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几年里,本科学处计划针对围绕已建成或正在建设的望远镜设备开展的科学工作和发展大望远镜及空间探测所急需的天文新技术方法的前期概念性、原理性研究给予特别支持。申请此类项目,申请人应在申请书的“附注说明”栏选择“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课题研究”或“天文新技术方法”。
二、化学科学部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强调支持有创新思想的研究课题,不鼓励简单延续导师课题的申请,淡化对研究积累的评价权重,以利于青年人才脱颖而出。
注意事项:
1、化学科学部各科学处部分,对资助范围进行了具体说明,请申请人认真阅读。
2、对于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得由不同申请人重复提出申请。
3、科研伦理及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有关要求:
(1)涉及科研伦理的项目申请,申请人应在申请书中提供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伦理委员会的审核证明(作为附件上传证明材料的电子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明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或不予资助。
4、为使科学家集中精力开展研究工作,上一年度或本年度已获得高资助强度项目[如重点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或联合基金中的重点支持项目/集成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等]资助的项目或课题负责人,以及申请项目与申请人承担的其他国家科技计划研究内容有重复者,本年度申请低资助强度项目时原则上不再给予支持。
三、生命科学部
(1)在生命科学部各科学处及学科部分,具体说明了学科资助范围和不予受理的内容,请申请人认真阅读申请项目拟申报学科的项目指南。鉴于以往申请中存在的问题,请申请人准确把握化学问题属性,并确保申请书中提供的学术成果信息准确无误。
(2)对于涉及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操作的研究项目,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在具备相应的生物安全条件下方可申请。
(4)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代码1请选择至二级申请代码,凡是只选择到学科一级申请代码的,一律不予受理。
此外,生命科学部对从事生物医学研究中涉及伦理学的项目申请提出以下要求:
(2)涉及人体组织、器官、细胞等生物医学研究必须在申请书中提供依托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的伦理委员会审查意见。
(3)多单位参与的涉及伦理学研究申请需分别提供各参与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伦理委员会审查批准的证明文件。
(5)研究项目需要签署知情同意书的需在申请书中说明知情同意书的签署程序。
请申请人按照本《指南》和申请书填写要求撰写申请书,凡未按照要求撰写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植物学(C02)
特别提醒申请人注意∶
(2)植物化学申请代码(C0209)下鼓励对植物中重要化学成分的系统挖掘及功能研究,但不受理主要研究内容为植物化学成分的药理学研究、结构修饰或合成研究的申请。
动物学(C04)
生物物理与生物化学(C05)
神经科学与心理学(C09)
特别提醒申请人注意:由于本学科研究领域较多,申请人需准确选择二级代码进行申报。
生物材料、成像与组织工程学(C10)
特别提醒申请人注意:非生物学及医学方面的材料学和仿生学研究不在本学科受理范围。
生理学与整合生物学(C11)
本学科不受理以野生动物(比较生理学除外)、植物、藻类为研究对象及中医学科的项目申请。
