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商务厅联合其他6个部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汽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该通知旨在促进汽车消费,明确指出将提升针对个人消费者的汽车报废更新及置换更新补贴标准。
具体补贴细则包括: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的新能源车,并购置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车的,可获得2万元补贴;报废燃油车并购买低排量燃油车的,补贴金额为1.5万元。同时,购买列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小排量燃油车,也将分别获得1.2万元和1万元的补贴。
此外,通知强调了资金支持的强化,明确汽车报废更新与个人消费者置换更新补贴将以央省9:1的比例共同承担。山西省财政厅将根据商务厅的建议分配中央和省级资金,并预先拨付给各市级财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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