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写计划书时,我们可以参考一些范文或样例,以了解不同领域或情境下的计划书写作方式和要点。以下是一些实用的计划书范文,希望可以为大家提供一些建议和借鉴。
甲方:xx。
乙方:
委托书。
),因该项目在建设至结顶时乙方资金不足,甲方承诺承担乙方在项目结顶之前的部分资金,具体内容如下:
二、乙方在项目完成至一到第二十层时,如资金不足可向甲方申请建设资金,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之日起十日内,按乙方已完成工作量的20%之内提供建设资金,并按第一条中借资条件执行,在乙方将项目竣工验收后,建设方付70的工程款给总包方,总包方付给乙方时扣结本金和利息。
三、甲方必须保证乙方上述第一第二条中所需的工程进度资金,乙方用不足是自己所需,与甲方无关,但不能超过,同时乙方在使用上述甲方提供的资金后,必须将该项目保质保量的完成及至结束交付给建设单位使用。
四、甲方如不能保证乙方第一第二条中所需的工程进度资金,导至乙方的工程进度停建,使之项目中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和甲方委派方承担。
五、甲、乙双方根据总建设合同和本协议书的内容共同遵守,使之完成整个项目,此协议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二0xx年月日。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动学校体育工作和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增强学生体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培养学生的体育运动能力和锻炼习惯,提高学生足球、排球的运动水平,提升学校体育竞技水平。经研究决定于第七、八周(雨天延期)举办强永中学男子足球赛和女子排球赛。现将竞赛规程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本校高一、高二各班级男生。
(三)比赛方法:五人制比赛,按级段先分小组淘汰再循环。
(四)报名要求:各班报名不超过8人,将报名表送到体育器材室;报名截止日期为3月12日,14日抽签。
(五)奖励办法:设集体奖,奖励级段前4名,颁发奖牌及物质奖励。
(六)竞赛规则:采用五人制足球比赛规则,统一服装。
具体比赛规则和注意事项请看附件1(五人制足球比赛规则)。
(二)比赛地点:校排球场。
(三)参加对象:本校高一、高二各班级女生。
(四)报名要求:每班上报6—12名运动员,将报名表送到体育器材室;报名截止日期为3月12日,14日抽签。
(五)竞赛办法:
1、采用最新规则,统一服装。比赛采用单淘汰制,决出前4名。
2、比赛采用三局二胜制,每球得分制,一局比赛为15分。
3、高二第一阶段文理分班比赛。
市政府:
9月,辽宁省人大会颁布了《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条例》中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专款专用。陈政高省长在20第四季度和今年第一季度全省安委会扩大会议上又反复强调各市要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责成省安监局、省财政厅和省编委办近期到各市就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设立情况进行专项督查。为此,参照其他市的设立情况和我市的实际,建议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1500万元,请示市政府给予批准。
1、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2、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技术推广应用。
3、涉及公共安全和特别重大、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
4、涉及公共安全的特别重大、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
5、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奖励。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妥否,请批示。
为明确规范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以下简称帮扶资金)的筹集使用,强化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帮扶资金使用效益,助力我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根据《惠阳区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工作方案》(惠区委办发电〔20xx〕37号),以下简称《方案》)及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参照《惠州市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筹集使用管理方案》(惠财农〔20xx〕2号),结合惠阳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按照《方案》要求,20xx-20xx年,区财政每年安排4400万元驻镇帮镇扶村专项资金(其中新圩镇、镇隆镇每年各600万元,沙田镇、永湖镇、良井镇、平潭镇每年各800万元),作为开展驻镇帮镇扶村工作的主要财政资金保障。
帮扶资金重点用于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发展三产融合富民兴村产业、支持乡村旅游道路、四好农村路、美丽圩镇、乡村振兴综合示范带道路建设及提升镇村风貌、污水治理等基层公共基础设施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等方面支出,实行清单式管理,着力解决乡村振兴的短板弱项和群众急难愁盼的实际问题,确保镇村群众直接受益。
