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商务局?肥东县财政局肥东县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肥东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肥东县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肥东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肥东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实施方案》业经县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希遵照执行。

肥东县商务局肥东县财政局肥东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3月20日

肥东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关于建设县域商业体系的决策部署,按照商务部《县域商业建设指南》、财政部、商务部、乡村振兴局《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财办建〔2022〕18号)、《县域商业建设指南》(2021版)、《安徽省商务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乡村振兴局关于编报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商办建函〔2022〕182号)等文件要求,深入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系统思维,以渠道下沉和农产品上行为主线,以改善县域消费环境、促进农村消费、支持乡村振兴为目的,牢牢把握“稳增长、扩内需”要求,不断完善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畅通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渠道,促进资源要素向农村市场倾斜,推动县域商业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任务

启动肥东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完成“7项约束性指标+2项预期性指标”。到2023年9月底,新建、改造一批县域商业基础设施项目,补齐商业短板,完备功能业态,促进农村消费,实现县域商业发展提档升级。

三、建设任务、建设标准和责任单位

(一)改造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

按照《县域商业建设指南》标准,改造县城2个大型商业综合体。(责任单位:店埠镇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县商务局)

(二)改造乡镇商贸中心

按照《县域商业建设指南》标准,新建改造18个乡镇商贸中心,实现乡镇商贸中心覆盖率100%,县财政从中央补助资金中按投资额的3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商务局、财政局)

(三)改造村级便民商店

按照《县域商业建设指南》标准,改造249个村级便民店,实现行政村覆盖率100%。(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商务局)

(四)建设县级物流配送中心

按照《县域商业建设指南》标准,新建改造1个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县财政按投资额的30%从中央补助资金中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责任单位:县交通局、邮政公司、财政局、商务局)

(五)建设改造农村快递物流末端网络

按照《县域商业建设指南》标准,建成运营9个镇级中转站、171个村级服务站,全县符合条件的建制村实现“村村通快递”。县财政按投资额的30%的从中央资金中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交通局、邮政公司、财政局、商务局)

(六)发展农村物流共同配送

按照《县域商业建设指南》标准,采取统仓共配物流整合模式,在整合县内快递路线周边电商快递的基础上,搭载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配送服务,配送率不低于30%。(责任单位:县交通局、邮政公司、商务局)

(七)扩大农村电子商务覆盖面

按照《县域商业建设指南》标准,2022年全县农村产品网销额实现30亿元,新认定3家年网销额超1000万元农村电商企业,评选肥东农产品“十佳好网货”品牌。(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八)改造乡镇农贸市场

安徽省文明菜市行动工作指导,完成18个乡镇32个不达标农贸市场改造提升。(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市场监管局、商务局)

(九)建设县域农产品产地集配中心

按照《县域商业建设指南》标准,建设1-2个农产品产地集配中心,建设改造具有产后商品化处理和跨区域配送功能的产地集配中心、冷库、产地仓等设施,配备产后清洗、加工、预冷、烘干、质检、分级、包装、冷藏等设备,补齐农产品供应链“最初一公里”短板,提高农产品商品化处理和错峰销售能力,县域农产品商品化处理能力和低温处理率达30%。县财政按投资额的30%的从中央资金中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30万元。(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商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建设方式

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建设改造农村快递物流末端网络、发展农村物流共同配送项目,为了延续农村电商和快递进村工作,项目建设由具有资质的运营建设企业负责,有乡村物流运营经验的企业优先。其他项目将通过政府引导,企业建设运营的方式开展,具体补助政策见附件。

五、工作保障

(一)成立工作专班。县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商务局、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各乡、镇政府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县商务局,由县商务局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县商务局牵头建立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协调机制,明确任务分工,定期研究重大事项,形成政策合力,加快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

(三)细化落地方案。按照“政府指导、企业建设、市场运作”原则,制定我县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配套政策,对符合要求的项目,采取以奖代补方式予以支持。

