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漯河市源汇区D410000201806020114(*)/D410000201806040022/X410000201806080006
反映情况:漯河市源汇区小于村东北角400米,垃圾处理厂渗滤液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到西平县宋集乡,长达数十公里,造成黑臭水体,污染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该举报件的问题基本属实。我市今年4月份开始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大量农村生活垃圾进入填埋场,4-5月份多次出现较强降雨天气,导致渗滤液量明显增加;加之垃圾渗滤液处理厂处理设施老化、处理能力不足,造成渗滤液外溢,流入临近的西平县仁和乡、宋集乡境内的自然沟,与沟内长年积累的淤泥、污水混合,形成长约4公里的黑色水体。
处理及整改情况:漯河市委、市政府对举报件反映的问题高度重视,市委书记蒿慧杰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专题听取整改工作的汇报,市长刘尚进亲自带领有关部门现场办公,解决垃圾填埋厂渗滤液处理的具体问题,市环保攻坚办约谈了垃圾填埋场的主管部门市城市管理局,并迅速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立即采取措施,确保垃圾填埋场产生的污水不再外排。二是迅速组织吸污车抽取垃圾填埋场外的沟内污水,目前已有约2公里的沟段断流并露底。三是利用挖泥船或钩机对近4公里长的水沟进行清淤疏浚。四是购置超滤、纳滤、反渗透膜等物品,对渗滤液处理厂设备进行换膜维护,提高渗滤液处理能力。五是购置防雨帆布蓬5万㎡,将垃圾山体顶部完全封盖,防止雨水通过垃圾山顶渗入山体,减少垃圾渗滤液的产生量。六是硬化垃圾填埋场场区道路。七是对现
有的渗滤液调节池和生化池进行扩建,新建一个约4000立方米的调节池,防止渗滤液外溢。八是加快垃圾填埋场到马沟污水处理厂排污管道工程施工,6月底前实现与马沟污水处理厂的连通。九是购置安装垃圾填埋场外排水在线监控设施,与市环保部门联网,确保达标排放。十是启动静脉产业园建设,力争年底前开工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
问责情况:无。
2、信阳市息县D410000201806090021
反映情况:信阳市罗山县竹竿镇闻湖村万寨与罗山县一河之隔的息县,有一家陈大洼砂场,老板郭锋非法开砂,导致水土流失、农田被毁。老板联合黑社会殴打村民,罗山县和息县公安局包庇黑社会,非法施暴、诱供、屈打成招。投诉人多次向市政府、县政府反映,无处理结果。
处理和整改情况:1.对该公司非法采砂行为进一步核查,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查处。2.对监管缺失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纪依规立案查处。3全面落实河砂禁采、河道生态环境修复等有关规定,严格按照河道采砂管理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和河(湖)长制要求,依法严厉打击顶风采砂等违法违规行为。
问责情况:1.对分管淮河河砂资源管理监察大队的县淮管办纪检组长夏宗成党内警告处分;2.对负有监管责任的监察大队长周豫南给予记过处分;3.对分管淮河河砂资源管理监察大队的息县水利局陈冰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3、固始县D410000201806030070(*)
反映情况:固始县汪棚乡叶岗村教门湾组后面,夜间有人在河道挖沙,破坏环境。
处理整改情况:查明情况后,河道管理人员对两户人进行了政策教育,告知了全县河道禁采的要求,严明河道取沙必须落实审批许可程序,任何个人不得私自取沙。下一步,我县将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对问题反映区域重点巡管,做好沿河两岸的群众工作,引导群众了解国家政策,积极参与生态环境建设。
4、固始县D410000201806030086
反映情况:固始县城镇路西段日出东方小区北门有一条水沟,下水道污水直接排入该水沟,导致水体黑臭,气味难闻,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调查核实情况:群众反映问题属实,即陈政路规划从固始县城蓼城大道至204省道(县政府后门)全长约3.5km。该路东段在2013年前后均已修好通车,但从日出东方(二期)至204段(即陈政路西段)由于还有几十户居民房屋始终未拆,造成该路西段一直至今未修通,雨污水管道也无法配套建设,陈政东路的大量生活污水从污水管道流经此处变成明渠排放,使沿途居民生活受到影响。
处理及整改情况:县政府已责令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务必于6月20日前采取工程措施,从政府后院墙(西北角)处破路开挖铺设直径1米管道25米,将路北污水引到路南污水管道,并流向陈元广路污水主管道内。此措施实施后,可暂时解决陈政西路污水明渠排放问题。最终解决陈政西段污水排放还需待此路修通后,铺设专用污水管道收集运输沿途污水至204省道污水干管。
5、南阳市桐柏县D410000201806070086(*)
反映情况:南阳市桐柏县朱庄镇响潭村,银地公司开矿破坏果林、松树,诉求人房子被破坏,变成废墟,无家可归。
6、南阳市X410000201806080054(*)\X410000201806080055(*)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举报:河南天冠燃料乙醇公司蛋白饲料厂违法排污的问题,在河南天冠燃料乙醇公司蛋白饲料厂中,长期采用四台燃煤热风炉对空气进行加热进行饲料烘干,且尾气未进行任何处理,烟尘直接排入大气。(此四台燃煤热风炉并非乙醇公司热电锅炉车间,而是藏匿在蛋白饲料厂内部,仪用于饲料烘干的燃煤热风炉)。2015年后,河南天冠燃料乙醇公司增加一套沼气热风炉进行饲料烘干,并对环保部门宣称全部采用沼气烘干饲料,但实际上出于生产成本的因素,在明知违法的情况下,仍然主要采用燃煤热风炉进行生产。为逃避环保检查,河南天冠燃料乙醇公司采取燃煤热风炉由明处转入暗处,加装卷闸门(夜晚打开进煤,白天关门防止被检查发现)、要求职工对外保密、采用夜晚进煤白天使用、白天加大沼气用量减少烟尘排放等方法,并于2017年1月18日下发应对环保检查的《蛋白饲料厂原煤卸车安全管理规定》(此规定在河南天冠燃料乙醇公司内网蛋白饲料厂《规章制度》中查到),以逃避环保责任,生产至今(近期以来更是全部采用燃煤烘干饲料)。2015年以来,国家环保督查组、省检查组到市级的环保局多次检查,每次乙醇公司采取停燃煤热风炉、清理现场用煤痕迹等措施逃避检查。
处理及整改情况:市环保部门进一步加大对该公司的监管力度,要求该公司采取工艺改造措施,热风炉全部使用沼气作为热源,拆除热风炉上煤系统,确保不出现环境污染问题。
7、南阳市桐柏县D410000201806040101(*)
反映情况:南阳市桐柏县黄冈红叶景区毁坏山林建滑道、修路,破坏自然生态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该景区项目在建滑道、修路过程中,毁林0.17亩,占用林地5.25亩,举报属实。
问责情况:县纪委正在调查处理。
8、南阳市桐柏县D410000201806060117
反映情况:南阳市桐柏县淮源镇鸿仪河村南边,有一根特高压1100千伏高压边导线距离投诉人住房仅20米,担心辐射污染及安全隐患。
9、南阳市桐柏县D410000201806060096
反映情况:南阳市桐柏县淮源镇三王庙村南边,有一根100千伏高压线,塔基距离投诉人住房仅22米,担心辐射污染及安全隐患。
10、南阳市南召县D410000201806080003
