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最爱的经典辩题,你pick哪方?选区法理选民

辩论是彼此用一定的理由来说明自己对事物或问题的见解,揭露对方的矛盾,以便在最后得到共同的认识和意见的过程。

辩论赛丰富了同学们的校园生活,舞台上的唇枪舌战、精彩博弈,不仅展现了辩手们的语言能力,而且体现了辩手们的思维能力。

并不让人意外的是,不少有名的辩手都是法学生出身。

法律人的思辩能力存在于奇妙浪漫的虚幻故事、此时此刻的社会新闻和变幻莫测的未来畅想中。

今天小编给大家提供几个开拓思路的经典法学问题辩题,供大家丰富课后生活,提高思维能力。

01

五名洞穴探险人被困于洞穴之中,并得知无法在短期内获救。为了维持生存以待救援,五人约定以掷骰子的方式选出一名牺牲者,让另外四人杀死他后吃掉他的血肉。

成员之一的威特莫尔是当初最早提出此建议的人,却在掷骰子前决定撤回同意。但另外四人仍执意掷骰子,并且恰好选中威特莫尔作为牺牲者。获救后,此四人被以杀人罪起诉。他们该被判有罪吗?

14种判法,

洞穴奇案,

你怎么看?

杀人者有罪/杀人者无罪

02

你站在天桥上,看到有一台刹车损坏的电车。在轨道前方,一个疯子把五个无辜的人绑在左边的电车轨道上。一辆失控的电车朝他们驶来,并且片刻后就要碾压到他们。

幸运的是,你可以拉一个拉杆,让电车开到另一条轨道上。然而问题在于,那个疯子在右边的电车轨道上也绑了一个人。

1967年,菲利帕·福特发表的《堕胎问题和教条双重影响》中,首次提到了“电车难题”。这个故事里,牺牲了道德是为了做另一件不道德的事情。

一个人的生命,

五个人的生命,

电车向左开/电车向右开

03

2005年5月23日,安徽进京务工人员杜宝良在极其偶然的情况下得知,他在北京真武庙路同一地点违反禁行标志105次,均被“电子眼”拍摄记录在案,须交罚款10500元、交通违章记分210分。这意味着,起早贪黑、以贩菜谋生的他一年白干了,老杜两口子的生活也被打乱了。

作为一个农民工,杜宝良仅仅是“不知道这里不能这样走”,对其如此重罚,有失公允。但也有反对声音认为,法律颁布之后,就应当推定公民应当知晓并遵守。

情与理之间,

要做出的选择,

你怎么看

杜宝良应当/不应当受到处罚

04

1995年,韩国国会议员候选人正在为来年的第15届国会议员选举做预热。但一名选民认为,他所在的选区和其它选区之间的人口比例悬殊。而选区之间人口比例不平等,将导致不同选区议员行使的选举权价值存在不平等。

该选民提起诉讼,要求韩国宪法法院对选举议员的地区选区划分表是否违宪进行审查。本案争议点主要集中在平等选举和投票价值平等的宪法意义。

一种观点认为,韩国国会采用一院制,国会议员在法理上是国民代表,在选区划分时应当尽可能遵循全体选民拥有平等选举权的原则,优先考虑人口比例,尽量保证选区划分时人口比例偏差较小,或给予人口比例高的选区较多议员名额分配;

反对观点则认为,国会议员虽然在法理上是国民代表,但在现实上具有一定程度的地域代表性。由于急剧的产业化、城市化的发展,人口向城市集中现象比较突出,城市和农村的人口本就存在不平衡。

何为自由,

何为民主,

选区划分应当/不应当以人口比例为优先标准

05

1968年,人工智能研究的创始人明斯基集中概括了人工智能的实质:让机器从事需要人类智能的工作的科学。随着人工智能的高速发展,其在司法审判领域的应用也愈加广泛。

然而,不少人对此亦抱持着审视甚至怀疑的态度。反对者认为法官的工作重在处理复杂社会关系中人与人的关系,人工智能难以像人一样能够置身于错综复杂的法律关东中运筹帷幄。

效率至上还是公平正义?

重新定义还是辅助帮手?

人工智能会取代法庭审判/人工智能不会取代法庭审判

06

舆论之于法治

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呢?

