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黔江区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专项规划(2024—2025)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黔江区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专项规划(2024—2025)》已经2024年7月2日五届区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黔江区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专项规划(2024—2025)
重庆市黔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4年7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黔江区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专项规划(2024-2025)
目录
1.市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企业在技术路线选择、生产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主体地位;更好发挥政府在战略规划引导、标准法规制定、质量安全监管、市场秩序维护、绿色消费引导等方面作用,为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2.创新驱动。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协同的技术创新体系,完善激励和保护创新的制度环境,鼓励多种技术路线并行发展,支持各类主体合力攻克关键核心技术、加大商业模式创新力度,形成新型产业创新生态。
3.协调推进。完善横向协同、纵向贯通的协调推进机制,促进新能源汽车与能源、交通、信息通信深度融合,统筹推进技术研发、标准制定、推广应用和基础设施建设,把超大规模市场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
4.开放发展。践行开放融通、互利共赢的合作观,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促创新;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加强国际合作,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培育新能源汽车产业新优势,深度融入全球产业链和价值链体系。
本次研究规划范围包括:
1.规划范围:黔江区行政区范围,2402平方千米;
2.规划区域:6个街道(城东街道、城南街道、城西街道、正阳街道、舟白街道、冯家街道)、18个镇(阿蓬江镇、石会镇、黑溪镇、黄溪镇、黎水镇、金溪镇、马喇镇、濯水镇、石家镇、鹅池镇、小南海镇、邻鄂镇、白石镇、中塘镇、沙坝镇、太极镇、水市镇、五里镇)和6个乡(蓬东乡、杉岭乡、水田乡、白土乡、金洞乡、新华乡)的公共交通首末站、公共交通枢纽站、公共停车场等适合于建设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区域;
3.规划期限:2024—2025年,基准年为2023年,规划至2025年。
1.政策性依据
(1)《关于进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财建〔2014〕11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
(3)《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在交通运输行业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交运发〔2015〕34号)
(4)《关于印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0〕39号)
(5)《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
(6)《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政策措施(2018—2022年)的通知》(渝府办发〔2018〕184号)
(7)《重庆市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激励措施(2020年度)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106号)
