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年,网络信贷、第三方支付、众筹融资和其他网络金融服务平台等互联网金融业发展迅速,以第三方支付为例,2012年市场规模超过10万亿元,其中,支付机构互联网支付业务达6.9万亿元,移动支付业务1811.9亿元,处理收单业务3.8万亿元,预付卡业务575.6亿元。
随着网络经济的迅速发展,中国金融业离网络金融已经越来越近。中国的各家银行相继建立网上支付系统。在经济全球化和金融市场全球化的加强的背景下,出现以互联网为依托的信息时代的网络银行。
二、互联网金融主要模式
(一)第三方支付
第三方支付狭义上是指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保障的非银行机构,借助通信、计算机和信息安全技术,采用与各大银行签约的方式,在用户与银行支付结算系统间建立连接的电子支付模式。
目前市场上第三方支付公司的运营模式可以归为两大类:一类是独立第三方支付模式,是指第三方支付平全独立于电子商务网站,不负有担保功能,仅仅为用户提供支付产品和支付系统解决方案,以快钱、易宝支付、汇付天下、拉卡拉等为典型代表。另一类是以支付宝、财付通为首的依托于自有B2C、C2C电子商务网站提供担保功能的第三方支付模式。货款暂由平台托管并由平台通知卖家货款到达、进行发货;在此类支付模式中,买方在电商网站选购商品后,使用第三方平台提供的账户进行货款支付,待买方检验物品后进行确认后,就可以通知平台付款给卖家,这时第三方支付平台再将款项转至卖方账户。
(二)P2P网络贷款平台
P2P(Peer-to-Peerlending),即点对点信贷。P2P网络贷款是指通过第三方互联网平台进行资金借、贷双方的匹配,需要借贷的人群可以通过网站平台寻找到有出借能力并且愿意基于一定条件出借的人群,帮助贷款人通过和其他贷款人一起分担一笔借款额度来分散风险,也帮助借款人在充分比较的信息中选择有吸引力的利率条件。
(三)大数据金融
大数据金融是指集合海量非结构化数据,通过对其进行实时分析,可以为互联网金融机构提供客户全方位信息,通过分析和挖掘客户的交易和消费信息掌握客户的消费习惯,并准确预测客户行为,使金融机构和金融服务平台在营销和风控方面有的放矢。基于大数据的金融服务平台主要指拥有海量数据的电子商务企业开展的金融服务。大数据的关键是从大量数据中快速获取有用信息的能力,或者是从大数据资产中快速变现的能力,因此,大数据的信息处理往往以云计算为基础。目前,大数据服务平台的运营模式可以分为以阿里小额信贷为代表的平台模式和京东、苏宁为代表的供应链金融模式。
(四)众筹
(五)信息化金融机构
所谓信息化金融机构,是指通过采用信息技术,对传统运营流程进行改造或重构,实现经营、管理全面电子化的银行、证券和保险等金融机构。
(六)互联网金融门户
互联网金融门户是指利用互联网进行金融产品的销售以及为金融产品销售提供第三方服务的平台。它的核心就是“搜索+比价”的模式,采用金融产品垂直比价的方式,将各家金融机构的产品放在平台上,用户通过对比挑选合适的金融产品。互联网金融门户多元化创新发展,形成了提供高端理财投资服务和理财产品的第三方理财机构,提供保险产品咨询、比价、购买服务的保险门户网站等。这种模式不存在太多政策风险,因为其平台既不负责金融产品的实际销售,也不承担任何不良的风险,同时资金也完全不通过中间平台。目前在互联网金融门户领域针对信贷、理财、保险、P2P等细分行业分布有融360、91金融超市、好贷网、银率网、格上理财、大童网、网贷之家等。
三、我国网络金融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国网络金融取得了很多成绩,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技术方面存在制约,主要成就局限在产品级别的,对于技术和标准做得不多,软件设计随需应变的能力有一定差距。
二是人才流失影响核心能力的培养。
三是网络证券受到资本规模的限制,创新活力不如网络银行。
四是网络保险尚存在不足。没有实现全国大集中,保险精算需要的数据挖掘的基础条件不具备,新产品设计能力不强,行业产品创新同质化,模仿盛行。
四、我国网络金融的未来趋势
(一)大金融相互融合
