆盖率分别达到80%和90%及以上,职业病诊断服务覆盖率分别达到85%和90%及以上;职业病诊断机构按规定报告职业病,报告率分别达到90%和95%及以上。
到2030年,劳动工时制度得到全面落实;工伤保险参保人数稳步提升,并于2030年实现工伤保险法定人群参保全覆盖。
(一)加强宣传教育。
1.强化舆论宣传,传播健康理念。广泛深入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职业健康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普及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防护知识,采取集中宣传、跟踪报道,树立先进典型、推广先进经验等方式,积极传播职业健康先进理念和文化,鼓励广大党员干部带头踊跃参与各种健康促进活动,争当健康表率。卫生健康、宣传、工会等部门和主流媒体要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安康杯”竞赛活动为载体,加强宣传,在全社会形成支持职业健康工作、维护劳动者健康的浓厚氛围。(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协助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总工会、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
(二)强化前期预防。
4.建立责任体系,健全管理机构。用人单位应建立职业病防治管理责任制度,健全岗位责任体系,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做到责任、投入、管理、防护、救援“五个到位”。建立健全用人单位全过程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职业健康岗位操作规程,完善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工作。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存在的危害因素,依法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健康管理机构,明确职业健康工作负责人,配备专兼职的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开展职业病防治、职业健康管理工作,自主履行法定义务。(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协助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
6.落实工程预防,强化源头治理。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依规履行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鼓励用人单位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生命健康的工程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不得生产、经营、进口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或材料。强化工伤预防,推广有利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协助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和人才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
7.改善工作环境,完善健康设施。鼓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整洁卫生、舒适优美和人性化的工作环境。倡导用人单位建立“健康小屋”,设置健康小贴士、配备便民小药箱、提供血压、体重、腰围等健康指标自测设施。加强高空作业等高危劳动人群保护。聘用残疾人的用人单位,应为残疾人劳动者提供适合其身体状况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根据其身体残疾的类别和程度安排适宜的工作岗位和设置配套的辅助卫生设施。(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协助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残联)
(三)加强救治保障。
(四)强化技术支撑。
(五)加强监督管理。
13.落实法律标准,推进摸底调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梳理、分析现有职业健康标准,以防尘、防毒、防噪声、防辐射为重点,以贯彻执行国家标准为核心,以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为补充,加强行业管理。开展全市职业病危害摸底调查,摸清职业病危害地区、行业、岗位、人群分布等基本信息。推动各行业建立协会并实施职业健康守则。(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协助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应急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
14.健全监管体系,加大监管力度。卫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承担职业健康工作的科(股)室建设,充实管理人员,加强职业健康监管执法,加强市、区县、乡镇(街道)等执法力量和装备(设备)建设,强化经费投入。加大用人单位监管力度,督促其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以职业性尘肺病、噪声聋、化学中毒为重点,在矿山、金属冶炼、化工等职业病易发高发行业领域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劳动合同签订和医疗、工伤保险缴纳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发挥社会监督和信用管理的作用,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推送至“信用泸州”平台,予以公示。对职业病危害严重、整改后仍无法达标的用人单位,依法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依照法定程序责令停建、关闭。(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协助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应急局、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总工会)
15.强化平等协商,推动集体合同。进一步发挥用人单位工会组织作用,推动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签订,明确协商内容、制定合同文本,告知职业危害因素,督促切实履约,更好发挥平等协商集体合同机制在促进企业落实职业健康主体责任,维护职工身体健康权益方面的作用。(牵头单位:市总工会、市卫生健康委;协助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附件:1.职业健康保护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2.职业健康保护专项行动专家组人员名单
职业健康保护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长:周正国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副组长:赵文铭市总工会四级调研员、劳动保护和经济工作部部长
黄勇市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科科长
包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科长
成员:市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管科科长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化工医药科科长
市教育体育局人事教师培训科科长
市科技和人才局社会发展与基础研究科科长
市司法局立法科科长
市交通运输局人事科科长
市应急局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科长
市国资委企业监督科科长
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化科科长
职业健康保护专项行动专家组人员名单
组长:魏德清市疾控中心副主任、主任医师
副组长:张青碧西南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预防医学教授
苏勤市疾控中心卫生监测科主管医师
成员:杜曦西南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化学教授
夏宝军泸州北方化学工业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
朱红心市疾控中心职业卫生副主任医师
蒲雪锦市疾控中心门诊部副主任医师
韩知峡西南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预防医学副教授
熊伟西南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预防医学副教授
杨坤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
刘露市疾控中心职业卫生主管医师
王寅市疾控中心实验室理化主管技师
附件10
老年健康促进专项行动方案
我市老年人口规模大、老龄化程度深、增速快。2019年,全市60岁及以上人口达102.1万人,占总人口的20.1%,已进入深度老龄化社会。老年人慢性病易发、普遍、多病共存等问题突出,生存生活质量不高,健康状况不容乐观,给经济发展和社会保障带来巨大挑战。老年健康促进专项行动方案的制定,旨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保障老年人身心健康,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健康服务需求,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增强老年人幸福感获得感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标和要求
(一)总体要求。精准对接老年人的健康养老需求,坚持政府、市场、社会、家庭协同发力,加快完善健康养老保障政策,健全服务体系、打造宜居环境、丰富文体生活、提升健康素养、改善生命质量、延长健康寿命,实现健康老龄化。
(二)总体目标。到2022年和2030年,老年人健康生活方式得到普及、健康核心信息应知应会、健康体检规范建档。健康影响因素得到有效控制,65~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下降,65岁以上人群老年痴呆患病率增速下降。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医医院设老年医学科比例达到50%和90%,三级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达100%,老年人健康管理率分别达到75%和90%。养老机构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比重,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绿色通道达100%。加强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等社区养老机构建设,为居家养老提供依托,逐步建立支持家庭养老的政策体系,支持成年子女和老年父母共同生活,推动夯实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基础。老年大学覆盖面逐步扩大。老年医疗、康复、护理、家庭病床、安宁疗护服务项目的医保支付政策不断完善。
(一)优化服务,促进老年主动健康。
1.加强老年健康教育。健全老年健康教育体系,规范广播电视新媒体健康栏目,普及健康科学知识、健康核心信息,开展“老年健康宣传周”等活动。指导医养结合机构、养老机构等为老年人提供膳食指导,营养配餐,促进健康生活方式。加强对老年人运动健身科的学指导,推广适合老年人强体健身的运动项目和锻炼方法,推行老年人体力活动金字塔。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和基础体育组织建设,定期举办老年运动会。(市教育体育局、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
2.做实老年健康管理。按照老年健康评估标准,综合评估老年人健康状况,开展失能失智风险监测和常见慢性病、老年重点疾病的早期筛查、干预和防治,优化完善老人急诊急救绿色通道和服务流程。根据老年人健康状况和服务需求,分层分类设计签约服务包,为老年人提供“544”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将符合规定的签约服务费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落实家庭病床等服务规范、上门服务收费标准等政策,向确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居家环境风险评估、慢病管理、健康教育、心理护理、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服务。逐步开展“互联网+康复护理”等试点服务。(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
3.强化老年心理健康。实施老年人心理健康预防和干预计划,规范开展心理咨询、心理危机干预、精神疾病治疗与康复等心理健康服务。开展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试点,对遭遇突发疾病、丧偶等重大事件的老年人进行心理危机干预。加强老年常见精神障碍的筛查诊治和健康管理。支持社会组织为居家、社区、机构的失能、失智、衰竭老年人提供照护和精神慰藉服务,加强生命尊严和死亡教育。鼓励老年大学、老年活动中心、基层老年协会、有资质的社会组织等宣传心理健康知识、提供心理健康服务,组织开展有益身心的社会活动。(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残联)
4.开展中医特色服务。开设中医养生大讲堂,宣传推广适宜老年人的中医养生保健方法,推广中医特色康复服务和中医非药物疗法。推动中医医院与老年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等开展合作,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中医馆、国医堂等中医综合服务区。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推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提供中医体质辨识、亚健康调理等中医药预防保健特色服务,将中医药治未病服务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市中医药管理局)
(二)强基提质,扩大老年服务供给。
5.健全老年健康服务体系。优化老年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构建以国家老年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和省老年医学中心、省老年病医院为龙头,市级老年医学中心为依托,县级医院老年医学科为重点,老年医院、康复医院、医养结合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支撑,家庭医生、村医为补充的五级老年健康服务网络。实施老年医院建设工程,建设一批区域老年医学中心,支持部分二级综合医院、中医医院转型发展老年医院、康复院、护理院等接续性医疗机构。推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增加老年医疗床位数量,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服务需求增设老年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病床,提高老年人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
6.培养老年健康服务人才。支持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开设老年医学、康复、护理、心理、精神医、营养等课程,培养适应现代老年医学理念的复合型人才。强化康复治疗师、健康管理师、心理咨询师、营养师、养老护理员等健康人才的职业技能培训,开展“学历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完善健康教育培训制度。拓展老年健康人才职业发展空间,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和村医参与老年健康服务的激励机制,支持各类社会公益组织和志愿服务者关爱照顾老年人。(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红十字会)
7.推进老年健康信息化建设。借助省老年健康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建设,加强老年人口、医疗卫生服务、健康信息监测管理工作,助力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运用智能居家养老、急救报警等服务需求,与服务机构相连接,用现代智能技术服务老年人。(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
(三)健全机制,强化老年健康支撑。