反映情况:南阳市南召县皇后乡北赵寨村中后组,贫困补贴款一直未发,污染处理、退耕还林费一年几百块,十几年未给。问乡政府工作人员,回复说现在已经没有退耕还林的钱了。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不属实。反映的北赵寨村中后组应为北召店村中后组。在扶贫补贴方面,涉及贫困户的有到户增收、七改一增、危房改造等扶贫政策,政策性资金均直接划拨到建档立卡的一卡通账户中,该村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不存在扶贫资金该发未发问题。污染处理费方面,查阅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没有向村民发放污染处理费之规定。退耕还林费方面,群众反映的问题焦点是部分群众的退耕还林款未发放。经县林业部门核实,多年前北召店村中后组群众将自己享受退耕还林补贴的地块,私自租赁给别人开挖土方,并获得相应的租赁金。因开挖土方将原有树木砍伐,县林业部门调查后,鉴于退耕还林原种林木已不存在,自2013年起,该乡对损毁林地的所有人停发了退耕还林补贴。经实地查看,涉及的地块部分种植的是玉米等农作物,部分地块荒芜,不存在污染问题。
处理及整改情况:无。
11、河南省平顶山市市辖区虢国路交通花园X410000201806120005
反映情况:平顶山市虢国路交通花园5号楼、10号楼全体居民及李家窑村民代表集体检举反映有关环境污染方面的问题:虢国路路段附近聚集了100多家汽修厂,每天都有汽修店在人行道上给车辆喷漆,甲醛、苯等致畸、致癌气味刺鼻难闻,无法开窗,严重污染该区域环境,影响着周边居民的健康,导致周围群众生活苦不堪言。特别是三门峡市贤诚汽修厂位于三门峡市虢国路交通花园一墙之隔。2012年从铂景湾等居民楼拆迁,官方所谓的“临时安置”实际是框架结构(厂房属违章建筑)。修理厂距离交通花园5号楼仅2米多,四周均为家属楼,所建喷漆房不环保,24小时施工,(漆房漆味刺鼻),机器隆鸣声影响休息,修理厂旱厕臭气熏天,严重破坏了人居环境,对生活造成了极大困扰。
12、汝州市D410000201806070071
反映情况:平顶山市汝州市小屯镇张村,张村煤矿废水排入村边沟内污染了地下水,造成居民饮水困难。矿上给大队30万,让大队治理污染,大队迟迟未处理。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1.张村煤矿基本情况。张村煤矿即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瑞平煤电有限公司张村矿,属汝州市小屯镇管辖。张村矿于2017年6月7日经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文号为豫发改能源〔2017〕575号,同意张村矿生产能力为1.50Mt/a。2.关于平顶山市汝州市小屯镇张村,张村煤矿废水排入村边沟内污染了地下水,造成居民饮水困难的情况调查不属实。根据该企业《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该企业需建设矿井水处理站处理矿井水,矿井水处理后除回用和深化处理部分,多余部分外排。该企业建设有配套的污水处理设施,外排废水执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张村矿污水处理设施出口进行取样监测,水质达标。对于举报污染地下水的问题,对张村矿附近两家水井进行取样监测,水质均达标。3.关于矿上给大队30万,让大队治理污染,大队迟迟未处理的情况调查部分属实。张村矿与张村村委会签订有合同,付款30万用于张村矿外排洪沟至张村下游的河道治理及清除淤工程、半坡阳至张村道路整修工程(含一座小桥维修)。该工程于2016年完成,但是近年来雨水及张村矿外排水冲刷,边沟内会有淤泥淤积。
处理及整改情况:小屯镇正在组织人员对边沟内淤泥进行清理,计划15天内完成清淤工作。1.督促小屯镇政府尽快对边沟内的淤泥进行清理,加强日常监管,定期清淤,并做好群众维稳工作;2.责成汝州市环保局加强对企业的监管,确保张村矿矿井水处理站设施正常运行,废水达标排放。
13、驻马店市上蔡县D410000201806020088
反映情况:驻马店市上蔡县无量寺乡孙湾村东头,无名养鸡场粪便排在旁边的小河里,污染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关于反映“驻马店市上蔡县无量寺乡孙湾村东头,无名养鸡场粪便排在旁边的小河里,污染环境”问题。经调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群众反映无名养鸡场始建于2011年,现养殖蛋鸡8000只,属于规模以下养殖户。该养鸡场建设有沉淀池一个,位于养鸡场旁排水沟边,约60立方米,养鸡粪便排至沉淀池后,定期用抽粪车转运到农田用做肥料。经现场调查,群众反映的小河为养鸡场旁边排水沟,该养鸡场沉淀池上方没有防雨棚,不符合雨污分离要求。
处理及整改情况:上蔡县无量寺乡政府已于6月5日责令该养鸡场限期内完成防雨棚搭建和晾粪场建设。目前,已建设雨棚和晾粪场,抽粪车定期转运,确保沉淀池粪污不会排向养殖场旁的水沟。
14、驻马店驿城区D410000201806030130(*)
反映情况:驻马店市驿城区产业集聚区建设大道,1、天方药业焚烧药渣,产生刺鼻恶臭气味,经常在凌晨、阴雨天排放。2、后羿药业通过深井排放废水,污染地下水。
15、驻马店平舆县D410000201806110071
反映情况:驻马店市平舆县高杨店镇陈刘村委有一个砖厂,烟囱排放废气造成庄稼污染。向平舆县环保局反映未解决。
问责情况:给予平舆县高杨店镇陈刘村委党支部书记陈飞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平舆县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李新中诫勉谈话处理。
16、驻马店产业集聚区D410000201806120037
反映情况:驻马店市汝河大道与老驿城大道交叉口东南角工业集聚区,鑫金鑫节能环保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夜间生产,烧焦炭烟尘污染环境。
处理及整改情况:一是企业夜间限制生产。企业降低夜间产能,使夜间产量较之前降低30%,以达到降低废气排放量的目的。二是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将责成环保、执法部门加强日常监管,尤其是夜间生产监管,严格按照网格化管理制度,加强夜间巡检,增加夜间检查频次和不定时巡查,确保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17、驻马店泌阳县X410000201806120048
反映情况:驻马店市泌阳县付庄乡韩德海长期占用乡政府的石英砂厂厂房养猪,猪场离乡政府不到500米,离乡医院不到50米,气味刺鼻,污水经过乡医院流入街南河,后流入板桥水库,造成水库污染。曾向泌阳县环保局举报,环保局看过现场后给畜牧局打报告,让畜牧局处理。来信人质疑环保局为什么把问题交给县畜牧局处理。质疑环保局与乡政府推诿,不作为。
处理及整改情况:泌阳县付庄乡政府对韩德海遗留闲置猪舍进行彻底拆除,同时对属地加强环境日常监督管理。
18、新乡市辉县市D410000201806050113(*)
反映情况:辉县市张村乡杨圪垱村采石场、化工厂、水泥厂等粉尘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举报内容部分属实。杨圪垱村共有企业3家,分别为辉县市东方建材有限公司、辉县市合顺建材有限公司和新乡市瑞嘉生物型煤科技有限公司,但不存在化工厂。1.辉县市东方建材有限公司年加工石材10万吨车间,年产80万吨高标号水泥粉磨生产线车间,年产3.5万吨轻质碳酸钙车间。现场检查,该公司已根据市攻坚办要求停产到位。但是该公司车间和厂区内地面不整洁。2.辉县市合顺建材有限公司年加工20万吨铝矾土及砂岩项目2017年10月通过辉县市环境保护局备案。现场检查,该企业备案以来,由于市场形势不好一直处于停产状态。3.新乡市瑞嘉生物型煤科技有限公司年产70000吨生物质成型燃煤生产项目,2014年4月7日经辉县市环保局验收。现场检查,2015年以来,该企业由于市场形势不好一直处于停产状态。根据上述三家企业情况,由张村乡杨圪垱村委会对该村部分村民进行走访,群众对3家企业环境保护工作基本满意。
