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如何才能写好一篇汽车金融风险分析,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资料和文献,欢迎阅读由公务员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鉴。
一、我国汽车金融服务业的发展与现状
汽车金融是汽车产业与金融的结合,它通过资源的资本化、资产的资本化、知识产权的资本化、未来价值的资本化实现产业与金融的融合,促进其互动发展,从而实现价值的增值。
我国的汽车金融服务仍处于起步阶段,从1998年10月商业银行开展汽车消费信贷业务以来,虽然汽车消费信贷急剧上升,但在中国通过贷款方式销售的汽车仅占整车销售的不到20%,远低于欧美国家60%-80%的比例。由此可见,中国汽车金融服务业市场发展空间十分巨大。
为规范汽车金融机构的运作,我国相继颁布了《汽车金融机构管理条例》、《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这为我国汽车金融服务的进一步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律条件。中国的汽车消费信贷也开始向专业化和规模化方向发展。
2004年8月,中国首家银监会批准的汽车金融公司――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在沪开业,这标志着中国汽车金融服务业开始向汽车金融服务公司主导的专业化时期转换。截至2009年底,中国汽车金融公司主要有10家,其中3家为中外合资,7家为外商独资。
二、我国汽车金融服务业的信用风险因素分析
我国汽车金融服务业的风险主要有三个方面,即源自受信者(借款人)的信用风险、源自授信者(汽车金融公司)的操作风险和因外部宏观环境变化而导致的市场风险,本文主要分析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又称违约风险,是指借款人或交易方不能按事先达成的协议履行义务而造成损失的潜在可能性。针对个人消费信贷,受信者可因家庭、工作、收入、健康等因素的变化不能按期还款而造成授信者损失的可能性。针对经销商企业贷款,受信者可能因为市场环境变化、经营管理不善等原因导致企业亏损、资金周转不灵、资金链断裂、甚至破产,最终不能按时偿还债务。
造成我国汽车金融信用风险成因有着诸多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外部环境因素
是指由于信贷机构外部经济因素变化而给其造成的信贷资金风险。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宏观经济有周期性的运行规律。在经济繁荣时期,社会经济运行良好,汽车市场火爆,生产增加,销售扩大,经销商经营利润增长,个人消费者收入普遍提高,此时的汽车消费信贷信用风险也会随之降低;而在经济萧条时期,经济发展速度减慢,经销商库存积压,销量急剧下降,公司利润降低甚至亏损,个人消费者的收入减少,由此将造成的汽车消费信贷信用风险增大。
2、内部经营风险
主要是指由于信息的不对称而导致对借款人资信调查不够带来的风险。一方面,缺乏完整有效的征信系统。国外发达国家针对汽车信贷,有一个发达完善的经销商集团信息网络,可以在公共平台真实、全面、系统地调查借款人的综合信息,这种征信系统平台对我国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另一方面,缺乏专业权威的信用评估与资信调查机构。虽然在实际中的每个汽车金融公司都会对贷款申请者进行信用分级,但是不同金融机构会有不同的信用分级标准,业内尚没有统一的标准去评估贷款申请者的信用状况。
3、法律风险
完善的法律制度是汽车金融业稳健经营的重要保障,也是汽车金融机构盈利的基础。目前,我国颁布了《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汽车消费贷款管理办法》等,但上述条款层次依旧不高,覆盖面不够全面,且缺乏可操作的保障措施,尚需进一步完善。
三、我国汽车金融服务业信用风险的有效管理对策
1、借鉴国外汽车消费信贷风险管理的先进经验
目前,国外在汽车消费信贷风险管理方面已经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备的体系,不仅使汽车金融业务降低了风险,同时也扩大了汽车消费的信贷规模,从而促进了汽车行业的销售增长。例如,美国建立了完善的法律体系以保证信贷双方信息的对称性。英美等国家具有了完备的担保制度,包括以企业全部财产作为担保的浮动担保制度和以企业债权作为质押标的的担保制度,大大降低了经销商贷款风险。英美法等国家为了防范风险,要求在贷款合同期间个人消费者必须购买全额保险,当地建立了完善的抵押贷款保险体系。另外,国外有十分健全的个人信用制度以及先进的风险评估系统与控制措施,这在促进社会进步和防范信贷封面中起了不可估量的作用。
2、采取有效的信用风险管理方法
本文主要针对经销商融资的贷前审查的风险管理办法进行说明。
(2)贷款额度控制。依照我国颁布的《汽车金融管理办法》,对单一借款人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汽车金融公司资本净额的15%;对单一集团客户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汽车金融公司资本净额的50%;对单一股东及其关联方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该股东在汽车金融公司的出资额。
(3)担保(抵押)品评估。汽车金融公司需要根据申请人资质要求一定金额的有形抵押,形式包括并不限于现金存款、现金质押、房地产抵押、其他至少具有同等价值的有形等价抵押品(如汽车金融公司对融资车辆的车辆文件或钥匙的管理也能作为替代解决方案)。针对房地产等物产抵押品,汽车金融公司需要至少一年进行一次现场检查,检查抵押品(物产)是否持续存在,抵押品(物产)相应的几张相片,对抵押品(物产)的有效可用性的评估,以及要求一份专业评估报告来评估抵押品(物产)的市场价值。
(4)所有者结构。申请人须提供有关公司股东、资本结构、审批权、管理层机构及可预见的变动等信息。有关利润转移或控股协议方面的合同需要考虑,同时还需要绘制整个公司的组织结构图。借款人的股东和其他涉及的人员,例如法定代表人的私人金融状况信息,必须提供进行核查。
(6)市场及行业评估。需将申请人与类似公司的框架结构(如员工人数、产业分工、销售量等)、类似产品、地理位置评估(如物流连接)、区域内/国内重要性、年度销售目标、公司形象、媒体报道等进行比较,以评价该申请人未来发展潜力和竞争力。
(8)管理层及商业关系。汽车金融公司在对贷款人做信贷审核的过程中需要通过和主要股东、经理人和重要位置员工的沟通,获得主观印象,从而评述申请人的管理层在技术层面和商业层面是否胜任。
(9)公司未来发展评估。下阶段发展前景:包括产业分析、显著的变动、产品的推出、系统投资、融资形式、共承项目(包括计划工程)评估等。
【关键词】汽车金融公司个人汽车信贷风险管理CreditMetrics模型
一、引言
中国人民银行1998年正式批准开展汽车消费信贷业务以来,我国的汽车信贷规模发展迅速。2001年的全国汽车消费信贷余额为436亿元,截至2008年底,全国各金融机构共发放汽车消费贷款余额1583亿元,增长了2.63倍。
汽车消费信贷的出现,实现了消费者支付方式由全款支付向分期付款方式的转变。发达国家健全的汽车消费法律法规、完善的信用体系、多元化的信贷模式、一站式人性化的信贷服务,为汽车消费信贷的迅速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市场和法制环境,为银行和汽车金融公司的发展壮大保驾护航,顺应了汽车产业发展的步伐。
二、汽车金融公司的地位与业务优势
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在个人汽车信贷业务领域内的优势和挑战不尽相同,因此,风险防范体系的构成要素也各有侧重。
1、汽车金融公司开展汽车消费信贷的优势
(1)与母公司利益关联度强。汽车行业具有典型的规模经济性,其产量的形成,取决于产能的发挥和需求的规模。因此,作为汽车制造商附属财务公司的汽车金融公司,与母公司是一个利益共同体,其首要任务是促进母公司汽车的销售,以保证对汽车业连续稳定的支持,既追逐利润,也配合母公司进行灵活的资金运作,支持母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同时,把经销商当作合作伙伴,以降低贷款利率与薄利多销组合模式扩大企业收益;而银行则不然,也很难做到。
