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7日,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鼓励各地综合运用经济、技术等手段推动老旧车辆退出,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开展汽车以旧换新,加快老旧车辆淘汰更新。
本篇政策汇总含山东省,上海市,江苏省,安徽省,浙江省。
华东地区
山东省济宁市
8月26日,济宁市印发了《济宁市推进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报废更新工作实施方案》《济宁市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实施方案》,部署该市高排放老旧机械报废更新工作。
本次报废更新主要通过将老旧机械“以新换旧”、拆解报废、更换发动机、出境销售等方式进行。方案所提及老旧机械(发动机)指的是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及其所用柴油机)。在济宁市编码登记的(不含所有人(单位)为外省、外市的)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提前报废更新且符合条件的,给予适当资金补贴。
山东省潍坊市
9月9日,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印发《潍坊市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报废更新奖补方案》。
《方案》要求2022年11月底前,完成不低于1000台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含编码登记为X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报废更新,并规定了该市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报废更新方式和补贴申领流程,其中:
奖励补贴按照柴油机额定功率段(P)确定,参考标准如下:P<37kw,补贴金额2000元;37kw≤P<75kw,补贴金额5000元;75kw≤P<130kw,补贴金额7000元;P≥130kw,补贴金额10000元。
山东省济南市
9月26日,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济南市老旧汽油车报废更新资金补贴实施方案》,通过采取资金补贴、加强监管执法等措施,鼓励全市老旧汽油车提前报废更新。
其中指出:
补贴范围:本方案所指老旧汽油车是指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的以汽油为燃料的点燃式发动机汽车。
山东省寿光市
10月8日,寿光市人民政府印发《寿光市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报废更新明白纸》。
申报对象。寿光市范围内已进行编码登记的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含编码登记为X排放标准的)。
按照《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管控工作方案》要求,2024年年底前我省要基本淘汰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或使用15年以上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奖励补贴按照柴油机额定功率段(P)确定,标准如下:P<37kw,补贴金额2000元;37kw≤P<75kw,补贴金额5000元;75kw≤P<130kw,补贴金额7000元;P≥130kw,补贴金额10000元。
上海市
其中要求:
江苏省盐城市
8月31日,江苏省盐城市生态环境局等五部门印发《关于对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车提前淘汰报废实施补贴的通告》,决定对该市提前淘汰报废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车实施补贴。
其中关于补贴标准,《通知》提出,根据车辆类型、登记年限,实施如下差别化补贴标准:
江苏省扬州市
9月10日,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扬州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报废奖励补贴方案》。
工作目标。确保2022年9月底前完成淘汰6500辆的省定年度任务,2022年11月底前完成淘汰10000辆的市定年度任务;2024年6月底前现存21810辆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全部完成淘汰。
补贴范围。自本方案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前,提前淘汰报废的扬州籍(即为苏K牌照)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不包括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摩托车),同时符合相应条件。
补贴标准。根据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的类型、登记年限,实施差别化补贴标准,不同年度淘汰车辆的补贴金额=补贴标准×系数。自本方案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淘汰的,系数为1.2;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淘汰的,系数为1.0;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淘汰的,系数为0.5。
安徽省合肥市
9月8日,安徽省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印发《关于申报2022年合肥市新能源汽车财政奖补资金的通知》。
积极开展2022年合肥市新能源汽车财政奖补资金申报工作,本次政策申报的对象为企业,不包含个人用户。
对单位和个人购买轴距≥2.2米且纯电续航里程(工况法)≥250公里的纯电动乘用车,按照中央财政补助标准1:0.5的比例给予地方配套补助;其他规格类型新能源汽车按中央财政补助标准1:0.2的比例给予地方配套补助。
对运营新能源汽车的单位用户,且运营规模不少于100辆的,对其在本市新购买且在本市注册登记、单车行驶里程达到1万公里的新能源汽车给予3000元/辆的一次性运营奖励。
支持企业建立废旧动力电池回收系统,回收处理本地整车配套及生产的动力电池,按回收电池电量给予不高于20元/kWh的回收奖励,单个企业不超过500万元。
8月19日,合肥市商务局印发《关于报废旧车置换购买新车消费补助政策申报的通知》,对该市报废旧车置换购买新车进行消费补助。
其中明确:
申报主体:在合肥市报废旧车并购买“国六”标准新车的消费者(个人)。
申报条件:
(1)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内个人在本市具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企业报废旧车(不含摩托车),以机动车注销证明书日期为准;
(3)申报信息一致性要求。购买新车的个人身份信息,需要与报废旧车的机动车所有人信息一致。
浙江省
9月19日,浙江省商务厅等十六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的通知》。
其中提出:
支持二手车经销业务。自2022年10月1日起,对已备案汽车销售企业从自然人处购进二手车的,允许企业反向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凭此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加快老旧车辆淘汰更新。鼓励有条件的地市开展汽车以旧换新活动。研究制定新一轮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淘汰补助政策,引导鼓励地市提前淘汰国四及以下老旧营运柴油货车。
完善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体系。依据机动车保有量,编制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产能发展规划。对《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施行前已取得资质的企业,如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无法按期重新完成资质认定的,可延期到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