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源自1902年创办的河南大学堂,先后经历了河南高等学堂、河南高等学校、河南公立农业专门学校、国立第五中山大学农科、河南大学农学院等办学阶段,1984年12月更名为河南农业大学。2013年5月学校牵头的河南粮食作物协同创新中心入选国家首批“2011计划”,2020年11月入选河南省特色骨干大学建设高校。为进一步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结合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博士)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
3.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的博士研究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4.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且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拥护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5.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热爱辅导员工作,关心关爱学生,品德优秀,仪表端正,口齿清晰,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专、兼职辅导员或主要学生干部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国家和河南省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6、其他不符合招聘要求的人员。
(二)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初审人员将进行现场资格确认,资格确认工作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直至到岗工作后的所有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档案有问题以及其他不符合岗位条件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
(三)面试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2017年修订)》,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心理健康水平等进行考察测试。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后取消应聘资格。
(四)拟聘用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备案时,拟聘用人员需要提供拟聘用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