此外,小编还准备了题库供大家参考。欢迎各位采用这些辩题辩论,提升认知,打开视野,用更多的角度思考它。

1.社会秩序的维系主要靠法律/道德

2.在危害公共利益案件中,亲亲相隐/大义灭亲更应得到尊重

3.金钱是不是万恶之源

4.普法更需要严肃/娱乐

5.女性优先有无助于性别平权

6.理解需不需要共情

7.责任大小应不应该和能力挂钩

8.根据城市外来人口素质差异进行城市居住权利授予是合理的/不合理的

THE END
1.探求法律真意厘清规则适用涉及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案件管辖规定的法律及司法解释主要包括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民诉法解释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信息网络传播权规定。民诉法解释http://zbyyfy.sdcourt.gov.cn/dyzy/372897/372830/30526984/index.html
2.最高法直播,司法公正与透明的时代进步理化生实验室最高法直播是司法透明化的重要举措之一,通过直播,法院将审判过程公开,让公众了解法院的工作流程、审判标准和程序,从而提高司法透明度,增强公众对司法的信任度。 3、增强公民法律意识 最高法直播使得公民能够直观地了解法律案件的处理过程,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引导公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促进法治社会的建设。 http://scylhdzx.com/post/19433.html
3.舆论对于司法利大于弊(精选7篇)我们先来明确定义,大众舆论是泛指由广大民众自发形成的,在一定时间与空间范围之内的,对某件事物或某种社会现象的集合意识或多数意见。司法审判是司法机关根据现有法律对客观事实进行审判。今天判断大众舆论关注司法审判利大还是弊大的标准就是看能否推进司法审判的良性发展,我方认为大众舆论关注司法审判弊大于利,理由如下:https://www.360wenmi.com/f/filepy854x3a.html
4.网络舆论对司法公正利大于弊一辩稿原创辩论稿今天我方的观点是,网络舆论对司法公正利大于弊。开宗明义,网络舆论指:媒体对热点事件的报道或民众对热点事件的关注而产生的集合意见。司法公正指:要求司法机关在诉讼过程中准确适用法律,做出体现公平正义、高效、权威精神的判决。在当今民主社会体制下,不论在哪个国家立法都是要取得一定的民意基础,民众不认可的法也就http://bianlunba.cn/post/4071.html
5.网络舆论对司法公正的影响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设计艺术先厘清了“网络舆论”、“司法公正”的概念,并为其后提出的“不论网络舆论对司法公正的影响是利还是弊,它本身便对司法公正的独立性产生了影响,其本身就是一个弊端。”作了一个铺垫。也为后来的二三四辩的发言,打了一个响炮。 双方一辩的发言刚结束,台下观众便不由为他们所立的观点的严谨性鼓掌。 http://news.cuz.edu.cn/info/1016/30297.htm
6.中心研究在法治轨道上持续推进网络暴力治理与此同时,互联网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也面临一系列新的治理课题,有时也被不法分子利用,导致网络空间侵害公民合法权益问题时有出现,特别是利用网络进行侮辱、诽谤等网络暴力行为频频发生,引起全社会高度关注。从行为结构来看,网络暴力是一种群体性行为,本质上是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A4MjAyNzk0NQ==&mid=2649475173&idx=1&sn=89e4ba8259aea1a5ba059ca7bf55cb14&chksm=86162a60e47b6431cd0a9fed46e1c772967787d4ee5de6528f4d078139620f28a0bef0e2b574&scene=27
7.辩论稿大众舆论关注司法审判弊大于利7篇(全文)辩论稿 大众舆论关注司法审判弊大于利(精选7篇) 辩论稿 大众舆论关注司法审判弊大于利 第1篇 谢谢主席,各位评委,观众大家好: 我们先来明确定义,大众舆论是泛指由广大民众自发形成的,在一定时间与空间范围之内的,对某件事物或某种社会现象的集合意识或多数意见。司法审判是司法机关根据现有法律对客观事实进行审判。今天https://www.99xueshu.com/w/filexsr1ot7v.html
8.论网络舆论与司法公正的良性互动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舆论越来越显示出强大的力量,网民们轻则对热点案件发表观点,重则对其直接裁判,网络舆论对司法过程产生影响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网络舆论是否应该设置界限?如何解决网络舆论对司法活动的影响,已成为了司法领域一大问题。 一、网络舆论对司法公正的影响 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14/08/id/1363477.shtml
9.网络舆论对于司法公正利大于弊怎么辩论?以上是我想到的弊大于利的一方关于“网络舆论代表民意”这一点的反驳。如果题主能对这些反驳一一回应,https://www.zhihu.com/question/387046976/answer/1152521966
10.互联网时代的媒体与司法关系中外法学过刊规范媒体对案件的报道,防止舆论影响司法公正。”在网络时代,媒体与司法的传统规则,有些仍然在发生作用,有些已然失效,需要及时制定新的规则来规范媒体与司法的关系。“互联网时代的媒体与司法关系”是我们必须研究的新课题。 本文将对域外主要国家对待“司法与媒体关系”的立场进行梳理,分析当下互联网时代司法与媒体关系http://journal.pkulaw.cn/OldIssue/Detail/159670
11.网络舆论对司法公正利大于弊20个问题盘问网络舆论对司法公正利大于弊20个问题一、网络舆论有助于案件在阳光下进行处理,符合民意,确保公正司法公正是以一定的社会价值观念为基础的,难道对方辩友认为,没有社会价值观念为基础的司法结果也算公正吗?(比如戴套强奸不算强奸算公正?比如反抗强奸致犯罪者死亡被判刑坐牢算公正?例子以备对方强行回答不考虑民意)2014年http://www.bianlunzy.cn/doc/doccon/id/1807.html
12.网络舆论对司法公正利大于弊三辩稿阿日小次方网络舆论对司法公正利大于弊三辩稿【阿日】1、对方辩友,今天我来告诉你一个不透明的箱子里有苹果,和你看到一个透明的箱子里有苹果,两种情况你更相信哪个箱子里有苹果呢? 也就是说我方接下来能论证到网络舆论对司法的监控使得司法更加公开透明,我们就能达成一个共识,网络舆论可以提高司法的公信力(也就是民众更相信https://www.xiaocifang.com/i/YQ1b2828490Od
13.笔记如何看待“媒介审判”(社会转型下的中国“媒介审判”现象自媒体时代,网络媒体独立对司法案件进行议程设置,传统媒体由于自律意识和把关意识等因素的影响,对于重大案件的报道会由于害怕陷入是非争端而不敢发声。等到舆论的力量积累到一定程度,传统媒体再跟进,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形成舆论漩涡。媒体的言论借助网络这一介质最大程度地得到了传播,媒体非理性的言论会极大影响网民的https://book.douban.com/review/10099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