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市事业单位用人需要,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发〔2024〕3号)等文件精神,经中共北海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24年北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705人(其中:市直431人、合浦县105人、银海区99人、铁山港区7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2月19日至2006年2月19日期间出生);
报考北海市文艺交流中心舞蹈演员岗位的,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98年2月19日至2006年2月19日期间出生);
报考合浦县乡镇卫生院、涠洲镇中心卫生院和铁山港区乡村学校岗位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2月19日以后出生);
报考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社区)“两委”成员或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招聘岗位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2月19日以后出生)[其中面向涠洲岛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社区)“两委”成员或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招聘岗位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8年2月19日以后出生)]。
个别急需招聘高层次人才的岗位,在符合岗位其他资格条件的前提下,年龄可适当放宽[放宽年龄的岗位《计划表》已明确,其中:硕士或中级职称可放宽到40周岁(1983年2月19日以后出生)、博士或高级职称可放宽到45周岁(1978年2月19日以后出生)]。各岗位具体年龄要求详见《2024年北海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等附件(以下简称《计划表》),没有明确放宽年龄要求的岗位,一律不作放宽。
7.具有大专以下学历的报考人员,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其生源地或户籍须为广西(其中:北海市殡葬管理所殡仪服务员岗位、北海市文艺交流中心舞蹈演员岗位及北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文武生等岗位面向全国,不受生源地或户籍地限制)。
8.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以下五种情形之一的工作经历:
1.在各级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下同]的工作经历。
2.在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
3.在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工作经历。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
5.在军队工作的经历。
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三)报考定向招聘岗位分别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的,须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只能报考服务单位所属县区的定向岗位,不能跨县区报考。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党建工作组织员(基层岗位)。
2.报考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社区)“两委”成员或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社区)“两委”成员须连续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社区)“两委”成员年限满3年且在岗;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须在城市社区工作5年以上且在岗。只能报考工作地所在县区的岗位,不能跨县区报考。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北海市机关事业单位(含市辖县区)在编人员(含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
6.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10.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其他说明:
1.学历说明
(1)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毕业生须在2024年2月19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2)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4)国外学历学位经我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认证证明的,可视为具有与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同等学历学位资格条件,不出具认证证明的,一律不予以承认其具备任何合格学历学位。认证证明由考生在报考时提供。
2.高校毕业生的范围
高校毕业生包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和2023年、202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在国家、自治区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和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认证、与国(境)内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应届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视同为高校毕业生参加应聘。
4.本次招聘所涉及的资格证件,要求在2024年2月19日前取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要求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
5.建议考生在报考前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如未经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由此造成考生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出现纠纷以及不能如期按招聘程序完成招聘或者聘用审批后无法按时到岗而取消聘用资格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二)网上报名
报考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社区)“两委”成员或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的,需由个人向所在乡镇(街道)提出报名申请,经乡镇(街道)审核推荐、县级党委组织部资格预审合格后,方可在网上报名。
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资格审查单位负责解释。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单位须说明原因。
(三)网上缴费
需减免笔试考试费的最低生活家庭人员须于2月27日10:00前在报名系统中提交考试费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可直接免交考试费,具体减免政策和办理流程请查阅附件7。
缴费后,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岗位且改报未或自愿放弃改报的,将按照报考人员原支付账号通过后台系统退还报名考试费。
(四)岗位改报
计划聘用人数与考生人数比例一般应达到1:3方可开考,乡镇(含涠洲岛)卫生院、乡村学校的招聘岗位不受笔试开考比例限制,按实际缴费人数开考。其他招聘岗位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且缴费的人数达不到1:3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五)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报名登记表》、《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北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环节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三、笔试
(一)考试科目与分值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笔试公共科目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150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150分。
笔试总成绩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的50%分值和《综合应用能力》的50%分值的总和,即: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50%+《综合应用能力》成绩×50%。折算后的笔试总成绩满分为150分。
具体安排为上午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成绩查询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
合格分数线的确定:市直事业单位(不含市直卫健和市直教育)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市人社局划定;市直卫健(含市卫生学校附属医院)的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市卫健委划定;市直教育的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市教育局划定;各县区事业单位笔试合格分数线分别由各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划定。合格分数线公告分别由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各县区在北海人才网公布。
考生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程序。
本次笔试考务工作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
四、消防工作人员岗位聘用的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国家消防救援局《消防救援人员体能训练》中的入职标准执行。体能测试结果当天公布。体能测试不合格,不能进入面试。体能测试结果只用于筛选面试入围人选,不计入综合成绩。
五、面试
(一)面试入围人选的确定与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人选根据招聘单位计划聘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公告》和《计划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按人事管理权限报批同意后有权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出现未能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的情形时,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