(8)《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发改能源规〔2022〕53号)
(9)《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加快建设充换电基础设施工作方案的通知》(渝经信规范〔2022〕9号)
(10)《重庆市充电基础设施“十四五”发展规划(2021—2025年)》
2.规范标准类依据
(1)《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规范》GB50966-2014
(2)《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附条文说明]》GB/T51313-2018
(3)《重庆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技术标准》DBJ50-218-2020
3.数据类依据
(1)《黔江区2016—2021年各类电动汽车保有量》
(2)《黔江区2016—2021年各类机动车保有量》
(3)《黔江区电网概况》
(4)《黔江统计年鉴2021》
(5)《黔江充换电设施现状明细》
(6)《重庆市黔江区城乡总体规划》
(7)《重庆市黔江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
黔江区,隶属重庆市,位于重庆市东南部,地处武陵山区腹地,是国家定位的武陵山片区中心城市之一和渝东南区域中心城市。全区辖区面积2402平方公里,辖30个乡镇街。2021年年末户籍总人口55.52万人,年末常住人口48.86万人。2021年实现生产总值270.98亿元,同比增长7.8%。全体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8765元,同比增长9.7%;城镇常住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0770元、同比增长9.2%;农村常住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5670元、同比增长11.1%。
“十三五”期间黔江区经济发展与人口数据表
年份
项目
2017
2018
2019
2020
2021
平均增长率(%)
生产总值(亿元)
231.87
247.29
229.44
245.16
270.98
4.20
年末户籍总人口(万人)
55.45
55.66
55.73
55.61
55.52
0.03
年末常住人口(万人)
47.76
48.39
48.59
48.75
48.86
0.57
城镇常住人口(万人)
23.45
24.52
25.35
28.85
29.45
5.96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49.1
50.67
52.17
59.18
60.27
5.36
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19825
21935
24298
26224
28765
9.76
城镇常住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29812
32435
35322
37335
40770
8.15
农村常住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10792
11806
12975
14104
15670
9.78
截至“十三五”末,黔江区有普通公路总里程7350公里,其中二级公路158公里,三级公路208公里,四级公路5997公里,等外公路987公里,路网密度306公里/百平方公里、133公里/万人。全区旅客运营里程达到1500万公里,年平均完成客运量1040万人次,年平均客运周转量达到50897万人公里。
截至目前,黔江区供电企业有两家,分别为黔江供电公司和乌江电力公司。“十三五”期间,接入黔江供电公司电网发电站9座,总并网规模99.875兆瓦,其中光伏电站1座,水电站8座。同时,黔江供电公司拥有220千伏变电站1座,主变2台,变电容量360兆伏安;110千伏变电站4座,主变8台,变电容量406兆伏安;35千伏变电站15座,主变32台,变电容量220.05兆伏安。
乌江电力黔江区境内直属水力发电站4座,总装机容量86兆瓦,年最大发电能力为3.29亿千瓦时。同时,黔江区内乌江电力拥有220千伏变电站1座,容量240兆伏安;110千伏变电站1座,容量126兆伏安。
黔江区2010年至2023年各类型电动汽车保有量如下表所示。
黔江区各类型电动汽车保有量
车辆类型
2020年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平均增速