(四)建立调剂制度。统筹利用好财政及社会各方面资金、资源,中央资金可以在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乡镇商贸中心等项目建设中合理调剂,确保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任务高质量完成。

(六)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宣传活动,引导鼓励全社会积极参与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扩大群众对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的知晓度和满意度,形成共创县域商业体系行动良好工作氛围。

附件:1.“7项约束性指标+2项预期性指标”功能和设施

设备建设要求

2.肥东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资金实施细则

附件1

“7项约束性指标+2项预期性指标”功能和设施设备建设要求

重点工作(一):改造提升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

功能

面积

设施设备

1.提供果蔬肉蛋奶、食品、日化、家居、家电、百货、通讯、服装等商品零售。

2.提供餐饮、维修、美容美发等生活服务。

3.对城区和周边乡镇村提供批发零售或配送服务。

4.提供娱乐、休闲、亲子、健身、教育、物流、小额存取代理等服务,拓展空间载体,打造多功能、多业态、复合型的县域商业集聚区(微商圈)。

5.提供本地特色商品体验,打造区域优势供应链品牌。

经营面积一般在20000-30000㎡左右。

1.生鲜、日用百货、餐饮等分区经营,自营类商品实行统一结算。

2.设置仓储、停车场等设施,配备配送车辆、人员等。

3.场地设施符合消防、卫生、安全生产、防淹排水等有关要求。4.配备与娱乐、休闲、亲子功能等相适应的设施设备。

注:★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及《指南》中其他所有县域商业、物流设施功能要求均为约束性规范,面积、设备等仅作为地方工作参考。各地应坚持市场化导向,由市场经营主体因地制宜确定县域商业设施建设改造的面积、设备等标准。

重点工作(二):建设改造乡镇商贸中心

适用范围

1.提供果蔬肉蛋奶、食品、洗护用品、日用百货、小家电、服装、鞋帽、家纺等乡镇居民日常、实用型商品消费。

2.提供餐饮、理发等基本生活服务。

3.提供维修、洗衣、修鞋、快递收发、农产品收购等便民服务。

乡镇商贸中心具有业态显著集聚特点的商业形态,不包括步行街、商业地产形态★

经营面积一般在1000-1500㎡左右。

人口在10000-30000人、商业基础较好的乡镇。

1.不同商品和服务类型分区经营,自营部分实行统一结算。配备电子收款机(POS机)、电脑、打印机等设备和信息系统。

2.场地设施符合消防安全、防淹排水等有关要求。

3.配备休闲娱乐设施、临时停车位等。

注:★乡镇商贸中心主要包括3种商业集聚形态:1.单体商超形态,以商品批发、零售为主、兼具多种服务;2.以单体商超为中心,集聚多种服务的商圈形态;3.沿主要街道条状分布的农村特色商业街形态。不包括分散分布商业形态。

重点工作(三):改造村级便民商店

1.提供油盐酱醋、小食品、日杂用品等生活必需品零售,满足村民就近、便利消费。

2.提供生活缴费、邮件快递代收代投等服务。

3.可通过手机等移动终端设备帮助农民获取生产生活信息服务。除上述功能,同时具备以下功能:

1.提供水电、宽带、生活缴费、复印等服务。

2.提供农产品需求、劳务、房屋等中介信息服务,以及农业生产、信息化等生产技能提升服务。

3.提供简易农资农具等销售。

1.经营面积一般在30-100㎡左右。

2.商品单品数量(SKU)不低于300种。

3.主要商品统一采购率不低于50%。

1.除特殊商品外,采取开架售货方式。

2.悬挂醒目牌匾标识,店铺整洁,货物开架陈列。

3.商品明码标价,实行索证索票制度。

4.符合经营、住宿合用场所的消防安全要求。

重点工作(四):建设县级物流配送中心

1.提供物流快递件的仓储、分拣、中转、配送等服务,配送至县城和主要乡镇村。

2.对有条件的乡镇、村物流或快件吞吐总量占比30%以上。快递配送从县到村、从村到县不超过2日。

3.物流配送中心提供开放、非排他服务。

4.采取统仓共配等物流整合模式。在整合县域电商快递的基础上,搭载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配送服务。

