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全省农业农村局长会议和全市创建全省乡村振兴示范区动员大会暨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履行农资市场监管职能,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假劣农资的违法行为,维护广大农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全市农业生产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要全力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属地管理”原则,把农资打假作为保障粮食安全、保障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农资供应和维护农民利益的重要抓手,通过开展“春季农资打假护农百日行动”,坚决查处一批农资领域违法案件,依法严惩一批不法分子,销毁一批假冒伪劣农资产品,曝光一批制假售假典型案件,着力维护农资市场秩序,确保农民群众用上放心种、放心药、放心肥,助力春耕备耕,为农民群众增收保驾护航。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区域
1.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重点打击农资批发、零售市场和各类集会销售假劣农资、虚假宣传,以及乡村门店不规范经营,流动商贩无证无照经营,团伙“忽悠”式经营等违法行为,督促基层落实好属地监管责任。
2.种植养殖生产基地、菜篮子产品主产区:严厉整治不按规定用药,不执行安全间隔期和兽药休药期制度,依法查处生产销售非法添加、农残超标案件,加大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制度的督查,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3.热点领域:针对农资质量抽检、市场执法检查、新闻媒体曝光、群众投诉举报和物流等热点问题较多的生产经营主体和生产基地,加大行政执法检查频次和力度。
(二)重点种类
1.种子:重点查处制售假劣、套牌侵权、白皮袋种子、未审先推、无证生产经营、非法制售转基因种子、生产经营假劣种子、种子纯度不合格、未审先推、未按要求备案、标签标识不规范等违法行为。
2.农药:重点查处违规生产经营禁限用农药、生物农药添加化学农药、违规添加农药隐性成分、有效成分不足、违法添加禁限用和未登记成分、假冒伪劣、无证生产经营和生产经营假劣农药、套用或冒用农药登记证、擅自扩大登记范围、未按规定建立农药购销台账和用药记录等违法行为。
3.肥料:重点查处假冒和伪造登记证、登记产品中有效成分含量不足、偷换养分、以次充好、非法添加农药成分、生产销售未取得登记证的肥料产品、擅自修改标签内容、虚假标识、包装标签不规范和夸大宣传使用效果、冒充进口肥料等违法行为。
4.农膜:重点查处违反国家强制标准生产、销售超薄农用地膜问题和生产原料掺杂使假行为。
5.农机具:重点查处农机推广鉴定获证产品以次充好、擅自改变参数性能、证书和标志使用不规范、未按照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并取得相应证书和牌照、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证书和牌照、无证操作机械、违规载人、标志使用不规范等违法行为。
6.兽药:重点查处制售假劣兽药和违禁药物、非法添加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含量不符合要求、超剂量超范围使用抗菌药、未按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兽药等违法行为。
7.饲料和饲料添加剂:重点查处无证生产、制售假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使用非法添加物、包装和标签不符合规定等违法行为。
8.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查处违规使用农兽药、农产品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未按照规定进行包装(标识)、生产主体未建立或未按照规定保存农产品生产记录、伪造农产品生产记录等违法行为。
9.畜禽屠宰:重点查处私屠滥宰、注水注药、收购和屠宰加工病死畜禽等违法行为。
10.动植物检疫:重点查处违规调运、逃避检疫、骗取或伪造变造检疫证明和检疫标志等违法行为。
11.渔业:重点查处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无证养殖或生产水产苗种,超范围养殖等违法行为。
(三)重点环节
将近年来在抽查中问题突出、群众投诉多、媒体曝光多、问题隐患多的农资产品和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1.生产环节:严厉打击新闻媒体曝光较多、投诉举报较多的地区“黑作坊”“黑窝点”等生产环节违法违规行为。
2.销售环节:重点打击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经营门店、网络电商、网络代购面向用户直接兜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
3.流动销售环节:紧盯流动商贩、农资下乡“忽悠团”、流窜式“点对点”上门推销假劣农资等违法行为。
三、工作任务
(一)清理整顿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各县区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要依据职能职责,严格依法做好农资生产经营主体登记注册和生产经营许可,加强证后监管,对不符合法定资质条件或者有严重违法行为的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要坚决依法清理、取缔。严格落实信用公示、经营异常名录、黑名单和联合惩戒等监管措施,强化农资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引导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结合市场检查,积极开展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走访调研活动,摸清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底数,建立监管台账,实施精准监管。(责任部门:市县区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
(三)加强农资产品质量抽查。针对春耕备耕期间假劣农资可能冒头的情况,各县区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快速组织开展监督抽查,打破“规定动作”,深入农资生产批发企业车间、仓库和农资经营业户,采取例行检查、突击抽查、飞行检测等多种方式,加大对春季入库、仓储的种子、农药、肥料等重点农资质量抽查检查和检验检测力度频次,及时筛查发现农资产品质量问题,把好农资销售入市关口。完善落实监督抽查结果通报、反馈和共享机制,及时发布农资警示信息,坚决禁止检而不报,坚决防止检而不打,严防假劣农资流入市场。(责任部门:市县区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
(五)推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持续开展“放心农资进村下乡”宣传活动,利用庙会、赶集日等乡村特色节日,组织监管单位和执法机构联合下沉开设乡村课堂,面向农民普及农资法律法规知识和打假维权知识,指导农民科学选购使用农资、安全用药和绿色防控技术,科学使用种子和肥料等农资产品,引导农民理性购买、科学使用农资,现场开展以案说法、以案释法,提高农民群众识假辨假和依法维权能力。推广农资连锁、农资农技“双连锁”、农资行业协会等模式,支持和鼓励有实力、信誉好的名优农资企业、农资专业合作组织等直接到乡村设立经营网点,构建新型农资经营网络,畅通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渠道,提高放心优质农资产品的覆盖面。(责任部门:市县区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
(一)2月10日至5月20日,各县区、各部门集中组织开展“春季农资打假护农百日行动”,严厉打击农资领域制假售假违法犯罪行为。
(二)3月份,举办全市“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发放告知书,签订承诺书,做好宣传培训工作并下沉执法力量开展联合执法。
(三)4月份,市农业农村局、市畜牧兽医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联合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和督查。
(三)6月份,总结交流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发布一批制售假劣农资典型案例。
五、工作要求
(三)强化责任落实。要切实落实属地监管与行业监管责任,突出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确保组织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要切实负起农资打假工作牵头职责,会同市场监管部门清理整顿规范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加强行政许可管理,加大农资产品质量抽检力度,强化农资市场的日常监督检查。公安部门要对各种假劣农资坑农害农大要案和生产、经营假劣农资的案件提前介入,加大打击力度,严惩假劣农资违法犯罪行为。
(五)完善信息报送。各县区要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和数据统计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对“农业农村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平台”“甘肃省执法信息公示采集系统”“甘肃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和“甘肃省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等平台,做好信息公示、共享等工作。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要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信息员联络制度,明确信息报送人员,强化工作衔接,保障信息报送畅通。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主办单位: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单位:张掖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