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25年25个学院面向全国拟招收4000名硕士研究生(含推免生),其中学术型1000名,专业型3000名,欢迎广大考生、推免生报读我校研究生(注:实际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为准)。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2025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5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全日制班均可接受推免生。
三、报名
(一)网上报名。所有参加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网络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负责。
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办,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流程
3.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含推免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期间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9)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2.网上确认要求
(1)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2)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四、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五、初试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六、复试
(一)我校要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
2.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五)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少数民族地区仅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考生网报时应如实填写民族身份,网上确认后不得更改。
(七)教育部确定《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根据“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我校硕士研究生考生初试成绩要求。
我校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招生计划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七、调剂
我校按教育部有关政策以及学校学科建设和发展需要,制订调剂工作办法,并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和学校研究生院网页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八、体检
九、招收类型
招收类型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我校招生专业、招生人数详见《广州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录取人数以教育部实际下达招生计划为准。我校只有以下专业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045101教育管理、125100工商管理、125200公共管理、125400旅游管理、125601工程管理。
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界定如下:
(一)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所在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四)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十、录取
我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学校将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将不予录取。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本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新生复查期间的举报情况、调查情况、处理情况须在全校范围内公开。
十一、公费定向教育硕士计划
我校是广东省内公费定向培养教育硕士研究生的单位之一,在我校教育硕士的部分招生领域中开设公费定向培养计划,考生在报名时需选择相应的教育硕士的领域。本计划的复试和录取操作办法在后续相应环节中公布。
十二、违规处理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十三、其他
(一)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考生务必认真、详尽、准确填写本人的各项信息,特别是联系方式,要在录取前保证不变,以免影响复试录取等工作。
(四)由于学院搬迁、培养、实习等原因,具体培养、住宿所在校区由学校统筹安排。
(五)以上各条款如有变动,以教育部公布的有关规定为准。
十四、申诉及举报渠道
(一)广州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伦老师、陈老师
(二)广州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纪检监察室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
邮政编码:510006
广州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及学费标准
一、奖助学金
备注:以上各条款如有变动,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
1.研究生助学金享受群体是所有全日制非定向(档案关系转入学校)学习的研究生,覆盖面100%,助学金按每年按12个月发放(入学当年发放4个月,毕业当年发放6个月),达到9600元/生·学年,高于广东省6000元/生·学年的标准。
2.推免生等优质生源第一学年可优先参评一等学业奖学金。
3.学校鼓励研究生兼任教学助理、科研助理、行政助理(简称三助)工作,给研究生提供实习和锻炼的机会。学校设有各级各类助学岗位,其中三助岗位酬金每小时20元(随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动态调整),每月不超过40个小时,受聘研究生按劳取酬。经济困难的研究生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以顺利完成学业。
4.学校实施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项目资助计划。设立“广州大学研究生基础创新项目资助计划”,资助研究生开展基础科研项目研究,每年资助约50项,每项资助1万-2万元;设立“广州大学研究生‘广州研究’项目资助计划”,资助研究生开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现实问题研究,每年资助约50项项目,每项资助0.5万元。
5.学校实施博士生、硕士生赴海外联合培养计划。每年资助部分博士生、硕士生到国外高校或科研院所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资助额度为10万元人民币/年·人,硕士研究生资助额度为7万元人民币/年·人。
6.2025年网络空间安全学院电子信息硕士研究生(方滨兴院士班)继续招生约100人;计算机科学与网络工程学院电子信息硕士研究生(贺福初院士班)招生约20人。
7.2025年将招收与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广东省实验室(广州)、广东省科学院、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国家卓越工程师创新研究院(东莞、佛山)、广东省教育厅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东莞、佛山、中山等)、重点企业、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南海水产研究所、清远高新区等科(产)教融合联合培养项目;韶关学院、嘉应学院、韩山师范学院等联合培养教育硕士项目;粤港澳大湾区联合培养项目等。计划招收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约400人。
8.2025年将继续招收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教育硕士专项计划约100人。
二、学费标准
备注:以上收费方案最终以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教育厅和广东省财政厅的批复为准。
广州大学音乐舞蹈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本学院2024年招收硕士研究生55人,2025年拟招生人数50人(按照2024年招生人数的90%四舍五入),包括推免生、专项计划、联合培养指标等,该招生人数仅做参考,可能有较大变动,实际招生人数以当年下达指标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