占地面积一般在

10000-30000㎡左右。

1.合理划分功能区域,包括但不限于收货区、仓储区、拣选区、发货区等。

2.可根据实际需要,配备统一的货架、仓库、分拣、配送车辆等设施设备。

3.实现部分基础设施和信息等资源的共享。

4.场地设施符合消防安全、防淹排水等有关要求。可参照GB/T28581和GB/T21072标准要求。

5.可根据实际需求,配备相应的冷藏冷冻设施及冷链物流车辆。

6.建立仓储物流管理信息系统或快递信息查询系统,实现与项目承办企业信息管理系统以及采购商、配送网点进销存信息的互联互通。

重点工作(五):建设改造农村民快递物流末端网络

1.加快农村邮政快递网点站点布局:鼓励农村邮政、供销、电商、快递、交通、商贸流通等下沉网络和服务,以村级便利店、夫妻店、村邮站、村内公共服务设施为载体,建设改造一批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开展日用生活消费品、农资以及快件接取送达服务。鼓励偏远地区建设改造具备客运和物流服务功能的农村运输服务站点,发挥邮政普遍服务优势,加快村邮站、邮政综合便民服务站、村级电商服务站等现有网点设施的改造升级,提高村级快递通达率。

2.增强农村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服务能力:鼓励“多站合一、一点多能、一网多用”,推动村邮站、快递站点、便利店等共建共享,丰富邮件快件代收代投、电商交易、电商培训、信息查询、便民缴费等功能,提升可持续运营水平。

3.加强农村寄递物流服务监督管理:加强寄递物流服务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未按约定地址投递、违规收费等行为,促进公平竞争,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重点工作(六):发展农村物流共同配送

基本概念:共同配送是指多个物流企业通过共享物流资源,对同一地区的客户开展统一配送服务,是一种现代物流管理模式。共同配送将零散的货物、快递集中起来,能够显著降低物流成本,提高配送效率,适用于行业集中度低、客户需求分散、末端物流不发达的农村地区。

合作

模式

“1+N”模式

由一家邮政、快递、物流、龙头连锁流通企业等牵头,与多家物流企业结成联盟,利用自建物流系统广泛开展共同配送。

“N+1”模式

多家快递、物流企业签订协议,共同出资成立一家新企业,负责开展共同配送,并按比例分配利润。

第三方模式

多家快递、物流企业委托一家第三方企业,进行业务整合,开展共同配送服务。

工作

要求

市场化原则:鼓励邮政、供销、快递、物流和龙头连锁流通企业等合作,明确投入和收益分配比例,引导一家有实力的企业集中开展仓储、分拣、配送等服务。

加强政策协同:积极发挥引导作用,协调解决土地使用、费用分摊、利益分配、信息开放等问题,推动共同配送工作落地,促进企业之间利益共享、设施共建、信息互通。

“五统一”原则:按照“统一仓储、统一分拣、统一中转、统一配送、统一服务”,建设改造县乡村物流配送体系。对统一收储到县级物流配送中心的物流件,按照所在乡镇进行统一分拣,并统一中转至乡镇站点,再根据物流件所在村统一配送至村级站点。县域内物流配送包装、称重、价格、时效等,执行统一服务规范和标准。

推进

步骤

根据农村物流不同发展阶段,各地可按照“三步走”推进实现共同配送体系建设。

初级整合阶段:鼓励电商、物流、邮政、快递、连锁流通等企业市场化合作,初步实现县级物流配送中心、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车辆、人员、线路等资源整合,以及对电商快递包裹的统一配送。

