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甲与乙饭店签订合作开办饭店协议一份。同年3月,乙饭店开业后,未悬挂店名,但在该店门上方悬挂“正宗厚味美包子第四代传人赵某第五代传人甲”为内容的牌匾一块。其中“厚味美包子”为大字,其余为小字,并聘请甲为该店厨师。该店自2018年3月起经营包子。2010年12月,多年经营厚味美包子的丙饮食公司取得厚味美牌商标注册证,当其发现乙饭店及甲的行为后,即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护其商标专用权。甲与乙饭店辩称,制作悬挂的牌匾是对“厚味美”创始人及传人赵某和甲个人身份的宣传;且丙公司的商标已过有效期,所以法院应驳回。
依法注册的商标受法律保护,但是任何权利的行使,都是有保护期限和界限的,这是在制度设计上对权利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一种平衡。
青花椒本是中餐烹饪中常用的一种调味料。W公司为“青花椒”注册商标的注册权人,其商标内容为横向排列的“青花椒”字样,左侧带有云朵状的花椒图案,注册商标的核定服务项目均为第43类,包括饭店、餐厅等,且均在有效期内。
2021年5月21日,W公司发现Y火锅店在店招上使用“邹鱼匠青花椒鱼火锅”字样,认为Y火锅店店招上使用“青花椒”字样侵犯了自己的商标专用权,遂将Y火锅店诉至法院,要求其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Y火锅店的经营者邹某某取得的注册商标内容为横向排列的“邹鱼匠”文字,商标在有效期内,核定服务项目为第43类,包括餐馆、流动饮食供应等。最终法院驳回了W公司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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