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论管理(精选5篇)

近年来,随着高校信息化校园的建设的加快,互联网在高校信息传播过程中扮演的角色日益突出,目前已成为信息传播的重要渠道。根据CNNIC的《第32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13年6月底,我国网民规模达5.91亿,其中学生群体是网民中规模最大的职业群体,占比为26.8%。另《中国统计年鉴2012》的数据显示,截止到2012年底,普通高校在校学生数为2536.5647万人。据此数据可以看出,目前我国在校大学生已成为影响网络舆论发展的骨干力量。

因此,人群相对集中的高校,利用好互联网,做好网络舆论的引导和监控工作,对于控制网络舆论负面信息蔓延,促进良性信息传播,掌握对网络舆论领导的主动权,聚集校园正能量,建设和谐校园、确保校园稳定,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水平、培养优秀人才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我国高校在应对网络舆情危机能力方面还显得比较薄弱。具体来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对校园网络舆论管理重视程度不够

(二)高校网络舆论信息收集掌握不到位

高校网络舆论舆情错综复杂,其管理涉及到很多部门。而自从高校网络文化快速发展以来,高校网络舆情的管理很多还停留在高校党委宣传部门和大学生网民自律的基础上。高校网络舆情理论研究的贫乏使得高校网络舆情管理工作举步维艰。高校管理部门对网络舆情的监测管理缺乏行之有效的手段,各项工作正处于起步阶段。

(三)缺乏配套高校网络舆论舆情管理的工作机制

多数高校在舆论舆情管理上,多数停留在事后管理,缺乏一整套完整的工作机制,导致舆情管理工作相对滞后。如高校网络舆论管理工作尚缺乏综合领导机制、收集掌握机制、预警机制、引导机制等工作机制都还没有建立起来。

(四)缺乏高校网络舆论舆情预案演练

网络舆情预案演练不仅要有危机发生后应对遏制危机、处理、消除危机、重建或恢复正常状态的多套行动方案,更要通过教育、培训、演练或计算机模拟、培养,提高领导者的指挥能力和职能部门的应变能力。从现有情况看,一些高校对网络舆情工作尚缺乏前瞻性和预见性,不善于和新闻媒体沟通,危机舆情收集和分析工作滞后,对可能引发校园网络舆情的事件、苗头性问题缺乏政治敏感性,在制定高校网络舆情危机预案时,还有相当部分预案比较粗线条,也缺乏对预案内容的日常培训和演练。

二、创新高校网络舆论管理机制,正确引导网络舆论

(一)构建高校网络舆论的综合领导机制,加强网络舆论的领导

在进一步提高认识的基础上,把网络舆情信息工作纳入宣传思想工作总体安排,精心部署,狠抓落实。要制定各种规章制度规范网络行为。要明确一位领导同志具体分管网络舆情信息工作,同时确定一名同志为舆情信息员负责网络舆情的日常监测,每天或每周按部门对网络舆情进行分类整理,针对各部门的情况,提供简单的舆情监测分析报告,及时向各职能部门进行反馈。

建立高校网络舆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网络舆情监测组、网络舆情调查组、网络舆情反馈组,重点开展网络舆情的监测、评估、预警和应对工作。领导小组拥有在任何危机情境下果断行动的知识和技能,以增强向心力。小组成员要有远见,灵活,熟知学校、学生和学校所在市区的情况。领导小组和成员要有充分的预见性和合作精神,能够在较大压力下保持正确的判断能力和实施正确决策的能力。小组成员包括学校主要领导和可以迅速联系到的学校核心部门负责人,小组成员根据需要还可以扩展到思想政治教育专家、心理咨询专家、医学专家、在学生中有威望的专家教授、教师等。