(2)经营管理专业化程度高。在服务过程中,汽车的售前、售中、售后都需要专业的服务,这要求融资机构在进行融资评估时掌握广博的专业知识,能对产品进行全面细致的分析和了解;在流程管理中,专业汽车金融公司能够针对汽车消费的特点,开发出专门的风险评估模型、抵押登记管理系统、催收系统、不良债权处理系统等进行有效的管理;在业务营运中,专业汽车金融公司有一套标准化的业务操作系统,对金融产品的设计开发、销售和售后服务进行管理,不但大大节省了交易费用,而且大大提高了交易效率,从而赢得了规模经济优势。
(3)汽车消费综合服务优势。汽车金融公司不仅能帮助终端客户轻松实现购车梦想,还能让客户放心用车。除了为客户提供购车贷款,还为客户提供汽车消费过程金融服务,如保险、燃油、维修、驾车旅行、租赁等服务。汽车金融公司的综合服务将延伸到汽车消费领域,既增强了对客户的吸引力与还款意愿,还增加了金融服务的收益,也有利于监控和防范客户风险。
汽车金融公司开展汽车金融服务的主要短板就是贷款利率偏高:比银行的同类业务的利率高,比商业银行高10%~30%。
2、商业银行开展汽车消费信贷的局限性
商业银行是以经营工商业存、放款为主要业务,并以获取利润为目的的货币经营企业。汽车金融服务是其贷款业务的拓展,而非主营业务。因此,其局限性体现在以下几点。
(1)非专属性。商业银行与汽车制造商和经销商的关系较为松散,属于合同关系,而非利益共同体。
(2)专业性差。从业务的角度看,汽车消费信贷仅为其种类繁多的业务之一;从专业人才的角度看,汽车行业的专业性很强,银行缺乏具有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才。
(3)利润率低。汽车信贷业务的授信操作和控制成本高,审核期长,风险较大。
三、汽车金融公司的信贷风险分析
根据《巴塞尔协议》,商业银行的风险主要来自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国家和转移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声誉风险等8种。
由图1可知,汽车金融公司的风险主要有源自授信者(汽车金融公司)的操作风险、源自受信者(借款人)的信用风险和因外部宏观环境变化而导致的其他风险,本文主要分析前两种。
1、受信者的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CreditRisk)又称违约风险,是指交易方未能履行合同中的义务而造成损失的可能性。受信者因家庭、工作、收入、健康等因素的变化不能按期还款而造成授信者损失的可能性。受信者的信用风险主要是由信息不对称所引起的,信息不对称会造成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
逆向选择发生在贷款前,是指信贷交易双方因为信息不对称导致贷款成本上升,优质受信者(低信用风险)被驱逐出信贷市场。
道德风险是发生贷款合同签订以后,文中是指虽然授信者与受信者在合同签订时是信息对称的,但是在合同签订之后授信者(拥有较少信息的人)只能观测到受信者(有信息较多的人)的行为结果而无法观测到受信者行动本身或者无法预测受信者的行动,从而使受信者有机会利用信息方面的优势给授信者带来利益损失。如在贷款合同签订生效以后,因汽车价格变化导致受信者蓄意拖欠还款。
2、授信者的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指由于内部系统不完善、内部工作人员以及外部偶发事件所导致的资金损失的可能性。在《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中,操作风险主要表现为7类:内部欺诈、外部欺诈、工作场所安全性、产品及业务做法、业务中断和系统失灵、交割及流程管理以及实物资产损坏等。
3、消费类信贷风险的成因
(1)信息不对称的成因。一方面是缺失完整有效的个人征信系统。真实、全面、系统的个人信用信息是一个有效的个人征信系统建立的最基本条件。虽然近年来中国已开始建立个人征信系统,但整个征信系统仍有待改进,如央行所建立的征信网只包括了上海和广东地区的个人信用信息。总体而言,个人征信系统的缺失主要体现在个人信用信息的不完整上,而目前我国的个人信用信息还太过于分散,并没有一个全面概括个人信用信息的系统。并且,贷款申请者能够提供的个人信用资料仅有身份证明、所在单位人事档案、个人事务资产证明和存单证明,虽然这些证明能从一定程度上反映一个人的自然以及经济状况,但无法客观评价个人的道德品质。
另一方面是缺乏信用评估与资信调查机构。虽然在实际中每个金融机构,无论是银行还是汽车金融公司,都会对贷款申请者进行信用分级,但是不同金融机构会有不同的信用分级标准,业内尚没有统一的标准去评估贷款申请者的信用状况。由于统一的信用评估标准的缺失,自然就没有专业和权威的资信调查机构。
另一方面是风险预警机制尚不完善。我国汽车金融公司是2004年刚刚兴起的,汽车金融风险管理仍处于初级阶段,在使用量化模型来度量风险和预警风险方面仍旧十分不成熟。如经济环境对于汽车金融风险的影响的研究仍旧十分欠缺,所以有关数理模型参数的设置仍旧存在障碍。
四、汽车个人信贷风险的定量分析
目前国际上运用较多的现代信用风险度量模型主要有:KMV公司的KMV模型、JP摩根的信用度量术模型(CeditMetricsModel)、麦肯锡公司的宏观模拟模型(CreditPortfolioView)、瑞士信贷银行的信用风险附加法模型(CreditRisk+)、死亡率模型(MortalityRate)等。本文则运用CreditMetrics模型对汽车金融公司开展个人信贷业务的风险进行分析。
1、CreditMetrics模型
CreditMetrics模型是J.P.摩根1997年推出的用于度量信用风险的风险管理产品,是一种基于风险机制VaR(Value-at-Risk)方法的信用风险管理模型,该模型用简单的期望和标准差来表征资产信用风险的变化,通过计算在确定的置信水平下信用资产的最大损失额,将Var方法引入到信用风险管理中来。模型的核心思想是组合价值的变化不仅受到债务人违约的影响,而且还会受到债务人信用等级转移的影响。
2、模型参数的选取
根据年龄、婚姻等个人自然状况、单位经济状况和行业发展前景等职业情况,以及家庭收入、存款余额等对贷款申请人进行评分,并根据得分对贷款申请人进行评级,得到各贷款申请人的信用评级(见表1)。
3、信用评级转移矩阵
债务人的信用评级会因信用事件而发生转移:有利的信用事件会使下一期的信用评级上升;相反,不利的信用事件则会使下一期的信用评级下降,最极端的一种状态就是违约。债务人的信用评级发生转移的概率可以用信用评级转移矩阵来表示(见表2)。
4、合同金贴现矩阵
根据各种信用等级的公司债券的第一年远期零息票利率可以得出合同现金流的贴现率表(见表3)。
5、贷款回收率
若债务人违约,贷款就不会再产生已承诺的还贷现金流,贷款的残值能收回的价值就取决于贷款的回收率和资产的优先权等级。优先权等级不同,贷款在违约时的回收率也不同;优先权等级越高,贷款违约时按贷款面值计算的回收率也越高(见表4)。
额;再对上述现金流使用远期利率进行贴现,假设贷款申请人处于AAA级,则使用AAA级的合同金贴现率,且贷款期限为3年(36个月);AAA级的贷款申请者在以后仍旧为AAA级时的贷款价值:A1。对于一年末发生违约情况下的贷款价值按照“本金×贷款回收率”来计算。而对于实际中一个贷款案例(本金35,000,年利率6.2%)而言,可以得出关于各个评级的申请者在一年末各个评级的贷款价值表格(见表5),进而得出贷款年末的均值μ=16036以及其标准差σ=356.2。在正态分布下,未来一年X%的VaR为σa为标准正态分布95%所对应的值,如5%对应于1.65),得到95%的概率下的VAR。
五、结论
汽车金融公司开展个人汽车消费贷款业务需求呈上升趋势,其市场发展空间很大,值得汽车金融公司着力开发个人汽车消费业务。
针对授信者的操作风险,则需要从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完善汽车金融公司自身管理体系和风险预警机制等方面进行系统性思考,研究集成完善的方法和手段,达到风险受控的目的。
【参考文献】
[1]苏磊:我国汽车消费信贷发展面临的问题及对策[J].科技信息,2010(32).
[2]黄荣、何有世、王步祥:失业银行信用风险度量模型研究[J].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报,2009(5).