网络金融为金融企业客户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典型案例就是花旗银行和旅行者公司的合并。花旗银行是著名的国际性银行,服务范围遍及100多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一千多个分支机构,并且是国际上最大的信用卡发卡行。旅行者公司是全美最大的投资、保险公司之一,业务涉及财产管理、投资管理、人身保险、财务报信等领域。两大公司的合并,将得到优势互补,使花旗银行成为一个集银行、投资和保险为一体的全能的金融服务体,大大增强了整个企业的竞争力和市场优势。
(二)建设智能决策支持系统
未来金融业的电子数据交换量将成几何数级增长,智能决策支持系统渗透至个人客户的理财服务各个方面,如何在理财服务中获取财富增值已经成为越来越多的消费者考虑的问题。在电子数据交换量增长的同时,如何获取有用的信息,做出正确的理财决策,成为智能决策支持系统的任务。
(三)内部管理模块化、业务服务的虚拟化、实时化
网络金融的开展,不同于传统金融服务,更具有如同计算机系统的模块化思想。每一个业务功能都相当于一个大系统中的小模块。因此在进行管理时也具有了模块化的思想。对于网络金融业务,由于依靠的是高速安全的计算机网络,业务服务因此也就具有了虚拟化、实时化的交易方式。
五、结束语
相较于传统金融而言,互联网金融所能展现的金融产品或者工具形式颇多,现阶段,随着互联网金融行业的不断壮大,传统金融的霸主地位受到了极大的撼动,从经济角度来看,传统金融与互联网金融“平分天下”有利于创造合理的经济市场秩序、赋予市场更强的活力。为了确保互联网金融能够健康发展,首要任务是制定合理的监管政策并严格执行。
二、互联网金融概述
在互联网金融诞生初期,无论是学术界还是社会都难以精确定义互联网金融的概念。2014年,央行定义了互联网金融的概念,指出互联网金融是金融与互联网技术相融合,并在通讯技术框架内进行资金支付、融通以及信息中介等业务的金融模式。如何判断某种业务是否属于互联网金融领域?笔者认为可以从不同角度展开分析工作,即广义分析与狭义分析。从广义角度看,只要某种业务的开展是通过互联网而实现的,则无论业务发出机构的属性是金融或是非金融,都可以将此业务视作互联网金融。狭义定义下的互联网金融指的是由互联网企业进行的,基于互联网技术框架的金融业务。
三、互联网金融模式
(一)P2P借贷
P2P借贷的英文全称为peer-to-peerlending,其是一种起源于英国的互联网金融形式。P2P借贷行业之所以能获得良好的发展是由于其能够为借贷双方提供撮合、信息流通交互、法律手续办理以及投资咨询等服务。随着技术的发展,P2P借贷模式还能为人们提供资金结算以及债务催收等业务。现阶段国内P2P借贷行业中领导者有“人人贷”等。
(二)第三方支付
作为最典型的互联网金融模式,第三方支付是我国最早出现的一批互联网金融产品,其中的杰出代表便是阿里巴巴集团旗下的“支付宝”。第三方支付的定义为金融机构借助移动设备、计算机设备,在互联网技术框架内转移资金以及发起支付指令的业务。事实上,第三方支付结构相当于中介,利用网络技术实现用户足不出户即与银行或者资本组织进行资金交易的目的。目前,“支付宝”已成为全球最大的第三方支付软件,这表明我国互联网金融行业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与实力。
(三)众筹
四、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
业界将2013年称作“互联网金融元年”,由此可见该年度对于互联网金融行业的重要性。这一年,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非常迅猛,大量新式金融产品集中面世,其中包括众筹以及网络借贷平台等。该年中,第一家专业网络保险公司获批的消息令人振奋不已,标志着互联网技术与传统金融业务的整合工作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随后大量券商以及银行宣布将重组业务模式,从而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以实现提升核心竞争力的目的。
五、互联网金融监管政策建议
(一)加强社会道德意识培养工作
(二)制定合理健全的法律
(三)实施细分行业自律组织制度
(四)保障市场操作透明化