(二)构建高校网络舆论舆情的掌握机制,准确把握网络舆论的发展

首先,在人员安排上,应当成立专门部门,招纳熟识网络知识的人员组成舆情信息员队伍,设置舆情直报点,进行网上监测、信息上报等工作。当前,高校校园网越来越成为学生表达心声、愿望、诉求的重要阵地,舆情信息员要利用百度、谷歌等搜索引擎,及时准确地围绕舆情中一些带倾向性的问题,思想理论领域的动向以及学生普遍关心的社会热点问题,进行汇集。舆情收集要有一定的针对性,特别是要紧紧围绕高校中学生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例如:收费、就业等方面收集信息。通过细致入微的搜集信息,在海量网络言论信息中敏锐地发现潜在危机的苗头,及时发现有无负面网络舆情。

(三)构建高校网络舆论舆情的预警机制,建立网络舆论舆情应对预案

高校网络舆论管理工作要做到针对性突出,行之有效,就必须加强校园网络舆论舆情的预警机制。高校可根据校园网络舆论舆情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可以将高校网络舆情分为特大(I级)、重大(Π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个等级,具体区分为红、黄、橙、蓝“四色预警”,并建立相应的应急预警机制。

再就是对网上出现的重大舆论动向,及时向有关部门、领导和上级网络舆情工作办公室报送和反馈。要求在办理事件、接待当事人过程中,发现可能诱发高校网络舆情的要建立预警档案,对可能产生现实舆情危机的情况及早通知有关部门做好应对准备。

(四)加强高校网络舆论舆情模拟推演,把握校园网络舆论发展规律

(五)掌握网络舆论的引导艺术,提升高校网络舆论的应对技巧

高校网络舆情的特殊性决定了高校管理机构更应该讲求舆论引导的艺术,而不应该空洞说教。高校管理机构及管理部门舆论引导的艺术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导向是舆论传播和舆论调控的关键,管理机构及管理部门对网络舆情的引导,首先要做到的就是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就一个国家而言,导向包括政治导向、政策导向、理论导向、法律导向、价值导向、风尚导向、科学导向等几个层面。其中,最重要的是政治导向,这就要求高校管理机构及管理部门应利用主流媒体引导网络舆情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从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出发,坚持国家利益至上原则。

2.讲求舆论引导的表达技巧

3.审时度势,把握时机

目前,存在着媒体盲从非理性网络意见的现象,主要体现在:媒体对网络材料的真伪不加区分和辨别,盲从或屈从非理性的网络意见;为迎合这种意见而失去理性与客观的立场;忙于表达观点,却忽略了调查基本事实。所以,面对敏感的网络热点问题,高校管理机构及管理部门一定要审时度势,客观应对媒体,保持清醒的判断力。

公开、快速、畅通的信息渠道是引导高校网络舆论的必要法宝,据对近年来的高校热点事件经验观察,引导者先发制人,后发制于人,谣言扩散的过程正是高校管理机构及管理部门、主流媒体保持沉默的过程,正面的声音如果跟不上,负面信息就会乘虚而入。说真话要求准确公开信息,这是止谣的关键;立刻说要求要及时,这是舆论先机的重要一步。所以,高校管理机构及管理部门利用主流媒体引导网络舆情,要准确地把握时机,快速、慎重地做出反应。

参考文献:

【关键词】危机管理;网络环境;网络舆论危机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发展,网络逐渐变成了社会舆论的主要阵地,而网络的发展也对社会的管理产生了直接影响。而学者们对于网络环境下舆论危机的管理主要从两个方面来研究,一是根据网络媒体所具有的自身特点及功能来研究,即从网络的虚拟性、不记名性、迅速性以及广泛性等特点,研究网络舆论一旦发生其危机及产生的后果,如《试析危机传播中网络媒体的功能》(汪晓霞,2008)、《19982009重大网络舆论事件及其传播特征探析》(钟瑛,2010)等。;二是从网络的缺点入手来探讨舆论危机发生后的应对策略,如《从‘非典’事件看政府的危机管理》(文晓霞,2003)、《论网络新闻的舆论特征及舆论导向》(钟瑛,2004)等。通过笔者的梳理,发现目前现有研究中从网络社会视角来分析探究舆论危机管理问题的还较少,所以本文的研究对以后探讨网络环境下舆论危机的管理具有一定意义。