(一)正面清单。
1.加强规划引领。支持用于编制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五年规划编制;支持用于建立驻镇帮镇扶村项目库,在确保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创新资金使用方式,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
2.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支持用于防止返贫致贫,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措施。重点鼓励用于:对扶贫监测对象通过产业发展、生产经营和劳动技能培训、公益岗位补助、小额信贷等方面予以扶持;扶贫产业项目后续帮扶;采取技能培训、以工代赈、生产奖补、劳务补助等方式,促进返乡在乡脱贫劳动力、农村低收入群体发展产业和就业增收。
3.提升镇村公共基础设施水平。支持用于补齐必要的镇村人居环境整治和镇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农房风貌管控及微改造,建设绿道、四小园、休闲公园等。重点鼓励用于:创建乡村振兴综合示范带,美丽圩镇建设,镇村“三清三拆三整治”,农村集中供水、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治理、农村无害化厕改造、村内道路硬底化建设等并建立长效运维管护机制。
4.提升镇域公共服务能力。在原有资金渠道保障镇村医疗、教育、文化等公共资源配置优化的基础上,支持用于完善镇村法律顾问服务机制,建设标准化卫生(院)室,养老托育、文旅体育等设施。重点鼓励用于:改造提升农贸市场和农产品集散中心、推进乡村智慧化改造。
5.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支持用于镇村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支持用于农产品精深加工及技改升级、农产品宣传推广、农业技术推广,产业发展贷款贴息等有利于农业产业发展的项目;支持必要的产业配套设施建设;支持智慧农业、数字农业发展。重点鼓励用于:支持创建一二三产融合示范镇;支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扶持壮大一批具有完善利益联结机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打造乡村旅游精品线路;支持发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
(二)负面清单。
帮扶资金不得用于与驻镇帮镇扶村工作无关的支出,包括:
1.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2.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
3.弥补企业亏损;
4.违规修建楼堂馆所;
5.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和偿还债务;
6.大型基本建设项目;
7.购买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
8.虚假投资(入股)、虚假分红、发放借款及平衡预算等;
9.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产业项目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等禁止的项目;
10.其他非驻镇帮镇扶村的支出,如:万里碧道、大型水利设施、高标准农田等已有专项资金保障的项目。
鼓励被帮扶镇在确保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创新资金使用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积极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鼓励帮扶资金实施项目积极推行以工代赈方式,优先吸纳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其他农村低收入群体参与工程建设。帮扶资金可以采取直接补助、政府购买服务、贴息、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民办公助、资产折股量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多种支持方式,具体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乡村振兴局)商区财政局确定。
被帮扶镇可根据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需要,从帮扶资金中适当安排部分作为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工作经费的补充,用于开展日常办公、学习培训、走访调研、会议、交通、宣传等方面的支出,原则上不得超过当年财政安排到该镇帮扶资金的0.5%。
(二)帮扶资金实行帮扶镇与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共同管理,责任主体为被帮扶镇。被帮扶镇在收到帮扶资金后,根据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下达的资金安排项目、绩效目标,组织项目实施。
(一)年度预算执行结束后,各被帮扶镇要对上一年度资金使用情况开展自评。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乡村振兴局)要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二)帮扶资金支出进度纳入区对被帮扶镇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内容,并与工作队成员年度考核挂钩。年度资金安排与资金使用绩效挂钩,本年度未支出资金由区财政收回,下一年度资金按上一年度支出数安排,收回资金由区财政统筹安排给资金使用绩效好的被帮扶镇。
