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印发《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
(以下简称《细则》)
明确了汽车以旧换新资金补贴政策
最高可领1万元补贴
汽车以旧换新补贴
问答手册
韶关市
一
2024年4月20日至2024年8月31日。
申领小程序上线后至2024年9月30日。
二
补贴对象
活动期间,在广东省内转让本人名下车辆,并在韶关市内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新购车辆的个人消费者,且满足以下条件:
转让车辆需在2023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在个人消费者本人名下,并在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发生所有权转移。
新购车辆日期需在2024年4月20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以购车发票上的开票日期为准,车辆注册登记日期需在2024年9月30日前,以《机动车行驶证》上载明的注册日期为准。
转让和新购车辆的注册使用性质均为非营运性乘用车。
新购车辆须在我市参与活动的汽车经销企业购买,且由参与活动企业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在我市完成新车注册登记。
新旧车主(即车辆所有人)必须是同一个人,提交申请的所有材料中显示的新旧车主,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必须一致。
三
补贴标准
符合享受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的对象,按照个人消费者新购车辆发票金额(含税价)分三档进行补贴:
第一档:购车价格为7万元(含)至15万元(不含)的,购买新能源车补贴3000元/辆,燃油车补贴2000元/辆;
第二档:购车价格为15万元(含)至25万元(不含)的,购买新能源车补贴5000元/辆,燃油车补贴4000元/辆;
第三档:购车价格25万(含)以上的,新能源车补贴8000元/辆,燃油车补贴7000元/辆。
四
操作流程
小程序预计5月20日上线,具体申领流程待小程序上线后另行发布,请消费者耐心等待。
上传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
上传旧车《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上传旧车《机动车登记证书》信息页;
上传新车《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
上传新车《机动车行驶证》信息页。
五
“置换更新”消费券补贴发放方式
汽车置换更新参与企业名单
温馨提示
本次活动使用财政资金补贴,鼓励广大市民踊跃参加,在资金预算范围内实行“先申请、先审核、先发放”。如果到期预算资金仍有结余或提前申请完毕,市商务局将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