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民法典》和《甘肃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标准》等有关规定,本行政事项适用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受理条件
1、借款申请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2)具有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证明、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等。
(3)应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
(5)借款人家庭无2次(含)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含本地住房公积金贷款、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家庭住房套数符合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的认定标准。
(6)购买自住住房的,需签订有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已支付不少于规定比例的首付款;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需提供有关部门批准的文件,并支付不低于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费用的规定比例的首期付款或自筹资金(自备案)。
(7)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具有稳定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8)能够提供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
2、所购房屋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所购房屋已取得增值税发票并签订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在购房合同备案登记生效之日或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仅限于再交易住房)之日起三年以内,且满足以下条件:
(1)购买新建自住住房(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拆迁房、保障房、新农村住宅):增值税发票不低于国家规定最低比例的首付款发票。
(2)购买再交易自住住房:提供全额增值税付款发票。
(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具备建设规划部门出具建造翻建的建设规划许可证明(自取得许可证明之日一年申请)、施工单位出具的总费用收款凭证、房屋所有权人要具有50%的自筹资金。
(4)“商转公”贷款: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在偿还本地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正常还款一年以上,申请转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称之为“商转公贷款”。职工申请商转公贷款,其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手续必须满足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5)提供中心认可的有效担保(房屋抵押担保,公积金联合保证担保)。
三、申请贷款时不予贷款的情形:
(一)根据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为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
(二)个人征信系统、中心公积金贷款信息系统等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的:
在申请公积金贷款前24个月内,借款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合并计算,住房贷款、非住房贷款(不含就业前的助学贷款)及信用卡存在连续3期(含3期)或累计6期(含6期)以上的逾期记录的(包括卡费、年费、信息服务费、挂失费等的逾期记录);准贷记卡存在透支180天以上未还记录的;贷记卡状态为止付、冻结或呆账的(个人信用报告更新状态恢复为正常或注销可受理)。
(三)借款申请人及配偶有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包括异地公积金贷款)。
(四)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处于贷款担保期间(包括公积金贷款、商业银行贷款担保)。
(五)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利用伪造虚假证明、购房资料等手段骗贷住房公积金被纳入中心失信名单尚未移除。
(六)借款申请人或配偶为人民法院公布的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失信人员(通过信用中国或法院的官网予以核实)。
(七)住房公积金账户被依法查封、冻结。
(八)存在一次性强制扣划偿还本中心逾期公积金贷款或法律诉讼追偿公积金贷款行为的,在贷款结清后5年内不予受理。
(九)已停缴住房公积金。
(十)通过赠与、遗赠、继承、离婚判决等无交易事实的方式取得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十一)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公积金贷款安全情形。
????四、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
1、等额本息:每个月的还款额不变,但每月还款额中本金逐月增加,利息逐月减少(适用于年青人及经济压力较高人群)。
2、等额本金:每月偿还本金不变,由于本金逐渐减少,利息也会逐渐减少,还款额逐月递减(适用于经济压力较小,收入较高人群)。
五、申请材料
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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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交的个人资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材料详细要求
备注
1
居民身份证
原件
申请人
一份
2
户口簿
公安部门
3
婚姻状况证明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民政部门
核查不到的提供
4
借款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各一份
5
还贷银行卡
6
收入证明
配偶没有缴公积金有单位的提供
表2?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交的购房资料
一、商品房、或在交易住房:
首付款发票
税务部门
《商品房买卖合同》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房产管理部门
一份(在官网或房地产市场信息管理系统能查询到合同备案信息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动产登记证明,已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提供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
二、拆迁房:
增值税发票
拆迁房管理部门
一份(不低于国家规定最低比例的首付款发票;)
拆迁安置协议
三、“商转公”贷款
增值税购房发票
商业银行住房借款合同
贷款银行
贷款余额证明、还款明细
《商品房买卖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
房地产管理部门
一份(产权证原件留存贷款银行的,复印件由贷款银行注明并盖章)
(三)保障房(含经适房):
保障房管理部门
保障性(含经适房)住房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
(四)新农村住宅:
?增值税购房发票
新农村住宅管理部门
新农村住宅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
(五)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修建总费用收款、大修增值税发票或分摊的修缮费用清册、收款凭证
一份(修建总费用收款仅为建造、翻建时提供)
建设规划许可、工程概预算,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一份(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仅为大修提供,危险性鉴定为C级或D级)
表3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交的担保资料
(一)公积金联合保证担保的:
保证人身份证
担保人
(二)以所购房屋抵押担保的:
?《不动产登记证明》或《不动产权证书》
《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收款人银行开户情况》
(三)以第三方房屋抵押担保的(仅限于“商转公”):
抵押人的身份证
抵押人
《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
六、办理时限
法定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七、办理流程
(一)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提交个人贷款申请资料。
2、受理
中心柜员审核申请人的申报资料,符合规定的,在系统录入贷款事项信息,办理业务。
3、获取办理结果
申请事项办理完毕,中心打印业务审批表。
4、监督检查配合
中心稽核人员复查业务办理资料,查看电子档案,签署审批意见。
(二)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借款人在个人网厅上传申请事项申报资料。
中心柜员审核申请事项申报资料,符合规定的,在系统通过审批,通知借款人按程序办理业务。
八、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一)申请人享有以下权利
符合中心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缴存申请人,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申请人应履行以下义务
2、申请人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将住房贷款挪作他用。????3、贷款发放后,申请人与销售方就房屋因质量、条件、权属等问题发生任何纠纷,均与中心无关,申请人必须按《借款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九、服务事项
(一)受理渠道
(二)咨询途径
(三)办理进程查询
服务窗口、个人网厅
(四)法律帮助
1、业务投诉
2、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1)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机关名称:酒泉市人民政府、酒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行政复议机关地址:酒泉市人民政府、酒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甘肃省酒泉市新城区玉门东路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