省财政厅:
省委组织部选派“第一书记”作为党组织从省直单位选派到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工作代表,担负着扶贫开发的第一责任、村级党建的第一使命,应当成为攻坚克难的先锋、引领致富的模范、服务群众的标兵,应当以出色的业绩让组织满意、让群众满意,切实担当起省委、省政府赋予的光荣使命和重大责任。我院本次选派3名同志到聊城东阿县刘集镇“三村”担任“第一书记”,作为公选干部,组织上把他们放到最基层,是想让他们在最基层锻炼,带动老百姓脱贫治富,需要对村里的情况作最全面的了解,这是他们干好一切工作的前提。下面将村基本情况、存在问题、需要支持建设的民生工程项目等情况报告如下:
省农科院对口帮扶的三个村位于刘集镇东南,黄河及南水北调渠沿岸,属于黄河沉沙、池渠地区。土壤以沙质为主,人口多,土地少,人均耕地面积小。前苫山村距离刘集镇驻地最近,其南邻为四合屯村,再向南为前关山村。三个村在自然条件上极为相似,但村情村况各有不同。
1、四合屯村。
四合屯村共有1431人,470户,1396亩耕地,党员48人。村的大队部设施也比较齐全。农业生产则以大田作物种植、畜牧养殖为主。
2、前关山村。
前关山村是原关山乡驻地,共有人口2679人,740户,为刘集镇人口最多的村,1921亩耕地,党员76人。该村地理位臵优越,东临黄河,南邻聊位路,村内集资建设黄河浮桥2座,往来车辆较多。
3、前苫山村。
前苫山村耕地1567亩,人口1248人,党员44人,315户。该村历史悠久,保存古苫山村遗址,与东苫山、西苫山两个村合著“苫山村志”,成立5个农业专业合作社。其中,食用菌合作社和养鸡合作社为聊城市示范社。
三个村在基础设施、硬件条件上都存在或多或少的问题,甚至有些是群众强烈盼望而迟迟未予解决的多年遗留问题。
(1)四合屯村:周围多个村庄已经通上自来水,而该村迟迟未通,目前,村民用水主要依靠自备水井,水质无法保证,如遇干旱天气,甚至会造成吃水困难。多年来,村民热切盼望能够用上自来水,但由于村民收入较少,村集体无力承担建设费用,导致自来水问题迟迟无法解决。另外,村内没有农业科技学习和培训设施,无法组织村民集中学习先进农业技术,影响农业生产发展。
(2)前关山村:村内水渠年久失修,淤堵严重,不仅不能发挥作用,反而成为一个重大隐患。同时村内有四座主要桥梁,但由于年久失修,造成村民出行困难。另外,村内一直没有农业科技培训和学习设施,无法进行有效的农业技术培训,直接影响了村民学习和了解先进农业生产技术。但由于村本身负债多,村集体收入少,一直没有能力修缮水渠、改造出行桥梁以及村农业科技大院的建设。
(3)前苫山村:在收入微薄的情况下,村集体多方筹措,先后完成路面硬化、通自来水等重要的民生设施建设。近年来,村内老龄人口的显著增加,截至2012年,村内60岁以上老人共257人,加之外出打工者逐年增长,村内老人、儿童缺乏文娱设施。另外,村内一直没有农业科技培训和学习设施,无法进行有效的农业技术培训,直接影响了村民学习和了解先进农业生产技术,成为村民增收的一大瓶颈。针对上述问题,2011年,村集体通过土地臵换,将9亩土地作为农业科技大院(配套建设文体广场)用地,但由于缺乏资金一直无法开工建设。
针对三个村在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上的不足,我们选择村民反映强烈、热切期盼解决的问题,申请财政资金支持。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党的重要敏感时期或国家重大会议、庆典期间维护我街的社会持续稳定工作;有效预防和处置重点人员引发的上访事件。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区关于20xx年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部署要求,做到“四个不发生”,即不发生进京及大规模赴省到市上访;不发生聚众扰乱公共秩序活动;不发生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政法事件,不发生重大个人极端事件和重大公共安全事件。
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
1、组织机构成立下浦街道重点人员稳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黄蓉第一副组长:林小明常务副组长:陈卫副组长:易自文练继圣易辉明苏彬根邹学平胡国文钟兰英唐思义刘卫平余忠郭敏赵志平朱红生成员:苏永福彭磊易汉军傅驰钟会芳易学勇钟国平彭军联朱丽生陈智勇韩海林各责任单位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综治办,主任由傅驰担任,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协调。
2、加强联系与沟通重点人员等稳控对象是社会的'特殊群体,各挂点领导干部与责任单位注重与重点人员等稳控对象的联系与沟通,便于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和生活上的需求,便于针对不同的对象采用不同的方式方法解决问题。同时也便于做到有问题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和采取有效解决措施。
3、加强帮扶与宣传在日常沟通交流中增进感情。切实帮其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充分体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厚爱;体现基层干部工作热情与其鱼水关系;同时加强党和政府的政策宣传。
4、定期走访慰问对于重点人员要多走访、沟通,特别是参战人员、伤残人员、涉核人员,要多走访多联系。在“八一”与春节要安排走访慰问,街道、社区组织挂点领导、干部走访慰问。
5、明确稳控责任进一步强化和落实“三包一”的联系稳控责任,一名重点稳控对象落实一名科级干部,一名街道干部和一名社区干部,负责加强沟通,切实稳控。
对年度内容实现目标按照20xx年信访工作考核办法兑现,同时对于因稳控措施不到位而造成进京、赴省、到市等各级上访的事件发生的责任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给予一票否决处罚措施。
具有劳动能力并有发展家庭产业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列入20xx年脱贫退出的贫困户优先扶持。
