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细则印发之日(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9月30日,个人消费者转让(不含变更登记和报废)2024年5月15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的海南省乘用车,并在海南省注册登记的企业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新车,按照“每转让一辆旧车并购买一辆新车可享受一次补贴”原则,根据购买新车金额(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含税价)给予个人消费者相应的一次性购车补贴:
对价格在10万元(不含)以下的,补贴3000元;
10万元(含)-20万元(不含)的,补贴4000元;
20万元(含)-30万元(不含)的,补贴5000元;
30万元(含)以上的,补贴6000元。
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乘用车产权的个人消费者,应当符合4个条件:一是个人消费者转让的乘用车应当于本细则印发之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二是个人消费者转让名下的乘用车,转让日期应在本细则印发之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三是个人消费者新购乘用车,购买日期应在本细则印发之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四是个人消费者新购的乘用车应当于2024年10月31日之前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完成车辆初次登记上牌。
申报及审核流程——
申报系统于2024年5月20日开放,个人消费者应于2024年11月5日前完成补贴申报。
如何领取家电补贴?
补贴活动时限——
补贴范围——
海南将空调、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含干衣机)、电视机、热水器(含壁挂炉)、吸油烟机、燃气灶(含集成灶)、洗碗机、空气净化器、吸尘器、微波炉(含一体机)、电磁炉、电饭煲、电风扇(含空调扇)和净水机等15类绿色智能商品纳入活动补贴范围。
补贴标准——
消费者一次性购买符合条件的家电产品,按照去除所有折扣优惠后的成交价格,分档给予补贴,累计金额超过10000元的,享受1000元补贴;超过7000元的,享受700元补贴;超过4000元的,享受400元补贴;超过2000元的,享受200元补贴。每个消费者只享受一次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