统仓共配阶段:进一步将村级商店、合作社、农户等对象纳入共同配送服务范围,在整合县域电商快递的基础上,促进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等物流业务的集约整合,推动物流快递统仓共配。充分整合阶段:加强共同配送的数字化、自动化、标准化建设,针对生鲜、工业消费品、农资等不同快递物流件制定统一作业标准和流程,发展自动化分拣、立体化存储、机械化搬运、一体化仓配,应用射频识别、智能标签、电子订货、数据交换、信息定位、单元化集装等技术,推广供应商管理库存(VMI)等模式,引导共同配送企业全程标准化管理。

重点工作(七):扩大农村电子商务覆盖面

1.提高农村电商应用水平:鼓励依托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农村快递物流站点等,完善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围绕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提供产品开发、品牌孵化、包装设计、数据分析、市场营销等服务。

2.提升可持续运营水平:已建成的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农村电商服务站点,应明确固定资产权属和承办企业长期运营要求,充分利用现有场地和设施,加强资源整合,统筹推进品牌、标准、金融、物流、培训等服务。

重点工作(八):农贸市场、集市标准化升级改造

1.升级设施设备。加强县城和乡镇农贸市场、菜市场水、电、暖、通讯、仓储、停车场等场地建设,明确功能分区和间隔距离,鼓励设立农民自产自销专区。完善交易设施、冷藏冷冻、加工配送、电子结算、检验检测、安全监控、消防设施等配套设施设备。做好清洗、消毒、公厕、污水杂物处理、防疫卫生等保障措施。

2.改善经营环境。鼓励农贸市场、菜市场统一为经营户办理经营许可证。在条件许可的前提下,配套餐饮、理发、

生活服务等业态,丰富市场经营种类。倡导明码标价、诚信经营。设立经营者信用档案,加大失信曝光力度,增强市场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规范经营秩序。具体建设改造标准可参照《农贸市场管理技术规范》(GB/T21720)执行。

3.加强规划布局。推动乡镇集贸市场建设与县域商业网点布局有机结合。新建集贸市场要综合考虑自然条件、交通运输、环境质量、建设投资、使用效益、入集人次和交易额等因素,采取政府引导、土地入股合建以及村集体、企业和个人投资等多元投资模式,进行合理布局。有条件的地方可将乡镇集贸市场纳入公益性公共基础设施,政府主导投资建设。创新农产品终端销售模式,鼓励在“固定场所、固定时段、固定货类”开展菜农直供直销、居民捎带采购的农产品采购模式,满足居民个性化、便利化消费需求。

4.加强设施设备改造。加强乡镇集贸市场地面硬化、厅棚、水电、道路系统及消防设施、停车设施、服务设施改造升级,建设完善无障碍设施设备,加快清除马路市场,还路于民。对食品、服装、日用品、农资等销售合理分区。鼓励设立公益性农产品销售区,为农民自产农副产品交易提供便利。根据市场需求,引入小家电、小百货、餐饮、修理等业态,把乡镇集贸市场打造成为农村居民日常消费和社交重要场所。具体建设改造标准可按照《乡镇集贸市场规划设计标准》(CJJ/T87)执行。

重点工作(九):建设县域农产品产地集配中心

目标

1.提供农产品产地清洗、初加工、质检、分级、包装、预冷、烘干、仓储(冷藏及通风储藏、冷藏保鲜)、物流等功能。

2.开展农产品统配统送及跨区配送,加强与县级物流配送中心的统筹衔接。

3.具有一定自动化加工条件。

4.具有一定电商营销能力。

功能区域完备,包括但不限于初加工区、品控分拣区、包装区、仓储区、收发货区。实现农产品出入库信息数字化。除上述设施设备外,可根据实际需求,配备相应的冷藏保鲜仓储设施。建立仓储容量、物流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与运营主体的信息互联互通。

