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区、道路)运输管理处(局):
一、培训学时安排
根据教学大纲规定,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分四阶段进行,每个阶段均有理论知识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内容,为方便学员学习和学时的记录,根据“全省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大纲学时分解研讨会”精神,在保持培训内容不减少、培训总学时不变的前提下,将四个培训阶段的培训内容进行微调,一是根据综合复习和考核工作学时使用的实际情况,考核学时从每个阶段的理论知识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中剥离出来计算,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考核各按1个小时计算,第三阶段和第四阶段的考核合并计算为1个小时;二是培训学时分为理论知识培训学时、实际操作学习培训和阶段考核学时三种,实际操作培训根据培训设备的不同再细化为实际上车培训和驾驶模拟装置培训两种。经过调整,各种车型(C1C2C3C4C5B1B2A1A2A3DEF)的学时安排详见:C1/C2车型培训学时安排表(附件1)、C3/C4车型培训学时安排表(附件2)、A1/B1车型培训学时安排表(附件3)、A2车型培训学时安排表(附件4)、A3车型培训学时安排表(附件5)、B2车型培训学时安排表(附件6)、D/E/F车型培训学时安排表(附件7)、C5车型培训学时安排表(附件8)。
二、科目审核要求
根据“全省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大纲学时分解研讨会”精神,为方便学员学习,配合学时系统的推广应用,将各科目的培训学时进行调整,一是学员完成四个阶段的理论知识培训学时并参加阶段考核通过后,培训机构方可送审科目一的培训记录;二是学员完成阶段一和阶段二的实际操作培训学时并参加阶段考核通过后,培训机构方可送审科目二的培训记录;三是学员完成阶段三和阶段四的实际操作培训学时并参加阶段考核通过、培训机构向结业人员颁发《机动车驾驶培训结业证书》(以下简称《结业证书》)后方可送审科目三的培训记录。
学时系统运行后,学员培训记录送审和考试预约按此通知执行,《福建省运输管理局关于贯彻实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大纲有关事宜的通知》(闽运管驾培〔2005〕17号)关于科目培训学时的规定和教学车辆年培训数量的规定废止。
(一)《教学日志》的填写
学时系统应用后,各培训阶段的培训内容和学时安排仍按教学大纲执行。为简化操作流程,学员培训时在学时设备上只进行理论培训(阶段一、阶段二、阶段三、阶段四)、模拟培训(阶段一、阶段四)和实操培训(阶段二、阶段三)项目的选择,不细化选择教学项目和内容,学时管理系统根据学员在各阶段完成的学时自动完成教学日志的填写,培训机构既可以手工填写教学日志存档也可以从学时系统打印教学日志存档。
(二)《培训记录》的填写和审核
(三)《结业证书》的颁发
驾培机构必须向完成各阶段培训学时并经考核合格的学员颁发《结业证书》,打印存档。
四、培训学时的具体记录方式
学员报名取得IC卡后进入培训,培训过程的学时记录流程如下:
(一)理论培训的学时记录
1.通过在理论培训教室集中授课的学时记录方式
2.网上理论学习的学时记录方式
(二)模拟培训的学时记录
(三)实车培训的学时记录
(四)考核学时记录
1.理论考核
2.实操培训考核
附件:1.C1/C2车型培训学时安排表
2.C3/C4车型培训学时安排表
3.A1/B1车型培训学时安排表
4.A2车型培训学时安排表
5.A3车型培训学时安排表
6.B2车型培训学时安排表
7.D/E/F车型培训学时安排表
8.C5车型培训学时安排表
福建省运输管理局
2012年11月26日
主办:福建省交通运输厅承办:福建省交通信息通信与应急处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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