中国发展消费信贷有其特殊的市场背景:一是消费信贷作为扩大内需,刺激居民消费,提高最终消费率的一种政策手段,具有很强的政策推动的特征;二是个人消费信贷在我国作为一种新兴的金融产品,缺乏相应的管理风险的制度安排;三是作为消费信贷产品的供给者——国有商业银行,正处在市场化改革的过渡阶段,在此期间,国家既要求商业银行的信贷合约行为市场化,但同时又限制商业银行对信贷利率或其他某些合约变量的自主制定。
一般来说,商业银行为区分不同风险类型的借款人,可通过组合不同的贷款利率、贷款抵押额和贷给概率等条件来设计信贷合约,以达到使借款人自发选择商业银行所期望的信贷合约的目的。而中国商业银行开展消费信贷业务是在利率限制、信用风险管理制度缺失、消费者信贷担保资源、途径缺乏的条件下进行的。为达到将高风险的借款人阻挡在消费信贷市场外,将低风险借款人保留在市场之中的目的,商业银行采取了单一的、高抵押的(或质押)、高进入壁垒(如繁琐手续、高准备费及服务群体圈定)的消费信贷合约供给。而这种消费信贷供给模式之所以能在短期内发挥作用,是因为有以下的经济背景:一是近些年来中国的宏观经济一直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GDP年均增长率达到7%-8%),消费者风险类型表现得不明显;二是中国消费信贷发展的历史还不长,传统的高储蓄习惯和政策限制使中国的部分消费者积蓄了一定的财富水平,能够满足商业银行较高的抵押要求。三是国家在住房、汽车、教育等方面的福利制度改革,激发了人们对消费信贷的需求。
二、制度缺失下高抵押的消费信贷合约所隐含的系统性风险分析
在我国当前的制度环境下,这种单一的、高抵押的消费信贷合约供给是商业银行防范风险的一种客观选择,但从涉及消费信贷业务三方的国家—商业银行—消费者的整体效益来看,这种合约设计是低效的,因为其面临着发展困境,隐含着一定的金融风险:
首先,从宏观上看,在消费信贷合约中设置过高的担保要求,可能造成消费者有限的担保资源的浪费,因而是一种宏观上的非效率选择。从微观来看,随着我国消费信贷的快速发展,向不同类型的借款人提供单一的消费贷款合约可能是无效的,因为它使得低风险的借款人不愿承担太多的抵押担保和交易费用而退出市场,而高风险借款人则由于获得“信息租”而减少偿付,这将激励他们进入市场[2],可能使银行蒙受更多的损失。
其次,要求信贷担保虽然可以节省商业银行的监督筛选成本,但是也造成了商业银行监督筛选激励不足,消费信贷合约设计过分依赖于担保来规避风险的问题。这在当前我国商业银行预算软约束的背景下,易导致商业银行的道德风险,即将所有的贷款损失都推由国家负担。而国家为防范其道德风险,必然会采取紧抓松放的行政干预手段,造成信贷政策的不连贯性,这不仅影响商业银行的长期发展规划,也影响了消费者对信贷政策的理性预期。
最后,在我国当前的法律制度环境下,高抵押的信贷合约隐含的金融风险不可小视。1998年,我国个人消费信贷余额只有456亿元,到2004年6月末消费信贷余额已达17952亿元,近六年间增加了约40倍。其中,个人住房信贷余额13878亿元,占全部个人消费信贷余额的77.3%[3];汽车消费信贷余额1833亿元,占10.2%;各项助学贷款余额75亿元,占0.4%。目前,我国各大商业银行的个人住房不良贷款率约为1%-2%,不良贷款约为138.78亿元—277.56亿元。虽然目前的不良贷款率很低,但从国际经验看,个人住房贷款的风险一般是在发放贷款后3~8年中逐步显现。而我国的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中,80%是2000年以后发放的,即只有20%的贷款开始进入第三年。因此,未来几年个人住房不良贷款很有可能陆续暴露。而汽车消费信贷的不良贷款率近几年已呈上升态势,据有关方面报道,截至2003年底,国内银行有超过945亿元的个人汽车贷款无法回收,不良贷款率超过50%[4]
目前,由于我国住房、汽车的二级交易市场发展还很不完善,市场参与者无法通过产权重组来分散和转移风险,商业银行持有的债权或抵押资产权会因不易变现而产生流动性风险。因此,抵押贷款需要相应的市场环境和支持体系,来分散其蕴含的金融风险。
三、管理风险的根本出路:金融制度创新
通过以上分析可知,相应的制度安排和市场手段来增强商业银行的风险甄别能力,是我国消费信贷顺利发展的客观需求;而从消费者的角度来看,如何增强中、低收入阶层的抵押担保能力,提高其承贷能力,是消费信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参考国外经验,结合我国现状,本文提出以下的政策建议:
1.基本制度安排:建立全国性的个人征信体系。
2.辅助措施:逐步建立政府主导型的个人信用担保体系。
由于我国缺乏充足的抵押担保途径,借款人在申请信贷时很难选择有效的担保形式,商业银行也难以为消费贷款实施有效的风险保障。因此,本文提出创建以政府机构为主的个人消费信贷担保、保险一体化的机制,以此来提高居民的承贷能力。
首先,成立各省市的个人信用担保机构。我们可以借鉴美国、日本政府的经验,成立抵押贷款担保机构,专门为中低收入者提供抵押贷款担保。这些机构担保的购房者,首付的比例可以适当降低,贷款期限可以延长,可以实行一定的优惠利率政策;其次,采用担保公司和保险公司的双重保证措施。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消费信贷只有与保险相结合才能获得发展。在法国,仅国家人寿保险公司就向800万借款人提供了借款保险。在信用消费最为流行的美国,向借款人提供保险成为最大的保险市场。目前,我国北京、上海、四川、厦门等地保险公司针对个人住房贷款保险的市场需求,也陆续推出了新险种,保险费率也有所降低,这种及时防范商业银行贷款风险、降低借款人负担的做法值得推广;最后,随着市场条件的成熟成立一批私营抵押贷款保险公司,形成一个以政府为主的全国性贷款抵押担保网,并在此基础上引进再担保保险机制。这种做法对分散一级抵押市场上的贷款风险,提高贷款的安全性和流动性,促进住房信贷资产良性循环以及金融机构在二级市场上顺利转让债权或发行抵押债券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5]。
3.市场手段:逐步实现个人贷款利率市场化。
在消费信贷业务上逐步实现不同信用等级不同利率水平的市场化手段,是基于以下原因:一是金融市场的发展与创新极大地弱化了利率管制的效果,利率逐步市场化是我国金融改革的大势所趋;二是由于个人信用交易的不确定性较低,其逃债的代价也较大,因此个人消费信贷作为一种风险相对较小的金融产品,可以优先尝试利率的市场化改革;三是全国性的个人征信体系为逐步实现个人贷款利率市场化提供了技术支持。对守信用的客户实施利率优惠,对不守信用的客户实施处罚,会产生社会正效应,提高社会的整体信用水平。
4.强制性约束机制:形成基本的消费信贷法律体系。
尽管在社会信誉的建立过程中,法律常常是缺位的,但法律作为维护信誉的底线作用不可低估。作为后发的国家,选择“规则优先”的法律改革方式,来推动法律体系的完善是理性的选择。因此,我国现阶段的当务之急是以立法来推动个人信用制度建立,明确个人信用制度的管理部门,制定统一征信标准和征信办法,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以及建立信用惩罚机制等[6]。
5.补充机制:硬化社会信誉制度。
在法律制度存在缺陷的情况下,信誉制度的安排对于促进市场交易的进行就显得比较重要。信誉是用来衡量一个人的承诺值得信赖的程度,表现为他人对其偏好或行为可信性的概率[7]。在我国立法、执法环节落后,法律往往流于表面化的现状下,通过一定的制度安排激励企业、个人讲诚信,也许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具体到信贷领域,银行可以为信誉良好的长期客户提供优惠的贷款利率,并在其出现流动性困难时得到银行的融资帮助;而对于那些出现在商业银行黑名单上的企业或个人,对其日后融资需求的惩罚性许诺必须是可信的和切实的。
参考文献:
[1]DeatonA.S.,J.Muellbauer.EconomicsConsumerBehavior[M].NewYork:bridgeCambridgeUniversityPress,1980,16-28
[2]哈维尔·弗雷克斯,让·夏尔·罗歇著.刘锡良主译.微观银行学[M].四川: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9.109-112
[3]徐平生.住房与教育支出过大,我国居民消费倾向逐年走低[N].上海证券报.2004年9月24日第4版
[4]张为文.汽车不良贷款率超过50%[N].经济观察报,2004年7月28日第5版
[5]刘萍.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风险探析[J].金融研究,2002(8):105-110
关键词:客户关系管理;数据挖掘;顾客价值
1引言
客户关系管理作为一种“以客户为中心”的先进的经营管理理念,能够实现通过客户利益的最大满足促进企业利润极大增长的经营目标。为顾客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不断提高客户的满意度和忠诚度,已经成为新形势下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因此,有学者指出,我们已经进入了客户关系时代。客户关系管理的核心是客户价值管理,其目的不断提高客户的满意度和忠诚度从而达到获取企业竞争优势。
2数据挖掘技术简介
数据挖掘(DataMining,简称DM)是从大型数据库或数据仓库中发现并提取隐藏在其中的有用信息的一种新技术,是数据库研究中的一个很有应用价值的领域。它可以从大量的数据中抽取出潜在的、有价值的知识、模型或规则,有助于企业发现业务的趋势,揭示已知的事实,预测未知的结果。
3数据挖掘在客户关系管理中的应用
数据挖掘对于CRM应用具有巨大的基础辅助作用,它可以应用于获取新客户、保持优质客户和提升客户价值等CRM的各个方面。也正是有了数据挖掘的支持,才使CRM的理念和目标得以实现,满足了现代电子商务时代的需求和挑战。数据挖掘在客户关系管理中主要应用于以下方面:
(1)客户细分(customersegmentation)。
客户细分是指将一个消费群体划分成一个个细分群的过程,同属于一个细分群的消费者彼此相似,而隶属于不同细分群的消费者被视为差异十分明显。
采用数据挖掘方法的客户细分,属于数据驱动的客户细分(datadrivensegmentation)。客户细分需要进行客户特征分析,即用数据来描述或给出客户或潜在客户特征的分析过程。
(2)客户获取(customeracquisition)。
在CRM中,业务发展的主要指标里包括新客户的获取能力。数据挖掘技术可以用于对潜在客户群进行筛选,并把得出的潜在客户名单和这些客户感兴趣的优惠措施系统地结合起来,以增加市场推广活动产生的反馈率。为了有效实施客户获取策略,需要对客户反应行为模式进行分析。
(3)客户保持(customerretention)。
随着行业中的竞争愈来愈激烈,获得一个新客户的开支愈来愈大,而保持客户比获取新客户节约成本,所以保持原有客户的工作也愈来愈有价值。如何使用数据挖掘来对不同的旨在保留客户的活动中进行建模将对整个客户保持工作起着重要的作用。客户流失或客户转移是许多行业都会出现的问题。
(4)交叉营销(cross-selling)。
使用数据挖掘技术进行交叉营销的分析一般是从分析现有客户的购买行为数据开始。首先要得到关于现有客户消费习惯的数据。其实,大部分多项产品的交叉营销研究与单项销售所需的分析并无太大区别。多项产品的交叉营销可以看作是单向产品销售的叠加,其中的关键在于要对所有的客户提供最合适的产品和服务。这样客户所接受的这些服务才能同时给卖方和买方带来最大的获益。
(5)客户风险分析(customerriskanalysis)。
风险分析是提品或服务时存在潜在损失的行业所特有的。数据挖掘方法可以为风险分析建立分类定位模型。常见的风险类型出现在银行业和保险业。银行在放贷时存在金融风险。利用风险分析可以预测一个对象如期还贷或不还贷的可能性。一种贷款如抵押贷款或汽车贷款是安全贷款,另一种贷款如信用卡贷款为不安全贷款。
欺诈风险(fraudrisk)是许多公司关心的另一个风险领域,对银行和保险公司更是如此。欺诈检测模型通过了解客户的典型消费行为帮助公司减少损失。如果客户的消费习惯变化极大,则风险处理就采取措施停止或监控直到这种情况可评估为止。
4结语
客户关系管理是企业保持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和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数据挖掘作为一种先进的数据分析方法,是实现对客户数据进行深入分析的有效工具。数据挖掘技术的引入高质量地实现了客户关系管理的目标,充分发挥了客户关系管理的作用。基于数据挖掘的客户关系管理(CRM)可以最大限度地了解客户需求,提高顾客满意度,从而攫取市场分额和提升盈利能力,提升企业竞争优势。
参考文献
[1]罗纳德.S.史威福特.客户关系管理——加速利润和优势提升[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2.