为了保障市场操作透明化以及互联网企业与消费者的利益,必须要设立切实可行的信息披露制度并严格执行。互联网金融服务提供机构信息与融资方信息是互联网金融领域信息披露工作的对象。值得注意的是,信息披露制度中关于借贷型互联网金融的管理内容条例应以上市公司监管制度中的披露内容为参考来制定。确保信息披露工作准确、真实、及时、完整以及公平。对于在信息披露过程中违反规定的人员,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视实际情况进行处罚,对所作所为已构成犯罪的人员,必须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决不姑息。为了有效遏制信息披露环节中不良现象的出现,应当设立诚信档案,记录互联网金融企业的诚信信息。
1.基础设施建设落后
(1)通信基础设施薄弱。中国农村网民数量偏低,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12月,中国网民中农村网民占比27.5%,互联网普及率仅为28.8%。农村地区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根据工信部统计,截至2014年3月底,东部农村地区同定宽带人口普及率为13.8%,接近全国平均水平,而中部和西部农村地区仅分别为5.0%与3.8%。中国农村移动通信设施建设也十分薄弱,以中国移动为例,到2014年底,中国移动4G用户超过9000万,基站超过70万,但是仅东部发达省份的乡镇和政府被纳入到4G网络覆盖范围,全国其他农村地区还未真正享用到移动4G服务。
(2)金融物理网点不足。服务丁农村金融的机构有商业性银行、政策性银行、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等,虽然种类繁多,形式不一,但是营业网点真正下沉到乡镇一级的只有农村信用社和农村合作银行等,下沉到各基层乡村的金融机构几乎没有。据银监会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年底,全国金融机构空白乡仍有1696个。可见我国农村地区金融服务物理网点不足,金融服务十分匮乏。
2.金融产品匮乏,结算手段单一
我国农村金融产品基本还是“存贷汇”老三样,关丁支农贷款、农业和个人保险产品、个人理财产品等少之又少。虽然一些小型城商行和农商行已经注意到理财产品广阔的市场前景,开始进入理财市场,但是并未在农村大范围推广。农民闲置资金基本存在银行,或进人民间借贷市场。据中国农业银行与西南财经大学联合的《中国农村家庭金融发展报告(2014)》显示,农村家庭持有股票、债券、基金、理财产品、衍生品等风险资产家庭的比例仅为1.6%,远低丁全国平均水平10.4%,农村43.8%的家庭参与民间借贷,民间借款占债务总额近65%。我国农村结算于段单一,农民对现金结算有较高的认可度,信用卡、汇兑等基本的金融业务在农村十分少见。数据显示,现金交易在农村地区生产生活中占95%以上,农民对存折的认可度高丁银行卡。
3.融资困难,成本较高
据《中国农村家庭金融发展报告(2014)》显示,农村家庭正规信贷需求十分旺盛,在农村地区,有正规信贷需求的农村家庭占比为19.6%。但是,由于农民没有抵押品且征信体系不完善,农村家庭的正规信贷可得性只有27.6%,低丁40.5%的全国平均水平。为满足资金需求,农民不得不进入高利率的民间借贷市场。据《中国民间利率市场化报告》显示,农村地区民间借贷利率和银行贷款利率分别为25.7%和7.3%,均高丁城镇。同时,农户和乡镇企业的守信意识较为薄弱,骗贷现象时有发生。
二、互联网金融在农村金融建设中的应用
1.加快通信基础设施建设
相对丁城镇网民,农村网民文化水平较低,熟练地操作电脑对他们来说还有一定难度,所以传统的利用PC端上网并是不农民上网的最佳选择。相反,在智能于机大规模进入农村市场后,农村地区手机上网已经成为主导。据《2013年中国农村互联网发展状况调查报告》显示,截至2013年12月,农村网民使用于机上网的比例已达到84.6%,高出城镇5个百分点。手机上网成本低、易操作,便丁农村地区居民接人互联网,成为农村居民上网的主流设备。因此,我们可以因地制宜地采用无线和有线相结合的方式推进农村宽带建设,在人口较为密集的发达农村地区推进有线宽带建设,在人口较为稀少、村落较为分散地区发展无线宽带,我国的移动通信运营商可以利用旧有网点资源,低成本的实现农村3G、4G网络部署。