8.推进医养结合全域发展。鼓励大型医院举办医养结合机构,推动建设一批医养结合机构和社区医养结合服务中心,引导各地利用闲置的社会资源改造建设一批医养结合机构,将撤乡并镇后的非建制乡镇卫生院改建为医养结合机构,支持乡镇卫生院、养老院“两院一体”发展。实施中医药健康养老为主的护理院、疗养院示范建设项目。支持社会力量参与、举办非营利性医疗、养老、医养结合等机构,并向规模化、集团化发展,鼓励社会力量管理运营社区医疗、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支持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通过合作共建、对口支援、协议托管等形式开展合作。支持建设医疗养老联合体或联盟,将养老机构内设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纳入分级诊疗体系,畅通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间双向转介“绿色通道”。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提供多样化、多层次的医养结合服务。鼓励中医医师在养老机构提供中医特色技术服务。探索机构、社区、居家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和转介机制,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
9.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按照国家待遇保障清单要求和我市医保基金收支情况,逐步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药服务项目、治疗性康复项目、家庭病床、安宁疗护等医疗费用纳入基
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按照国家安排部署,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建立以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为主体,以大病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为补充,医疗救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托底的多层次保障制度,逐步厘清边界,建立科学合理、可负担、能持续的健康养老筹资机制。(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
(四)辐射带动,发展老龄健康产业。
10.实施“泸州制造”发展战略。编制老龄健康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支持老龄健康产品用品制造业创新发展。鼓励科研机构、企业研发生产能够满足老年人营养需要、适合老年人口味并有助于调节生理机能的老年食品,以及适合功能障碍老年人的新型适老智能家居产品和照护用品。加强老年健康体育项目和旅游产品开发,提供多样化体育健身和健康旅游服务。大力发展老年康复辅助器具、健康监测穿戴设备、智能照护机器人等“泸州制造”产品用品,推进人工智能技术在老年健康服务领域的应用,推动老龄健康产业升级。(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和人才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督局、市教育体育局)
11.扶持示范引领龙头企业。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投入发展老龄健康产业。鼓励社会资本举办老年人健康体检、健康管理、健康咨询和康复健身机构。鼓励和支持医疗机构、科研机构与高新技术企业深度合作,建设老年健康服务产业孵化中心和创新示范企业。推进老龄健康产业园区建设,形成老龄健康产业发展集群,引导老龄健康产业规模化、集团化、品牌化发展。打造具有泸州特色的旅游医养、阳光康养、森林康养和中医药养生等医养服务品牌,吸引省内外、境内外高端人群来泸旅居养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市国资委)
(五)同频共振,构建老年友好社会。
13.打造老年宜居环境。普及公共基础设施无障碍建设,加快社区和居家适老化改造,支持多层老旧住宅加装电梯,推进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培育标杆型认知症专门服务机构,加强认知症健康教育和社区预防,建设示范性认知症友好社区。积极发展老年大学,扩大学位供给,满足老年人对学历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各类兴趣爱好等的需求。每年举办不同形式的老年文化艺术节或比赛,为老年人提供多元化公共文化服务。实行公立体育场馆、图书馆、展览馆、艺术馆、美术馆对老年人免费或优惠开放。所有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民政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
附件:1.老年健康促进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2.老年健康促进专项行动专家组名单
老年健康促进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长:涂曲平市卫生健康委党组书记、主任
副组长:熊维平市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成员:钟涛市财政局社会保障科科长
张伟市委老干部局综合管理科科长
王春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化工医药科副科长
杨庆国市科技和人才局社会发展与基础研究科科长
王莹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科科长
邹海市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规划科科长
刘莹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公共服务科科长
李小民市市场监督局机关党委书记
张钰市医保局待遇保障与经办指导科科长
林玲市残联保障科科长
胡坤市市红十字会赈济部部长
杨宗才市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科科长
邓家全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科科长
黄泽伟市卫生健康委基层卫生科科长
喻剑市卫生健康委健康服务业发展科科长
林光富市卫生健康委规划与财务科科长
张文琳市卫生健康委人事与科教科科长
赵秋市卫生健康委中医科科长
夏昭学市卫生健康委行政审批科科长
彭义市卫生健康委宣传教育科科长
老年健康促进专项行动专家组名单
组长:梁雪梅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老年医学副主任医师
副组长:胡慧市人民医院老年医学科副主任医师
成员:吕红彬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眼科主任医师
刘可智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心理精神与精神卫生主任医师
张旭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老年病科主治医师
蒋文捷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老年病科主治医师
张双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老年病科住院医师
张梦娇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老年病科住院医师
杨敏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康复医学科主任医师
彭建市中医医院老年病科中西医结合副主任医师
杨洪波市人民医院消化内科副主任医师
熊联慧市精神卫生中心主任医师
附件11
心脑血管疾病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心脑血管疾病是我市居民第一位死亡原因,具有高患病率、高致残率、高复发率和高死亡率的特点。全市现有在管高血压患者35万余人,18以上居民高血压患病率29.5%,15-69岁居民吸烟率26.29%,18-69岁饮酒率16.99%,18岁以上居民超重率、肥胖率、中心性肥胖率分别为:31.7%、11.4%和24.7%,多数危险因素流行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的实施,旨在通过健康知识普及,引导居民学习掌握心肺复苏等自救互救知识技能,对高危人群和患者开展生活方式指导,全面推进18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加强高血压、高血糖、血脂异常的规范管理,提高院前急救、静脉溶栓、动脉取栓等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预防或推迟心脑血管疾病发生,降低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
以提高人群全生命周期健康为目标,以心脑血管高危人群为重点,以健康知识普及和科学健康生活方式养成为基础,开展心脑血管高危人群和疾病监测,规范高血压、冠心病、脑卒中患者的管理和救治,推动公共场所健康设施建设,推进高血压中心、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协同救治网络建设,完善心脑血管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和三级防治网络,不断推广适宜技术运用,加强防治能力,有效降低心脑血管疾病致死率和致残率,调整完善重大心血管疾病医疗保障政策,切实减轻心脑血管疾病家庭和社会负担,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
到2022年,心血管疾病死亡率下降到209.7/10万以下;30岁及以上居民高血压知晓率不低于55%,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不低于76%,高血压治疗率、控制率持续提高,二级及以上医院卒中中心开展静脉溶栓技术达到90%,35岁及以上居民年度血脂检测率不低于27%,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6类以上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达到90%,村卫生室提供4类以上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达到70%,鼓励开展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取得培训证书的人员比例提高到1%及以上。
到2030年,心血管疾病死亡率下降到190.7/10万以下,30岁及以上居民高血压知晓率不低于65%,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不低于80%,高血压治疗率、控制率显著提高,所有二级及以上医院卒中中心均开展静脉溶栓技术,35岁及以上居民年度血脂检测率不低于35%,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6类以上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达到100%,村卫生室提供4类以上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达到80%,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取得培训证书的人员比例提高到3%及以上。
2.开展全民应急救护培训。成立全民应急救护培训专家组,制定泸州市心脑血管疾病应急救护培训计划,大力开展应急救护培训,使公众掌握基本必备的心肺复苏等应急自救互救知识与技能,到2022年和2030年取得急救培训证书的人员分别达到1%和3%。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单位)组建心血管疾病自救互救知识学习小组,选派红十字、急救中心等组织和医疗机构有资质的专业人员对学习小组成员进行培训并考核,力争每户至少1名家庭成员参加学习小组并考核合格。各级教育机构和医疗机构联合开展医疗户外扩展训练,按照师生150的比例对中小学教职人员进行急救员公益培训,以“医”带“教”,使教职人员掌握心血管疾病自救互救技能。车站、机场、地铁等单位组织急救演练、模拟练习,使工作人员掌握心肺复苏和自动体外除颤仪使用等技能。(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协助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
(二)强化预防干预。
3.提倡定期健康体检。18岁及以上成人定期自我监测血压,依托全民预防保健工作,血压正常高值人群和其他高危人群经常测量血压;40岁以下血脂正常人群每2-5年检测1次血脂,40岁及以上人群至少每年检测1次血脂,心脑血管疾病高危人群每6个月检测1次血脂。(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4.推行健康生活方式。紧密结合国家卫生城市、健康城市、健康促进区县和慢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等建设工作,实施“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戒烟限酒和心理健康等行动,营造健康生活方式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基层医疗机构、学校以及老年大学、农民夜校的作用,通过开展健康饮食普及,引导居民合理膳食,通过健康管理知识和技能培训,规范指导心脑血管疾病高危人群和患者开展自我管理,养成良好的自我管理习惯。(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协助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体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生态环境局)
6.开展高危人群筛查干预。增加高血压检出的设备与场所,推进实施18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血脂检测仪器,在医院就诊人群中开展心脑血管疾病机会性筛查。试点推动县级医疗机构牵头,基层医疗机构参与,对40岁及以上城乡居民心脑血管疾病高危人群开展筛查工作,逐步扩大35-70岁高危人群早期筛查与综合干预覆盖面,对筛出的高危人群进行风险评估,制定生活方式干预方案,并进行追踪随访和评价。(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协助单位:市财政局)
7.推动“三高”共管。搭建“三高”(高血压、高血糖、高血脂)一体化远程管理健康云平台,开展超重肥胖、血压血糖增高、血脂异常等高危人群的患病风险评估和干预指导,做好高血压、糖尿病、血脂异常的规范化管理。在心脑血管疾病管理技术人员不足的医疗机构,利用“健康云”推动老少边地区“三高”管理,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协助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医保局)
(三)规范疾病诊疗康复服务。
9.开展持续康复服务。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能力建设,大力推广心脑血管疾病中医非药物疗法。针对冠心病、脑卒中康复,分别制定符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要求的规范、路径和指南。社区家庭医生对冠心病患者进行定期随访,在吸烟、饮酒、运动、膳食、心理等方面,科学开展生活方式和中医药康复指导,控制危险因素,减少冠心病复发;对脑卒中患者探索开展早期介入、分阶段康复的全程管理模式,最大限度恢复患者自理能力。(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协助单位:市中医药管理局)
(四)加快体系和能力建设。
10.深化高血压中心、胸痛中心、卒中中心三类中心能力建设。推动标准化高血压中心建设,构建老少边地区—城镇社区—区域医疗高血压中心体系,推广远程动态血压、心电监测及长时程心电图检测等新技术应用。所有市、县依托现有资源建设胸痛中心,形成急性胸痛协同救治网络,推进完善并发布“泸州胸痛急救地图”。继续推进医院卒中中心建设,建立健全卒中中心网络,协助完善“四川脑卒中急救溶栓地图”和“四川卒中地图”;二级及以上医院卒中中心具备开展静脉溶栓的能力,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基地医院和三级医院卒中中心具备开展动脉取栓的能力;加强卒中中心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协作联动,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溶栓知识知晓率和应对能力。(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协助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
12.加强急救设施设备配备。完善公共场所健康单元和急救设施设备配备标准,在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机场、车站、大型商场、电影院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置健康小屋,配备急救药品、自动体外除颤器(AED)等器材和设施。全面推进心脑血管疾病“健康小屋”建设,有条件的地区逐步配备具有身份证识别功能的血压计。(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协助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教育体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附件:1.心脑血管疾病防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2.心脑血管疾病防治专项行动专家组名单
心脑血管疾病防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涂曲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副组长:王建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韦光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郑远秀市医保局副局长