[2]JiaweiHan,MichellineKamber.数据挖掘慨念与技术[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2.
[3]MichaelJ.A.Berry,GordonS.Linoff.数据挖掘——客户关系管理的科学与艺术[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4.
关键词:资产证券化;财务风险;信用评级
次贷危机使世界各国开始重新审视资产证券化这种创新的金融工具,有的国家甚至对其有效性产生了强烈怀疑,认为资产证券化是导致这次次贷危机的罪魁祸首。诚然,资产证券化存在着它内在的弊端。
一、中集集团背景资料
2000年3月,中集集团与荷兰银行在深圳签署了总金额为8000万美元的应收账款证券化项目协议。此次协议有效期限为3年。在3年内,凡中集集团发生的应收账款,都可以出售给由荷兰银行管理的资产购买公司,由该公司在国际商业票据市场上多次公开发行商业票据,总发行金额不超过8000万美元。在此期间,荷兰银行将发行票据所得资金支付给中集集团,中集集团的债务人则将应付款项交给约定的信托人,由该信托人履行收款人职责。而商业票据的投资者可以获得高出伦敦同业拆借市场利息率1%的利息。
中集集团资产证券化项目的基本流程:
1.中集集团首先要把上亿美元的应收账款进行设计安排,结合荷兰银行提出的标准,挑选优良的应收账款组合成一个资金池,然后交给信用评级公司评级。
2.中集集团向所有客户说明abcp融资方式的付款要求,令其应付款项在某一日付至海外spv(特别目的公司)账户。
3.中集集团仍然履行所有针对客户的义务和责任。
4.spv再将全部应收账款出售给tapco公司(tapco公司是国际票据市场上享有良好声誉的资产购买公司)。
5.由tapco公司在商业票据(cp)市场上向投资者发行cp。
6.tapco从cp市场上获得资金并付给spv,spv又将资金付至中集集团设于经国家外管局批准的专用账户。
(一)可能导致财务风险的主要交易环节分析
1.设立特设信托机构环节
2.金融资产出售环节
3.信用增级环节
信用增级也称信用的提高,是指特设机构为了确保发行人按时支付投资者本息而采用的各种有效手段,是资产证券化交易结构成功的关键所在。信用增级不但保证投资者免受资产质量风险损失,还可以大大降低证券化结构风险,是提升资产证券投资级别的重要手段,也是资产证券能够交易成功、降低融资成本的重要保证。
在本案例中中集集团采用的内部信用增级方式,即当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量不足以支付到期本息时中集集团负有补足清偿的责任。这就增加了中集集团未来的财务风险,使中集集团未来的现金流量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4.破产隔离环节
在中集集团资产证券化这个案例中没有做到
资产证券化的终极目的就是做到证券化资产的“真实销售”,从而做到证券化资产和企业资产的“风险隔离”,然而中集集团资产证券化既没有做到证券化资产的真实销售,也没有做到证券化资产和企业资产的风险隔离。
1.违背真实销售原则的财务风险分析
另一方面,该资产证券化采用的信用增级方式是中集集团为特殊信托结构发行资产支持债券提供担保的内部信用增级方式。在证券化资产运营失败,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量不足以支付到期本息的情况下,中集集团存在着承担补充清偿责任的财务风险。即证券化资产的风险和中集集团本身的风险没有实现完全的风险隔离。
三、资产证券化风险防范方案
(一)资产证券化财务风险防范方案概述
(二)资产证券化风险防范方案的运行
1.风险防范基金管理者必须是政府部门。因为只有政府才可以在出现如利率下降、物价下跌及自然灾害等严重系统风险时有能力担当起救市的角色,市场经济其他参与者自身都处于市场风险之中,很难承担救市重任。例如在2008年的金融危机中一些财大气粗的跨国企业诸如著名的投资银行雷曼兄弟,美林证券及其美国三大汽车巨头等都没能躲过金融危机带来的巨大的系统风险。如果不是美国政府及时地出手相救,相信美国的通用、福特和克莱斯勒三大汽车巨头很难逃脱破产的命运。
2.风险防范基金提取比例必须多样化。在要求资产证券化的参与者提取一定比例的风险防范基金时必须对其资产池中的证券化资产进行信用评估,根据其信用度确定计提标准。信用度越高计提比例越低,信用度越低计提比例越高。以此防止滥用资产证券化这种创新的金融工具在金融市场中圈钱的行为,保持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也有利于促进市场参与各方的公平。
3.风险防范必须坚持按收益计提的原则。按资产证券化各参与者所获收益计提资产证券化风险防范基金,体现了金融的公平原则。即从资产证券化中获得了收益,就要支付一定的代价来防范可能由该资产证券化导致的财务风险。因为各参与者的收益越多,那么该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就越大。因为投资收益是销售该证券的收入与投资该证券的成本之差。收益大就必然意味着该证券的转手价格较高,那么当资产池中产生的现金流量不足以支付该证券到期本息时该证券持有者就会承受较大的投资失败的财务风险。因此,各参与者从该资产证券化中获取的收益越大,其计提的用以防范其后投资失败的风险防范基金就应该越多。
(三)
资产证券化风险防范方案的综合评价
首先,该资产证券化风险防范方案侧重于对证券化资产的信用评估。因为,初次资产证券化风险防范基金的计提是根据信用评级机构对资产池中证券化资产的信用评级来确定计提比例的。因此,证券化资产一般都会经过严格的信用评级,其信用度较高,其资产证券化失败的可能性较小,进而减少了各资产证券化参与者因资产证券化失败而引起的财务风险。
其次,该风险防范方案能有效应对因资产证券化而引起的金融泡沫的膨胀。该资产证券化风险防范基金的计提是根据各资产证券化的参与者从资产证券化中获取的收益的一定比例计提的,该资产支持证券在市场上的交易次数越多,产生的泡沫越大,而相应计提的风险防范基金也会越多。同时,风险防范基金的计提也会降低投资者转手交易该资产支持证券的积极性,进而有效抑制了金融泡沫的产生,降低了资产证券化参与者因过度膨胀的金融泡沫破灭造成资产证券化失败而引起的财务风险。
最后,在该风险防范方案下,政府能积聚数额巨大的资产证券化风险防范基金,当出现利率下跌,物价下降以及自然灾害等系统风险引起的资产证券化失败而造成的市场震荡时,政府有足够的实力来规范金融市场秩序,促进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1]冯科.从美国次级债危机反思中国房地产金融风险[j].南方金融,2007(9):11-16.
