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机构:山东康宁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二三年八月
目录
为加强学校配餐安全管理,确保师生健康成长,根据《关于加强中小学校校外配餐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教后勤字【2021】1号)、《关于开展校外供餐食品安全整治加强校外供餐单位监管的通知》等省级文件要求,山东康宁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托就济南市堤口回民小学配餐服务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前来磋商。
一、项目名称:济南市堤口回民小学配餐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SDKNCS-2023-0811
三、项目内容及概况:
1.采购范围:本项目为济南市堤口回民小学配餐服务项目。具体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磋商文件中的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实质目的,完全实现所应有的全部要求。
2.本项目采购预算为:基于济南市堤口回民小学师生就餐的情况,实际配送中需要分步实施,逐步推进。根据实际配送情况,经接受服务单位核定数量、价格后,据实结算。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及取得集体用餐配送资质;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有良好的信誉度和公信力;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等网站中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法律法规对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要求、规定;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公告期限:2023年08月15日至2023年08月21日
2.获取磋商文件地点: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美林大厦东塔1612室。
注: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合格或通过。
4.售价:300元人民币/份(现金购买,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2.地点: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美林大厦东塔1611室。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济南市堤口回民小学
地址:济南市天桥区交校路2号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康宁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48-15号美林大厦东塔1612室
联系人:孔经理联系方式:0531-58782177
3.若有疑问或须澄清的内容请联系采购代理机构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
序号
内容规定
1
项目名称:济南市堤口回民小学配餐服务项目
项目说明:本项目为济南市堤口回民小学配餐服务项目。(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第四部分)
服务期:2023年9月1日-2024年7月31日(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甲方可以根据供应商服务情况,有权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付款方式:按月付款,每月底预付下月餐费(先付费,后服务)。按照具体就餐人数据实结算,供应商应提供正规发票。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3
报价有效期:90日历天
4
采购预算:基于济南市堤口回民小学师生就餐的情况,实际配送中需要分步实施,逐步推进。根据实际配送情况,经接受服务单位核定数量、价格后,据实结算。
5
保证金:20000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阳光舜城支行
开户名(全称):山东康宁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40329063199
友情提示:
6
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报价一览表一份,电子文件(电子版使用U盘或光盘,包含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一份
7
8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美林大厦东塔1611室
9
10
公开报价地点: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美林大厦东塔1611室
11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将依据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对其资信、业绩、服务、技术方案、价格等各项因素进行评价,综合评选出最佳报价方案。每一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最高得分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报价较低的一方为成交供应商。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技术指标较优的一方为成交供应商。
12
文件装订要求:响应文件统一使用A4幅面的纸张进行非活页形式胶装,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13
14
成交服务费: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成交金额的1.5%交纳成交服务费。
15
联系人:孔经理
联系方式:0531-58782177
16
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所属行业:餐饮业。划型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详见附件。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①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除外)价格评标总分值给予5%价格扣除。
②环保产品(强制采购环保产品除外)价格评标总分值给予5%价格扣除。
注:①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且经过认定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且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按照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清单填报,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②投标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的表格如实填写、列明,发现投标单位不如实填写、列明,将不予以认定,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向行政监督部门申请将其列入不诚信投标单位名单并停止其参与一定期限的政府采购活动。
1、“采购人”系指济南市堤口回民小学。
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山东康宁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供应商”系指受邀请并向采购人提交响应文件的企业。
4、“成交供应商”系指由磋商小组综合评审确定的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综合实力最优,取得与用户签订合同资格的供应商。
1、适用范围:本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函中所叙述的项目。
2、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
3、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准备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以使其报价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磋商资格有可能被磋商小组否决。
1、报价语言及计量单位