处理及整改情况:辉县市东方建材有限公司车间和厂区地面不整洁,张村乡已对其下达整改通知,该公司已立即进行整改到位,并建立了长效保湿保洁措施机制。
问责情况:针对此次信访事件和环境污染问题,按照污染治理主体责任和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划分,经研究,由张村乡党委给予杨圪垱村委会环保工作网格化监管责任人赵忠成诫勉谈话处分。
19、新乡市辉县市D410000201806060016
反映情况:新乡市辉县市张村乡井南凹村党支部书记郭合安、村长王长银勾结黑恶社会人员,在井南凹村大面积山坡上偷挖石头,严重破坏生态坏境,造成严重后果。又在井南凹村南边让外村人员建一个石料厂,偷挖石头卖到石料厂,谋取大量利益。另,辉县市张村乡柴庄村北河沟里,多家污染企业在辉县市和卫辉县两县相连的山上偷挖乱挖,辉县市、卫辉市政府执法人员视而不管。在前十几天发现井南凹村北与和尚庵河西旁发现一块亿阳公司矿区的立碑,是否又要破坏环境。请领导及有关部门立即阻止这些不法行为。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举报内容部分属实。1.针对私挖盗采问题,矿管执法人员每天都在对全市区域的矿山进行排查夜查,2018年以来,矿管执法人员对张村乡井南凹村、柴庄村北河沟里与卫辉市交界确属辉县市境内的私挖盗采问题已立案查处4起,并已全部处罚到位。2.经现场调查,未发现设立亿阳公司矿区。此问题不属实。3.现场调查,确有一临时石料堆放点。4.关于反映涉黑问题,已由公安部门调查处理。
处理及整改情况:1.针对私挖盗采问题,张村乡矿管执法人员进一步加大排查夜查和执法处罚力度。2.针对井南凹村南边建有一临时石料堆放点的问题,调查组当场责令当地村委会立即清理并要求加强监管,截至6月8日12:00,该石料堆放点已清理完毕。
问责情况:针对此次信访事件和环境污染问题,按照污染治理主体责任和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划分,经研究,张村乡党委给予井南凹村村委会主任诫勉谈话处分。
20、新乡市辉县市D410000201806050018(*)
反映情况:新乡市辉县市孟庄镇烟墩村东头,河南省天和型材有限公司院内有烟墩村生活水井,该公司在水井旁边装卸化工原料,污染水井。投诉人多次向辉县市、新乡市环保局反映,至今没有处理结果。
处理及整改情况:1.责令河南天和型材公司禁止在孟庄镇烟墩村生活水井临近处装卸原材料,改向远离水井的位置装卸原材料,并将靠近水井一面的车间窗户采取密闭措施,严防车间漂浮物外溢。2.对取水井进行密闭围挡,井口周边采取水泥硬化措施。
问责情况:对孟庄镇环保网格化责任人李廷中诫勉谈话。
21、新乡市辉县市X410000201806100050
反映情况:辉县市孟庄镇郭村新乡铁军颜料有限公司,环保设施长期配备不全,有时存在污水直排的行为,废水中总氮、氨氮数据均超标,严重污染了当地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不属实。1.关于“环保设施长期配备不全”的问题。6月12日现场检查,公司两台燃煤锅炉及生产车间处于停产状态。现场查阅该公司委托河南省田野绿都环境检测检验有限公司出具的监测报告(豫都监测〔TB〕2017第1号),排放废气浓度能够满足排放标准要求。原料煤及灰渣建设有密闭式储存库,有效减少粉尘无组织排放。该公司建设有污水处理站,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与生产废水通过规范化污水排放口一同排入孟庄污水处理厂。2、关于“有时存在污水直排的行为,废水中总氮、氨氮数据超标”的问题。经查阅辉县市环境监测站2016年9月1日~4日监测报告显示,该公司处理后的废水各项指标均满足标准要求。经对该公司生产区域及排污口的现场检查,公司废水、废气产污工段及环节均按照要求配套建设了污染防治设施,各类污染物排放符合有关标准要求,结合辉县市孟庄污水处理厂出具的收水范围,调查组认为,该公司不存在环保设施长期配备不全及废水排放氨氮、总氮超标问题。
处理及整改情况:责成环保部门加大对该公司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废水、废气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行,定期检修和维护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确保设施正常运行,保证废水、废气达标排放。
22、新乡市X410000201806080052(*)
反映情况:新乡作为全国清洁供暖12个示范市之一,在2017年散煤管控“双替代”工作中暴露出一个严重问题:虚报、冒领、套取国家财政专项资金。事实是:新乡市区红旗、卫滨、牧野、凤泉四个区级政府,突出存在卫滨、牧野、凤泉三个区级政府对“双替代”工作不组织,对“双替代”设备不甄别,放任自流,滥竽充数,直接导致辖区大量居民到空调专卖店虚开空调购置发票,以此套取财政专项补贴。区级政府却视而不见、充而不闻。5月30日,2018年“双替代”任务省发改委已正式下达,如果在今年“双替代”工作中不能真正刹住这个歪风,不仅严重损失财政专项资金,使“双替代”收不到实效,而且滋生腐败,败坏政风。
调查核实情况:经核实,卫滨、牧野、凤泉三个区存在“双替代”改造自买设备户,但均经区政府部门同意,本着因地制宜的原则,由群众结合自身实际,购买合适的取暖设备,且均严格按照“河南省电代煤、气代煤设备(产品)推广目录”进行采购。在经村、乡镇,甚至区级核实的基础上,才予以拨付补贴资金。同时,三个区均已陆续启动了“双替代”专项审计工作。
处理及整改情况:1.由市发改委迅速下发了《关于排查整改“双替代”骗补问题的紧急通知》,以此次群众反映为契机,举一反三,全面组织推进各县(市)、区“双替代”问题逐条、逐项排查整改。2.进一步优化工作方式方法,强化县(市)、区政府主体责任。
23、安阳市殷都区D410000201806120010、D410000201806120011、X410000201806120011、D410000201806110016
反映情况:安阳市安阳县许家沟乡西子针村秦保荣反映中联水泥厂自2011年以来,征地扩建厂区,加大设备建设,扩大生产,使原本远离噪音、粉尘、震动污染的村民住宅逐渐靠近厂区。中联水泥厂产生的污染严重影响到我们的正常生活,希望问题得到解决。李文清反映,中联水泥厂除噪声、粉尘污染外,厂内机械设备运转产生的震动对我家房屋造成了伤害,自家院内所有房屋墙体和屋顶全部开裂,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机械设备运转产生的巨大粉刺,特别是铁渣一样的东西,落到院里到处都是,吸入体内对身体造成严重伤害。我多次向村里、乡、县级政府及环保部门反映情况,至今得不到处理。希望以上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不属实。该公司采取基础减震、围护结构、吸音材料、隔音墙、消音器等降噪措施。2018年6月5日噪声监测结果不超标。2018年6月10日粉尘无组织排放监测结果不超标。同时,自2016年以来的在线监控数据均未超标。经现场查看,信访人秦保荣、李文清房屋均不同程度存在房屋细微裂纹,不存在信访人反映的“所有房屋墙体和屋顶全部开裂”情况。粉刺铁渣问题2017年9月责令该企业限期整改,该公司于当月对烟囱进行了耐磨喷涂处理并以施工完毕,去年9月底已整改到位。根据环评批复要求,该企业噪声扰民问题建设时已同步解决。信访人秦保荣、李文清在该企业附近居住但不在协议搬迁范围。
24、安阳市殷都区D410000201806070065(*)
反映情况:有群众反映位于安阳市殷都区安丰乡付家洞村东北角,鸿鑫建材有限公司、瑞源建材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噪声扰民;村支书在漳河内私挖滥采,给这两家企业供应原材料。
