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中国贸促会关于公布商品市场优化升级专项行动试点名单的通知

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中国贸促会关于公布商品市场优化升级专项行动试点名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农业农村、市场监管部门,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省级市贸促会、各行业贸促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商品市场创新发展、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的决策部署,2021年5月,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中国贸促会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商品市场优化升级专项行动计划(2021-2025)>的通知》(商流通函〔2021〕159号,以下简称《通知》),组织地方开展商品市场优化升级专项行动试点申报工作。在试点地区自愿申报、地方择优推荐的基础上,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商务部等7单位共同组织专家对各地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经各单位审核和社会公示,确定了20个商品市场优化升级专项行动试点地区。现将试点名单(见附件1)予以公布,并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完善试点方案

二、加强动态管理

三、开展总结宣传

各地要及时总结专项行动形成的工作成效和经验模式,宣传推广工作中出现的典型案例和好经验好做法,有关地方和试点地区重点在政策保障、环境优化、能力提升、创新融合等方面进行总结,市场重点在完善基础设施、综合服务、产销衔接、品牌孵化、数字化转型等方面进行总结。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于每年11月底前将典型案例和年度工作进展情况报送至商务部(流通业发展司)。商务部将会同有关单位总结具有创新性、引领性的经验模式,通过多种渠道开展宣传报道,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商务部:010-85093759

发展改革委:010-68501418

工业和信息化部:010-68205283

农业农村部:010-59193279

海关总署:010-65194901

市场监管总局:010-88650615

中国贸促会:010-88075060

商务部流通产业促进中心:010-5119086251190870

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系统技术支持单位):010-6780116267801049

THE END
1.农业农村部国际合作司农业农村部 外交部 科技部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合作组织农业技术交流07-11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遴选农业贸易预警救济专家委员会首席专家的公告05-20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认定2021年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的通知05-11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二届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专家委员会名单的通知06-01 http://www.gjs.moa.gov.cn/
2.农业对外合作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围绕一带一路等90+国家的政治经济 、文化习俗、农业合作等重要信息,系统构建多来源、多类型、多语种的海外农业文献资源。 进入 海外农业统计数据库 集成汇聚230+国家、100+指标以及1100+ 农产品的世界各国农业基础数据和农产品数据,利用自主研发的多源异构数据加工规范处理技术,为用户提供超过1亿项的海外农业数据检索查https://www.facisp.cn/
3.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意见(十二)加强农业品牌培育。建设完善农业品牌标准体系,塑强一批精品区域公用品牌,带动企业品牌和农产品品牌协同发展。深入推进中国农业品牌目录制度,发布消费索引。挖掘品牌内涵,讲好品牌故事,创新品牌营销,支持流通企业、电商平台等开设品牌农产品销售专区,培育农产品网络品牌,促进品牌农产品销售。(农业农村部、商务部等按职https://weibo.com/ttarticle/p/show?id=2309404650297976029631
4.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制定机关】,,水利部,农业农村部,,, 市场监管总局、中央宣传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http://www.pkulaw.cn/fulltext_form.aspx?Gid=05b121c0c9ddad2ebdf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