[2]季然.资产证券化在我国开展及风险问题分析[j].财经界,2007(3):24-26.
[3]金郁森.中国资产证券化实务:解决方案与产品设计[m].深圳:海天出版社,2005:98-136.
[4]梁志峰.资产证券化的金融创新理论研究综述[j].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7(3):21-24.
[5]刘晓忠.真实销售考验资产证券化纯度[n].证券时报,2006-8-7(9).
关键词战略性新兴产业风险分析风险预警产业预警模型
中图分类号:G831.3文献标识码:A
1新兴产业风险预警机制的重要性
2战略性新兴产业风险预警机制的过程
2.1战略性新兴产业风险预警指标设计
风险预警指标设计是整个风险预警机制的核心。指标设计的效果直接影响到整个风险预警机制的发挥和运用。建立风险预警体系应遵循科学性、实用性、敏感性、规范性、动态性等原则。战略性新兴产业涵盖范围较广,不同产业的风险预警指标也有所区分,指标的选取可以邀请产业内的专家进行综合评判并决定指标权重。设定指标之后,要确定一个与预警指标体系相适应的合理测度,作为经济运行正常的衡量标准,也就是确定警限。笔者考虑产业发展的共性因素,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面临的风险综合归纳出部分二级指标供参考,某些二级指标还需要继续细化以便可以量化处理。
2.2战略性新兴产业风险预警评估
通过专门预警部门对信息定期采集,保证对风险状态了解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对风险预警指标体系进行整理和分类,根据事先设定的一系列指标的临界点量化综合评价后确定警情所处状态采取不同措施。
2.3战略性新兴产业风险控制
风险控制主要包括风险预控和跟踪监控。风险预控是预先制定多种风险状态下的备选对策及防范风险的方案构思或框架――风险对策库,当预警系统发出警报时,可调用或参考相应的对策、方案或思路。跟踪监控指产业发展过程中,对产业成功可能性、风险隐患等进行跟踪监控。这不仅包括发现创新过程中的新信息,而且包括将影响程度发生变化的风险因素,以及针对某些明显的风险状态向预控对策库寻求防范与处理方法。通过跟踪监控,可以逐步发现风险因素的作用规律和产业发展的进展趋势,并由此做出合适的预警判别。
2.4风险预警反馈机制
风险预警机制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随着产业的发展变化,要不断地对风险因素、预警指标、权重、警限等进行调整,使预警系统符合产业发展规律。调整过程可采用专家会议法或德尔菲法。
3战略性新兴产业风险预警管理建议
3.1建立风险预警管理信息库
建立全国性的信息收集中心,推进产业安全数据库基础建设,各地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要提高数据的覆盖面,确保直报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和可比性。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和沟通,丰富数据获取渠道,保障数据获取渠道的畅通和稳定。发挥预警机制作用。风险预警检测结果根据需求分别通报地方主管部门、行业及企业,为政府决策和产业发展提供数据支持。
3.2设立风险预警组织机构
应专门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风险预警管理部门,该部门负责监测信息的收集汇总、信息分析工作,以及特殊信息的及时汇报处理等工作。根据警报的情况,利用预案库或者专家咨询系统等辅助决策方法,采取相应的预控措施来规避风险。
3.3控制与救助机制
3.4保险与赔偿机制
3.5投资与政策机制
参考文献
二、我国资产证券化的发展现状及模式
1.我国资产证券化的发展现状
(1)信贷资产证券化。信贷资产证券化是指将金融机构发放的贷款作为基础资产而进行的证券化。该产品由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负责审批和监管,其发起人主要包括商业银行、资产管理公司和金融公司。2005年3月至2013年9月,中国累计发行82支信贷资产支持证券,规模达到909亿元。②③张明、邹晓梅、高蓓:《中国的资产证券化实践:发展现状与前景展望》,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国际金融研究中心工作报告,NO.2013W19,2013,10.试点8年来,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基本制度已初步建立,产品发行和交易运行稳健,发起机构和投资者范围趋于多元化。目前已经发行并到期的各支信贷资产支持证券本息兑付良好,没有一支证券化产品在试点过程中出现本息违约或者现金中断问题,试点取得积极成效。
(2)企业资产证券化。又称券商专项资产管理证券化,是指由证券公司设立SPV,以计划管理人身份向投资者发行资产支持凭证,按照约定用受托资金购买能够产生稳定现金流的基础资产,并将该资产所产生的收益分配给受益凭证持有人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券商专项资产证券化由证监会审批和监管,基础资产涵盖各种债权、收益权和不动产三种资产类型。2005年初到2013年9月,通过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发行的企业资产证券化产品共68支,合计357亿元。②2013年3月15日,证监会了《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说明监管层有意对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适度松绑,试点业务将变成常规业务,未来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空间广阔。
(3)资产支持票据(ABN)。资产支持票据的发展起步较晚。2012年8月,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资产支持票据指引》,资产支持票据正式亮相。资产支持票据是指非金融企业以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作为还款支持,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的一种债务融资工具。ABN由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负责审批和监管,其基础资产的内容与券商专项资产证券化接近。从2012年8月7日发行首支ABN以来,金融市场已经累计发行24支资产支持票据,总规模达82亿元。③
2.我国资产证券化模式比较
三、我国发展资产证券化的有利条件及制约因素
1.我国发展资产证券化的有利条件
(1)我国现有资产存量巨大。发展资产证券化的关键是要有庞大的基础资产作为支撑,而目前我国银行的信贷资产、个人及商业住房抵押贷款以及工商企业各种财产及权益规模巨大,有推进资产证券化的雄厚基础。就信贷资产来看,目前70.28万亿元的贷款中,金融机构本外币企业及其他部门中长期贷款余额27.95万亿元,短期贷款及票据融资余额25.48万亿元,房地产贷款余额14.17万亿元,住户消费及经营性贷款余额19.22万亿元。中国人民银行:《2013年前三季度金融统计数据报告》,2013年10月14日,.同样,券商资产证券化和资产支持票据的基础资产储备池也十分庞大。
(2)政府意愿强烈、政策思路清晰。
一是定位明确。此次扩大试点的政策思路清晰,主要是盘活存量将有效信贷向经济发展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倾斜,更好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特别是基础设施贷款、涉农贷款、中小企业贷款、节能减排、战略性新兴产业贷款等为近期发展重点。
三是设置底线。此次启动资产证券化试点总原则是,在实行总量控制的前提下,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规模。对优质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可在交易所上市交易,在加快银行资金周转的同时,又为投资者提供更多选择。更为重要的是这次为资产证券化的发展设置了底线:明确指出对风险较大的资产不纳入试点范围,不搞再证券化。
(3)金融改革将加速推进,全面铺开。近期包括民营银行准入、国债期货重启、规范银信理财合作业务、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的通知等一系列举措的集中推出,意味着下一步我国金融改革将加速推进,这将为资产证券化营造有利的外部环境。
2.我国发展资产证券化的制约因素
(1)规模偏低、投资主体较单一,市场流动性较差。
(2)缺乏有效监管,其他配套机制需完善。
我国资产证券化的三种发展类型,没有统一的监管机构,存在多头监管的弊端。其中,信贷资产证券化由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主导,以大商业银行和股份制银行为发行主体,信托公司作为特殊目的机构,发行的证券主要在银行间市场转让。企业资产证券化以证监会主导,以上市公司为主体的企业证券化,信托机构不参与其中,主要在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以券商作为特殊目的机构。而资产支持票据由交易商协会主管。因此,受现行监管体制的限制,各监管机构缺乏有效的协调,共同监管显得力不从心。同时,在资产证券化过程中,尚缺乏很清晰的投资者保护机制出台,而资产证券化产品结构复杂,投资者要判断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投资价值与风险主要依赖于中介机构的尽职调查和完整的信息披露,这就要求评级机构、担保机构、资产管理、信用增级等机制不断完善,以解决投资者的后顾之忧。
(3)发起银行内部动力不足,风险没有真实转移。
四、我国资产证券化前景展望及政策建议
1.国际市场资产证券化发行的变动
国际金融危机发生后,国际金融市场上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发行虽然一度回落,但仍在波动中发展。据美国证券业及金融市场协会(SIFMA)数据显示,美国证券化市场发行量在2006年达到2.9万亿美元高峰,2008年次贷危机爆发后跌至1.5万亿美元,此后证券化市场逐步恢复。2012年,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量2.26万亿美元,同比增长26.9%,资产证券化产品余额9.9万亿美元,占全部债券余额的25.8%,仅次于美国国债。
2012年,欧洲证券化产品发行量2308.5亿欧元,占同期债券发行总量的2.3%,余额1.6万亿欧元,占同期债券余额的10.5%(见图3)。同时,虽然经历2008年金融危机的巨大冲击,但从2012年数据看,美国和欧洲资产证券化市场发行量仍占全球市场总量的89%,特别是欧洲资产证券化中中小企业证券化(SME)发行占比也持续走高(见图4)。