一、网络空间

二、网络社会舆论危机

3、控制程度难。美国公关学家格鲁尼格所言:网络时代“公众权力的崛起已成为不争事实,如今他们由‘抱怨’走向‘行动’,通过舆论和法律的手段汇聚大海一般的力量,而这些力量显然超过了以往时代组织面对个体时的强势”。

三、网络社会舆论危机的控制及引导

“危机是一种能够带来高度不确定性和高度威胁的、特殊的、不可预测的、非常规性的事件”。当一种网络社会舆论危机发生时,就需要应对者迅速作出决策来化解危机事件,加强危机管理。因此,我们必须制定一整套相对完整的应对舆论危机的管理方法。

首先要建立一套完整的网络监控体系。网络传播这种模式是新时展的产物,传统的监控模式已经很难适用,所以必须建立新的网络监控体系。尤其是对于一些网上恶意传播行为,更应该加以惩戒,形成科学、和谐、健康的网络社会舆论传播。此外还要加强制度建设,加强行业自律,科学、合理并且高效的应对网络舆论危机。

关键词:舆论监督;审判独立;司法权威

近年来,随着民主法治进程的推进,人们积极通过行使言论自由权对司法审判活动进行监督。司法审判不会永远完美,但忽视司法审判则永远不会接近完美。正因为有不完美的存在,所以才需要舆论合理合法的监督,但舆论过度干预司法审判已经破坏了法官法律思维的专业性和严肃性,严重影响了司法权威的树立。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深化的时代背景下,如何理性对待舆论监督和审判独立,是需要我们思考的课题。

一、舆论监督与审判独立的联系

(一)两者有相同的价值取向

舆论监督是言论自由权和公众知情权行使的体现。它的价值取向是在法律范围内言论表达自由,通过监督公权力维护社会公平公正。我国宪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要求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审判的目标必须是司法的公平公正。新闻监督与法院独立审判都是宪法予以规定的,具有相同的法律渊源,实质内容都是反映公共意志,价值取向都是公平公正。

(二)两者的矛盾冲突

首先,“应然正义”与“实然正义”的冲突。法律有其自身特定的规则,一个依法做出的判决,当事人双方都可能不满,因为司法审判是“实然的正义”,而民众舆论要求的是“应然的正义”,双方对事实有不同的价值追求。

再次,价值取向上的冲突。新闻媒体为了追求点击率、吸引群众眼球,而过分的介入司法审判活动,使得司法公正受到一定程度的冲击。

二、两者冲突原因分析

(一)新闻监督缺乏规制

在法治国家,新闻监督必须有法可依。西方发达国家新闻监督立法非常完善,英美法系国家除了制定专门的法律外,还有大量的判例对新闻监督予以规范。①而我国涉及新闻传播的立法是不够完善的。目前与新闻监督有关的法律除了宪法以外,主要有《出版管理条例》、《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等。这些法规无法应对迅速发展的新闻监督业。

(二)用道德情感品评法律问题,给审判工作施加了巨大压力

我国宪法第3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等自由。但公民对于司法审判的专业性并不熟悉,本能地倾向以道德标准看待法律问题,尤其在网络舆论中带有情绪色彩的言论较为突出。②在社会主义法治社会,道德与法律在根本上是一致的。但在具体的诉讼案件中,道德衡量的结果往往与法律审判相左,甚至有时会成为司法的对立面,严重影响司法公正。

(三)司法权威有待加强

司法被认为是社会公平的最后一道防线。在西方发达国家,司法具有崇高的权威。例如,美国的辛普森案。而在我国,司法的这种权威尚未真正树立。当法院终审判决作出后,很多当事人不是尊重判决,而是通过新闻、上访等诉讼外手段继续表达诉求。久而久之,人们对司法的信仰开始动摇,新闻监督的权威逐渐高于司法的权威,使司法权威难以真正树立。

