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推进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完成年度工作计划为总抓手,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以打造精致城市为目标,直面城市环境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严格落实创城工作重点任务,统筹协调,分线作战,落实城市精细化、网格化、科学化管理,强化措施,标本兼治,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二、整治内容
(二)占道经营、马路市场整治
开展占道经营专项整治,提升城市管理品质,按照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部署安排,对照创城标准,查找差距和短板,对城区主次干道和重点部位进行全面清理,严厉查处探头经营、店外加工、流动摊点、马路市场等占道经营行为。早市夜市定时定点有序经营,禁止外溢和超时经营。早餐摊点规范有序经营,严禁新增违规占道早餐摊点。加强马路市场清理整治,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逐步引导经营业户进入专业市场或临时疏导点经营,切实解决乱摆摊点、占道经营等问题。加强节假日期间市容整治,为群众营造整洁有序的节日环境。加强我市重大活动期间市容环境整治,全力保障各项重大活动顺利开展。加强校园周边、景区、广场等重点部位的市容环境整治。
(三)静态非机动车管理
(四)城市“牛皮癣”专项整治
(五)乱搭乱建行为治理
严格落实违法建设网格化巡查机制,对城区主次干道、大街小巷全覆盖进行巡查,对重点区域、重点地段、重点人员重点监控,从源头上控制乱搭乱建行为;落实新增违建不过夜要求,发现一起、拆除一起,确保不形成新的乱搭乱建行为;强化宣传,通过悬挂条幅、发放宣传页、车辆流动集中宣传等方式,开展乱搭乱建、违法建设治理宣传活动,营造严控强拆的高压氛围。
(六)严格落实门前三包
沿街单位“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责任落实到位,并做到有责任牌、责任书、责任范围、内容明确、日常管理记录齐全,确保门前市容整洁卫生,各类车辆停放有序,环境绿化美化。加强对路段巡查人员和服务外包公司、人员的管理,加大巡查力度,切实达到门前三包管理标准。门前三包责任牌损坏、丢失的,及时更换,对新更换的门头经营户及时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
三、实施步骤
(二)全面整治,集中攻坚阶段(3月1日—3月31日)。
(三)整改提高,完善机制阶段(4月1日—4月30日)。对辖区内整治情况进行拉网式检查和回头看,查找问题和不足,启动再整治、再规范,遏制回潮现象。认真总结活动中好的经验、好的做法,通过制度化、程序化的途径,建立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四、组织保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市局成立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永鸿同志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分局、科室、中队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活动的组织领导、协调调度、督导考核,统筹推进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各分局、中队要根据市局工作部署,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对接,形成上下联动、分工协作、各方参与的推进机制,确保整治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二)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大力宣传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重大意义,尊重社情民意,扩大公众参与,赢得群众支持和理解,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良好氛围。通过开展整治活动,引导广大居民养成良好的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不断增强爱护城市环境意识,全面提升文明素质。
(四)加强督导,狠抓落实。实行定期督导检查和情况通报制度,加大对各分局、科室、中队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考核力度。对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将依据有关规定,从严追究责任。
(五)完善机制,建立长效。创新城市管理工作机制,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实行常态化管理,做到整治规范一片,完善提高一片,长效巩固一片,切实提升城市市容面貌和市民居住环境,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邹城市城市管理示范路创建标准
邹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9年2月22日
附件:
邹城市城市管理示范路创建标准
1、道路两侧无流动摊贩,无店外经营,无市场外溢,无沿街叫卖、噪声扰民行为,无在道路上从事生产、加工、维修作业等各种违章占道行为。
4、道路两侧无乱搭建建筑物、构筑物、设置其他设施的行为,无违章开门扒窗,无残墙断壁,无堆放、吊挂有碍观瞻的物品。
5、非机动车按照分类划定停放区域,有专人管理,摆放有序,无占压盲道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