调查核实情况:
查办结果:1.信访人反映鸿鑫建材厂、瑞源建材厂生产时机器运行噪声扰民不属实。6月4日,在两家企业生产期间均进行了噪声监测,监测报告显示昼、夜间噪声值均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目前,因市场原因和安阳市2018工业企业超低排放治理要求,两家企业均处于停产治理状态。2、信访人反映村支书在漳河内私挖滥采,给这两家企业供应原材料问题不属实。经对鸿鑫建材厂和瑞源建材厂管理负责人、付家洞村支书付荣杰、乡村两级河长进行调查问询,未发现付家洞村支书付荣杰在漳河内私挖乱采,也未向两家企业供应过原材料。
25、安阳市殷都区410000201806080033(*)
反映情况:安阳市殷都区都里镇李珍村东山上的选矿厂被安阳市环保局查封,该厂私自把封条拆了偷偷生产,安阳市日报、市环保局去调查时被村支书安排的人打了,电视台录像机也被抢了,诉求人认为安阳市环保局存在查处不严的情况,要求追究责任。
调查核实情况:2017年5月,安阳鑫汇矿业有限公司第二选矿厂因环保深度治理不达标,都里镇政府对其进行了查封。2017年11月17日,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接到举报人反映鑫汇矿业违规生产的问题,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立即组织环保公安联合督查组连夜对该问题进行了核查。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问题:“安阳鑫汇矿业有限公司正在生产,约12人员手持铁锹围堵、阻挠督查人员调查取证,并用手遮挡摄像设备;未执行煤炭洗选等行业全部停产要求”。该问题于2017年11月19日通过《安阳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及近期督查问题的通报》(安环攻坚办〔2017〕603号)文件进行了通报。同时,要求殷都区政府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迅速整改、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坚决克服松懈怠战情绪和侥幸心理,紧盯各项工作任务,打好蓝天保卫战;并将整改查处追责情况报市攻坚战指挥部。
处理及整改情况:1、殷都区都里镇立即对该企业进行断电处理,每晚由一名副科级干部带队对该企业进行夜查;2、2017年11月18日,殷都区环境保护局对该企业进行了查封,该企业已停产到位。3、给予李珍村吴玉福(第二选矿厂厂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成李珍村委会免去其第二选矿厂厂长职务。2017年11月24日,安阳县公安局对吴玉福(围堵、阻挠督查人员调查取证,并用手遮挡摄像设备行为)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并上网追逃。2017年12月18日,吴玉福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同日,安阳县公安局依法对吴玉福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现该案件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即将移送检察机关。
26、安阳市殷都区X410000201806110012
反映情况:安阳市安阳县安丰乡翟庄村安阳鑫源节能建材厂,露天生产,物料无覆盖,生产过程没有污染防治措施,生产时乌烟瘴气,灰尘满天飞,并且没有环评手续,曾多次反映没有得到解决。
处理及整改情况:针对制板、成型工序存在露天操作的问题,殷都区环保局已对该企业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该企业停产整改,建设制板、成型大棚,杜绝制板、成型工序露天操作行为,在未完成整改前不得生产。对该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殷都区环保局已立案调查。
问责情况:1、对殷都区环保局分包该企业的副中队长刘杨军进行诫勉谈话。2、对安丰乡政府包村工作人员韩广军、翟庄村村委会主任张庆顺进行诫勉谈话。
27、安阳市殷都区D410000201806080059
反映情况:安阳市殷都区安丰乡付家洞村有一家鸿鑫石料厂,机器噪声扰民,运输车辆无覆盖,沿路抛洒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1.关于企业生产过程中噪声扰民问题不属实。2018年6月9日,调查组对该企业再次进行了现场检查。安阳县鸿鑫建材有限公司北侧、南侧、东侧是农田,西侧是翟曲公路,东南方向是付家洞村(直线距离602米)。采取的降噪措施是基础减震,标准化厂房隔音。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目前,该企业因市场原因和安阳市2018工业企业超低排放治理要求,处于停产治理状态。在上次办理该举报件时,对该企业生产时进行了噪声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噪声不超标。2.关于运输车辆无覆盖,沿路抛洒严重问题不属实。2018年6月9日,调查组再次对该厂进行了监督检查,现场未发现超限车辆出入和抛洒污染公路行为。该企业厂区道路已硬化,空余场地绿化,车辆装载在全封闭厂房内进行。厂区有专用洒水车辆,有车辆自动冲洗设备并能正常使用。
28、滑县X410000201806090007/X410000201806100011
反映问题:安阳市滑县王庄镇砖窑厂毁坏大片良田,烧粘土砖,使大片良田沙漠化,破坏了祖辈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当地政府视而不见、不作为。
调查核实情况:滑县自2007年、2008年开始淘汰老式黏土砖,王庄镇共拆除51家老式砖窑厂,改造成13家新型墙体材料厂,2015年1月进行综合整治,重新办理环评审批手续,2016年陆续开工建设,变成了目前的11家,通过这几年的整治,滑县新增耕地5234亩。王庄镇的11家新型墙体材料厂分别是:1、滑县王庄镇建民环保节能建材厂,2、滑县天路环保节能建材厂,3、滑县王庄镇高郎环保节能建材厂、4、滑县王庄镇振恩环保节能建材厂、5、滑县王庄镇新喜环保节能建材厂。6、滑县王庄镇金豆环保节能建材厂、7、滑县胜利新型建材厂,8、滑县宏达新型环保建材厂,9、滑县王庄镇龙村新型节能建材厂,10、滑县王庄镇环保节能建材厂,11、滑县顺发新型节能建材厂。11家新型墙体材料厂全部通过土地审批,占用的全部是工矿用地,是建设用地的一类,并全部通过环评审批,其中滑县顺发新型节能建材厂由于建厂晚,加上2017年企业错峰生产,目前正在准备验收,滑县胜利新型建材厂正在建设中,其余9家已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11家新型墙体材料厂目前全部停产,正在进行超低排放改造。
经过中共滑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调查,未发现“当地政府视而不见,不作为”的现象。综合调查情况,信访人反映情况不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我县将进一步督促县国土局、王庄镇人民政府加强检查巡查力度和频次,防止一切非法取土毁坏土地的行为。
29、滑县D410000201806120036
反映问题:新乡市延津县、封丘县的煤球还是散装的劣质煤球,都销售到了安阳滑县,导致滑县的洁净煤销售不出去,无人管理。
处理和整改情况:由于信访人举报不属实,所以不涉及处理。
30、鹤壁市淇县X410000201806110038