三、目前平衡舆论监督与审判独立的有利氛围

(一)舆论监督环境优化

2015年10月24日,、中国记协以新闻道德委员会试点工作为主题召开了交流研讨会,全会达成一直认同,进而要求全国各省市在今年期间都要建立起省一级的新闻道德委员会。这是新形势下加强新闻道德职业建设、优化新闻媒体结构、加强行业自律、提升新闻工作者整体素质的重要举措。这一制度的实施,规范了新闻媒体自身的行为,进而未新闻媒体实行监督权创立合法健康的环境制度。新闻媒体行业自身建设的提升,自然为司法独立营造了良好的新闻媒体监督氛围,制度挺起来了,司法官员才更能心无旁骛、公正独立地行使审判权。

另外,国家号召全社会学习儒家文化,形成谦谦有礼、文质彬彬的社会成员风貌。这一号召有利于社会成员注意提升自己的道德文化修养,净化大众舆论语言环境,尤其是网络言语环境。大众行使文明的舆论监督,会缓和剑拔弩张的司法与民怨之间的关系,也有利于防止一些投机分子抢占道义和公众情绪的制高点,左右司法审判,即“舆论审判”现象。

(二)司法体制改革开端良好

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司法体制改革逐步推行开来。改革裁判文书签署机制,独任审判由独任法官直接签署;合议庭审判,由承办法官、合议庭其他成员、审判长依次签署。实行法官终身制,明确司法人员职责和权限,明确违法审判责任的七种情形等等,这都有利于提高司法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实现审判独立。

四、关于平衡舆论监督与审判独立的思考

通过以上的分析可以了解到,舆论监督和审判独立两者都是我国在民主进程中不可或缺的要素,在实践中实现两者的良性互动,和谐发展是必然发展趋势。

(一)对社会舆论监督的规制

舆论监督的主体是公众,公众往往借助新闻媒介这一公共话语资源表达民意,只起到一定的间接作用。所以,对传媒的规制是规制舆论监督的核心。

其次,完善制度构建。从制度层面规范新闻记者采访、监督信息反馈、监督责任追究、新闻信息更正,提高舆论监督的整体水平。

(二)法院应固守其审判独立的地位

从法院的角度看,应该正确看待媒体对法院的监督,应该看到其对于审判公正方面存在不可忽视的作用。同时也采取措施完善自身建设,达到审判独立和审判公正。

1、法院继续深化自身改革,固守其独立本位

首先,健全司法和职务保障制度。我国目前正在进行司法体制改革,实行审判独立,要求人民法院行使民事审判权只服从法律,任何团体和个人对法院行使民事审判权进行干涉,要求法官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但是人民法院从属于行政的体制仍未彻底改变。因此,要进行逐步深入的司法改革,政治与司法相分离,同时完善法官的职务保障制度。

其次,提高法官的职业道德素质和专业素质。在全面提高法官的素质方面,要求法官时刻保持三性:一是主动性,二是独立性,其三是谨慎性。

2、法院应积极为大众创造宽松的监督环境

注解:

①张冠楠.”媒介审判”下的司法困境[J].法学,2011,(5):58-59.

②黄佳鹏.网络舆论监督对司法过程的影响[D].哈尔滨黑龙江大学,2007:29-32.

[1]张冠楠.“媒介审判”下的司法困境[J].法学,2011,(5):58-59.

[2]周叶中.宪法[M].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12(1):271-273.

1.1公众网络参与具有直接性

在传统的公共管理模式中,公众的参与不可避免地受到地域、经济、交通等方面的限制而使其成为一种间接式的参与。在当今网络普及的时代,由强大的互联网作为支撑的公众网络参与实现了公众参与公共管理方式的直接性。公众足不出户就可以通过网络直接参与到政府的政策决策过程之中,对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发表自己的观点和思想,输出其政治意愿和利益诉求,实现了政府与民众之间的互动。

1.2公众网络参与具有平等性

1.3公众网络参与具有互动性

2.公共管理中公众网络参与存在的问题

公众的网络参与在公共管理之中有着传统公众参与所不能企及的优势,但同样在某些方面也存在着问题,其中公众网络参与的不均衡和非理性是其首要问题,在此笔者就主要讨论这两大问题。

