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三名白人男性队员一直公开宣称他们是无辜的,但检察官还是起诉了他们。县地区检察官迈克·尼冯向电视新闻记者声称,“这里所发生的事情是自我担任地区检察官以来发生的事情中最糟糕的一件。”他还说,“当我看见所发生的这一切的时候,我感到很震惊。我相信大多数这里的人也同样会感到震惊。”
迈克·尼冯(MikeNifong)在2006年5月将迎来自己上任后的第一次选举(地区检察官实行竞选上岗)。他是在2005年4月被正式任命为地区检察官的。此时作为检察官,尼冯的意见对审判的进行会产生不利影响;作为候选者,任何不适当的言论都可能影响选举的结果。
“富人对穷人的压迫”
然而,即使媒体的报道不写名字,公众一眼也能看出说的就是此案。2006年4月21日,克里斯陀·曼格姆的名字首次被一个名为“JohnsvilleNews”的博客曝光。
此后,每个比较大型的博客都纷纷对该案之后的诉讼进行了报道。仅“JohnsvilleNews”博客就有大约14万不同的访问者。2007年2月,《杜克大学纪事报》专栏作家布特勒就通过搜索引擎找到了89,500个包含有曼格姆名字的网站。
互联网搜索的信息,为主流媒体提供了大量的素材,也构建起案件中的各种角色形象。
媒体表现出对曲棍球队员固有的成见——他们大多都是白人、有钱的、自负的和残暴的;这是一个无良群体,而且通常可能是种族主义者。许多记者在幸灾乐祸地嘲讽那些所谓的享有特权的曲棍球队员时感到无比畅快,因为他们本身是上层身份的象征。杜克大学经常在全美的大学排行榜中名列前十。据报道,有两名涉案队员出身于金融界家庭。
“受害”舞女,则俨然就是美国南北战争前南方种植园的一个女性黑人奴隶。早前媒体将原告描述为一名贫困的在大学期间奋力工作的非裔美国母亲、一个“品行端正的受害者”、身为两个孩子的母亲。
白人主导的刑事司法系统——尤其是在美国南方,则代表着司法的不公正,这个系统的作用就在于给那些本来就有钱的居统治地位的白人带来更多的好处,杜克大学曲棍球队案件就是例子。
连杜克大学的88名教师也集体谴责被诉球员。去杜克大学访问的记者们经常能采访到一些大放厥词的教授,他们的言论强化了杜克大学作为精英统治和种族主义机构的形象。
后来专门反思此案的一本书中,作者认为,人们将具体情况下的具体诉求问题转化成了阶级间、种族间的和性别间的全面的斗争;此案拥有可以激发纽约新闻记者正确思维的一切:“这是白人对黑人的控制,这是男人对女人的控制,这是苏格兰佬对一名非学生的女性的欺凌,这是富人对穷人的压迫。”
有罪推定下的回应权
隐匿被害人身份信息,是强奸和其他性侵犯案件的通行做法,理由是保护被害人权利。但也有很好的理由来反对该政策:如果读者无法从报纸或新闻广播中获得被害人信息,他们还会从其他途径获得新的信息,尤其是已经进入自媒体时代,不公布被害人信息可能会造成对被害人情况的误解和想象(如伟大母亲或烈女之类),这对嫌疑人反而是不公平的。
在实践中,由于追诉犯罪、维护社会安全和满足人民群众知情权的需要,或者因为处置上的失误,控方即警察机关和检察机关可能向媒体发布大量不利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信息。有些信息可能是不准确、不全面甚至于错误的,有些信息虽然是准确、全面的,但有可能导致民众和看到这些报道的法官形成有罪推定的印象——比较典型的情况是控方向媒体公布起诉书。对此,辩方律师进行回应、申辩和说明,才能纠正错误、实现平衡。
根据美国法律和律师执业规范,在大众已经形成不利于嫌疑人议论的情况下,律师有权进行必要的回应。不过,嫌疑人方律师的声音被一边倒的愤怒淹没。
舞女承认通奸
让人大跌眼镜的是,此案最终实现逆转,关键来自舞女自己。
辩方律师与舞女进行数次交流、沟通后,舞女对三名球员产生怜悯、同情之心,否认了之前的陈述,承认自己与三名球员之间所发生的仅为通奸行为。
2007年4月17日,北卡罗莱纳州总检察长宣布这几名队员无罪,并称根本没有犯罪发生。总检察长在报告中说:“没有医学证据证明原告所说的一切。”至此,之前的检查程序所获证据被推翻,并没有检查出足以证明犯罪事实发生的痕迹。这导致地区检察官撤诉。
对“舆论审判”的反思
在宣布球员无罪之后,所有媒体都停止了对曼格姆的匿名保护。
检察官迈克·尼冯被取消律师资格,他被指控“知道或应当知道其向媒体发表的大约150条言论有损害刑事审判程序的实质可能性”,并且因为隐瞒本来会证明曲棍球队的所有队员无罪的证据,被判犯有藐视法庭罪;在后来政府和杜克大学提起的民事索赔中,迈克·尼冯败诉并宣告个人破产。
杜克大学校长布罗德黑德在学校组建了五个不同的委员会,每个委员的职责在于观察学校对这起丑闻的不同反应,并且找出那些可能导致这场危机的根本问题。此案最独特的地方在于,这个大学的教授通过媒体和学术的力量,给自己的学生招来了一场本可以避免的诉讼。他们接受的是来自公共舆论而非法院的审判,并最终导致人们急于下判而不是给出一个真正公正的评断。
发生在美国的这起案件尤其是后来的检讨,值得中国司法机关、学者和民众参考。一边倒地站在所谓弱者一边,对“有权有势”的所谓上层强者未审先判,对为强者辩护的人进行道德审判和人身攻击,都是不正常的。我的看法是,在已经形成“舆论审判”的情况下,应当充分允许和保障嫌疑人的辩护权和言论自由权,给他们以说话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