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小区2栋架空层曾发生过火灾(央广网记者顾炀威摄)
与事发楼栋类似结构的5栋
依旧停放大量电瓶车
24日下午,记者也来到了与事发楼栋建筑结构相似的5栋居民楼。该栋居民楼的一层架空层面积较大,连通了该楼栋的所有单元。记者在现场发现,该处架空层内依旧停放着大量的电瓶车,不少电瓶车车身上甚至已经积灰,有部分电瓶车正在充电。
记者发现,该小区主要有两个正在运营的电瓶车充电桩品牌。2月23日,记者曾致电其中一家为该小区提供电瓶车充电桩服务的公司,其称已接到配合调查的通知。此外,23日当天,记者还在事发小区的3栋架空层内发现一份电动车充电操作指南。粘贴该指南的公司向记者表示,其产品本是作为小区开发时所建的配套设备,但在多年前事发小区已停止使用他们的服务,“物业和街道他们自己又引进了其他品牌。”
消防栓被自行车等物品遮挡(央广网记者王纪民摄)
针对事发小区停放大量电瓶车的架空层内是否有可用的消火栓及灭火器这一问题,记者走访了该小区的多个楼栋。其中,在3栋的架空层内,记者看到设有消防栓和手提灭火器,但部分消防栓被停放的自行车等物品遮挡。
而在5栋的架空层内,记者没有在停放电瓶车的区域里找到消防栓,该架空层内的消防栓被设置在了电梯大厅里。但该栋架空层所使用的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检验日期较新,瓶身所带的检验日期显示为2021年5月。
此外,记者还来到了5栋楼内。在楼内,记者发现房子与房子之间有一个类似天井的垂直通道,且这样的垂直通道不止一条,该通道可从架空层电瓶车停放区域一直通到顶楼。
事发小区曾设置电瓶车地下停放处
值得一提的是,记者还发现该小区的大多数楼栋都设有负一层。在3栋的路边,记者看到有一个蓝色的指示牌上写着“电动自行车充电处”。
小区曾设置地下电瓶车充电处(央广网记者王纪民摄)
记者采访了该小区多位居民,他们均表示“从未听说过有地下负一层可以给电瓶车充电或停放”。随后,一位物业工作人员在该小区的物业管理处内向记者表示,“负一层曾有电动自行车充电处,但对后来的拆除原因不清楚。”
位于5栋架空层的监控室及微型消防站(央广网记者王纪民摄)
事发小区电瓶车停在架空层
是否合规?
记者了解到,应急管理部曾发布《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其中提到,“鼓励在高层住宅小区内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的场所。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独立设置,并与高层民用建筑保持安全距离;确需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应当与该建筑的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充电设施应当具备充满自动断电功能。”
在事发小区走访时,记者发现,事实上部分楼栋的外面也设有数量不多的电瓶车充电设施。此外,路边也停放着不少电瓶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