2.1公众网络参与的不均衡性

2.2公众网络参与的非理性

网络的普及和发展为公众参与公共管理事务提供了有利的平台,人们可以通过网络表达自身的利益诉求和对政策制定的不满和意见。但是由于人们来自不同的阶层,受教育程度高低不同,人们在表达自己观点、发表自己言论的同时都受到自身思想素质、性格差异和道德标准的主导,很容易发生非理性的举动。并且由于网络的隐匿性和虚拟性,人们在参与公共管理事务的时候发生极端的行为和言论时并不会影响到现实生活中的自身形象和利益,所以,在针对一些问题发表观点的时候,一部分人会用到情绪化的词语甚至是虚构的事件来煽动他人,不是所有公众都有分辨信息虚实的能力,在这样的情况下就极易引发非理性的,对整个公共参与的过程都造成不良的影响。由于在网络空间可以隐匿现实社会中的真实身份,从而摆脱了现实中道德的约束,一些网民为了一己私欲而做出损害他人,甚至是国家、社会的过激行为,例如采取非法手段虚假信息等恶劣行为。网络空间信息的爆炸与泛滥,让普通的公众更加无所适从,盲目地跟随大众的意见,从而使参与公共管理的过程变成一种偏激的冲动或盲目行为,更甚者可能引发群体极化的暴力行径,必将阻碍公共管理中公众有序参与的健康发展。

2.3公众网络参与缺乏有效性

网络参与本身具备互动性,在整个过程中,信息的传递和交流是双向的,仅仅依靠公众的积极参与是不够的,更需要政府部门对公众的参与做出相应的有效回应。然而,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政府对公众网络参与公共管理这一模式依然缺少相应的管理和回应,这就造成了公共网络参与有效性的不足。在政府方面,主要存在的问题就是,政务信息公开不足和政府回应机制不完善。首先,我国目前虽然建立了不少政府网站实时公开政务信息,但是对于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并没有明确的规定,这就致使公众在参与公共政策的制定和监督过程中不能够有效地对其进行监督,无法满足公众对于政务信息的获取和对其执行情况的监督。其次,在现阶段内,我国并没有对政府部门的回应做出一定的规定,政府部门对于公众的提问或监督意见的回应一般都是被动性的,是在上层部门领导的指示或者是社会舆论的压力下被迫做出的选择性回应,政府与公众之间的有效互动比较缺乏。政务信息公开的不足导致公众网络参与缺乏有效的机制和程序,政府回应也缺乏相应的机制和一定的载体,这就造成了公众网络参与缺乏一定的有效性。

3.总结

关键词:气象能见度;理论;观测技术

1气象能见度理论

1.1能见度

气象能见度的理论主要根据Purkinje理论形成的,而气象能见度理论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可以有效的决定一些目标与背景的亮度差异,并根据这些差异制定出对应的能见度目标。在制定能见度目标时还应该将其中的背景固有亮度进行标记,并做好能见度与固有背景亮度的对比工作,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将能见度的真正意义体现出来[2]。当背景固有亮度与能见度对比时,可以根据能见度理论中的主要概念将其在空间目标识别领域中应用,完成能见度的观测工作。另外,在能见度与一些固定目标对比过程中,常常会受到一些大气学光的特性、自然光照度、目标固有亮度等方面的影响,导致气象能见度中的真正理论、含义被掩盖。

1.2气象能见度

2气象能见度的观测

2.1目测气象能见度

2.2器测气象能见度

在开展器测能见度理论的观测工作时应该使用对应的透射仪器进行操作,并将进入、接收终端的散射光以及基线进行偏离,等到实际观测时再将其进行准确矫正。对于散射仪器来说,还可以有效的对一些大雾的天气的气象能见度进行观测。

3结语

在开展气象能见度的观测工作时可以根本不同的天气情况、特征进行操作。在观测工作实际进行时可以根据不同的天气情况使用不同的定律进行,并将作为整个气象能见度观测工作的重要理论基础。本文对关于气象能见度理论与观测技术进行了简单的分析,文中还存在着一定不足,今后气象专业技术人员对气象能见度理论与观测技术工作进行更加深刻严谨的分析,将气象能见度的观测更加精细准确。

参考文献

[1]李浩,孙学金,单陈华,.关于气象能见度理论与观测的讨论[J].理工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3(03):297-302.