反映情况:淇县庙口镇大李庄村北头路西向山里1.5公里淇县鑫旺铸造配件厂。该厂自2008年建厂以来,就是一个高能耗,高污染发源地。一、该厂厂名与产品不符,厂里不搞任何铸造配件,实际是一个专业炼铁炉。二、该厂设备落后,高能耗、高污染,日产元宝生铁110吨,日耗煤焦95吨,厂区方圆数百米整天乌烟瘴气,煤灰粉尘散落一地,矿渣铁末夹带油垢垃圾恶臭熏天。三、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厂里自2008年到现在能生存生产,地方保护是关键,淇县环保局一科长每次去检查,根本不去现场,在厂办公室寒暄片刻,领取1000元小费,带着自己的随从,就去市或景区就餐玩乐了,每年那位科长在厂里拿1-2万元的环保费从不开票。上级单位来例行检查,环保局立即通知厂方停风减料,铁炉处于不工作状态,应酬检查,配合的天衣无缝。四、该厂选址选到山里遮人耳目,天高皇帝远,可我行我素,随心所欲,与世隔绝。五、该厂在通往厂区的路旁建办公区、后勤区,组织有护厂人员,普通人根本无法进厂,看不到生产环境的真面目。六、该厂法人代表王保丰,男,淇县庙口镇王洞村人,号称北霸天(因王洞村在庙口镇北部)腐蚀拉笼干部,横行乡里,对厂里的胡作非为,群众恐惧,敢怒不敢言。希望惩治污染源。
处理及整改情况:针对该厂存在料仓未完全封闭、部分地面未硬化、擅自新建一台炉渣粉碎机的环境违法行为,淇县环保局已立案查处。
31、济源市D410000201806100064(*)
反映情况:位于济源市克井镇佃头村的豫光金铅股份排放废气,污染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6月12日至14日,我市对豫光金铅股份公司进行调查,根据举报内容,经核实:该公司目前已建成底吹炉废气制酸、还原炉、烟化炉、贵冶车间、综合回收厂还原炉、富氧熔炼侧吹炉等11套废气自动监控设施,全部正常运行并联网,监控数据同步上传至国家和省、市监控平台。调阅其今年5、6月份自动监控数据,未发现有超标排放问题。另根据铅冶炼行业技术规范要求,该公司贵冶车间、熔炼厂烟化炉及富氧侧吹炉岗位收尘需加装废气自动监控设施,目前已完成前期招标工作,预计7月份建成联网,届时可实现自动监控固定点源全覆盖。
根据全省统一要求,今年10月1日起,该公司将执行国家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从6月4日开始,其一期年产8万吨铅冶炼和综合回收锑还原炉等生产线停产检修,实施提标改造。2017年10月,该公司建设了工况视频监控系统,主要监控企业的主体生产设施运行、运输道路清扫、物料存储转运、车辆清洗设施运行等情况,监控画面同步与市监控平台对接,监控人员每日查阅录像上报异常信息,未发现企业存在其他无组织排放废气问题。同时,市环保局还在佃头村西安装了微型空气自动监测系统,调阅今年5、6月的空气质量数据,未发现有空气质量恶化或其他异常情况。6月13日和14日,市环保局组织对正常生产的直接炼铅厂制酸和二期还原炉排放口的废气进行了手工监测,结果表明,污染物排放均达到国家规定的限值要求。但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原料进厂线未及时洒水有扬尘现象。
综上,该公司排放的废气虽能满足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实现达标排放,但对周边环境仍有一定影响。存在的环境问题,一是部分岗位收尘自动监控设施未完成安装;二是原料进厂线有扬尘现象。群众举报反映情况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督促企业加快现有污染防治设施的提标改造进度,7月20日前完成岗位收尘自动监控设施安装,确保10月1日前执行特别排放限值后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强化运输道路清扫,落实物料存储转运等环节的抑尘措施,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2、焦作市孟州市D410000201806020018/D410000201806030030/D410000201806040089
反映情况:焦作市孟州市谷旦镇禹寺村西边,该村党支部书记杨六东建了一家大型养猪场。20年以来,该养猪场粪便废水通过渗坑排入地下,污染地下水。另外一部分粪便直接排入干渠最终流入黄河,严重污染环境。由于杨六东的干儿子是孟州市环保局长,群众多次举报未果。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举报情况同于第6批第一项D410000201806050043,第7批四十一项D410000201806040111,处理结果相同,不再重复公开。
33、焦作市解放区D410000201806070094
反映情况:焦作市山阳区人民路中央瀚邸小区一号楼与二号楼中间,带劲儿烧烤店,油烟直接排入小区,影响小区居民生活,曾向当地12369反映一直未解决。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烧烤店位于解放区。举报部分属实。2018年6月9日上午10时30分,解放区组织食药局等部门对饭店进行了现场检查。该饭店于2016年12月16日开业,投资21万元安装了两套油烟净化设备(佛山市科蓝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型号规格为BS-216J-6K的油烟净化器、规格型号为BS-216J-8K的油烟净化器各1台)。该饭店在经营过程中定期清洗维护油烟处理设备,一直保持设备正常运转。但在现场检查中发现该店的油烟虽经处理后排放,但在出风口处仍发现有油烟气味。
处理及整改情况:1.加大油烟净化设施清洗维护频率。由每月一次,增加为每15天一次。2.增加油烟净化设施,提高油烟处理效率。
34、新乡市卫滨区D410000201806110080
反应情况:新乡市卫滨区科隆大道河南科隆新能源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通过烟囱和天窗排放废气。下雨天从厂内流出很多带泡沫的污水,污染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情况不属实。该公司建有10吨低氮燃气锅炉,其产生的锅炉废气,经15米烟囱排放;公司建有6条球形氢氧化镍生产线和4条混烧生产线,生产电池正极材料。该产品属于精密产品,生产工艺要求必须在恒湿的密闭状态下,其生产车间的天窗采用固定式门窗,全部处于密封状态,进出车间的通道口设有缓冲区,杜绝车间内外的物料混合、携带,不存在通过天窗排放废气问题。该公司生产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由厂门口排污口进入厂区北侧科隆大道城市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新乡市骆驼湾污水处理厂。6月13日新乡地区下暴雨,6月14日新乡市环境监察支队对该公司排污口水质进行勘察,未发现其排放的生产废水带有泡沫,随后,对公司排污口进入市政管网前的污水井进行水质查看,水质透明,未带泡沫。6月14日,企业委托河南省田野绿都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其排污口生产废水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总磷、总氮、总镍、总钴7项污染因子进行取样检测,检测数值未超过国家排放标准。
处理及整改情况:强化督查组要求该公司加强对车间生产线的管理,实施清洁生产,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转和运行记录,严格遵守各项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
35、新乡市红旗区D410000201806120035
反映情况:新乡市红旗区向阳路与金穗大道中间,新乡学院的两个操场修建的塑胶跑道,有毒有害,气味难闻,影响师生的身心健康。
调查核实情况:红旗区调查组到新乡学院进行了调查,调阅了新乡学院运动场施工合同、验收报告、施工材料检验报告等资料,各项资料均为合格。调查组到运动场进行现场调查,未发现有刺鼻气味,举报反映情况不属实。