从美国和欧洲资产证券化最近的发展表明,低风险优质的住房抵押贷款类证券化(MBS)与资产支持证券(ABS)发行量依然持续处于高位,受到投资者的欢迎和追捧,金融危机带来的冲击和负面影响很快地消除。而冲击最大的主要是高风险的担保债务凭证(CDO)等再证券化产品,尤其是欧洲中小企业证券化(SME)占比持续走高,2012年发行量高达570亿欧元。较好地解决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正逐渐成为欧洲中小企业主流的融资方式,这一经验值得借鉴。
2.我国资产证券化的前景展望
(3)从专业证券机构预测来看,到2020年信贷资产证券化存量规模有望达到6.56~13.12万亿元,占贷款余额的6.08~12.15%,约占资产证券化产品的82%。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存量有望达到1.44~2.88万亿元,约占资产证券化产品的18%,朱琰、薛缘:《资产证券化三种模式对比分析》,中信证券研究报告,2013年7月30日。有非常广阔的发展前景。
3.加快发展我国资产证券化的政策建议
(1)消除市场分割,提高二级市场的流动性。
(2)建立统一监管体制,强化对商业银行的监管力度。
为解决我国目前资产证券化存在的多头监管、政策不统一、监管不协调的问题,应逐步建立统一的监管体制,树立功能性监管理念。克服现行的“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体制弊端。由于商业银行在资产证券化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因此要重点强化对商业银行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的监管。充分借鉴巴赛尔协议III针对银行资产证券化业务提出更为严格的限制性规定,比如采取大幅度提高证券化产品的风险拨备,对银行使用外部信用评级设置额外限制条件,加强银行作为流动性提供者的风险暴露的管理机制,限制资产证券化的杠杆率和资产集中度等措施,以防范银行的金融风险发生。邓海清、胡玉峰:《资产证券化与影子银行》,宏源证券研究报告,2013年10月8日。
(3)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组织作用,弥补行政监管的缺陷。
国外的经验表明,借助行业自律组织的力量,是加快资产证券化发展的重要手段。其有身处一线市场和行业的便利,因而可发挥亲近市场的优势,监督违法行为,可以更好地引导市场发展。第一,积极倡导由行业协会制定贷款标准协议和转让协议,奠定大规模信贷资产转让的基础,建立规范和具有可比性的资产信息库,以提高资产证券化的信息透明度。第二,由证券交易所执行对证券化产品交易的一线监管和行业协会执行对证券化金融中介的自律监管,构建良好的市场秩序。发挥自律组织的行业优势以及提供交易设施与服务的便利,实时监督资产证券化活动,促进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和公平,营造出良好的资产证券化发展环境。
(4)加快金融市场改革,增强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的动力。
我国资产证券化要真正走向成熟,获得大发展,关键是加强商业银行参与资产证券化的激励机制。而加快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进程,真正实现要素市场化,才能从根本上消除商业银行过度依靠存贷款利差获得高额利润的市场外部环境,促使商业银行转变经营模式,将经营重点转移到以提高中间业务收入为核心的轨道上来,这样证券化的优势就可以得到凸现,商业银行就会主动将一些占用资本较多的中长期贷款通过证券化的方式进行转化;同时,通过出台会计和税收等方面相应的优惠配套措施,会进一步激发商业银行进行资产证券化的动力和热情,为我国资产证券化快速健康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关键词:外汇占款金融监管影子银行
二、我国影子银行兴起的原因分析
(一)影子银行体系兴起的原因之一是中国货币供应受限
最近两年我国外汇占款投放的趋势性下降和商业银行贷存比等监管约束的强化制约了我国的货币供应能力,货币供应受限加速了影子银行体系的兴起。
1.国际收支新平衡影响2005年后外汇占款主导的流动性创造机制
2012年我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出现了较为明显的变化,具体表现为贸易盈余下降,金融与资本项目波动增加,并引致国际储备增速放缓。实际上无论是从发达国家的美国、还是从处于相似阶段的韩国来看,这一现象将成为一种常态化的过程。我国国际收支出现的“新平衡”使得外汇占款为主的货币投放模式出现相应改变。
我国外汇占款在2005年后出现趋势性流入,贸易盈余的大幅度增长导致外汇储备迅速增加,在稳定汇率渐进式升值的政策目标下,央行通过结汇渠道形成被动货币投放,尽管部分资金通过央行票据发行、准备金率等工具进行了对冲,但是国内流动性环境一直较为宽裕。自2005年以来,中国基础货币供应几乎唯一的渠道就是外汇占款的高速投放。但是随着人民币汇率相对均衡,私营主体使用外币数量增加,这种外汇占款主导的流动性创造机制也已经发生改变。对于企业、居民而言,在人民币处于单边升值时会加速美元的结汇,避免贬值带来的汇兑损益,但是当人民币升值预期减弱时,企业再配置美元比例明显回升,这也减少了外汇占款积累。如图1所示,自2010年以来,外汇占款增速开始大幅度下降到经济名义增速附近,2012年以来更是下降到个位数的水平。这无疑显著低于合理的基础货币供应增长水平,从而要求通过货币乘数的上升来维持合理的广义货币增长。
图1外汇占款增速
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网站调查统计数据整理。
2.贷存缺口扩大削弱商业银行信用创造能力
由前文分析可知,外汇占款增速趋势性下降导致基础货币供给受限,从而要求通过货币乘数的上升来维持合理的广义货币增长。但是,实际上贷存缺口扩大已经制约了我国商业银行的信用创造能力。
一方面,在金融自由化等制度性变革的宏观背景下,商业银行面临存款分流和可贷资源下降的问题。由劳动力成本提高和货币超发双重因素引发的通胀压力使得我国通胀中枢走高,较低的存款管制利率迫使居民寻求债券、股票等具有较高收益的投资渠道。直接融资市场的发展分流了部分存款,使得银行传统存贷业务经营压力增加。另一方面,商业银行通过提高贷款倾向来提升货币乘数的能力也受到制约。2008年下半年以来,为避免美国次贷危机的负面影响,我国采取宽松的宏观经济政策刺激经济,之后商业银行向地方政府部门、国有企业提供大量中长期贷款,为基础设施、重工业建设提供资金支持。尽管“短借长贷”带来的“期限失衡”长期存在,但前几年商业银行贷款规模高速扩张,隐含的风险增加,其存贷比接近监管法规要求的上限。
我们以存、贷款缺口来勾勒正规金融体系为实体经济融资中面临的制约,如图2所示,其中稳定存款代表居民储蓄存款和企业定期存款占总存款比例,中长期贷款占总贷款比例表示商业银行对于实体经济的资金支持。存贷款缺口在2005、2006和2008年后均有所扩大,但前两次缺口在较短的周期内得以调整。2010年后,尽管在紧缩的货币政策条件下中长期贷款迅速回落,但存款回升却相当乏力,缺口收窄的周期大幅拉长,另外考虑到比较高的存款准备金率限制和监管当局对资本充足率的要求,银行信贷对于实体经济支持也持续弱化。
图2存贷占比缺口图示
总的来说,在外汇占款趋势下降和商业银行放贷受限的背景下,中国的货币供应受到了系统性抑制,一方面带来了利率中枢的上移,另一方面也带来了影子银行体系的兴起。因此,影子银行体系兴起的本质是在信用供应受到抑制和对信用需求仍然比较旺盛的条件下,在传统的融资渠道之外去发展一个新的融资体系,以满足信用供求之间所出现的供求缺口。
(二)金融监管与我国影子银行发展
无论是在美国还是在中国,影子银行存款建立的原因之一都是为了避免受到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管限制。商业银行把负债转移到表外以后,其表外的放贷行为规避了贷存比、资本充足率和存款准备金等监管约束,这样商业银行就提升了其贷款倾向和信用供应能力。
总体而言,作为传统业务渠道之外的银行活动,影子银行不仅可以避开资本充足率和贷存比的约束,而且也可以减少法定准备金等监管成本。因此,无论是金融危机前的美国影子银行,还是当前中国的影子银行,均存在监管套利的特点。
(三)影子银行兴起的结构性因素
我国实体经济和金融体系中国有垄断成分性过强,产生相当程度的资源配置扭曲,降低了民营经济资金的可得性。通过分析我国工业企业的资产负债数据,我们发现,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往往与经济周期呈现一定的同步性,在经济周期上升的时候负债率上升,经济周期下降的时候负债率下降。然而,如图3所示,2008年之后,在经济不景气的背景下,国有企业的杠杆率却在逆势上升。这暗示民营企业的负债率应该在下降。从微观层面来看,在全社会资金供应既定的前提下,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等高杠杆部门的扩张,不可避免地会严重挤压其他部门对于资金的使用,迫使大量的民营企业,以及受到政策限制的行业(比如房地产行业)的资金需求更多地转向了影子银行,这也是结构层面上影子银行体系加速兴起的重要原因。
图3国有和私营企业部门杠杆率变化(%)
注:根据Wind数据库数据整理。
三、我国影子银行的发展现状
理财产品是我国影子银行的重要组成部分,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者在产品到期后通常会将资金转投新的理财产品。银行通过短期产品结构化确保其在季度存款-贷款审查时到期,以满足监管部门贷存比的要求。但是实际上这些资金已经不属于传统存款,而成为了类似于货币市场基金的滚动储蓄。
图4银行理财产品发行支数以及3-6个月保本型
理财产品与同期限定存利率差
注:安信证券宏观研究报告,"关于影子银行、壳价值及经济恢复等的分析"。
近三年来,我国信托公司业务规模发展迅速。根据中国信托业协会公布的数据,2010年,信托公司资金信托总额为2.8923万亿元,截至2012年12月,资金信托总额增加至6.9849万亿元。从信托资金运用方式来看,贷款占比最高,其中2010年这一比例高达54.37%,2011和2012年贷款占比分别为37.40%和42.94%。由于贷存比以及贷存缺口的原因,传统贷款扩张受到限制,信托公司贷款替代传统的贷款业务。从信托资金投向来看,主要投向基础行业,另外2010年和2011年信托资金投向房地产行业比例高达14.95%和14.83%。
表12010年-2013年信托公司主要业务数据
四、我国影子银行体系的风险分析
五、研究结论
本文研究表明,外汇占款增速下降是近几年我国影子银行迅速发展的原因之一;另外,贷存比、资本充足比率以及法定准备金率等方面的金融监管增加了商业银行资产负债表内的资本成本,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影子银行的发展。我国以信托、理财产品为代表的影子银行期限错配严重,因此,影子银行体系中的系统性流动性风险不容忽视。
[1]RubyP.KishanandTimothyP.Opiela,BankSize,Bank
CapitalandtheBankLendingChannel[J],JournalofMoney,CreditandBanking,2000,32(1).