农学基础与作物学(c13)
本学科在农学基础研究领域(申请代码C1301、C1302和C1303),开展多学科的交叉研究应注重与农业生物学问题有机结合,不受理单纯以农业机械、农业物料、设施环境为科学问题或主要研究内容的申请;
农业生物系统工程学(申请代码C1303)不受理以畜禽、水产等农业动物为研究对象的申请。
在作物学研究领域(申请代码C1304~C1312),应以农作物为研究对象,不受理以园艺作物、林木、牧草与草坪草、药用植物与中药材、模式植物拟南芥等为研究对象的申请。
植物保护学(C14)
本学科项目申请应注重以农作物有害生物为研究对象,以防治或控制有害生物危害为研究目标,否则不属于本学科资助范围。本学科不受理以林木与模式生物(拟南芥、果蝇等)为主要研究对象的项目申请。
园艺学与植物营养学(C15)
本学科不受理以林木及拟南芥等为主要研究对象,以及偏重医学健康研究的项目申请。
林学与草学(c16)
2022年度项目申请应准确定位科学问题属性,确保申请书中提供的学术成果信息准确无误。本学科不受理:①以动物为研究对象的有效活性成分药物学功能验证(包括抗肿瘤)的项目申请;②切削刀具研发、林区道路桥梁设计、森林工程机械设备、森工土木建筑等项目申请;③不以森林生物质为研究对象的林产化学方向项目申请。
畜牧学(C17)
特别提醒申请人注意:在本学科申请项目,应以畜禽和蜂蚕等农业动物及伴侣动物为研究对象,与其他学科的交叉不应该偏离上述研究主体,否则不予受理。
兽医学(c18)
食品科学(C20)
本学科不受理以下项目申请:①涉及疾病治疗和药物研究以及利用人体开展临床试验的研究;②保健品开发研究;③以农业动植物养殖、种植为主要研究内容的项目。
生命学部重点项目:
(1)请参照生命科学部公布的2023年度重点项目立项领域、确定研究题目、撰写申请书。在申请书的基本信息表中的“附注说明”一栏中必须要选择所申请的领域名称,并要求在“申请代码1”一栏中准确选择立项领域对应的申请代码。
鉴于以往在重点项目申请中出现的问题,特别提醒申请人注意,凡是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不受理其所申请的项目。
(1)未在申请书的基本信息表中“附注说明”一栏中选择重点项目领域名称;
(2)未按要求选择指定的申请代码;
(3)未按要求提交申请人本人近5年(2018以来)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的代表性论文电子版;
(4)在“附注说明”一栏中虽选择重点项目领域名称,但研究内容不属于该领域范围;
有关申请书撰写的其他注意事项请参照“科学部资助领域和注意事项”生命科学部部分。
四、地球科学部
大气科学(D05)
“D0509大气观测、遥感和探测技术与方法”“D0510大气数据与信息技术”、"D0511大气数值模式发展”和“D0512地球系统模式发展”等四个申请代码适用于支持在大气科学领域开展新技术与新方法探索的研究,基于已有技术开展理论和应用研究的项目申请不适合选择上述代码。
地球学部重点项目:
申请书的“附注说明”栏请务必在下拉菜单中选择相应的领域名称,“附注说明”未选择领域名称或选择错误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申请人可根据重点项目领域中的任一研究方向,在认真总结国内外的工作、明确新的突破点,以及如何突破的基础上,自主确定项目名称、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案。申请书正文中应阐述本项目申请与所选领域以及研究方向的关系。
五、工程与材料科学部
注意事项:
(1)串请人要确保串请书中所有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注意如实填报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的个人简历、各类项目资助情况以及发表学术论文情况。特别是串请人在填写代表作时,务必严格按照本《指南》申请规定中科研诚信要求和申请书填报说明与撰写提纲填写,学部将对申请人在申请书中提供的代表作进行严格审查。
(3)请参考各类项目资助强度,提出合理的申请金额,并根据实际需要对各项开支给出合理预算。
机械设计与制造(EO5)
(1)请项目负责人认真做好在研项目。如申请人近两年已经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本学科将对其提出的新申请予以从严把握.