江涌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院长
袁云华市人民医院副院长
朱彬市中医院院心血管病科副主任医师
先德强市疾控中心主任
成员: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科长
市经济和信息局化工医药科科长
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
市市场监管局药品监督管理科科长
市中医药管理局医政科科长
市总工会宣传教育和网络工作部部长
市红十字会赈济部部长
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分管院长
心脑血管疾病防治专项行动专家组名单
组长:范忠才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心血管内科教授
副组长:李作孝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神经内科主任医
杨思进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主任医师
江华市人民医院神经内科主任医师
高毅滨市人民医院心血管内科主任医师
朱彬市中医医院心血管病科副主任医师
成员:叶强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心血管内科副主任医师
陈秀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神经内科主任医师
段小东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康复医学科副主任医师
王洁萍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康复医学科副主任医师
白雪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主任医师
罗刚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副主任医师
朱木林市人民医院神经内科副主任医师
张帆市中医院医院脑病科主任中医师
袁小蓉市中医医院心血管病科副主任医师
陈应军龙马潭区人民医院主任医师
况志彬纳溪区人民医院心脑血管疾病防治副主任医师
陈应军合江县人民医院主任医师
彭中泸县人民医院心血管内科主任医师
黄立叙永县人民医院主任医师
王海波古蔺县人民医院主任医师
附件12
癌症防治专项行动方案
癌症严重危害群众健康。全市2019年癌症发病率为220.22/10万,死亡率为142.99/10万,癌症是仅次于循环系统疾病的泸州市居民第一大死因,占总死亡构成的23.92%。肺癌、肝癌、结直肠和肛门癌、食管癌、胃癌分列癌症发病前五位,全市癌症发病率及死亡率仍呈上升趋势。近年来,随着人口老龄化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加之慢性感染、不健康生活方式的广泛流行和环境污染、职业暴露等因素的逐渐累积,癌症危险因素普遍存在,癌症防控形势十分严峻。人民群众对癌症防治的认知水平不高,癌症筛查和早诊早治覆盖面还较为局限,发现的癌症大多以中晚期为主,癌症给社会、家庭带来十分沉重的负担。实施癌症防治行动,旨在通过倡导健康生活、促进疫苗接种、加强环境保护、改善工作环境等手段,着力防控癌症危险因素,有序扩大癌症筛查范围,推广应用常见癌症诊疗规范,促进癌症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降低癌症发病率和死亡率,提高患者生存质量。
牢固树立预防为主、医防结合的癌症综合防治理念,构建完善全市癌症防治体系,打造癌症信息监测网络,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控制癌症危险因素,促进癌症早期筛查和早诊早治,提高癌症规范化诊疗水平,提高患者生存率和生存质量,遏制癌症发病和死亡上升趋势,切实降低因癌症导致的过早死亡和疾病负担。
2022年,全市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不低于43.3%,癌症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不低于70%,高发地区重点癌种早诊率达到55%,推动癌症高危人群定期参加防癌体检。
2030年,全市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不低于46.6%,癌症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不低于80%,高发地区重点癌种早诊率持续提高,持续推动癌症高危人群定期参加防癌体检。
(一)加强健康知识宣传。
1.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建立癌症防治科普专家组,制定泸州市癌症防治科普计划,编制权威科普读物,组织专家开展巡讲。各级癌症专业防治机构建设高质量科普信息传播平台,广泛宣传癌症防治科学知识。充分发挥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组织、基层组织和学会、协会等社会组织优势,广泛发动癌症防治知识传播行动志愿者,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传播平台,结合世界癌症日、全国肿瘤防治宣传周等集中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推进癌症防治知识“六进活动”(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乡村、进企业、进医疗机构、进养老机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素养和癌症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建立癌症康复患者志愿者队伍,通过成功案例和典型个人宣讲,传播癌症防治知识,让癌症患者重拾生活信心。(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协助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民政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二)强化危险因素干预。
癌症危险信号,积极预防癌症发生。(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协助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4.推广重点人群健康干预。持续推进乙型肝炎病毒疫苗、人乳头瘤病毒疫苗(HPV疫苗)接种工作,鼓励有条件地区逐步开展成年乙型肝炎病毒感染高风险人群乙肝疫苗接种工作,提高国产HPV疫苗可及性,促进适宜人群接种。开展工作场所致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定期检测、评价和个体防护管理工作。规范的防癌体检是发现癌症和癌前病变的重要途径,倡导定期防癌体检,促进特殊和高危人群选择专业体检机构接受有效的防癌体检项目。(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协助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总工会)
(三)推进筛查及早诊早治。
6.不断加强人群筛查。对发病率高、筛查手段和技术方案比较成熟的胃癌、食管癌、结直肠癌、肺癌、宫颈癌、乳腺癌等重点癌症,结合全市癌症流行状况,在癌症高发地区,针对高危人群开展人群筛查,推广应用筛查和早诊早治技术指南。积极探索肝癌患病高风险人群监测和早期筛查方法与技术。(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协助单位:市财政局)
7.积极推进机会性筛查。在条件成熟的地区,探索建立政府主导、医疗机构实施的防癌体检机制,加强防癌体检的规范化管理,逐步将上消化道癌、结直肠癌、肺癌、宫颈癌、乳腺癌等重点癌症早诊早治适宜技术纳入诊疗常规,进一步扩大癌症机会性筛查覆盖面。(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协助单位:市财政局)
(四)提升诊疗管理水平。
9.实行诊疗规范化管理。依托肿瘤专科联盟,落实双向转诊政策。依托肿瘤性疾病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放射治疗质量控制中心等专业质控组织,建立全市癌症规范化诊疗质控体系,加快推进全市癌症规范化诊疗工作,对肿瘤诊疗质量进行持续性监测,不断提高肿瘤诊疗质量。推广应用常见癌症诊疗规范、操作指南和临床路径,扩大临床路径对主要癌症病种的覆盖率。加强癌症患者专科随访,了解患者诊治预后和生存质量。(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10.探索癌症康复模式。鼓励稳定期、康复期癌症患者下沉至基层医疗机构。培养基层癌症康复专业骨干,试点将癌症康复纳入家庭医生个性化有偿签约内容。围绕癌症患者建立以物理康复、中医药调理、癌痛管理、延续性护理、营养和心理支持等为核心的医技护一体化癌症康复模式,提高癌症患者生存质量。(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协助单位:市中医药管理局)
11.创新安宁疗护工作。将癌症晚期患者管理纳入安宁疗护试点工作重要内容,实践以患者和家属为中心,以多学科协作为手段,给予癌症终末期患者身体、心理及社会支持的全周期照护。探索推进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打造癌症安宁疗护示范病房,鼓励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参与癌症患者安宁疗护服务工作。(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协助单位:市民政局)
(五)提高癌症防治能力。
12.打造纵向癌症防治体系。以泸州市癌症防治中心为龙头,
13.构建横向癌症防治联合体。建立以癌症防治中心/办公室技术牵头,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其他医疗机构、环境监测机构等密切配合的“四位一体”癌症防治联合体。癌症防治中心/办公室负责区域内癌症防治技术支持、规范管理、综合协调等工作,探索推广适宜防治技术和服务模式,持续提升区域内癌症防治能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开展癌症流行病学调查、健康教育、人群干预等工作;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负责癌症诊治信息报送、高危人群筛查、健康教育、健康咨询及指导、健康管理等工作;环境监测机构做好水、土壤、空气等环境监测,为采取针对性的干预措施提供依据。(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协助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
14.推动癌症防治能力建设。重视多学科复合人才培养,加强肿瘤临床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以癌症防控为重点的公共卫生医师培训。通过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癌症专科联盟、远程协作网、重点专科建设、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学会协会培训交流平台等,加强基层能力建设,提高癌症防治同质化水平。(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协助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和人才局)
(六)开展肿瘤信息监测。
15.健全信息监测报告制度。根据《肿瘤登记管理办法》与国家关于规范人口死亡医学证明和信息登记管理工作的要求,完善全市死因监测和肿瘤登记报告制度,进一步规范死因监测和肿瘤登记报告,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常规开展肿瘤病例随访工作,提升数据上报质量。建立市级肿瘤登记年报制度,定期发布全市肿瘤登记报告。(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协助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17.加快癌症防治信息化建设。依托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工程,推进肿瘤登记、死因监测、电子病历、病案首页、健康档案、危险因素监测系统,以及医保、公安等数据库的对接交换和资源共享,搭建全市癌症大数据平台,建成覆盖全是的癌症病例登记系统。加强癌症大数据分析研究和利用,为癌症防治提供决策支持。规范信息管理,保护患者隐私和信息安全。(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协助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医保局、市公安局、市数字经济发展局)
(七)加大防治保障力度。
19.推进癌症防治科技创新。在泸州市科技计划中,重点支持癌症危险因素流行病学及防治实用技术研究。鼓励癌症防治专业机构与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药和高新技术企业之间,加强科研合作,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虚拟现实技术和生物技术等在癌症防治领域的探索、应用。重视临床研究成果转化及其推广应用,力争在癌症疫苗开发、免疫治疗技术、生物治疗技术等具有产业化前景方面取得突破。加强中医药与现代技术相结合的中医癌症诊疗模式创新,建立中西医并进的癌症预防与康复研究院,持续提升全市癌症防治整体科技水平。支持企业药品研发、生产和供应保障等。(牵头单位:市科技和人才局、市卫生健康委;协助单位:市中医药管理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附件:1.癌症防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2.癌症防治专项行动专家组名单
癌症防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副主任:王建伟市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韦光焰市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罗荣市医保局副局长
吕沐瀚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副院长
成员:市卫生健康委医政科科长
市扶贫开发局扶贫科科长
市医保局市医保局基金监管与大数据科科长
泸州银保监分局保险机构监管科科长
团市委团市委办公室主任
市妇联市妇联家儿部部长
癌症防治专项行动专家组名单
组长:吕沐瀚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副院长
副组长:文庆莲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肿瘤科主任医师
廖大忠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副主任医师
汪代杰市人民医院肿瘤血液科主任医师
成员:林盛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肿瘤科副主任医师
韩云炜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肿瘤科教授
林丹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肿瘤科主治医师
杨忠明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主任医师
杨红茹市人民医院肿瘤血液科副主任医师
张彬肿瘤科中西医结合主治医师
唐明伙市妇幼保健院副主任医师
吴田勇市疾控中心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制主管医师
雷智市疾控中心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制主管医师
张燕市人民医院肿瘤血液科主治医师
张国春龙马区人民医院副主任医师
冯静纳溪区人民医院主治医师
李永中泸县人民医院肿瘤科副主任医师
赵华蓉合江县人民医院副主任医师
杨波叙永县人民医院肿瘤科主治医师
任希勇古蔺县人民医院主任医师
附件13
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专项行动方案
2022年,70岁及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下降至22.0/10万以下,40岁及以上居民慢阻肺知晓率达到15%以上,全市二级、三级医疗机构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达到《呼吸学科医疗服务能力指南》基本标准27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具备肺功能检查服务能力达到30%,40岁及以上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高危人群每3年至少进行1次肺功能检查。
到2030年,70岁及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下降到18.0/10万以下,40岁及以上居民慢阻肺知晓率达到30%以上,全市二级、三级医疗机构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达到《呼吸学科医疗服务能力指南》基本标准35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具备肺功能检查服务能力达到50%,40岁及以上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高危人群每年至少进行1次肺功能检查。
(一)加大健康知识宣传。
(二)加强危险因素防控。