THE END
1.中西法律比较视野下的“情理”摘要:从法律史的视角出发,对“情理”与“法律形式主义”、“司法衡平理性”和“法律现实主义”的比较显示,“情理”逻辑下的司法过程不仅不同于法律形式主义所主张的对于法律文本的三段论适用,也在根本上区别于普通法传统的衡平推理。法律现实主义发现了司法过程中的情感、性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A4NTI2MzY0MQ==&mid=2650344453&idx=1&sn=1609f2dd13a41cab822b5dca5cf0cf95&chksm=86fd260dacbb0b9df6f70c82ce09c26f7b10f6cab10e3ea0fd82cb6aacaef3e2cc88ac0bb405&scene=27
2.以法治力量引领社会风尚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必须做到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在案件办理中,要特别重视裁判的价值导向和社会效果,保障审判质效,以法治力量引领社会风尚。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强调,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24/12/id/8284708.shtml
3.法庭独立三原则维护司法公正的基石在一个健康的法律体系中,法庭独立是维护司法公正的基石。它确保了审判过程能够客观、公正地对案件进行处理,不受任何外界势力的干扰或影响。这一点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二、防止干预司法三原则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各国法律都设定了一系列规定来防止司法机关遭到不当干预。以下是三个核心原则: https://www.6vjxuc8a1.cn/zheng-ce-fa-gui/449794.html
4.法院最新审判,司法公正的新篇章,法院最新审判,司法公正的新里程碑3、证据的重要性:在法院审判过程中,证据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全面、客观、真实的证据有助于法院作出公正的判决,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社会舆论的影响:社会舆论对法院审判产生一定的影响,在信息时代,舆论传播速度快,影响力大,法院需要在考虑舆论的同时,坚持司法公正,确保判决的权威性。 http://www.houyemotor.com.cn/post/2778.html
5.黄子佼判决书公开,揭示事件真相与司法公正权威解释1、司法独立: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应保持独立审判,不受外界干扰,确保判决结果的公正性。 2、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的关系:舆论监督是民主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助于推动司法公正,但媒体和公众在关注案件的同时,应保持理性、客观的态度,避免对司法审判产生不良影响。 http://6g.photomate.cn/explain/11805.html
6.辩论稿大众舆论关注司法审判弊大于利7篇(全文)我们先来明确定义,大众舆论是泛指由广大民众自发形成的,在一定时间与空间范围之内的,对某件事物或某种社会现象的集合意识或多数意见。司法审判是司法机关根据现有法律对客观事实进行审判。今天判断大众舆论关注司法审判利大还是弊大的标准就是看能否推进司法审判的良性发展,我方认为大众舆论关注司法审判弊大于利,理由如下:https://www.99xueshu.com/w/filexsr1ot7v.html
7.法律保护的博弈,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与权衡之道实用工具法律保护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博弈关系,法律保护为社会公共利益的实现提供支撑和保障,而社会公共利益的发展也对法律保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现实中,我们需要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求,不断完善法律制度,提高执法效率,加强法治宣传,以实现法律保护与社会公共利益的良性互动,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建立一个公正、和谐、繁https://www.kanfawang.com/post/20798.html