(2)本学科坚持对结题项目进行绩效评估。对高质量结题项目负责人提出的新申请,将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资助;对执行不力的结题项目负责人提出的新申请,将予以从严把握。
工程热物理与能源利用(EO6)
本学科不支持纯技术性产品开发或一般意义的重复研究。对实质性学科交叉显著的项目、国际合作背景强的项目、科学基金项目完成绩效突出的申请人将继续给予优先支持。
六、信息科学部
(1)涉及科研伦理及科技安全(如生物信息安全等)的项目申请,必须在申请书中提供依托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提供的审查意见。
七、管理科学部
1.避免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复资助
为优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源配置,保证项目负责人有精力完成好已承担的国家项目,除本《指南》特别说明之外,2023年度本科学部不受理下列申请人的项目申请(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除外):
(1)作为项目负责人近5年(2018年1月1日后)已经获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但在当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截止日期前,尚未获得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颁发的《结项证书》者。
注:已获得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颁发的《结项证书》且2023年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G字头申请代码)项目的,需以附件方式在线提交加盖依托单位法人公章的《结项证书》电子版扫描件。
(2)在2023年度作为申请人申请管理科学部项目、同年又作为负责人串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2.申请信息的准确和完整性
3.近期启动的在研项目负责人的新申请
为敦促申请人认真做好在研项目的研究工作,本科学部对近两年,即2021年度、2022年度(特别是2022年度)获资助的项目负责人,2023年度再次提出的项目申请将予以从严掌握。
4.与已完成项目绩效挂钩
本科学部坚持对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在结题一年后进行绩效评估;对高质量完成项目的负责人所提出的新申请,在同等条件下将予以优先资助;对于以往项目执行不力的负责人所提出的新申请,将从严掌握。
八、医学科学部
(1)鼓励针对科学问题开展深入的基础研究,强调研究的原创性;对获得较好前期研究结果的项目,鼓励开展持续深入的系列研究工作。避免无创新性思想而盲目追求使用高新技术和跟踪热点问题的项目申请。
(2)重视预期成果的科学意义和潜在临床价值。在申请书立项依据中阐释与项目申请有关的研究动态和最新研究成果,以及在此基础上有理有据地凝练出科学问题或科学假说,阐释研究的理论和应用价值。
(3)重视研究内容、研究方案及所采用的技术路线是否能验证所提出的科学问题或假说,注重科学性、可行性和逻辑性;要求研究内容适当,研究方案翔实,技术路线清晰,资金预算合理。
(5)保证提供的信息和申请书内容准确可靠。本着科学和求真的态度,按照有关要求认真撰写申请书。注意如实填报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的个人简历、各类项目资助情况以及发表学术论文情况。请按照申请书填报说明与撰写提纲的要求填写发表的学术论文,请按照申请书中所列格式及要求填写论著之外的代表性研究成果和学术奖励。
(9)为使科学家集中精力开展研究工作,2022年度获得高强度项目【如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高强度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或联合基金中的重点支持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等】资助的项目或课题负责人,以及申请项目与申请人承担的其他国家科技计划研究内容有重复者,2023年度申请面上项目时原则上不再给予支持。
2.申请代码及注意事项
请申请人认真查询一级申请代码并选择相应的二级串请代码。特别提醒申请人注意:
放射医学(H29)主要涉及放射病理、放射防护及非肿瘤放射治疗领域,不资助放射诊断学以及肿瘤放射治疗申请;放射诊断学请选择影像医学/核医学(H27)下相应的二级申请代码;肿瘤放射治疗请选择申请代码H1816。
新生儿疾病列入生殖系统/围生医学/新生儿(H04)申请代码,儿科其他科学问题请选择其相应系统的串请代码。
性传播疾病请选择医学病原生物与感染(H22)下相应的二级申请代码(H2208)。
面上项目专项“源于临床实践的科学问题探索研究”指南及注意事项:
从签两年本专项受理的项目申请来看,不符合指南要求的共性问题主要包括:①从临床实践和临床需求中凝练和发掘的创新性科学问题不够,科学问题单纯来自于文献。②已取得的前期研究成果潜在临床转化价值不足。③缺乏严谨的临床研究设计或高质量的前期数据基础。
2023年,申请人根据所申请项目的研究领域,自主选择H01~H35一级申请代码下的二级申请代码,并在申请书“附注说明”栏中注明“源于临床实践的科学问题探索研究”。研究方向应符合上述支持开展的三个研究方向之一,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申请将不予资助。申请书中应明确阐述临床发现的新现象或者前期基础研究的可转化到临床的新发现,阐述研究的原创性或创新性,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保护。本专项不资助医院和企业已经开展的临床研究。涉及临床研究的项目,依托单位需要有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质。该专项仅限于面上项目。
医学科学一处(H01、H02、H08)
呼吸系统(H01)
医学科学二处(H03、H05、H07、H13、H14、H15)
医学科学三处(H09、H10、H19)
医学科学四处(H04、H11、H23)
医学科学五处(H24、H25、H27、H28)
医学科学六处(H06、H16、H17、H20、H21、H22、H26)