2.开展戒烟干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设戒烟门诊,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设戒烟门诊。(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4.加大诱发因素干预。感冒是慢阻肺、哮喘等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急性发作的主要诱因,积极推进慢性呼吸疾病患者和老年人等高危人群接种流感疫苗和肺炎球菌疫苗全覆盖。宠物毛发、皮屑是哮喘发病和病情加重的危险因素,哮喘患者避免接触过敏原,哮喘患者家庭避免饲养宠物,提倡母乳喂养降低婴幼儿哮喘发病风险。推广“三伏贴”等中医药特色服务。(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5.加强生活方式干预。积极推广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引导居民合理膳食,加强运动,倡导绿色出行,提倡减少生物燃料(木材、动物粪便、农作物残梗、煤炭等)使用,鼓励使用清洁能源,改造厨房通风,减少室内外空气污染暴露,降低危险因素影响。(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协助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
(三)做好早期筛查管理。
6.强化早期发现。积极引导40岁及以上人群,长期吸烟、职业粉尘或化学物质暴露等危险因素接触者,有活动后气短或呼吸困难、慢性咳嗽咳痰、反复下呼吸道感染等症状者,每年进行1次肺功能检测,确保慢阻肺早期发现。(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7.深化早期筛查。制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阻肺筛查流程,鼓励将肺功能检查纳入40岁及以上人群常规体检内容,并纳入全民预防保健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对高危人群开展慢阻肺筛查问卷,推行首诊测量肺功能,做好慢阻肺患者早期筛查。(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协助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8.实施健康管理。贫困县持续开展慢阻肺患者健康管理,按国家和省上部署,适时将慢阻肺患者健康管理纳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慢阻肺高危人群和患者提供筛查干预、诊断、治疗、随访管理、功能康复等全程防治管理服务,提高基层慢阻肺的早诊早治率和规范化管理率。(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协助单位:市财政局)
(四)强化疾病规范诊治。
9.推动诊疗标准化。逐步推广《四川省慢阻肺患者诊疗规范手册》,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性呼吸疾病门诊诊治能力和水平,规范吸入药物技术与治疗管理,指导患者合理氧疗、呼吸康复等。(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10.促进专科规范化。按照《呼吸学科医疗服务能力指南》要求,加强医疗机构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建设,通过医疗机构自评,专家实地审核认定,确定基本标准或推荐标准并授牌,每三年复核。到2022年和2030年,全市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达到《呼吸学科医疗服务能力指南》基本标准的27家和35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具备肺功能检查服务能力达到30%和50%。(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11.落实分级诊疗制度。在各级医疗机构实行慢阻肺分级诊疗制度,探索建立远程医疗协作等医联体模式,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逐步提升疾病诊治能力同质化水平。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建立双向转诊合作关系,对疑难重症慢阻肺患者及时提供转诊服务,为患者提供连续性诊疗服务。(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五)加快体系和能力建设。
12.构建诊治体系。加快推进市级呼吸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提高全市慢性呼吸系统疾病诊治能力。实行市、区县分级管理模式,推动呼吸医师培训基地、呼吸慢病诊治中心、基层呼吸慢病诊治门诊建设,开展基层卫生医疗人员开展培训。(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协助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13.着重人才培养。持续推动呼吸专科队伍建设,通过呼吸与危重症医学专培、专修、单修培训体系,着力提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基层专业人员诊治能力和水平。(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14.创新科学研究。通过学术交流等方式,大力加强适宜技术推广运用,降低患者经济负担。支持企业药品研发、生产和供应保障等。(牵头单位:市科技和人才局、市卫生健康委;协助单位:市财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16.推进信息化建设。探索建立智能化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大数据云管理平台,实现肺功能数据同步传送、数据共享,推进全市慢阻肺、哮喘等疾病患者登记及管理,并纳入医疗机构评估考核。定期发布全市慢阻肺、哮喘等呼吸疾病登记报告,完善监测评估体系。(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协助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数字经济发展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医保局)
附件:1.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2.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专项行动专家组名单
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长:王建伟市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副组长:罗荣市医保局副局长
刘建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院长
市交通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场管理科科长
市医保局基金监管与大数据科科长
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分管副院长
慢性呼吸系统疾病专项行动专家组名单
组长:李玉英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呼吸与危重医学科主任医师
副组长:王宋平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呼吸与危重医学科教授
熬素华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主任中医师
张天宇市人民医院呼吸内科主任医师
成员:王文军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呼吸与危重医学科主任医师
兰四友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呼吸与危重医学科副主任医师
蓝杨市人民医院呼吸内科副主任医师
邹荣市人民医院呼吸内科中西医结合副主任医师
王小艳市疾控中心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制主管医师
何先夜市妇幼保健院副主任医师
王孝芳龙马潭区中医医院副主任中医医师
陈定涛纳溪区人民医院主任医师
唐大春泸县人民医院呼吸内科副主任医师
常利兼合江县人民医院副主任医师
靳开宇叙人民医院主任医师
张劲松古蔺县人民医院主任医师
附件14
糖尿病防治专项行动方案
糖尿病是一种常见的代谢性疾病,我国18岁以上人群糖尿病患病率从2002年4.2%迅速上升至2016年的11.6%(全省10.29%),据估算,目前我国糖尿病患者约1亿,糖尿病前期人群约1.5亿。2016年,我市18岁及以上成人糖尿病患病率为8.8%,35岁及以上居民糖尿病患病率为9.8%。随着生活方式改变和人口老龄化加剧,糖尿病的患病率还将进一步增高。糖尿病并发症累及心脑、眼、肾、足等多个器官,致残、致死率高,严重影响患者健康,给个人、家庭和社会带来沉重的负担。糖尿病前期人群通过积极适当的生活方式干预可延迟或预防糖尿病的发生和发展。
实施糖尿病防治专项行动,旨在通过社会动员推动,强调以预防为主,实现糖尿病前期和糖尿病的早期发现与诊断,各级医师早期有效管理糖尿病高危人群,减少糖尿病发生,减少糖尿病并发症的危害,从而提高我市人民群众的身体素质与生活质量。
加快完善我市糖尿病综合防治体系建设,推进糖尿病防、治、管整体融合发展。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引导群众形成预防糖尿病的健康行为和生活方式,全民健康素养水平稳步提升,糖尿病人群健康状况显著改善。
2022年,18岁及以上居民糖尿病知晓率达到50%以上,规范管理率达到60%以上,治疗率达到38%以上,空腹血糖受损管理率50%以上,糖尿病发病率上升趋势得到遏制,其引起的致残和死亡风险逐步降低。
2030年,18岁及以上居民糖尿病知晓率达到70%以上,规范管理率达到70%以上,治疗率达到55%以上,空腹血糖受损管理率60%以上,糖尿病发病率明显降低,其引起的致残和死亡风险持续降低。
(一)加强健康教育。
1.开展糖尿病防治科普宣传教育。建立糖尿病防治科普宣传专家组,制作通俗易懂的科普宣传材料和视频等,在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网络新媒体、自媒体等平台上广泛宣传;结合联合国糖尿病日、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日等主题宣传日,开展大型宣传活动和义诊;开展基层巡讲、电视公共媒体专家访谈或开设专题电视节目等,提高大众对糖尿病防治知识的认识,让群众了解糖尿病的危害,并知晓糖尿病可防可治。大力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和营养协会等各类群团组织优势,针对职业人群、学生、老人、家庭主厨等不同人群开展“三减三健”宣传活动,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支持环境与氛围。(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协助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
2.针对高危人群开展宣传教育。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全民预防保健服务,以社区为依托,宣传科学适宜的健康管理技能和知识,指导糖尿病前期人群开展饮食控制和科学运动,指导开展自我管理教育,保持健康体重,规范开展空腹血糖和餐后2小时血糖检测。(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3.加强对糖尿病患者的健康宣教力度。规范各级医疗机构在诊疗过程中的健康教育流程,推广糖尿病患者的合理膳食、科学运动等为主的健康教育处方。(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二)开展健康行为促进。
4.引导合理膳食。在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推广以合理膳食为主题的健康生活方式。引导餐饮企业、集体食堂积极采取健康的膳食策略。(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协助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市场监管局)
5.打造健康生活支持性环境。通过健康城市建设,打造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健康知识一条街等健康生活支持性环境,推动糖尿病综合干预工作。(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协助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
6.促进糖尿病患者自主管理。引导确诊糖尿病患者接受健康管理,推动医疗机构主动为糖尿病患者开具健康处方,开展饮食控制指导和运动促进健康指导,对患者开展自我血糖监测和健康管理进行指导,引导和支持社会公众尤其是糖尿病及并发症患者规范、自主开展健康管理。(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三)促进糖尿病及并发症筛查。
7.促进基层糖尿病及并发症筛查标准化。参照《国家基层糖尿病防治管理指南(2018)》,持续推进糖尿病及并发症筛查工作,通过三级医院糖尿病专科医师培训,逐步推广到基层,促进基层糖尿病及并发症筛查标准化工作模式与上级医疗机构同质化。(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8.推动开展糖尿病及其并发症筛查试点。通过全民预防保健服务,将空腹血糖检测纳入18岁以上居民常规体检项目,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40岁以上、糖尿病家族史、肥胖等高危人群每年开展1次空腹血糖与餐后2小时血糖检测,或进行口服葡萄糖耐量检查,为糖尿病前期人群每6个月开展1次空腹或餐后2小时血糖检测。试点将糖尿病患者并发症筛查纳入随访服务内容,及早发现、干预治疗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糖尿病伴肾脏损害、糖尿病足等并发症,延缓并发症进展,降低致残率和致死率。(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协助单位:市财政局)
(四)规范糖尿病健康管理与诊疗。
9.规范全民预防保健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泸州市全民预防保健服务管理要求,为辖区内2型糖尿病患者和空腹血糖6.1-7.0人群提供健康管理,规范开展健康指导、分类干预和定期随访,保证糖尿病患者和高危人群健康管理的连续性。在随访服务中,结合高血糖、高血压、血脂异常、超重肥胖、高凝状态等心血管多重危险因素,开展综合管理;注重根据患者的年龄、病程、预期寿命、并发症和合并症病情严重程度等进行个体化管理。(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协助单位:市财政局)
10.规范开展分级诊疗。制定《泸州市糖尿病分级诊疗服务技术规范》,建立双向转诊标准及规范化转诊流程,指导患者合理就医。(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11.规范糖尿病诊断和治疗。按照糖尿病诊治规范和质量控制规范,完善糖尿病质量控制体系,逐步推广落实。适时开展质量控制检查,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落实糖尿病诊治规范。(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12.推广糖尿病管理中医适宜技术及养生项目。充分发挥中医药适宜技术对慢性疾病防控的优势作用,对不同体质的糖尿病前期人群、糖尿病及并发症患者展开中医体质辨识。采用多种方式,逐级培训指导,加强考评,向基层卫生服务人员推广临床实践证明有效、操作简便、费用低廉又能普及的药膳、针刺、灸法、穴位注射等技术。(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五)提升糖尿病防治体系能力建设。
13.加强基层专业人员能力培训。按照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糖尿病诊治培训教材,以驻点培训和进修等方式,分片、逐级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糖尿病防治规范化培训,提升发现糖尿病高危人群、前期人群和早期并发症的能力。鼓励综合性医院和专科医院与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成帮扶关系,提升对糖尿病并发症防治、规范使用胰岛素泵等诊疗技能。充分发挥协会、学会的作用,对糖尿病专科护士每年开展轮训,提升专科护士服务护理水平。(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协助单位:市财政局)
14.加强防治机构和队伍能力建设。推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设立履行公共卫生职能的科室,配备专业人员,履行公共卫生职能,做好糖尿病及并发症防治工作。(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协助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
16.探索建立糖尿病中西医结合的全程标准化管理模式。促进多学科协作,实现检测、诊断、治疗、随访一体化的管理模式和“防-治-研”一体的防治体系。加强中西医临床协作攻关,提高糖尿病及并发症的防治效果。支持企业药品研发、生产和供应保障等。(牵头单位:市中医药管理局;协助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和人才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附件:1.糖尿病防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2.糖尿病防治专项行动专家组名单
糖尿病防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副组长:张清平市卫生健康委调研员
成员: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科科长
市卫生健康委疾病预防控制科科长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勘查设计与科学技术科科长
市妇联家庭和儿童工作部部长
市科协科学技术普及部部长
糖尿病防治专项行动专家组名单
组长:徐勇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内分泌与代谢内科教授
