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AD30558特斯拉机动车一辆司法变卖公告
受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委托,定于12月2日11:00起至12月5日11:00(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以互联网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整体变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卖标的物(以下简称标的物):桂AD30558特斯拉机动车一辆。据询价报告显示:标的物品牌型号为特斯拉TSL7000BEVAR1,车辆识别代号LRW3E7FAXLC152519,驱动电机型号3D1,初次登记日期不详,检验有效期不详,行驶里程107678KM(表显里程数107678KM,具体行驶里程数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并承担相应风险),白色,变卖保留价:7万元,竞买保证金:0.7万元,竞价阶梯为1000元。(注:据评估报告显示该车车辆进水,车辆无钥匙、无电无法启动。钣金修复:左前叶、左后叶、后盖、右后叶、右后门、右前叶;车内发霉,水痕。更换:散热器框架、保险杠骨架、前盖、巡航传感器、后盖;后备箱进水,右前车窗打开,无法关闭。(不排除事故车可能))
四、特别说明:
1、据机动车询价报告书显示,该机动车未处理违法记录不详(具体信息以交管部门查询为准)。该机动车有前期欠缴费用6125元,拖车费1960元。该机动车自2023年9月3日停入现停车场,25元/日计算停车费。具体停车费详询看车联系人据实结算。上述前期欠缴费用、拖车费和停车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标的物移交所涉及的欠费(包括但不限于路桥费、停车费、违章罚款及违章扣分、滞纳金)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其风险。
2、变卖成交后,执行法院根据成交价款和变卖费用的到账记录出具法律文书,由买受人自行领取,买受人接到委托法院通知后应于1日内凭有效身份证明前往委托法院领取,由执行法院交付机动车,机动车应从变卖专用车位移走。若买受人经通知后怠于办理交付手续或者机动车交付后,买受人怠于将机动车移走,导致机动车仍然占用变卖专用车位,委托法院将依据其合法收费标准向买受人收取停车费。
7、竞买人通过互联网方式报名时,不得多人联合竞买,需办理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到重庆联交所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8、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变卖成交后5日内将价款全额划到法院指定账户。
10、成交后买受人需按照成交价的2%支付变卖费用。
重庆联交所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