[2]PeekJ,RosengrenES.Banklendingandthetransmissionofmonetarypolicy[J].FederalReserveBankofBostonConferenceSeries,1995(6).
[3]李波,伍戈.影子银行的信用创造功能及其对货币政策的挑战[J].金融研究,2011年(12).
关键词:滨海新区;金融创新;综合经营
中图分类号:F830.2
文献标识码:B
一、滨海新区金融改革创新基本情况
国发[2006]20号文件下发以来,在天津市政府和滨海委的组织和推动下,滨海新区金融机构积极开展改革创新,在金融企业、金融业务、金融市场和金融开放等方面进行了开拓与尝试。
(一)金融组织机构不断完善
为进一步适应滨海新区经济金融的发展,商业银行加强组织机构改革,推行扁平化管理,提升低端网点层次,丰富金融机构种类。
如天津银行率先成立了天津银行滨海分行,负责管理滨海新区10家支行的经营管理、风险监测、营销推动和人力资源工作,统筹天津银行在滨海新区的经营发展。2007年初,农业银行成立了天津分行滨海业务部,为滨海新区的农业银行机构(包括塘沽、开发、保税、大港4家机构)服务,包括提供大客户信息等,在业务上直接受农总行领导。招商银行天津分行整合滨海新区机构的市场资源,成立了分行公司业务二部,负责滨海新区的市场营销和管理。浦发银行天津分行成立滨海新区业务部统一负责滨海新区的营销和管理。民生银行将总行投资银行部和贸易金融部迁至滨海新区。同时,滨海新区首家财务公司的天津港财务公司成立投入运作,渤海银行滨海新区分行也正式挂牌营业。
(二)积极探索直接融资
2006年,作为滨海新区金融改革创新重大举措的渤海产业投资基金设立,这是我国第一只契约型中资产业投资基金,总规模达200亿元,首期募集60.8亿元已全部到位。为满足日益增加的资金需求,滨海新区积极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债券,2006年发行企业短期债券34亿元,其中泰达股份发行6亿元,天津港发行10亿元,泰达控股发行18亿元。
(三)金融产品日益丰富
滨海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利用先行先试的政策优势,结合地方特点和客户需求,大力开展金融产品创新。渤海银行成为国家外汇管理局正式批准的全国第一家实行结售汇综合头寸正负区间管理模式的银行,为灵活管理结售汇头寸、降低资金成本、运用多种金融工具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农业银行经总行批准开办了抵押项下的个人可循环信用产品。在信托业务方面,滨海新区率先发行了第一支资金信托计划――滨海新区基础设施建设(管网)资金信托计划。
(四)积极试办离岸金融业务
滨海新区获准进行离岸金融业务试点后,到2007年5月末,有5家商业银行驻滨海新区的分支机构开办了离岸金融业务,分别是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交通银行、深发展和汇丰银行,共开立离岸金融账户75个、存款总额为155万美元。在开办行中有2家银行能够直接办理离岸业务,另外3家只在滨海新区进行市场推广,须将业务转送到其上级行统一办理。
二、滨海新区金融改革创新的制约因素
虽然滨海新区在金融改革创新方面进行了一些探索和尝试,但目前仍停留在理论研究探讨阶段,尚未迈出实质性步伐、未取得实质性进展。金融改革基础环境、金融机构建设、金融市场主体、金融监管模式、金融产品创新能力、国际化程度是影响滨海新区金融改革创新的六大主要因素。
(一)金融改革基础欠佳
经过二十年发展的滨海新区取得了巨大的经济成就,经济金融总量得以迅速增长,经济金融结构不断改善。但是,滨海新区与国内经济金融发达地区上海和深圳相比,金融深化的广度和深度上的差距还是十分巨大的。主要表现在经济总量小、金融业发展落后、经济产业结构单一、民营经济落后、新区对支柱型企业特别是大型外资企业依赖度过高、行政管理体制不顺畅等六个方面。
(二)金融组织机构建设落后
滨海新区金融机构建设的落后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
1、银行类金融机构在体制上还没有建立起合理的产权结构和公司治理结构。除了渤海银行是在崭新的基础上组建起来的具备合理的产权结构和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的商业银行以外,天津银行作为地方性银行在产权结构和公司治理结构改革方面还有很多工作要做。从公司治理结构的角度来看,已改制或上市的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与改制前或上市前的情况变化并不大。
2、银行类金融机构还没有形成完善的人才资源管理机制、激励――约束机制和先进的内控制度。新区商业银行还没有建立起适应金融创新需求的人才管理使用机制,没有打破“官本位”的思维模式,无法实现正常的人才流动。商业银行内控信息化程度还不高,内控有效性有待提高。
5、保险类金融机构发展落后。保险类金融机构存在着机构设置级别低、制度化建设落后和行业过度竞争的问题,导致新区保险业覆盖面窄、功能和作用发挥不充分,与发达国家或地区的保险
业存在较大差距,难以适应金融混业经营和国际竞争的形势。
(三)金融市场主体缺位
目前看来,尽管滨海新区积极进行了金融市场建设的尝试,但是依然没有迈出实质性的步伐,金融市场建设还非常落后,主要表现在:
2、资本市场发展相对滞后。2006年末,天津的25家上市公司总市值为1109亿元,占深沪两市全部上市公司总市值的1.08%,滨海新区上市公司总市值不足深沪两市的0.3%;2006年天津市生产总值为4337.73亿元,上市公司总市值为GDP的25.61%,滨海新区生产总值为1960.5亿元,上市公司总市值只占GDP的15.6%,而同期深沪两市上市公司总市值占GDP比重已突破50%。
(四)金融产品创新能力弱
滨海新区金融产品创新能力弱是经济金融环境落后、金融机构建设落后、金融市场建设落后、国际化程度低这四个制约因素存在的必然结果。主要表现为:
1、金融产品自主创新能力有限。目前,新区各金融机构主要是在辖区内推广上级机构推出的金融产品,自主创新能力极为有限。造成这一现状的原因主要有三方面:一是机构设置权限低。新区分支金融机构级别低、权限小,多数金融机构的上级机构没有授予分支机构开展金融产品创新的权力,新区分支金融机构没有资格开展金融产品创新。二是新区金融机构人、财、物等资源有限,没有能力开展金融产品创新。三是由于新区金融机构缺乏金融产品创新的经验。
2、不能适应新区企业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发金融产品。新区金融机构推广的上级机构开发的金融产品是在全国范围内的业务品种,不是针对滨海新区企业开发的,更不是针对滨海新区内某一家企业或者某一类企业所开发的,很多这类金融产品在滨海新区的针对性较差,不少新区企业对这些产品的需求有限,而新区企业对新型金融产品的真正需求却无法得到满足。
(五)国际化程度低
国际化程度低,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单就环渤海地区而言,滨海新区是国际化程度相对较高的区域。但是如果与一些国际、国内发达地区,如上海浦东新区、深圳特区相比,滨海新区的国际化程度还远远不够。国际化程度低,影响了新区经济金融环境的进一步改善,使滨海新区始终在地域性经济区域这个层次发展,很难在客观上成为全国性的或者国际性的经济区域。国际化程度低,使得一些新开发的金融产品很难赶上国际水平,阻碍了金融产品的进一步创新。国际化程度低,无法为金融机构提供开展离岸金融业务的土壤,离岸金融业务失去了市场环境将很难开展,更难以建立离岸金融中心。国际化程度低,导致新区无法在更高层次上考虑和发展金融市场。
(六)金融监管模式落后
滨海新区执行分业监管制度。人民银行塘沽中心支行作为央行分支机构贯彻执行总、分行货币信贷政策,维护地区金融稳定。滨海银监分局负责银行类金融机构的监管,保监会和证监会没有在滨海新区设立分支机构。“一行三会”的制度长期以“一行一会”的状态存续。到目前为止,滨海新区证券、保险行业的监管数据始终是空白。
