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行业标准《多普勒天气雷达观测产品色标规范》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
本标准由中国气象局提出,全国气象仪器与观测方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07)归口。2019年由中国气象局下达中国气象局气象探测中心,项目编号QX/T-2020-50,计划项目名称为《新一代天气雷达观测产品色标等级》,正式立项名称为《多普勒天气雷达观测产品色标规范》。
2.协作单位
《多普勒天气雷达观测产品色标规范》气象行业标准的牵头单位为中国气象局气象探测中心,协作单位为陕西省西安市气象局、北京敏视达雷达有限公司。
3.主要工作过程
(1)2019年3月,应业务需求,申报《新一代天气雷达观测产品色标等级》,2019年4月获批并更名为《多普勒天气雷达观测产品色标规范》。
(3)2019年6月,标准起草小组成员认真学习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及GB/T1.2—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2部分:标准的制定方法》,结合标准制定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认真讨论。
(5)2019年11月,进行小组内部讨论,进一步完善《多普勒天气雷达观测产品色标规范》讨论稿(第二稿)
(7)2020年3月,向中国气象局气象探测中心、省级、台站、厂家等多部门专家进行咨询,专家针对标准适用范围、具体技术等提出意见。
(8)2019年4月-5月,根据上述专家意见,形成《多普勒天气雷达观测产品色标规范
(征求意见稿)。
4.标准主要起草人及其所做的工作
本标准的主要起草人为夏元彩(中国气象局气象探测中心)、白水成(陕西省西安市气象局)、张持岸(北京敏视达雷达有限公司)、樊婷丽(陕西省西安市气象局)、李翠娜((中国气象局气象探测中心)、林雪娇(中国气象局气象探测中心)。主要分工如下:夏元彩,标准起草负责人,负责调研、标准总体设计,标准及编制说明的编写及审定;
白水成、樊婷丽,负责标准制定;
张持岸,负责标准技术把关;
李翠娜、林雪娇,负责资料收集整理。
二、标准编制原则和确定标准主要内容的论据
1.编制原则
2.主要内容的论据
多普勒天气雷达观测产品广泛应用于气象预报预测服务,在强天气监测与预警、防灾减灾等方面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目前,我国的多普勒天气雷达型号较多,且分属于不同雷达厂家,虽然单偏振天气雷达均采用了统一的RPG和PUP,但仍有部分产品色标不
符合2001年印发的《新一代天气雷达基本数据格式和显示要求》。近年来,双偏振雷达发展迅速,但各厂家的双偏振雷达产品也缺乏雷达产品色标标准统一。
本标准依据《新一代天气雷达系统功能规格需求书》(气办发〔2010〕43号),结合目前多普勒天气雷达观测产品色标的现状,分析国内目前主要雷达厂家的观测产品色标配置规律,参照GB/T5698-2001颜色术语。多普勒天气雷达观测产品图形的量值采用
RGB色标,量值覆盖产品的有效取值范围,分级突出产品的特征;不同的分级区间采用不同的色标,采用从冷色向暖色过渡,表征量值的递增。本标准通过规范多普勒天气雷达观测产品色标,有利于更好地发挥雷达产品在预报预测服务中的作用,更大程度地发挥多普勒天气雷达的观测效益。
三、主要试验(或验证)的分析、综述报告,技术经济论证,预期的经济效果
本标准主要工作是编制多普勒天气雷达观测产品色标规范,无试验内容。
四、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程度,以及与国际、国外同类标准水平的对比情况,或与测试的国外样品、样机的有关数据对比情况
无
五、与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关系
本标准与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没有发生冲突的条款。
六、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
七、标准作为强制性标准或推荐性标准的建议
建议作为推荐性气象行业标准实施。
八、贯彻标准的要求和措施建议
(说明:措施建议包括组织措施、技术措施、过渡办法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