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29日,市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烟台市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凡在烟台市内注册登记营运手续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于2020年淘汰且符合条件的,给予适当资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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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助范围2020年1月1日,凡在烟台市内注册登记营运手续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于2020年淘汰且符合条件的,给予适当资金补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本补贴政策:
1.自2020年1月1日(含)后转移至我市的;
2.距强制报废日期不足1年(含)或达到强制注销报废标准的;
3.已享受国家老旧汽车淘汰更新补贴政策的;
4.由于自然原因、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的;5.车主与申请补贴人(单位)名称不一致的;6.其他不符合补贴政策要求的。
二、补助标准烟台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车淘汰补贴标准如下:
办理《道路运输证》注销手续需提交材料:1.《道路运输证注销申请表》(原件1份,纸质);2.道路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原件1份,纸质)。
第二步:车主(或委托代理人)持《补贴资金申请表》,根据车籍所在地分别到芝罘区、莱山区、高新区生态环境部门进行淘汰车辆排放标准认证和审核后,生态环境部门在《补贴资金申请表》盖章确认。
生态环境部门盖章提交材料:1.补贴资金申请表;2.机动车登记证书;3.机动车行驶证。
第三步:车主(或委托代理人)持《道路运输证注销证明》到商务部门指定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烟台万通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鑫广绿环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报废拆解。
①回收拆解需提交材料;1.行驶证,车辆登记证书,车牌;2.本人或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3.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两份(行驶证中车辆所有人和营业执照公司名字要一致,车主个人不需提供);4.车主给经办人的委托书一份盖章(车主本人办理不需提供)。5.原件与车主名称一致的银行账户或单位基本账户复印件。
②车辆注销所需材料:1.行驶证,车辆登记证书,车牌,(以上丢了写证明盖公章);2.本人或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3.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两份(行驶证中车辆所有人和营业执照公司名字要一致,车主个人不需提供);4.车主给经办人的委托书一份盖章(车主本人办理不需提供);5.监销查验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