(1)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就竞争性磋商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函使用中文。
(2)除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2、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由以下文件组成
(1)报价函部分
a.报价函;
b.报价一览表;
c.分项报价表。
(2)资格证明文件(资格后审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提供经审计的2021或2022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省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开标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税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完税证明或者纳税证明或者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或者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等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缴纳社会保险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证明: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等网站中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
备注:投标供应商对提供的以上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评审小组认为有需要时,可对投标供应商提供的以上资料进行复核,若发现有不实之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其中第1)-6)条为必备条件,若无则资格后审不合格,则不参与下一步评审。
(3)技术文件
1)餐饮服务理念及目标;
2)供餐配送服务方案及售后服务方案;
3)生产车间清洁、卫生、防疫措施;
4)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卫生防疫制度;
5)质量保障措施;
6)应急预案;
7)项目人员配备;
8)设备配备方案
9)技术要求偏离表(见附件);
10)其他。
(4)商务文件
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见附件);
2)服务承诺或优惠措施;
3)业绩一览表(见附件);
6)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有需要可提供);
7)商务条款偏离表(见附件);
8)其他。
3、响应文件的装订
(1)响应文件须按以上顺序胶装成册,并在首页编制“响应文件目录”(本次竞争性磋商对未胶装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报价处理)。
(2)响应文件必须用A4幅面纸打印。供应商应提交“响应文件”一份正本和三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封面应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3)为方便公开唱价,请供应商另外准备三份“报价一览表”并单独密封在一起,与响应文件同时递交。供应商应保证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严格一致,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如果单独密封的报价一览表与响应文件正本有差异,以报价一览表为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一览表与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三份报价一览表不一致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在封面加盖公章并注明为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等信息。
4、响应文件的签署、密封和标记
(2)响应文件除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不允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由报价单位加盖公章方可有效。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5、响应文件的递交
(2)地点: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美林大厦东塔1611室。
(6)对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材料一律不予退还。(存档)
6、报价要求
(1)本次报价非一次性报价,报价币种为人民币。第二轮及以后的报价只允许改变价格,但对工作内容和标准不得减少和降低,且后一轮报价不得高于前一轮报价,否则为无效标。
(2)供应商在报价时限报一个方案;对供应商的备选方案,磋商小组不予评审。
(3)本次磋商有再次报价的机会,每次报价均应书面确认;最终报价以本磋商文件、补充说明及各供应商的书面承诺为准。
(4)报价币种:人民币。
(5)磋商过程中采购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书面通知所有参与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据此再次报价。
(6)对总报价进行调整时,单价按相应比例浮动,单价浮动后所采用产品的品牌、质量等级不得变更。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供应商的成交资格,因此所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7)供应商免费提供的项目,应先填写该项目的实际价格,并注明免费。此项不计入总报价。
(8)如果报价表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的金额为准,大写金额无法读取的视为无效报价。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备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有能力提供长期、完备的服务;
3、提供的资格、资质证明文件真实有效;
4、向采购代理机构领取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
5、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等不良行为;
6、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7、合格的供应商才具有参加报价的资格。
1、自提交响应文件之日起,有效期为90日。如供应商报价函的有效期比本规定的有效期短的将被称为非响应报价,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
2、特殊情况下,在磋商有效期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供应商可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得修改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自己所有与参加磋商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2、公证(见证)费:成交供应商向公证(见证)机关交纳壹仟元公证(见证)费。
3、成交服务费: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成交金额的1.5%交纳成交服务费。
本项目保证金:20000元
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1、提供的有关资格、证明文件不真实,提供虚假报价材料的;
2、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予以编制、装订、密封、签署、盖章、标记的;
3、响应文件不完整的及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
4、未参加报价会议或报价后不参加磋商的;
5、磋商会议开始后,供应商撤回报价,退出磋商的;
6、供应商串通报价的;
7、服务期不满足采购人要求的;
9、在整个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有企图影响磋商结果公正性的任何活动;
10、供应商以任何方式诋毁其他供应商;
11、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12、供应商向采购人、磋商小组成员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不正当利益的;