副组长:万沁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内分泌与代谢内科主任医师
赵长英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副主任医师
夏朝霞市人民医院内分泌科主任医师
芶勇市中医医院内分泌科主任中医师
成员:朱建华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内分泌与代谢内科副主任医师
钟海花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内分泌与代谢内科副教授
刘曦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内分泌与代谢内科副主任医师
吴莉娟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副主任医师
席殿梅市人民医院内分泌代谢科副主任医师
杨家清龙马潭区人民医院主任医师
李少芬纳溪区人民医院主治医师
陈建霞泸县人民医院内分泌科副主任医
刘利兰合江县人民医院副主任医师
何仁林叙永县人民医院主治医师
何述铭古蔺县人民医院主任医师
附件15
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专项行动方案
我市传染病和地方病高发多发,历史上40种法定传染病已有37种有发病(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人感染H7N9禽流感和黑热病三种尚无病例报告)。通过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大力实施城乡综合环境整治,深入开展艾滋病、结核病等防治攻坚,控制和消除了一批传染病、地方病,防控总体效果明显。但防控形势依然非常严峻,2019年全市报告26种传染病,发病18324例,死亡258人。全市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基数大,疫情波及范围广,影响因素复杂,随着艾滋病检测力度加大,发现感染者逐年增加,性传播已成为主要传播方式,控制难度大。我市年报告新发肺结核约3000例,年肺结核报告发病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报告发病人数位居法定报告甲乙类传染病前列,学校聚集性疫情时有发生。乙型肝炎和丙型肝炎在15岁以上人群中仍然多发,发病趋势愈发严重。新发和输入性传染病有抬头趋势,每年我市均有输入性疟疾和登革热病例报告,2019年出现登革热本地报告病例。
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专项行动方案的制定,旨在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对传染病和地方病危害的认识,落实各级党委政府责任,推动全社会广泛参与,落地落实综合防控策略,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市社会经济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深入贯彻预防为主工作方针,坚持分类管理、防治结合工作策略,通过广泛开展防治知识宣传普及,大力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强化针对性危险因素干预,掌握疫情态势,科学制定综合防控策略,持续加大防控力度,规范诊治管理患者,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传染病及地方病危害。
到2022年,法定传染病报告率达95%以上;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总体下降。5岁以下儿童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流行率控制在1%以下;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艾滋病全人群感染率控制在0.35%以下;肺结核发病率下降到55/10万以下;持续保持疟疾、碘缺乏病消除状态。到2025年,实现燃煤污染型地方性氟中毒消除。
到2030年,法定传染病报告率稳定在95%以上,甲乙类传染病持续保持下降趋势。5岁以下儿童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流行率控制在0.5%以下;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艾滋病全人群感染率控制在0.6%以下;肺结核发病率下降到40/10万以下;地方病寄生虫病处于持续消除状态。
(一)加强疫苗接种规范管理。
2.优化疫苗储运和信息管理服务。通过补短板、更新换代等途径加快冷链建设;大力推进泸州市免疫规划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全市预防接种信息共享和疫苗全程可追溯。(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协助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
3.压实预防接种率和质量安全。坚持开展预防接种单位专项整治活动和预防接种质量提升行动,通过入学入托接种证查验、接种单位区县交叉检查或暗访抽查、接种率区县调查和市级全面抽查等方式,进一步压实接种率,提升接种质量和安全。(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协助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体育局)
(二)加强新冠肺炎、流感等急性传染病防控。
4.持续开展监测和疫情分析研判。掌握新冠肺炎、流感、手足口病等病毒活动水平和流行亚型,及时发布监测预警信息。(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5.加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防控工作。及时处置学校、托幼机构及养老机构等人群集中场所的急性传染病聚集疫情,每年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开展防控技术培训。(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协助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6.加强预防接种和疫苗供应保障。积极倡导新冠肺炎、流感、手足口等疫苗预防接种,鼓励有条件地区为60岁以上老年人、托幼机构幼儿、在校中小学生和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免费接种流感疫苗。倡导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为医务人员接种流感疫苗。保障疫苗供应。(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协助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三)加强性病艾滋病防治。
8.强化监测检测。完善监测点设置,加强重点人群监测;健全艾滋病实验室检测网络,提高检测的可及性和覆盖面;加强对重点人群和高危人群的主动检测,提升检测有效性;探索和推广通过药店售卖平台、互联网检测平台等适宜渠道,为公众提供简便快速的自我检测服务;市中心血站艾滋病病毒、乙肝病毒、丙肝病毒抗体和核酸检测覆盖率持续保持100%,严防发生经输血传播疾病。(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协助单位:市司法局、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
9.强化治疗管理。进一步完善艾滋病治疗服务体系,切实落实国家“四免一关怀”政策,为公众提供免费艾滋病抗病毒治疗服务,采取针对性措施,提高治疗覆盖率和治疗有效率;提供规范的随访服务,提高随访质量。监管场所与属地抗病毒治疗定点医院加强协作,有效推进监管场所治疗工作。(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协助单位市: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
11.强化综合治理。加强源头控制,持续开展打击卖淫嫖娼专项行动,对参与卖淫嫖娼的,按规定进行性病检查,对故意传播艾滋病或聚众淫乱的,依法严肃查处。加强社交媒体、网络平台和社交软件的监管,依法清理和打击传播色情信息、从事色情和毒品交易的社交媒体、网络平台和个人,维护网络传播秩序。(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委宣传部;协助单位:市司法局、市数字经济发展局、市卫生健康委)
12.强化社会参与。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性病艾滋病防治,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在性病艾滋病防治工作中的作用,支持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性病艾滋病防治工作。加强艾滋病防治基层网底建设,依托乡镇、社区开展艾滋病防治。(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协助单位:市民政局、团市委、市妇联、市总工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结核病防治。
13.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动员全社会及多部门参与,向群众大力宣传结核病防治基本知识及核心信息,深入推进百千万结核病防治知识传播工作,提高群众对结核病规范服药的意识,知晓结核病防治知识。(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协助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教育体育局)
14.强化患者治疗和管理。加大古蔺、叙永、合江等重点地区,学校、养老院等特殊场所和重点人群防控力度,加强主动筛查和耐药筛查,及时发现结核病患者。健全全市结核病实验室质量控制体系,推广新诊断技术运用,提高结核病诊断和治疗水平。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要求,落实结核病健康管理服务各项措施。(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协助单位: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发展改革委)
15.突出学校结核病防控。落实新生入学体检、密切接触者筛查等防控措施,防止学校结核病聚集性疫情发生。(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协助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17.创新结核病防治服务模式。推广结核病分级诊疗和综合防治模式,推动龙马潭区开展结核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创建工作。(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
(五)加强病毒性肝炎防治。
18.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每年开展病毒性肝炎专项宣传活动,通过进医院、社区或学校等方式对和高风险人群和成人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协助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19.强化预防接种工作。提高并保持高水平的乙肝疫苗首针24小时内及时接种率。鼓励对医务人员、经常接触血液的人员、托幼机构工作人员、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携带者家庭成员等高风险人群开展乙型肝炎疫苗接种,为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托幼机构工作人员、集体生活人员等易传播甲型肝炎病毒的重点人群接种甲型肝炎疫苗。(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协助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
20.加强规范化诊疗。严格掌握治疗指征,规范化使用抗乙肝病毒的药物,加强病情和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对乙肝感染者做到早发现,早诊断,符合治疗指征的要积极治疗,提高诊断率和抗病毒治疗的覆盖率,从而降低重症肝炎、肝硬化和肝癌的发生率。(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21.落实母婴传播措施。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为感染乙型肝炎病毒的孕产妇提供必要的实验室检测和辅助检查,密切监测肝脏功能情况,给予专业指导;对乙肝病毒表面抗原携带者母亲生育的婴儿,在出生24小时内(越早越好)进行免疫球蛋白和乙肝疫苗联合免疫,阻断母婴传播。(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22.开展调查评价工作。2021年开展健康人群乙肝抗体水平的基线调查,2023年、2030年再次开展调查并进行效果评价。(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六)加强寄生虫病防治。
24.有效防止输入性疟疾再传播。完善监测体系,继续实施“线索追踪、清点拔源”策略和以清除传染源和阻断传播为核心的“1-3-7”(疟疾病例诊断后1日内报告,3日内完成病例复核和流行病学个案调查,7日内完成疫点调查和处置)工作规范。进一步加强各级疟疾监测、预警和处置能力,及时发现和有效处置输入性疟疾病例,防止再传播,持续巩固消除疟疾成果。(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协助单位:市商务会展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泸州海关)
(七)加强地方病防治。
25.持续开展燃煤污染型氟中毒防治。在燃煤污染型氟中毒地区,加强对现症病人治疗的同时,继续宣传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和改良炉灶。(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协助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26.做好氟骨症重症患者的救治帮扶和管理。对氟骨症患者进行残疾评定,将符合条件的纳入残疾保障范围和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扶贫开发局、市残联;协助单位:市民宗局、市财政局)
27.供应合格碘盐。持续开展碘缺乏病监测和防治宣传工作;加强碘盐生产及市场质量监管,保障合格碘盐供应,并做好无碘盐的调控。(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协助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卫生健康委)
(八)加强狂犬病防控。
28.全面推进犬只规范化管理。落实犬只登记管理,犬只必须拴养或圈养,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带犬只进入公共场所,(导盲犬、警犬等特殊犬只除外)。全面推进犬只狂犬病疫苗接种。(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协助单位:市财政局)
29.加强犬伤患者规范化处置。进一步规范全市狂犬病暴露后处置门诊,强化人员培训,加强宣传,规范处置犬伤暴露者,降低狂犬病发病风险。(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九)加强保障能力建设。
30.加强体系建设。依托现有资源,加强区域公共卫生服务资源整合,鼓励组建综合性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县级及以上每个行政区划内原则上应设置1个同类公共卫生机构。修订完善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标准和规范,提升疾病防控机构规范化建设水平,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科学有效的市、县两级疾病预防控制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分工负责)
附件:1.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2.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专项行动专家组名单
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副组长:韦光焰市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吕沐翰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副院长(市传染病医院)
李建市人民医院副院长
蔡雪然市财政局社会保障科副科长
张子旺市医保局待遇保障与经办指导科科长
市卫生健康委重传科科长
市经济和信息化轻工纺织科(盐业科)科长
市科技和人才局社会发展与基础研究科长
市民宗局民族科科长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利用科科长
泸州机场公司防控办负责人
泸州海关监管一科科长
市教科文卫体工会主席
市妇联权益部部长
市红十字会组宣部部长
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专项行动专家组名单
组长:先德强市疾控中心主任
副组长:吕沐翰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副院长
范颂西南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博士
陈航市疾控中心副主任
洪怡市人民医院感染疾病科副主任医师
成员:黄永茂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感染二科主任医师
胡小超市人民医院感染疾病科主治医师