(2)贫困户产业扶持资金申请表;
(3)贫困户发展产业验收表;
(4)项目实景及公示照片。
2、严格专帐核算。采取结对帮扶责任人携资帮扶的形式,坚持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结对帮扶责任人负责项目实施过程的跟踪服务和监管,资金实行县级报账制,专帐核算,项目完成后,经结对帮扶责任人、村委会、驻村工作队验收认可,在村民小组公示无异议后,依照申报程序经乡镇研究后向区扶贫及财政部门申请扶持资金。区财政通过“一卡通”一次性拨付到位。
3、严格资金监管。乡镇财政所、扶贫办要加强对产业扶持资金使用的监管。监管资金是否落实到具体的项目,项目是否按要求建档;监管资金是否做到公开、公示;监管扶持的项目是否取得实效,贫困户收益是否真实。严禁套取、骗取、挪用、贪污产业扶持资金,对参与弄虚作假的行为,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各地要根据此扶持标准迅速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充分发动贫困户的积极性,早推动,早收益。要准确把握好政策,不能将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外的对象纳入本扶持范围,要做好宣传解释,确保稳定。
根据桃江县扶贫开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拨付20xx年中央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计划的通知》(桃扶领办发[20xx]11号)文件精神要求,现下达项目资金计划。请积极做好项目实施工作,严禁挤占挪用。
该项资金根据桃江县脱贫攻坚规划和年度脱贫计划任务,围绕20xx年贫困人口脱贫目标安排使用。
1.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将资金分配落实到位。
2.各项目各村和帮扶工作队要按照计划认真组织,确保配套资金和自筹资金到位。
为切实提高东西部扶贫协作帮扶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福清市通渭县东西部扶贫协作框架协议》,结合全县脱贫攻坚实际,制定本方案。
20xx年东西部扶贫协作第四批帮扶资金安排按照全县脱贫攻坚规划,紧盯脱贫短板,以贫困村、贫困户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健康扶贫为重点,促进带动贫困户增收,加快脱贫步伐。
本方案安排资金包括:《通渭县20xx年东西部扶贫协作第一批帮扶资金安排使用方案》中“五小”产业项目收回资金1.5万元,20xx年福州市级财政帮扶资金及社会捐赠资金325万元,20xx年挂牌督战村市级倾斜资金30万元,20xx年村村、村企结对剩余资金577.7万元,20xx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赴福州实习补助资金7.3万元;共计941.5万元。
根据有关资金安排使用精神,从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中选取三大类5个项目,共安排资金941.5万元。
1.陇山镇古湾村村组巷道硬化项目。安排资金42.4万元,对陇山镇古湾村阳咀社、西头社进行巷道硬化,其中38.5万元用于硬化巷道3500平方米,剩余资金用于土方及其他隐蔽工程。项目建成后,将改善农户出行条件,提升贫困村整体面貌。该项目由陇山镇负责项目方案编制、组织实施并按程序报账,县交通局负责技术指导及项目验收。
2.榜罗镇张家湾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安排资金42.4万元,对榜罗镇张家湾村史家庙街道进行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提升张家湾村整体面貌,彻底解决“脏、乱、差”的问题,提升广大农民群众的生活质量,推动全村“乡风文明”建设。该项目由榜罗镇负责项目方案编制、组织实施并按程序报账,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技术指导及项目验收。
3.农业保险补贴项目。安排资金342万元,用于20xx年苹果、牛羊、金银花等产业保险补贴资金。项目建成后,进一步降低全县农户产业发展风险,实现稳定增收。该项目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方案编制、组织实施,由承保公司按程序报账。
4.“互联网+健康扶贫”项目。安排资金507.4万元,配置流动医院4辆、智能终端一体机7套。项目建成后,通过互联网新技术新模式,让城市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到乡镇村,提升贫困地区基层医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率。该项目由县卫健局负责项目方案编制、组织实施,并按程序报账。
5.中职学校学生补贴项目。安排资金7.3万元,用于补贴我县中职学校学生赴福州市实习满3个月交通补贴费用。该项目由县教育局负责项目方案编制、组织实施,并按程序报账。
(五)强化效益发挥,落实资金项目绩效管理。严格执行《通渭县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通渭县财政扶贫资金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规范项目绩效目标设置,做到项目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确保所有实施项目资金能发挥最大效益。绩效目标应细化量化绩效指标,并按规定报财政、扶贫部门备案。
根据桃江县扶贫开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拨付2020年中央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计划的通知》(桃扶领办发[2020]11号)文件精神要求,现下达项目资金计划。请积极做好项目实施工作,严禁挤占挪用。
