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04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说明:
(2)随着各行业、各部门对特殊物流运输车辆和个性化叉车的需求日趋递增,结合宝鸡厂生产特种叉车的技术优势,公司将上述特种叉车技术改造项目与宝鸡厂技术改造项目进行了整合。
四、前次募集资金使用项目产生的实际效益
1、电瓶叉车技术改造项目
该项目已竣工投产,截止2004年12月31日,累计实现收益5801.26万元。
2、托盘搬运车生产技术改造项目
该项目已竣工投产,截止2004年12月31日,累计实现收益1170万元。
3、驱动系统生产技术改造项目
该项目已竣工投产,截止2004年12月31日,累计实现收益2127.51万元。
4、油缸生产基地建设技术改造项目
该项目已竣工投产,截止2004年12月31日,累计实现收益1975万元。
5、特种叉车技术改造项目
该项目已与宝鸡厂技术改造项目进行了整合,实现效益体现在宝鸡厂技术改造项目中。
五、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结论
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已按《配股说明书》中的承诺项目进行了投入,超募集资金4052.02万元,所投项目均已完工并产生了效益。
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2月19日
关于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配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华普审字[2005]第0087号
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前次配股募集资金截至2004年12月31日止的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核。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有关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发表审核意见。我们的审核是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的,在审核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了审慎调查,并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发表的审核意见是根据审核过程中所取得材料作出的职业判断。
经审核,贵公司前次配股募集资金有关情况如下:
经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0]51号文件批准,贵公司于2000年6月22日以每股人民币7.20元完成了配股工作,配股完成后,实际收到配股募集资金167,712,632.58元(已扣除配股费用)。上述配股资金已经安徽华普会计师事务所会事验字[2000]第265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截止2004年12月31日,贵公司已将前次配股募集资金全部投入到投资项目中,具体情况按实际投入情况分别列示如下(表列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该项目与宝鸡技改项目(2004年9月完工)进行了整合,2003、2004年度实际投入资金已在宝鸡技改项目中披露,实际收益体现在宝鸡技改项目中。
注:1、电瓶叉车技术改造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超计划2,097.21万元,系贵公司将后期增建的物流配送中心和自动化立库等自有资金投资项目归入电瓶叉车技术改造项目所致。
2、特种叉车生产技术改造项目减少投资1,752.09万元,系贵公司将该项目与宝鸡技改项目进行了整合。
(三)前次配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涉及贵公司各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逐项对照,基本相符。
(四)将上述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次贵公司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补充说明》内容逐项核对,不存在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