县域农产品商品化处理能力和低温处理率达30%以上。

附件2

肥东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资金实施细则

一、支持方向和奖补标准

(一)支持方向

支持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农村快递物流镇级中转站、农村快递物流村级服务站、乡镇商贸中心、发展农村物流共同配送、农产品冷链设施建设改造等,积极推动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

(二)奖补标准:原则上单个项目专项资金支持比例不超过有效投资额的30%。单个项目最高支持资金不超过300万元。有效投资额需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

二、项目实施期限

2022年1月1日—2023年9月30日

三、项目申报条件

(一)参与肥东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且建设投资内容符合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支持方向,在合肥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均可申报。

(二)申报财政补贴的项目建设需符合《国家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意见》、《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和《安徽省商务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乡村振兴局关于编报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建设标准,并在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项目建设验收。

(三)项目申报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规范,信用良好,无违法违规使用财政资金的记录,无重大民事、经济纠纷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无重大警告警示信息。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责任事故,未发生逃废债务、拖欠缴纳税款和社保基金等失信行为。

(四)已获得过各级财政支持过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杜绝同一项目重复申报、多头申报,重复支持。

四、项目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请。符合条件的单位按要求准备申报书,向县商务局提交申请资料。

(二)项目审核。县商务局会同县财政局、乡村振兴局等部门进行评审,符合条件的纳入备选项目库,对入库项目按照择优原则予以认定支持。

(三)项目执行。对纳入支持的项目,项目实施单位每月定期向县商务局反馈项目进展情况,县商务局不定期开展项目日常督导和监督检查。

(四)项目验收。项目建成投用后,项目实施单位应当及时备齐验收申请材料,提供项目审计报告,县商务局组织项目的初步审核,出具审核意见,报市级主管部门组织验收,做好结果的反馈,并呈报省级主管部门。对有合法有效投资证明、有明确标准、已实际发生支出的属实项目,可按不超过项目预算资金30%的比例预拨部分补助资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实施清算。

五、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一式4份(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按序排列,编写目录和页码,封面需列明项目申报方向、项目名称、单位名称),按如下顺序列出目录并装订成册:

(一)项目申请表。

(二)项目申报单位承诺书。

(四)项目建设方案。

1.包括项目名称、建设方向、建设性质(新建或改建)、实施建设地址、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规划设计图和规划效果图等。

2.项目目前开展情况。建设现状至少提供外观全景图、正面左右侧面图、内部建设图、已有的设施设备图、施工现场图等图片,图片下方需要配文字说明。

4.项目建设预期取得的成效。包括项目实现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及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约束性指标建设成效(乡镇商贸中心、县级物流配送中心、镇级快递物流服务站、共同配送率、乡村末端寄递覆盖率等指标达标情况)。

六、附则

(三)本细则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至2023年9月截止,由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负责解释。

肥东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申请表

申报日期:年月日

申报单位信息

申报单位

(盖章)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承办单位

建设地址

项目类型

£改造乡镇商贸中心

£建设县级物流配送中心

£建设改造农村快递物流末端网络

£发展农村物流共同配送

建设类型

£新建£改扩建

年月-年月

总投资额

(万元)

有效投资额(万元)

奖补金额(万元)

建设内容

乡镇初审意见

(签字盖章)

部门复审意见

项目申报承诺书

在此次申报的项目,我单位对项目申报和项目实施郑重承诺如下:

一、本次项目所提供的所有材料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完整,对因申报材料不真实、不合法、不准确、不完整所引起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并全额退还政策补助资金;

三、本项目责任单位近5年无涉税违法行为,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拖欠民工工资的行为;

四、以上如有不实之处,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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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24年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12篇(全文)认真履行农业行政执法职责,有效的规范了农资市场秩序,切实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了农业生产和农产品《国家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关于切实做好医疗安全专项整顿活动效果评估和信息报送工作的函》(国卫医质量工作目标:2015年批量拆除建成区内设置不规范、破损严重的户外广告及商业牌匾;2016年重点街路户外广告实现https://www.99xueshu.com/w/filee22l75r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