3.拓宽农村理财渠道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3年,我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了8896元,但是农民理财渠道匮乏,资金余额基本存人银行,截止到2012年,我国农户储蓄存款余额为54615.64亿。当今互联网金融迅速发展,互联网理财渠道可以为农村居民提供更多选择。首先,农户可以利用手机购买“宝宝”类理财产品,与银行存款相比,以“余额宝”为代表的“宝宝”类理财产品门槛低、收益高、安全性好、流动性更强,非常符合农民理财需求。其次,农户也可选择P2P网贷,相比丁市场不规范、风险大的民间借贷,P2P网贷具有投资门槛较低、收益稳定、周期灵活、本金有保障的特点,所以适合有一定知识水平的农户。再次,互联网保险也可以在农户理财中发挥作用。农村保险市场潜力很大,互联网保险可以发挥它个性化需求服务优势,在农村地区推广适合农民的个人保险产品和农业产业保险。最后,农村信用社等服务农村的传统金融机构要发挥自身的网点优势、客户基础优势和政策优势,开发适合农民的理财产品,开展对农民的金融知识普及教育活动,培养农民理财观念,提高农民诚信意识。
4.多元化融资渠道
我们可以利用传统金融和互联网金融两条途径解决农户融资难问题。第一,以农信社为代表的传统金融机构,应该坚定地服务丁“三农”客户,应用互联网技术,与互联网企业合作,利用大数据挖掘农户信息,建立农民自己的征信体系,解决无抵押不能贷款的难题。第二,P2P网贷以信用为基础、发起灵活,可以满足农户因季节性耕种和生产对资金的临时性需求。但是我国P2P网贷平均利率在20%左右,对农户来说利率较高。所以,国家可以支持一些管理完善、经营较好且致力丁开拓农村市场的网贷公司,建设针对农村市场的网贷平台,降低农户融资成本,提高农户贷款可得性。
关键词:互联网;互联网金融;现状
二、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互联网金融缺乏有效管理
由于我国互联网金融是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自发形成发展起来的,在管理方面存在欠缺。发展的几年来,互联网金融经历网上银行到P2P网络借贷、大数据金融等历程。在这个过程中暴露了严重的管理问题。第一,在电子商务发展背景下的大数据金融,最开始由电商平台与商业银行合作,后来分立演化出电商大数据金融和商业银行自建电子商务平台两种形式。但是因为商业银行对电子商务平台的运作模式不熟悉,发展前景十分艰难。第二,这些年来,我国的互联网理财如雨后春笋般的发展,对我国传统银行存款业务和理财产品造成了冲击,严重影响我国货币政策效果和金融体系稳定。第三,互联网上的P2P网络借贷发展门槛低,发展飞速,大量的倒闭现象影响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
(二)互联网信息技术和信用体系建设不完善
(三)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不完善
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的不完备,导致了发展受到威胁。现阶段我国所采用的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大多数是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伴随互联网金融发展沿袭传统形成的。大部分的内容是继承沿袭了传统金融机构监管,由传统金融机构来监管,那些监管新兴互联网金融机构也是主要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出台的具体管理办法或提示开展工作。不得不承认的是,在互联网金融发展初期,这一套体系基本上可以比较好的满足互联网金融发展需要。但随着这几年科技发展的速度不断增长,这一监管体系也逐渐暴露出了不少的缺席。比如说,现阶段我国对银行主导型的网络融资过多监管,但是却严重缺乏对非银行主导型的网络融资的监管,随之就产生了商业银行贷款创新不足,非银行网络融资风险大等问题。这些问题没有得到好的解决势必会影响到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