该项资金根据桃江县脱贫攻坚规划和年度脱贫计划任务,围绕2020年贫困人口脱贫目标安排使用。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万元。
3.严格按照《湖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执行,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资金监管,严禁挤占挪用,做到专款专用,各村要迅速按照该办法制定扶贫资金使用方案,于7月10日前报乡扶贫工作站备案。
为加强重污染项目强制性淘汰改造专项资金(以下简称淘汰改造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确保顺利完成重污染项目强制性淘汰改造新三年行动目标,制定本办法。
淘汰改造专项资金是指由市财政安排用于奖励企业淘汰改造重污染项目、推广应用治污新技术等的专项资金,xx年安排700万元,以后每年适度增加。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统筹安排、突出重点、鼓励先进、强化示范的原则。
1、重污染项目强制性淘汰改造。列入年度重污染项目强制性淘汰改造计划,按要求淘汰和改造环境资源占有量大、污染重的项目(产品)以及落后的生产工艺设备的企业。
2、主动调整产业(产品)结构、提升工艺装备水平、实施清洁生产和推行循环经济,并取得明显环境绩效的重污染企业(企业必须属于《市重污染项目强制性淘汰改造新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中确定的10个重污染行业)。
3、污染治理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主要支持污染物去除率高、处理成本低的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研究开发以及推广应用。
4、工业企业中水回用项目。
5、市科创中心环保平台工作站和环保产业协会的建设运行。
6、重污染行业考核评价、重污染项目强制性淘汰改造管理体系的建设。
7、符合省级环保专项资金使用范围的其他项目。
申请淘汰改造专项资金,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3、项目已落实建设资金;
4、列入强制性淘汰改造年度计划的项目以及工业企业中水回用项目,必须在规定时限建成并通过验收。主动淘汰改造的项目须在当年度申请受理截止期前建成并通过验收。
5、污染治理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项目,属于研究开发的,必须经过中试并取得较好成效,具有推广应用价值的。属于推广应用的,须建成并通过验收。
(一)强制性淘汰改造补助标准
按计划完成强制性淘汰改造任务并验收合格的,以淘汰改造项目的设备投资额为依据,给予设备投资额5-8%的补助。
企业主动淘汰改造的,参照上述标准予以补助。
(二)污染治理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补助标准
1、推广应用项目,建成并通过验收的,以推广应用项目的设备投资额为依据,给予设备投资额5-8%的补助。
2、研究开发项目,经过中试并取得较好成效,具有推广应用价值的,按照项目的实际中试投入,给予每个项目2-5万元的补助。
(三)工业企业中水回用项目。对实际回用量达到设计规模的中水回用设施,按每吨级300元给予一次性补助。
(四)对年度通过市级及以上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且评审得分在90分及以上的先进企业,给予2万元的奖励。
(一)强制性淘汰改造项目
1、申请表格(详见附表一);
2、企业经营执照复印件、项目决算审计报告;
3、年度强制性淘汰改造计划(文件)和原项目建设批文(核准、备案)。
4、《企业(项目)强制性淘汰改造实施报告》,包括项目设计和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情况、建设资金落实情况等内容。
5、项目通过验收的批文。
企业主动淘汰改造的,参照上述材料申报。
(二)污染治理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项目
1、申请表格(详见附表二);
3、研究开发项目,需提供该技术(工艺、设备)的初步技术鉴定报告、中试报告、实施情况、建设资金落实情况等材料;对推广应用项目,需提供项目设计和实施方案、技术鉴定报告、实施情况、建设资金落实情况、项目通过验收的批文等材料。
(三)工业企业中水回用项目
1、申请表格(详见附表三);
3、中水回用项目设计和实施方案、实施情况、建设资金落实情况、项目通过验收的批文等。
(四)当年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先进企业
1、申请表格(详见附表四);
2、省、本级的确认文件。
1、符合淘汰改造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和申请条件的项目,由项目实施单位向所在乡镇(街道)、两区报送专项资金申报材料(书面材料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乡镇(街道)、两区汇总、初审后上报市强制性淘汰改造办。
2、由市强制性淘汰改造办牵头,会同市财政局、市环保局等单位,负责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查、考核、验收,在此基础上确定奖励或补助的具体项目和金额,报市重污染项目强制性淘汰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由市强制性淘汰改造办、市财政局根据市重污染项目强制性淘汰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意见,联合发文公布年度奖励或补助项目和额度,奖励或补助资金由市财政局直接拨付。当年淘汰改造专项资金有结余的,结转下年度使用。
1、淘汰改造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骗取、截留或挪用专项资金。
2、项目投资主体应该按照有关财政制度规定使用专项资金,并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严格控制开支范围,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使用淘汰改造专项资金的单位,在项目实施中,应当定期向市强制性淘汰改造办、市财政局报告项目实施情况。