网约出租车(辆)
59
98
125
129
29.79
私人乘用车(辆)
288
296
1213
2542
106.66
物流车(辆)
65
68
78
6.27
公务车
(含垃圾清运等服务类型车)
28
40
(机关公车12辆)
12.62
合计(辆)
440
517
1434
2789
85.07
通过对黔江区电动汽车数据对比计算可知,从2021年至2023年底,电动汽车平均增速达85.07,由此可见,黔江区电动汽车行业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截至2021年底,黔江区共有电动汽车充电站19座,其中公共充电站17座,专用充电站2座。共有各类充电桩268个,其中直流充电桩61个,交流充电桩207个。
黔江区现状充电设施明细
编号
名称
类别
地址
充电站(座)
充电桩(个)
产权单位(运营公司)
快充
慢充
01
包茂高速黔江服务区重庆方向充电站
高速路充电站
黔江区水田
1
4
0
国网重庆电动汽车公司
02
包茂高速黔江服务区秀山方向充电站
03
包茂高速阿蓬江服务区重庆方向充电站
黔江区大坪
04
包茂高速阿蓬江服务区秀山方向充电站
05
黔恩高速舟白服务区进渝方向充电站
黔江区剑坝
06
07
黔江区濯水镇政府停车场充电站
公共充电站
黔江区濯水镇政府停车场
08
黔江区濯水镇游客中心充电站
专用充电桩
黔江区濯水镇游客中心
09
重庆黔江荣丰国际小区地下停车场
有序充电站
重庆黔江荣丰国际小区
200
10
黔江公共服务中心
正阳街道公共服务中心
11
黔江民族医院
正阳院区
2
12
大十字购物中心
解放路
3
13
小南海景区
14
土家十三寨
15
官村景区
16
隆鑫玫瑰酒店
特斯拉
17
正阳工业园区管委会充电站
重卡充电站
正阳工业园区
9
18
百安居充电站
舟白街道
19
黔江东站充电站
公交专用充电站
城东街道
渝运公司
合计
61
207
黔江区电动汽车的发展情况没有达到预期,区内电动汽车普及程度较低,且国家和重庆市政策性补贴正在逐年退坡,补贴性政策对电动汽车的推动作用逐年减弱,需要加大其他方面的推动力度,才能加快普及电动汽车。目前黔江区仅有19座充电站,充电站的充电桩数量较少,很难满足电动汽车发展的需求,需要新建与扩建更多充电站和充电桩才能满足将来电动汽车的快速发展。
1.黔江区2023—2025年汽车保有量预测
黔江区2021年常住人口为48.86万人,“十三五”期间平均增长率为0.57%。本次人口预测依照0.57%的增长率计算,至2025年黔江区常住人口为49.98万人。2021年黔江区千人汽车保有量为278.46辆,“十三五”期间平均增长率为7.38%。本次预测依照7.38%的增长率计算,至2025年黔江区千人汽车保有量为370.22辆,结合二者数据计算得到汽车总量。
黔江区2024—2025年汽车保有量预测表
预测
2024
2025
常住人口(万人)
49.70
49.98
千人汽车保有量(辆)
344.77
370.22
汽车保有量(辆)
171353
185048
2.黔江区“十四五”各领域汽车保有量预测
(1)客运车、网约出租车、租赁车、货运车按照“十三五”期间平均增长率计算;
(2)公交车、警用车“十三五”期间平均增长率较低,且基数小,“十四五”期间数量缓慢增长;
(3)私人乘用车保有量基数大,增长率情况多变,采用预测的2024—2025年期间黔江区的汽车总量减去非私人乘用车的数量得到。
黔江区2023—2025年期间汽车保有量预测
2024年
2025年
增长率(%)
公交车(辆)
130
156
38.89%
客运车(辆)
315
330
3.93
247
260
3.59
租赁车(辆)
7.17
169312
182833
7.99
货运车(辆)
1140
1252
9.07
警用车(辆)
135
140
6.22
其他(辆)
2.33
3.黔江区至2025年电动汽车保有量预测
(1)非私人用车电动汽车预测
结合国办发文件《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至2025年社会公共、公务用车电动汽车达到各类汽车保有量的80%。
(2)私人乘用车电动汽车预测
根据国办发文件,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本规划按照5%、10%、15%、20%逐年增加的占比预测电动汽车总数量,减去公共、公务用车后得到私人乘用车电动汽车数量。
黔江区2024—2025年期间电动汽车保有量预测
198
264
187
208
3298
5683
303
500
84
112
36
49
4246
6985
1.充电设施配置原则
(1)各类型车辆充电设施配置原则
公交车充电设施配置原则:结合各类型公交场站设置公交车专用充电桩,公交车充电桩与公交电动车比例不低于1:3。
出租车充换电设施配置原则:考虑技术及政策的不可控性,按照换电需求布置充换电站,同时考虑充电模式电动出租车的需要来布置公共充电桩。考虑换电需求时,按照54辆出租车配置一个18车位充换电站,可独立占地或采用附建方式建设。