三、改进我国互联网金融问题的对策
(一)加强管理,提高互联网金融发展效率
(二)完善互联网技术和信用体系,降低互联网金融风险
要保证我国的互联网金融得以健康发展就务必把完善的互联网信息技术及信用体系作为是建设的基础。所以,完善互联网技术及信用体系,有利于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风险。完善互联网信息技术:第一,制定出较为完备的互联网金融技术标准,并且这一标准的制定和实施要同国际计算机网络安全标准吻合,旨在提升我国互联网金融系统在全球范围的适应性和协调性。第二,整合当前资源,建立健全我国的互联网金融数据库。第三,大力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硬件技术,从多方面来加强防火墙和数据加密等技术水平,切实地加强网络安全性。建设网络信用体系:首先,在互联网金融范围内普及网络身份认证和电子签名制度。其次,切实引入互联网金融机构市场准入的注册登记管理,并且保证落实到位。最后,要在整个互联网金融内制定出互联网金融信用评价标准,用来确保企业互联网贷款信用额度得到认证,使得整个互联网金融征信资源得到共享和统一。
(三)整合、发展和完善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模式及其内容
四、总结
总之,要想推进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健康稳定发展,离不开有效的监督和防范制度体系,以及多方的协作配合,共同努力。我国需要做的是认清我国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界定,明确监督主体,消除隐患。规范互联网金融服务,构建安全防范制度体系。建立自律性行业协会,同时要兼顾尊重市场发展规律和行业创新,防范风险,做到“适度无漏洞”。最后,我们有理由相信,在政府、企业、社会等多方的协作监督下,我国的互联网金融业务必将在今后的日子里持续、稳定和健康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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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互联网金融;问题;对策
一、互联网金融模式的概述
(一)互联网金融模式的概念
1.第三方支付。第三方支付,就是一些国家以及银行通过交易支持平台提供独立的第三方机构和产品并具备一定信用和能力的保障。通过第三方支付给卖方的账户。
2.P2P网贷。近几年,金融服务业贷款已经发展成为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需求服务。目前,很多小企业难以获得贷款,网贷的快速发展为其提供了更快捷便利的渠道。
3.大数据金融。大数据金融是指收集许多的没有经过结构化处理的数据,运用专业的数据剖析,为客户提供及时的、确实的互联网金融机构的信息。
5.信息化金融机构。信息化金融机构是指,通过信息技术的使用、业务管理、电子银行、传统业务流程来对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进行改造或重建。
6.互联网金融门户。互联网金融门户指的是互联网金融产品的使用,通过第三方支付金融产品销售。
(二)我国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发展现状
近年来,电脑科技技术和移动通信市场的发展极大地推动了网上银行的快速发展,网上银行的功能也非常丰富。此外,网上银行的发展更加多元化。增强产品开发的速度,金融产品的品种也越来越多。企业的体制改革,以保持快速增长的能力的业务需求,不断加强银行的科技技术。
二、我国互联网金融模式面临的困难
(一)环境政策问题
环境政策问题主要表现在:
1.主体地位和经营范围尚不明确。互联网金融的是互联网和金融业共同发展的产物,而正因为如此,互联网金融机构的实际地位不高就成为了抑制互联网金融发展的主要因素,这使得互联网金融整体的主体地位没有得到明确。