杨利萍市妇幼保健院副主任护师
蒋德勇市疾控中心主任医师
常豫红市疾控中心主任医师
李劲松市疾控中心副主任医师
赵良华市疾控中心主任医师
冯才碧市疾控中心副主任医师
税勇市中心血站副主任技师
附件16
中医治未病健康促进专项行动方案
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促进专项行动,旨在加强治未病的服务实践和推广,进一步落实预防为主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增强全民健康意识、提高健康素质。
坚持中医药文化引领,医药并举,推进中医药高质量发展,
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生命周期中医药健康保障,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疾病预防中的作用。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多方参与治未病工作的运行机制,努力构建中医特色明显、技术适宜、形式多样、服务规范的治未病体系,积极推进创新服务,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中医治未病服务能力和水平,满足人民群众中医预防保健服务需求,推进中医治未病全面融入人民群众健康生活。
到2022年,建立健全市县乡三级中医治未病服务提供体系,中医医院设置治未病科室比例达到90%,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为100%,社区卫生服务站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为100%,村卫生室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为70%。65岁以上老年人和0-36个月儿童的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覆盖率达到75%。对高血压、高脂血症、脑卒中高危人群等重点人群提供中医药“治未病”服务。鼓励家庭医生提供中医治未病签约服务,到2022年在重点人群和慢性病患者中推广20个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培养基层治未病服务骨干人才不少于200人。治未病服务与健康城市建设深度融合,融入人民群众生活,为保障健康发挥积极作用。到2030年,全市中医治未病服务提供体系不断完善,中医医院设置治未病科室比例达到100%,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100%,村卫生室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为80%。65岁以上老年人和0~36个月儿童的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覆盖率达到90%。治未病服务领域不断拓展、服务模式不断创新、产品种类丰富,发展环境优化完善,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的预防保健服务需求。
(一)宣传普及中医药文化、治未病知识。
2.推广中医药治未病及健康养生文化。全面加强中医药文化、治未病知识宣传普及,提供正确、安全、科学的中医药知识,引导广大群众认识、了解中医药。以打造省级中医医疗区域中心为引领,创建省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鼓励各类民间中医药博物馆建设。成立中医讲师团,设立中医大讲堂,扎实开展治未病知识进机关等活动,使中医药文化深入百姓生活。综合运用报纸、书刊、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载体,丰富宣传平台和传播内容,不断提升中医药治未病社会公众知晓度。(牵头单位:市中医药管理局;协助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二)构建完善的治未病服务体系。
3.建立健全广泛的服务网络。加强规划与设置,强化地方政府责任,全面建成以公立中医医院为主体、综合医院等其他类别医院中医药科室为拓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为补充,覆盖城乡的中医治未病服务网络。支持中医医院组建医疗联合体,支持中医医院延伸举办中医门诊,鼓励退休中医师、名中医到基层提供服务。加强基层技能培训与服务能力提升,大力推广基层常见病和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进举办备案制中医诊所,大力发展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养生保健机构,培育一批技术成熟、信誉良好的知名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集团或连锁机构。(牵头单位:市中医药管理局;协助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
4.强化中医药特色优势与中西医协同,拓展服务范围。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丰富中医治未病内容,鼓励家庭医生提供中医治未病签约服务。聚焦糖尿病及并发症、急性重症胰腺炎、艾滋病、癌症、心脑血管病、感染性疾病、老年痴呆和抗生素耐药问题等,开展中西医协同攻关。建立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西医会诊制度,将中医纳入多学科会诊体系。建立有效机制,更好发挥中医药在新发突发传染病防治和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的作用。(牵头单位:市中医药管理局;协助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
(三)发挥中医药治未病的特色优势。
5.未病先防。强化中医药在疾病预防中的作用,促进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升级。鼓励各级中医医疗机构开展中医体质辨识项目,以体质辨识为基础,制定个体化的养生调理方案,“辨证施治”干预。倡导八段锦、太极拳等有益身心健康的健身方法,运用针灸、推拿、药物调养等方法调节机体的生理状态,以达到保健和防病目的。在流感季节、较大灾难发生之后,疾控机构与中医药系统加强协作,向人群提供中药汤药、熏洗等,积极发挥中医药治未病作用。加强“冬病夏治”三伏贴推广与运用,为亚健康人群提供治未病服务包等。(牵头单位:市中医药管理局;协助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
6.既病防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早期诊断,早期治疗,截断疾病的发展、传变或复发,以防止不良性或恶性变化。在慢性病管理中融入中医治未病的思想理论和技术方法,发挥中医药简、便、验、廉的特色,在膳食、起居、性情、药食、运动等方面提供专业的指导,推进中医治未病与现代医学三级预防在慢病管理领域的结合。彰显中医药在疾病治疗中的优势,做优做强骨伤、肛肠、儿科、妇科、针灸、推拿以及肾病、周围血管病等专科,及时总结形成诊疗方案,巩固扩大优势。(牵头单位:市中医药管理局;协助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
7.愈后防复。在疾病初愈时,采取适当的中医调养方法及善后治疗,采取防治措施防止疾病再度发生。加强中医药康复建设,促进中医药、中华传统体育与现代康复技术融合,布局一批中医康复中心,加强中医医院康复科建设,在其他医院推广中医康复技术。针对心脑血管病、糖尿病等慢性病和伤残等,制定推广一批中医康复方案,推动研发一批中医康复器具。(牵头单位:市中医药管理局;协助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
(四)推进治未病服务创新发展。
8.发展新业态。实施“互联网+中医药健康服务”,建立以中医电子病历、电子处方等为重点的基础数据库,鼓励依托医疗机构发展互联网中医医院,推动开展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和远程治未病服务。推进中药智慧药房建设,发展互联网+中药药事服务,推广由有资质的第三方为患者提供中药调剂、饮片煎煮、送药上门、用药咨询等一站式综合药事服务,解决“候药难、煎药难、煎药品质保障难的‘三难’”问题。推进中医药与养老服务业融合发展,推动中医医疗资源进入养老机构、社区和家庭,中医医疗机构加强老年病专科建设,与养老机构之间建立医养结合协作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开办中医医养结合养老服务集团或连锁机构。推动中医药健康服务和旅游产业有机结合,鼓励开发泸州特色中医药健康养生旅游度假项目和产品,带动生态游、乡村游、度假(养生养老)游。重点依托张坝4000亩桂圆林,以及完善的旅游设施,深入挖掘桂圆(龙眼)的药用价值,开发一批以桂圆为主的养生保健产品,传承中医药文化,积极争创省级中医药旅游示范基地。(牵头单位:市中医药管理局;协助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林业竹业局、市市场监管局)
9.培育新项目。构建服务技术和产品体系,研发针对“未
病”状态干预调养的膏方、热熨包、足浴包、茶饮包、养生酒等系列养生保健产品。支持有条件的中医医院集聚治未病资本,推进产学研结合,构建治未病创新链,建设小儿保健中心、月子中心、美容中心等,探索治未病技术、产品与服务贸易。培育中医治未病体验式服务融入特色商业街、文化圈等主题示范项目。推广八段锦、五禽戏与广场舞相结合的健康养生舞,推进体育锻炼与治未病相衔接,开发更多运动保健养生项目。(牵头单位:市中医药管理局;协助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教育体育局)
(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10.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培养一批中医基本功扎实、具有丰富的临床实践经验、掌握中医治未病知识和技能的医师队伍;培养一批具有预防保健康复基本知识、掌握中医特色技术方法的中医预防保健服务职业技能人员;加强针对中医治未病的继续医学教育,着力培养慢性病防治复合型、实用型人才;培养一批以治未病为核心理念的健康文化传播、健康管理、健康保险等方面的专业人才。(牵头单位:市中医药管理局;协助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
11.推进人才体制改革。完善有利于人才培养使用的政策措施,鼓励具有中医治未病知识和实践经验的医师提供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支持公立中医院中医师到社会办医疗机构执业、到社会办治未病机构服务。落实“一次注册、区域有效”,医师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执业以合同(协议)为依据的医师多机构执业政策。推进中医药人员“县招乡用”、中医药县乡一体化管理改革。允许临床类别医师通过考核后提供中医服务,参加中西医结合职称评定。健全并规范中医治未病从业人员及机构培训和考核制度,对治未病从业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牵头单位:市中医药管理局;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
(六)强化治未病组织保障。
13.完善投入保障与管理体制机制。建立持续稳定的中医药发展多元投入机制,在卫生健康投入中统筹安排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并加大支持力度。切实保障公立中医医院投入责任落实,加大对中医药事业发展投入力度,改善中医医院办院条件,扩大优质服务供给。完善中医药服务统计、监管机制。依据中医药法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市县要明确承担中医药管理职能的机构,合理配置人员力量。(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协助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统计局、市中医药管理局)
附件:1.中医治未病健康促进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2.中医治未病健康促进专项行动专家组名单
中医治未病健康促进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涂曲平市卫生健康委党组书记、主任,市中医药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王建伟市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郑海三市中医医院院长
成员:市卫生健康委中医科科长
市卫生健康委基层卫生健康科科长市委宣传部新闻科科长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科长
市林业竹业局产业科负责人
市统计局人口和社会科技统计科科长
中医治未病健康促进专项行动专家组名单
组长:徐厚平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副院长
副组长:敖素华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主任中医师
周仲芳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主任护师
黄勇刚市中医医院副主任中医师
成员:杨仕彬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康复医学科副主任中医师
吴晓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副主任医师
董丽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副主任医师
汪琳市中医医院主治中医师
附件17
口腔健康促进专项行动方案
口腔疾病包括龋病、氟牙症、牙周疾病、牙缺失、错颌畸形、外伤、口腔溃疡、口腔颌面部肿瘤、唇腭裂(颌面先天缺陷)等。口腔疾病是影响我市居民健康的系列常见病与多发病。我市居民常见口腔疾病具有发病率高、个人重视率低、治疗率低等特点。除此之外,口腔恶性肿瘤及癌前病变(白斑、扁平苔藓)人群检出率1061/10万。出生缺陷监测显示,新生儿唇腭裂发生率约1.6/1000。口腔卫生、口腔不良习惯、饮食方式等居民口腔健康素养水平是影响口腔健康的重要因素。调查显示,每天2次刷牙率在任何一个年龄段中都没有超过50%,其中成年人低于40%,一年之内洁牙的比例不到5%。整体上,我市居民口腔健康素养不高,口腔疾病防治率低,防治形势不容乐观。实施口腔健康促进专项行动,旨在针对我市重点人群和口腔重点疾病,着力提升居民口腔保健意识,着力解决口腔卫生服务能力不足、监测防治网络不完善等关键问题,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群防群治”的方针,进行“早发现、早诊断、早干预”,有效控制口腔疾病,促进居民口腔健康。
按照《“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中国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7-2025年)》《健康口腔行动方案(2019-2025)》等要求,以提高全人群全生命周期口腔健康为目标,以农村人群、儿童青少年和高风险人群为重点,以健康知识普及和健康行为培养为基础,以口腔疾病防治适宜技术推广为手段,加强口腔健康管理,重视龋病、牙周疾病等常见疾病和口腔恶性肿瘤、发育畸形等重大疾病,降低口腔疾病负担,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以完善口腔卫生服务体系和口腔疾病三级防治网络为支撑,加强口腔健康服务能力,促进口腔健康产业发展,全面提升居民口腔健康水平。
到2022年,口腔疾病三级防治网络覆盖全市30%以上的市县,12岁儿童患龋率控制在30%、龋齿充填治疗率达到22%,儿童窝沟封闭服务覆盖率达到22%。成人每天早晚刷牙率达到40%,65-74岁老年人存留牙达到23颗,口腔恶性肿瘤和颌面部发育畸形管理率覆盖达到50%。
到2030年,口腔疾病三级防治网络实现全覆盖,12岁儿童患龋率控制在27%、龋齿充填治疗率达到35%,儿童窝沟封闭服务覆盖率达到35%。成人每天早晚刷牙率达到50%,65-74岁老年人存留牙达到24颗,口腔恶性肿瘤和颌面部发育畸形管理率覆盖达到100%。
(一)强化口腔健康知识普及和行为干预。
3.倡导“科学刷牙”。大力宣传科学刷牙好处和方法,倡导“每天至少刷牙两次”“父母帮助婴幼儿刷牙”“恰当使用含氟牙膏健康意识。指导居民根据年龄、口腔问题正确选择牙膏牙刷,纠正居民不良的刷牙习惯,宣传“刷牙是预防口腔疾病的基本方法”的观念。倡导餐后漱口,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推广午餐后刷牙行动。指导补充刷牙技术,逐步培养居民使用牙线等辅助工具清洁牙间隙的习惯。积极引导儿童青少年、中老年人群中定期进行口腔健康检查和预防性洁治。(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协助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二)推进口腔健康状况监测和信息发布
4.建立网络搜集居民定期口腔健康情况。通过健康教育让居民建立定期检查口腔健康的习惯,在临床环节实现居民牙体、牙周、口腔黏膜病变、颌面部发育畸形、恶性肿瘤等疾病诊断和记录。在条件成熟的地区探索建立政府主导、医疗机构实施的口腔体检机制,加强规范化管理,逐步扩大口腔恶行肿瘤等重大疾病机会性筛查覆盖面。各级医疗机构通过专门网络主动上报口腔恶性肿瘤、口颌面部发育畸形等发病率较低、影响重大的口腔疾病及防治信息。市级口腔健康指导中心通过医保、社保数据库采集居民口腔健康及疾病治疗信息,加以分析和利用,建立完善监测与评估机制。(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协助单位:市医保局、市统计局)
5.实施口腔健康状况监测。在全市科学合理布局口腔疾病监测点,点位选择应考虑包括城乡、民族地区、经济水平、地理区域等有代表性地区开展儿童、青少年、中老年各年龄段人群的口腔健康流行病学的因素调查,由口腔医学中心培训合格的监测人员,定期评价。通过疾病监测筛查高风险因素,掌握我市城乡不同年龄人群的口腔健康状况、治疗情况,包括龋病和牙周疾病等口腔常见疾病、氟牙症、口腔粘膜病变等患病状况及其影响因素,分析居民口腔健康状况和口腔健康知识、态度和行为的变化趋势、变化规律及其影响因素。建立口腔健康信息网络报告机制,逐步实现居民口腔健康基本状况和防治信息的定期更新与发布。定期发布口腔卫生工作进展情况白皮书。(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三)强化全生命周期口腔健康管理。
