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贷款买车不给看合同?市民质疑“好车帮”玩套路
贷款买车被中介公司“套路”
此类消息经常见诸报端
一位市民欲贷款买二手车
担心落入这种“圈套”
再三向中介确认
明明说好了没有其他费用
结果还款时发现又多出一笔钱
质疑自己被“套路”了
烛火新闻记者调查了此事
贷款购车
发现多还近7000元
侯先生告诉记者,前阶段,他打算购买一辆二手车,由于资金不足,只能贷款,二手车行的车商给他介绍了一家名叫“好车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车帮)的中介公司,进行贷款购车。
收了5200的担保费
“好车帮的业务员告诉我,通过他们公司贷款,需要交5200元的担保费和1000元的GPS费用,以前就听说二手车贷款有套路,我和他再三确认是否还有其他费用,他告诉我没有,只剩下还银行的钱,之后他们就拿了一沓说是管理账户的合同让我签,合同页数非常多,当时没有细看,由于下一步就要到银行面签了,觉得也没什么问题了,于是就签了合同。”侯先生说。
签过合同之后,侯先生去银行查询才发现实际上每个月还款1900余元,而好车帮却要求他还款2135元,一个月要多还近200元,3年下来要多还7000余元,实际银行才收取5000余元的利息。
不给看合同
感觉被“套路”
每月多还近200元
侯先生表示,5200元的担保费、1000元的GPS加上银行的利息5000余元和要多还的近7000元,相当于贷款6万余元,产生了近2万元的利息和费用,如果当时告诉他要多还这么多钱,他也不能在这家公司办理贷款。
“后来我去找好车帮,业务员说每月多还的钱是他们公司收取的服务费,我当时再三确认过他说没有其他费用了,现在却不承认了,说我们签过合同了就按合同走,合同里有这项服务费,但是,这份合同只有一份,签完后业务员就拿走了,什么都没给我,我向他索要一份合同,他说不需要,说手机上会收到提示。”侯先生说。
侯先生认为,自己被中介公司套路了,套路点就是中介公司让他在网上签的那份电子三方代扣协议,其实是贷款人每个月把贷款打到中介,再由中介转到银行,贷款人并没有直接把钱打到银行,而合同不给贷款人,就是避免贷款人发现中介收取的费用,如果自己不去银行查,可能就一直被蒙在鼓里。
“10个点”收费未告知
“好车帮”拒绝调取签约视频
警方调查时“好车帮”未出示营业执照
当天,记者和侯先生来到了好车帮。
好车帮的业务员表示,侯先生签了合同就代表认可了合同内容,合同就是一式一份的,给了银行,侯先生没看是他个人原因,他们签约的时候也是有录像的。
之后,好车帮的负责人称,他们是担保公司,所有银行车贷不对客户直接放款,需要有一个担保公司,他们收18个点的代办费,之前收的5200元担保费只是8个点,后面的10个点打到了利息里。
侯先生表示没有提前告知这些时,对方说:“有什么证据证明没告知,我一起让你拿出18个点,你能承担得了吗?”
“你要提前告知了,我能在你这办吗?”侯先生说。
侯先生提出调取当时签约的监控,被负责人拒绝了。
警方调查时
“好车帮”未出示营业执照
购车人质疑被好车帮套路
几分钟后,龙凤公安分局的民警来到现场。
民警询问好车帮负责人收的款都是什么费用,负责人称,他们的居间服务费一共是18个点,后期扣10个点,不是私自扣的,是国家承认第三方代扣机构代扣的。
之后,民警要求负责人出示营业执照,但好车帮负责人未能出示。
好车帮负责人表示他们是异地办公,总公司在齐齐哈尔,他们租的房子没有不动产权证,所以办理不了营业执照。
律师解析
如故意隐瞒可撤销合同
关于此事涉及的合同问题,记者采访了律师樊爽。
樊律师表示,因为合同只有一份,并且购车人手中现在没有合同,因此无法核实双方之间签订的合同是否为有效合同,假设该合同是担保公司以公司的名义与购车人签订的合同,因担保公司故意隐瞒了购车人每个月需要多还180元贷款、3年多还款6000多元的事实,那么,如果担保公司在双方签订合同时,明确说明了这6000多元的情况,购车人可能作出其他选择或者不贷款购车,多还的6000多元就不是购车人的真实意思,是购车人在陷入错误认识的情况下才签订了合同,所以认为签合同过程中担保公司存在欺诈行为,令购车人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订了合同,购车人现在已经知晓自己遭受了损失,那么购车人可以行使合同的撤销权。
购车人应证明自己确实对于多还款的事情是不知情的,且担保公司知情而故意不告知的。法律依据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