2.监管体系尚不健全。互联网是一个虚拟的未知的世界,而这恰恰增加了传统的监管模式的困难。互联网虽然存在巨大的潜力,但是其主要的监管问题也比较突出,传统的监管模式不能满足现有的互联网金融发展,很多金融借贷模式仍然不能放在体制之内,而更多的是靠行业内的自我管理与市场调节,但是没有宏观的调控,导致行业内部竞争激烈,不能实现共同发展而产生巨大的隐患。
(二)行业自身风险
1.数据管理风险。随着云服务的发展,更多的互联网企业为了方便保存数据,把数据传到云端,但是这样的结果就是一旦互联网的云端受到了损坏,这些企业的数据将丢失或者损坏,而使得企业的正常运转都变成困难。
2.互联网金融业务风险显现。相对于传统的金融模式,互联网金融的风险特别高,在融资的过程中容易出现客户信息不完全的情况,而导致金融机构或者个人发生不必要的损失。首先,由于市场的规范性问题的局限性,互联网金融机构营运的合法性都成为了一个疑问,如果没有官方的合法性认证,如何能让客户的金融业务得到保证。其次,互联网金融机构没有全面的信用体系,没有强制的惩罚与奖赏制度,没有办法做好市场规范。最后,互联网金融机构和客户本身的信息不能完全核对,这其中也就会造成巨大的风险。
3.产品的过度宣传。过度的宣传是互联网金融产品的重要危机问题。例如,一些商家只是片面地强调自己产品的高收益,而逃避谈论产品本身的风险问题。
(三)模式创新问题
模式创新问题是指互联网在发展创新的过程中,由于没有结合现实的状况,导致创新模式不切合实际生产生活的需求,而导致最后的失败。这其中的最典型代表是“在线贷款超市”,它主要是为了缓和金融危机后,一些小型的企业融资困难但却得不到有效的帮助,而产生的一种金融创新模式。但在2013年,由于该模式创新的不切实际,造成了资金链的断裂,继而在创办四年后破产。在此之前,数银在线不断尝试开发新的项目挽救失败的业务,但终究都是于事无补。可见,只要稍微不注意,互联网金融机构的不确定性可能会使得全盘皆输,如果没有结合实际的情况,如果不满足用户的需求,最终也将走向失败。
三、解决互联网金融模式困难的对策
(一)完善法律法规和提升风险防范的能力
(二)加强行业监管
2.规范业务模式加强行业自律。互联网金融模式监管的主要方面在于行业内部的自我管理以及行业内部的号召效应,行业内部建立符合标准的规范制度,整个行业必然走向健康发展的道路。监管部门应尽快加强资金第三方支付存管制度,风险保证金制度和信用担保体系,通过网络贷款的平台和赔偿保安公司担保的坏账;债权流转拆分监督制度的监管。
(三)优化发展环境
1.优化互联网金融发展环境。政府应当进一步扶持初级发展阶段的互联网金融,要努力优化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环境。一方面,积极支持各类互联网金融企业建立互联网研究与发展中心建设和互联网金融机构要素市场发展的支持,并给予适当的风险补贴或贴息支持网上银行业务和产品创新;另一方面,要构建完善的信息规范体系和提高服务质量,不断地加强行业的规范发展。加强公共互联网金融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扩大网络银行风险教育渠道,加强对网络银行的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的公共。
2.促进传统金融与互联网的融合。传统银行和互联网有自己的优势,政府应鼓励传统金融机构进入互联网金融行业,力求形成一个全面的、有效的零距离网上银行和金融系统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传统银行。促进传统金融和互联网的融合,一是需要鼓励金融行业制度创新;二是加强传统金融机构和互联网企业的相互协作;三是鼓励金融机构开发更加完善的数据库、把客户的体验加入到创新的要素中,增强数据的积累。鼓励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合作,共享行业数据。加强与各类专业数据分析公司合作,将所积累的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充分挖掘数据的价值,提升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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