现行监管制度的落后很难满足滨海新区金融改革创新的客观要求,滨海新区金融改革和创新迫切要求产生新的金融监管模式。第一、分业监管制度不利于对新区整体金融改革创新进行监管。这种监管制度安排使各监管机构对各行业之间的相互关联业务处于职责划分不清、监管缺位的状态,同时对于横跨各行业的金融业整体风险的监管难以形成合力。第二、残缺的分业监管制度更加不利于对金融改革创新进行全面、合理的指导。
三、滨海新区金融改革创新的政策建议
尽管六个制约因素共同作用于滨海新区的金融改革和创新,但对金融改革创新的影响并非完全相同。金融机构建设、金融市场建设、金融产品创新能力是决定因素,金融改革创新基础、国际化程度、金融监管模式是外部环境因素,关键在于积极寻找突破口,促进滨海新区金融改革创新走上良性发展的轨道。
(一)构建种类齐全、权限较高、治理结构科学的金融机构体系
1、促进银行类金融机构建立起合理的产权结构和公司治理结构。渤海银行应充分发挥在产权结构和公司治理结构的优势,积极发展,服务滨海新区经济。天津银行应继续在产权结构和公司治理结构方面的探索,切实转换经营机制,发挥地区性商业银行的优势。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应充分发挥其总行在产权结构和公司治理结构方面变革的优势,争取在内部治理上有所提高。
2、金融机构应建立健全适应金融创新需求的人才管理机制和先进的内控制度。新区各商业银行应继续研究健全人才管理和使用机制,打破“官本位”的思维模式,发现人才、重视人才、培养人才。建立起完善的激励――约束机制和高度信息化的内部控制模式,实现商业银行在经营管理上的快速发展。
变为“管辖行”、支行两个层级,以缩短营业网点到“管辖行”的距离,扩大“管辖行”的经营和管理半径。
4、积极吸引银行总部落户滨海新区。一是将渤海银行、天津银行迁址滨海新区;二是积极争取在新区创建新的商业银行;三是积极鼓励商业银行将区域总部、业务中心总部、客户服务中心、信用卡运营中心等设在滨海新区,在滨海新区内形成总部效应。
5、积极培育证券类、保险类金融机构。积极鼓励证券类金融机构发展壮大,积极培育创新类和规范类券商。应鼓励天津渤海证券公司通过控股或者资产重组等方式实现跨越式发展。针对新区保险类金融机构发展落后的现状,应积极对保险类金融机构进行资源整合,提高行业竞争力,扩大保险业覆盖面,以良好的服务开拓保险市场,充分发挥保险的功能和作用,努力缩小与发达国家或地区之间的差距,适应金融混业经营和国际竞争新形势的需要。
(二)以资本市场为重点,在金融市场建设上力求突破
1、创新发展滨海新区资本市场。采取多种方式做好IPO的宣传动员工作,引导、鼓励、扶植滨海新区的优质企业上市,鼓励符合条件的机构组16华北金融2007年第9期建金融控股公司。
2、积极发展私募基金产业。当前在搞好渤海产业投资基金试点基础上,要鼓励发展各类产业基金,如发展创业风险投资基金,把天津滨海新区逐步建成中国产业基金发行、管理、交易、培训和理论研讨中心。同时,逐步增加企业债券的发行数量,满足符合条件企业对短期债券的需求。
3、积极争取OTC市场落户滨海。OTC市场即“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为非上市公司提供特别转让服务,其服务对象为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OTC市场如能落户滨海,将与深圳上海共同构成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重要环节,有助于吸引聚集资金并带动滨海新区资本市场的发展。
(三)充分发挥政府作用,大力发展以金融业为主的第三产业,改善金融改革创新的外部环境
1、充分发挥政府作用,为金融改革创新创造良好环境。市政府要进一步突出滨海新区金融业地位,将全市金融业发展重心放在滨海新区,并通过新区金融改革创新带动全市金融业的发展。加强对滨海新区金融业发展的规划设计,制定政策、增加投入,如通过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鼓励支持新区金融业的发展,进一步加强与金融业联系协调,为滨海新区金融改革创新创造良好环境。
2、发展经济,激发金融创新的内在动力。一是政府要积极改变新区经济总量较小的现状。二是政府要积极改善地区经济产业结构。地方政府应继续完善已制定的《天津市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财税优惠政策》,采取多项措施继续扶持第三产业发展,特别是发展金融业,改善经济产业结构不协调的现状。三是政府要积极鼓励民营经济的发展,改变地区经济对支柱型企业依赖度过高的现状。
3、金融业自身应抓紧发展,为新区金融改革创新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金融业作为第三产业的一个重要部分,作为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龙头,对新区第三产业的发展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新区金融业应强化改革创新意识,借鉴先进经验,借助滨海新区的政策优势,在机构与产品等方面积极创新,增强经营能力和国际竞争力,为深化金融改革创造良好的环境。
(四)适应新区个性化需求,提高金融产品创新能力
2、加快保险类金融产品的创新。首先,新区战略定位的确定,必将极大地促进石油和海洋化工、汽车和装备制造、优质钢材深加工等支柱产业的巩固和发展,国际贸易与航运服务集聚区、天津港集装箱物流中心、保税区海空港物流等六大物流基地将逐步形成。而在运输工具险、货物运输险、海上保险、工程保险等险种方面新区目前还存在很大的空白,建议在这些方面开发产品,为新区的发展提供保障。其次,要针对三资企业保险意识强、管理规范的特点,设计符合企业特点的保险建议书,实施不同的保险服务举措。在确保老客户业务如期续保的同时,注重新的跨国大企业的保险业务。
3、加快证券类、信托类金融产品的创新。首先,在滨海新区选择适合进行资产证券化的资产,如房地产、地铁、轻轨、高速公路、水、电等具有稳定现金流的资产,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其次,大力发展基金产品。目前,渤海产业基金已落户滨海新区。以此为契机,积极推动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试点和集合资金信托产品创新,鼓励更多的基金产品在滨海新区推出。再次,推动北方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在滨海新区试点投资银行业务,吸引更多的信托投资公司进驻滨海新区。
(五)积极探索符合综合经营发展方向的金融监管模式
一个可行的金融监管模式是:央行分支机构作为超级监管机构,负责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监管的统一协调,防范和化解区域金融风险和维护区域金融稳定,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的派出机构各司其职,负责各行业的监督管理。这种监管模式比较符合滨海新区的区域特点。
在这种模式下,要使人民银行能够与银监、证监和保监之间进行有效的信息交流和风险分析,就必须从两方面增强人民银行的权威性。一方面,必须对人民银行超级监管机构的法律地位和法定职责给予明确;另一方面,必须赋予人民银行比银监、证监和保监更高的行政级别。只有这样才能使人民银行在履行综合监管、维护金融稳定职能中依法顺利的开展工作。
滨海新区实施这种综合监管模式需要做两方面准备工作:一是证监和保监在滨海新区设立分支机构;二是提升滨海新区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级别,扩大管辖范围至整个滨海新区。
这种模式的优点是不改变现有各监管机构的行政机构设置,不存在整合机构的人员安置问题,同时与现行“一行三会”金融监管模式的衔接性比较好,符合我国经济改革渐进式的总体原则。缺点是必须从法律上和行政级别上对人民银行的权威性予以确认,否则人民银行超级监管机构的职能将很难履行。应该说,这种监管模式比较符合目前滨海新区金融业经营及监管的特征和现实情况,有利于加强滨海新区金融业综合监管,维护滨海新区金融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