13、成交供应商不按要求提交成交服务费;
14、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要求签订合同的;
15、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况。
供应商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监督管理机构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使其权利。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索赔的权利。
1、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采购项目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将否决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1)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均超出控制价范围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废除本次采购项目后,采购人将把废除本次采购项目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按月付款,每月底预付下月餐费(先付费,后服务)。按照具体就餐人数据实结算,供应商应提供正规发票。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2、公开报价地点: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美林大厦东塔1611室。
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其成员由有关方面的专家以及采购人等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业技术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磋商小组负责对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评选出成交供应商或推荐成交供应商候选人。
(一)磋商原则
“公平、公正、择优、效益”为本次竞争性磋商的基本原则,磋商小组按照这一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各供应商。同时,在磋商过程中恪守以下原则:
1、统一性原则:磋商小组将按照统一的磋商原则和磋商方法,用同一标准进行评审。
2、独立性原则:磋商工作在磋商小组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和影响;磋商小组成员对出具的磋商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3、物有所值原则:通过第一轮的公开报价,激发供应商展开竞争,进一步优化方案,并使报价符合预期目标。
4、保密性原则: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磋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5、综合性原则:磋商小组将综合分析、评审供应商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定出成交供应商。
(二)评审办法
本次竞争性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成员综合评审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综合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做为成交供应商或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供应商候选人。
得分相同者,报价低的,名次在前。
1、初步评审
磋商小组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检查(磋商小组可委托公证员/见证律师对各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性检查指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如果供应商出现没有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资格证明文件或资格证明无效;报价有效期不足的;不参加报价仪式;联合体报价未提交联合体协议;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等情况,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磋商:磋商小组将与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最终报价后,重大偏离不允许被修正,但磋商小组将允许修正报价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地方,这些修正不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3、综合评分
最终报价结束后,磋商小组根据评分细则进行综合打分,以综合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或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供应商候选人。评分细则附后。
由磋商小组推荐成交供应商候选人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4、评审过程保密
公开报价之后,直到签订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成交意向等,均不向供应商或者其他与评审无关的人员透露。
5、供应商瑕疵滞后的处理
6、特殊情况下的磋商方法:如出现供应商达不到法定数量、最终报价全部超出项目预算、串通报价、全部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以及供应商互相诋毁,导致磋商小组无法磋商时,磋商小组有权停止磋商,否决所有报价,采购人报请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同意后可改用其它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1、磋商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
2、磋商小组成员在磋商期间要关闭通讯工具,不得与外界联系,不得与供应商进行私下接触,不得私自离开磋商现场,如确需离开现场须在公证员监督下进行,并按时返回。
3、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磋商及结果的任何行为,否则取消其磋商资格;
4、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内容在符合磋商文件的前提下可进行修改,但最终报价必须以书面形式确认。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采购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不再以书面方式通知未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2、在报价有效期内,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联合向成交供应商签发《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单位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磋商过程中的最终书面报价、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不按约定签订或履行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1、报价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供应商采用询问方式提出质疑的,请使用以下开场语,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作解释:
“山东康宁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你好,我是公司,现就(项目名称)对贵公司提出正式的询问质疑,请就有关询问进行答复”。
备注:通话过程我们将作录音,并作为存档资料。
3、报价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4)质疑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