问责情况:无
36、濮阳市范县D410000201806110054(*)
反映情况:濮阳市范县,1、王楼镇高速路口500米左右,有两个木材加工厂,烟囱冒黑烟,臭气难闻,污染环境。2、高码头镇镇政府东边1000米左右路北,一家羽绒厂夜间清洗设备,废水直接排放到灌溉河道内,高码头镇北边有20多个村子的河道都受到污染。
处理及整改情况:现场调查后,范县环保局立即责令濮阳市光明密度板制品有限公司进行整改,并对产生异味现象下达了《责令纠正环境违法行为通知书》,制作了调查询问笔录、现场勘查笔录,对其进行立案处理,目前正在按照程序处理中。
37、濮阳市台前县D410000201806110104(*)
反映情况:濮阳市台前县孙口乡张塘坊村南有一个恒润石化,废水渗进地下造成附近地下水污染,自来水水质发黄,上边还有油渍。
38、三门峡市湖滨区X410000201806120005
反映情况:三门峡市虢国路交通花园5号楼、10号楼全体居民及李家窑村民代表集体检举反映有关环境污染方面的问题:虢国路路段附近聚集了100多家汽修厂,每天都有汽修店在人行道上给车辆喷漆,甲醛、苯等致畸、致癌气味刺鼻难闻,无法开窗,严重污染该区域环境,影响着周边居民的健康,导致周围群众生活苦不堪言。特别是三门峡市贤诚汽修厂与三门峡市虢国路交通花园仅一墙之隔。2012年从铂景湾等居民楼拆迁,官方所谓的“临时安置”实际是框架结构(厂房属违章建筑)。修理厂距离交通花园5号楼仅2米多,四周均为家属楼,所建喷漆房不环保,24小时施工,(漆房漆味刺鼻),机器隆鸣声影响休息,修理厂旱厕臭气熏天,严重破坏了人居环境,对生活造成了极大困扰。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情况属实。
(一)反映虢国路附近汽修厂占道喷漆污染环境影响居民健康问题属实
经查,虢国路交通花园至银山路口,分布汽车维修企业共47家,其中汽车装潢与机电修理企业35家,涂漆专业12家(其中2家有喷漆房安装废气净化处理装置;5家喷漆房未安装废气净化处理装置;5家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部分企业在室外人行道上进行维修、喷漆作业,产生刺鼻气味和噪声污染,对周边居民正常生活构成影响。
(二)反映三门峡贤诚汽修厂噪声喷漆扰民情况属实
汽修厂西、南侧分别是交通花园5号楼、10号楼,一墙之隔,距离是5.5米;北侧是李家窑居民房,东侧为空地。
经过现场查看,该企业有一座水冲式厕所,有臭味。
处理及整改情况:
(一)未经许可擅自开展汽车维修业务的16家企业
经排查,该地段47家汽修企业中,共16家未取得汽车维修许可,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已于6月13日送达停业通知书,其中涉及喷漆业务的5家不再受理其许可,予以取缔。责令11家不涉及喷漆作业的企业在下达通知15日内完善资料申办道路运输许可。
(二)有许可但未安装废气过滤装置的5家喷漆企业
市道路运输管理局6月14日下发了停业整改通知书。对小付汽车钣金服务部等5家企业依据《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八条限期更换道路运输许可证书,许可内容取消喷漆维修专项,二类维修企业降为三类。
(三)有许可、有废气过滤装置的1家喷漆企业
对捷通汽修厂烤漆房于6月17日已下发停业通知书,达不到整改要求不得投入运营,按照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八条,该企业经营许可证到期后,不再延续。
(四)存在店外经营现象的23家汽修企业
市城管局已于6月13日对23家汽修厂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立即整改,组织回填并覆盖处理室外地沟23处,拆除室外升降机11台。
(五)群众反响较大的三门峡贤诚汽修厂
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已于6月14日对三门峡贤诚汽修厂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停业整顿,达不到整改要求不得投入运营。
下一步由交通运输部门牵头,环保、城管等部门共同参与研究制定我市汽修行业环境治理细则,规范汽修行业的选址、操作环境指标、工艺控制等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问责情况:对三门峡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维修科科长辛舒冬、市环境保护局直属分局监察大队一中队中队长王彬、市城管局第二执法支队第八大队大队长仝海涛进行组织约谈,并做出书面检查。
39、洛阳市孟津县D410000201806080018
反映情况:洛阳市孟津县平乐镇后营村北侧开发区里有几个企业,向后营村沟内排放污水,污水气味难闻。
调查核实情况:平乐镇后营村北侧开发区为送庄镇工业开发区,共有17家企业。16家企业不产生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镇区污水管网进入送庄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或用于厂区绿化,仅有洛阳市护驾庄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一家排放生产废水,排放污水为清洗大蒜废水。因开发区污水提灌站6月3日突发性线路跳闸,导致该公司污水通过送庄镇污水管网汇入雨水管网后,流入送庄镇后沟村村南沟内,最终进入平乐镇后营村自然沟,后营村沟内现场未闻到难闻气味。该公司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无配套治污设施擅自投入生产。环保局对该公司环境违法行为下达责令改正决定书,依法立案查处,并积极指导公司完善环保手续。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目前,该公司已停产,已委托第三方签订环评服务合同;开发区污水提灌站设备已正常运行,污水已全部清运完毕。
40、开封市尉氏县D410000201806100093
反映情况:开封市尉氏县朱曲镇周寨村西头,有一家翻砂厂生产过程中扬尘污染严重,噪声扰民。
情况核实:经查,该卷与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第3批D410000201806040025号件举报内容相同。现将调查处理结果再次公示:
6月4日接到督办文件后,尉氏县朱曲镇镇政府及尉氏县环保局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进行调查。调查发现该厂厂房内已安装的电炉和袋式除尘器已拆除,范长社已决定自行对建成设施进行了拆除不再从事铸造生产。存在的噪声污染问题,是在2018年4月安装设备时产生的。该厂厂区和厂房地面全部硬化,不存在扬尘污染。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在接到举报件之前,尉氏县环保局已对尉氏县润聚阀门厂未批先建的违法行为下达了纠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厂停止建设并立案处罚。接到举报件后该厂负责人范长社自行将生产设备拆除到位。
问责情况:依据《开封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治理攻坚行动量化问责奖励规定》和《尉氏县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暂行规定》,朱曲镇人民政府决定给予朱曲镇周寨村村支书周建平全镇通报批评,尉氏县环保局决定给予辖区监察中队中队长张雁飞通报批评。
41、开封市尉氏县D410000201806110013(*)