5、同一企业的同一项目已享受市生态建设财政奖励等其它财政奖励政策的,不再重复奖励或补助。
2020年东西部扶贫协作第四批帮扶资金安排按照全县脱贫攻坚规划,紧盯脱贫短板,以贫困村、贫困户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健康扶贫为重点,促进带动贫困户增收,加快脱贫步伐。
本方案安排资金包括:《通渭县2020年东西部扶贫协作第一批帮扶资金安排使用方案》中“五小”产业项目收回资金万元,2020年福州市级财政帮扶资金及社会捐赠资金325万元,2020年挂牌督战村市级倾斜资金30万元,2020年村村、村企结对剩余资金万元,2020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赴福州实习补助资金万元;共计万元。
根据有关资金安排使用精神,从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中选取三大类5个项目,共安排资金万元。
1.陇山镇古湾村村组巷道硬化项目。安排资金万元,对陇山镇古湾村阳咀社、西头社进行巷道硬化,其中万元用于硬化巷道3500平方米,剩余资金用于土方及其他隐蔽工程。项目建成后,将改善农户出行条件,提升贫困村整体面貌。该项目由陇山镇负责项目方案编制、组织实施并按程序报账,县交通局负责技术指导及项目验收。
2.榜罗镇张家湾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安排资金万元,对榜罗镇张家湾村史家庙街道进行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提升张家湾村整体面貌,彻底解决“脏、乱、差”的问题,提升广大农民群众的生活质量,推动全村“乡风文明”建设。该项目由榜罗镇负责项目方案编制、组织实施并按程序报账,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技术指导及项目验收。
3.农业保险补贴项目。安排资金342万元,用于2020年苹果、牛羊、金银花等产业保险补贴资金。项目建成后,进一步降低全县农户产业发展风险,实现稳定增收。该项目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方案编制、组织实施,由承保公司按程序报账。
5.中职学校学生补贴项目。安排资金万元,用于补贴我县中职学校学生赴福州市实习满3个月交通补贴费用。该项目由县教育局负责项目方案编制、组织实施,并按程序报账。
具有劳动能力并有发展家庭产业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列入2016年脱贫退出的贫困户优先扶持。
为认真贯彻落实邳委发(20xx2号文件精神,确保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任务的完成,根据市委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为本,围绕“三先”奋斗目标,以提高城市文明程度为着力点,确保完成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各项任务,努力把我市建设成为“大而强富而美”的东陇海第三大市。
二、目标任务。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各项考核数据为市区数据,实地考察的范围主要是建成区。文明城市的各类数据取测评年度前两年的平均值。材料审核以测评年度前两年的材料为主。
1、劳动^v^门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查处企业使用童工现象;。
2、对外来务工经商人员进行市民教育形成制度并得到落实;。
3、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率大于95%;。
4、城市登记失业人口再就业率大于70%。
三、工作措施。
(一)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组织领导,局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局长、党组书记张延青任组长,尤艳侠、何富銮、徐继飞任副组长,各有关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徐继飞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络员沈军。
(二)目标责任:
1、“劳动^v^门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查处企业使用童工现象”。直接责任人:赵东风;承办人:杜辉。
2、“对外来务工经商人员进行市民教育形成制度并得到落实”。直接责任人:朱英鹏;承办人:郑海峰。
3、“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率大于95%”。企业养老保险直接责任人:尤艳侠;承办人:曹雷、冯敏。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直接责任人:商静;承办人:王光辉。失业保险直接责任人:朱英鹏;承办人:赵伟。医疗保险直接责任人:滕俊江;承办人:田贯益、刘增军。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直接责任人:滕俊江;承办人:姚红。
4、“城市登记失业人口再就业率大于70%”。直接责任人:朱英鹏;承办人:郑海峰。
四、工作要求。
(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对于塑造邳州良好形象,促进我市三个文明建设,推动劳动保障事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科室、单位要调度重视,切实树立责任感,增强紧迫感,全力投入,全员参与。要创新活动形式,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以扎实有效的工作确保通过考核验收。
(二)各责任科室、单位创建文明城市各项目标任务必须在20xx年5月30日前全面完成,确保在迎检中不失分。