6.开展生命早期1000天口腔健康管理。强化家长是孩子口腔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将口腔健康知识作为婚前体检、孕产妇健康管理和孕妇学校课程重点内容,加强口腔疾病的监测、预防和规范治疗,确保孕妇及胎儿安全。强化医疗保健人员和儿童养护人婴幼儿科学喂养知识和技能,做好新生儿口腔基本情况检查,预防和减少乳牙龋齿发生。(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7.开展儿童青少年口腔健康管理。定期进行口腔检查,加强龋风险评估和高龋风险儿童筛查识别,早期预防和及时治疗龋病、牙周组织疾病及其并发症,早期干预和积极矫正影响咬合发育的错牙畸形。推广实施以口腔健康检查、窝沟封闭、局部涂氟等为主要内容的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动态调整全省覆盖范围,财政新增资金优先用于老少边地区开展工作。积极探索以防治效果为考核指标的政府购买服务,鼓励地方政府将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纳入民生工程,在有条件的地区实现适龄儿童全覆盖。加强青少年手足口病、白塞氏病、性传播疾病等在口腔相应表征的健康知识普及,提高早期防治意识。(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协助单位:市财政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扶贫开发局)
8.开展中青年(职业)人群口腔健康管理。以维护牙体、牙周健康为重点,增强自我口腔保健意识,推广使用保健牙刷、含氟牙膏、牙线等口腔保健用品,倡导每天两次有效刷牙,定期洁牙。倡导将口腔检查纳入常规体检项目,实现龋齿早诊早治。倡导牙周疾病危险因素筛查,实现早期预防。(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协助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
(四)重视重点地区和重大口腔疾病的防治。
10.重视高氟地区人群口腔健康管理。在高氟地区,开展预防氟斑牙科普宣传,提高群众口腔健康自我防护意识。动员政府、部门、社会力量,通过保障饮水安全等综合措施,阻断过量氟的摄入,预防氟斑牙。(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扶贫开发局分工负责)
(五)强化口腔健康服务能力提升。
12.完善口腔卫生服务体系。协调资源积极创建市级口腔区域医疗中心。充分发挥西南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技术指导作用,建立市级口腔健康促进指导中心,逐步完善市县两级口腔疾病防治体系。原则上二级以上综合医疗机构应设置口腔科,鼓励妇幼保健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口腔科。推动综合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积极参与社区口腔疾病防治工作,提高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口腔疾病预防工作中的作用。积极发展口腔疾病防治所等防治结合型专业机构,引导社会办口腔医疗机构参与口腔疾病防治工作。(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协助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和人才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
14.推动口腔专科联盟建设。组建口腔医学及亚专业专科联盟,强化专业培训,定期开展督导评估,加强各级口腔质量控制中心工作,推进基层口腔疾病防治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及服务水平均质化。落实分级诊疗制度,建立健全转诊会诊通道,规范口腔疾病诊疗行为。建立健全专科医院、综合医院口腔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公共卫生机构优势互补的合作机制,不断推动分级诊疗。充分利用远程会诊、远程教学等方式,加大对基层对口帮扶力度,不断提高基层人员医疗服务能力。(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15.加强适宜技术推广和实施。充分发挥市级口腔健康促进中心作用,加强窝沟封闭、局部用氟、龋齿充填、龈上洁治等技术现场或在线指导和远程培训,严格考核和督导,提高基层医生的操作水平。各地应因地制宜出台激励政策,在学龄前儿童和7-9岁儿童等重点人群中免费开展局部涂氟和推广窝沟封闭,有效降低龋齿患病率。探索将窝沟封闭、局部用氟、预防性洁治等口腔疾病预防措施纳入基本医保体系。(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协助单位:市财政局、市科技和人才局、市医保局)
(六)促进口腔健康产业发展。
17.引领口腔健康服务业优质发展。充分发挥市场在口腔非基本健康领域配置资源的作用,鼓励、引导、支持社会办口腔医疗、健康服务机构参与口腔疾病防治和健康管理服务。依托“互联网+”,扩展口腔健康服务空间和内容,优化服务流程,满足群众多样化、个性化的口腔健康需求。(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会展局、市卫生健康委、泸州银保监分局分工负责)
附件:1.口腔健康促进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2.口腔健康促进专项行动专家组名单
口腔健康促进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邓家全市卫生健康委医政科科长
聂敏海西南医科大学副校长
肖金刚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院长
市统计局人口与社会科技科科长
市医保局局待遇保障与经办指导科科长
市科协普及部部长
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分管副院长
口腔健康促进专项行动专家组名单
首席专家:聂敏海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牙周黏膜病学教授
组长:肖金刚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口腔颌面外科学教授
副组长:郭玲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副院长
孙黎波市人民医院口腔颌面外科学副主任医师
市疾控中心慢病预防与评价学主任医师
组员:王瑶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口腔预防医学教授
夏德林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颌面外科学教授
徐晓梅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口腔正畸学教授
徐皑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牙体牙髓病学副教授
李静言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口腔护理学副主任护师
黎春晖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牙周粘膜学副教授
冯燕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儿童口腔医学副教授
廖珩市人民医院口腔临床医学副主任医师
余树蓉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口腔医学副主任医师
赵威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颌面外科学副教授
余晴泸州市中医医院口腔全科医学主治医师
熊英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口腔全科医学主治医师
胡启友泸县中医医院口腔全科医学主治医师
袁小蓉泸县第二人民医院口腔全科医学副主任医师
罗莉古蔺县人民医院口腔全科医学副主任医师
邓贵平古蔺县中医医院口腔全科医学主治医师
李昱合江县人民医院口腔全科医学主治医师
黄永涛合江县中医医院口腔全科医学主治医师
朱微波叙永县人民医院口腔全科医学主治医师
孔勇纳溪区人民医院口腔全科医学主治医师
附件18
民族地区健康促进专项行动方案
目前,我市民族地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水平仍然滞后,居民健康意识不高,不健康的生活方式较为普遍,健康素养亟需提高。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肿瘤、心脑血管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发病率呈上升趋势。优质医疗卫生资源短缺,医疗服务能力薄弱,基层专业技术人才缺乏,健康服务需求与供给不足之间的矛盾依然突出。
实施民族地区开展健康促进行动,旨在通过全社会共同努力,推动健康中国行动、健康四川行动、健康泸州行动在我市民族地区落地,促进民族地区健康意识、健康行为的改善,强化民族地区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切实解决民族地区群众健康问题,不断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提高群众0健康水平,努力使群众不生病、少生病,提升生活质量。
针对民族地区重大疾病和突出健康问题,聚焦重点人群,紧密结合建设区域健康中心,实施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强化重点疾病防控,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优化计划生育服务,加强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引导群众树立正确健康观,大幅提高民族地区人民健康水平,为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健康基础。
到2022年和2030年,健康生活方式基本普及,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较大幅度提升,中小学健康教育课程开课率分别达60%、100%;重大疾病危害得到基本消除,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发病率得到有效控制,肺结核发病率控制120/10万、85/10万以内,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70%、80%,2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60%、70%;健康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健康服务能力大幅提升,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分别达2人、2.5人;主要健康指标与全省平均水平进一步缩小,婴儿死亡率分别控制在6.3‰和6‰以内,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9.5‰、8‰,孕产妇死亡率分别控制在22/10万、20/10万,人均预期寿命分别达75.1岁、76.2岁。
(一)加强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
(二)加强重点疾病综合防控。
6.加强乙肝防治。规范接种,提高并保持高水平的儿童乙型肝炎疫苗接种率。加强对重点人群的乙肝防治干预工作,进一步降低乙肝发病率。鼓励群众婚前、孕产妇产前进行乙肝表面抗原检查。100%的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孕产妇所生新生儿,均应按照新生儿乙肝疫苗免疫程序完成3剂次乙肝疫苗接种。开展“4·25儿童预防接种宣传日”和“7·28世界肝炎日”现场宣传活动,提高群众认知度。(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协助单位:市民宗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治。结合国家、省级慢性病防控示范区创建,推动癌症、脑卒中、冠心病等重点慢性病的机会性筛查,加强类风湿、慢性阻塞性肺疾病、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慢性病防治中优势与独特作用,持续提高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率,基本实现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慢性病健康管理。(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协助单位:市民宗局、市财政局、市中医药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8.加强地方病防治。将符合条件的氟骨症等患者按程序纳入残疾保障范围和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加强碘盐生产及市场质量监管,保障合格碘盐供应。(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协助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和人才局、市民宗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扶贫开发局、市残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升医疗服务质量。
9.改善医疗服务模式。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提高签约服务质量,拓展签约服务内涵,加强藏区寺庙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全面建立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急慢分治的合理就医秩序。继续大力实施“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推广远程医疗、临床路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等,不断创新多学科诊疗、急救急救、日间服务、优质护理、后勤管理等服务,不断提升群众就医满意度。(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协助单位:市委统战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民宗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市中医药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0.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加强重点专科建设,强化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建设,实施基层中医药民族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进一步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健全以妇幼保健机构为核心、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以综合医疗机构为技术支撑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提升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能力,持续改善妇幼健康服务。以“县乡联动、乡村一体”为抓手,推进乡村一体化管理,提高区域内医疗服务网络整体效能,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协助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民宗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市中医药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优化计划生育服务。
11.加强生育政策宣传教育。按照“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的原则,利用春节等重大节日和“7·11世界人口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大力宣讲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普及避孕节育、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知识,引导群众转变生育观念和按政策生育。(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协助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民宗局、市财政局、市妇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强化避孕节育服务。统筹县乡医疗机构和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通过定点服务、巡回服务等多种方式,每季度定期开展一次计划生育服务,保障避孕节育措施,减少非意愿妊娠的发生,对早期发现的政策外怀孕对象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强化村级卫生服务室避孕药具供应。推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产前诊断、遗传咨询和新生儿疾病筛查等预防性技术服务,开展自愿婚前检查。(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协助单位:市民宗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市妇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夯实基层工作基础。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继续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强化贫困地区生育秩序整治。配齐配强乡(镇)、村计划生育干部队伍,落实村级计划生育干部报酬待遇,加强已达到政策规定生育数量上限家庭的生育宣传和联系服务,确保乡村干部计划生育“包村包户”责任制和专业技术人员“一对一”制度落实率达到100%。(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协助单位:市民宗局、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