5、报价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报价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6、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报价供应商的询问后将组织调查核实,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对于供应商提出的书面质疑,我们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或在网站公告形式通知质疑报价供应商和其他有关报价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8、对于成交结果的质疑,以公布成交结果的日期为准,超过期限不予受理。
1、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担本采购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采购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2、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其他政府部门或有关的非政府机构负责评审的人员或与评审有关的人员披露。
3、在下列情形下:当发布成交公告和其它公告时,当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或成交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或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采购内容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一、项目介绍
1、本项目为济南市堤口回民小学配餐服务项目,用餐人数约500人,用餐标准15元/人/天,价格不可竞争。
2、服务期限:2023年9月1日-2024年7月31日(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甲方可以根据供应商服务情况,有权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3、付款方式:按月付款,每月底预付下月餐费(先付费,后服务)。按照具体就餐人数据实结算,供应商应提供正规发票。
二、配餐要求
(二)供应商需按每月每人标准报出每周营养食谱,食谱要求为每天向学生提供二荤二素一汤品一主食一水果,为保证学生吃饱吃好,每天每班级需准备足够备餐,保证每周为学生提供的菜品主食不重样。
(四)餐品配送:运输车辆应为箱式密闭车辆,餐品由配送单位使用专用配餐车配送,配送人员应取得有效健康证。
(五)分餐人员:分餐人员由配餐公司提供,分餐人员应取得有效健康证。
(六)餐具处理:餐具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师生用餐结束后,由分餐入员将餐具统一收回并进行刷洗及消毒。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从事餐饮具清洗消毒工作的从业人员应持有效健康证明。
(七)垃圾处理:师生用餐后所产生的剩菜剩饭等生活垃圾由分餐员拉回并处理。
(九)供应商须服从校方或家委会的监督检查,认真听取校方或家委会的意见,及时改正不足之处,提高服务质量。
(十)成交供应商应确保供餐安全,如供餐过程中出现事物中毒等安全问题,全部责任、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三、采购服务要求
根据《关于加强中小学校校外配餐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教后勤字【2021】1号)、《关于开展校外供餐食品安全整治加强校外供餐单位监管的通知》等省级文件要求,科学营养配餐,丰富不同规格配餐磋商,保证菜品、主食质量,不断改进和提升口味,提高师生就餐满意度;要完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严格履行食品(含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制度。济南市堤口回民小学配餐服务项目需满足下列要求:
(一)主体责任:
(二)环境设备管理:
食品处理区保持地面无垃圾、无积水、无油渍,墙壁和门窗无污渍、无灰尘,天花板无霉斑、无灰尘。各类工具和容器应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制作操作图、张贴画或警示语进行张贴,推行色标管理。食品处理区设施设备要做到每天清洁、日清日洁,并定期维护、校验。
(三)从业人员管理: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每天对从业人员上岗前的健康状况进行检查,严禁患有发热、腹泻、咽部炎症等病症及皮肤有伤口或感染的从业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进入工作岗位前应当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加工操作直接入口食品前应当洗手消毒。食品处理区内加工制作食品的从业人员使用卫生间前,应更换工作服(含鞋、帽等)。严禁将个人物品(手机、水杯等)带入操作间内。从业人员应按照要求定期参加食品安全培训考核。
(四)食品原料采购:
严格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应建立供货者评价和退出机制,对供货者的食品安全状况等进行评价,将符合食品安全管理要求的列入供货者名录,及时更换不符合要求的供货者。鼓励从学校大宗食品定点采购单位采购大宗食品原料。
(五)加工制作过程:
食物应当餐加工,烧熟煮透;食品加工用具等要实行色标管理,做到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需要冷冻(藏)的熟制半成品或成品,应在熟制后立即冷却;食品再加热时的中心温度应达到70℃以上。食品的冷却、分装应在专间内进行。严禁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严禁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
(六)食品留样管理:
(七)供餐配送管理:
(八)餐饮具管理:
餐具、饮具和盛放或者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工具,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从事餐饮具清洗消毒工作的从业人员应持有效健康证明,并严格按照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流程作业,清洗、消毒水池应专池专用。宜使用高温、蒸煮等物理方法消毒,鼓励配备足量的消毒柜(或蒸车等消毒设备)代替保洁柜。
(九)生活饮用水管理:
生活饮用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严禁使用自备井。原则上应使用城乡居民用水从事餐饮服务加工制作,并于每学期开学前对餐饮加工用水末梢端进行检测,具有开学前1周内的水质检测合格报告。
(十)开展检验检测:
应制定检验检测计划,定期对大宗食品原料进行检测;对自行采购的蔬菜等食用农产品原则上要批批检验。餐饮具、加工制作环境等(案板、绞肉机等设备以及从业人员手部、鞋底)应每周至少开展1次检测,鼓励供餐量大的企业每天进行检测。配备与检验项目相适应的检验设备和人员,检验检测人员应经过培训与考核。
(十一)一经发现成交供应商在经营过程中违反配餐要求及采购服务要求及出现质量问题的投诉的,采购人可以采取扣除部分费用或采取其他处罚措施。
(十二)发生以下情况之一将终止合同
(1)如发生因供应商配餐安全及质量问题,形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舆情的,学校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并追究供应商相应的法律责任。
(2)供应商存在制作的饭菜质量差,偷工减料,质量、数量不达标准的情况,拒不配合学校整改的,学校有权解除本合同。
(3)被查实供应商将隔夜饭菜提供给学生使用,学校有权解除本合同。
(5)供应商在运营过程中,如发生师生投诉或食品安全问题,拒不配合学校整改的,学校有权解除本合同。
四、其他配送服务要求
第五部分合同格式
(参考格式)
政府采购合同
(竞争性磋商:服务类)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甲方:
乙方:
代理机构名称:山东康宁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合同生成日期:
一、合同文件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一)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
(三)合同格式、合同条款
(四)成交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做出的最后报价及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
(五)成交通知书
(六)本合同附件
二、合同的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三、服务内容
本合同所提供的服务内容详见合同服务清单(附件一)。
四、合同金额
根据上述合同文件要求,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分项价格详见合同服务清单)。
乙方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帐号:
五、付款途径
□国库支付√甲方支付□国库与甲方共同支付
预算内资/元预算外资金/元自筹资金/元