招聘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1:3面试比例或因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核不合格等原因造成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但对个别确需当年补缺的岗位,由用人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经市人社局核准后可按1:2以上比例开考。两年内多次招聘并经降低资格条件后仍未招聘到人的岗位,或者入围面试考生的笔试总成绩达到全市同试卷类别全部实考两科的考生笔试总成绩平均分的岗位,确需当年补缺,经招聘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市人社局核准后可按1:1比例开考。
乡镇(含涠洲岛)卫生院、乡村学校的招聘岗位不受面试开考比例限制。
中共北海市委员会党校教师岗位、北海市文艺交流中心舞蹈演员岗位、北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文武生岗位、北海市体育运动学校教师岗位、北海职业学院(含实验幼儿园)教师岗位、北海市市直教育系统中小学教师岗位以及各县区学校教师岗位笔试成绩只用于筛选面试人选,不计入综合成绩。
没有面试人选入围的招聘岗位,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有符合放宽开考比例情形,但招聘单位不提出申请的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二)发布面试公告
参加面试人选确定后,由面试组织部门在北海人才网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凡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放弃。
(三)面试资格复审
(五)面试的组织管理
1.北海市文艺交流中心招聘舞蹈演员岗位、北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招聘文武生岗位的面试,在市人社局的指导下由北海市旅游文体局组织实施。
2.中共北海市委员会党校教师岗位的面试,在市人社局的指导下由中共北海市委员会党校组织实施。
3.北海职业学院(含实验幼儿园)的面试,在市人社局的指导下由北海职业学院组织实施。
4.市直教育(不含市卫生学校附属医院)的面试,在市人社局的指导下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5.市直卫健(含市卫生学校附属医院)的面试,在市人社局的指导下由市卫健委组织实施。
6.上述岗位除外的其他市直事业单位的面试,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其中:北海市体育运动学校教师岗位的面试工作随市直教育教师岗位一起进行,由市人社局商市教育局、市旅游文体局后统筹安排)。
7.各县区事业单位的面试,由各县区人社局自行组织实施。
面试严格实行招聘单位、考官、考生三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招聘单位考生代表抽签确定面试单位和岗位顺序,考生最后抽签确定参加该岗位面试的顺序。
面试考官小组由7人组成。面试考官从考官库随机抽派。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个人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和电子产品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5分处理。
考生面试成绩达到面试满分值60%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或面试缺考的,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经市人社局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面试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面试成绩在每个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考生可当场抄录同一岗位全部考生面试成绩)。
各组织面试管理的主管部门于面试结束后三天内,在北海人才网公布所有入围面试人员的综合成绩(即笔试+面试成绩)。
六、考察和体检
(一)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
北海市文艺交流中心招聘舞蹈演员岗位、北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招聘文武生岗位、中共北海市委员会党校教师岗位、北海市体育运动学校教师岗位、北海职业学院(含实验幼儿园)教师岗位、市直教育系统中小学教师岗位以及各县区学校教师岗位根据面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与考生人数以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面试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总成绩者进入考察、体检程序;笔试总成绩也相同时,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者进入考察、体检程序。
其他岗位根据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考生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人选,如三者均相同可同时进入考察,根据考察结果择优聘用。
(二)考察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进行,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也可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县区考察工作由各县区自行组织实施)。考察前应成立考察小组,组织考察小组成员学习、熟悉考察规定和有关要求,掌握考察方法。考察组必须由2人以上构成。
考察必须查阅档案,同时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同考察对象面谈,以及听取所在学校、工作单位、社区(村)情况介绍等形式进行,必要时可组织民主测评。
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和所在单位不同意报考等原因,导致无法进行有效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予聘用。
(三)体检
市直单位(不含市直卫健、市直教育)体检工作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市直卫健(不含市卫生学校附属医院)、市直教育、各县区的体检工作分别由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各县区人社局自行组织实施,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遇国家或自治区有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须当日或当场完成复检。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参加复检人员的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承担复检工作的医疗机构只对复检项目做出体检合格与否的结论;体检的最终结论由承担初次体检的医疗机构根据复检结论做出。
考察和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体检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或相应指标招聘计划。
七、公示、聘用审批
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集体研究同意,公示无异议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聘用审批后,未经批准,因考生原因不能按期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服务期限按照《计划表》公布的服务年限要求签订,没有明确服务期限的按有关规定执行;对于定向招聘和放宽条件招聘的岗位,统一约定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受聘人员为初次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或工作未满一年的其他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工作满一年的其他人员试用期统一为6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岗位已明确岗位类别及等级,招聘结束后按照《计划表》明确的岗位类别等级进行初次岗位聘用。
八、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法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其他亲属关系的,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不得聘在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岗位。聘用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也应当回避。
九、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本次考试大纲详见(附件5)。
(三)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涉及的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附件6)。
(四)港澳台居民报名时按《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可按《计划表》所列的资格审查单位联系方式直接联系。
(五)报考人员应当诚信报考,签订诚信报考承诺书,对在面试资格审查、面试等后续环节随意放弃资格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依照规定进行诚信记录。
十、特别提示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79-2022665
市人事考试管理中心:0779-3210291
市卫健委人事科:0779-3031757
市教育局人事科:0779-3200219
银海区人社局:0779-3228436
铁山港区人社局:0779-8610662
合浦县人社局:0779-7200986、7208890
1.2024年北海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2024年北海市银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3.2024年北海市铁山港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4.2024年北海市合浦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2022年版)
6.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
7.2024年北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试费减免办理须知
北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24年2月5日
原标题:(截止2月23日)2024年北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