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社会舆论监督;司法独立;司法审判;公正
一、以案例分析我国社会舆论“干预”司法的现状
二、从法学角度看社会舆论监督对司法审判的影响
(一)社会舆论监督对司法审判的积极影响
1.有利于我国司法审判制度的完善。我国《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有规定让司法程序变得更加透明,也可以通过媒体将判决结果公之于众,接受社会舆论的评议,民意想要得到普遍的社会正义,而司法审判要求实现严格的程序正义。这样,让人们了解司法审判过程,监督司法审判的审理,有利于我国司法审判走向公开化和透明化的道路,实现实体和程序正义,促进司法审判制度的完善发展。
3.有利于实现权利制约权力。司法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就是说要平衡权利和权力的关系。司法执法人员本身不可避免会出现人情关系或者贪污贿赂等司法腐败现象,权力的滥用使得司法部门出现人浮于事、办事效率低下的状况。而社会舆论监督则将司法人员的司法行为置于监督之下,司法程序也在监督下运行,使案件调查更加接近于事实真相,有利于司法人员端正自身态度,提升个人司法素质,减少司法腐败事件的发生,以此来填补公权力缺漏,实现个案的公平公正。
(二)社会舆论监督与司法审判的消极影响
1.影响司法人员的判断
媒体或者公民基于追求言论自由和表达个人判断的想法,在微博等平台肆意谈论案件以及个人看法甚至谩骂当事人或者司法人员。其中多数网友并不是法律专业人士,甚至还有居心不良的人。这样就会造成言论的极大不负责任性,尤其在一些影响力较大的案件中,各大网络论坛铺天盖地的民意压力,极易引入不科学、片面的信息,或多或少地左右了法官的思维和案件的审判,扰乱案件审理的正常司法程序,对法官的司法判决产生误导,影响司法判决的公平性。即使法官具有较高的司法审判素养,采用科学的评判标准,也会受到纷繁复杂的新闻信息的不良影响。
2.加大了司法审判的压力,不利于司法独立
民众往往以个人的主观是非标准判断事件的对错,并且极易受到媒体的带动,媒体的报道若与司法审判不相符合,就会引起民众的质疑甚至民愤,加大了司法审判的压力,破坏了司法审判秩序,使司法人员失去中立,有损司法独立和司法公正。譺訛3.降低了司法公信力随着网络媒体对执法过程中出现的信访难、执行难等问题的偏激报道,造成公众对司法的不信任,失去司法的公信力,造成执法的恶性循环。案件一旦出现问题,媒体、民众就开始质疑司法人员的能力和办事效率,严重影响司法的正常发展。
三、解决二者冲突,促进司法审判独立公正的完善之策
朱苏力教授说:“司法执法机关的活动还是应与社会舆论保持一种恰当的距离,不能过多地强调社会舆论对审判机关的司法活动的监督,历史上曾经确信为正确的、公正的社会舆论事后看来也并非那么正确和公正。法律是一门专门的知识,需要专门的技术,过多强调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在一定意义上是主张外行领导内行”。为确保司法审判的独立公正,解决二者的冲突,试提出以下建议:
(一)保证司法工作公开透明
(二)司法人员提升自身办案素质
法官对民意的尊重,并不是一味顺从地将民众对个案的意见移植到审判中,司法程序也不允许民意审判。司法机关应提升自己办案水平,减少工作失误,按照程序与证据依法办案,只有严格执行根植于民意的法律程序,并接受民众对于司法机关是否严格执法的监督,才是司法机关对民意最好的尊重。司法工作者同时也应加强与各大新闻网站联络沟通,将法院的典型案例分析做深做透后于各大平台,充分延伸审判工作的社会效果,从而树立司法权威,提高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