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全方位全链条普及应用”,“加快构建促进数字经济发展体制机制”。10月25日,农业农村部印发《农业农村部关于大力发展智慧农业的指导意见》,指出要推进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机器人等信息技术在农业农村领域全方位全链条普及应用,推进农业全产业链数字化。实践证明,以“数字化”为手段,以“全链式改造”为牵引,推动传统农业产业链数字化改造是实现农业全产业链数字化转型的可行路径。
农业全产业链数字化转型是指通过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对农业产业链进行全面升级和改造,以实现农业生产、加工、流通、销售等环节的数字化、智能化和高效化。农业全产业链数字化转型是农业产业体系变革的重要方向,也是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所在。推动农业全产业链数字化转型,需要建立健全数字化转型的体制机制,协调农业产业链各方主体利益,引导数字基础设施、数据资源的有效供给,保证数字化转型可持续进行。
农业全产业链数字化转型的重要价值
降低产业链运营成本,提高农民收入。农业全产业链数字化转型通过应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能够促进产业跨界和协同发展,加强从生产到消费等各环节的有效对接,降低农业企业和各产业链主体的综合运营成本,特别是在物流上通过信息化进行智能调拨与配送,借助数字化平台进行各种资源整合,可以大幅度降低物流成本。此外,依托消费端海量数据和产业链全流程数智化、信息化运作,也有助于推进精准营销,这反过来能够倒逼农民优化种养结构,促进上游农业生产向消费导向型转变,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进而提高农民收入。
推动产业链现代化,助力农业高质量发展。农业全产业链数字化转型通过数字技术和数据要素在产业链各环节的应用,不仅能够拓宽产业分工协作的宽度和深度,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形成信息农业、智慧农业等新型业态,有效提升农业产业链现代化水平,而且还能够推动产业链上下游有效衔接和高效运转,构建具有“大流通、大市场、大集团”特征的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为畅通城乡经济循环、促进消费升级、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进一步实现农业高质量发展的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完善农业全产业链数字化转型体制机制
建立“政府+链主企业+平台企业+农户”的数字化转型成本分担机制。数字化转型需要在政府、链主企业、平台企业农户之间形成一个成本分担的机制。政府要强化资金支持力度,尽快出台降低数字化转型成本的保障政策,鼓励并扶持地方设立专项资金,全面激发数字化转型活力。链主企业和平台企业要与农户建立合作契约式的成本分担模式。企业为农户提供农业技术培训、数字化农业设备租赁等服务,农户承担一部分设备租赁费用。同时,链主企业与平台企业也要建立基于战略联盟的成本分担关系。例如,在共同推广区块链溯源、智慧仓储与物流等关键技术攻关方面,双方共同投资,根据各自的市场份额和资源投入分担成本。
建立“制度设计+场景应用”的数字化转型技术融合体系。数字化转型技术融合体系是企业将多种数字化技术整合并融入到业务运营各个环节的一种架构和机制。推进农业全产业链数字化转型,需要由政府主导建立“制度设计+场景应用”的数字技术标准化应用体系,根据农业产业链数字化转型的关键技术和场景实践,规划产业链各环节数字化建设方案,构建覆盖数据基础、评价模型、应用场景的产业链数字技术融合体系,重点开展农业产业链中的信息感知、数据交换与共享、信息智能决策与管理、区块链溯源、智慧仓储与物流等关键技术攻关和技术应用标准的制定工作,解决数字化转型中的数字技术异构和供需失衡问题。
建立农业全产业链数字化转型的长效机制。由政府主导加快建立成本可负担、商业可持续的农业全产业链数字化转型长效机制,对保证转型的有效进行至关重要。这不仅需要协调农业金融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充分发挥政策的协调耦合作用,还需要通过建构政策实施的短期、中期和长期效果评价机制,找到现有政策支持的弱点、难点和漏点,在此基础上构建长效机制。特别是从加强标准体系建设、强化数据要素保障、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打造数字化转型关键平台、建立健全农业农村数据管理和交易制度,以及健全信息链、创新链、资金链、人才链和产业链有效衔接的体制机制等方面,强化长效机制建设,推动农业产业链数字化转型可持续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