属国库集中支付的预算内、外采购资金,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及时向财政部门报送资金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对支付申请审核无误后,15个工作日内将款项直接支付至乙方账户。
六、付款方式
。
七、服务期和地点
1、服务期:
2、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八、履约验收
九、履约保证金
无
十、服务要求
1、一经发现乙方在经营过程中违反配餐要求及采购服务要求及出现质量问题的投诉的,甲方可以采取扣除部分费用或采取其他处罚措施。
2、发生以下情况之一将终止合同
(1)如发生因乙方配餐安全及质量问题,形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舆情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并追究乙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2)乙方存在制作的饭菜质量差,偷工减料,质量、数量不达标准的情况,拒不配合甲方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被查实乙方将隔夜饭菜提供给学生使用,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5)乙方在运营过程中,如发生师生投诉或食品安全问题,拒不配合甲方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经山东康宁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审核后生效。
十二、合同保存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山东康宁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份。
甲方:乙方:
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名称(公章):
电话:电话: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此处加盖代理机构合同审核章
正本/副本
(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报价函
山东康宁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我方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报价一览表一份,电子文件一份。
2、如果我方的响应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并按我方响应文件及其承诺按期、保质、保量提供服务。
3、我方理解贵机构有选择成交供应商的权利。
4、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5、我们同意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交纳成交服务费、律师见证费,遵守贵机构有关招标的各项规定。
6、我方的响应文件自公开报价之日起有效期为90日。
7、我方若未成为成交供应商,贵机构有权不做解释。
8、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供应商单位全称(公章):
开户单位:
地址: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件四:报价一览表
报价一览表
供应商名称(盖章):
单位:元(人民币)
报价承诺
因本项目执行统一价格标准,我单位承诺(同意/不同意)按照伙食标准制定合理食谱
其他优惠及承诺
对磋商文件的认同程度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现场确认(签字)
本报价一览表除含在响应文件中,另外单独密封三份,以方便公开报价。
附件五: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公章)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姓名
项目负责人
员工总人数:
营业执照号
注册资金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传真
经营范围
备注
注:1.此表可根据需要同格式调整或扩展。
附件六:拟派服务人员一览表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健康证明编号
拟担任工作
注:应在本表后附身份证、健康证明复印件。
项目名称
采购人
合同金额
签订日期
服务标准
须附证明材料
技术要求偏离表
磋商文件技术规范、技术要求
响应文件对应规范、技术要求
偏离情况
……
注:技术偏离需按照磋商文件技术条款规定逐项列明,无偏离的写明“无”。
商务条款偏离表
磋商文件
条款号
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
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
说明
注:商务偏离需按照磋商文件商务条款规定逐项列明,无偏离的写明“无”
致山东康宁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的;
2、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的;
3、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如有瞒报、虚报,我公司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
公司名称(章):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单位名称(盖章):
注:1、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一条的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封面格式:
(正本)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公章):
地址:
(副本)
电子文件
封口格式:
………于2023年08月25日09:30时之前不准启封(公章)………
项目
评分内容
评审标准
商务部分(13分)
同类业绩(3分)
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加1分,最多得3分。
企业信誉(5分)
供应商通过ISO9001、ISO14001、ISO45001、HACCP、ISO22000先进管理体系,每提供一项证明材料得1分,最高得5分。
服务承诺或优惠措施(5分)
磋商小组根据各供应商的服务承诺或优惠措施进行综合评审,每提供一项实质性的服务承诺或优惠措施得1分,最多得5分。
技术部分(87分)
餐饮服务理念及目标(10分)
磋商小组根据各供应商提供的餐饮服务理念及目标进行综合评审。服务理念及目标描述准确,新颖并契合实际,得10分,在此基础上根据以上量化因素每出现一处相对弱势项减1分,最少得1分。缺项不得分。
供餐配送服务方案及售后服务方案(15分)
磋商小组根据各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供餐配送服务方案及售后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方案优质、高效、全面、合理,能保证食材采购品质、新鲜度,食谱搭配合理、种类多样,配送及时、能保证饭菜质量得15分,在此基础上根据以上量化因素每出现一处瑕疵项减1分,最低得1分。缺项不得分。
生产车间清洁、卫生、防疫措施(15分)
磋商小组根据各供应商生产车间清洁、卫生、防疫措施进行综合评审。措施全面、有效、有针对性的能保证环境清洁卫生得15分,在此基础上根据以上量化因素每出现一处瑕疵项减1分,最低得1分。缺项不得分。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卫生防疫制度(15分)
磋商小组根据各供应商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卫生防疫制度进行综合评审。内容科学、可行、全面,能有效保证食品卫生安全得15分,在此基础上根据以上量化因素每出现一处瑕疵项减1分,最低得1分。缺项不得分。
质量保障措施(10分)
磋商小组根据各供应商的质量保障措施进行综合评审,明确配餐食品的质量、餐量、价格、不合格食品的处理方式等内容全面合理、能满足本次采购需要得10分,在此基础上根据以上量化因素每出现一处瑕疵项减1分,最低得1分。缺项不得分。
应急预案(10分)
磋商小组根据各供应商的应急预案进行综合评审。应急预案全面细致,能有效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善后工作到位得10分,在此基础上根据以上量化因素每出现一处瑕疵项减1分,最低得1分。缺项不得分。
项目人员配备(6分)
设备配备方案(6分)
供磋商小组根据应商针对本项目的设备配备方案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全面合理、设备齐全、能满足本次采购需要得6分,在此基础上根据以上量化因素每出现一处瑕疵项减1分,最低得1分。缺项不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