电动环卫及公安巡逻等充电设施配置原则:结合专用停车场或单位内部停车场配置专用充电桩。根据环卫及公安巡逻车的运行特点,按车桩比1:1配置。
公务车、私人乘用车充电设施配置原则:结合企事业内部停车场和小区停车位配置专用充电桩,专用充电桩按车桩比1:1配置。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l:10,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小于1公里。充电站结合交通枢纽、大型文体设施、城市绿地、公共停车场、大型建筑配建停车场、路边停车位等公共停车场所进行建设。
(2)各类型场所充电设施配置原则
住宅小区:对于新建地块,原则上新建住宅充电泊位应按照总停车位的100%建设或者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主要包括充电设施、管线桥架、配电设施、电表箱等安装位置及用地。对于已建地块,鼓励物业联合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商根据实际需求建设充电设施;对于小区内可能出现的一桩多车情况,鼓励通过充电泊位分时共享等方式,满足多辆新能源乘用车的充电需求;停车位选址应满足充电设施安装的空间要求,并尽可能减少其他工程的施工难度;对部分实施条件较为困难的居住区,宜积极在地块周边1公里范围内发展公用充电设施,满足居民的充电需求。
公共停车场,大型商场、公建、办公场所、驻车换乘(P+R)等配建公共停车场:对于新建地块,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鼓励在此基础上增加充电设施建设规模;停车位选址应满足充电设施安装的空间要求,并尽可能减少其他工程的施工难度。
道路停车泊位:在路外充电设施不足的情况下,可根据各区域特点在有条件的路边、高架桥下、桥孔下或路灯下等布局公用充电设施。应避免对城市道路的影响,周边宜有办公、商业或居民小区,或邻近轨道交通车站,宜专位专用、结合分时租赁网点布局。
公交枢纽站、首末站:对于新建公交枢纽站、首末站,应根据电动公交车推广任务的安排,配建一定数量的公交充电桩。
对于现状公交枢纽站、首末站,应根据电动公交车推广任务的安排结合场地条件,选取占地面积较大、服务功能较强的场站设施,配建一定数量的公交车充电桩。
出租车充(换)电站:根据换电式电动出租车的发展需求规划充(换)电站,54辆出租车配置一个18车位充电站,其中四台具有换电作用。独立占地式充换电站应考虑充电桩建设及电动汽车示范和推广功能,兼顾行业推广、示范、技术培训、检修、充电桩管理调度中心等服务。
公共充电站:结合公共停车场,大型商场、公建、办公场所、驻车换乘(P+R)等配建公共停车场,路边停车位等场所建设公共充电站。每300辆电动车配置一座不少于8个直流快充桩的充电站。
(3)城市与乡镇之间充电设施配置原则
城市空间配置原则。以高速公路和国道服务区停车场设置城际快充站作为城市之间运行电动车辆补充电能。
乡镇之间配置原则。考虑黔江区相邻乡镇之间距离均在20千米以内,各乡镇内公共充电站和分散式公共充电桩作为主要充电点,高速公路和国道服务区城际快充站作为辅助充电点。
2.公共充电设施预测结果
按充电站能力服务标准,一个社会公共充电站需要建设6个充电桩,根据重庆市车桩监测平台大数据统计结果,每个公共充电桩每天满足8辆社会公共车辆的充电,同时,根据电动汽车保有量预测结果,至2025年电动社会公共车辆预计达到6985辆(50%私人乘用车+租赁车+货运车+警用车等没有专用充电桩的电动汽车),按1:10桩车比建设,因此到2025年公共充电站保有量为76座,公共充电桩保有量为700个,目前已有公共充电站19座,已有公共充电桩268个,考虑到部分已有站点规模较小,因此“2024—2025年”期间将新建公共充电站57座、公共充电桩432个。
2024—2025年公共充电设施建设情况
新建公共充电桩数量(个)
236
196
公共充电桩总数量(个)
504
700
新建公共充电站数量(座)
29
公共充电站总数量(座)
47
76
3.专用充换电设施预测结果
根据各应用领域电动汽车对充电设施的配置要求,结合黔江区电动汽车发展的实际情况,对公交、客运、出租等公共服务领域专用充电设施和私人乘用车专用充电设施的建设规模进行预测。
(1)公交车充电设施预测
至2025年电动公交汽车预计达到156辆,按照车桩比4:1配建充电桩,2024—2025年需建成公交车专用充电桩36个。通过规划,2024—2025年至少建设公交车充电站6座。
(2)客运车充电设施预测
至2025年电动客运汽车预计达到264辆,按照车桩比5:1配建充电桩,2024—2025年需建成客运车专用充电桩53个。通过规划,2024—2025年至少建设客运车充电站7座。
(3)出租车换电设施预测
