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龙岗区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措施》,促进我区新能源小汽车市场消费,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补贴类别及标准
补贴分为以下两类:
(一)购买汽车补贴。政策发布之日(含)起至2022年12月31日(含)期间,通过在龙岗区注册纳统的限额以上新能源汽车经销商购买新能源小汽车的消费者,分档发放购车补贴,购买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含税价为15万元(含)至25万元(不含)车型的,每台车补贴5000元,购买25万元(含)以上车型的,每台车补贴1万元。对购买搭载开源鸿蒙系统及其商用版本的新能源车型的,每台车补贴1万元(可与上述补贴叠加享受)。补贴总额9000万元,先到先得,用完即止。
(二)购车贷款利息补贴。对通过龙岗区内银行贷款购买第一款所述汽车的个人消费者,发放购车贷款利息补贴,每人最高不超过5000元。补贴总额1000万元,先到先得,用完即止。
二、申请期限
(一)补贴期限:本政策发布之日(含)起至2022年12月31日(含)止。资金总额控制,先到先得,用完即止。
三、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条件
1.在龙岗区内购买新能源小汽车并上粤B车牌的个人消费者及法人企业;
2.未被列入国家规定的失信人主体名单。
(二)车辆购置条件
申请补贴的车辆均需符合以下条件:
1.所购车辆必须是自本政策发布之日(含)起至2022年12月31日(含),在龙岗区注册纳统的限额以上新能源汽车经销商(名单详见附件)处购买的符合条件的新能源小汽车。
2.所购车辆必须是新车,在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22年第5批及以前,以及政策实施期间新公布的批次)内,且符合公安部《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GA802-2019)中机动车规格术语分类表规定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3.汽车价格为15万元以上。
4.营运车辆及特种车辆不在补贴范围。
四、申请方式
五、办理流程
第四步,选择申领档位。
第六步,拍照上传新购车辆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身份证件、购车合同、支付的购车定金凭证、新购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书(取证当天的7天后方可上传)、本人银行卡正反面,后台会对上述证件、资料进行比对与审核,如不符合申报条件则无法提交并告知提交失败原因。
六、审核及发放流程
七、购车贷款利息补贴办理流程
(一)受理方式:由金融机构统一申报,无需个人申报。
(二)申请条件:汽车贷款必须是政策实施期间为购买符合条件的车型所产生的贷款;必须通过龙岗区内的商业银行进行贷款;贷款期限为1年以上;给予符合条件的汽车消费者利息补贴,每人仅可获得一次,最高不超过5000元。补贴总额1000万元,先到先得,以签订贷款合同日期先后为准。
(三)操作流程:
1.由各金融机构统计和梳理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已发生贷款,并计算贷款合同期内利息总额,制作贷款贴息明细表。
3.公示期满后20个工作日内,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金融工作局)向区财政统一申请资金统筹,各金融机构将拟贴息收款收据交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金融工作局)汇总。
4.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金融工作局)在区财政下达资金计划后10个工作日内按计划将贴息资金拨给各企业。
5.纸质资料提交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清林中路海关大厦东座10楼1013室
电子资料提交地址:gxjr@lg.gov.cn
八、注意事项
(一)购车补贴申请人、新购车辆所有人,新车销售发票、新车行驶证及接受购车补贴的银行账户所有人必须为同一主体。若不属于同一主体,将无法获得补贴资金。
(二)有效身份证件是指居民身份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和外国人居留证等在有效期内使用的证件。法人企业提供的有效证件为营业执照。
(四)本项购车补贴业务不需缴纳任何费用。
(五)在补贴期限内,每位申请人仅能享有1次且1辆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本实施细则的实施不影响省、市、其他区消费补贴政策的获取。
(六)本实施细则由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区金融工作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九、联系方式
单位: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区金融工作局)
购买汽车补贴请联系:
申请过程中的其他疑问可致电中国银联95516转人工服务咨询
购车贷款利息补贴请联系:
附件:龙岗区汽车经销企业名单(持续更新)
邮政编码:518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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