8.舆论对于司法利大于弊(精选7篇)舆论对于司法利大于弊(精选7篇) 篇1:舆论对于司法利大于弊 谢谢主席,各位评委,观众大家好: 我们先来明确定义,大众舆论是泛指由广大民众自发形成的,在一定时间与空间范围之内的,对某件事物或某种社会现象的集合意识或多数意见。司法审判是司法机关根据现有法律对客观事实进行审判。今天判断大众舆论关注司法审判利大还是https://www.360wenmi.com/f/filepy854x3a.html
9.大众舆论对司法审判的影响利大于弊一辩稿原创辩论稿大众舆论是大众自由充分发表自己对公共事务的见解,在交流和对话中形成的具有倾向性的议论。司法审判是指司法机关根据现有法律对客观事实进行审理并判决。关注,是因重视而特别注意。我们今天要讨论的是当大众舆论的目光聚焦在司法审判上时带来的影响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而我方今天的判定标准为:是否有利于实现法律公正http://bianlunba.cn/post/5766.html
10.以“于欢案”为例分析舆论监督与司法独立的矛盾与权衡【摘要】信息交互在技术驱动下的变革引发了深远的社会影响,加之民众法治意识的提高,新媒体平台为民众广泛的舆论监督创造了可能。网络舆论监督的普及,在保障人们的知情权与参与权的同时,也对司法审判的公正与独立产生了较大影响。“于欢案”中,事件涉及高利贷、人身攻击、辱母等社会问题,引发了很大的舆论关注。对涉案人http://media-ethic.ccnu.edu.cn/info/1007/2405.htm
11.论网络舆论监督对法院独立审判的冲突与平衡但是与此同时,网络舆论的形成也对司法独立构成了一定的冲击。近年来在一些大案要案面前,司法机关的独立裁判显得如此苍白无力,有的法院和法官迫于网络舆论压力,司法的天平不得不倾斜。那么,在当今社会,如何正确处理网络舆论的表达自由与法官公正独立的审判之间的关系,从而找准两者的平衡点,已成为司法实践中急需解决的一个http://ycfy.hbfy.gov.cn/DocManage/ViewDoc?docId=7553b551-ab02-11e1-bcb7-4c1fcc467667
12.「辩论」网络舆论对司法公正的积极影响大于消极影响互联网的普及加大了网络舆论的影响力,而此时的司法裁判也无法避免对网络舆论的考量。在我方看来,网络舆论发挥监管的作用有利于改善司法环境,促进司法进程。故我方认为网络舆论对司法公正的积极影响大于消极影响。以此为前提我方展开立论。 1.网络舆论能在一定程度上监督司法运行,使案件基本透明化,维护司法公正。网络舆论https://www.jianshu.com/p/d5c1dbce833c
13.笔记如何看待“媒介审判”(社会转型下的中国“媒介审判”现象慕明春:新闻媒介利用其公开传播的新闻报道或评论,干预、影响司法独立和司法公正,表现方式主要是媒体超越司法程序对正在审理的案件的案情分析、案件定性、对涉案人员定罪量刑等一系列问题做出公开的判断和结论,(甚至得出预测性的结论),以其明显的倾向性引导受众,形成一种足以影响司法独立审判的舆论氛围,(直接或间接地影响https://book.douban.com/review/10099187/
14.大众舆论对司法公正利大于弊1大众舆论只是司法公正的一个影响因素,不是只有才也不是只要就的关系 承认有正面影响也有负面影响,告诉他正面影响不可替代,负面影响可以规避 现状弊大于利,处于现状,现在会影响法官判案 司法、执法机关对于应当追究的案件而不追究,被害人告状无门,冤屈难伸的;或者司法、执法机关知法违法,执法犯法,判决结果或诉讼程序显https://wenku.baidu.com/view/f4d5b72a0440be1e650e52ea551810a6f524c8ac.html
15.媒体介入刑事案件的时间及利弊2、媒体违规报道刑事案件在审判过程中产生的消极影响 目前国内法学界对舆论监督对司法独立的消极影响的批评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首先,媒体报道传达的有倾向性的舆论导向和社会压力可能对法官、律师和证人产生诱导性的影响,使得审判结果受到外来因素的影响,不能公正客观的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自己的决定。其次,媒体的报道方式http://www.360doc.com/content/11/0209/16/54666_9161732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