(三)各责任科室、单位将材料(含档案材料、汇报材料)规范整理成册,于5月30日前报局创建办汇总。
(四)各科室、单位对创建工作中存在的客观困难的指标,及时报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邳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o**月一日。
国家助学贷款以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利率政策是:
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
利率项目年利率(%)。
六个月以内(含6个月)贷款。
六个月至一年(含1年)贷款。
一至三年(含3年)贷款。
三至五年(含5年)贷款。
五年以上贷款。
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部补贴。
学生毕业后实际偿还的利息,将按照当年同期利率执行。
贷款偿还【2】。
借款学生毕业离校前,应当与贷款机构进行债务确认,签订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并协商确定具体还款计划。借款学生毕业后2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以不还本金,但应足额支付利息,宽限期结束后按还款计划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并足额支付利息。
1.哪些学生可以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对象,为已被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不含成人教育学校)正式录取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且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低保户家庭;烈士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其他贫困家庭等。
2.初次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贷款学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录取通知书、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原件、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推荐意见及其他所需材料,向当地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合作银行或农村商业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银行受理后,派人进行调查、审查、审批,与贷款学生及其共同借贷人签订借款合同。贷款办理完毕后,款项直接汇入其所在学校开户行,用于该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
3.如何办理还款手续
贷款学生毕业之后的头两年为还本宽限期,可以付息不还本,两年后按合同约定,学生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
填表说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本表是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入学前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助学贷款的申请审批表。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须如实填写表内所列示的各类信息。
2、借款学生户籍所在地应为本县(市、区);借款人必须是已被国家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认定的普通高校或高等职业学校正式录取,并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学生;借款学生家庭确实为经济困难家庭,借款学生需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共同借款人主要是指借款学生父母。如借款人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借款学生应根据录取院校、专业的学制选择申请贷款的期限。贷款期限上限为“在校年限+”,最长不超过,最短不低于6年。
5、资格审查单位:乡镇(街道办事处)审查意见需加盖公章。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助学贷款,其目的是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等费用。
而贷款对象中的家庭经济困难生,是指高校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本专科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申请时无需抵押和担保,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
3、污染治理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主要支持污染物去除率高、处理成本低的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研究开发以及推广应用。
按计划完成强制性淘汰改造任务并验收合格的,以淘汰改造项目的设备投资额为依据,给予设备投资额5—8%的补助。
(二)污染治理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补助标准
1、推广应用项目,建成并通过验收的,以推广应用项目的设备投资额为依据,给予设备投资额5—8%的补助。
2、研究开发项目,经过中试并取得较好成效,具有推广应用价值的,按照项目的实际中试投入,给予每个项目2—5万元的补助。