至2025年电动网约出租车预计达到208辆,出租车换电模式可以解决新能源出租车及网约车的补能焦虑,通过规划,至少建设出租车换电站3座。
(4)物流重卡充换电设施预测
通过规划,2024—2025年至少建设物流重卡充换电站1座,桩数量为30个。
2024—2025年专用充电桩建设情况
累计建设规模
公交车充电桩
20
8
37
客运车充电桩
38
物流重卡充电桩
30
66
114
2024—2025年专用充换电站建设情况
公交车充电站
5
客运车充电站
7
出租车换电站
物流重卡充换电站
4.充换电设施总体预测结果
到2025年黔江充换电站共计92座,其中公共充电站76座,专用充电站13座,换电站3座;公共充电桩共计700个,专用充电桩114个。
原则上,大力推进城市内部公共快充设施和城际快充站建设;对于专用充电桩,在确保盈利和政府政策支持前提下,按需建设,现阶段重点做好供电服务。按需为政府机关等建设专用充电桩。高速公路服务区快充站规划全覆盖。
根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发改能源〔2015〕1454号),重庆市属于电动汽车示范推广地区,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的比例不低于1:8,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小于1公里,一般城区及县城区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15,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小于2.5公里。结合黔江区充换电设施发展现状,展望未来发展趋势,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在2025年应达到1:10,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小于1公里。
1.前期(2022年)目标
(1)出台充电设施建设、电价和电动汽车推广等政策;
(2)4A景区内部摆渡车辆改为电动摆渡车;中心城区与邻近乡镇1~2条电动公交或电动农村客运班车示范线路;出租车与公务车更替及新购车辆按比例配置电动汽车;
(3)构建车联网平台;
(4)城区客运、公交、出租等公共服务领域专用充电站、城区公共充电站建设;
(5)城区大型酒店、示范小区、商业综合体充电桩建设。
2.后期(2023—2025年)目标
(1)加大各类型电动汽车更替与新购数量;
(2)除黔江区城区外各乡镇建设公共充电站;
(3)各乡镇服务设施、政务中心、医院、图书馆、体育馆等公共设施停车场建设公共分散式充电桩。
充电基础设施主要包括各类充换电站和分散式充电桩,完善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是电动汽车普及的重要保障。根据《重庆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技术标准》DBJ50218-2020和《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GB/T51313-2018,结合黔江区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布局原则:
1.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总体规划应与当地区域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相协调,并应符合环境保护和防火安全的要求,应充分利用就近的供电、交通、消防、给排水及防排洪等公用设施,并对站区、电源进出线走廊、给排水设施、防排洪设施、进出站道路等进行合理布局、统筹安排。
2.充电站不宜设在多尘或有腐蚀性气体的场所,当无法远离时,不应设在污染源盛行风向的下风侧;不应设在有剧烈振动或高温的场所;不应设在地势低洼和可能积水的场所。
3.以用户居住地停车位、单位停车场、公交及出租车场站等配建的专用充电设施为主体,以公共建筑物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临时停车位等配建的公共充电设施为辅助,以独立占地的城市快充站、换电站和高速公路服务区配建的城际快充站为补充,形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体系。
4.专用充换电站的布局应与相应场站相结合,如公交车充换电站结合公交枢纽站、公交场站、公交首末站等设置;物流车充电站结合物流园区停车场设置;环卫车充电站结合环卫车停保场设置。
5.公用充电设备服务半径应小于2.5公里,在人口、商业密集区,考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最终规模的目标服务半径为1公里。公用充电设备与电动汽车的比例不应低于1:15。