反映情况:开封市尉氏县洧川镇西街粮食局南隔壁,开封福英防腐机械防腐有限公司,私自向地下排放盐酸工业废水,污染地下水,投诉人多次向尉氏县环保局反映没有处理结果。尉氏县环保局长李东辉和机械厂老板侯闯是姨表关系,包庇该公司。
情况核实:6月9日,县环保局联合洧川镇政府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调查。经现场调查,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酸液体、水洗废水、酸雾吸收塔废水经厂内生产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于水洗槽内,不外排,更换后由配套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存放并交由河南伟恒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依法处置。经执法人员对该公司厂区内外深入细致排查,没有发现有暗道排放迹象。县环保局委托河南博晟检验技术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厂区内生产车间水井、厂区外西北200米、东南200米农田机井水进行了取样,检测报告显示地下水:PH、总锌、COD、氨氮、悬浮物均不超标。
问责情况:依据《尉氏县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效能问责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县委、县政府督查局对县环保局局长李东辉、洧川镇环境监察中队长杜高峰予以告诫。
42、洛阳市栾川县:X410000201806060031(*)、X410000201806060004、X410000201806060032、X410000201806060005、X410000201806060020、X410000201806060006、X410000201806060019、X410000201806060037、X410000201806060047、X410000201806060048、X410000201806060049、X410000201806070001、X410000201806070002、X410000201806070003、X410000201806070004、X410000201806070005、X410000201806070006、X410000201806070007、X410000201806070008、X410000201806070009、X410000201806070010、X410000201806070011、X410000201806070012、X410000201806070013、X410000201806070014、X410000201806070015、X410000201806070051、X410000201806070052、X410000201806070053、X410000201806070054、X410000201806070055、X410000201806070056、X410000201806070057、X410000201806070058、X41000201806080059(*)、X410000201806090002、X410000201806090015、X410000201806090016、X410000201806090017、X410000201806090018、X410000201806090021、X410000201806100042、X410000201806110007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启明公司在洛阳市栾川县庙子镇龙潭村长岭组土地上建了7家小选厂,自2011年以来,利用报废公章手续弄虚作假,非法生产,不具备环保排污设施,造成跑冒滴漏,超标排放,污物(水)到处可见,异味浓重,黄沙漫天。在整治“散乱污”三小企业中,他们依然我行我素,串通官僚,导致一百多亩国有土地被流失和严重污染,希望彻底关停。
调查核实情况:栾川县启明冶金有限公司位于庙子镇龙潭村,2005年设备已拆除,仅保留办公室、生产厂房和场地。此后由栾川县冶金有限公司豫鑫选厂等6家企业使用此厂房和场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2017年除了栾川县四新选矿厂和栾川县蒙克矿业有限公司,其余4家均按“散乱污”被取缔。栾川四新选矿厂产品为铜精矿和铁精矿等,生产流程为破碎、球磨、浮选,并配套建设有水雾降尘设施和废水处理设施,选矿废水经尾矿库澄清后循环使用,环评及验收手续齐全。栾川县蒙克矿业有限公司于2008年停产至今。2018年6月7日现场检查时,未发现已取缔的企业出现反弹,未发现污水乱排、超标排放和跑冒滴漏等环境污染现象,没有闻到异常气味,也没有黄沙漫天飞的情况。地下水检测结果显示,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举报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鉴于此举报为280名职工“三金问题及后续安置问题”,县委、县政府已成立专班,依法依规、妥善处理企业职工信访问题,尽快化解纠纷。
43、洛阳市西工区D410000201806030096
反映情况:洛阳市西工区红山办事处张岭村第6居民组养殖户,距离诉求人家3米不到,臭气难闻,导致窗户不能开。每天早4点开始挤牛奶,机器噪声扰民。2016年反映至今未解决。
处理及整改情况:2018年6月11日,经西工区与养殖户协商,已将奶牛寄往他处暂养。6月13日西工区现场复查,原有养牛场所已拆除,粪便已清理,场地完成硬化。
44、洛阳市偃师市D410000201806070008
反映情况:洛阳市偃师市大口镇肖村南山丰兴石料厂,白天不生产晚上生产,粉尘和噪声污染,石渣堆放在基本农田内污染土地,该厂老板私自在诉求人田地内硬化水泥路盖房。
处理及整改情况:5月8日该企业因粉尘无组织排放,偃师市环保局对其立案处罚,并要求其停产整改。在其整改未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前,禁止违法生产。
45、洛阳市偃师市X410000201806100028
反映情况:洛阳市偃师市大口镇南山上有多家石料厂、白灰厂,每天载重货车不停往返,噪声污染严重,路面被严重压坏,尘土飞扬,排水管不通,臭污水满街流。南山被挖的不成样子了,生态破坏很严重,望重视。
调查核实情况:在大口镇西寨村、南寨村、肖村、山张村共有石料和石灰加工企业7家,分别为偃师市丰兴石料厂、偃师市大口镇西海石料厂、偃师市安富兴石料厂、偃师市大口镇相东石料厂、偃师市军鑫矿业有限公司、偃师市大口镇南寨航军高钙厂、偃师市大口镇泰达建材厂,以上企业环保手续完善,4家石料厂均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并到国土资源局备案,并向偃师市国土资源局提交矿山恢复治理责任书。2016年偃师市在大口镇新修一条砂石专用通道,并在大口石材线上设置超限超载联合执法站,禁止运输车辆通过大山路,所有装载石料车辆都必须经石材线专用车道,石料运输已与周边居民生产、生活分开,该问题已得到解决。现场发现,偃师市军鑫矿业有限公司有部分生产原料未进行覆盖露天堆放;大口镇大山路路面部分受损,路面尘土较大,排水设施部分受损,污水流到街道上。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偃师市军鑫矿业有限公司物料露天堆放,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粉尘污染,环保部门向其下达了《偃师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处以行政罚款4万元;大口镇和国土、环保、交通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落实监管责任,严查在道路运输、环境污染方面的违法行为,督促企业按要求开展生态修复。同时,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大山路修复改造工程尽快开工。
