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先生去年6月,驾车回家途中遭遇强暴雨,由于路面水位突然增高,导致车辆发动机损坏而熄火,汪先生发动机因此维修费用高达4万多元。保险公司认为不符合保险合同的约定,发动机损失属于免责范围,不予赔偿。汪先生认为,发动机与车辆不可分割,属于车辆最重要的零部件之一,车损险应该包括发动机的意外损坏。而在保险条款中对暴雨和涉水行驶是不同的保险承保范围,涉水行驶需要单独购买涉水险,但汪先生认为很难在暴雨情况下不涉水行车。
专家建议:
上牌保险方生效
盗抢险在车辆上牌后才生效是车险的基本常识,消费者在提车时,销售顾问也通常会提醒客户,也有一些经销商会建议车主不要着急提走未上牌的车辆,但总有一些车主会忽略到盗抢险不生效的细节。此外,消费者还需要明确一个概念:“全保”并非“全包”,每项保险都有保障范围和免责条款,而且保险公司在一些事故中的赔付比例也是有所限制,甚至部分零配件的损失保险公司是不会赔偿的。例如,车轮、轮毂、后视镜、车标、雨刮等零配件被盗,保险公司都不会理赔的。所以消费者在投保时,最好看清免责条款,尽量选择专业的保险公司和销售顾问,以免因理解误差而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祸从天降需留神
并且,兴许不需要太久,天窗的破损也将列入到玻璃险的赔付范围内。深圳目前已经开始实施这项规定,但凡购买了玻璃险的车主将同时享受到天窗破损的赔付。希望过不了多久,我们也都能享受到这项服务。
停车谨防被误伤
一般来说,每次出车前车主都应该绕车观察一周,以便发现停车中可能发生的刮蹭痕迹,免得车子开出停车场说不清楚。当事故责任人难以认定时,根据保险条款的规定,在事故中无责的车主确实难以获得己方保险的赔付。同时,在免费停车的场所,人们也不可能去向停车场讨说法,尤其像单位停车场之类的,人们还有人情世故一层的考虑。所以,为了避免在此类情况下的财产损失,我们应该做好两方面准备,一来停车要格外注意,尽量避免与邻车距离过近的车位或是过短的车位,而为了以防一些新手拐弯时可能出现判断失误,也尽量不停在弯道两侧。第二是要防患未然,注意取证。我们知道,如果能找到肇事车辆的话,索偿就有了希望,所以,如果能将车停放于停车场监控探头覆盖得到的区域,那即使当时没有发现,事后也有翻查监控录像找到肇事车的机会,同时,专家建议车主们不妨安装一套时下流行的行车记录仪,在停车时继续启用行车记录仪,停车过程中发生的所有情况也就一目了然了。
“只停不保”是胡扯
不少停车场门口挂着这样的牌子,上面写着“只负责停放,不负责保管”。久而久之,车主们竟以为这就是常规。而通过最近的几宗停车场丢车纠纷可以发现:停车场“只收费不保管”这一霸王条款,早已悄然被法院的判决打破。
两年前开始实施的《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明确将停车场收费项目名称确定为“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更凸显了机动车停车场经营者的保管责任。该《管理办法》中新增规定:停车场经营者应当维护场内车辆停放秩序和行驶秩序,防止车辆损毁、丢失;车辆交付停车场停放保管后,停车场经营者在保管期间因保管不善造成停放车辆毁损或者丢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车辆投了保险的,投保车主可以直接向保管人提起赔偿诉讼,也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先予赔偿,然后将追偿权转让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赔偿金额少于车主全部损失的,不足部分可另向保管人追索;保险公司取得代为追索权后,可作为原告向保管人索赔。该办法还规定,提供免费停车服务商场、娱乐场所和宾馆酒店,虽然没收费,但却以此来吸引消费,如果停车场内出现车辆损毁,保管方也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不过还得提醒一句,车主如欲进行索赔,则一定要保存好车辆停放时的车辆停放凭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