6.公共充电站空间布局宜按照“面、线、点”三个层次开展。其中:
(1)“面”上,主要按照服务半径要求合理布局,满足规划区基本充电需求;
(2)“线”上,主要结合规划和现状的城市主干道(含国道、省道等)周边停车场进行布局,建议结合有条件的加油(气)站布局;
(3)“点”上,交通枢纽、商业中心、大型综合体、旅游景点等重点位置宜结合公共停车场,按照“一点一站”的原则进行布局。
集中式公共充电站优先在交通枢纽附近选址,在人口密集区域逐渐加大布点密度,并从城区向外辐射,在各乡镇至少建立一个公共充电站,以更好地满足电动汽车用户的充电需求。具体布局见附表和附图1、2。
根据重庆市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有关政策,结合黔江区专用充电设施预测结果,对公交、客运、出租等公共服务领域的专有充电站结合相应场站进行布局。具体布局见下表和附图3、4。
1.公交车充电站。选取黔江火车站(正阳)、武陵大道、舟白、青杠、城西册山建设公交车专用充电设施,完成对黔江区公交车充电站网络的布点,并根据各站点车流量情况结合公交车充电设施需求预测配建公交车专用充电桩。在充电站设置驾驶员休息室及维保场所等配套设施。同时有场地条件的公共充电站为公交车补充充电。
2.客运车充电站。选取黔江汽车南站、黔江西站、石会客运站和濯水旅游服务中心、马喇、黄溪、石家客运站黔江区主要客运站建设客运车专用充电设施,完成对黔江区客运车充电站网络的布点。根据各站点规模情况结合客运车充电设施需求预测配建客运车专用充电桩。
黔江区专用充换电设施建设项目清册
位置
类型
快充数量
建设
年限
黔江火车站公交充电站
黔洲大道
公交专用
武陵大道公交充电站
武陵大道公交站
舟白公交充电站
舟白居民点
青杠公交充电站
青杠片区
册山公交充电站
册山片区
6
黔江汽车南站客运充电站
黔江汽车南站
客运专用
黔江西站客运充电站
柏子桥路黔江西站
石会客运充电站
石会镇汽车站
濯水客运充电站
濯水镇汽车站
马喇客运充电站
马喇镇汽车站
黄溪客运充电站
黄溪镇汽车站
石家客运充电站
石家镇汽车站
黔江城东车站换电站
城东原汽车站内
换电站
/
城市大峡谷景区换电站
正舟路北段
正阳换电站
正阳龙民加气站
物流园充电站
白家河物流园
物流重卡专用
92
积极做好超充站建设,超前谋划配电网规划,满足超充站电力需求,规划2024年建设4个超充站,2025年建设6个超充站。
数量
城东下坝超充站
城东三元宫停车场
超充站
城西盐业公司超充站
城西盐业公司停车场
濯水景区超充站
濯水镇政府周边
正阳超充站
中科与邦泰小区十字路口旁
谭家湾超充站
谭家湾综合能源站
南沟停车场超充站
城南南沟停车场
工业园区超充站
城南青杠周边
行政服务中心超充站
正阳行政服务中心
高铁站超充站
正阳街道火车站
罗家营超充站
舟白民族医院对面停车场
“2024—2025年”期间的充换电设施建设规模随黔江区内电动汽车保有量增加而扩大,且适度超前以满足日益增长的用户需求。建设规模如下表所示。
黔江区2024—2025年充换电站建设规模表
指标年份
电动汽车保有量(辆)
新建充电桩(个)
新建公共充电站(座)
新建专用充换电站(座)
新建超充电站(座)
公交车充电站按10台30/150kW充电桩配置,采用慢充快补模式,夜间30kW慢充,白天150kW快充,典型造价200万元;客运快速充电站按9台30/150kW充电桩配置,造价为180万元一座;出租车换电站典型造价500万元一座;社会公共充电站按6台120kW一机双桩分体式充电机配置,典型造价210万元一座;扩建的充电桩按120kW一机双桩分体式充电机配置,每个充电桩典型造价10万元。充电站造价可根据充电桩数量进行调整。
根据黔江区“充电设施建设计划,预计建设充电站将新增投资1.96亿元。
黔江区2024—2025年充换电站建设投资表
指标
专用充换电站投资(万元)
2320
900
4380
公共充电站投资(万元)
7700
6965
15265
充换电设施总投资(万元)
10020
7865
19645
1.达成预期目标
2025年黔江城区电动汽车保有量将达到6985辆,公共充电桩总数量达到700个,桩车比为1:10,大于1:8,达到预期规划目标;黔江区城市建成区面积为27.6平方公里,2025年黔江城区公共充电站数量为76座,单座充电站充电服务半径小于一公里,达到预期规划目标。
2.强化环境保护,减少碳排放
以一辆客运车/公交车每年实际运行70000公里计,非电动客运车/公交车年二氧化碳排放量约50.4吨。而一辆电动客运车/公交车年二氧化碳排放量约0吨,比燃油客运车要减少年二氧化碳排放50.4吨。
以一辆出租车每年实际运行100000公里计,同样计算得到非电动出租车的年二氧化碳排放量约19.2吨,而一辆电动出租车的年二氧化碳排放量约0吨,比非电动出租车要减少年二氧化碳排放19.2吨。
以一辆作业车每年实际运行40000公里计,同样计算得到非电动作业车的年二氧化碳排放量约9.6吨,而一辆电动作业车的年二氧化碳排放量约0吨,比非电动作业车要减少年二氧化碳排放9.6吨。
