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农学院是北京市属普通高等农林院校。因工作需要,学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5名工作人员,即日起至2024年3月15日报名。一起来看:
一、招聘岗位
各招聘岗位、具体要求等内容,请继续往下看:
二、招聘对象
(一)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202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以及毕业两年内初次就业的毕业生(毕业后未与任何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人事关系,且档案、户籍保存在毕业生院校或户籍所在地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未缴纳职工养老保险)。
(二)2024年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或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档案在京的社会在职人员。
(三)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符合北京市留学人员引进条件。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无学术不端问题。
(三)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五)具有招聘岗位所规定的相应任职资格和条件。
(六)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要求。
(七)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应聘报名
2.应聘报名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15日。
(二)应聘资格审核与考试
1.设岗单位按照公布的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初筛,对照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初试人选,人事处进行复审。
(三)拟聘人员确定
人事处对设岗单位提出的推荐人选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报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进行综合评议,投票确定拟聘人员。
(四)阅档、政审、体检、公示
(五)审批与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报校长办公会议审批,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五、聘用待遇
聘用后与学校签订《北京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按照国家、北京市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落实相应待遇。
(二)应聘人员应按学校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资格审查、体检、聘用意向协议签订及入职报到等工作,因应聘者本人原因,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影响聘用手续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对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参加过非法组织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对已聘用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七、联系方式
(一)主管部门:北京农学院人事处
(二)通信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北农路7号,邮政编码:102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