16.加快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建设。依托对口支援医院和医疗联合体牵头医院,推动建立“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渠道,提供预约诊疗、检验检查结果查询等更多便捷服务。健全优化民族地区远程医疗体系,精准对接民族地区扶贫服务点,提供远程会诊、远程影像、远程心电、网络门诊等服务,让民族地区群众在家门口享受优质医疗服务,到2022年和2030年,远程医疗覆盖100%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远程培训、远程手术示教、多级多学科联合讨论、疑难病例讨论等业务,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探索开展民族地区“5G+智慧医疗”试点,开展健康实时监测、实施远程问诊及诊疗、智慧送药服务等智慧医疗应用。(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协助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民宗局、市财政局、市中医药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附件:1.民族地区健康促进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2.民族地区健康促进专项行动专家组名单
民族地区健康促进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副组长:林光富市卫生健康委规财科科长
费宁市卫生健康委疾控科科长
彭义市卫生健康委宣传科科长
周敏市发改委社会发展科科长
涂丽娟市民宗局民族科科长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化工医药科副科长
市教育体育局安全信访科科长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资福利科科长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旅游发展科科长
市市场监督局机关党委书记
市扶贫开发局四级主任科员
民族地区健康促进专项行动专家组名单
组长:徐勇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党委书记
副组长:吴刚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感染一科主任医师
黄永茂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感染二科主任医师
肖葵市人民医院医务部主任
王光明市卫生监督执法支队队长
罗峰市公安局治安支队队长
成员:范忠才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心血管内科教授
万沁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内分泌与代谢内科主任医师
叶运莉西南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
沈流燕市人民医院神经内科副主任医师
李劲松市人民医院心血管内科主治医师
卢颖市妇幼保健院副主任医师
闻武市卫生健康信息中心电子信息工程高级工程师
附件19
全民预防保健专项行动方案
近年来,癌症、心脑血管疾病等慢性病成为威胁群众生命和健康的“头号杀手”,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呈“井喷式”高发,慢性病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占全市医疗费用支出的80%左右,占总死亡人数的85%,且一直处于上升趋势,也是导致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主要原因之一。泸州市有贫困人口39.9万人、占总人口的7.84%,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突出,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因病致贫占40%以上。一人得病、全家受苦,特别是农村群众“小病忍,大病拖,临终才往医院送”的现象令人痛心。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和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全民预防保健工作作为重要抓手推进健康泸州建设,完善全民健康政策,为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群众参与,强化基层人才支撑和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全民预防保健服务的实效性和精准性,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参与积极性。以县域医共体建设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为抓手,从机制、体制上完善全民预防保健制度。
(二)主要目标。
落实健康体检、健康档案和健康管理三项任务,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从治疗为主向预防为主转变。
到2022年,常住人口按期体检率达80%以上,健康体检项目完整率达90%以上,健康体检质量合格率达90%以上。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90%以上。慢性病高风险人群管理率达50%以上,精准管理人群规范化管理率达100%,贫困人口中慢性病人健康管理率达100%。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点人群达到上级管理要求。
到2030年,常住人口按期体检率达85%以上,健康体检项目完整率达95%以上,健康体检质量合格率达93%以上。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93%以上。慢性病高风险人群管理率达60%以上,精准管理人群规范化管理率达100%,贫困人口中慢性病人健康管理率达100%。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点人群达到上级管理要求。
(一)做实全民免费健康体检。
1.组织动员体检。各区县政府要抓好常住人口摸底登记和清理核实工作,动态更新常住人口花名册暨体检台账,并建立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学生体检台账,按照应检必检的原则开展体检,切实加强组织动员工作,不断提高体检率和覆盖率。体检方式以集中体检为主,巡回体检为辅,对行动不便等特殊困难群众,应落实上门入户服务措施。(牵头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协助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
2.规范开展体检。体检人群年龄分组、体检项目、体检要求和报告反馈等按照《泸州市全民预防保健服务工作手册》要求执行。同时,将艾滋病、妇女乳腺癌、宫颈癌、新生儿疾病筛查等检查项目与全民预防保健服务有机结合,统筹推进。卫生健康部门要督促市、县两级医疗机构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体检工作的指导和培训,切实提高体检质量,并将体检质量作为提升全民预防保健服务工作质量的重要内容,严格考核。(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二)完善各类健康档案管理。
3.居民健康档案。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为常住居民(含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及中小学生)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并及时动态更新。持续对历史档案进行全面清理、核实、纠错,加强建档工作质量控制,不断提高规范化电子建档率,实现2030年达到93%以上。(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4.家庭健康档案。按照“一户一册”的要求,为常住居民建立家庭健康档案,家庭健康档案中应包括服务联系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手册、儿童预防接种证、母子健康手册和体检报告单、中医药健康指导提示卡、健康指导宣传资料、诊疗记录资料、贫困人口就医费用结算单等有关资料。以家庭为单位集中管理健康资料,由家庭明白人全面掌握健康家底。并在泸州市全民健康信息系统中逐步实现家庭电子档案的关联。(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5.健康管理台账。按照“一村一本”的要求,依托泸州市全民健康信息系统建立村(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健康体检台账和人群分类健康管理台账,根据常住人口及其健康状况变化情况,实时动态更新。尚不会使用电子信息系统台账的村(社区)要建立纸质台账并做到每月更新。到2022年,各区县村(社区)电子信息系统台账使用率应达80%以上。(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6.健康档案室。按照“一镇一室”的要求,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规范设立健康档案室,配置专人管理维护,按要求妥善保存居民健康档案,加强居民健康档案应用和系统维护。(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三)落实分类健康管理服务。
8.重点管理人群。对慢性病高风险人群、慢性病患者中的脑卒中高危人群及基本公共卫生规定的重点人群,通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及时筛查、加强监测和定期随访、强化干预等重点管理服务,改善和消除危险因素,防止并发症发生和减缓疾病发展。逐步提升慢性病患者控制满意率、慢性病高风险人群管理率。(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9.精准管理人群。针对三级高血压患者、空腹血糖≥16.7mmol/L糖尿病患者、高危妊娠孕妇、肺结核患者、病情不稳定的重精患者和贫困人口中的慢性病患者,实施精准识别、密切监控和目标治疗等精准管理服务,防止伤残和降低并发症发生率,防止因病致贫、返贫。对其中不配合管理的或有特殊困难的,落实“2+1”精准管理服务,确保每名管理对象都有1名基层干部和1个家庭医生团队结对管理1名病人。(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10.提高管理服务质量。整合资源,建立以临床医疗机构为支撑的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健康管理服务体系和以疾控、妇幼、精神卫生机构为支撑的监测、指导、评价体系,抓好家庭医生团队建设,做实家庭医生团队签约服务,加强随访管理,动态实施个性化健康服务,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依从性。对疾病患者应积极引导就诊、转诊,提升疾病治疗效果。强化对急、危人群(脑卒中高危人群、高危妊娠孕妇、三级高血压等)的高危识别、监测、报告、急救措施,预防早死,降低致畸致残率。对慢性病高风险人群,应积极引导其主动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接受随访管理,不断提高管理率。(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四)加强保障,强化支撑。
11.健全机制。积极探索建立持续推进全民预防保健服务工作的机制。加快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和城市医疗集团建设,对实现了人员管理、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医保结算、考核监管“五统一”的医共体可实行“一个总额付费”管理,通过加强管理,并经考核达到要求的,结余部分作为医疗服务性收入归医共体所有,用于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超支部分由医共体自行承担。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加快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重点提高偏低的诊疗、护理、手术、康复、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技术难度和风险程度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激发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积极性。在制度、管理、运行上创新突破,做实、做优、做细全民预防保健服务工作,切实提高群众健康水平。(牵头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协助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
12.保障要素。一是服务经费。完善财政投入机制,按照分级投入的原则,市、区县两级财政加强统筹,将全民预防保健服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安排,及时足额落实全民预防保健健康体检和健康管理经费,确保基层有钱干事;加强对上汇报,积极争取中央、省加大对我市全民预防保健服务工作的经费支持。二是人才队伍。加强全民预防保健服务工作队伍建设,完善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发展规划,健全基层卫生人员培训制度,稳定乡村医生和全民预防保健健康管理员队伍,确保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干。市、区县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大对口支援力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整合基本医疗医护人员力量,统筹推进全民预防保健服务工作。三是设施设备。针对全民预防保健需要的基本设施设备,多渠道筹措资金,及时采购配置,为健康体检和管理服务提供基本的物资保障。(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协助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
13.技术支撑。落实医疗、疾控、妇幼、精神卫生机构等全民预防保健工作指导机构的责任,促进优质技术资源下沉,发挥传帮带作用,制定有效的培训和指导计划,加强培训、指导、评估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全民预防保健服务,不断提升全民预防保健服务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14.信息化应用。一是加快推进健康体检、健康管理服务信息系统的建设应用,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二是不断升级改造泸州市全民健康信息系统,完善数据采集、查询展示、统计分析、质控提示、考核评估和效果监测功能,利用信息化手段有效提升工作管理水平,增强全民预防保健服务工作规范性、精准性、实效性。三是充分使用已建成的远程医疗系统,开展远程培训、远程指导、远程诊断和远程健康管理。(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协助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数字经济发展局)
附件:全民预防保健专项行动专家组名单
附件
全民预防保健专项行动专家组名单
首席专家:李正业叙永县人民医院主任医师
副组长:何萍市人民医院体检中心主任
曾清祥市中医医院基层指导科科长
吴田勇市疾控中心慢性病科副科长
邵良蓉市妇幼保健院基层保健科科长
赵敏市精神卫生中心社会防治科科长
成员:张燕市疾控中心主任医师
王小艳市疾控中心主治医师
李通江阳区茜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陈霖江阳区大山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师
刘能江江阳区黄舣镇中心卫生院检验科科长
叶剑容龙马潭区中医院副主任中医师
刘昌勇龙马潭区特兴街道长安卫生院院长
杨红龙马潭区特兴街道长安卫生院家庭医生
舒子洪纳溪区新乐镇卫生院公卫科长
刘秋霞纳溪区安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
许晓林泸县玉蟾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李伟泸县玄滩镇卫生院副院长
汪春霞合江县符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
吴道清合江县符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
张绪叙永县龙凤镇卫生院公卫科科长
向军古蔺县金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主办单位: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技术支持:泸州市卫生健康信息中心、动易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