医学科学七处(H18)
医学科学八处(H12、H29、H30)
H30预防医学
医学科学九处(H34、H35)
H35药理学:对于具有新药研发前景的创新性基础研究,申请人应提供所研究化合物的化学结构或母核结构,同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处理好项目申请和保密的关系。一些关键内容或技术如化合物的结构等,如不便在申请书中介绍,申请人应将其通过保密信函直接寄给本科学处,并在申请书中予以说明。如果研究内容与原导师工作相似或是原研究生课题的后续研究,申请人应征得原导师的同意,并在申请书中附上原导师的同意函。
医学科学十处(H31、H32、H33)
医学部重点项目:
医学科学部根据国家重大需求,结合学科发展战略和优先资助方向,通过广泛调研,并经专家论证确定2023年度42个币:点项11立项领域。请申请人根据币:点项目立项领域,自主确定项目名称、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案。“附注说明”应选择下文中公布的42个科学部重点项目立项领域名称之一,申请代码1应当选择名称后面标明的申请代码。
医学科学部为及时支持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和面向世界科学前沿的关键科学问题,继续设立“宏观领域”申请重点项目。鼓励在重大疾病的发生、发展、转归、诊断、治疗和预防等领域已取得创新发现及重要进展,但拟开展的研究内容不在本年度医学科学部重点项目立项领域范围之内的,申请人可自主选择研究方向申请重点项目。“附注说明”应选择“宏观领域”重点项目,申请代码自主选择。该类申请除按照常规要求撰写申请书外,还需要在申请书正文部分“立项依据”之前增加“关于已取得重要创新性进展的情况说明“(不超过1000字),未附“说明”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未按上述要求正确选择“附注说明”和申请代码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有关申请书的撰写要求和注意事项,请查看本《指南》中重点项目总论部分。特别提醒申请人注意:
(1)“科学部资助领域和注意事项”部分医学科学部的有关要求同样适用于重点项目,请申请人务必仔细阅读。
(2)2022年度获得高强度项目【如重点项目、成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或联合基金中的重点支持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等】资助的项目或课题负责人,以及申请项目与中请人承担的国家其他科技计划研究内容重复者,2023年度作为申请人申请重点项目原则上不再给予支持。
九、交叉科学部
特别要求:
1.交叉科学部2023年度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
在2023年度项目集中接收期间:交叉科学部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优秀青年科学基金、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
在2023年度项目集中接收期外:交叉科学部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部门推荐)、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组织间国合项目和专项项目等。
除符合指南中要求的的申请条件外,交叉科学部项目申请还应该满足以下条件:
(1)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具有明显的交叉科学研究特征,具有开展交叉科学研究的必要性;
(2)申请人具备至少两个不同一级学科的教育背景(包括本科、硕士、博士阶段)或者具有开展跨学科交叉研究的经历,且本人在其中发挥过关键作用。
除符合指南中要求的申请材料外,交叉科学部的项目申请材料还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1)交叉科学部所有项目申请须使用交叉科学部专用申请书;
(2)申请交叉科学部项目,申请人应当首先选择受理代码,其后选择申请代码。
交叉科学部设置四个领域受理代码,分别是T01(物质科学领域)、T02(智能与智造领域)、T03(生命与健康科学领域)、T04(融合科学领域),申请人应当根据所申请的研究领域选择其中1个受理代码。
交叉科学部不设置单独的申请代码,申请代码详见本《指南》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代码”部分,申请人应当从中准确选择2~5个申请代码,特别注意:
(1)选择申请代码时,应选择至少跨两个不用科学部且分属不同研究领域的申请代码,并尽量选择到二级申请代码(4位数字).
(2)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简表时,请准确填写“研究方向”和“关键词”内容。
4.其他注意事项
(二)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和重大项目,可由一位申请人单独申请或两位申请人共同申请:
1.共同申请时,两位申请人分别为第一申请人和第二申请人。
2.第二申请人与第一申请人不是同一单位的,第二申请人所在的境内单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
3.共同申请,.在信息系统中申请书的在线填写、提交均由笫一申请人和所在依托单位完成。
1.涉及科研伦理的项目中请,申请人应在申请书中提供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伦理委员会的审核证明(作为附件上传证明材料的电子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明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或不予资助。
3.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的项目获批准后,若在执行期间更改研究计划的,需按上述要求重新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交更改研究计划后的科研伦理审核证明及科技安全保障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