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集中接收申请项目评审结果的通告
国科金发计〔2024〕165号
欢迎各依托单位和科研人员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附件:202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不予资助项目复审工作注意事项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2024年8月21日
附件
202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不予资助项目
复审工作注意事项
一、提出复审申请
1.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接收工作自8月23日开始,9月6日16时截止。
二、受理复审申请
自然科学基金委各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受理复审申请。请注意,具有《办法》第八条所列以下情形之一的复审申请将不予受理:
(一)非项目申请人提出复审申请的;
(三)复审申请内容或者手续不全的;
(四)对评审专家的评审意见等学术判断有不同意见的。
对不予受理的复审申请,由项目管理部门告知复审申请人不予受理决定和原因。
三、审查复审申请
3.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可通过信息系统随时查看本单位复审申请人复审申请的提交情况与处理结果。
非集中接收期受理项目的不予资助复审工作参照上述程序进行。
第一步:登入国自然科学基金申请系统,进入“申请与受理”页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
第二步:点击“已阅读”
第三步:点击“申请普通科学部项目”
第四步:展开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选项,选择第二个(合作交流)点击“填写申请”
第五步:随便选择一个合作协议:如果中了,会弹出新的中标项目,如果没有中,则不会有今年的项目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