46、洛阳市孟津县D410000201806090108
反映情况:洛阳市孟津县会盟镇扣西村洛阳市华龙畜牧有限公司,粪便废水直排,污染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被投诉的“洛阳市华龙畜牧有限公司”为洛阳龙元畜牧有限公司,占地303亩,年出栏2万头肉猪,建设有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经调查,该养殖场粪污通过地下管道流入沼气池,经过厌氧发酵,沼液进入储存池,经沉淀后用污水泵抽出灌溉,粪污经干湿分离后,污水回流进入贮存池,经分离后的粪便,在凉粪场堆积发酵后,作为农家肥用于农作物肥料还田。举报不属实。
47、洛阳市嵩县D410000201806020117、X410000201806050037、D410000201806030064、D410000201806080048
反映情况:嵩县车村镇下庙村老庄组“宏鹏矿业”尾矿库占用的100多亩土地已经复耕,今年3月该企业在手续不全未经村民同意的情况下又在复耕的土地上采砂卖砂。为了防止村民举报,嵩县宏鹏矿业有限公司雇佣社会人员对村民进行恐吓。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情况不属实。被投诉的“宏鹏矿业”为嵩县宏鹏矿业有限公司,该企业安监、环评手续齐全。2013年以来,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尾矿库也随之停用,企业2018年3月9日已支付2018年年底之前所有地租。现公司正在进行尾矿尾砂回采基建施工,该行为属于正常行为。关于对村民进行恐吓的情况,经调查,2018年5月17日,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经嵩县公安机关调查,与群众发生争执的为公司员工,不存在雇佣社会人员,也没有对村民恐吓。
处理及整改情况:为妥善解决当前矛盾,嵩县政府已要求该企业立即停止尾砂回采项目基建施工,妥善处理与当地群众的纠纷。县国土部门、安监部门、车村镇政府要切实履行行业和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该尾矿库的监管。
48、洛阳市偃师市X410000201806050003
反映情况:洛阳市偃师市大口镇肖村南山石料厂,昼夜生产,造成大气、土壤、噪声污染。诉求:1.责令石料厂立即停业;2.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3.对近年来对村民造成的损失给予合理赔偿。
49、洛阳市孟津县D410000201806080018
50、洛阳市高新区D410000201806080100
反映情况:洛阳市高新区,房地产开发商在周山森林公园上面建商品房,占用旅游景点。
处理及整改情况:下步,将加大对周山森林公园巡视力度,确保不发生占用旅游景点的违法违规现象。
51、洛阳市伊滨区D410000201806080068、X410000201806090024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洛阳市伊滨区庞村镇掘山村,近两年莱特集团建成后,因每天晚上焚烧各种油漆、粉末、各种化学废料并伴有爆炸声,产生有害烟气,导致来信人种的葡萄叶焦树黄穗腐烂,多种果树开花不结果,损失惨重。
调查核实情况:洛阳莱特柜业(集团)有限公司位于庞村镇产业集聚区,主要经营钢制办公家具,环保手续齐全,建设有配套污染防治设施。5月15日接到过该案件同内容的举报,现场检查,公司厂区西南角垃圾堆放场区域有焚烧垃圾、废纸、挂钩产生的痕迹,伊滨区环保局依法立案查处,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洛环罚〔2018〕第12040号),给予8万元行政处罚。在随后的多次检查、复查中,该企业未再出现焚烧行为。邀请洛阳市农科院葡萄专家实地察看了投诉人的葡萄园,专家认为该葡萄园今年减产原因为今年雨水较多,气温骤升导致霜霉病爆发,与莱特公司焚烧挂钩及垃圾行为没有直接因果关系。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针对种植户葡萄园减产问题,庞村镇政府正在积极协调引导洛阳莱特柜业(集团)有限公司和种植户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纠纷。
52、商丘市梁园区D410000201806120022
调查核实情况:梁园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调查组到平原街道办事处和辖区内企业,对该信访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梁园区平原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共有企业65家、建筑工地11个,其中,属于平原街道办事处服务管理的企业7家、梁园产业集聚区服务管理企业58家。珍兽皮革有限公司自2018年3月份以来正常生产,天瑞水泥有限公司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错峰生产,商丘市金和复合板有限公司正常生产,亿龙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自行停止生产,信鑫包装有限公司因搬迁停产,商丘市隆鑫建材有限公司麦收放假停产10天,宏源钢管制品厂已停产2年5个月;辖区内三和佳园、苏地现代城、盛世龙城、千百度广场、汇景雅居、上海公馆、金翰苑、中医医院综合楼、0370国际城、百乐居商住、凯泰汽配城11个建筑工地,自2018年以来也未收到任何单位下达的停工通知。抽查平原街道辖区内产业集聚区服务管理的商丘市双龙包装有限公司、商丘市宏源食品有限公司、思凯林实业(商丘)有限公司、商丘双叶工艺品有限公司、商丘滋美食品有限公司、商丘市安俪嘉建材科技有限公司6家企业均在正常生产。经现场调查,举报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商丘市严格要求梁园区深入开展自查,通过明察暗访的形式加大对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职工的监督,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各项政策措施,杜绝“一刀切”“先停再说”等违规违纪行为,对违规违纪人员从严、从快、从速查处问责。
53、周口市商水县D410000201806050067(*)、D410000201806030055
反映情况:周口市商水县练集镇河沿行政村有二三十家铸造企业,使用燃煤将废铁熔化,冒黑烟,大气污染严重。
处理及整改情况:2018年5月24日,环保、公安、镇政府联合执法,做到了对园区28家企业断水断电,清原料、清设备、清产品。企业无生产迹象,不存在环保部门不问责,污染一直未解决问题。
问责情况:经商水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练集镇党委书记张妍燕提醒谈话,练集镇党委政府向县委县政府写出深刻检查;给予练集镇镇长刘景明提醒谈话;给予练集镇党委委员、副镇长范大勇提醒谈话;给予练集镇河沿行政村党支部书记王守钦诫勉谈话;给予环保局局长杨志梅诫勉谈话,并全县通报,县环保局向县委县政府写出深刻检查;给予县环保局副局长陈凯周诫勉谈话;给予环保局副主任科员勾深清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商水县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陈小波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