以一辆乘用车每年实际运行15000公里计,同样计算得到非电动乘用车的年二氧化碳排放量约3.6吨,而一辆电动乘用车的年二氧化碳排放量约0吨,比非电动乘用车要减少年二氧化碳排放3.6吨。
以上计算是以单台车辆的减排效益分析,按照预测电动汽车保有量计算2025年将可以减少二氧化碳排放5.06万吨,减排效益极为可观。
可以看出,加大电动汽车的推广,对于提高黔江区城区大气优良指数作用明显,有利于改善城市人居环境。
3.增加就业
平均每座充换电站聘请3人维护加服务,总计新建73座充换电站,将提供219个就业岗位。
4.促进黔江区电动汽车产业发展
推动电动汽车发展使黔江区本地电动汽车企业通过销售电动汽车,为黔江区电动汽车发展提供支撑;电动汽车分时租赁公司通过租赁电动汽车的方式,在广大用户群体中树立电动汽车低成本、零污染、绿色出行的交通出行理念,推广电动汽车出行;公交公司在黔江区投入电动公交车,降低运营成本的同时,建立绿色出行的示范性效应。
1.公交车充电站
2024年选址于黔江火车站高铁站前广场服务于公交路线的充电设施,满足黔江区公交车充电需求。
黔江区公交车充电站布点
2.客运车充电站
2025年选址于黔江汽车南站建设服务于客运车的充电设施,满足黔江区客运车充电需求。
黔江区客运车充电站布点
3.出租车换电站
2025年选址于黔江原城东街道汽车东站服务于出租车的换电设施,满足黔江区出租车换电需求。
黔江区出租车换电站布点
4.物流重卡充换电站
2024年选址于与物流园等建设物流重卡专用充换电设施,满足黔江区物流重卡车辆的充换电需求。
黔江区物流重卡车充换电站布点
1.简化规划建设审批。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减少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审批环节,加快办理速度。建设城市公共停车场(楼)时,无需为同步建设电动汽车充电桩群等充电基础设施单独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新建单独占地的集中式充换电站应符合城市规划,并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落实国家、重庆市财政扶持政策。加大对充电基础设施的补贴力度,符合条件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优先纳入争取中央资金支持范围。鼓励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培育市场主体,有效整合公交、出租车场站以及社会公共停车场等各类公共资源,为社会资本参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创造条件。
4.强化金融服务支撑。推广股权、项目收益权、特许经营权等质押融资方式,加快建立包括财政出资和社会资本投入的多层次担保体系,拓宽充电基础设施投资运营企业与设备厂商的融资渠道。鼓励利用社会资本设立充电基础设施发展专项基金,发行充电基础设施企业债券。
5.强化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体系,完善有关制度和标准,加大对用户私拉电线、违规用电、不规范建设施工等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依规对充电基础设施设置场所实施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备案抽查,并加强消防监督检查。加强对充电基础设施及其设置场所的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及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6.注重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结合电动汽车推广应用需要,积极开展“示范小区与单位”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模式试点示范。充分发挥现有公共设施的作用,创新城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模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经验,促进充电基础设施加快普及。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及企事业单位,可率先利用内部停车场资源,规划建设电动汽车专用停车位和充电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