第一条为加强重污染项目强制性淘汰改造专项资金(以下简称"淘汰改造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确保顺利完成重污染项目强制性淘汰改造新三年行动目标,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淘汰改造专项资金是指由市财政安排用于奖励企业淘汰改造重污染项目、推广应用治污新技术等的专项资金,xx年安排700万元,以后每年适度增加。
第四条使用范围
1、重污染项目强制性淘汰改造。列入年度重污染项目强制性淘汰改造计划,按要求淘汰和改造环境资源占有量大、污染重的项目(产品)以及落后的生产工艺设备的企业。
2、主动调整产业(产品)结构、提升工艺装备水平、实施清洁生产和推行循环经济,并取得明显环境绩效的重污染企业(企业必须属于(市重污染项目强制性淘汰改造新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中确定的10个重污染行业)。
第五条申请条件
第六条补助标准
(一)强制性淘汰改造补助标准
(二)污染治理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补助标准
(三)工业企业中水回用项目。对实际回用量达到设计规模的中水回用设施,按每吨级300元给予一次性补助。
(四)对年度通过市级及以上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且评审得分在90分及以上的先进企业,给予2万元的奖励。
第七条申报材料
(一)强制性淘汰改造项目
1、申请表格(详见附表一);
3、年度强制性淘汰改造计划(文件)和原项目建设批文(核准、备案)。
4、(企业(项目)强制性淘汰改造实施报告),包括项目设计和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情况、建设资金落实情况等内容。
(二)污染治理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项目
1、申请表格(详见附表二);
3、研究开发项目,需提供该技术(工艺、设备)的初步技术鉴定报告、中试报告、实施情况、建设资金落实情况等材料;对推广应用项目,需提供项目设计和实施方案、技术鉴定报告、实施情况、建设资金落实情况、项目通过验收的批文等材料。
(三)工业企业中水回用项目
1、申请表格(详见附表三);
(四)当年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先进企业
1、申请表格(详见附表四);
2、盛本级的确认文件。
第八条申报程序
1、符合淘汰改造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和申请条件的项目,由项目实施单位向所在乡镇(街道)、两区报送专项资金申报材料(书面材料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乡镇(街道)、两区汇总、初审后上报市强制性淘汰改造办。
第九条资金拨付
第十一条使用管理
1、淘汰改造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骗娶截留或挪用专项资金。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市强制性淘汰改造办、市财政局、市环保局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以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以促进民生资金政策落实为着力点,以加大民生资金监督检查力度、纠正和查处违规违纪问题、保障资金管理使用安全为重点,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和完善民生资金监管的长效机制,确保民生资金安全规范运行。
重点检查。
年度各项民生政策落实,民生资金的拨付、使用和监管情况。对群众反映强烈、存在较大问题的可追溯至以前年度。具体检查内容为:
包括整村推进扶贫、扶贫移民搬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和特困片区扶贫产业化资金。包括城乡医疗救助、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五保户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资金、救灾资金、临时救助资金。包括各级财政预算安排和从本级财政土地出让收益中安排的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包括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的农村开展。
“五项”活动文化专项资金。
包括财政预算安排的贫困生生补助资金。。
按照统一部署,各站所按管理权限,重点围绕民生政策落实情况、资金运行情况、资金审批拨付情况等方面开展自查自纠。自查自纠要做到不走过场、全面覆盖,及时纠正自查中发现的问题。
对自查和重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乡民生资金专项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抓好整改落实。各有关站所要有针对性的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为加强对全乡民生资金使用管理工作专项整治的组织领导,乡政府成立以常务副乡长为组长的民生资金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民生资金专项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财政所,具体负责民生资金专项监督检查日常工作。
各站所要针对此次民生资金监督检查发现的管理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突出治本和预防要求,不断加强民生资金监管力度,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民生资金监管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