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厨房”、“小红书”中的美食教程
是否受著作权法保护?
读者
问
牛法官
答
你好,想要知道上述内容是否构成作品,能否受到著作权法保护,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哪些内容受著作权法保护,哪些不受保护。在著作权法中,抽象的思想、理论、构思、创意、操作方法、技术方案、实用功能等都不在其保护范围之内,著作权法只保护对思想的独创性表达。
其次,我们需要了解著作权法中作品的具体含义。根据著作权法第3条,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可见,作品最主要的特征是“独创性”。其中,“独”指的是独立创作、源于本人,而“创”指的是有一定程度的“智力创造性”。
针对你的提问,我查看了“下厨房”和“小红书”中的美食制作教程,发现两个平台中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1.以文字形式介绍菜品的用料及制作步骤;
2.在第1项内容的基础上配以图片讲解;
3.以视频形式展示菜品制作过程,配以字幕或文字讲解。
针对纯文字教程(第1种形式),如果某个教程仅包含了食材配方及简单直白的制作步骤,因其具有实用功能性,故并不在著作权法保护的范围之内。但是,如果介绍食材用料及制作步骤的文字不是平铺直叙的唯一表达,而是使用了一些比较具有趣味性或艺术性的文字,使教程的表达具有了独创性,那么这种表达就能构成文字作品受到著作权法保护。
针对图文形式的教程(第2种形式),如果有人在介绍配方及做法的基础上,还在教程中加入了一些展示美食制作过程或成品的照片,那么这些照片就有可能构成著作权法中的摄影作品。如果美食本身的造型或摆盘比较独特且富有美感,符合独创性条件的,那么这种造型就有可能构成美术作品,从而受到著作权法保护。
针对视频形式的做菜教程(第3种形式),若是有人通过摄制视频的方式来展现美食的制作过程,该视频就可能因拍摄场景布置角度选择、光线运用及后期的剪辑、制作等一系列创造性劳动,从而构成视听作品,受到著作权法保护。
法条指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本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包括: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视听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
tcfynew@163.com
牛法官欢迎您的来信~
往期链接
原标题:《牛法官信箱|“下厨房”、“小红书”中的美食教程是否受著作权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